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經濟補償協議書【模板】
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系,甲方在職期間乙方依法為甲方購買了社會保險?,F因各種原因,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年月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項補償元,該款項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經濟補償金、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3、甲方確認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有限公司主張的全部權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后,雙方所有權利義務關系已處理完畢,不再有任何糾紛。
4、甲方承諾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論,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為。
5、甲方確認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相關閱讀】
案例:
劉某從2001年10月開始在某國企公司工作,與其他員工不同的,劉某不是公司辦理正式招工手續(xù)的正式員工,而屬于臨時招用的“臨時工”。2009年11月某公司下達一份通知,凡是在該公司連續(xù)工作滿8年的臨時工,2009年12月31日前一律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自2010年1月起,勞動合同轉由與當地人才中介簽訂。劉某被列入其中。之后公司與劉某協商一致達成經濟補償協議,同意向劉某支付20000元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經濟補償,并要求劉某承諾領取經濟補償金后,放棄追究公司其他權益的權利。急于拿到補償金的劉某在公司出具的不平等條約上簽字并順利領取了補償金。事后劉某咨詢他人得知,對于已在公司工作八年多的他,可以得到8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劉某感覺很“吃虧”,于是2008年1月20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16800元。公司辯稱向劉某支付20000元補償金是雙方的合意行為,該行為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劉某既然已經領取補償金并明確放棄了他的其他權利,再要求公司補發(fā)經濟補償金就是不誠信的行為,司法機關不能姑息縱容對員工不誠信的行為,應當駁回劉某的仲裁請求。
提示: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協議中約定的經濟補償金額低于法定標準的,原則上應認定無效。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經常會通過協商的方式對經濟補償達成協議,補償的金額一般會比法定經濟補償金低,有些勞動者得到約定的補償金后就心生悔意,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經濟補償金,由此產生爭議并引起訴爭的案件不在少數,而此時,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就成了認定事實的重要依據。協議約定補償標準明顯低于法定標準,屬于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勞動者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內有權通過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未足額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者明知協議所約定的補償金額與法定標準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簽訂協議的,如果補償的標準及數額低于法律或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按協議領取經濟補償金后,勞動者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差額。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協商和簽訂補償協議時,應當著重體現平等自愿的原則。在此基礎上,還應當將雙方協商的過程簡要列入協議,這將對補償協議法律效力的認定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本案中,公司與劉某以協商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并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如果公司在與劉某簽訂的補償協議中確認了雙方協商的方式和過程,明確告知依據國家相關經濟補償的法律法規(guī),在這樣的前提下與劉某所約定的補償協議,就應當被視為劉某對自己權利的自行處分,其在領取補償金后又反悔,將不會被司法機關所支持。
操作:
對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議放棄明確
用人單位經常會就“安家費”、“離職補助”等達成的協議,協議的方式與經濟補償金協議相類似。勞資雙方在協商解決此類問題時,應當盡量將其明確化、規(guī)范化,從而防止糾紛的發(fā)生。
依據:
《北京市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3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標準自行達成的協議,如約定的給付標準低于法定標準,勞動者領取后,又在仲裁時效內主張權利,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應予以支持。但如果用人單位在協議中已明確告知勞動者相關法律或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勞動者明確表示放棄權利,對其主張則不應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2篇 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乙方:
身份證 號碼: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給予乙方 經濟補償金 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年月日,甲乙雙方簽訂《 勞務合同 》,約定甲方雇傭乙方負責_______(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處被發(fā)現受傷暈倒,經救治乙方現已基本康復。但乙方卻對因何原因被誰所傷及其他相關情況全然不知,經報警,公安機關亦尚未查明。
二、鑒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處,且可能系在從事勞務工作的過程中受傷等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視為乙方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并參照國家關于雇主責任及 工傷 賠償的相關法律 法規(guī) 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其中________元已支付,剩余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后___天內支付。本補償金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如 醫(yī)療費 (含已發(fā)生、后發(fā)現未發(fā)生、傷病復發(fā)等醫(yī)療費)、 護理費 、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治療期間 工資福利 待遇等
2、乙方因傷增加的必要支出、因勞動能力下降導致的收入減少、后續(xù)治療費等3、一次性受傷補助金、一次性受傷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等4、受傷精神撫慰金等
三、甲方因認為乙方系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而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如經公安機關查明或有其他 證據 表明乙方非因此受傷,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協議項下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確保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
五、協議項下補償金為一次性綜合補償金,甲乙雙方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受傷所需支出的各項費用及損失,乙方保證不得以在雇傭中受到傷害或工傷等為由向甲方主張權利,同時也不得向甲方的 合伙人 、合作方(土地轉包人、發(fā)包人)等甲方確認的關聯方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3篇 退伙協議書帶經濟補償版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甲乙雙方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合伙契約,共同合伙經營事業(yè),現因______方______,現提出退伙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三、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合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______方______元,并額外支付______方______作為經濟補償,該筆款項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______方應繳清其在合伙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五、______方對其退伙前已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由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如由______方產生的個人債務,合伙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______方退伙后,合伙事業(yè)某些事項需要______方予以協助完成的,______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__________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七、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伙、退伙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見證意見: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簽章)
第4篇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員工”):
身份證 號碼:
入職時間:
勞動合同 簽訂時間:
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員工 工資 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員工的 社會保險 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員工的 住房公積金 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款規(guī)定,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乙方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計算“勞動 合同解除 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__________元人民幣。
6、員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將員工離職當月工資及補償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給乙方。
7、勞動合同解除后,員工仍有義務對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到的,公司在設計、技術、管理、勞資、財務、客戶關系、客戶名單等方面的 商業(yè)秘密 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公司書而允許,員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幫助第三方獲取、使用、傳播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自公司與員工雙方簽署后生效。
10、員工是在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的,員工對協議內容無異議。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單位人事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 2022經濟補償協議書范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有限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系,甲方在職期間乙方依法為甲方購買了社會保險?,F因各種原因,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解除雙方勞動關系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2、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項補償 元,該款項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向支付甲方的經濟補償金、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3、甲方確認完全知悉其可能存在的可以向 有限公司主張的全部權利,自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后,雙方所有權利義務關系已處理完畢,不再有任何糾紛。
4、甲方承諾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任何形式披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任何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言論,作出不利于上述三公司的行為。
5、甲方確認完全知悉理解并自愿履行本協議。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經協商,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解除勞動關系及經濟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關系即行解除,工資結算至解除勞動關系日。
2、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計: 元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與用人單位辦理好移交手續(xù),同時對甲方應盡保密義務,保證甲方秘密資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論,如因泄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系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并無任何不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薪資及相關費用已結清并無任何異議。雙方對協議解決勞動關系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