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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涉及的種類繁多,包括但不限于電梯、起重機、壓力容器、鍋爐、廠內機動車輛、游樂設施等。這些設備因其所具有的潛在危險性,必須定期接受專業(yè)檢驗,以確保安全運行。
內容是什么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申請:使用單位需提前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管部門提交檢驗申請,提供設備基本信息及運行狀況。
2. 審核:監(jiān)管部門接收到申請后,將審核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條件,如設備狀態(tài)、維護記錄等。
3. 檢驗:由專業(yè)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包括設備結構、安全裝置、操作性能等方面。
4. 報告:檢驗完成后,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明確設備是否合格,提出整改建議或維修意見。
5. 復查:對于不合格的設備,使用單位需按要求整改,并申請復查,直至設備達到安全標準。
規(guī)范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辦理應遵循國家相關法規(guī),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范:
1. 檢驗周期:根據設備類型和使用狀況,確定合理的檢驗周期,如電梯通常每年檢驗一次。
2. 記錄管理:妥善保存檢驗報告,以便追溯設備歷史狀況。
3.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設備故障或事故。
4. 培訓教育: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重要性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是保障生產安全、預防事故發(fā)生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能及時發(fā)現設備隱患,防止設備帶病運行,減少可能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嚴格的檢驗制度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形象,增強公眾信任。因此,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申報辦理不容忽視,務必認真對待,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合規(guī)性和有效性。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制度辦法范文
第1篇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制度辦法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等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手續(xù),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所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報辦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手續(xù)。
2、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到山東省特檢院臨沂分院申報辦理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手續(xù)。(約檢)
3、積極配合負責安全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驗機構進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
4、對定期檢驗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
5、對定期檢驗工作存在的爭議及時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請仲裁。
6、及時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驗機構領取《特種設備安全定期檢驗報告書》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7、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辦理各項工作。
第2篇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制度規(guī)定
1、鍋爐安全管理員、司爐工和水質化驗工應經過培訓考核,取得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放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
2、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由具備相應資格的當地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機構或管理咨詢機構提供)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建立鍋爐安全管理員、司爐工和水質化驗工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作業(yè)人員證的有效性。
4、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鍋爐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學習;鍋爐事故的案例分析;鍋爐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機構或管理咨詢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懲處。
第3篇 建筑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特種設備包括:起重設備、廠內機動車等。
2、新購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并取得合格證后,才能投入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4、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各種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維修或更換,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防止因違章操作不當發(fā)生事故。
5、定期接受相關部門組織的特種設備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繼續(xù)使用。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要立即組織整改。
6、做好特種設備檔案管理,責任到人,保證各種資料的完整。
第4篇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處理工作制度
1、特種設備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嚴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傷50-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傷20―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嚴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2、 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還應當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發(fā)生一般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設備使用注冊登記機構報告。
3、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發(fā)生單位(或者業(yè)主)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2)事故發(fā)生地點; (3)事故發(fā)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4、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后,除按規(guī)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5、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相或者拍照。
第5篇 特種設備人員審查制度
1、各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項目文件的規(guī)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2、特種設備必須取得相應的檢測合格證書,特種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yè)證件,并保證證書有效。
3、特種設備進場前必須保證證件齊全、運行正常,否則不得進場,更不得參與施工活動。
4、特種設備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5、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業(yè)內機動車駕駛人員、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爆破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進行證書檢審。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
第6篇 特種設備培訓教育制度
一.為規(guī)范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五.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guī)定復審。
六.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七.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八. 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九.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十.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十一.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人員,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理。
審核: 批準: 2017/9/23
第7篇 特種作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內特種作業(yè)設備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特種作業(yè)設備操作過程。
2內容
2.1特種作業(yè)設備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技術鑒定,定期檢查,保證一定的備件儲備。維護保養(yǎng)應采用預防性保養(yǎng)。購置時必須進行技術論證。檔案齊全,確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種作業(yè)設備購置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1.2特種作業(y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2.1.3特種作業(yè)設備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
2.1.4特種作業(yè)設備必須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規(guī)定。
2.1.5特種作業(yè)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2.1.6特種作業(yè)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2.2設備的檢查及維修
2.2.1定期檢查
2.2.1.1每月對特種作業(yè)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2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yè)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3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記錄。
2.2.2設備定期維修
2.2.2.1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yǎng)。
第8篇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至少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督促檢查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工作。
2、會議內容以特種設備安全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了解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等工作。
(.2)學習特種設備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特種設備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3、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
第9篇 特種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3、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xù)。
4、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設備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種設備液位計、壓力表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運行。
8、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yè)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復試。
第10篇 特種和動能設備、引進設備管理制度
1.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應設專人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上級專業(yè)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專管人員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2.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和建立各項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嚴格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并做好設備檢查運行及交接班等各種記錄。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重大問題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處理。
5.設備運行的規(guī)定時間后,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修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養(yǎng)完成后,由有關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存檔。
6.每年要進行一次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全面技術性能的測定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校驗。
