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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防火、滅火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們涵蓋了預防火災、應對緊急情況以及災后恢復等多個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 火源管理:規(guī)范使用明火設備,如禁止在禁煙區(qū)吸煙,嚴格控制電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2. 防火設施建設: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完好有效。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集合點、救援措施等。
4. 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5. 火災風險評估:定期進行火災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火源和隱患,采取相應措施。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具體內容會根據(jù)不同企業(yè)的實際情況進行定制,例如化工企業(yè)可能需要特別關注化學物質的存儲和處理,而商業(yè)建筑則需重視疏散通道的暢通。在內容設計上,應強調預防為主,兼顧應急響應,確保一旦發(fā)生火災,能迅速、有序地進行撲救和人員疏散。
規(guī)范
防火、滅火制度的制定需遵循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規(guī),如《消防法》、《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制度應明確責任分工,指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得到有效監(jiān)督。制度應定期更新,以適應企業(yè)環(huán)境和法規(guī)的變化。
重要性
防火、滅火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它不僅能夠降低火災發(fā)生的可能性,還能在火災發(fā)生時,通過有序的應對減少損失,維護企業(yè)的正常運營。因此,企業(yè)管理者必須高度重視,將防火、滅火制度的執(zhí)行納入日常管理,確保每一位員工都清楚自己的職責,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防火、滅火制度格式范文
第1篇 防火、滅火制度格式
火災對工礦企業(yè)的危害及其破壞是難以估量的,防火滅火在人們日常生活與企業(yè)營運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視,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滅火制度。
1、礦區(qū)領導、安全員及全體員工要經常檢查火災源頭的發(fā)生地,并制定本區(qū)域的防火滅火計劃。
2、根據(jù)需要備足防火滅火工具,如滅火器、沙子、巖粉等其他工具。
3、礦區(qū)內一旦發(fā)生火災,全體員工應立即行動,采取緊急措施,保護洞內工人安全,撤出災區(qū)、危險區(qū)的人員,迅速控制火災及其火煙。
4、無論地面或洞內發(fā)生火災,應該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進行撲滅,并同時報告消防、救護組織。發(fā)現(xiàn)救助信號,應積極趕赴火災現(xiàn)場進行救援,以減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5、經常偵查火區(qū)源頭,一旦起火,及時組織人員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及時撲滅。
第2篇 機修組防火制度
1、 油回絲應統(tǒng)一放置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定期進行處理;
2、 用油類進行清洗作業(yè)時,不準吸煙,不準同時進行明火作業(yè);
3、 清洗作業(yè)后的廢油不得倒入下水道。應統(tǒng)一妥善處理;
4、 清洗機電設備時一定要切斷電源;
5、 清洗汽車嚴禁使用汽油,并必須拆除電瓶樁頭。焊接時時拆下油箱;
6、 配備合適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強維修保養(yǎng);
7、 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場所嚴禁吸煙;
第3篇 前廳防火制度
1、前臺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并制止客人將易燃、易爆、槍支彈藥及其他各種危險物品帶入飯店。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通知保衛(wèi)部和值班經理。
2、前廳各部位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客人扔掉未熄的煙頭和火柴棒等,以防著火。
3、行李寄存處不得替客人存放易燃、易爆、槍支彈藥及各種危險物品,如有發(fā)現(xiàn)立即報告有關人員。
4、行李寄存處內嚴禁明火和吸煙。
5、各工作點不得私自安裝電器設備,如工作需要由工程部負責安裝,并由各工作點的防火責任人經常檢查是否安全可靠。
第4篇 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中心機房防火制度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火災隱患,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規(guī)范安全檢查程序,加大防范力度,避免或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1、安全防火檢查的范圍:調度指揮中心,調度中心內禁止明火作業(y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2、用過的廢紙、過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時清理,不允許亂堆亂放,需要燒毀時,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銷毀,并保證現(xiàn)場始終有人看守。
3、經常檢查轄區(qū)內防火規(guī)范落實情況,定期對設備進行清理、檢查和保養(yǎng)。所有電氣設備,應做防潮處理,保持良好絕緣,開關、閘刀、保險器應裝在安全位置。
4、檢查時限、安全防火檢查實行每月定期檢查的防火制度。
5、經常地隨時隨地進行安全、防火的宣傳工作,營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圍,加強對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安全、防火工作情況,協(xié)助實驗室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6、嚴禁明火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過生產調度部部長同意,并派專人監(jiān)督方可施工,嚴禁在機房內抽煙。
7、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員要熟悉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
第5篇 物資、成品倉庫防火制度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尉斗、電烙鐵、電爐等電熱器具和液化氣、煤氣。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瓦以上和白灼燈,使用有蒸流的燈具,應將蒸流器安裝在庫房處。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
7.要將堆放的物資留有頂、燈、墻、粒、堆等防火間距。
8.要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9.要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fā)現(xiàn)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并及時參加滅救工作。
注:此制度裝置在倉庫門口。
第6篇 焦化廠防火防爆制度
為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本企業(yè)的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節(jié) 生產裝置
根據(jù)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以及《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設施。
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lián)鎖配合,其聯(lián)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蒸汽管道與煤氣管道應用軟管連接,不用時斷開。
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
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jù)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shù)牧魉?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jù)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fā)性進入下水系統(tǒng)。
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節(jié) 動火管理
在禁火區(qū)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和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yè)外(如:化驗室用的電爐、煤氣爐等),均須辦理“動火證”。生產區(qū)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有關具體規(guī)定見《焦化廠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第三節(jié) 消防組織與設施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消防組織應根據(jù)企業(yè)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企業(yè)應根據(jù)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xiàn)場秩序。
第四節(jié) 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禁火區(qū)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入內。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廠區(qū)內、辦公室和更衣室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易燃物質,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搭桿高的1.5倍。
使用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shù)男?/p>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第7篇 噴、浸、油漆作業(yè)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煙火、明火作業(yè)和用爐取暖。
2、調漆應在單獨的房間進行,漆料應設專庫存放。
3、室內應安裝排風設備,保持通風良好。
4、室內電氣設備(包括排風設備)應安裝防爆式的,電閘設在門外。
5、噴涂漆時不準用鐵工具敲打金屬容器。
6、用過的油棉紗、油布等應放在有蓋的金屬桶內,并及時清除排風管道內外的油漆沉積物。
7、室內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第8篇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為加強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
3、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tǒng)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并做到以下七點:
嚴禁場所內部和外部帶入明火源;
嚴禁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
易爆危險物品混存;
嚴格控制儲存場所的溫度和濕度;
嚴禁超期超量儲存;
嚴禁違章操作;
5、每天至少每兩小時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定期對場所內的電氣設備、滅火器材、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
6、從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知識、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7、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公園森林防火制度
為加強我司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災發(fā)生,保護好現(xiàn)有森林資源,做到“全員廣泛參與、社會積極支持、部門齊抓共管、公司全面負責”的森林防火工作機制。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總體目標
各單位全面認真貫徹執(zhí)行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切實做好轄區(qū)內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本轄區(qū)不發(fā)生森林火災,做到無發(fā)生森林火情,無發(fā)生森林火警的森林防火工作總體目標。
二、森林防火期
根據(jù)我司情況,森林防火期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為止。其中:春節(jié)、清明節(jié)及高溫干旱時段確定為森林防火戒嚴期(以各轄區(qū)實際情況確定)。
