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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場地使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愿以各自的資源優(yōu)勢,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yè)孵化、產業(yè)項目研究、開發(fā)和人才培養(yǎng)。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qū)環(huán)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yōu)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維護珠海民營科技園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良性循環(huán)的形成。
第二條甲方將位于科技園 樓第層的 單元、 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啟用并全額交費,至年 月日 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 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 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wèi)生等標準。
第四條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yōu)良的辦公、經營、研發(fā)、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huán)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元(其中場地租金元、管理費 元)并且應于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戶。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15%。
第五條科技園主樓采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 中央空調每周開機 5 天,每日開機時間為8: 15—17:30 。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fā)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準,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萍紙@副樓空調由企業(yè)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采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yè)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a、中央空調費采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3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8000元/個由企業(yè)支付。,
b、中央空調費采用固定的分攤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yè)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于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并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yè)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yè)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yè)管理部門按月公布,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jiān)督。
第七條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guī)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 一 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后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并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 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 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在3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后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yǎng)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 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二個月或以上
(2) 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 二萬
(3) 元或以上
(4) 未經甲方同
(5) 意及有關部門批準,
(6) 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7)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
(8) 致使場地或設備
(9) 嚴重損壞的
(
3) 未經甲方書面同
(
4) 意,
(
5)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并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 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guī)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xù)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余款項。
第十三條 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xù)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fā)出不再續(xù)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后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沖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 ,若乙方違約,在規(guī)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 法定或授權代表: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 場地使用協議書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愿以各自的資源優(yōu)勢,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yè)孵化、產業(yè)項目研究、開發(fā)和人才培養(yǎng)。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qū)環(huán)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yōu)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維護珠海民營科技園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良性循環(huán)的形成。
第二條 甲方將位于科技園________樓第層的單元、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啟用并全額交費,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 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wèi)生等標準。
第四條 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yōu)良的辦公、經營、研發(fā)、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huán)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場地租金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元)并且應于每月________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戶。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15%。
第五條 科技園主樓采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中央空調每周開機5天,每日開機時間為8:15—17:30。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fā)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準,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科技園副樓空調由企業(yè)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第六條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采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yè)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a、中央空調費采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________元。
b、中央空調費采用固定的分攤方式: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yè)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于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并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yè)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yè)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yè)管理部門按月公布,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jiān)督。
第七條 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guī)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 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后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并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 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 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在3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后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yǎng)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二個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二萬
(3)元或以上;
(4)未經甲方同
(5)意及有關部門批準,
(6)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
(8)致使場地或設備
(9)嚴重損壞的;
(10)未經甲方書面同
(11)意及有關部門批準,
(12)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并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guī)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xù)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余款項。
第十三條 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xù)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fā)出不再續(xù)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后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________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沖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guī)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 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場地使用租賃協議書模板一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面積
1.1甲方將于 南京 市江寧區(qū)谷里街道柏樹村的場地租賃于乙方使用,租賃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 15 畝
1.2 本場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經營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
3.1 租賃費用為每年 17萬 元,租賃期限內不得漲價,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條 保證條款
4.1 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協議,保證本協議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礙如因此問題而給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4.2 甲方保證出入場地的道路暢通無阻,不存在阻礙交通的情況發(fā)生
4.3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村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乙方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若發(fā)生均由甲方負責繳納或解決
4.4 甲方在乙方進駐前,應路通、水通、電通
4.5 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賃場地有效面積內自由支配
4.6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經營期間地方關系的協調,保證乙方不受當地村民或地方惡勢力的阻撓和刁難
4.7 甲方承租給乙方的場地應承擔風險,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甲方應負責賠償
4.8 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4.9 乙方保證經營的合法性
4.10 因乙方原因無法繼續(xù)經營,且承租期限未滿,乙方在保證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轉讓第三人。
4.11 如若在承租期內由于當地政府 拆遷 ,乙方將承擔實際租期內的租金,甲方需償還乙方因搬遷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其他條款
5.1 本 合同生效 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
5.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后可另簽補充協議
5.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號: 身份證號:
第4篇 場地使用協議書模板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愿以各自的資源優(yōu)勢,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yè)孵化、產業(yè)項目研究、開發(fā)和人才培養(yǎng)。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qū)環(huán)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yōu)先取得與甲方進行項目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qū)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維護珠海民營科技園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良性循環(huán)的形成。
第二條
甲方將位于科技園 樓第 層的 單元、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啟用并全額交費,至 年 月 日 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 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
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wèi)生等標準。
第四條
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yōu)良的辦公、經營、研發(fā)、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huán)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 元(其中場地租金 元、管理費 元)并且應于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戶。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15%。
第五條
科技園主樓采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 中央空調每周開機 5 天,每日開機時間為8: 15—17:30 。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fā)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準,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萍紙@副樓空調由企業(yè)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采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yè)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a、中央空調費采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3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8000元/個由企業(yè)支付。,
b、中央空調費采用固定的分攤方式:8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yè)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于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窗口辦理,并附設辦理移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yè)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yè)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yè)管理部門按月公布,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jiān)督。
第七條
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guī)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
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 一 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后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并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
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
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 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yè)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在3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后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yǎng)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 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二個月或以上;
(2) 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 二萬(3) 元或以上;
(4) 未經甲方同(5) 意及有關部門批準,(6) 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7)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8) 致使場地或設備(9) 嚴重損壞的;
(10) 未經甲方書面同(11) 意及有關部門批準,(12) 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13) 未經甲方書面同(14) 意,(15)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并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 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guī)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guī)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xù)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余款項。
第十三條
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xù)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fā)出不再續(xù)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后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沖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 ,若乙方違約,在規(guī)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
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 法定或授權代表: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