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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6

借款人合同

第1篇 民間借貸合同范本(借款人為個人)

本文刊登的民間借貸 借款合同范本 為專業(yè) 律師 起草,條款嚴謹、內容詳略得當,趕緊對照一下把你現(xiàn)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發(fā)的為借款人為個人時的范本。

借款合同(個人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fā)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fā)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fā)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xù)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 債務 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zhèn)鶆障抵附杩畋窘?、利息?違約金 、 賠償金 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 訴訟 或仲裁費、送達費、執(zhí)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 代理 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 擔保合同 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chǎn)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xiàn)和可能出現(xiàn)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fā)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jīng)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jīng)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 抵押 、 質押 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訴訟費 、律師費、 財產(chǎn)保全 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 管轄權 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聯(lián)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聯(lián)系人姓名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lián)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 一審 、 二審 、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jīng)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chǎn)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 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jīng)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zhí)兩份、借款人執(zhí)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市區(qū)

第2篇 借款人死亡起訴書

原告: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幢______室,律師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鎮(zhèn)______路______號(系死者洪______之妻)

被告:__________,男,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辦事處_______________號,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幢______室,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連帶償還原告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及相應利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該款實際付清期間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息);

2、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同__________系朋友關系,___________因家庭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投資周轉的需要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原告借款____________元(按月息3%計算,約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___________收到原告給付的款項后,將款項用作家庭經(jīng)營及房地產(chǎn)開發(fā)等投融資行為,對于__________的借款事情,其家庭成員均知曉和認可。后__________由于身體的原因在外接受治療,相關利息付至______年______月份就未予繼續(xù)支付。

該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___________催要,由于___________身體狀況非常不好,一直未予歸還。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因病逝世。由于其親屬至今尚處在悲痛狀態(tài)之中,有關原告款項的歸還問題,至今尚未有現(xiàn)實、可行的辦法予以解決。

為保障原告?zhèn)鶛嗟膶崿F(xiàn),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具狀至貴院,懇請貴院能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 借款人擅自變更借款用途保證人能否免責

【案情】

2015年1月,某建材公司與陳某簽訂 借款合同 一份,約定某建材公司向陳某借款100萬元,并由某服飾公司為保 證人 。2016年1月,某建材公司與鄭某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約定某建材公司向鄭某借款100萬元,借款用途為生產(chǎn)經(jīng)營,保證人為某服飾公司、某物流公司。當日,某建材公司將該100萬元匯入陳某賬戶,用于償還陳某借款。借款到期后,某建材公司未按時還款,鄭某要求某建材公司還款,并要求保證人某服飾公司、某物流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保證人某服飾公司、某物流公司以某建材公司與鄭某惡意串通,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分歧】

針對某服飾公司、某物流公司能否以某建材公司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為由免除保證責任的問題,存在以下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某服飾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因為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該筆借款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專款專用,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出借人應對借款支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改變借款用途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借款人無力還款的風險明顯提升。

第二種意見認為,某服飾公司及物流公司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因為雖然借款合同約定專款專用,出借人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后,該筆資金已經(jīng)脫離出借人控制,借款人對借款自行支配。合同雖約定借款用途,但借款人違反該條約定,未經(jīng)出借人同意,不屬于借款人與出借人對借款合同內容的變更,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借款合同約定專款專用,該條約定屬于借貸雙方應當遵守的合同條款,對借款人、出借人都有合同效力,借款人應當嚴格履行。但如果借款人違反該條約定,產(chǎn)生什么樣的違約后果?本合同中未特別約定違反該條款的 違約責任 ,因此從合同內容來說,對 擔保人 的擔保責任不受影響。

出借人是否有義務監(jiān)督借款人對款項的使用及監(jiān)督的方法。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將借款打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即完成借款交付義務。對合同約定的專款專用,出借人有權進行監(jiān)督,要求借款人匯報借款用途。如出借人發(fā)現(xiàn)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未對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合同未進行特別約定,不影響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合同出借人與借款人不存在惡意串通。如出借人與借款人惡意串通,損害擔保人的利益,此時擔保人可以主張 擔保合同 無效,不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借款人私自改變借款用途,與出借人無關。因此不屬于惡意串通的情形。借款人改變借款用途不影響擔保責任的負擔。