三、森林防火工作機構
1、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總指揮:馮建國,成員:黎治、劉一平、馬韜、劉川江、白康、白勝、劉勇生以及各部門第一負責人
2、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①貫徹執(zhí)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督促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guī)的實施。
②進行森林宣傳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③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④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yè)人員。
⑤檢查本地區(qū)森林防火設施的規(guī)劃和建設,組織有關人員維護、管理防火設施設備。
⑥掌握火情動態(tài),制定撲火預案,統(tǒng)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⑦配合有關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⑧進行森林火災統(tǒng)計,建立火災檔案。
3、公司森林防火辦公室職責是:組織、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全公司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及全公司森林防火指揮辦的具體工作;負責制定全公司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公司森林防火隊伍和護林隊伍的組織、管理和培訓;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消除火災隱患;保障森林火災撲救工具和器材的供應調配;配合司法機關偵破和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各安全分管領導負責森林防火日常事務的處理。
四、森林防火責任制
(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和分級負責制。各公司的總經理是本公司的第一防火責任人;各單位的安全分管領導是直接防火責任人;其他總經理助理以上老總是森林防火主要領導負責人,保衛(wèi)部門和其他各部門負責人是本公司森林防火工作的直接管理負責人,全體員工是森林防火的執(zhí)行者。
(二)防火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及方針、政策。
2、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轄區(qū)的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
3、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掌握火情動態(tài),制定森林撲火預案,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5、配合森林公安機關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三)安全分管領導的森林防火職責
1、協(xié)助本公司主要負責人開展森林防火工作,對本公司的森林防火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每月組織研究一次森林防火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3、在公司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經營活動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森林防火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森林防火工作年度計劃、中長期規(guī)劃和安全投入經費預算。
5、組織并參加森林防火大檢查,對查出的森林防火隱患要及時監(jiān)督消除或組織制定必要的措施,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6、監(jiān)督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必須做到“三同時”,即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7、負責森林防火投入資金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8、發(fā)生火情火警等火災事故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協(xié)調對事故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
9、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提出獎懲意見。
(四)其他總助以上領導的森林防火職責
1、服從一級防火負責人的指揮,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2、隨時檢查處理管理范圍內的森林防火設施及森林防火中存在的問題。
3、積極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加強所屬員工的森林防火知識的教育。
4、具體落實防火、滅火方案及人員。
5、帶領防火人員撲救火災,同時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提供火災事故線索,并積極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
6、及時將森林防火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向公司防火領導小組或專職部門報告。
(五)各部門負責人森林防火職責:
1、掌握、宣傳相關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
2、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服從二級防火負責人的指揮,積極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森林防火知識和進行消防訓練。
3、掌握本崗位范圍內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和變化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不安全因素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4、愛護和妥善保管本部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及設施,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對本部門發(fā)生的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主動提供火災線索,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及時報告火災情況。
(六)公司員工森林防火職責
1、熟悉工作范圍內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消防水源、電源和應急疏散通道的情況。
2、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火災危險性和掌握防火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
3、熟悉掌握報火警方法(火警電話119)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會撲救初起火災。
4、熟悉公司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嚴格按照預案要求執(zhí)行。
5、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條例。
6、巡山護林,制止違反規(guī)定的野外用火行為,消除火災隱患;
7、及時報告火情,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協(xié)助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8、餐飲部工作人員,應定期檢查燃氣管道、閥門、開關、電源、爐頭等,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維修。
9、若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報火警(火警電話119),并通知保衛(wèi)部門(電話、),同時積極滅火救援。
10、火情等事故發(fā)生后,應積極保護現(xiàn)場,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查火情事故原因,核實災后損失,不得擅自清理災后現(xiàn)場,不得隱瞞事實真相或干預、阻撓火情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和要求
1、開展經常性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各公司防火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內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防火主管部門在宣傳上要采取各種方式進行宣傳,在森林防火期內利用散發(fā)宣傳單等形式在全公司范圍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及當?shù)卣嘘P防火通告,將有關防、撲火、森林防火法律知識分發(fā)到各部門、員工以及游客手中,并張貼市區(qū)、本公司有關森林防火通告,在各要道口刷寫森林防火宣傳標語。各經營部門分別到各自責任范圍開展宣傳活動,保衛(wèi)職能部門要制作醒目的宣傳牌、宣傳標語,進入林區(qū)的主要路口設置或補齊森林防火固定標志,刷寫森林防火標語,利用橫幅等宣傳形式,在單位各要道口宣傳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和文件精神,加大對火警火情肇事者的處罰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傳力度,對社會各地發(fā)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及時通告。教育各部門加強員工、游客的防火安全教育,在防火期間每月要召開一次防火教育檢查會議或者培訓。
2、建立聯(lián)防機制。在相鄰的部門、村組、農戶之間層層建立森林防火聯(lián)防機制,加強毗鄰交界處的森林火災預防工作,劃定聯(lián)防區(qū)域,明確聯(lián)防責任,制定聯(lián)防制度和措施,一旦發(fā)生火災,不論是誰的區(qū)域,都共同積極組織撲救。
3、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好護林護火專業(yè)隊伍,并將護林人員名單登記造冊備案。各公司要組建20人以上志愿防火隊,武陵山森林公園要保持10人以上的護林防火專業(yè)隊由公園保衛(wèi)部門負責管理并登記備案,同時,加大對護林隊、志愿撲火隊伍的培訓力度,組織撲火隊員學習防火撲火知識和安全避險知識,提高防火隊員的科學撲救能力。
4、確保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落實。公司要把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預算,各公司要加大對森林防火工作的資金、物資和勞力投入,配備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條件,確保防火工作實際需要。
5、進入森林防火期內,各公司、職能部門要落實專人設卡和巡查,嚴防火種上山,特別是重點林區(qū)。
6、各公司主要、分管領導、保衛(wèi)部門要加大對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落實。
7、公司森林防火指揮辦、保衛(wèi)部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防火撲火預案
1、各公司均要制定森林防火撲火預案。內容包括:指揮辦成員名單及分工、撲火隊人員組成及發(fā)生山火后的撲救指揮程序、通訊狀況及聯(lián)絡方式等。
2、各公司的防火撲火預案于下一個防火年度前上報公司直管部門備案。
3、各級森林防火組織要嚴格按照防撲火預案落實各項防火工作。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及公司防火指揮辦將對防火、撲火預案的制定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與防火年度的考核評比掛鉤。
七、防火值班制度
1、進入森林防火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通訊器材保證24小時開機,保證信息暢通。
2、公示帶班值班人員、時間、責任,將值班表上報公司森防辦備案。
3、值班人員應熟悉本地區(qū)的防火情況,能夠熟練使用通訊設施,保證信息上傳下達暢通。
4、值班期間不準脫崗、不準飲酒、不準搞娛樂活動,按規(guī)定做好值班記錄。同時,對本轄區(qū)域內的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避免脫崗、漏崗現(xiàn)象發(fā)生。
5、遇有火情要及時逐級向公司森防辦報告。
6、備有防火專用值班車,隨時準備應付突發(fā)火情。
7、交接班時整理衛(wèi)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森林防火巡護制度
1、建立公司、部門、班組三級護防網絡,加強全公司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
2、各部門在森林防火期每天必須安排1名防火安全員。
3、護林員的職責是:巡護山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制止火種上山和報告火情,協(xié)助森林公安機關查處轄區(qū)內的火災案件;負責責任區(qū)內的防火隔離帶清理,監(jiān)督檢查承包山地防火隔離帶的維護情況,并向公司匯報各管理轄區(qū)防火落實情況。
4、公司保衛(wèi)部負責對全公司防火隔離帶的清理并進行檢查驗收。
5、防火戒嚴期內,各公司要設卡并派專人在崗檢查,根據(jù)森林防火的實際需要,配足護林員。
八、加強野外用火管理
1、在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qū)及林區(qū)邊緣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各公司部門要對林中空地及林區(qū)邊緣田、土進行管理,做好動員工作,落實責任,嚴禁燒灰積肥、燒田土坎。
