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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管理辦法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4
  • 目錄

集體管理辦法

第1篇 電氣檢修班集體活動管理辦法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生產部電檢班所有職工。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 15498-1995???? 企業(yè)標準體系

gl/t 800-2001??????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dl/t 600-2001?????? 電力標準編寫的基本規(guī)定

qb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標準第三分冊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管理職責

為了培養(yǎng)班組全體人員有集體觀念和集體榮譽感的思想,營造一種人人關心集體、熱愛集體、支持集體、為集體爭光的良好氛圍,樹立電氣人的形象,展現電氣人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使電氣檢修班成為一個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戰(zhàn)斗集體,圓滿完成廠部交給的各項任務,特制定集體活動規(guī)定如下。

5?? 管理內容及要求

5.1廠部組織的集體活動,班組和個人應積極參加,包括休息日、節(jié)假日(特殊情況除外),同時應按正常上班考核,由集體活動負責人負責檢查考核。

5.2班長或代班長應按分場通知時間組織人員到位,沒有做到的考核班組20~200元,班長20~100元,如果班組安排的人員沒有按時到位或未到位,按電氣分場編制的《職工考勤管理與考核暫行規(guī)定》進行考核,同時考核責任人20~200元,由集體活動負責人負責檢查考核。

5.3設備搶修或清掃文明衛(wèi)生等工作,執(zhí)行第二條規(guī)定(特殊情況除外)。

5.4非工作時間進行的集體活動,包括早晚時間、休息日等,班長或代班長應按正常上班組織人員到位,沒有做到的考核班組20~200元,考核班長20~100元,如果班組安排的人員沒有按時到位或未到位,按電氣分場編制的《職工考勤管理與考核暫行規(guī)定》進行考核,同時考核責任人20~100元,由集體活動負責人負責檢查考核(有特殊情況時,必須提前向班長請假,然后再由班長安排其他人員或向集體活動負責人請假)。

5.5工作時間進行的集體活動,班組應按正常上班考核。非工作時間進行的集體活動,職工的加班、獎金由班組自行負責管理(獎勵、考核與否均由班組自行決定,分場不負責任何費用)。

5.6由于個人或班組造成有關集體活動無法進行或給分場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jié)給予考核班組20~500元,班長20~200元,責任人20~100元。

5.7各種集體活動比賽獲廠集體獎者(榮譽獎、組織獎除外),個人獎前3名者,視情況每人給予獎勵10~100元,由生產部負責。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作為評先進的依據。

5.8重要比賽活動(運動會、籃球、排球、游泳比賽等)班組參加啦啦隊人員根據班組現場工作情況安排人數,未參加考核20~100元。

5.9原則一律不給假,有急事事先向班組請假,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5.10各種集體活動結束后,班組公布考核、獎勵、出勤情況。

6? 檢查與考核

6.1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檢班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檢查與考核。

6.2依據本標準和考核管理標準進行考核。

第2篇 a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優(yōu)管理辦法

二00四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評 選 辦 法

二00四年是沈陽文秘資源網置業(yè)有限公司邁向成功的一年,在過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經營管理等方面取得長足的進步,這與廣大干部、員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開的。為此,公司決定,表彰一年來為公司發(fā)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目的及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2、弘揚無私奉獻、愛崗敬業(yè)的精神;

3、評選務求與部門、干部、員工所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和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榮譽緊密聯(lián)系;

4、通過表彰先進,激勵廣大的干部、員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評優(yōu)委員會

公司成立評優(yōu)委員會。

組長:

組員:

日常組織工作由總經辦負責。

三、獎項設立

(一)集體獎項

1、最佳團隊獎 2、最佳服務獎

(二)個人獎項

1、優(yōu)秀干部 2、優(yōu)秀員工

四、評選范圍及條件

(一)集體獎

1、最佳團隊獎

評選范圍:公司業(yè)務部門

評選條件:

(1)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各項工作任務;

(2) 為樹立企業(yè)形象、提升產品品牌做出突出貢獻;

(3)工作效率高,工作質量好;

(4)部門具有較強的具有無私奉獻精神,風氣正,凝聚力強,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

(5)具有團結協(xié)作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有較高的配合意識和協(xié)作精神,能自覺主動與其他部門搞好協(xié)作,受到其他部門好評;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最佳服務獎

評選范圍:公司職能部門

評選條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各項工作任務;

(2)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服務意識;

(3)工作效率高,工作質量好;

(4)有良好的主動協(xié)作精神,經常受到客戶或其他部門的表揚。

(二)個人獎項

1、優(yōu)秀干部

評選范圍:公司中層干部。

評選條件:

(l)較好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工作計劃;

(2)通過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勵手段,提高整個部門的工作效率,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帶動本部門員工遵章守紀,在員工中具有較高的威信;

(4)部門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風氣正,凝聚力強,有較好的協(xié)作精神;

(5)認真做好對下屬員工的培訓工作,具有較強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

2、優(yōu)秀員工

評選范圍:主管及所有員工。

評選條件:

(l)為完成本部門二00四年工作計劃做出突出貢獻;

(2)具有較豐富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強,對待工作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3)工作效率高,及時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任務;

(4)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勤勤懇懇、無私奉獻;

(5)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具有較強協(xié)作精神,群眾威信較高。

五、評比方法

(一)推薦方式

1、先進集體、優(yōu)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層領導推薦;

2、優(yōu)秀員工人選由各部門推薦;

3、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最終由評優(yōu)委員會確定。

(二)評比要求

1、各部門在推薦人選時需依據評比原則,推薦的人選不得超過本部門總人數的10%,不足10人的部門可推薦1人;

2、推薦人選時,要嚴格把關,結合年終的考核結果,被推薦人應具有先進性和說服力;

3、事跡材料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能以數據反映的需以數據反映。

(三)上報時間

各部門需于12月6日前將所推薦的候選人事跡材料(含電子版)上報公司總經辦。

六、獎勵方法

(一)對被授予先進集體的部門,公司頒發(fā)獎牌,并給予該部門員工適當的獎勵;

(二)對被授予優(yōu)秀干部、優(yōu)秀員工稱號的先進個人,公司將頒發(fā)榮譽證書,獎勵人民幣2000元。

沈陽文秘資源網置業(yè)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3篇 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公司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都會制定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每一位職工都要遵守!以下是:《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全文,請閱讀!