當今社會借貸行為時常發(fā)生,擔保是有風險的,在進行擔保時擔保人要么是借款人的親屬、朋友或者有其他利益關系的人或組織,進行擔保時要做好如借款人無法償還,自己就需還款的準備。為了避免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應當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如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違約責任,并明確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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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借款人訴中去世被撤 擔保人被判承擔責任

青海 西寧律師 馬雪丹

微信號 huiyuanlawyer-ma

功能介紹 專攻 債權債務 、 房產(chǎn)糾紛 、合同爭議、 刑事辯護 領域

【 律師 提醒: 訴訟 中若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 繼承人 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則中止訴訟;若被告死亡沒有遺產(chǎn)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人的,則訴訟終結。本案中,因有明確的 擔保人 最終得以獲得勝訴判決?!?/p>

中國法院網(wǎng)訊 (于志榮)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 民間借貸糾紛 ,王某向李某借款,朋友張某為擔保人,借款到期未還,李某將王某和張某訴至法院。沒想到的是,此時王某已經(jīng)死亡。最終,法院判決擔保人張某償還借款20000元及由此產(chǎn)生的利息。

王某和張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10月23日,王某因家中有事向李某借款20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一份借條,張某為王某提供擔保,并在借條上擔保人處簽字。借款期限為一年,約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王某沒錢償還。李某多次上門要求王某償還借款,王某由于經(jīng)濟困難,一拖再拖。李某找到擔保人張某要求其償還借款,張某也無力償還。一怒之下,李某將王某和張某訴至法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送達王某訴訟材料時發(fā)現(xiàn),王某電話不接,家中無人。法官到王某所在社區(qū)了解情況,才得知王某已經(jīng)逝世,并由社區(qū)出具一份王某逝世的證明。隨后,李某申請撤回對王某的起訴,要求張某償還借款。最終法院當庭裁判,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第5篇 收到借款人部分還款收條

您好,收到借款人部分還款收條怎么寫范本如下:_

還款收條

本人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收到某某人還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特寫此收條證明借款已經(jīng)償還部分。

部分償還后,還有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有待以后償還。本收條一式兩份,還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別保管一份。

特此證明還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

證明人1:_________________張三

證明人2:_________________李四

第6篇 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角度)

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

出借人:

公民身份號碼:

借款人:

公民身份號碼:

借款人因 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小寫):¥ 元,(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fā)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還款日為每月 日。

四、借款的發(fā)放

第六條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fā)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xù)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及現(xiàn)金交付方式支付給借款人,其中現(xiàn)金支付部分為 元,以轉賬方式支付部分為 元,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應出具 收條 。轉賬完成、借款人出具收條,即證明出借人已完成款項出借。

五、借款人 債務 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zhèn)鶆障抵附杩畋窘?、利息?違約金 、 賠償金 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 訴訟 或仲裁費、送達費、執(zhí)行費、保管費、過戶費、 律師 代理 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 擔保合同 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九條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陳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進行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構成 詐騙罪 ,出借人有權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chǎn)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第十四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借款人的情況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將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提供給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

(2)向媒體、居委會、村委會、用人單位等通報其不履行義務信息

(3)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出現(xiàn)和可能出現(xiàn)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fā)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jīng)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jīng)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條款

第二十條

擔保人 :

本合同第二十條第1款所載擔保人自愿成為本借款合同的保 證人 ,自愿以個人及家庭所有財產(chǎn)為本合同所載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十一、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以逾期時所欠本金金額為基礎按月利率 %計收逾期利息,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訴訟費 、律師費、 財產(chǎn)保全 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四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武漢市武昌區(qū)人民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 合同簽訂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

十三、 合同生效 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jīng)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二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zhí)兩份、借款人執(zhí)一份。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7篇 借款人保證合同書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jīng)保證人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分期提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xù),在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貨款本息。貨款人依照本合同規(guī)收回或提前收回貨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貨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貨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chǎn)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guī)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

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

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________。

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tǒng)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lián)營等改變經(jīng)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chǎn)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借款人發(fā)現(xiàn)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jīng)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各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xié)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xié)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8篇 兩個借款人合同

2023兩個借款人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__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chǎn)發(fā)展需要,依據(jù)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jīng)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規(guī)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__年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guī)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chǎn)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jīng)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tǒng)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jīng)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chǎn)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xié)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

