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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原始股代持協(xié)議書范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 號碼:聯(lián)系電話:乙方(代持方):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zhí)行: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yè)等等,否則代持股協(xié)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第一條:委托內容
如果代持股協(xié)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chǎn)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jīng)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公司的______萬元出資(該股份為原始股,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股份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 股東權利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代持人的資格身份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任免,如乙方調離、 辭職 、 退休 或身故等原因不再在______公司任職或理事會認為需要終止的,其代持人身份即時自動終止,代持人身份因上述原因終止,甲方可委托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的新代持人。
第二條:委托權限
應xx委托權限,防止受托方濫用權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 質押 、被名義股東 繼承人 繼承 、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為: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受托行使代持股份相應的股東權利。
2、乙方承諾:乙方僅僅是以自己名義代甲方持有股份,并未對該股份實際投資,該股份不是乙方的財產(chǎn)。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必須經(jīng)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指定的
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承受,并配合辦理簽字等手續(xù)。
3、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報請_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后,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_______公司理事會選定的新代持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應xx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xié)助義務。
1、作為_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xié)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chǎn)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xiàn)金股息、紅利、轉增股份和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按規(guī)定扣除相關稅費后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____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托持股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xié)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jù)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或乙方失去代持人資格身份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協(xié)議雙方對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個人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 證據(jù) 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仍然繼續(xù)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份,協(xié)議雙方及______公司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并由______公司簽章后生效。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原始股權轉讓協(xié)議書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 股權轉讓 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信守:
1.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協(xié)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 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協(xié)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xù),甲方應給與積極協(xié)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xié)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7. 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 債權債務 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 連帶責任 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 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 違約責任 :
10. 本協(xié)議變更或解除:
11. 爭議解決約定:
12.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zhí)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 本協(xié)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