公司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1】

1.目的: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特訂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全公司,含客房。

3.職責:

3.1后勤管理部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員住宿安排、衛(wèi)生管理、治安管理等)

3.3各部門負責維護公司宿舍的整體秩序,共同努力創(chuàng)造和諧的生活環(huán)境。

4.宿舍提供對象及入住流程

4.1本公司只為在職外地員工及客戶提供宿舍,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傳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4.2后勤管理部負責分配宿舍并帶領人員入住,做好房間號、床位號及鑰匙、物品的領用管理及登記。

4.3員工離職或客戶離開時,相關部門應立即通知后勤管理部,管理部即刻收回對宿舍的使用權及鑰匙(鑰匙不得私配,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管理部及時換鎖并交納換鎖費用),員工應于離職起12小時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擺放整齊并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員或主管人員檢查,遷出宿舍時間為員工正常工作下班時間內;離開廠區(qū)時應由后勤管理部通知保安人員,由保安人員陪同離開廠區(qū)。

5.員工宿舍紀律: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違者將給予記警告處分;如無法確定相關責任人,由該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5.1人員秩序管理

5.1.1 服從后勤管理部及宿舍管理員的合理管理與監(jiān)督;

5.1.2 嚴禁任何員工未經后勤管理部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房間;嚴禁男女混居;

5.1.3 任何員工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包括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必須先向后勤管理部提出申請,并注明留宿原因。

5.1.4 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時聲音不得過大,嚴禁大聲喧嘩,制造噪音,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5.2 安全、消防管理

5.2.1 嚴禁在宿舍公共區(qū)域吸煙;嚴禁燃放煙火和鞭炮;

5.2.2 注意安全,不準擅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器具,不得使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5.2.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類型的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只能在指定的位置進行燒水);禁止做飯;

5.2.4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5.2.5 水、電不得浪費,應隨手關燈及水龍頭;宿舍無人時應將電器電源關閉;淋浴的水電氣用完即刻關閉。

5.3清潔衛(wèi)生管理

5.3.1 各房間的衛(wèi)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5.3.2 宿舍區(qū)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以及飼養(yǎng)寵物、家禽;

5.3.3 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衣物及時清洗,避免異味;

5.3.4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及時清理,由本宿舍值日輪流清理,嚴禁將污穢、廢物、垃圾等放置在宿舍通道上;

5.3.5 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不隨地大、小便,嚴禁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得在墻壁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5.3.6 窗臺禁放花盆、拖把、鞋子、口杯等物品;

5.3.7 除特殊情況外(如:為病號打飯),任何人不得打飯或叫外賣盒飯在宿舍食用。

5.3.8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自覺維護宿舍區(qū)的秩序。

5.4配套設施管理:

5.4.1 配備設施因使用或老化關系破損,必須向后勤管理部匯報,由管理部安排更換或維修。

5.4.2 任何人不得蓄意破壞、挾帶宿舍配套設施,一經發(fā)現照價賠償并處以行政處罰;

5.4.3 應保持宿舍原有結構及配備設施的安全、完整及擺放,嚴禁改造或變更。

5.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5.1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者;

5.5.2 在宿舍賭博(含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5.5.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5.5.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5.5 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5.5.6 未經允許,拿用他人物品者;有偷竊行為者;

5.5.7 其它嚴重宿舍違紀行為。

6.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注意鎖門關窗,注意物品安全。

如有遺失由員工或客戶自行負責。

7.本規(guī)定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制訂并負責檢查與解釋,人力資源管理部定期組織宿舍5s評比并張榜公示。

鄭州華英包裝中牟廠人力資源管理部

20__年1月27日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2】

居住證

1、 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

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國家勞動法規(guī)定,非法定年齡(16周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jiān)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 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tǒng)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xù),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 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 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xù));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jiān)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未辦理任何手續(xù)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 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并交出鑰匙。

(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yī)院病歷卡、發(fā)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xù),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xù)的員工進行監(jiān)督。

辦理好辭職手續(xù)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jiān)督且及時搬出。

最遲不超過兩天。

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

對已辦理辭職手續(xù)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3、 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guī)定人員(副總、總監(jiān)、外聘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余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

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喂養(yǎng)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jiān)督舉報。

(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fā)現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 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wèi)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后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

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jiān)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xù)進行監(jiān)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xù),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

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 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

使用音響等設備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jiān)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

宿管理員、保安如發(fā)現違規(guī)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并代為保管音響設備,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斗毆進行制止、舉報。

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并解除勞動合同。

造成人身傷害、發(fā)現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guī)電器設備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fā)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 嚴禁將手機、現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 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wèi)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wèi)生打掃干凈;

宿舍員工監(jiān)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并樂捐20元-100元/次;

6、 根據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jiān)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fā)現違禁物品立即沒收并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guī)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wèi)生制度

1、 禁止將電瓶車、自行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jiān)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自行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 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jiān)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 搞好宿舍衛(wèi)生工作,檢查標準:(1)地面無油膩,(2)無垃圾,(3)玻璃清透明亮,(4)馬桶無黃色跡象,(5)臺盆不臟亂,(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jiān)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wèi)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wèi)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并張貼公布。

水電使用制度

1、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布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fā)現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zhí)行監(jiān)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zhí)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運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復、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運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運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文件有沖突時,一律依本文件執(zhí)行。

第4篇 農村集體聚餐流動廚師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fā)生,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甘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是指農村家庭或者單位因婚慶、喪事、祝壽、生子、升學、建房等活動以家庭、單位或個人名義宴請親朋好友在非經營性場所舉辦宴席提供餐飲食品。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流動廚師是指備有餐具(或租用餐具),無固定加工場所和服務對象,為他人加工烹飪各類宴席的廚師。

第四條 建立農村流動廚師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農村流動廚師及所帶幫廚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及食品安全崗位培訓合格證明后,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申請辦理《農村流動廚師登記備案證明》,符合條件的方可承接農村自辦宴席加工制作。

第五條 農村自辦宴席50人以上集體聚餐活動實行申報和登記備案管理。承辦者應在提供自辦宴席3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提出登記備案申請,如實填寫《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申報備案表》。

第六條 農村自辦宴席資料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審查舉辦者申請的自辦宴席時間、地點是否會影響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等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審查承辦廚師是否取得《流動廚師登記備案證明》;

(三)審查其他幫廚人員是否患有有礙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審查舉辦者宴席菜單是否提供野生菇類、自制醬腌菜、河豚、生食海產品等影響餐飲安全的高危食品。

第七條 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可組織人員對農村自辦宴席進行現場檢查或抽查,主要包括:

(一)加工場所是否與宴席規(guī)模相適應。是否遠離禽畜圈舍、開放式廁所、垃圾堆及其它污染源;

