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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企業(yè)的文明獎懲制度是塑造企業(yè)文化、維護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表揚與獎勵:對于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員工,通過公開表彰、物質獎勵、晉升機會等方式進行激勵。
2. 批評與警告:針對違反公司規(guī)定、工作疏忽的員工,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措施,提醒其改正錯誤。
3. 紀律處分:嚴重違規(guī)行為將受到紀律處分,如停職、降職甚至解雇。
4. 員工培訓與發(fā)展:為提升員工素質,提供培訓機會,同時也可能因表現不佳而進行能力評估和指導。
內容是什么
文明獎懲制度的內容應具體明確,包括:
1. 明確的獎懲標準:詳細列出各類行為對應的獎懲等級,確保公平公正。
2. 客觀的評價機制:設立客觀、量化的考核指標,減少主觀因素影響。
3. 透明的執(zhí)行流程:公開獎懲決定的依據和過程,增強員工信任感。
4. 及時的反饋機制:對獎懲結果及時告知員工,鼓勵優(yōu)秀表現,警示不良行為。
規(guī)范
執(zhí)行文明獎懲制度時,需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公平性:獎懲應基于事實,不偏袒,不歧視,保證所有員工在同一標準下接受評判。
2. 合理性:獎懲要適度,既不過于嚴厲,也不過于寬松,保持適當的激勵力度。
3. 教育性:懲罰不僅是懲罰,更應引導員工改正錯誤,提升素質。
4. 動態(tài)調整:隨著企業(yè)發(fā)展和員工需求變化,制度應及時更新完善。
重要性
文明獎懲制度對企業(y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良好的激勵機制能激發(fā)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2. 維護秩序:明確的懲罰措施可以約束不良行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3. 塑造文化:獎懲制度是塑造積極向上企業(yè)文化的關鍵,影響著公司的整體氛圍。
4. 人才保留:公正的評價體系有助于留住優(yōu)秀人才,促進企業(yè)長期發(fā)展。
文明獎懲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既是引導員工行為的指南,也是推動企業(yè)持續(xù)進步的動力源泉。
文明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及程序
1目的
為貫徹國華電力公司“安全為天”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華滄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利用經濟杠桿,激勵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2定義
2.1獎勵--指對安全體系健全、安全狀態(tài)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單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個人所給予的各種獎勵。包括:發(fā)放一次性獎金、通報表揚、授予榮譽證書、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授予榮譽稱號。
2.2懲罰--指對安全文明生產存在的各種問題給予的多種形式處罰。包括:罰款、通報批評、停工整改、黃牌警告、紅牌警告。
2.3習慣性違章--指在施工現場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一部分火力發(fā)電廠》、《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
2.4“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級劃分按《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執(zhí)行。
2.6“四不放過”--指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適用范圍
適用于參加黃驊發(fā)電廠工程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4 職責
4.1國華滄電工程部安全主管負責組織季度、年度安全檢查考核。
4.2監(jiān)理安全專工負責日常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依據規(guī)定對現場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等進行記錄,并按規(guī)定程序給予處理和處罰。
4.3工程部、監(jiān)理公司負責對各施工單位安全體系運作的監(jiān)管。
5相關文件
5.1國家經貿廳安全【1999】477號《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體系試運行標準》。
5.2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6制度
6.1總則
6.1.1安全工作實行嚴格重獎重罰原則。對于及時發(fā)現和處理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施工人員給予重獎;對于工作失職、“三違”造成事故的人員給予重罰。
6.1.2施工單位凡發(fā)生安全事故,除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外,還要給予罰款處理。對發(fā)生事故單位,除罰款外,在處理過程中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外,對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給予處罰,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廣大職工。
6.1.3人身傷亡事故性質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標否決權。
6.1.5獎勵基金由國華滄電財務部立帳??罟芾恚参瘯y一掌握使用,嚴禁挪作它用。施工單位不得將罰款攤入成本。
6.2獎勵
6.2.1獎勵分單位獎勵和個人獎勵
6.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6.2.2.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在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宣傳安全文明施工常識,杜絕“三違”、改善勞動務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yè)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獎勵一次性獎金1000元。
6.2.2.2長期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6.2.2.3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第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爭創(chuàng)國家優(yōu)質工程的前提。因此,綜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質至關重要。
一、搞好場前三包,對故意毀壞花草樹木的,處50-100 元罰款。
二、施工人員間要和平相處,對打架、斗歐、酗酒鬧事者罰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現場禁止吸煙,每發(fā)現一人處10-50 元罰款。
四、現場禁止隨處大小便,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罰款100-200元。
五、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宿舍不能亂寫、亂刻、亂畫,禁止亂丟廢棄物。否則,罰款10-50 元。
六、現場打鬧,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罰款10-20 元。
七、施工作業(yè),要日做日清,對不清理現象處20-100 元罰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揚塵材料要注意防塵,發(fā)現故意揚塵者罰款100 元。
九、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處100-500 元罰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認真,能用則用,節(jié)儉材料。清檢生活廢料,集中一處,廢料處理款20%獎勵節(jié)約者。
十一、施工用電不能私拉亂接,對私拉亂接用電器具的處100元罰款。
十二、對故意毀壞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罰款100-200 元并應照價賠償。
十三、偷竊工地財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據表現和情節(jié)輕重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或開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積極開展文明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對本工地有突出貢獻的小組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3篇 總包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獎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勞動保護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減少和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廣大職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l安全規(guī)定:
1)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服從總包管理;
2)工人進場必須及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檢查;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件上崗;
4)高處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物料;
5)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手續(xù)齊全,并認真做到作業(yè)前進行安全交底,作業(yè)時執(zhí)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交底應及時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6)施工人員必須從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嚴禁翻爬欄桿、圍墻、腳手架等行為;
7)電焊機必須雙線到位,防護罩齊全,焊把線、電源線無破損,并配備防觸電專用焊機電箱;
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guī)范要求;
9)重大危險源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不得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10)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業(yè);
1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并保證防火措施到位;
12)腳手架、機具、用電等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護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北京市有關標準,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及tn-s供電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現場、生活區(qū)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著裝整潔,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大喊大叫,急跑打鬧;
3)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及各類電熱器具;
4)愛護現場內的一切安全、消防、測量、照明、ci標識等設施設備,違者承擔賠償責任及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任何人隨地亂扔垃圾、煙頭、雜物等;
6)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嚴禁亂停亂放,辦公區(qū)及生活區(qū)嚴禁貨車進入;
7)嚴禁賭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規(guī)定:
1)對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經總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及時做好每天的工完場清工作,施工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站內,并保證施工現場內整潔、道路暢通;
3)所轄區(qū)域內衛(wèi)生必須專人負責打掃干凈。
l消防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開具動火證并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2)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有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并在庫房門口銘牌標明,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
4)分包隊伍及其他班組電氣焊施工作業(yè),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隊伍物資倉庫要有專人看管,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和防火責任人;
6)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易燃庫房不得留宿人員,嚴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燈具;
7)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必須到總包安全科備案,自行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領用手續(xù);
8)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應對燈、閘、鎖進行認真檢查;
9)分包單位所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自備足夠數量消防設施。
10)材料碼放整齊后,及時配置消防器材。
11)嚴禁私自或隨意挪動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規(guī)定:
1)分包單位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分包單位攜帶的各類物品必須到總包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退場時不予辦理放行許可手續(xù);
3)外來人員參觀、會客、探友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wèi)室辦理來客登記,值班警衛(wèi)經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大門,不得擾亂門衛(wèi)秩序;
5)分包隊伍集體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攜帶家屬、小孩,禁止臥床吸煙,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負;
6)辦公室、宿舍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
7)遵紀守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8)分包隊伍要在承包項目完成一周內組織施工人員退場,退場前將花名冊及出入證交項目辦公室,做到來去有據、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規(guī)定
1.1木材堆放要分類按使用部位堆放,碼放時要持外邊檐一面整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嚴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標明產品規(guī)格、使用部位、數量。制作過程中,堅決杜絕大料截小,長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計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將釘子及時拔掉,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鋼管、螺絲、扣件、拉桿要及時收集整理。
1.4邊角料要及時清理出場,圾圾運到堆放地點。
2) 鋼材堆放規(guī)定
2.1原材料堆放要嚴格按照種類、規(guī)格型號、產地分類堆放,并設置物資標識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嚴格按照材料的外觀尺寸、使用部位整齊堆放,并設置產品標識。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選擇合理區(qū)域,根據下角料的規(guī)格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廢料要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移交材料部門處理。
3)架管、密目網的堆放規(guī)定
3.1外架搭設剩余的鋼管、密目網要及時堆放到材料堆放區(qū),不可現場到處亂扔。
3.2 鋼管堆放區(qū)要按照鋼管的長短、搭設堆放架,整齊堆放。
3.3 拆除后的鋼管扣件要及時涮漆、檢修,密目網要用水清洗。
4) 安裝使用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規(guī)格型號搭設碼放整齊,現場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時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措施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措施:
1)各分包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進場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總包單位參加)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擅自安排工人生產的,每發(fā)現一位罰所在單位50元,遇上級部門檢查被處罰的,該罰款全部由所在單位全額承擔;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次;未扣帽帶的罰款20元/次;高處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次;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元/次;
3)發(fā)現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罰款50元/次;
4)在施工現場吸煙的罰款50元/次;
5)非機電作業(yè)人員私自動用機、電設備,發(fā)現擅自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作業(yè)前,班組長未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
7)作業(yè)過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違章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對所在班組罰款100元;
8)私拉亂接用電器具(含各類電熱具、炊具)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不服從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1000元;
9)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10)嚴禁酒后上班,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發(fā)現第二次開除出工地;
11)在檢查中發(fā)現電箱內有雜物、漏電保護器失靈、電箱未上鎖等行為的對維修電工罰款50元;
12)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的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惡劣的開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現場隨意從高空拋擲雜物的,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14)未經安全部門許可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經允許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時恢復原樣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15)臨邊、洞口及交叉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200元;
16)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的,對肇事者罰款500元,承擔所有醫(yī)藥費及對方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向安全部門申請動火手續(xù),私自在施工現場動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罰款100元/次,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20000元罰款;
18)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中,發(fā)現雙線不到位,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氧氣、乙炔瓶放置距離及與明火安全距離違反規(guī)定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19)腳手架搭、拆過程中,施工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的罰款50元,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要求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
20)宿舍內聚眾賭博的,除沒收賭資外,并處罰款200元/人;
21)違反以上有關管理規(guī)定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0~50000元罰款;
22)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 施工現場材料獎罰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無產品標識罰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齊罰款50元;
4)廢料垃圾未消除罰款50元。
5)私自或隨意挪動材料區(qū)內消防器材罰款200元:
● 消防管理獎罰制度:
1)未經允許私自挪用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300元。
2)破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3)如發(fā)現有人損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時向甲方舉報的獎勵200元。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措施:
1)對在本年度工作中,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對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長一次性獎勵300元,所屬工種的工長獎勵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100-300元獎勵;
4)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獎勵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分包單位極力配合甲方項目部安全科。分包單位自簽收日生效,并嚴格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管理。
注: 1、違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制度,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200~10000元罰款。
2、未盡事宜,總包將作隨時修改。
3、本獎罰措施解釋權歸總包安全科。
項目部安全科: 勞務負責人:
中盟建筑集團嘉慧意境二期工程項目部
2022年3月10日
第4篇 工地文明施工檢查評比獎懲制度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檢查評比、獎懲制度
1、工地文明施工檢查的依據是《廣東省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guī)定》、《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和公司頒發(fā)的《文明施工管理》,檢查評比按照廣州市建委發(fā)的《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進行評分。
2、文明施工檢查評比公司每半年檢查評比一次,分公司、施工隊每季檢查評比一次,項目部每月一次。每次檢查的結果作為年終評比的依據,以表揚先進,推動后進為原則,公司、工程隊、項目部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獎、罰。
3、建設工地被評為省、市文明樣板工地的分公司給班組以平方米計獎,評不上文明工地分公司、工程隊對班組以平方米進行處罰。班組獎罰數額,管理人員獎罰數額,各分公司工程隊根據自己實際情況確實,相應的公司獎勵、處罰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
4、凡文明建設中有意對文明建設設施損壞者,視實際情況處以每次2000元/次的處罰,并賠償損壞的一定直接經濟損失費。對于無意而造成文明設置損壞者除公司批評外,適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5、檢評時要成立檢評小組,并要認真仔細按規(guī)定辦事,評比要公正。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宣傳教育與口號
1、文明施工的宣傳教育
1.1、公司各級都要定期和不定期利用各種機會和場合對全體員工進行文明施工重要性、必要性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文明施工素質,這是搞好文明施工的基礎。
1.2、項目部要在所屬工地建立宣傳欄、辦黑板報、宣傳文明施工規(guī)定、要求、意義,特別要宣傳文明施工中涌現出來的好辦法、好經驗和好人好事,使文明施工水平逐步成為職工的自覺行動。
1.3、要適時開展施工文明、質量創(chuàng)優(yōu)、做安全人的勞動競賽活動,使公司的文明施工、質量創(chuàng)優(yōu)工作形成你追我趕、一浪高于一浪的局面。
1.4、要在施工現場適當位置和顯眼處張掛文明施工標語、警句,處處時時提醒工人要文明施工。
2、文明施工的口號、標語
2.1、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2.2、遵章守紀、文明施工!
2.3、人人講衛(wèi)生、個個講安全!
2.4、為了你和他人的身體健康,請自覺遵守衛(wèi)生公約!
2.5、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規(guī)!
2.6、保持環(huán)境清潔、利人利已!
2.7、工完場清、美化環(huán)境!
2.8、講究公共道德、行為規(guī)范!