第9篇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查看更多:借款合同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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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共同借款人合同范本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xiàn)處于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jīng)營活動,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xié)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第11篇 借款人用汽車抵押合同

2023借款人用汽車抵押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xiàn)有___________輛__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掛車號碼___________,掛車大架號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現(xiàn)欠甲方欠款___________,乙方愿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后,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戶車輛手續(xù)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2、該車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jīng)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2篇 借款類-借款合同(企業(yè)作為借款人)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 借款合同 ,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 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fā)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2.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 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人民幣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還款日為每月 日。

3.乙方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四、借款的發(fā)放

乙方符合甲方要求的借款發(fā)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xù)后,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五、乙方 債務 范圍及清償順序

1.本合同項下乙方借款及所涉?zhèn)鶆障抵附杩畋窘?、利息?違約金 、 賠償金 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 訴訟 或仲裁費、送達費、執(zhí)行費、保管費、過戶費、 律師 代理 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2.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 擔保合同 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按照先清償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如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存在數(shù)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對于借款人給付的款項到底清償?shù)氖悄墓P債務也即清償債務的順序,由出借人確定。

六、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乙方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fā)放借款。

3.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乙方在出現(xiàn)和可能出現(xiàn)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fā)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jīng)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 抵押 、 質押 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還款的,乙方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3.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訴訟費 、律師費、 財產(chǎn)保全 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通知與送達

1.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聯(lián)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聯(lián)系人姓名

聯(lián)系電話

經(jīng)營地址

電子郵箱

2.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3.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三、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 合同生效

1.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協(xié)議各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協(xié)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xié)議經(jīng)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第13篇 借款未到期借款人死亡,出借人能否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借款未到期借款人死亡,出借人能否向保 證人 主張權利?

人們常說,“人死債滅”。但籠統(tǒng)地說這句話是不科學的,按照我國《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 繼承 遺產(chǎn)應當清償被 繼承人 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 債務 。那么,在存在 連帶責任保證 人的情況下,保證人能否以被繼承人未償還債務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呢?

簡要案情2016年2月5日,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0元,約定2017年2月5日償還,周某為連帶責任保證人。2016年3月,王某死于 交通事故 。2016年5月,李某以多次向王某的家屬及周某催要 欠款 未果為由,將保證人周某訴至法院,要求周某償還借款。周某辯稱,應當由王某的 遺產(chǎn)繼承 人承擔還款責任。法院經(jīng)審理后判決:被告周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李某借款20000元;駁回原告李某的其他 訴訟 請求。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不同觀點

本案中,對周某是否應當承擔還款責任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周某不應當承擔還款責任。首先,雖然借款人死亡,但借款履行期未屆滿,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保證期間應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所以在借款到期前,周某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其次,借款人王某死亡后,其親屬有償還的可能,且其遺產(chǎn)繼承人也繼承了王某的遺產(chǎn),應當由其繼承人來償還。故應駁回原告李某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意見認為,周某應當承擔還款責任。雖然借款未到期,但借款人的死亡致使 借款合同 終止,且借款 擔保合同 的雙方當事人為出借人李某和借款人王某、 連帶責任擔保 人周某,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告李某有權要求周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法官評析

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會對合同的履行造成何種法律后果,另一方當事人可否根據(jù)預期違約或不按抗辯權主張 解除合同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下稱《合同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

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會對合同的履行造成何種法律后果,另一方當事人可否根據(jù)預期違約或不按抗辯權主張解除合同。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并未明確規(guī)定。

傲宇 律師 認為,預期違約是因一方明示或默示毀約,而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不按抗辯權是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發(fā)現(xiàn)對方喪失履約能力,而要求解除合同。適用預期違約與不按抗辯權解除合同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存在的,任何一方都沒有消亡。因此,當事人一方死亡的合同,另一方不能依據(jù)預期違約或 不安抗辯權 主張解除合同。