第11篇 建筑裝飾項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zhí)行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有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做出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認真配合項目經理部組織的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及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jiān)察。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yǎng)必須認真記錄,記錄作為月末考核的依據。
第12篇 特種設備安裝使用維修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的安裝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為保證對特種設備的調試能夠符合設備的設計性能和相關的技術規(guī)范、國家標準、使用單位應當對使用過程和結果進行記錄。
二、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使用單位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等有關資料報所在地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相關牌照和證書固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安全檢驗合格》的標志超過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規(guī)定張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四、使用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guī)和標準。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定期檢查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驗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
7、配合使用單位制定:(1)各相關人員的職責。(2)操作人員守則。(3)安全操作規(guī)程。(4)常規(guī)檢查制度。(5)維修保養(yǎng)制度。(6)定期報檢制度。(7)作業(yè)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養(yǎng)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五、對在用的特種設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安全重點部件,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準確的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
七、定期培訓特種設備操作、維修、保養(yǎng)等作業(yè)人員。須去的地市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八、特種設備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zhí)行標準或者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壽命期限后應報廢處理,并報注冊登記機構。
九、使用特種設備要嚴格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
第13篇 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制度
1、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現場操作人員以及所有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一般每半年開展一次。
2、各下屬機構也可根據需要對本機構內的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3、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檢驗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操作理論知識;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技能;
(4)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緊急避險知識。
4、所有員工應嚴格按要求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認真聽講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5、積極參加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組織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培訓。
第14篇 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空壓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fā)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2.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yè)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xù)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yè)。
3.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可根據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jié)門狀態(tài)、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huán)境等。發(fā)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guī)定進行現場監(jiān)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tài)下運行。
當設備發(fā)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fā)生人員傷亡。
4.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guī)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__部門備案。
5.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xié)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6.各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fā)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礦機電科。
7.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第15篇 危險場所施工機械特種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jiān)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jiān)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jiān)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yè)方案的執(zhí)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tǒng)計和報告。
第二條 監(jiān)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yè)監(jiān)理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等方案和安全作業(yè)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jiān)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jiān)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yè)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jiān)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地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 各級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 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 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 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guī)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 有對違章、違規(guī)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 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機械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jiān)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 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 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 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 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 監(jiān)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jiān)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jiān)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jiān)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guī)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使用機械數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tǒng)計工作。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yè)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yè)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yè)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yè)績考核。
第二十條 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yè)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yè)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tǒng)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 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yǎng)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yǎng)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yǎng)、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 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yè)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jiān)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 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zhí)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 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xù)辦理。
第二十九條 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 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jiān)督;
5、退租手續(xù)辦理。
第三十一條 機械保養(yǎng)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yǎng)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yǎng)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yǎng)維修,機械保養(yǎng)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yǎng)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yǎng)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 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fā)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fā)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yè)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名單--企業(yè)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jiān)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guī)、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fā)現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 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檢測合格-現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jiān)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fā)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 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jiān)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和監(jiān)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jiān)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guī)檢驗--應留存正規(guī)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jiān)控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項、違規(guī)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 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jiān)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yè):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 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yè)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yè)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遞交監(jiān)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yè)單位執(zhí)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以及監(jiān)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yè)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 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jiān)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 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通知現場門衛(wèi)方形),并報知監(jiān)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fā)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 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yǎng)或修復以及保養(yǎng)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jiān)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yǎng)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yǎng)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yè)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6篇 特種設備工作培訓教育制度