2.9、自覺抵制七害侵蝕、不要害人害已!2.10、有章必循、違章必究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1為了貫徹落實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guī)章制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施工,減少事故發(fā)生,促進工程任務的順利進行。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guī)定及考核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2 安全文明施工獎勵辦法
2.1 獎勵原則
2.1.1公司獎勵對象為各施工隊以的施工人員及施工隊的黨政主要領導、安監(jiān)科長、監(jiān)理、建設單位安保部成員。
2.1.2 在工程建設期間能夠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發(fā)現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成績特別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2.1.3 在事故發(fā)生時,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從而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2.1.4 公司組織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評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單位、項目部。
2.1.5 公司所屬各部門的獎勵參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2.2 獎勵實施程序
對所有獎勵對象必須有詳細的申報材料,經安全質量部及主管領導審核,安委會審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質量部組織實施。
2.3 獎勵基金來源
2.3.1 從公司總部出,總經理及副總批準的額度為標準。
2.3.2 施工隊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違章和發(fā)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罰款。
2.3.3 安全獎勵專用基金由公司財務設立并建帳,由安監(jiān)部統一掌握使用。
3 安全文明施工處罰辦法
3.1.安全文明施工處罰原則
3.1.1 發(fā)生人身傷亡、機械設備損壞以及火災、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3.1.2 施工隊對建設單位查出的安全問題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實施措施者或整改通報不反饋,給予經濟處罰。
3.1.3 公司將在抓反“三違”和習慣性違章上下工夫,加大對“三違”和習慣性違章的處罰力度。
3.1.4 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評比中,總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單位及黨政主要領導及安監(jiān)科長。
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責任狀目標的施工單位及黨政主要領導及安監(jiān)科長。
3.1.6本處罰制度涉及的處罰對象為與南京龍源公司簽訂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黨政主要領導和安監(jiān)科長以及本工程施工現場所有人員。
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程序
事故和違章罰款項目確定后,由公司安監(jiān)部門填寫罰款通知書,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后送達被處罰單位執(zhí)行。
3.3.發(fā)生傷亡事故或機械設備損壞責任事故的處罰
3.3.1發(fā)生特大事故,給予事故主要責任單位10萬元以上的經濟處罰,解除與國電集團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報國電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責任。
3.3.2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給予事故主要責任單位8萬元以上的經濟處罰,解除與國電科技公司簽定的施工合同,通報事故單位負責人,并上報國電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追究其責任;
3.3.3一次死亡1~2人或發(fā)生機械設備責任事故,處以罰款5萬元以上,通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人,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追究其責任。
3.3.4 發(fā)生重傷、重大交通事故,對主要責任單位處以3萬元的經濟處罰,對事故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3.3.5 發(fā)生輕傷、嚴重記錄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根據事故程度,對主要責任單位處以5000-1萬元的罰款,對事故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3.4. 發(fā)生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按《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罰辦法》進行罰款。
3. 年底《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狀》獎懲,按責任狀有關條款執(zhí)行。
3.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0~5000元:
3.1 未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及規(guī)章制度、組織機構;有關職責、制度、規(guī)定未上墻的施工隊;
3.2 未建立健全安全監(jiān)察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及未建立大型機械管理體系、啟動調試機構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的施工承包商;
3.3 未組織年度全員安規(guī)或安全技術考試的施工隊(以報到國電科技公司安監(jiān)部門為準);
3.4 未編制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規(guī)劃或月計劃的施工承包商;
3.5 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重大項目特殊項目施工安全技術作業(yè)指導書或無作業(yè)指導書者;
3.6未按《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附錄a編制、報批安全施工技術措施而進行施工作業(yè)的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
3.7 未按要求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進行作業(yè)的,如起重機滿負荷起吊或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作業(yè)、起吊危險物品、在油區(qū)進油后明火作業(yè)、高壓帶電作業(yè)等其他危險作業(yè)者;
3.8 施工前未進行技術交底,特殊、特種作業(yè)無證上崗者(以接受技術交底人員簽字為準)進行施工作業(yè);
3.9 未經公司工程部批準,私自占用場地,損壞地上、地下設施者;
3.10 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qū)及其周圍臟、亂、差,經指出仍不按期整改者;
3.11 因違章作業(yè)造成系統停電及因停電引發(fā)其他事故的責任單位;
3.12 大中型施工機械未經檢驗合格,即運行作業(yè)者;
3.13其他嚴重違章者;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500~1000元:
1 接到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進行徹底整改者;
2 不服從安監(jiān)人年員管理,對安監(jiān)人員漫罵、圍攻者;
3 隨意堵塞交通、損壞路基、路面者;
4施工中的污水未按指定地點隨意排放者;
5 易引起燒傷、燙傷、高空墜落、窒息、觸電事故等危險場所,應采取而未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當者;
6在起重、搬運、吊裝中不設指揮,聯系信號不當,安全措施不落實者;
7 設備、材料、土方堆放無序,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責任區(qū)內衛(wèi)生不合格、施工現場雜亂無章者;
8 未經建設單位、監(jiān)理同意擅自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設施者;
9 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沒有制定運行、維護、檢修等管理制度者;
10 大中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者;
11高處向下拋擲施工器材和施工廢料垃圾者;
7.12 非電工亂接施工電源、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13 施工配電箱未按標準設置,箱內無觸電保安器,熔斷絲用鋁、銅等金屬絲代替的,電源箱無專人管理的、使用不上鎖的;
14起吊材料的龍門架、井字架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或違章載人的;
15起重機械、機具無行程限位器的;
16安全工器具未按期試驗的;
17 在施工現場、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參與黃、賭、毒者;