(二)衛(wèi)生條件是否達到宴席加工制作要求。是否有相應的照明、通風裝置和有效的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及存放廢棄物等設施,宴席場所和加工場所是否有雞、鴨、豬、狗、貓等家禽家畜進入;

(三)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是否采購農藥殘留超標蔬菜、水果或未經動物檢疫部門檢驗的肉類及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是否執(zhí)行了食品原料進購查驗;

(四)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使用亞硝酸鹽等高危食品添加劑或濫用食品添加劑;

(五)食品貯存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有足夠的冷藏冷凍設施,食品貯存是否生熟分開,是否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六)餐飲用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有相應的餐飲用具消毒設施,是否執(zhí)行餐飲用具消毒制度;

(七)宴席加工制作及幫廚人員健康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發(fā)熱、咳嗽、腹瀉、皮膚化膿等健康可疑人員參與宴席加工制作或服務;

(八)飲用水是否符合衛(wèi)生標準;

(九)現場是否存在其他導致食品安全的隱患問題。

第八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是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與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簽訂《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

第九條 農村自辦宴席承辦廚師應按照有關衛(wèi)生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條 對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聚餐活動舉辦者或者廚師對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內,并放置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十一條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轄區(qū)內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統(tǒng)一領導、組織和協(xié)調,村民委員會對區(qū)域內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自辦宴席的信息收集和報告,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引發(fā)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舉辦者及承辦者應立即向所在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要按照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處理規(guī)定要求的時限、程序實施報告。

第十三條 申報地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舉辦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活動。

第十四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活動中有違反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行為,有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所按照職權范圍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實行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舉辦者和承辦者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舉辦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記入流動廚師個人檔案,定期進行公示,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第5篇 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優(yōu)管理辦法

公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優(yōu)管理辦法

二00四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評 選 辦 法

二00四年是沈陽文秘資源網置業(yè)有限公司邁向成功的一年,在過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經營管理等方面取得長足的進步,這與廣大干部、員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開的。為此,公司決定,表彰一年來為公司發(fā)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目的及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2、弘揚無私奉獻、愛崗敬業(yè)的精神;

3、評選務求與部門、干部、員工所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和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榮譽緊密聯(lián)系;

4、通過表彰先進,激勵廣大的干部、員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評優(yōu)委員會

公司成立評優(yōu)委員會。

組長:

組員:

日常組織工作由總經辦負責。

三、獎項設立

(一)集體獎項

1、最佳團隊獎 2、最佳服務獎

(二)個人獎項

1、優(yōu)秀干部 2、優(yōu)秀員工

四、評選范圍及條件

(一)集體獎

1、最佳團隊獎

評選范圍:公司業(yè)務部門

評選條件:

(1)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各項工作任務;

(2) 為樹立企業(yè)形象、提升產品品牌做出突出貢獻;

(3)工作效率高,工作質量好;

(4)部門具有較強的具有無私奉獻精神,風氣正,凝聚力強,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

(5)具有團結協(xié)作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有較高的配合意識和協(xié)作精神,能自覺主動與其他部門搞好協(xié)作,受到其他部門好評;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最佳服務獎

評選范圍:公司職能部門

評選條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各項工作任務;

(2)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服務意識;

(3)工作效率高,工作質量好;

(4)有良好的主動協(xié)作精神,經常受到客戶或其他部門的表揚。

(二)個人獎項

1、優(yōu)秀干部

評選范圍:公司中層干部。

評選條件:

(l)較好地完成公司下達的二00四年工作計劃;

(2)通過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勵手段,提高整個部門的工作效率,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帶動本部門員工遵章守紀,在員工中具有較高的威信;

(4)部門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風氣正,凝聚力強,有較好的協(xié)作精神;

(5)認真做好對下屬員工的培訓工作,具有較強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

2、優(yōu)秀員工

評選范圍:主管及所有員工。

評選條件:

(l)為完成本部門二00四年工作計劃做出突出貢獻;

(2)具有較豐富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強,對待工作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3)工作效率高,及時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任務;

(4)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勤勤懇懇、無私奉獻;

(5)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具有較強協(xié)作精神,群眾威信較高。

五、評比方法

(一)推薦方式

1、先進集體、優(yōu)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層領導推薦;

2、優(yōu)秀員工人選由各部門推薦;

3、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最終由評優(yōu)委員會確定。

(二)評比要求

1、各部門在推薦人選時需依據評比原則,推薦的人選不得超過本部門總人數的10%,不足10人的部門可推薦1人;

2、推薦人選時,要嚴格把關,結合年終的考核結果,被推薦人應具有先進性和說服力;

3、事跡材料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能以數據反映的需以數據反映。

(三)上報時間

各部門需于12月6日前將所推薦的候選人事跡材料(含電子版)上報公司總經辦。

六、獎勵方法

(一)對被授予先進集體的部門,公司頒發(fā)獎牌,并給予該部門員工適當的獎勵;

(二)對被授予優(yōu)秀干部、優(yōu)秀員工稱號的先進個人,公司將頒發(fā)榮譽證書,獎勵人民幣2000元。

沈陽文秘資源網置業(yè)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6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

為使員工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潔的環(huán)境和文明的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保障員工健康,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經公司審核,符合條件后攜批準件方可入住。

4.非本宿舍人員未經登記同意不得入住。

二.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玻璃、衛(wèi)浴設備、門窗、床鋪、寫字臺、衣柜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tài)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三.宿舍統(tǒng)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臺風)。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或安排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yī)院。

四.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jiān)督

2.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0.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3.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guī)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guī)定標準使用,多余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或進行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fā)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六.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qū)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lián)絡事項。

七.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八.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是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除非得到公司書面批準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jiān)或主管人員檢查。逾期未搬出物品,公司視為遷出員工棄用。

十.公司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guī)定。

甲方: 乙方:

蘇州威芳服飾有限公司 本人同意遵守以上條款

簽名:

第7篇 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解決員工住宿問題,合理分配宿舍資源,明確宿舍管理規(guī)范,保障住宿環(huán)境,結合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__控股和__建設集團自主產權宿舍的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員工宿舍的申請受理、審批、入住、轉宿、退宿等程序辦理與住宿標準制定。

