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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學院各有關部門的合作,明確相關職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職能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笆褂貌块T”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三條 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基建科。修繕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后,其消防系統(tǒng)工程管理部門為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水、電、氣工程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第二章 工程項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四條 工程項目移交條件工程必須通過驗收,達到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后,方能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五條 工程移交程序
1、 工程項目移交時間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時間即為工程項目移交時間。
2、 工程項目資料移交職能部門應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不超過2個工作日內(nèi),將相關的工程項目資料移交管理部門。安裝工程(水電氣)竣工圖、安裝工程合格證明、消防工程竣工圖、防雷工程竣工圖、防雷合格證(中山市防雷所發(fā))和《房屋建筑工程質(zhì)量保修書》等工程技術資料,移交至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消防工程竣工圖和消防竣工驗收證明(中山市消防局批準蓋章)移交至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建筑物平面圖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移交至使用部門。
3、 工程項目移交后管理日常使用歸使用部門管理。日常維修如在保修期內(nèi),屬保修范圍的,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不屬保修范圍的,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消防系統(tǒng)的使用、檢查和人員培訓,由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負責。消防系統(tǒng)維修如在保修期內(nèi),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物業(yè)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項目移交流程,保障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管理項目與物業(yè)服務中心順利交接。
2.適用范圍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待移交項目。
3.職責
部門/崗位崗位職責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負責人全面統(tǒng)籌、監(jiān)督項目移交所有事宜,與物業(yè)服務中心負責人對接移交項目主要人員、日期、流程等相關事項。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業(yè)務負責人負責項目移交具體事宜,與物業(yè)服務中心對接移交人員、物資、資料、未完成事項等,了解項目主要負責人員思想動態(tài)。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項目負責人了解項目人員思想動態(tài),維護移交期間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小組未完成事項及其他資料移交。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資產(chǎn)管理員確定及移交借用、代管、移交物資。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人事管理員整理移交人事資料并轉交。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安全負責人整理、移交項目鑰匙,了解安全員思想動態(tài),維護移交期間工作的正常開展。
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保潔負責人了解保潔人員思想動態(tài),維護移交期間工作的正常開展。
注:以下房產(chǎn)后勤管理部簡稱房管部、物業(yè)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確定移交日期、流程
4.1.1服務中心負責人、后勤負責人、人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保潔負責人提前進駐待移交項目,了解項目具體情況、項目人員工作狀況、思想動態(tài),做好交接前期準備工作;
4.1.2房管部負責人與服務中心負責人提前三十天確定移交日期、移交當天具體流程;
4.1.3房管部負責人與服務中心負責人提前二十五天確定移交工作雙方具體對接人;
4.1.4房管部與服務中心提前二十五天召開移交準備會,明確各具體對接人分工及職責,安排相關工作。
4.2人員及人事資料的移交管理
4.2.1房管部各級負責人、服務中心各級負責人在項目移交前三十天召開移交項目的全員溝通會,了解員工思想動態(tài),做好員工的引導工作,保證移交工作的順利進行;
4.2.2房管部各級負責人在移交前二十天完成與下屬的面談、填寫《面談表》,了解員工思想動態(tài),確定移交人員;
4.2.3房管部業(yè)務負責人與服務中心人事負責人提前十五天對接、確定移交人員名單;
4.2.4房管部人事負責人提前十天整理移交人員的人事資料,保證移交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
4.3樣板房、銷售廳、項目部、銷售部及其他物資的移交管理
4.3.1房管部資產(chǎn)管理員提前二十天對項目內(nèi)所有物資清單進行清點,制作《移交物資清單》、《代管物資清單》、《借用物資清單》;
物資類型內(nèi)容
移交物資安全員制服、保潔員制服、清潔用品、安防器材、維修材料、宿舍用品等。
代管物資樣板房物資、銷售廳物資、項目部物資、其他營銷物資。
借用物資洗衣機、鐵架床、辦公臺、辦公椅、電視機、電話機、電腦、貨架、對講機、強光燈、自行車、維修工具等。
4.3.2《移交物資清單》報房管部負責人審核,地產(chǎn)項目部、銷售部、財務部審批、定價;
4.3.3《借用物資清單》、《代管物資清單》報房管部負責人審批。
4.4鑰匙、其他資料及項目小組未完成事項的移交管理
4.4.1房管部項目負責人提前十五天整理移交項目的鑰匙、其他資料,地產(chǎn)相關負責人、禮儀活動公司、銷售區(qū)域設點商家、周邊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的相關資料及合作關系,制作《管理用鑰匙清單》、《電話聯(lián)系表》,必要時引導物業(yè)服務中心人員與以上單位相關人員見面溝通;
4.4.2房管部項目負責人提前五天整理項目未完成事項,制作《未完成事項列表》。
4.4.3房管部對于該項目移交之后仍在履行的合同或協(xié)議轉交服務中心,例如:清潔外包服務合同,租賃合同等,便于服務中心繼續(xù)監(jiān)督管理。.