一.為規(guī)范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五. 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guī)定復審。
六.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七.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八. 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九.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十.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十一.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人員,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理。
審核: 批準: 2022/9/23
第17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匯編
特種設備操作工職責
1、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
2、上班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精心操作,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應予抵制。
3、認真做好容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持容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
4、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嚴密監(jiān)視設備各參數的變化,保持最佳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各項記錄,內容須真實。
5、遇有事故時及時報告有關人員,不得隱瞞事故。
6、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事故處理能力。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fā)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操作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巡檢制度
1、認真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確保設備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培訓合格才能上崗,發(fā)現設備運轉不正常,安全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日常維護保養(yǎng):操作者每天進行保養(yǎng)。設備運行時,注意設備運轉、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滅菌結束后清潔、擦洗。定期維護保養(yǎng):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yǎng)。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設備停止運行后妥善處理,運行中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準超溫、超壓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保養(yǎng)維護。
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門和分院領導進行報告。
2.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門。
3.發(fā)生事故先兆、設備安全隱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部門應及時向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領導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fā)生后,單位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fā)現有上述違規(guī)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單位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6.事故處理結案后,安全管理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7、設備安全隱患應在調查結束后制定防范和處理措施,報分院主管或有關政府部門。
預真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質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件》后,方可獨立承擔壓力容器操作。
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有關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有關記錄。
3.壓力容器要平穩(wěn)操作,容器開始加壓時,速度不易過快,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
4.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發(fā)現溫度,壓力異常時,應及時停機檢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開機。
5.嚴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維修時必須停泵、排氣卸壓后方可進行。
二日常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
1.嚴格按照壓力容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開始操作前,應首先檢查氣泵、儲氣罐、管道、閥門、及安全附件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3.堅持壓力容器日巡檢制度,儲氣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時發(fā)現不正常狀態(tài),并采取相應措施調整和排除。
4.隨時檢查壓力容器及相關管道和附件,及時處理“跑、冒、漏”現象。
5.每月應對安全閥進行全面檢查。手動排氣以防閥芯與閥座粘死卡死。
6.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7.發(fā)現下列情況時,必須及時更換安全閥:
(1)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密封不嚴且無法修復的。
(2)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死或彈簧嚴重腐蝕、生銹的。
8.保持壓力表潔凈,隨時注意壓力表的工作情況。有下列情況時,及時更換壓力表:
(1)無壓力時,指針不能歸零的。
(2)表盤玻璃破裂或表盤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的。
(4)壓力表指針松動或斷裂的。
(5)有其它影響壓力表準確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壓力表每半年交計量部門校驗一次。
預真空滅菌器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每日滅菌前檢查滅菌器柜門、鎖扣、蒸氣調節(jié)閥、安全閥等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3、經常清理排氣口,去除毛絮等雜物。保持滅菌柜清潔,排氣管道通暢。
4、防止超熱現象。超過臨界溫度2℃時蒸氣不易凝結,穿透力減低影響滅菌質量。滅菌時注意觀察飽和蒸氣壓力下的溫度。
5、物品裝載量不超過90%。脈動真空滅菌器的裝載不小于柜室容積5%,防止小裝量效應。
6、注意檢查設備管線有無漏氣漏水。
7、每天工作結束后要關閉蒸氣、電源、水源閥門。
8、非滅菌崗位的人員,不得使用高壓蒸氣滅菌器。
9、每半年對滅菌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一次。
10、工作期間,操作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第18篇 特種設備安裝、使用、維修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的安裝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為保證對特種設備的調試能夠符合設備的設計性能和相關的技術規(guī)范、國家標準、使用單位應當對使用過程和結果進行記錄。
二、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使用單位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等有關資料報所在地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相關牌照和證書固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安全檢驗合格》的標志超過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規(guī)定張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四、使用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guī)和標準。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定期檢查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驗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
7、配合使用單位制定:(1)各相關人員的職責。(2)操作人員守則。(3)安全操作規(guī)程。(4)常規(guī)檢查制度。(5)維修保養(yǎng)制度。(6)定期報檢制度。(7)作業(yè)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養(yǎng)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五、對在用的特種設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安全重點部件,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準確的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
七、定期培訓特種設備操作、維修、保養(yǎng)等作業(yè)人員。須去的地市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八、特種設備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zhí)行標準或者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壽命期限后應報廢處理,并報注冊登記機構。
九、使用特種設備要嚴格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
第19篇 特種設備定期自檢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項目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項目部門的領導。
2、專業(yè)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3、突擊檢查即公司不事先通知項目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4、檢查內容:
(1)、特種設備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和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情況。
(2)、重點監(jiān)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3)、特種設備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
(4)、特種設備管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情況。
(5)、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6)、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7)、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8)、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撿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9)、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0)、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5、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公司管理部門存檔。
6、隱患整改:
(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項目簽收,一份由公司管理部門存查。
(2)、項目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劃書面報告特公司管理部門。
第20篇 特種和動能設備引進設備管理制度
1.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應設專人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上級專業(yè)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專管人員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2.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和建立各項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嚴格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4.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并做好設備檢查運行及交接班等各種記錄。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fā)現重大問題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處理。
5.設備運行的規(guī)定時間后,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規(guī)定內容進行檢修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養(yǎng)完成后,由有關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存檔。
6.每年要進行一次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全面技術性能的測定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