2.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核實員工基本信息、通告員工變動情況。

3.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收取、結算員工住宿費及押金。

4.入住人員:負責宿舍安全、衛(wèi)生、雜費繳納等工作。

5.區(qū)域公司:負責駐外人員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 住宿申請

第4條 住宿標準:公司的宿舍類型為普通單人間。

第5條 住宿費標準:由行政管理中心以當地同類地段的房源租房的市場價格為參考擬定住宿費,按實際可入住人數分攤核算。駐外人員宿舍費用由區(qū)域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收取后上繳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毓杉敖ㄔO集團總部專職駕駛員,考慮到實際工作,需要就近安排宿舍,另行規(guī)定;住宿費標準,每年6月底調整一次,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予以公示。

第6條 申請手續(xù)。員工申請住宿需填寫《住宿申請表》,經行政管理中心核準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xù)。

第7條 申請住宿按員工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先入職的優(yōu)先考慮安排。

第8條 住宿期限。協(xié)議每年簽署一次,價格調整后不想繼續(xù)住宿的,一周內向行政管理中心再次提交住宿申請,兩周內辦完退宿手續(xù)。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9條 入住安排。員工在入住宿舍時,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員安排房間,向入住人員介紹住宿基本規(guī)定,并辦理住宿登記,填寫《住宿登記表》。

第10條 費用管理。

1.押金:入住前每人收取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主要用于房屋及設施保證,自退宿后,視實際情況予以返回或作相應扣除。

2.住宿費。住宿費按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先交費,后入住。

3.物業(yè)費。包含在住宿費內,由公司統(tǒng)一繳納,不再向員工收取。

4.雜費。水、電、氣等由員工消費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員工自行分攤承擔、繳納。

5.維修費。房屋及其內的附屬物,發(fā)生一般損毀的,由員工承擔維修費;發(fā)生重大損毀的,需立即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做進一步處置。

第11條 安全衛(wèi)生。入住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服從宿舍所在社區(qū)及物業(yè)的監(jiān)管。并由本人負責宿舍的日常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行政管理中心每個季度對宿舍進行不定期抽查,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并對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得較差的宿舍予以指正并責令及時改正,對屢次漠視安全衛(wèi)生的員工有權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12條 調宿。如下幾種情況下,可以進行調宿:

1.員工想改善住宿環(huán)境或節(jié)省費用且公司有空余宿舍的,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2.員工之間由于生活習慣等原因,經相互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3.行政管理中心根據宿舍人員入住情況,可以進行統(tǒng)籌調宿,以實現住宿資源的有效利用。

調宿后的住宿截止期限,按原宿舍的申請期限截止期計算。

第13條 退宿。如下幾種情況下,需辦理退宿:

1. 員工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被勒令退宿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及時通知當事人,于兩周內辦理退宿。

2. 員工本人主動提出退宿的。

3. 員工因工作變動,調離集團總部的員工,需退出集團集體宿舍。

4. 員工離職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中心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要求當事人辦理退宿手續(xù),員工應于離職前搬離宿舍;因特殊原因一時無法退宿的,應向行政管理中心交納1000元押金,并承諾于離職后一周內搬出。

第14條 財物結算。

1.押金及住宿費由財務管理中心結算。

2.雜費由員工自行結算并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雜費結算有遺漏的,遺漏部分由原住宿人員加倍償還。

3.員工搬離宿舍前應將房間衛(wèi)生清理干凈,歸還宿舍鑰匙,保留房間原有物品;行政管理中心對房屋的使用情況及物品進行清查,如發(fā)現問題,一律由責任人負擔維修費或照價賠償。

第四章 附則

第15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16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7條 附件:(1)住宿申請表;(2)住宿登記表。

第8篇 _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guī)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xié)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guī)范和宿舍文明。

3.3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wèi)生及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wèi)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

3.5宿舍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jiān)督和報請?zhí)幜P的權力。

4管理內容

4.1宿舍分配

4.1.1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xù),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xù)。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tài)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fā)現未完整履行手續(xù)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xù)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xù)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9篇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1目的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guī)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2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3職責

3.1 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xié)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guī)范和宿舍文明。

3.3 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wèi)生及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wèi)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 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

3.5 宿舍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 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jiān)督和報請?zhí)幜P的權力。4管理內容

4.1 宿舍分配

4.1.1 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 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xù),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 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xù)。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tài)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 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fā)現未完整履行手續(xù)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 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xù)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xù)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 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 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0篇 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證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不安全事件發(fā)生,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是指在農村(社區(qū))婚喪嫁娶、喬遷、做壽、節(jié)日慶典等場合為保證和滿足集體聚餐需要而自辦的各種家庭宴請用餐活動。

第三條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轄區(qū)內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督促所轄村委會(社區(qū))、村民小組、宴席主辦戶和承辦者具體落實自辦宴席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四條實行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申報備案管理制度。

村(居)委會或村民小組具體負責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的信息收集、申報備案和報告工作。

村(居)委會要充分發(fā)揮信息員的作用,加強與村民小組長的聯(lián)系,加強日常宣傳,督促村民(居民)進行1 0桌以上自辦宴席的事前申報,主動收集所在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的舉辦信息,做好事前登記備案工作。

村(居)委會要做好本轄區(qū)家庭自辦宴席情況的當月匯總工作,并于次月1 0目前將匯總情況上報所屬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協(xié)管站;各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協(xié)管站應分別于每季首月l 0日前將本轄區(qū)上一個季度內家庭自辦宴席舉辦的匯總情況書面上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村民(居民)因婚喪嫁娶、喬遷、做壽、節(jié)日慶典等事宜舉辦l0桌以上宴席的,應當提前24小時將就餐時間、人數、場地、廚師等情況向村委會(社區(qū))或委托村民小組長向村委會進行事前申報,村委會(社區(qū))應及時予以備案。

第五條實行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

農村流動廚師需取得健康證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以及其他相關資質等級證明方可上崗。各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協(xié)管站負責農村廚師的摸底調查和登記備案工作,動員農村廚師積極參加健康體檢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衛(wèi)生部門要按照食品從業(yè)人員的管理要求,督促農村廚師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wèi)生疾病的農村廚師和參與家宴的幫廚者不得在患病期間操辦家宴。

第六條建立家宴用食品及原佐料檢查制度。

衛(wèi)生部門要認真落實檢查指導人員的責任,切實加強對農村家宴食品安全的檢查指導。要對家宴加工場地、衛(wèi)生條件、采購、廚師健康狀況、原佐料、用水等進行事前檢查,嚴禁采購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嚴禁銷售和使用亞硝酸鹽。要加強食品采購的指導服務,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使群眾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鑒別方法、拼制操作規(guī)程等食品安全知識。特別是在采購外賣熟食過程中,要使群眾明白必須查驗熟食制作時間及保質期限、保存條件等,途中包裝運輸要符合衛(wèi)生要求,食用裝盤前要重新回爐加工燒熟煮透,拼制裝盤注意操作規(guī)范,防止污染。對于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就地銷毀。家宴用的菜肴要留樣48小時備檢。

