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師生交通及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安全,根據(jù)淄川區(qū)教育體育局印發(fā)的《淄川區(qū)教體系統(tǒng)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淄博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淄川區(qū)教體系統(tǒng)中小學幼兒園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淄川區(qū)教體系統(tǒng)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我鎮(zhèn)教育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惡劣天氣,是指影響人們生產和活動的天氣 <>狀況,例如暴風、雨雪、冰雹、大霧等。這種天氣常帶來路面濕滑、結冰、塌陷、洪水、山體滑坡、能見度低等現(xiàn)象,給交通安全帶來諸多隱患。
第三條 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早計劃、早部署、早預防”的原則。
各學校應當成立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避險防范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配合有關部門處置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突發(fā)事件。
第四條 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學校負責本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 應急管理
第五條 各學校應當加強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的應急管理,完善應急責任體系,對惡劣天氣下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進行預見評估,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安全事故。
第六條 各學校需根據(jù)《淄博市教育系統(tǒng)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淄川區(qū)教育系統(tǒng)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學校的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必需著重體現(xiàn)“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理念,重點突出接送學生車輛的運營安全,主要內容需包括組織領導、工作原則、預警機制、啟動標準、應急保障、處置措施、信息報送等。
第七條 各學校應當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情況,組織師生開展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應對惡劣天氣的能力。
第八條 發(fā)生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突發(fā)事件,學校需在第一時間啟動預案,迅速處置,有效應對,減少損失。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九條 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學校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的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和隱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條 各學校根據(jù)氣象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天氣預警信息,對嚴重影響師生上下學及接送學生車輛運營安全的惡劣天氣,應當對轄區(qū)內學校實行放假、停課、提前或延時上下學、接送學生車輛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防范措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一條 校長是本學校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學校校長需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十二條 學校必需加強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師生應對能力和防范水平。
教育師生關注氣象部門發(fā)布的預警信息,認識惡劣天氣及其危害,掌握必要的應對知識和防范技能。
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學生家長,認真履行監(jiān)護人職責,關注天氣變化,與學校共同做好惡劣天氣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遇有惡劣天氣,應當主動接送子女上下學。
教育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提高安全和責任意識,在惡劣天氣下接送學生,必需有針對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操作規(guī)范謹慎駕駛,加強對車輛的檢修和維護,確保車況良好。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在嚴重影響車輛行駛的惡劣天氣下,應當采取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措施,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第十三條 惡劣天氣師生需減少外出活動。預警解除后需外出或上下學,必需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盡量乘坐公交等有安全保障的車輛或步行,過馬路時,必需認真觀察路面情況,主動避讓過往車輛,嚴禁追逐打鬧,盡量不騎自行車外出。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結合所處的地理位置、周邊環(huán)境及地質等情況,主動關注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根據(jù)氣象部門發(fā)布的天氣預警信息等級,啟動相應預案,通過校園廣播、手機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及時通知師生、家長、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遇有惡劣天氣,必須督促車輛駕駛人及時了解途經的橋梁、山坡、隧洞等重點部位的通行情況。