4.5項目移交流程
4.5.1交接雙方部門的分管總經(jīng)理助理、公司人力資源部、品質(zhì)管理部派出代表參加項目移交儀式,房管部負責人就移交項目的工作進行總結,服務中心負責人就組織架構、人員分工及服務中心規(guī)劃進行介紹;
4.5.2公司分管總經(jīng)理助理、房管部及服務中心負責人對移交人員的疑問進行現(xiàn)場解答;
4.5.3根據(jù)各對接人分工和職責,各交接人到現(xiàn)場根據(jù)清單進行人員、文件、賬目、實物、事項核實交接,并在相關表格上簽字確認;
4.5.4移交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問題,各交接人及時跟進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房管部、服務中心負責人進行匯報。
5、項目移交后工作協(xié)助
5.1涉及到移交之前房管部所發(fā)生的費用,仍需由房管部相關人員負責落實。
5.2服務中心的食堂、職員宿舍、辦公室等裝修投入使用之前,房管部相關設施暫時維持原狀,協(xié)助服務中心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5.3移交人員思想波動較大,房管部有責溝通協(xié)調(diào),協(xié)助服務中心穩(wěn)定人心。
5.4移交后一個月內(nèi),移交職員及工作處于磨合階段,房管部隨時接受服務中心咨詢或提供指引。
6.相關文件:
vkwy7.5.1-z02《鑰匙管理程序》
7、記錄表格:
vkwy6.2-z01-01-f3 《面談表》
vkwy7.5.1-z02-f3 《管理用鑰匙清單》
vkwy7.5.5-z01-f5《員工物資領用清單》
vkwy7.5.1-j06-03-f1《移交物資清單》
vkwy7.5.1-j06-03-f2《代管物資清單》
vkwy7.5.1-j06-03-f3《借用物資清單》
vkwy7.5.1-j06-03-f4《移交人事資料清單》
第3篇 龍湖地產(chǎn)項目移交管理辦法規(guī)定
龍湖地產(chǎn)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1、目的:規(guī)范項目移交流程。
2、適用范圍:地產(chǎn)公司委托物業(yè)公司向業(yè)主辦理交接房手續(xù)、進行物業(yè)管理的項目(不包括經(jīng)營性項目)。
3、管理內(nèi)容:
3.1移交手續(xù):
3.1.1移交以書面手續(xù)為準,各分部工程按實物、資料、功能運行狀態(tài)、清潔狀態(tài)、是否提供技術培訓、是否提供備用材料和專用工具等6方面辦理移交。
3.1.2實物移交代表保管責任移交。
3.1.3項目移交開始后,物業(yè)公司不能拒絕接受實物移交,但施工方頻繁進出、小區(qū)日常管理方式難以進行實物保管的情況除外(主要指設施設備)。
3.1.4物業(yè)公司接管項目現(xiàn)場、功能系統(tǒng)投入運行不表示分部工程已經(jīng)移交。
3.2分部工程類別
3.2.1建筑土建:可按施工標區(qū)分類說明
3.2.2門窗:
3.2.3給排水:可按室內(nèi)給排水、室外給排水、游泳池系統(tǒng)、消防供水系統(tǒng)等分類說明
3.2.4強電:可按變配電室、供電線路、備用電源、照明、防雷等分類說明
3.2.5弱電:可按安防監(jiān)控系統(tǒng)、樓宇對講系統(tǒng)、入侵報警系統(tǒng)、巡更系統(tǒng)、門禁系統(tǒng)、車管系統(tǒng)、通信系統(tǒng)、有線電視系統(tǒng)、網(wǎng)絡系統(tǒng)、火災報警及消防聯(lián)動系統(tǒng)等分類說明
3.2.6通風和空調(diào):可按送排風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空調(diào)系統(tǒng)等分類說明
3.2.7燃氣系統(tǒng)
3.2.8電梯:可按井道、設備等分類說明
3.2.9園林景觀:可按綠化、硬鋪、水景、小品、圍墻、游泳池、網(wǎng)球場等分類說明
3.2.10小區(qū)標識:可按樓棟標識、道路標識、車庫標識、文化用語牌等分類說明
3.2.11小區(qū)物管服務場地:可按物管用房、保安亭、垃圾站等分類說明
3.2.12小區(qū)休閑設施和服務設施:可按休閑設施、大堂家具、垃圾桶等分類說明
3.3移交時間:
3.3.1標準:項目對外交付時間前5周開始,前1周結束,工作周期4周(在不影響項目對外交付的前提下,按施工進度計劃移交,但晚于本標準的情況除外)。
3.3.2'項目對外交付時間':銷售房特指與業(yè)主約定的交付時間,以營銷部通知為準。
3.4移交準備
3.4.1綜合檢查
第4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學院各有關部門的合作,明確相關職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職能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笆褂貌块T”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三條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基建科。修繕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后,其消防系統(tǒng)工程管理部門為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水、電、氣工程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
第二章 工程項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四條工程項目移交條件
工程必須通過驗收,達到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后,方能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五條工程移交程序
1、工程項目移交時間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時間即為工程項目移交時間。
2、工程項目資料移交
職能部門應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不超過2個工作日內(nèi),將相關的工程項目資料移交管理部門。安裝工程(水電氣)竣工圖、安裝工程合格證明、消防工程竣工圖、防雷工程竣工圖、防雷合格證(中山市防雷所發(fā))和《房屋建筑工程質(zhì)量保修書》等工程技術資料,移交至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消防工程竣工圖和消防竣工驗收證明(中山市消防局批準蓋章)移交至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建筑物平面圖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移交至使用部門。
3、工程項目移交后管理
日常使用歸使用部門管理。
日常維修如在保修期內(nèi),屬保修范圍的,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不屬保修范圍的,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
消防系統(tǒng)的使用、檢查和人員培訓,由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負責。消防系統(tǒng)維修如在保修期內(nèi),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
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六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