18其他嚴重違章的。
3.8.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300~500元:
3.8.1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即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的;
3.8.2 溝道、孔洞、平臺、樓梯等處無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和明顯標志,該鋪設而未鋪設安全網的;
3.8.3 高處作業(yè),作業(yè)面腳手板未滿鋪的;
3.8.4腳手架兩處以上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的;
3.8.5 手持電動工具無接地保護,無觸電保安器;
3.8.6 電焊機及電氣設備無接地保護,無防雨措施,引線混亂的;
3.8.7 傳動機械無防護罩的;
3.8.8 鋼絲繩斷絲數超過《安規(guī)》有關規(guī)定仍繼續(xù)使用的;
3.8.9 卷揚機抱閘磨損嚴重剎車不靈還在使用的;
3. 9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元:
3.9.1 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物體上;
3.9.2 進入施工現場不帶安全帽或雖戴安全帽而不系帽戴的;
3.9.3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指揮或作業(yè)的;
3.9.4 不遵守勞動紀律在施工現場追逐、打鬧、隨地躺臥、睡覺的;
3.9.5 有上架步道不走而攀登腳手架上下的;
3.9.6 無防護,高處作業(yè)走單梁的;
3.9.7在施工現場,未在指定地點吸煙的;
3.9.8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
3.9.9同一單位月度內發(fā)現5人/次習慣性違章;
3.9.10在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qū)內一次發(fā)現煙頭5個以上者,無焊條及焊條頭;禁煙區(qū)無明顯標志
3.9.11未建立完整的工作票制度,執(zhí)行不嚴格的施工單位、調試單位;
3.9.12 啟動調試措施中對安全文明施工無要求;
3.9.13出現其他違章作業(yè)的;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程序
1目的
為貫徹國華電力公司“安全為天”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國華滄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利用經濟杠桿,激勵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2定義
2.1獎勵--指對安全體系健全、安全狀態(tài)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單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個人所給予的各種獎勵。包括:發(fā)放一次性獎金、通報表揚、授予榮譽證書、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授予榮譽稱號。
2.2懲罰--指對安全文明生產存在的各種問題給予的多種形式處罰。包括:罰款、通報批評、停工整改、黃牌警告、紅牌警告。
2.3習慣性違章--指在施工現場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人員(含管理人員)違反《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一部分火力發(fā)電廠》、《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
2.4“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級劃分按《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執(zhí)行。
2.6“四不放過”--指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適用范圍
適用于參加黃驊發(fā)電廠工程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4 職責
4.1國華滄電工程部安全主管負責組織季度、年度安全檢查考核。
4.2監(jiān)理安全專工負責日常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依據規(guī)定對現場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事故隱患、不安全因素等進行記錄,并按規(guī)定程序給予處理和處罰。
4.3工程部、監(jiān)理公司負責對各施工單位安全體系運作的監(jiān)管。
5相關文件
5.1國家經貿廳安全【1999】477號《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體系試運行標準》。
5.2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6制度
6.1總則
6.1.1安全工作實行嚴格重獎重罰原則。對于及時發(fā)現和處理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施工人員給予重獎;對于工作失職、“三違”造成事故的人員給予重罰。
6.1.2施工單位凡發(fā)生安全事故,除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外,還要給予罰款處理。對發(fā)生事故單位,除罰款外,在處理過程中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外,對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給予處罰,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廣大職工。
6.1.3人身傷亡事故性質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標否決權。
6.1.5獎勵基金由國華滄電財務部立帳專款管理,安委會統一掌握使用,嚴禁挪作它用。施工單位不得將罰款攤入成本。
6.2獎勵
6.2.1獎勵分單位獎勵和個人獎勵
6.2.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6.2.2.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在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宣傳安全文明施工常識,杜絕“三違”、改善勞動務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yè)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獎勵一次性獎金1000元。
6.2.2.2長期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6.2.2.3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者,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6.2.2.4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事故責任者不在此例),獎勵一次性獎金2000元。
6.2.2.5 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 ,有重大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經專家評審確認)成績顯著者,獎勵一次性獎金5000元,并授予榮譽證書。
6.2.2.6安全活動中成績突出者給予一定獎勵。
6.2.2.7被評為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先進個人,每人給予獎勵1000元。
6.2.2.8每季度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評比,進行流動紅旗獎勵。具體辦法按《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競賽實施細則》進行。
6.3懲罰
6.3.1安全、健康、環(huán)保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給予該單位處罰500-2000元。
6.3.2安全監(jiān)察網絡不健全,處罰500-2000元。
6.3.3施工現場末按合同規(guī)定配置專職安全員,每少一人每月處罰2000元。
6.3.4檢查發(fā)現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不落實者,處罰500-2000元。
6.3.5安全工作不規(guī)范、不按要求組織開展安全活動者,處罰500-2000元。
6.3.6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yè)和特殊作業(yè),檢查無安全技術措施和無安全技術施工交底的或雖有安全技術措施,但未完全落實就強行進行施工者,處罰500-3000元。
6.3.7班、組長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連帶處罰該項目現場負責人500元。
6.3.8各施工單位安監(jiān)人員對違章行為不按規(guī)定處罰的的,一經發(fā)現,處罰安監(jiān)人員500元及安全主管500元。
6.3.9施工現場凡發(fā)生違章待業(yè)及違反國華滄電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除對當事者處罰50元-2000元(視違章情節(jié)而定)外,還對安全文明管理體系相關環(huán)節(jié)管理責任者予以追究并處相同額度處罰,并不得將體系的處罰轉嫁給當事者。一經發(fā)現,對相關人員加倍處罰。
6.3.10國華滄電工程部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安全體系運作不正常;施工現場無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實;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不到位;連帶處罰施工監(jiān)理100元-2000元。