傲宇律師認為,一般情況下,一方當事人的死亡可導致合同的終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guī)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即當自然人死亡后,其無法享有民事權利,無法履行民事義務。具體到合同中,因死者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那么合同自然終止。《合同法》中的個別條款也有規(guī)定,如第四百一十一條“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chǎn)的, 委托合同 終止”。 合同終止 后產(chǎn)生直接和間接的法律后果,直接的法律后果是 合同當事人 無法或無需再履行,間接的法律后果是引起了其他法律關系的產(chǎn)生。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可選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下稱《繼承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擔保法 》(下稱《擔保法》)等規(guī)定向繼承人或擔保人主張權利。

本案中,王某死亡后,借款合同在王某和李某間無法再履行,借款合同終止,王某對李某負有的還款義務隨之消滅。根據(jù)《擔保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當 債務人 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此時,王某已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因此李某與周某之間的 保證合同 關系并未終止,且保證期間亦隨著借款合同的終止而開始計算,故李某可依《擔保法》向保證人周某主張權利。

此外,根據(jù)《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 債務人死亡 并不導致債的滅失,債務人的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財產(chǎn)范圍內清償債務。所以,周某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對王某的繼承人享有追償?shù)臋嗬?/p>

河北傲宇律師事務所

這里是文章結尾

第14篇 借款人抵押擔保合同

2023借款人抵押擔保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抵押

為了確保第17.1條約定的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chǎn)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jù)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shù)額:見本合同第17.2條。

第二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見本合同第17.3條。

第三條抵押物

3.1抵押物詳見本合同第17.4條約定的抵押物清單。

3.2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3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抵押權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執(zhí)行費等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著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六條抵押物的登記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按照第17.5條的約定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6.2抵押登記的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6.3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關材料由抵押權人保管。

6.4因辦理抵押登記產(chǎn)生的應由抵押人承擔的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7.1抵押物由抵押人負責保管,抵押人應當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抵押權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

7.2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yōu)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3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或其他價值減損情形,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或者另行提供債權人認可的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5盅喝擞纱双@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應當優(yōu)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8.1抵押人應根據(jù)第17.6條的約定按抵押權人要求為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按要求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chǎn)保險。保險期限應當不短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期限,保險金額應當不低于擔保債務本息。

8.2抵押人應當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jù)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8.3擔保期間,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以維持保險合同持續(xù)有效性。抵押人未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或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代繳保險費或代辦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由抵押權人直接從抵押人任一銀行賬戶中劃收。

8.4擔保期間,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與保險人協(xié)商變更、解除或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權。

8.5抵押物發(fā)生保險事故,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賠,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擔保責任的發(fā)生

9.1如果債務人未按約定及時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發(fā)生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其他情形,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抵押權人有權直接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與抵押人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抵償主合同債務,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

(2)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

(3)抵押權人依據(jù)主合同約定提前收回主債權;

(4)抵押權人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提前行使抵押權;

(5)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6)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或裁定和解;

(7)債務人或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被宣告死亡;

(8)擔保期間,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9)債務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抵押權人認為已對債權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0)其他嚴重危害抵押權人權利的情形。

9.3主債權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虮WC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人不得以此抗辯抵押權人。

9.4主合同項下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項下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意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jīng)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或擔保物來實現(xiàn)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或擔保物來實現(xiàn)全部或部分債權。

9.5主合同項下債權既有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shù)盅簷嗳朔艞墏鶆杖说膿N餀?、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9.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并簽訂《信貸資產(chǎn)轉讓協(xié)議》,抵押人在《信貸資產(chǎn)轉讓協(xié)議》約定的擔保范圍內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9.7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應同時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抵押權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抵押人應當協(xié)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9.8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征得抵押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授信期限或展期的,抵押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9.9因債務人、抵押人違約致使抵押權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債務人和抵押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zhí)行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9.10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條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抵押權人未獲完全賠償?shù)模袡嗵幏謹M向本合同提供的抵押物,并在所受經(jīng)濟損失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

第十一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

11.1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1.2為主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取得了所有必須的同意、授權及批準手續(xù),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11.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抵押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11.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充分的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和權屬瑕疵,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被監(jiān)管、出租、拖欠稅款、工程款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

11.5抵押人為法人的,抵押人經(jīng)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或經(jīng)營范圍與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抵押人至少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或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或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抵押人于事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1.6抵押期間,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抵押物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chǎn)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抵押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等不利于抵押權實現(xiàn)的情形時,抵押人在知悉情況后應立即通知抵押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受到侵害,防止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另行補充提供價值相當?shù)牡盅何?,并仍在抵押物原價值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11.7抵押人愿意承擔本合同項下應由其承擔的各項有關費用。