第七條實行加工場所和用具清潔消毒制度。

農村家庭自辦宴席加工場所要具備基本食品安全條件,環(huán)境整潔衛(wèi)生,有防蠅、防鼠、防塵等設施;鍋、碗、瓢、盆等用具,使用前應嚴格消毒;加工用具、各類食品做到生熟分開。

第八條落實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如發(fā)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宴席承辦者、廚師和主辦戶應在組織救治的同時上報村委會或村民小組;村委會或村民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控制現場,并及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在上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同時,要積極組織人員摸清參加宴席的所有人員健康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救治、調查、采樣、取證工作。發(fā)生iv級以上(含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的,按《__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上報和處置。

第九條建立并落實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持證廚師公示制度。

各鄉(xiāng)(鎮(zhèn))、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監(jiān)管要求、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對取得培訓合格證、健康合格證的農村廚師在一定范圍內、采取一定的方式進行公示,引導農村家庭安全消費,主動拒絕無證廚師上門辦酒。

第十條建立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目標管理和考核獎懲制度。

各鄉(xiāng)(鎮(zhèn))、村和衛(wèi)生部門共同做好農村廚師體檢、培訓和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的信息報告、衛(wèi)生指導工作,體檢、培訓率達80%以上,信息報告、衛(wèi)生指導率達100%。

體檢、培訓率達不到80%的,所在鄉(xiāng)(鎮(zhèn))和相關職能部門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扣5分。

凡由于未申報、上報而發(fā)生食物中毒事件一起,所在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扣5分,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yōu)資格,扣除所有獎勵。

已申報、上報的辦酒活動,相關職能部門由于指導不到位而發(fā)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每一起年度考核扣5分,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yōu)資格。

第十一條落實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

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承辦者和廚師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必須與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簽訂農村家宴食品安全承諾書,共同為家宴的食品安全負責。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與縣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狀和本辦法的要求,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抓好農村(社區(qū))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加強對基層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對于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管和管理職責,玩忽職守、監(jiān)管不力等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的,追究領導責任和相關監(jiān)管人員的責任。對監(jiān)管不力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傳染病暴發(fā)流行或對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隱報、瞞報、謊報、遲報的單位,追究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__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印發(fā)之日起實行。

第11篇 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管理綱要》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促進建筑施工企業(yè)加強質量管理、走質量效益發(fā)展道路,全面推進我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水平及工程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z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獎和先進個人獎,每年評比、表彰一次。對通過評審獲獎的企業(yè)和個人,由市建筑業(yè)聯(lián)合會授予z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頒發(fā)證書。

第三條評選范圍:凡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的施工企業(yè),不分所有制性質,均可申報參評。

第四條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

1、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并能穩(wěn)定有效運行。

2、堅持以技術進步推動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3、工程質量在全市同行業(yè)中居先進水平:

(1)近兩年內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2)近兩年內所承建的工程至少有三項獲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優(yōu)質工程,或者有一項區(qū)優(yōu)工程;

(3)堅持開展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近兩年內至少有兩項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優(yōu)秀qc小組活動成果;

(4)企業(yè)資本保值增值率、人均產值利潤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各項生產經濟技術指標在全市建筑施工企業(yè)中居先進水平;

(5)近兩年內未發(fā)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

二、先進個人:

1、認真學習國家和自治區(qū)z市工程質量管理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政策,并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中認真貫徹執(zhí)行。

2、在本崗位上認真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章制度,工作認真負責。

3、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在工程質量管理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4、本年度內所負責的工程未發(fā)生工程質量事故。

第五條申報程序:

1、各會員單位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以自愿原則組織申報。申報工作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實事求是的原則。

2、申報先進集體的企業(yè)填寫《z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申報表》一式兩份,附上有關證明資料(復印件)以及企業(yè)質量管理工作總結各一份;申報先進個人的填寫《z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個人申報表》(附后),附上個人事跡等。

3、申報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可靠。如弄虛作假,取消評選資料或取消已獲稱號。

第六條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由市建筑業(yè)聯(lián)合會組成評選委員會,根據申報資料、評審條件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評審。

第七條獲得z市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先進集體的單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集體評選的,由市建筑業(yè)聯(lián)合會推薦參加自治區(qū)優(yōu)秀企業(yè)的評選。

第12篇 某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為了加強機關房產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房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城鎮(zhèn)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訂本試行辦法。

一、機關集體宿舍居住對象:只限于在原城關鎮(zhèn)無房的機關干部、職工,具體條件:

(一)在原城關地區(qū)未享有過房改分房的無房戶。

(二)在原城關地區(qū)確實無房居住的。

二、機關集體宿舍房產所有權屬區(qū)人民政府,由區(qū)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

三、辦理程序:需要居住集體宿舍的機關干部、職工,應由本人向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經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核實,局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房源可能和本人實際情況予以提供。

四、合同簽訂:承租機關集體宿舍,由用房本人同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原則上定為一年。在租賃期間干部調離機關或正式取得城關住房的(取到鑰匙起),應在一個月內將集體宿舍鑰匙和設施歸還給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同時終止租賃合同。

五、居住集體宿舍的干部、職工應按時交納水、電費用,遵守機關集體宿舍的各項制度和規(guī)章。

六、住機關集體宿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關事務管理局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宿舍租用權。

(一)居住人將房屋擅自轉租或轉借的。

(二)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不交水、電費或閑置住房達六個月的。

七、本管理試行辦法自2002年11月起執(zhí)行。

第13篇 農村集體聚餐及流動廚師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fā)生,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甘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是指農村家庭或者單位因婚慶、喪事、祝壽、生子、升學、建房等活動以家庭、單位或個人名義宴請親朋好友在非經營性場所舉辦宴席提供餐飲食品。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流動廚師是指備有餐具(或租用餐具),無固定加工場所和服務對象,為他人加工烹飪各類宴席的廚師。

第四條? 建立農村流動廚師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農村流動廚師及所帶幫廚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及食品安全崗位培訓合格證明后,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申請辦理《農村流動廚師登記備案證明》,符合條件的方可承接農村自辦宴席加工制作。

第五條 農村自辦宴席50人以上集體聚餐活動實行申報和登記備案管理。承辦者應在提供自辦宴席3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提出登記備案申請,如實填寫《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申報備案表》。