6.3.11凡發(fā)生重復性習慣性違章作業(yè)者,經當事者加倍處罰,并清退出施工現場。同時連帶處罰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專責安全員、班組長各500元。
6.3.12被照片曝光或整改通知或罰款各項累計達10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態(tài)仍不能徹底改變者,將對其發(fā)停工整改通知,同時在停工整改期間每天罰款2000-5000元。經過整改達到要求,被責令停工整改者須提出問題原因分析報告,確保復工后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復工請書等文件,經施工監(jiān)理和滄電工程部對文件及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
6.3.13被發(fā)安全通報者,罰款5000元。
6.3.14發(fā)生惡性未遂事故者,每次處罰200-5000元。
6.3.15發(fā)生輕傷事故,每人次罰款5000元。
6.3.16凡發(fā)生設備事故和火災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處罰。
6.3.17發(fā)生重大責任廠內交通事故者,每次處罰20000元。
6.3.18發(fā)生重傷事故,每人次扣安全保證金10萬元。
6.3.19施工單位因安全設施不完善,或因“三違”,造成一人死亡及以上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必須責令停工整頓。追究安全第一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給予經濟處罰,其處罰意見由事故單位申報,監(jiān)理單位審核,轉滄東公司上報國華公司批準。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其直接責任者應依法遣送司法機關處理。
6.3.20被發(fā)黃牌警告、紅牌警告者,按《安全一票否決權制度》相應規(guī)定處理。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構建精細化管理的新常態(tài),針對安全文明施工現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庫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續(xù)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獎懲的依據。
第二條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部門負責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檢查、考核,提出獎懲意見,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照本辦法決定安全文明措施費獎罰。
第二章 安全檢查
第三條 安全檢查可根據實際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生活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第四條 在日常工作中,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專職安監(jiān)人員進行旬日的現場安全巡視檢查,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備查。
第五條 每月由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檢查合并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監(jiān)理工程師、各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fā)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第六條 每季度安委會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安全大檢查由安委會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組織。全休安委會成員、各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及分管安全副經理和安全部門負責人參加,安委會辦公室做好檢查記錄,進行考核,形成通報,下發(fā)各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第七條 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應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整改結果經監(jiān)理單位驗收簽字后。報安委會辦公室(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復核備案。
第三章 安全考核
第八條 安委會每季度對施工單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組織一次綜合考核,安委會辦公室(或陜西彬長煤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部)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據月度檢查問題及日常巡視檢查問題得出各單位的季度考核分數(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見附件)。
施工單位季度綜合考核分數=(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級×40%)。
第四章 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 水庫工程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實行??顚S?獎勵基金來源為:
1、安全文明生產罰沒收入;
2、上年度獎勵基金節(jié)余。
第十條 建設單位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休和個人進行表彰。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條作:
1、責任集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把安全生產故在第一位;
2、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定,員工遵紀守法,無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無工傷、機電、交通、火災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安全日活動做到了“四落實”,職工安全素質有明顯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則認真抓好事故隱患整改,并做好有關文宇記錄;
5、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工作指令及時傳達到全體職工,并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模范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行為;
3、積極消除事故隱患,為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做出了突出貢獻;
4、積級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安全生產任務。
第十三條 優(yōu)秀專職安全員評比條件:
1、符合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
2、認真履行專職安全員的職責和權利;
3、在其工作范圍內未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四條 獎勵標準:
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獎1000-3000元;
2、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專職安全員獎500-1000元;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特殊貢獻,經考核屬實者,可按如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1、在危急關頭排除險情,避免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獎勵1000 -2000元;
2、在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生命、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獎勵500-1000元;
3、及時發(fā)現、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安全事故發(fā)生的獎勵500-1000元;
4、對糾正“三違”、完善安全設施、落實安全措施,積極開展安全活動的有功人員,獎300-500元。
第五章 處罰
第十六條 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罰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處罰。
1、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jiān)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2、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yè),未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3、同一個作業(yè)區(qū)域有幾家單位作業(yè)并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未指定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的。