11.8抵押權人在辦理本協(xié)議項下相關業(yè)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jù)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企業(yè)或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查詢、打印和保存抵押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企業(yè)或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提供抵押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yè)務信息。

第十二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12.1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第17.7條約定進行支付;給抵押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相應賠償:

(1)因抵押人虛假聲明,提供信息、資料不真實等原因導致抵押權人受到經(jīng)濟損失的;

(2)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3)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jù)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

(4)發(fā)生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5)抵押物為房屋的,抵押人在知悉房屋將被拆遷信息時未及時向抵押權人履行告知義務;如抵押房屋被拆遷,抵押人未將拆遷補償款提存或履行債務的;

(6)抵押人為企業(yè)的,終止營業(yè)或者發(fā)生解散、撤銷或破產(chǎn)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事件;

(8)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9)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jīng)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被查封、凍結、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10)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xù),未移交權利憑證;

(11)抵押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12)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其他約定義務,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擔保權的行為。

12.2出現(xiàn)前款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yè)務申請;對于尚未辦理的其他授信業(yè)務,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fā)放和辦理;

(3)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授信業(yè)務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4)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5)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6)有權停止授信,宣布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

(7)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其他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具備時生效:

(1)本合同經(jīng)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理完畢。

13.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13.3主合同無效后,債務人應承擔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抵押人以其提供的抵押物為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3.4本合同填寫的抵押人地址為其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抵押人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份數(shù)見第二十條的約定。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

第十六條立約人信息

第十七條擔保

17.1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字段1(以下簡稱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于廣西上林國民村鎮(zhèn)銀行豐嶺支行簽訂的編號為字段1的《個人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17.2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yè)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數(shù)額為人民幣(大寫)字段1,(小寫)字段1元。

17.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字段1(■年/□月),自字段1起至字段1止。如主合同實際履行債務的期限與本條約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約定。

17.4抵押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的編號為001抵押物清單項下所列財產(chǎn)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具體詳見抵押物清單。

17.5抵押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17.6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按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按要求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財產(chǎn)保險。

17.7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主合同全部債務本金的%進行支付。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爭議解決按以下(1)種方式執(zhí)行。

(1)訴訟,向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仲裁機構全稱: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債務人壹份、抵押權人壹份、抵押人壹份、房產(chǎn)管理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抵押人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抵押人要求,抵押權人已經(jīng)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抵押人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條款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地點:

第15篇 共同借款人合同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xiàn)處于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jīng)營活動,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xié)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第16篇 民間借貸合同范本(借款人為企業(yè))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fā)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利息計算方式為:按月計算,即每月應付利息= 借款本金 ×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為出借人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計算公式為: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fā)放

第七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借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并產(chǎn)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擔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xù)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fā)生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八條 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借款人辦妥相應借款手續(xù)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zhèn)鶆障抵附杩畋窘稹⒗?、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zhí)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一條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第十六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jiān)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八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條 借款人應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發(fā)生對借款人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chǎn)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經(jīng)營體制或產(chǎn)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股權轉讓、增資、減資等。;

3.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chǎn);

4.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做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5.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chǎn)或已被其他債權人申請破產(chǎn)。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chǎn)、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9.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正常經(jīng)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0.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chǎn)、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chǎn);擔保人的經(jīng)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chǎn)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擔保人為自然人時健康狀況惡化或被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時;或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jīng)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xié)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jīng)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項擔保:

1.保證(詳見編號為 《保證合同》);

2.抵押(詳見編號為 《抵押合同》);

3.質押(詳見編號為 《質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出借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jīng)營情況等的監(jiān)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或擔保人未能完全適當履行擔保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質押人不配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xù),導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項權利證書等情況);

5.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未及時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發(fā)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數(shù)額,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雙方執(zhí)行的合同期內日借款利率×(1+ %)×實際挪用金額。

第二十七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款和第二十六條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九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條 出借人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借款人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emall:

第三十一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條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特別提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xié)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jīng)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zhí)兩份、借款人執(zhí)一份。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人合同(16份范本)

合同編號:借款合同出借人:公民身份號碼:借款人:公民身份號碼: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一、借款金額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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