3、在防火戒嚴期內及高火險天氣,各公司及護林員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苗頭,消除火險隱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違法就必須上報公安機關的原則。在火災多發(fā)區(qū)、重點林區(qū)路口、主要交通道路兩旁的林區(qū)設置防火檢查點,檢查點人員有權對進入林區(qū)的車輛和人員進行防火檢查,有權扣留不準攜帶的火種和易燃物品。
4、各公司要做好周邊智障等特殊人員的管理,逐人落實監(jiān)護人和監(jiān)控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
5、防火期內確需生產性用火,必須經過公司防火主管領導批準,經批準后,要有專人負責,遠離林區(qū)邊緣,開好防火隔離帶,準備好撲火工具,有組織地在三級風以下的天氣用火,嚴防失火。
九、火情監(jiān)測及火災報告制度
1、火情監(jiān)測報告主體是公司保衛(wèi)部護林員。其它部門和個人也有報告火情的責任。
2、發(fā)生火情要立刻將火情火警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的時間、地點、地被物狀況、火勢大小、蔓延方向及撲救情況報告公司森防辦。
3、公司應當立即啟動森林火災處置預案組織撲火隊迅速開展撲救。
4、保護好起火點,發(fā)現(xiàn)可疑人,予以截留,并主動協(xié)助森林公安機關破案。
5、對故意瞞報、遲報、誤報火情或撲救不及時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6、對森林火災及有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事故的火情發(fā)展趨勢、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等信息,由公司森防辦核實后交由集團公司、區(qū)森林防火委簽署意見后方可對外發(fā)布。
7、各公司發(fā)生火情后,應根據(jù)實際逐級上報。
8、公司森防辦防火值班電話:、
9、對于及時報告處置火情,挽回重大損失的,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上報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火情處置制度
1、各公司林區(qū)發(fā)生火情后,立即成立撲火前線指揮辦,火場指揮由所在公司的行政負責人或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
2、發(fā)生在與各鄉(xiāng)鎮(zhèn)交界處的森林火災,任何一方發(fā)現(xiàn)火情的,應及時通知毗鄰鄉(xiāng)鎮(zhèn),成立聯(lián)合前線指揮辦,公司保衛(wèi)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內必須親臨現(xiàn)場進行指揮。
3、林火燃燒時間不論長短公司森林防火指揮辦總指揮及成員必須第一時間靠前指揮,所有撲火隊伍聽從指揮辦統(tǒng)一調度調遣指揮。
4、火場指揮根據(jù)火場地形、森林類別、風向、風力、溫度等因素,正確判斷撲火人員到崗、物資到位情況,不得因指揮不當引起人員傷亡事故?;饒鲋笓]做出的增派人員,交通運輸和物資調運的決定,各部門人員必須執(zhí)行,不得有誤。
5、總指揮在指揮撲火的同時,及時安排追截火災肇事者或嫌疑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6、各公司撲火隊伍應服從本公司森林防火指揮辦調度,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開赴火場參加撲救工作,服從前線指揮辦指揮。
7、火場明火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看護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8、嚴禁老人,不滿16周年以下兒童、殘疾人、孕婦等特殊人員進入火場。
十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各種撲火器具要分類存放,整齊有序,取用方便。
2、風力滅火機、油鋸等器械要每月保養(yǎng)和維修,對易受潮生銹的工具要每周保養(yǎng)、通風和晾曬。
3、森林消防器材、設備設施要每月進行維護、維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防火期內,每周維護保養(yǎng),保證能隨時投入使用。
4、加強對設備的管理,器械及工具不準外借,更不準丟失,尤其易爆物品(滅火彈)要嚴加管理和檢查,防止發(fā)生事故。
5、消防器材倉庫由公司保衛(wèi)部門專人負責保管,建專門帳簿,嚴格出入庫制度和手續(xù),保證不發(fā)生丟失,短缺現(xiàn)象。
6、防火設施設備每季度清理一次,掌握增減情況,并及時進行補充更新。
7、消防海灘車必須做到專車專用,加強維修保養(yǎng),確保防火用車。
8、根據(jù)需要配備手持對講機。
9、防火物資必須保證性能良好,隨時能用,并做好防潮、防蟲、防雨工作。
10、遇有重大火情,全公司防火物資統(tǒng)一調動使用。
十二、后勤保障
公司保衛(wèi)部門要組織、計劃、保障撲火所需機具物資的需要。公司餐飲、游樂工程、客房部門要做好糧食、食品、衣物、帳篷等救災物資的調配和供應;綜合辦要為運送撲火人員、救援物資等優(yōu)先提供運輸工具,確保交通暢通;其他部門根據(jù)火災處置預案做好相關保障撲火工作。
十三、培訓演練
公司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每年不少于一次有計劃地組織全公司員工處置火災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加強實戰(zhàn)訓練和演習,提高全體員工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處置火災的實戰(zhàn)能力,普及森林火災等消防安全常識。
十四、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度。公司級領導督促檢查所在單位各部門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并督促協(xié)調處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實。
2、各單位要認真按照相關森林防火工作職責履行職責。每年重點、特殊時期抓好安全檢查和隱患的整改,消除火險隱患。
3、發(fā)生森林火災,各單位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奔赴現(xiàn)場參加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的防火工作原則,相互支持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十五、森防火情火警查處
1、森林火情火警發(fā)生后,所在單位應當及時查明起火原因。
2、發(fā)生火災后,及時上報當?shù)毓才沙鏊傲謽I(yè)部門趕赴火場,協(xié)助查明起火原因、起火地點、查清肇事者,及時調查取證立案查處和調查火災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林木損失等。每次火情火警等情況發(fā)生后,保衛(wèi)部門應根據(jù)調查,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公司森防辦。
3、加大打擊力度,森林火情火警發(fā)生后應從快、從嚴處理,起到警示教育目的,減少火災發(fā)生。
十六、森林防火責任追究
1、嚴格執(zhí)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
2、追究責任人行政責任按照國家、市、區(qū)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本公司文件依法追究。
十七、本制度由武陵山國家森林公園負責解釋。
十八、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依照《武陵山國家森林公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和追究責任。
十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廠區(qū)防火防盜制度新版
廠區(qū)防火防盜制度(新版)
一、防火、防盜制度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具體負責,并接受公司保安部的監(jiān)督指導。
2、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要教育干部職工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樓內及廠房內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公司保安部統(tǒng)一負責,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5、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下班前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室及分廠的安全、防火事項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并報有關部門及保安部。
6、資產財務部工作人員要按規(guī)定保存現(xiàn)金及支票,經常檢查保險柜及辦公室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7、物資、設備及產品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8、全公司干部職工要樹立防火防盜意識,各部室人員及分廠廠房人員最后離開的同志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9、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各部室和廠房要關燈,鎖門,防止發(fā)生火災或被盜。
10、夜間值班值宿及四防人員要做好公司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二、防火、防盜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各種油類特別是汽油、酒精、信那水、汽油、動力苯等燃點低的物品,嚴禁靠近木質物品存放,要用鐵箱裝好,儲存在安全地點。禁止用上述油類擦洗地板或木質器具及溫度較高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電源、火源、氣源等處存放。
3、在照明燈、機床作業(yè)燈的燈泡上,嚴禁用紙,布等物品粘固。
4、各機臺操作者,在停電時必須把電源切斷,不許通電脫離崗位。
5、各部室分廠清除的垃圾要倒在指定地點。各分廠設置的潤滑油桶,要放置在適當?shù)攸c。
6、在禁止吸煙處禁止吸煙;指定吸煙處在下班前30分鐘嚴禁吸煙,工長,組長要對自己管轄區(qū)進行全面檢查。
7、如明火作業(yè)需持分廠廠長簽章的聯(lián)系單,經保安部防火科同意后方可生火。但在明火作業(yè)過程中需要有專人負責,配備消防器材,并且必須做到人不離火,事后將火徹底熄滅,經保安部防火科檢查后方可離開。
8、分廠成立檢查組,每周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同時總結布置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9、嚴格執(zhí)行防火責任制度,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逐級管理制度,分片包干,一包到底。
10、一切消防設備、用具的保管、維護由使用部門負責。除滅火使用外,一律嚴禁做其它使用。
(二)防盜措施
1、各單位對現(xiàn)金的存放必須要按規(guī)定將現(xiàn)金存放在堅固的保險柜內,其他地方一律不得存放現(xiàn)金。
2、各單位,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要按照公司要求開展治安防范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企業(yè)治安秩序的意識。
3、制定和落實本單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制度,按照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竊密等治安防范工作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制,預防和制止違法狡黠行為,維護本單位的穩(wěn)定。
4、要維護好本單位治安防范工作,對本部門加強管理,做好防盜的自檢自查工作,確保工廠的財產安全。
5、加強廠區(qū)內和分廠內的防范設施,如有條件應安裝監(jiān)控設施和紅外報警設施。
6、各單位加強對貴重物品、產品,貴重材料和生產物資的管理,妥善保管,及時入庫,嚴禁存放在廠房內,同時加強出入庫管理,建立健全領用制度。
7、各單位存放貴重物品及產品的庫房必須設專人管理。庫房鑰匙專人保管并備案,庫房門窗必須加固,防范設施必須符合要求,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8、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值班期間要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并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不準隨意脫崗或擅離職守。
(2)不準留外來人員住宿。
(3)不準在值班期間喝酒、打撲克、麻將等。
(4)值班期間要認真做好巡邏檢查工作,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冊。
(5)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6)對發(fā)生的案件和事件及時上報。
9、節(jié)假日、休長假期間,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值班、值宿,履行職責,不準找他人頂班替崗,要帶領其他人員做好安全防范檢查工作。
第11篇 工地重點部位防火制度
1、 在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材料堆放場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置放乙炔發(fā)生器建筑,屋頂應采用輕質材料。
2、 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庫應配足消防器材,一般為每30平方米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的泡沫、干粉等滅火機。