第六條? 農村自辦宴席資料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審查舉辦者申請的自辦宴席時間、地點是否會影響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等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審查承辦廚師是否取得《流動廚師登記備案證明》;

(三)審查其他幫廚人員是否患有有礙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疾?。?/p>

(四)審查舉辦者宴席菜單是否提供野生菇類、自制醬腌菜、河豚、生食海產品等影響餐飲安全的高危食品。

第七條? 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可組織人員對農村自辦宴席進行現場檢查或抽查,主要包括:

(一)加工場所是否與宴席規(guī)模相適應。是否遠離禽畜圈舍、開放式廁所、垃圾堆及其它污染源;

(二)衛(wèi)生條件是否達到宴席加工制作要求。是否有相應的照明、通風裝置和有效的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及存放廢棄物等設施,宴席場所和加工場所是否有雞、鴨、豬、狗、貓等家禽家畜進入;

(三)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是否采購農藥殘留超標蔬菜、水果或未經動物檢疫部門檢驗的肉類及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是否執(zhí)行了食品原料進購查驗;

(四)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使用亞硝酸鹽等高危食品添加劑或濫用食品添加劑;

(五)食品貯存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有足夠的冷藏冷凍設施,食品貯存是否生熟分開,是否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六)餐飲用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有相應的餐飲用具消毒設施,是否執(zhí)行餐飲用具消毒制度;

(七)宴席加工制作及幫廚人員健康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發(fā)熱、咳嗽、腹瀉、皮膚化膿等健康可疑人員參與宴席加工制作或服務;

(八)飲用水是否符合衛(wèi)生標準;

(九)現場是否存在其他導致食品安全的隱患問題。

第八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是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與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簽訂《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

第九條? 農村自辦宴席承辦廚師應按照有關衛(wèi)生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條? 對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聚餐活動舉辦者或者廚師對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內,并放置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十一條?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轄區(qū)內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統(tǒng)一領導、組織和協(xié)調,村民委員會對區(qū)域內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自辦宴席的信息收集和報告,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做好備案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引發(fā)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舉辦者及承辦者應立即向所在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食品藥品監(jiān)管所要按照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處理規(guī)定要求的時限、程序實施報告。

第十三條? 申報地有傳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舉辦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活動。

第十四條? 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活動中有違反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行為,有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所按照職權范圍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實行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舉辦者和承辦者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舉辦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記入流動廚師個人檔案,定期進行公示,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第14篇 村組集體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鎮(zhèn)村、組集體財務(以下簡稱村組財務)管理,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增強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fā)展,維護農村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按行政村、組設置的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村組)。

第三條各村民委員會應健全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約束機制,實行村組財務管理制度化、資料管理檔案化、群眾監(jiān)督經?;⒚裰骼碡敼_化,為農村經濟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條件。

第四條村組集體資金管理實行“村財民理鎮(zhèn)管村用”的原則和“兩審一辦”制度。

第五條鎮(zhèn)財政、農經為全鎮(zhèn)村組財務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依法監(jiān)督村組財務管理工作。各村民委員會負責村組財務管理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和組織實施本辦法。

第二章制度建設

第六條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金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實行錢賬分管。一村只配備專(兼)職現金出納員一名,庫存現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村組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該村組財務人員。

(二)現金實行限額管理,超限額部分及時繳存開戶的金融專戶。村組出納庫存現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

(三)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存款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與結存。會計與出納要定期核對現金、銀行存款賬;要及時盤點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不允許出納白條抵庫

(四)村組集體資金為村組集體所有,必須在金融部門專戶存儲。銀行存款實行印鑒管理,取款時必須有村委會公章和村主任及經辦人印章方可辦理取款,不允許開設私人帳戶及大額現金庫存。

第七條票據管理制度

(一)村組收取國家水利費、必須使用水利部門提供的專用收據。村組收到上級財政、單位撥款,必須使用財政部監(jiān)制的《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票據》,村組組織收取,“一事一議”資金和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等內部結算,必須使用由市農業(yè)局統(tǒng)一印制的村組集體資金專用收據,憑據收款,嚴禁“白條”記賬。

(二)村組會計賬務處理,必須使用市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設計和監(jiān)制、市農業(yè)局印制的賬、表、冊、據。財務事項發(fā)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

(三)對重要空白憑證和各種收據實行領用、銷號回收登記制度,各村在使用時按編號登記,回收時要注銷登記,并按票據管理有關規(guī)定及時銷票。

(四)票據由村文書統(tǒng)一管理。會計開票,出納收款,出納必須在收款單據“收款人”處簽字或蓋章。不準丟失收據,不準撕毀存根聯(lián),不準撕毀作廢聯(lián),不準代其它單位或個人開據,所開出的單據要全部入賬。會計入賬后必須逐筆清理核對進行銷號,收據存根銷號回收后由鎮(zhèn)統(tǒng)一核銷號,返回村統(tǒng)一歸檔管理。

第八條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開支審批制度。(1)村組集體的一切開支,應根據審批權限,實行限額由村負責人一支筆審批,村組開支先由會計核實,再由村主任審批、書記審核、監(jiān)委會審查。(2)村組的大額開支實行事前報批制度,必須做到先報批、后開支。村組開支超過1000元的(其中非生產性開支超過500元的),實行預審制,由鎮(zhèn)政府分管領導審核、鎮(zhèn)長審批。村組的一切收支必須經村監(jiān)委會審查并加蓋村監(jiān)委會印章后,并報鎮(zhèn)財政農經部門審核簽章后會計才能入賬。

(二)會計核算制度。村組財務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頒發(fā)的《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正確應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完整地反映和監(jiān)督一切經濟活動。村組的一切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賬外品迭、坐收坐支,以支抵收;健全“三賬四簿”,即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內部往來、債權債務)、現金存款日記賬和財產物資登記簿、土地承包及流轉臺賬登記簿、低值易耗品、物資登記簿、遺留問題登記簿等。村組集體分別只準設置一套賬。

村組集體收益分配,必須是損益類會計科目的結余額,將收益分配方案送鎮(zhèn)財政農經部門審核,由鎮(zhèn)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分配。

第九條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一)村組集體對拖欠應收款項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對債務單位撤銷,依照民事訴訟法確認無法追還,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清償,又無義務繼承人,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鄉(xiāng)政府審批后核銷,并計入其它支出。但要堅持賬銷債留的原則,保留催收欠款的權利,在遺留問題登記簿上進行反映和監(jiān)督。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二)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折舊制度。村組集體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要納入賬內進行核算,在財產物資登記簿上登記反映,并報鎮(zhèn)政府備案;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做到賬實相符,并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