第十七條 對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繩、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每人次罰款100-300元;一次超過3人次以上,罰款500-1000元;一次超過6人次罰款1000-1500元。
第十八條 對施工生產中有明顯違規(guī)行為者,安全管理人員有權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給予所在單位100-300元的罰款。同類違章違規(guī)行為屢教不改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對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事故隱患不積極整改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有權給予停止施工或罰款500-2000元的處理。
第十九條 未按照規(guī)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員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單位,責令停產,并罰款1000-5000元。
第二十條 承包單位使用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每人次罰款5000元;機械設備使用無證操作人員,每人次罰款200元。
第二十一條 對工程項目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施工交底,沒有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罰款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條 承包單位沒有為作業(yè)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每人次罰款300-500元。
第二十三條 對建設單位下達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時回應,不及時報送安全資料的每次罰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條 對于發(fā)生重大未遂事故單位罰款1000-5000元。同一單位在一年之內發(fā)生同一類事故或同一類未遂事故加倍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隱瞞事故、拖延不報、虛報事故損失、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安全管理人員執(zhí)法的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第二十六條 對不服從管理、隨意亂挖亂棄的單位,一經發(fā)現或查證屬實,按大車(20t以上)罰款5000元/車次;小車(小于20t)罰款2000元/車次。
第二十七條 違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經查證屬實,當即責令整改并罰款10000元/次,再次違反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處罰3次以上者報當地公安機關取消其爆破作業(yè)資格。
第二十八條 水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處罰。
第六章 實 施
第二十九條 事故罰款實行分級管理,同一事故不進行重復罰款(地方主管部門的罰款除外)。
第三十條 水庫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被處罰單位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按照本制度罰金由建設單位從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水庫工程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第8篇 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獎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減少和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廣大職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l安全規(guī)定:
1)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服從總包管理;
2)工人進場必須及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檢查;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件上崗;
4)高處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物料;
5)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手續(xù)齊全,并認真做到作業(yè)前進行安全交底,作業(yè)時執(zhí)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交底應及時報總包安全部備案;
6)施工人員必須從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嚴禁翻爬欄桿、圍墻、腳手架等行為;
7)電焊機必須雙線到位,防護罩齊全,焊把線、電源線無破損,并配備防觸電專用焊機電箱;
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guī)范要求;
9)重大危險源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不得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10)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業(yè);
1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并保證防火措施到位;
12)腳手架、機具、用電等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護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河北省有關標準,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及tn-s供電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現場、生活區(qū)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著裝整潔,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大喊大叫,急跑打鬧;
3)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及各類電熱器具;
4)愛護現場內的一切安全、消防、測量、照明、ci標識等設施設備,違者承擔賠償責任及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任何人隨地亂扔垃圾、煙頭、雜物等;
6)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嚴禁亂停亂放,辦公區(qū)及生活區(qū)嚴禁貨車進入;
7)嚴禁賭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規(guī)定:
1)對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經總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及時做好每天的工完場清工作,施工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站內,并保證施工現場內整潔、道路暢通;
3)所轄區(qū)域內衛(wèi)生必須專人負責打掃干凈。
l消防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開具動火證并報總包安全部 備案;
2)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遵守有關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并在庫房門口銘牌標明,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
4)分包隊伍及其他班組電氣焊施工作業(yè),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隊伍物資倉庫要有專人看管,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和防火責任人;
6)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易燃庫房不得留宿人員,嚴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燈具;
7)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必須到總包安全科備案,自行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領用手續(xù);
8)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應對燈、閘、鎖進行認真檢查;
9)分包單位所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自備足夠數量消防設施。
10)材料碼放整齊后,及時配置消防器材。
11)嚴禁私自或隨意挪動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規(guī)定:
1)分包單位人員必須遵守國家、陜西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分包單位攜帶的各類物品必須到總包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退場時不予辦理放行許可手續(xù);