3、 施工現(xiàn)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上海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工不了解焊、割作業(yè),不得進行焊接。
(4)焊工不了解焊體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氣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在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第12篇 配電室防火制度與辦法
(1) 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凈,要有良好的通風,在室內使用明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并有防護措施;
(2) 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附近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靈敏、有效。每年定期進行清掃、驗收;
(3) 電纜線、變壓器等處不得漏油,要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4) 高、低壓配電室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經常維護保養(yǎng),以保證完備好用。
第13篇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14篇 項目部森林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森林法》和《山西省森林防火條例》以及鄉(xiāng)鎮(zhèn)府、管理處、一監(jiān)辦森林防火有關規(guī)章制度。
二、凡進入工地外來人員、車輛必須進行登記。
三、施工現(xiàn)場森林區(qū)域內,要做到見煙就查,違章就罰,成災就抓。堅持依法治火。在那個工地發(fā)現(xiàn)問題,都要追查責任。
四、施工現(xiàn)場森林區(qū)域內,從事作業(yè)生產人員,不準違犯操作規(guī)程,違者要追究作業(yè)工隊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五、 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六、 焊割作業(yè)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品距離均應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七、 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作業(yè),必須按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八、 施工現(xiàn)場的防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九、 施工現(xiàn)場的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流管理,以防發(fā)生電氣火災。
七、 發(fā)現(xiàn)火警的時候,都應迅速正確的報警,并積極參加補救。
十、 各工隊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教育,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十一、項目部不定期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除的隱患限期整改。
十二、 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5篇 地面廠區(qū)作業(yè)場所防火防水防爆防雷制度
1、防火防爆管理
(1)、廠區(qū)、生產廠房及倉庫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甲醇廠裝置區(qū)、甲醇廠槽區(qū)、甲醇廠裝車區(qū)、焦化廠焦爐地下室、焦化廠煤氣凈化區(qū)域、焦化廠綜合油庫、焦油廠原料成品槽區(qū)、焦油廠生產裝置區(qū)、各廠配電室和集控室等重點防火區(qū),必須配備相當數(shù)量的消防栓、水龍頭、泡沫液消防系統(tǒng)、滅火器、砂箱及其他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消防器材和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2)、各單位應當根據(jù)需要設立群眾義務消防隊或者義務消防員。
(3)、進入煤化工單位的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制度,嚴禁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吸煙。因生產需要明火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待批準后在指定人員監(jiān)護下按章執(zhí)行。
(3)、重點防火區(qū),禁止明火及吸煙。確因維修或其他工作需要進行電、氣焊接時,必須經防火部門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所屬單位每月組織一次對各分廠的消防檢查。檢查內容包括:①火災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③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④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⑤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職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⑥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⑦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⑧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⑨防火巡查情況。⑩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落實廠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況。
(5)、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防火特點配備消防設施。
(6)、所屬單位、各分廠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并進行掛牌編號并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
(7)、消防器材的維修由有公安消防部門頒發(fā)的消防維修許可證的單位承擔。
(8)、各單位配備的消防設施應由有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確保其完好有效。
(9)、各單位責任本單位范圍內消防設施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與竣工驗收。
(10)、所屬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11)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單位,必須執(zhí)行國家、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
(1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禁止在作業(yè)場所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少量潤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槍必須存放在專用的隔離房間。
(13)、 一般防火規(guī)定
1) 禁止在廠區(qū)及生產場所吸煙;
2) 禁止在廠區(qū)用明火照明和取暖,必須時應制定有效安全措施,經安健環(huán)部門、分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
3) 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fā)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4) 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qū)內。
5) 禁止使用易散發(fā)可燃蒸汽的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及衣物。
6) 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物品,應收入鐵制容器內,放置在安全地點并及時清理。
(14)、危險場所的照明,布線及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潔、干燥和絕緣良好。
(15)、因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機電部審核批準后,按正式線路要求安裝,并限期拆除。
(16)、煤倉和原煤等煤塵比較集中的地點,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定期清理地面和設備,防止煤塵堆積。
2)電氣設備必須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3)不得明火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辦理有關手續(xù))和吸
煙。
4)空氣中煤塵含量不得超過10mg/m3。
(17)、禁止在裝油或其它易燃液體過程中,將檢尺或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用檢尺取樣應在裝料完畢經靜置以后進行。
(18)、禁止使用噴射蒸汽加熱易燃液體。
(19)、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yè)。
(20)、危險場所作業(yè)人員,應根據(jù)需要穿著導電纖維服和導電鞋,或設置易于導出人體靜電的設施,如安裝接地的門把手、接地扶欄等。
(21)、在機器發(fā)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yōu)槭謩踊蛭锪嫌昧扛淖兊茸鳂I(yè)條件改變情況下,必須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靜電危害。
(22)、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內,必須安裝有符合安全的阻火器(車上司機人員不準吸煙),四輪車、電瓶車進出易燃易爆崗位工房內,必須經批準,必要時熄火推行。
(23)、易燃易爆區(qū)域的電氣動力設備、儀器儀表、照明裝置和電氣線路等,分別要取用防爆、封閉、隔離等措施。
(24)、禁止在危險場所動火,對需檢修的部分應拆至距離危險源三十米外進行。
(25)、高處焊割作業(yè)要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26)、對沾有易燃、可燃物的材料或設備,焊割前應沖洗干凈。
(27)搬運危險品容器或在危險場所搬運鐵制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震動,所用扳手、榔頭等工具應為銅、鋁合金或鍍鉻的鋼鐵材質。
(28)禁止穿帶釘子鞋進入危險場所。
(29)高溫設備及管道必須保溫,不得在高溫管道和設備上烘烤可燃物。
3防洪管理
(1)、各級單位應建立防洪防汛組織機構,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管理,切實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現(xiàn)險情各級人員均有參加防洪救災的義務。
(2)、了解防汛物資性能,注意防汛物資的日常化維護與保養(yǎng),保證防汛物資完好無損,每年雨季前、雨季中要組織對全公司的“雨季三防”設施、設備以及搶險救災物資儲量、種類等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并嚴格督促落實。
(3)、每年3月份開始,各單位應對轄區(qū)的防洪溝進行檢查、清理及疏通,保證排洪溝排水暢通無阻。對轄區(qū)的車間房頂進行檢查,及時清除房頂雜物,保證排水系統(tǒng)的正常。認真檢查轄區(qū)關鍵崗位潛水泵的良好狀態(tài),如有問題及時聯(lián)系管理中心電氣主管進行送修或購置。對本轄區(qū)防洪防汛工作檢查中,對于不能排除的險情及時通知安全辦,由安全辦進行協(xié)調處理。
(4)、 雨季中,房頂出現(xiàn)的漏水部位,單位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治理,并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管理中心設備主管,由設備主管負責制定和實施補漏計劃。
(5)、 預報有暴雨時,實業(yè)部防洪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各工段領導必須提前到現(xiàn)場檢查、布置、安排防洪防汛搶險工作。
(6)、建立防汛物資盤點制度,對防汛物資進行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shù)。
(7)、防汛儲備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領導批準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
4、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lián)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xié)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4)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fā)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5)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fā)現(xiàn)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qū))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6)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shù)貧庀笾鞴軝C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7)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8) 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9)、高大建筑物,在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qū)突出屋面的排放可燃氣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避雷裝置每年進行一次系統(tǒng)的外部檢查并測定全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五歐姆。