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惡劣天氣,學??梢圆扇⊥Un、提前或延時上下學、接送學生車輛停運、調整行駛路線等防范措施,并及時通知家長到校接送學生,同時向中心學校報告。
因此影響的教學計劃,向中心學校備案,可以利用周末、節(jié)假日進行補課。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督促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建立和完善日常安全檢查、維護制度,加強車輛乘客門應急控制器、應急出口、應急錘、滅火器等車輛消防、逃生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齊全有效。
第十六條 遇有惡劣天氣,各學校必需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遇有問題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十七條 發(fā)生惡劣天氣下學校交通突發(fā)事件,各學校應當按照《羅村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中心學校。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 學校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應對惡劣天氣不力,造成責任事故的,對學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第十九條 惡劣天氣下學校發(fā)生交通突發(fā)事件,因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是指本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所有中小學、幼兒園。
本辦法所稱師生,是指前款規(guī)定學校的學生、幼兒和教職員工。
第二十一條 各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jù)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或貫徹落實意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2篇 風電場惡劣天氣人員外出作業(yè)管理辦法
在特殊天氣人員外出作業(yè)時,為提高人身安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作業(yè)時杜絕人生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雷雨天巡視設備必須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 。
2、盡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壓設備上作業(yè),極端惡劣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yè),大霧和雷雨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yè)。
3、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發(fā)生單相接地巡視檢查時,不得接觸設備外殼。
4、遇有電氣設備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內。
5、雷雨天生產區(qū)不準使用雨傘,應穿雨衣,絕緣鞋不準靠近帶點設備。
6、雷雨天時端子箱、液壓機構箱、刀閘機構箱、低壓配電箱門要關嚴、擰緊。應檢查端子箱、液壓機構箱、閘刀機構箱、低壓配電箱是否進水,應斷開閘刀電動操作機構電源必要時投入加熱器電源,除濕干燥。
7、遇有漏雨、水時應及時找到堵塞的源頭,疏通水道排除積水。
8、每季檢查站內排水設施。
9、大風、大霧天應穿絕緣靴巡視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絕緣子檢查,防止霧閃放電,不得靠近火花放電較強區(qū)域。
10、巡視室外設備時應小心謹慎,注意安全距離,對于場區(qū)非安全區(qū)應心中有數(shù)。
11、遇有雷雨大風特殊天氣是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不得進行其它作業(yè)。
12、冬季氣溫低于5℃時要采取保溫措施,箱門關嚴,開啟加熱器,液壓設備將液壓機構頂棚蓋放下。
13、大雪天應小心慢行及時清掃積雪,走巡視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積雪時,場區(qū)孔洞;溝蓋應設置臨時標志牌。
15、巡視人員應認真到位檢查構架及母線上無飄落物,對異物及時清理。
16、對常設標示牌移位者要及時整治。
17、大風天氣(風速在每秒10米時)不得隨意登高巡視,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對風機的一切維護工作。
18、大雪惡劣天氣時如果確實需要巡視、必須有兩人進行、并相互協(xié)助、相互提醒。
19、對損壞的箱變門及時修復,打開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安全帽,離開后應把門關嚴。
20、巡視設備應專心應注重檢查注油設備,防止油位過高益處或漏油,導致設備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現(xiàn)場配備有充足的防署降溫藥品。冬季做好防凍工作,現(xiàn)場應配備有充足的防凍霜。
22、巡視風機;箱變時避免走草地,必要時穿上絕緣靴要認真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必須有兩人進行、做到認真、仔細、到位)穿好絕緣靴、手臂抬起時不得超過頭頂,與被測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3、氣溫超過40℃盡量不安排人員外出作業(yè)或者外出作業(yè)必須實行人員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霧天氣行車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
第3篇 某風電場惡劣天氣人員外出作業(yè)管理辦法