(三)村、組固定資產的變賣和報廢處理,要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鎮(zhèn)政府審核同意后執(zhí)行。

第十條審計監(jiān)督制度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是行政監(jiān)督的有效手段,鎮(zhèn)政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有關規(guī)定,對村組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fā)包管理、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村級補助經費、村組債權債務、“四荒”地使用權承包、租賃或拍賣資金進行審計、對村組干部任期或離任等進行專項審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進行重點審計,審計結果要及時公開,切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報表制度

村組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向鎮(zhèn)政府財政農經部門報送各類報表。

(一)月(季)報表:包括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

(二)年度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分配表;

(三)臨時報表:按規(guī)定內容和時間需報送的報表。

第十二條“兩審一辦”制度

堅持“兩審一辦”和日常記賬相結合,各村要在每月末組織村組干部、村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本村組的收支原始憑證進行一次審核,以便會計按時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公開工作;鎮(zhèn)財政農經部門在村監(jiān)委會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的基礎上,對村組會計入賬單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再進行賬前審核,并在加蓋“已核”或“不予報銷”印章后,召集村組會計進行一次集體辦公做賬,同時將審核情況如實向鎮(zhèn)黨委、政府匯報。

第十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一)村組財務檔案管理要完整、系統(tǒng),防止遺失。村組財務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屬于村組集體成員共同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等情況;村組人口、勞動力等基本情況;村組財務有關賬簿、報表、會計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等資料;各種經濟合同、農業(yè)承包合同或協(xié)議等文書以及其它有關資料。

(二)村組財務檔案必須專室專柜存村委會統(tǒng)一管理,由村文書負責。同時,要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村組會計做賬后,必須將賬簿、會計憑證、報表裝訂好,分村分組、分類編號存放,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和方便查找。

(三)建立健全村組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村組財務檔案,未經村主要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走;需臨時查閱的必須有保管人員在場,查閱后及時歸檔;需借出查閱的,必須出具借條,并按時歸還。村組上年度財務檔案資料,次年初必須統(tǒng)一歸檔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對資料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村組會計責任。會計檔案的保管、銷毀參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按規(guī)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村組民主理財小組和鎮(zhèn)鄉(xiāng)政府應共同派人監(jiān)銷。

第十四條民主監(jiān)督制度

(一)村組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按季度在財務公開欄公布收支明細情況及有關賬目,原則上季末次月10日前公開。并在年終公開全年財務狀況和收益分配情況,年終要進行全面的財務檢查和清理工作。

(二)村監(jiān)委會有權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參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重點對財務計劃、收益分配方案、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村組干部工資和獎勵支付情況、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銀行存款、物資、固定資產的庫存情況;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拒絕審核簽字。對審核無誤的收支單據加蓋“村監(jiān)委會印章”,未經村監(jiān)委會審核的收支單據會計不能入賬。任何人不得妨礙村監(jiān)委會行駛上述職權。村監(jiān)委會要有專門的議事規(guī)則,每季度(或月)召開一次會議,開展理財活動,充分履行職責,認真學習財務管理法規(guī)及制度,按時參加民主理財活動,認真審核經濟活動事項,并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組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對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向鎮(zhèn)財政農經管理部門反映。

(三)村組的下列事項須報鎮(zhèn)政府審查,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

1.計劃外較大的(村1000元以上、組500元以上)財務開支項目。

2.所有的投資項目。

3.集體資產經營方式、經營目標的確定和重大變更,包括土地流轉。

4.集體的土地、企業(yè)、設施、設備出租方案。集體土地征用、變賣,集體企業(yè)改制、干部報酬、大額舉債、大中型固定資產的變賣和報廢處理、“一事一議”籌資等重大事項。

5.其它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章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村應設置財務機構,配置財務人員,包括會計員、出納員。會計、出納之間不得互相兼職,并負責管理本村及各組的財務。

第十六條村組財務人員必須實行專業(yè)化管理

(一)村組會計、出納全部實行專業(yè)管理,原則上一村一專業(yè)出納。村組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該村組財務人員。人員聘任:村組會計實行村兩委推薦,鎮(zhèn)鄉(xiāng)政府審查批準,由村委會聘任。

(二)村組財務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換。

(三)村組財務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會計檔案等移交手續(xù),編制移交清單,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和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后,交鎮(zhèn)政府驗收存檔備查;交接時,必須在村兩委主要領導及鎮(zhèn)政府派專人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人員對交接工作負全面責任;在未辦清移交手續(xù)之前,財務人員不得離職。財務人員離職后,繼續(xù)承擔任職期內經濟責任。

(四)加強對村組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村組財務人員素質,組織對村組財務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

第四章村組財務公開

第十七條財務公開是村務公開的重點,村組應將其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賬目,以便于群眾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定期如實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十八條全鎮(zhèn)村組財務公開的內容統(tǒng)一如下:(1)村監(jiān)委會成員名單及職責;(2)年(季)度財務計劃;(3)各項收支情況;(4)各項財產情況;(5)債權債務情況;(6)收益分配情況;(7)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收支及其分配情況;(8)土地補償和救濟扶貧款的收入和使用情況;(9)村(組)干部工資、獎金等報酬情況;(10)“一事一議”決定向農民籌集資金的收入和使用情況;(11)農戶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等收支情況;(12)需要公開的其它內容。公開的內容要力求做到村民一看就清楚、一聽就明白。

第十九條村組財務公開應主要以張榜公布、固定公開欄公布為主,以口頭公布為輔。張榜公布應使用農業(yè)局監(jiān)制的財務公開榜,財務公開欄應設在便于村民閱覽,能避風雨的地方,公開后應采集影像資料備案。

第二十條村組財務公開的時間。(1)村組應在年初公布經批準的財務計劃;(2)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各項收支及代收代繳情況;(3)年末公布全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對工程建設和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要及時專項公開,重點解釋,及時聽取村民意見。

第二十一條村組村務公開的程序

(1)村組在財務公開前,民主理財小組應對公開的內容進行一次全面核實,確保公開的內容全面和真實可靠。

(2)財務公開的內容要經鎮(zhèn)財政農經部門審核認可。同時要有村組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和會計簽字。