(10)、有火災爆炸危險廠房及車間內的設備、管道構架、鋼尾架、電纜外皮等較大金屬構件,都應良好接地,并可與電器設備的接地共用,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五歐姆。
(11)、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證其性能良好。
第16篇 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yè)健康危害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間各生產工序以及業(yè)務部門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1.安環(huán)部是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歸口部門,負責制定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監(jiān)督生產車間各工序和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
2.生產車間是公司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管理工作重要部門。應嚴格落實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以閃焙工序為重點做好防火防爆管理,以浸出凈化工序為重點做好防毒管理,以浸出投料和產品包裝環(huán)節(jié)為重點做好防塵管理,在日常生產中杜絕跑、冒、滴、漏發(fā)生。
3.生產車間各工序以及其他各部門負責本工序、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各項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四、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
1.公司各部門區(qū)域為本部門、工序防火責任區(qū)域,部門經理、工序班長為防火責任人,應嚴格按照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區(qū)域內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公司廠區(qū)按照危險性程度劃分為禁火區(qū)和防火區(qū),設定動火作業(yè)等級,生產工序以及維修班應嚴格按照《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分級分類進行動火操作。
3.生產車間日常清理檢修作業(yè),進入存在易燃氣體的有限空間應嚴格按照《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檢測、吹掃、通風等準備措施。
4.公司危化品庫房以及車間臨時堆放?;返牡攸c,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管理,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5.閃焙工序煅燒區(qū)域是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重點部位。該區(qū)域內天然氣使用位置應設置安裝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lel)的25%以下,并通過控制系統(tǒng)與排風換氣設備聯(lián)動。
6.閃焙煅燒系統(tǒng)、高低壓配電室、天然氣調壓設施等區(qū)域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閃焙工序照明用燈應安裝防爆燈具。
7.公司外來學習、參觀、業(yè)務辦理等非生產人員嚴禁進入設置的禁火區(qū),卻因需要進入時應經公司領導批準,安全管理人員陪同方可。
8.辦公室、員工休息室、安全管理重點區(qū)域嚴禁放置易燃物品。車間檢修嚴禁使用易燃油類擦洗設備等。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等易燃材料,安全存放,定期清除。
9.崗位操作工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范進行壓力容器的操作、使用,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生產車間加強壓力容器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定期組織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按規(guī)定時限組織對壓力容器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測檢驗。
10.安環(huán)部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配備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
11.各部門、工序配置的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統(tǒng)一編號、經常檢查,做到“三定 ” (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用。
12.生產車間及工序定期組織崗位人員開展安全消防培訓,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消防管理。公司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專題防火防爆知識培訓。
五、防塵、防毒的安全管理
1.公司防塵防毒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作業(yè)場所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采取有效的衛(wèi)生和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定期監(jiān)測和體檢。
2.公司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工作重點是做好浸出凈化生產過程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安全防護,做好原料上料和閃焙包裝環(huán)節(jié)的粉塵影響安全防護。
3.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按國家《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設項目的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含防塵、防毒設施) “三同時”制度。
4.生技部以及生產車間對生產過程危害性大的作業(yè)崗位和工藝環(huán)節(jié),要開展研究,進行攻關。實施必要的升級改造,降低崗位職業(yè)健康危害。
5.對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及產生的作業(yè)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生產過程中,對散發(fā)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如廢氣、廢水等,要回收處理合格后排放。
6.對存在粉塵的作業(yè)場所要及時清理現(xiàn)場,保持環(huán)境整潔。生產區(qū)域內設置警示標志,禁止飲食、飲水。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場所,應加強通風置換。
7.公司安環(huán)部負責聯(lián)系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存在粉塵和有害物質的作業(yè)場所,進行職業(yè)健康危害因素監(jiān)測,檢測結果在所在崗位職業(yè)危害因素告知牌中公示。
8.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收塵器、凈化塔、報警裝置等安全設施,應定期檢修,生產時應同步保持正常運行,未經同意批準,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9.新職工入職前,應進行健康檢查;在崗時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全員健康監(jiān)護檔案。
10.對從事粉塵,有毒、有害影響較大的作業(yè)人員,實行定期輪換崗位、短期脫離、縮短工時等措施。對患職業(yè)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應妥善安排崗位。
11.對存在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有毒有害因素的生產區(qū)域,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應設置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六、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1.泄漏是指工藝介質的空間泄漏(外漏)或者一種介質通過連通的管道或設備進入另一種介質內(內漏)的異常狀況。根據(jù)不同泄漏源可能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泄漏分為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兩種。
2.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重點是防止硫酸、天然氣以及工藝液體泄漏。其中天然氣屬于易燃易爆介質泄漏,硫酸和工藝液體屬于有毒有害介質泄漏。
3.生產車間及庫房要加強生產裝置和儲存場所的防泄漏管理,避免發(fā)生事故,提高安全運行的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健康。
4.生產車間加強硫酸使用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硫酸的儲存、轉移、加入使用管理。定期儀器檢查管道壁厚,人員頻繁經過或操作的管線應加裝套管防護。
5.生產工序做罐操作,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控制液體體積,加熱速度,攪拌強度等工藝條件,防止液體冒罐傷人、污染環(huán)境或者造成浪費。
6.定期檢修生產設備、工藝管線,閥門、儲備罐等,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對出現(xiàn)的故障、泄露風險及時消除,輸送不同介質的管線嚴禁串聯(lián),為保證生產便利需要串聯(lián)時除開閥門隔斷外必須在閥門一側加裝堵板防護。
7.公司采購各類輔料,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進廠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性降到最小,發(fā)生泄漏事故時要及時報告。
8.可能發(fā)生泄漏的區(qū)域必須進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危化品倉庫、儲存罐區(qū)以及硫酸、天然氣管線必須按照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定期檢查。
9.泄漏應急處置使用的各應急池應保持清空狀態(tài),不得隨意占用;備用的應急設備保持可隨時啟用;各類應急救援物資和防護用品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
10.定期開展培訓教育,工序員工必須清楚泄漏處理的安全防護、預防措施及控制處理的應急儲存位置。泄漏按照停止泄漏、圍堵泄漏、清除泄漏的程序處理。
11.任何員工發(fā)現(xiàn)儲存泄漏、工藝泄漏時,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可請求外部援助。
12.工藝液體泄漏時,應先關閉排放系統(tǒng)各級閥門,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過清理,轉移,使用吸收劑,桶裝等措施恢復泄漏現(xiàn)場。
13.發(fā)生泄漏應急處理時,搶險人員應穿戴正確的防護用品,及時停止泄漏,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處置。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安環(huán)部提出修訂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按文件修訂程序公布實施,解釋、修訂、廢止權歸公司。
第17篇 鋁鎂粉塵防火防爆制度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鋁鎂粉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 l;
f: y5 z! l2 a7 ]3 j, q
任何粒徑小于420μm的鋁鎂或鋁鎂合金顆粒。
$ g) d% _ j# {2 [; p; p; q
3.2 鋁鎂粉加工the manufacture o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
通過特定的工藝,將金屬鋁、金屬鮮及其合金加工成為細微顆粒的過程。
! l3 b/ u8 a. p- k+ o) h
3.3 鋁鎂粉防爆 the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of dust e_plosion of aluminium and magnesium powder預防鋁鎂粉燃燒、爆炸發(fā)生和當燃燒或爆炸發(fā)生時使損失減小的技術。
! / _. w+ z# z, i1 g% w! m
4 管理
4.1 公司負責人應清楚本廠所有鋁鎂粉爆炸危險場所的情況,并采取能有效控制鋁鎂粉爆炸的防爆措施。