在特殊天氣人員外出作業(yè)時,為提高人身安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作業(yè)時杜絕人生設備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雷雨天巡視設備必須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 。
2、盡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壓設備上作業(yè),極端惡劣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yè),大霧和雷雨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yè)。
3、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發(fā)生單相接地巡視檢查時,不得接觸設備外殼。
4、遇有電氣設備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內。
5、雷雨天生產區(qū)不準使用雨傘,應穿雨衣,絕緣鞋不準靠近帶點設備。
6、雷雨天時端子箱、液壓機構箱、刀閘機構箱、低壓配電箱門要關嚴、擰緊。應檢查端子箱、液壓機構箱、閘刀機構箱、低壓配電箱是否進水,應斷開閘刀電動操作機構電源必要時投入加熱器電源,除濕干燥。
7、遇有漏雨、水時應及時找到堵塞的源頭,疏通水道排除積水。
8、每季檢查站內排水設施。
9、大風、大霧天應穿絕緣靴巡視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絕緣子檢查,防止霧閃放電,不得靠近火花放電較強區(qū)域。
10、巡視室外設備時應小心謹慎,注意安全距離,對于場區(qū)非安全區(qū)應心中有數(shù)。
11、遇有雷雨大風特殊天氣是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不得進行其它作業(yè)。
12、冬季氣溫低于5℃時要采取保溫措施,箱門關嚴,開啟加熱器,液壓設備將液壓機構頂棚蓋放下。
13、大雪天應小心慢行及時清掃積雪,走巡視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積雪時,場區(qū)孔洞;溝蓋應設置臨時標志牌。
15、巡視人員應認真到位檢查構架及母線上無飄落物,對異物及時清理。
16、對常設標示牌移位者要及時整治。
17、大風天氣(風速在每秒10米時)不得隨意登高巡視,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對風機的一切維護工作。
18、大雪惡劣天氣時如果確實需要巡視、必須有兩人進行、并相互協(xié)助、相互提醒。
19、對損壞的箱變門及時修復,打開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安全帽,離開后應把門關嚴。
20、巡視設備應專心應注重檢查注油設備,防止油位過高益處或漏油,導致設備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現(xiàn)場配備有充足的防署降溫藥品。冬季做好防凍工作,現(xiàn)場應配備有充足的防凍霜。
22、巡視風機;箱變時避免走草地,必要時穿上絕緣靴要認真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必須有兩人進行、做到認真、仔細、到位)穿好絕緣靴、手臂抬起時不得超過頭頂,與被測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3、氣溫超過40℃盡量不安排人員外出作業(yè)或者外出作業(yè)必須實行人員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霧天氣行車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
第4篇 雨雪天氣配電設施巡檢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雨雪天氣配電設施的巡檢工作,保證我廠配電設備安全度汛,特制定本規(guī)定,原相關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中相關條款仍然有效。
1 管理內容
2.1 小雨連續(xù)陰雨12小時以上,雨水持續(xù)期間及雨停后24小時內,每小時檢查一次電纜溝和配電室頂。
2.2 中雨以上、短時強降雨,雨水持續(xù)期間及雨停后12小時內,每30分鐘檢查一次電纜溝和配電室頂,12小時后無異常情況下每小時檢查一次電纜溝和配電室頂至雨停后24小時。
2.3 雪天在下雪持續(xù)期間及雪停后48小時內,每兩小時檢查一次配電室頂,雪停48小時后至屋項積雪清理之前,如未發(fā)現(xiàn)漏水、塌落等情況,每四小時檢查一次。
2.4 如發(fā)現(xiàn)配電室頂漏水,危及配電柜時,kyn、jyn、ggd等封閉式配電柜可用防水材料覆蓋,gg系列等母線無防護的高壓配電柜,只能從上層頂棚覆蓋。
2.5 電纜溝進水,水位可以用潛水泵抽到時應使用潛水泵排水,潛水泵最好在電纜溝內無水時事先放入,溝內已有水時應使用絕緣材料將潛水泵抬入。
2.6 發(fā)現(xiàn)有接地信號時,應先檢查接地選線裝置指示的是哪個回路接地,然后由電氣維修工切除接地線路后再放入潛水泵,如指示母線接地,可向調度詢問是公司電力系統(tǒng)中哪個回路接地,如是本回路接地說明接地點在本系統(tǒng)內部,接地原因不明時不宜在有水的電纜溝內作業(yè)。
2.7 潛水泵的線路應使用移動電纜,并不得有破損,接地線要和配電柜接地端子可靠連接。
2.8 配電室頂漏水、電纜溝進水達到溝深三分之一時,要通知煉鐵廠調度,通過排水不能阻止水位上升時,要作為緊急情況通知煉鐵廠調度。
2.9 電纜溝內進水速度較快時,在排水的同時,要盡量查找進水處進行臨時堵塞,減緩進水量。
2.10 配電室要采取阻止洪水進入的措施,但當洪水直接沖入配電室時,室內人員要立即撤離,室內地面已積水時采用單腳或并腳跳離可能發(fā)生接地事故點二十米以上,不能撤離時要設法使身體所有部位都離開水面,但不能同時觸及兩個不連貫金屬體。一般配電室內積水超過基礎槽鋼100mm時可能會引發(fā)距地面較低的過電壓吸收器、避雷器等發(fā)生接地。但絕緣不合格的電纜會更早地發(fā)生接地現(xiàn)象。遇上述情況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同時,要采取一切手段通知調度和上級領導。
2.11 水進入設備周圍,應先將低于地面的設備電源切斷,并通知調度,當水位即將達到電機底座時,立即通知調度及與該設備相關聯(lián)的區(qū)域,做停用該設備的準備,當水位超過電機底座時,停用該設備。
2.12 接近、進入積水的配電室及被水浸泡的電氣設備時,必須穿經檢驗合格的絕緣靴。
3 考核
雨雪天氣,未按本規(guī)定巡視設備,每次處罰責任人50元,或責任單位2分。發(fā)現(xiàn)屋頂漏水、電纜溝進水未及時上報車間領導、廠調度、設備科,未積極采取措施(緊急避險除外)防止形成事故或減小事故影響,每次處罰責任人100—500元,或處罰責任車間1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