3)外來人員參觀、會客、探友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wèi)室辦理來客登記,值班警衛(wèi)經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大門,不得擾亂門衛(wèi)秩序;
5)分包隊伍集體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攜帶家屬、小孩,禁止臥床吸煙,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負;
6)辦公室、宿舍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
7)遵紀守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8)分包隊伍要在承包項目完成一周內組織施工人員退場,退場前將花名冊及出入證交項目辦公室,做到來去有據、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規(guī)定
1.1木材堆放要分類按使用部位堆放,碼放時要持外邊檐一面整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嚴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標明產品規(guī)格、使用部位、數量。制作過程中,堅決杜絕大料截小,長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計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將釘子及時拔掉,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鋼管、螺絲、扣件、拉桿要及時收集整理。
1.4邊角料要及時清理出場,圾圾運到堆放地點。
2) 鋼材堆放規(guī)定
2.1原材料堆放要嚴格按照種類、規(guī)格型號、產地分類堆放,并設置物資標識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嚴格按照材料的外觀尺寸、使用部位整齊堆放,并設置產品標識。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選擇合理區(qū)域,根據下角料的規(guī)格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廢料要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移交材料部門處理。
3)架管、密目網的堆放規(guī)定
3.1外架搭設剩余的鋼管、密目網要及時堆放到材料堆放區(qū),不可現場到處亂扔。
3.2 鋼管堆放區(qū)要按照鋼管的長短、搭設堆放架,整齊堆放。
3.3 拆除后的鋼管扣件要及時涮漆、檢修,密目網要用水清洗。
4) 安裝使用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規(guī)格型號搭設碼放整齊,現場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時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措施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措施:
1)各分包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進場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總包單位參加)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擅自安排工人生產的,每發(fā)現一位罰所在單位50元,遇上級部門檢查被處罰的,該罰款全部由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次;未扣帽帶的罰款20元/次;高處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次;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元/次;
3)發(fā)現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罰款50元/次;
4)在施工現場吸煙的罰款20元/次并沒收煙和打火機;
5)非機電作業(yè)人員私自動用機、電設備,發(fā)現擅自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作業(yè)前,班組長未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
7)作業(yè)過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違章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對所在班組罰款100元;
8)私拉亂接用電器具(含各類電熱具、炊具)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不服從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1000元;
9)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10)嚴禁酒后上班,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發(fā)現第二次開除出工地;
11)在檢查中發(fā)現電箱內有雜物、漏電保護器失靈、電箱未上鎖等行為的對維修電工罰款50元;
12)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的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惡劣的開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現場隨意從高空拋擲雜物的,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及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14)未經安全部門許可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經允許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時恢復原樣的對分包單位罰款100元;
15)臨邊、洞口及交叉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200元;
16)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的,對肇事者罰款500元,承擔所有醫(yī)藥費及對方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向安全部門申請動火手續(xù),私自在施工現場動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罰款100元/次,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50000元罰款;
18)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中,發(fā)現雙線不到位,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氧氣、乙炔瓶放置距離及與明火安全距離違反規(guī)定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19)腳手架搭、拆過程中,施工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的罰款50元,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要求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
20)宿舍內聚眾賭博的,除沒收賭資外,并處罰款200元/人;
21)違反以上有關管理規(guī)定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0~100000元罰款;
22)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 施工現場材料獎罰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無產品標識罰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齊未及時處理罰款50元;
4)廢料垃圾未消除罰款50元。
5)私自或隨意挪動材料區(qū)內消防器材罰款200元:
● 消防管理獎罰制度:
1)未經允許私自挪用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300元。
2)破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3)如發(fā)現有人損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時向甲方舉報的獎勵200元。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措施:
1)對在本年度工作中,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對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長一次性獎勵300元,所屬工種的工長獎勵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100-300元獎勵;
4)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獎勵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分包單位極力配合甲方項目部安全科。分包單位自簽收日生效,并嚴格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管理。
注:1、違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制度,總包單位將視為不服從管進行處罰和處理。
2、未盡事宜,總包將作隨時修改。
3、本獎罰措施解釋權歸總包安全部。
項目部安全部: 勞務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