4.2公司負責人應根據(jù)鋁鎂粉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結合本規(guī)程,制定本廠粉塵防爆實施細則和安全檢查表,并按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粉塵防爆檢查。廠級每季度不應少于一次,車間(或工段)每月不應少于一次。( k l p( y2 w
4.3 氣體、溫度、壓力等檢測儀表應定期校驗。
5 z2 h% q_ `; _2 u; {
4.4 工廠應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有關安全法規(guī),使職工了解鋁鎂粉的爆炸性及爆炸條件,牢記事故開關、警報器、急救設施、防爆設施和避災路線的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對重點崗位職工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并以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f_ e6 q- q( j m
4.5 廠房、庫房等鋁鎂粉爆炸危險場所不應有非生產性明火。
主要生產廠房所用電氣設備應是粉塵防爆型的。6 }. s4 `( i9 f& t! o3 {_ f0 k
i! ~) v0 _6 f8 z; i- y+ c2 s
4.6 安全、通風、阻爆、隔爆、泄爆等設施應完善有效,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拆除或棄用。
) z7 v. s, o! _2 q
4.7 新建、改建或擴建鋁鎂粉工廠(或車間)應進行安全評價。 r) }# _ r# i
- k6 b# g! [+ l/ _# p( w; f
4.8 鋁鎂粉廠房和庫房內不應存放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4 o! o9 z5 l- |% l5 h
4.9 鋁鎂粉廠房和庫房不應有漏水現(xiàn)象且相對濕度不得超過75%;雷、雨、風天氣應關閉門窗,防止產品潮濕和粉塵飛揚。
5 廠區(qū)布置及廠(庫)房結構
5.1 廠區(qū)布置7 g, e c4 ^ p- b8 k
: |& h @ d r4 k- @
5.1.1 鋁鎂粉加工廠與居民區(qū)、重要公路、非本廠專用鐵路、高壓輸電線路等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00m。
5.1.2 廠房的布置應便于房內人員疏散,不應布置成封閉的或斗封閉的“口”字形、“門”字形等。
. z; n, b; g5 _, n5 e, /
5.1.3 不同的生產工序應分別布置在至少相距15m的單獨廠房中。如兩廠房的間距小于15m,則其相向墻面中至少應有一面墻能承受14kpa(表壓)的爆炸壓力,該墻壁不承重,不得有開口。 m v1 e6 q2 g
9 [: d5 i6 y; j; n( u |
5.1.4 電動機、操作盤(臺)等應安裝在無粉塵爆炸危險的單獨房間內。- a& l9 k0 n o: e0 c( _8 u9 f n2 c
5.1.5 庫房布置應遠離生產廠房。中間庫房與生產車間應有隔離帶或隔離墻。隔離帶寬度不應小于30m,用走廊連接;隔離墻應采用耐側壓、不承重結構。: c: r# s8 3 k7 i) d# _
t7 ]3 l$ ~( b- _& c- r- _! s. r$ z
5.1.6 廠(庫)房兩側應設有寬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車道。如無車道,應沿廠(庫)房兩側保留寬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路面凈寬及距建筑物的凈高均不應小于4m。
5.1.7 廠區(qū)周圍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5.2 建筑結構. q1 g: o2 o/ j! _7 w. p$ p
_ c& e- w! u( i1 v1 u. f
5.2.1 加工、包裝、轉運及儲存鋁鎂粉的工房和庫房宜為不帶地下室的單層建筑。
5.2.2 鋁鎂粉加工與貯存的工房和庫房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柱、梁的框架結構,墻不承重。
) u/ }1 i j: e# ^9 a- ~
5.2.3 鋁鎂粉加工廠房內墻表面宜采用平整不易積塵和易清掃的結構,且不應向上拼接。非整料構筑的墻體,墻面應用砂漿抹平,不得留有孔隙。4 h6 @ ; e; y8 d( s5 s: r/ c
5.2.4 鋁鎂粉主加工車間,可根據(jù)需要分隔成若干小單元。隔墻應采用耐側壓、不承重的非燃性材料構筑。, t7 m0 ]: `# z7 u; u; a5 j
5.2.5 所有門、窗框架均應采用金屬材料制作。7 d% }- m7 m$ o3 p
5.2.6 當工房內發(fā)生爆炸時窗戶應能自動開啟。窗扇應在窗框頂部鉸接,向外開啟,并配有摩擦式窗閂。! v2 q/ v2 y9 w5 q9 i
4 h3 i) }: n# i5 m: u
5.2.7 每間廠房至少應有兩個寬敞并彼此相隔一定距離的出口,廠房內工作地點到出口或樓梯的距離,單層不應超過30m,雙層不應超過25m。$ ]. k% d8 u _
5.2.8 高架平臺的通道應便于上下,危險時便于撤離。
0 q) g$ _ e % a_ m
5.2.9 工房內的地面或平臺應采用硬質防滑導靜電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應有積塵接縫。
. t_ w) q4 n5 _2 j
5.2.10 工(庫)房屋頂不得漏水,宜采用“輕型”或“抗爆”結構。8 b( g) b3 r- t8 t8 j r
, {_ 6 n# ]4 o/ v+ i ]# q [7 _
5.3 運輸通廊2 z: v9 d: p, n; /3 t
4 _- r$ f/ i$ m
5.3.1 距離不超過15m的建筑物和主加工車間的小單元之間可用非燃性材料構筑的密閉通廊相連接。3 f1 z+ h- l_ m- r9 c7 c
@+ {) t( n/ ^: u, n7 w
5.3.2 通往鋁鎂粉工(庫)房的密閉通廊,應根據(jù)gb/t15605進行泄壓設計,同時應設防火門。_ r# e% q: w; ^4 p( o% w
5.3.3 每條密閉通廊均應設一個通向外部的出口。# w+ o! q m( y f) a- g5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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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鋁鎂粉加工廠工(庫)房布置與結構除應遵守本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gbj16中相關條款。4 w8 l1 ~: g+ b
6 設備與操作
6.1 一般規(guī)定0 f& px s% p& /( v
5 i_ p9 b5 d9 {( j# @
6.1.1 在鋁鎂粉生產和裝卸過程中,應有防止靜電放電和電氣火花的措施。
6.1.2 在鋁鎂粉工房內,應使用防爆工具。, ~% j% c- p8 d# ^4 f4 n) _
0 v- b8 e2 r k
6.1.3 拆卸粉末加工、處理、收集、運輸設備和設施時,無論是在室內還是在室外,均應使用防爆工具。
6.1.4 從地面、設備等處清掃回收的粉料,在送回加工設備進行再加工前,應除去雜質。9 j) o_ r ~8 e7 a) 3 p
6 f, i$ u3 h; l7 e/ r- r, o
6.1.5 在鋁鎂粉加工工房內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t6 _+ n. k9 i
1 g4 |3 y3 ~& z2 z: ~
a) 有經安全負責人批準且經消防部門簽字的作業(yè)證;5 ^2 k$ ~0 l |4 e- a1 v a
% d# f9 _0 r f( h# g
b) 作業(yè)開始前,設備應停止運轉并徹底清掃設備內或作業(yè)場所的粉塵和易燃物并經檢查確認;
9 j: y2 o5 k( d# i
c) 作業(yè)開始前,必須將盛有產品的桶(罐)全部運出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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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應將進行明火作業(yè)的區(qū)段與其他區(qū)段徹底隔離;( @9 a3 y9 n$ y! t% z6 z; z6 y% u+ [
e) 在高處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應有防止因火花飛濺而引起周圍易燃易爆物質燃燒或爆炸的措施;
f) 進行明火作業(yè)期間,應有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p3 f8 i- z, _ n4 ^ ~; `6 j7 [_ y
g) 進行明火作業(yè)期間和隨后的冷卻期間,不允許有粉塵進入明火作業(yè)場所。
6.1.6 進行各項工作時,不得使粉塵飛場或泄漏。
6.2 設備$ n) w1 c s# j9 v# r
) j% r# i, /$ j- _) i9 s; l
6.2.1 裝運鋁鎂粉的容器應用不產生火花的金屬材料制作,且應加蓋密封。
6.2.2 鋁鎂粉加工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6 v i# t. y) f! ^+ . k. d- {& e d_ k
a) 應附有設備安全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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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軸承應防塵密封;6 _3 g# h/ d9 l /) n; c
n3 a w: f0 z7 d4 {$ z( t1 p$ ^
c) 應設過載保護裝置;2 t) u% u3 t! c `- i4 q
d) 宜設聯(lián)鎖控制裝置或對每個車間設緊急控制裝置;
e) 內外應便于清掃,無粉塵積聚的孔隙;
5 i+ m# h! k; q) `7 }$ y7 w+ o! /
f) 均應接地,避免靜電積累;
g) 應采用密封良好的滾動軸承;& v w2 r, g( /: v
h) 應密封良好;嚴禁泄漏;
i) 存在有爆炸危險的設備,應有防爆措施。
6.2.3 應避免設備自身摩擦產生摩擦熱。
6.2.4 在制粉設備的進料口,應設適當?shù)母窈Y、磁性或氣動分離器等裝置,避免混入原料中的鐵塊等異物進入制粉設備。_ a _ e ~! [7 {. r& m5 b5 z
5 e_ d) p7 f: m& }3
6.2.5 鋁鎂粉加工廠應根據(jù)本廠設備運行狀況,規(guī)定設備定檢周期、停修時間和維修標準,并嚴格執(zhí)行。$ c! ]6 ~+ c, ~4 z& b- t 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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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檢修設備的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如需使用汽油、煤油、柴油等,還應制定專項安全措施,經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審定,主管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批準,由施工負責人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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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檢修用的材料、填料、潤滑油等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用新材料或其他型號、品號的材料作為代用品應經試驗或經主管負責人審批。3 |: r: z$ ]& o7 _# f3 [: /_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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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檢修時除拆卸指定的檢修設備、指定檢修的部位外,不得觸動未經安全處理的其他設備。
6.2.9 檢修設備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網絡圖,嚴格按程序分布作業(yè),不得在一個工房內或一個系統(tǒng)內同時進行多部位檢修。
6.3 操作
6.3.1 鋁鎂粉工房內的粉塵濃度應控制在4mg/m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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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鋁鎂粉干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_ r8 ^; q/ j c; g; n
a) 鋁粉、鋁鎂合金粉干磨系統(tǒng)內應充氮氣保護。設備起動時保護氣體中的含氧量為2%~5%。經一段時間進入正常運轉后,保護氣體中含氧量,鋁粉為2%~8%,鋁鎂合金粉為2%~6%。當多次調整仍不能達到此數(shù)值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n7 w, ) ~% r_ n8 g# `
( ^6 h4 t: {( h( ^9 j, y
b) 球磨機出口氣體和粉塵混合物溫度:磨制鋁粉不得超過80,磨制鋁鎂合金粉不得超過60℃;3 c- p6 p2 t8 ^_ }_ `
- a_ k& k4 d- b3 t: |7 t
c) 球磨機系統(tǒng)鼓風機運轉時,入口的表壓應保持200~1500pa,當多次調整仍不能達此數(shù)值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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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起動鋁鎂粉制粉設備前,應通知各有關崗位人員。正常運轉后,每隔30~60min應檢查一次運轉情況。當各測點溫度、壓力或氣體成分不符合規(guī)定時,應及時調整;如調整無效,應立即停車處理;7 n. e8 i; ~9 k7 y: c$ j; w0 t0 l
u: p# r& z `: d
e) 球磨機和鋁鎂合金粉篩分機在起動或停車時,球磨間、篩分間不準有人,在運轉過程中應關閉防爆門;% s% _3 z_ w8 {) u6 ~4 {+ k
f) 當球磨機系統(tǒng)使用選粉機時,應檢查選粉機和轉子同外殼有無磨擦及異?,F(xiàn)象; r( @5 u# u ]8 /
g) 啟動設備的順序應為:選粉機、鼓風機、油泵、球磨機、給料機。停車順序相反;
6 ~$ u1 h l% h4 s0 z
球磨機、鼓風機密封填料溫度:磨制鋁粉不超過75℃,磨制鋁鎂合金粉不超過65℃;9 d5 p3 b g9 k4 g4 c. _