第五章處罰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視情節(jié)由鎮(zhèn)黨委、政府分別給予村組干部、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或撤換的處理,是黨員的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1)村組集體財務未堅持審批制度的;(2)未督促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公布賬目的;(3)未督促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和未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移交,使移交人私自外出的;(4)未堅持現金限額管理和未按時登記日記賬的;(5)未按規(guī)定擅自支取集體資金的;(6)未按規(guī)定按時公布賬目的;(7)未及時準確報送報表的。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細則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視其情節(jié),經鎮(zhèn)黨委、政府批準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或撤換的處理。是黨員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違紀的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報市農業(yè)局備案:(1)應報鎮(zhèn)鄉(xiāng)政府審查的重大經濟事項而未報的;(2)未按規(guī)定專戶儲存集體資金的;(3)未按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的;(4)未按規(guī)定使用由市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設計、監(jiān)制,市農業(yè)局印制的賬、簿、表、據的;(5)未按規(guī)定報銷費用支出的。

第二十四條對損壞、丟失固定資產、注銷債權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視其情節(jié)由責任人或負責人承擔等值的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對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成責任人將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如數退還給集體;如不自覺履行退還義務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村民自治的辦法進行催收,情節(jié)嚴重構成違紀的,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對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涉嫌違法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15篇 集體戶口管理規(guī)定辦法

為了規(guī)范部機關集體戶口管理工作,準確掌握部集體戶口人員的信息,制定了相關管理規(guī)定,以下是關于集體戶口管理規(guī)定,歡迎閱讀。

集體戶口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集體戶口管理原則

部機關集體戶口是為了解決干部職工實際困難,而提供的臨時性、過渡性的落戶政策。

部機關集體戶口由部機關服務局指定專人管理,負責與屬地公安機關進行工作聯(lián)系,辦理戶口遷移,戶口卡的保管及其他相關業(yè)務。

部機關集體戶口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不參與違法違紀活動,遵守部機關集體戶口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二、集體戶口遷入條件

(一)基本條件

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部機關和集體戶口掛靠在部機關的在京直屬單位正式員工及其獲準進京的配偶、子女;

2.戶口遷入申請人必須為北京市集體戶口或已獲準落戶的外省市進京人員及其隨遷的配偶、子女;

3.在北京市沒有住房且沒有親屬可以投靠落戶;

4.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二)適用范圍及必備材料

滿足基本條件,且在戶口遷入適用范圍內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部機關集體戶口,各種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屬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需注明非農業(yè)戶口,出生地及籍貫精確到市或縣,遷移原因準確,遷移地址詳實:北京市西城區(qū)阜內大街64號。

現居住情況證明,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提供。

租房居住的需持有房屋租賃合同及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暫住單位集體宿舍的需持有房屋產權部門開具的證明信;寄居親友家中的需持有居住地公安局機關開具的“不能入戶”證明信。

各單位開具的臺頭為“北京市公安局”和“豐盛派出所”的證明信,需交部集體戶口管理人員審核、簽屬意見、簽名并加蓋“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保衛(wèi)處”公章后,方生效。

1. 我部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1)“居民身份證”;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北京市公安局及部人事司簽發(fā)的接收高校畢業(yè)生落戶名單;

(3)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

(4)“就業(yè)報到證”;

(5)北京市高校畢業(yè)生持“常住人口登記卡”;

(6)外省市或戶口在原籍的北京市高校畢業(yè)生持戶籍屬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

(7)單位接收入戶證明(參看附件1)。

2.外省市干部工作調動或家屬投靠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屬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

(3)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

(4)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1或附件2)。

3. 本市集體戶口人員工作調動

(1)現居住情況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常住人口登記卡”;

(4)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3)。

4.留學生回國分配工作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屬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

(3)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

(4)教育部開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è)報到證”;

(5)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4)。

5.博士后進站

(1)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介紹信”;

(3)“調動人員情況表”;

(4)“常住人口登記卡”;

(5)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5);

(6)入戶后不準市內遷移。

6. 博士后出站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屬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遷移證”;

(3)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介紹信”;

(5)“調動人員情況表”;

(6)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6)。

7.軍轉干部

(1)國務院軍轉辦開具的“中央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yè)干部分配通知”;

(2)部人事司開具的“報到證明”;

(3)部人事司開具的“自然情況證明”;

(4)北京市公安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

(5)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7)。

8.集體戶口報出生

(1)現居住情況證明;

(2)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開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3)“北京市生育服務證”;

(4)嬰兒母親、父親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

(5)單位接收入戶證明信(參看附件8)。

(三)不適用范圍

滿足基本條件,但不屬于戶口遷入適用范圍內的人員,不能申請將戶口遷入部機關集體戶口。

1.集體戶口未掛靠在部機關的其他部在京直屬單位員工;

2.申請人為我部集體戶口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新生兒或招收的高校畢業(yè)生、干部調京、解決兩地分居或軍轉安置獲準隨遷的除外);

3.由于房屋買賣、贈予、離婚失去產權房的;

4.新生兒父母有一方為本市家庭戶或已隨父母在異地登記戶口的;

5.現戶口性質為家庭戶口。

三、集體戶口遷出條件

集體戶口人員出現以下情況時原則上應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

符合戶口遷出手續(xù)而拒不遷出的,屬地公安機關將停止為其辦理與戶口相關的所有業(yè)務。

1.在北京市有產權房或配偶、其他親屬有產權房可以掛靠入戶;

2.本單位已應向屬地公安機關辦理集體戶立戶手續(xù);

3.調出本單位或辭職;

4.落戶集體戶口滿五年;

5.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政策或有其他違法行為。

四、集體戶口卡的管理

1.辦結落戶手續(xù)后,及時將“常住人口登記卡”(以下簡稱戶口卡)交部機關管理人員收存。

集體戶口掛靠在部機關的在京直屬單位,戶口卡由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如需借用戶口卡,需憑有效證件辦理借出手續(xù),注明借用單位、時間及事由等,由本人簽字和管理人員確認后,方可借出。

3.戶口卡借用時間每次不超過30天,如需超期借用戶口卡的應說明原因,用后須及時歸還,未及時歸還的,所產生的后果由借用者本人負責。

4.戶口卡借出期間,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內容,不得轉讓出借,不得在戶口卡上做任何記載。

5.如需使用集體戶口首頁,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證明信(參看附件9),說明原因,部機關集體戶口管理人員確認并注明用途及有效期后,方可提供。

6.如戶口卡(或居民身份證)丟失,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證明信(參看附件10)說明原因,部機關集體戶口管理人員確認后,方可補辦。

五、本辦法未盡事宜,根據公安機關有關戶籍政策及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本辦法由部機關服務局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2003年5月印發(fā)的《國土資源部機關集體戶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集體管理辦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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