h) 更換密封填料前應停止設備運轉,待系統(tǒng)溫度降至30℃以下或室溫時再更換填料。更換填料時應備好定子油或機油,取下的填料應立即浸入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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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當處理球磨機系統(tǒng)堵料等工作需打開球磨機系統(tǒng)時,應使球磨機系統(tǒng)冷卻到30℃以下或室溫時方準進行,處理堵料時防止粉塵飛揚,且應使用防爆工具。
6.3.3 鋁粉拋光及鋁鎂合金粉篩分、破碎時,均應執(zhí)行6.3.2條相關條款。
6 u& h1 _1 p: m_ o1 |, f6 z: o9 `
6.3.4 鋁粉濕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g/ i% u+ r- o. g8 b
2 d& a2 ~% z_ _ l
a) 在不與金屬發(fā)生化學反應的液體中磨制鋁粉時,磨制設備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6 y( n5 [3 g j8 z
& ^ }( e5 k8 _
1) 采取泄爆措施的設備內充滿空氣;
2) 采取惰化措施的設備內含有足以氧化任何新生鋁表面的氧氣。 z8 t7 q1 f, ~7 q1 p2 s+ r u/ w
b) 在不與金屬發(fā)生化學反應的液體中制膏或對鋁粉進行其他處理時,相應設備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在充滿空氣的設備中處理鋁粉;: + }_ n9 y6 h1 @ z
+ k. @. /+ |_ f5 i/ m
2) 在足以氧化任何新生鋁表面的惰化氣氛中處理鋁粉。
c) 在a)和b)中應維持露點大大低于冷凝點。& f4 _% o: b+ } e( `
% a) e. q/ p1 u% b0 y$ i1 m
d) 球磨機軸承應使用集電器電刷透過潤滑油膜接地;
e) 溶劑處理場所應具有良好通風(自然或人工通風);
$ w- d+ m- b7 u0 a2 @8 i
f) 溶劑泵或膏劑漿應安裝當泵干運行時能自動停泵的裝置。/ d4 n$ s6 s5 e# }: s
6.3.5 ?;庸袷叵铝幸?guī)定:
a) 嚴禁將潮濕的鋁、鎂錠加入熔爐或坩堝; l; h5 l5 a, w/ f( ~! i3 l4 e( t
b) 加工過程中,溶爐、坩堝周圍不得有火焰冒出;8 v) /6 l. c& f/ g; c
c) 粒化前,應試風壓、檢查粒化室,確認安全后,再吹凈擴散板上的鋁鎂粉塵,開動?;业娘L機。然后進行?;?
# ^# f l_ z% f- b+ p; b
d) 粒化室內,不允許產生正壓;7 `7 h3 r7 f 9 l
8 a! ~1 c9 ] @1 /# y0 r
e) 發(fā)現(xiàn)火花噴出時,應立即停止?;? }# ^& l r% g h. `9 y
+ y! g g {) n# g# o0 q1 g
6.3.6 銑削法加工鎂粉,銑削鎂環(huán)的溫度不得超過120℃。
6.3.7 給加工設備供料或泄料用的容器,應確保靜電接地。3 s3 z: [ t: a; n1 o$ m4 . p
. _: v( r4 d, c+ u q _ a& a
7 貯運
1 e$ a5 _! v% i, /_ t v; r+ w3 ]
7.1 移動式容器2 f+ o0 g9 ]7 {8 q: i, g3 _$ g
7.1.1 廠內運輸鋁鎂粉的容器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金屬材料制作。
7.1.2 所有輪式容器、手推車和自動裝卸車均應靜電接地。
7.2 氣力輸送管道
7.2.1 輸送管道應使用不易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不銹鋼材料制造。; v, z; e0 l h& t1 a
7.2.2 應保證輸送管道整體具有良好的導電性并具有良好接地。( ~_ c; n- l1 i. s/ a; v
7.2.3 輸送管道應設泄爆口。泄爆口應通到建筑物外,且應按gb/t 15655進行設計。
7. 2.4 在管道破裂可能對其他設備或人員造成損害又無法通過泄爆口完全泄壓的區(qū)域,管道設計承受的瞬時內壓;鋁粉不低于690 kpa(表壓),鎂粉不低于860 kpa(表壓)。在管道破裂不會對其他設備或人員造成損害的區(qū)域可使用承受內壓較低的管道作為輔助泄爆口。/ /# p- z( a$ l1 }8 /8 k( i
, u, z. i, a0 n( p7 k5 ^1 i8 _
7.2.5 在露天或在潮濕環(huán)境中設置的輸送管道應嚴格密封。
7.3 氣力輸送載體
: b$ /6 i) w& `: d
7.3.1 用空氣作用輸送氣體時,運輸系統(tǒng)內鋁粉濃度應低于其爆炸下限值的50%,鎂粉濃度必須低于其爆炸下限。; z: h- p2 j0 |/ p# s
7.3.2 當被輸送的鋁鎂粉濃度接近或達到爆炸下限時,應采用惰化氣體輸送。
a) 在保證惰化效果的前提下,惰性氣體中應含有適量的氧化劑;
b) 應連續(xù)監(jiān)測惰化氣流中的氧含量。當氧含量不在規(guī)定范圍內時,監(jiān)測系統(tǒng)應發(fā)出聲響報警。
7.3.3 輸送氣體的流速:鋁粉不低于23m/s,鎂粉不低于18m/s。) k! a/ m1 o- { o y
7.3.4 若輸送氣體來自相對較暖環(huán)境,而管道和收集器內的溫度又相對較低時,應對管道和收集器采取加熱措施,避免因輸送氣體的溫度低于露天而發(fā)生冷凝。 n8 p8 u! ~! c: |/ t6 b$ w
7.3.5 用液體收集粉料(如噴霧塔)時,所用任何液體的閃點不能低于37.8℃。液體與鋁鎂粉不發(fā)生反應或僅在良好運行條件下以受控速率發(fā)生反應。遺留在產品上的液體應滿足后續(xù)生產工藝過程的要求。
_ k5 [( v_ k4 @ v
7.4 氣力輸送風機
7.4.1 向運輸管道提供載粉氣體(空氣或惰性氣體)的風機葉片和機殼應采用導電、不產生火花的金屬(如青銅、不銹鋼或鋁)制做。
2 w5 v4 o5 i4 p. |! g# }& w8 }
7.4.2 運輸?shù)姆哿显谶M入最終集料裝置前,不應通過風機。
7.4.3 風機起動或停止時,人員不得進入距風機15m以內的范圍,停止運轉前不應進行維護工作。
必要時(如測壓力),只有具備相關知識和相應資格的操作者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才能接近正在運行的風機。在操作接近風機前應停止供應粉料(輸送管道內只有載粉氣體)。
7.4.4 風機應置于鋁鎂粉加工廠房之外。風機應用滾動軸承。軸承應有溫度顯示裝置和超溫音響報警器。
0 c _& {, y# [$ h2 r k: w
風機應與加工機械實行電氣聯(lián)鎖。當風機停止運轉時,加工機械也能及時停止運轉。
; h/ w4 j2 c0 k$ s) o4 |
7.5 貯存
7.5.1 加工好的鋁鎂粉應裝入無水分、無油、無雜質的金屬桶或其他封閉式容器,并密封良好,存于干燥地方。4 r& d; v( r7 @) d, s
1 o& b0 b# n o+ m7 r/ o
7.5.2 裝有鋁鎂粉的桶或容器,應置于距門窗、采暖熱源1m以外,每兩排桶間留有不小于0.5m的通道。嚴禁堵塞安全門和防火器材通道。
8 t4 v, o2 q( n& o7 j& q
7.5.3 為避免產品局部發(fā)熱產生自然,應經常檢查(如用手觸法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溫度升高,應迅速將產品轉移到安全地點繼續(xù)觀察,直到安全冷卻為止。+ @/ f# u$ z5 h$ m
: f% e! q c8 g
8 采暖% b m+ p% ~ q% [
8.1 工房應采用間接熱風、水暖器或汽暖器采暖。不得用火爐或明火采暖。8 b4 r8 g5 q$ w4 u1 q
8.2 用水暖器或汽暖器采暖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采暖管道應明設;蒸汽或高溫水管道的入口裝置和換熱裝置不應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工房內;1 w/ u/ k; n& // ^: q
b) 管道和散熱器及其聯(lián)接處,不應有漏水、漏汽現(xiàn)象發(fā)生。: c# y. {. e p( i
8.3 當采用間接熱風采暖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熱風源應位于無粉塵的區(qū)域;. c, m- m5 o1 [
6 j2 g g! g: {5 y: e0 w
b) 輸送熱風的風機應安裝在無粉塵的區(qū)域;# ]. p q# e& u9 ~
: w( d$ c/ v5 r# b. ~7 f8 w p/ @
c) 制造熱風的空氣應來自工房外或無粉塵區(qū)域;_ p2 [; h5 p9 l8 n
0 @ m% n7 l& b) g& s_ r, g2 n
d) 應確保熱風接觸鋁鎂粉時不發(fā)生冷凝。6 k, z6 u0 w8 y3 c. c
9 集塵
9.1 通風除塵
! q8 q- ( u( d! g8 l
9.1.1 產生鋁鎂粉塵的地點應設通風除塵設施。
9.1.2 應采用粉塵防爆型風機,并將風機置于凈化裝置之后。0 g8 p. u; h9 _2 p f# z
9.1.3 除塵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k9 w& n5 a5 g; v$ o# c6 z
7 s, q; m! z- n8 k3 t( a# e( h( q
a) 干式除塵器應位于工房外的安全位置。除塵器周圍設防護屏或柵欄;
. ^0 e, d- j/ u& p+ e) a5 e+ i7 p
b) 應采用不易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或不銹鋼制造除塵器;
c) 過濾式除塵器濾料應為導靜電材料。: o& n; o) w r& ^ t
b7 + f1 i3 + y: t) n$ o( w
9.1.4 管道系統(tǒng)應執(zhí)行7.2條中相關規(guī)定。3 `# |8 f- ]4 h
9.1.5 整個除塵器系統(tǒng)應保持良好的電接觸,并接地。5 d# d7 s% j+ q0 k
9.1.6 旋風除塵器或其他干式除塵器應安裝內部溫度顯示儀表并配備超溫報警裝置。其報警溫度的設定值應低于粉塵云或粉塵層的最低著火溫度。& _% v/ {+ y) m& k7 n0 h/ y8
顯示儀表應安裝在易于觀察的位置。2 s$ t- m6 q4 q( @& @
! ~) y1 l1 r- v2 h$ b/ w b6 u& f+ b
9.2 粉塵清掃
9.2.1 管理人員應注意因操作人員清掃無規(guī)律而在建筑物或機械任何部位的表面過度累積粉塵。5 i/ |9 t c; q7 e% s% w
; d! q _. u! |4 {& c( v4 u. l3 @1 s
應在停機和切斷動力情況下進行定期清掃。清掃周期可根據(jù)條件而定,但每周不少于一次。設備可用沾水抹布清擦;地面可用刷子和潮濕鋸末清掃。清掃后,應對設備徹底檢查一次。) d, h+ a% ^! p+ e
; h# e8 u _9 t, k
除塵器中的集塵應每班清理。8 m_ u% p- l$ e; i) y
9.2.2 加工和運輸過程中泄漏的落地粉、油粉、油膏等應立即用不產生火花的導電鏟子及軟掃帚或天然纖維硬毛刷子清理,并收集在專用金屬容器內,放在指定地點妥善管理。然后再用真空吸塵器將剩余的粉塵吸凈。禁止用壓縮空氣吹掃。7 [9 ]5 b1 _ y4 d ]
& o1 h6 _# f& i- t- q
在人員不能進入和無法使用真空吸塵器的區(qū)域,只有在嚴格禁止可燃物進入或接近該區(qū)域,并同時停止設備運轉的情況下,才允許用壓縮空氣吹掃。8 s! j$ m6 t. _# u) v5 y
0 o% l! f7 k0 _5 q u
9.2.3 在生產區(qū)用水清洗時,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否則不允許用水清洗:
4 u+ m6 _ r q7 y8 4 @_ l
——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并規(guī)定用水時間;
1 b+ u+ m) i/ h9 f
——操作人員經過培訓;
——具備使氫氣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良好通風;
+ k: y p, l i7 r q0 h8 z0 s1 ^
——將清洗粉塵的水完全排放到安全地點;
9.2.4 使用真空吸塵系統(tǒng)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_& ] u: y# q# u9 i t8 ^
5 o, j& e7 /) u6 _
——只能用于粉塵太少或太分散而不易用手刷方式徹底清除的情況;& e y4 }( b9 o) n4 s
——有效的連接與接地,使靜電積聚降至最少;! a# s2 `3 s) u
3 n$ /9 ~+ p: t
——電機應為粉塵防爆型;
——軟管、吸塵嘴和接頭應采用導電,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制造;% + d8 c r- /0 |$ n
8 r- t$ ]8 {$ e# p1 e
——收集的粉塵應卸入廠房外的專用容器中。
! h) ~1 c , z$ j$ d
10 電氣
10.1 電氣設備應依據(jù)gb 12476.1的規(guī)定選用塵密型(dt)防爆電器;處理設備故障時的照明電壓應為12v。
5 c: l ~, i+ d/ j3 _
10.2 鋁鎂粉爆炸危險場所的高低壓配線應采用銅芯電纜。
# h: f6 f# t& i q9 l3 w
10.3 每個工房均應設置手動遙控開關,開關位置距工房門應大于3m。 a& {3 h$ _+ _6 ~0 /, n
j: z4 f$ h: m. g
廠長辦公室、調度值班室等地點,也應設手動遙控開關。/ f5 p/ o_ n# h
/ r; y0 r$ ^# `) f m5 u
10.4 生產廠房應設置應急照明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應為通向安全門的通道提供不低于10 l_亮度的照明。當生產廠房照明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時,應急照明系統(tǒng)應立即自動運行。
10.5 在允許使用閃光燈和蓄電池燈的場所,可用其作照明燈具。8 [3 o& q9 i. e, e$ f g3 j# c8 p- o
10.6 鋁鎂工(庫)房應采取防雷措施。
10.7 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有可能積聚靜電的金屬設備、管道及其他導電物體均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0ω。1 z$ h o, r ~
10.8 鋁鎂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計、操作,除應遵守本章條款外,尚應遵守gb 50058中的相應條款。
1 z% k_ u o# b: f
11 個體防護
11.1 生產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選用勞動保護用品。 c& d! d5 px l$ ~9 p/ |. e+ k u
# { t7 [- p/ k b
11.2 在工藝流程中使用惰性氣體的場所應配備呼吸保護裝置。2 t+ n$ d& h) p% j g3 w
; h3 b; t k9 b [
11.3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不允許生產人員貼身穿用化纖材料制做的衣褲。
3 t: o2 @; p) f9 w
11.4 鋁鎂加工操作人員的外衣應選用耐火、不易產生靜電的布料制作,同時應易清潔和易脫下。
12 滅火與事故搶救3 r. h6 v3 y9 s- }# /
. d4 w7 ]9 h- `- h. e9 u/ k5 m
12.1 滅火- j8 l! n7 e! c) |) p- a2 n$ q2 g
12.1.1 滅火人員應經過專門訓練。
- c4 _7 a7 {: /4 d4 f# a: o
12.1.2 滅火設施和滅火器應隨時可用。
8 y1 g3 ^. ^. q
12.1.3 禁止使用能揚起積塵的滅火方法。. k& r n; y( o9 y1 n ~; i8 c4 h
12.1.4 鋁鎂粉滅火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p8 f; 8 y2 d# z3 t
9 h3 t2 e) l+ i& /. w g
a) 火災初起時,應首先用干沙、惰性干顆粒(粉末)構成隔離帶,將火源圍隔起來。撒播滅火劑時應特別小心,避免擾動鋁鎂粉末而形成粉塵云;5 [. @+ g/ q% r7 e! m1 q
) | s; u! p) r1 ^ y1 ]
b) 用不產生火花的金屬鍬或鏟認真撒播干性滅火劑;
c) 關閉風機和門窗,減少空氣流通;( r) p9 k y1 y- `_ q; y7 _0 k( w
d) 干性滅火劑應保持清潔與干燥,并與撒播工具放在同一個易于使用的地點;
e) 可用翻砂造鎂的廢渣作為滅火劑,撲滅鎂粉火災;
f) 不準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12.1.5 粉末溶漿滅火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v: a8 g {; j3 h: e
a) 稀漿狀鋁鎂粉發(fā)生火災時,應按消防系統(tǒng)有關規(guī)定滅火,不允許用鹵化物滅火劑;9 p, f# |7 l; j6 ^0 f; w! r5 c4 g
5 [ kb) 半濕性物質或過濾塊狀物發(fā)生火災,應使用干性滅火劑;: t+ i; w; s. e4 s! b7 /3 _7 {7 h8 d9 t7 i
$ w- y f2 ^$ b; k
c) 不允許將二氧化碳或氮氣用于撲滅任何形式的鎂火災;
d) 用二氧化碳撲滅鋁溶漿火災時,殘留物應立即用干沙或其他干性滅火劑覆蓋。確認殘留物和覆蓋物的溫度均降到環(huán)境溫度后,方可進行處理。應采用有蓋容器進行小份額分批處理。
n- ` _5 v0 |
e) 只有在其他滅火方式 失敗而火災繼續(xù)擴大時,才可用水撲滅鋁鎂粉溶漿火災。應采用噴霧或低速__的滅火方式,避免形成粉塵云;應持續(xù)供水,直至火災被完全撲滅。滅火后,應立即 清除場所地中的濕粉、糊、稀漿;清除過程中應進行通風,避免鋁鎂粉與水分反應生成的氫氣積聚;在應遠離生產廠房的安全區(qū)設置貯污裝置。
12.1.6 如人身上著火時不準奔跑,應立即脫掉或撕掉衣服。無法撕掉衣服時,可用濕棉被(呢布)滅火,同時應防止火花落入周圍的產品中。0 y i; c9 j& b- u6 h1 n: s
) |. c$ p6 /8 f4 e3 y d6 m7 k
12.2 事故搶救. v1 ]- f! o2 p$ c
) j/ a& g: d) t& |: e4 p
12.2.1 工廠應制定鋁鎂粉爆炸事故搶救方案,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g; c! e7 q5 ] h3 h
12.2.2 應在當?shù)叵啦块T的密切配合和指導下組建兼職消防組織,并定期對全體職工進行避災及搶救演習。
( f_ d$ |+ q4 v b w
12.2.3 參加事故搶救的專、兼職人員,均應接受事故搶救最高指揮員的統(tǒng)一指揮。
8 }# d0 e_ k! e6 w5 _
12.2.4 事故現(xiàn)場必須做好治安保衛(wèi),維護好現(xiàn)場秩序。
批準: 審核: 編制:宋秀紅
第18篇 會館防火制度
休閑會館防火制度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會館或公共區(qū)域。會館營業(yè)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由專人保管,嚴格執(zhí)行采購、運輸、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審核、監(jiān)控制度。
2.除餐廳和廚房外,任何部門與個人不得在會館內動用是明火,如有特殊情況,須報經消防中心批準,并在有消防人員監(jiān)控的情況下按程序進行。
3.不準隨地丟煙頭、火柴棒等火源。
4.安全走火通道不準堆放物品或其它用途。
5.禁止在會館內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在倉庫、機房、客房、洗衣房等地吸煙、用火或亂拉電源;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接電線或拆電線、電源。
7.行政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辦公室內的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仔細巡查會館確實無誤后方可離開。
8.在重點部門的值班員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防止火災發(fā)生,必須熟悉工作現(xiàn)場的一切情況。
9.在廚房和餐廳工作的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火,并且每周要對氣體管道、閥門、開關、電源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并做詳細匯報。
10.全體員工必須牢記火警電話,如果發(fā)生火警,應立即通知消防中心,并服從消防中心的指揮,全力進行消防搶險工作。
第19篇 車庫防火制度
第一條車庫內防火要求
1、車庫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準堆放其他雜物。
2、車庫內嚴禁停放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3、車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車庫內的電器及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爆措施,以保證防火安全。
5、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設施。
6、在辦公區(qū)內停放車輛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留有足以保證調車的寬度。
7、嚴禁在車庫范圍內加注燃油和排除油電系統(tǒng)故障。
8、保養(yǎng)維修車輛時,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車庫內。
第二條 入庫的機動車輛和其他特種車輛,必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車輛的電氣線路絕緣必須完好,不得被擠壓。帶電線路接線端頭必須緊固,不得松動脫落,各種線路須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車輛燃油系統(tǒng)必須嚴密,不得漏油,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處置。
3、駕駛室、車箱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必須開關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必須按滅火器配置標準配置滅火器。
第三條 使用單位和司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車輛油路。
2、機動車在行使里程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入汽油。
3、機動車電瓶充電必須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直接充電。
4、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5、檢修機動車應在專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為發(fā)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全車電源,嚴禁用明火烘烤發(fā)動機和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yè)。
6、車輛入庫后,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車輛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應急措施疏散人員并及時撲救。
8、車輛不得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四條 汽車修理與保養(yǎng)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件清洗作業(yè)
(1)作業(yè)場地周圍不得進行明火作業(yè),并嚴禁吸煙。
(2)在清洗機件過程中,不得啟閉電氣開關,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業(yè)時要打開門窗,加強通風。
(4)廢棄油要倒入專用安全容器中。
(5)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鐵刷,以防止機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內有油蒸汽時,不得發(fā)動試車。
2、電瓶充電室及充電作業(yè)
(1)充電室必須設有敞開的氣孔或天窗,窗口上部應與室內平頂平齊,以免氫氣在頂部積聚。
(2)充電室門窗應向外開啟,以利泄爆。機械排風系統(tǒng)應獨立設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防腐蝕要求。
(4)儲存硫酸和配置電解液應在專用房間內進行,要防止硫酸與木材、布等有機物接觸產生化學反應,釋放熱量。
(5)在充電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應為銅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絕緣層,以免不慎碰到電瓶樁頭,產生電弧火花。
(6)充電時不宜采用過大電流,以免電瓶過熱。
(7)充電時電瓶加液蓋必須擰下,使放出的氫氣自由逸出。
(8)測定充電是否完成,必須采用電解液化重計,嚴禁直接在電瓶樁頭“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測試。
第20篇 車庫、司機防火制度
(一)停車庫防火安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庫內不準存放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準堆放其他雜物。
2、車庫內嚴禁停放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3、車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車庫內的電器及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暴措施,以保證防火安全。
5、車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設施。
6、在辦公區(qū)內停放車輛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留有足以保證調車的寬度。
7、嚴禁在車庫范圍內加注燃油和排除油電系統(tǒng)故障。
8、保養(yǎng)維修車輛時,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車庫內。
9、車庫車輛應與其他設施進行防火分隔,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不準存放其他設備,使用電器應采取防火措施。
10、特種車輛與其配套設備必須分庫保管。中間應設防火隔斷,其互通部位應設常閉防火門。
(二)入庫的機動車輛和其他特種車輛,必須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車輛的電氣線路絕緣必須完好,不得被擠壓。帶電線路接線端頭必須牢固緊定,不得松動脫落,各種線路須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2、車輛燃油系統(tǒng)必須嚴密,不得漏油,出現(xiàn)故障時應及時處置。
3、駕駛室、車箱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必須開關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必須按滅火器配置標準配置滅火器:指揮車、防爆和低污染貨車車輛配置4公斤滅火器2具。
(三)使用單位和司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車輛油路。
2、機動車在行使里程中,嚴禁往汽化器內直接注入汽油。
3、機動車電瓶充電必須送至充電間進行,嚴禁在機動車上直接充電。
4、給機動車加油時,不得吸煙和使用明火。
5、檢修機動車應在專用修理間或安全地點進行。為發(fā)動機保潔時,必須切斷全車電源,嚴禁用明火烘烤發(fā)動機和在車上進行焊補作業(yè)。
6、車輛入庫后,司機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車輛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應急措施疏散人員并及時撲救。
(四)汽車修理與保養(yǎng)防火安全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件清洗作業(yè)
(1)作業(yè)場地周圍不得進行明火作業(yè),并嚴禁吸煙。
(2)在清洗機件過程中,不得啟閉電氣開關,以防引爆油蒸汽。
(3)作業(yè)時要打開門窗,加強通風。
(4)廢棄油要倒入專用安全容器中。
(5)作業(yè)時禁止使用鐵刷,以防止機件互相碰撞打火。
(6)室內有油蒸汽時,不得發(fā)動試車。
2、電瓶充電室及充電作業(yè)
(1)充電室必須設有敞開的氣孔或天窗,窗口上部應與室內平頂平齊,以免氫氣在頂部積聚。
(2)充電室門窗應向外開啟,以利泄爆。機械排風系統(tǒng)應獨立設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室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防腐蝕要求。
(4)儲存硫酸和配置電解液應在專用房間內進行,要防止硫酸與木材、布等有機物接觸產生化學反應,釋放熱量。
(5)在充電室使用的扳手等工具應為銅制,并在手柄上包上絕緣層,以免不慎碰到電瓶樁頭,產生電弧火花。
(6)充電時不宜采用過大電流,以免電瓶過熱。
(7)充電時電瓶加液蓋必須擰下,使放出的氫氣自由逸出。
(8)測定充電是否完成,必須采用電解液化重計,嚴禁直接在電瓶樁頭“擦火”或以其他不安全方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