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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根據(jù)投保人第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guī)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質(zhì)損失
保險項目│保險金額│免賠額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nèi)現(xiàn)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chǎn)││
物質(zhì)損失總保險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
保險項目│賠償限額│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人││
總額││
2.財產(chǎn)損失││
總賠償限額:
x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保險限額
保險期限
建筑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加保的保證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險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保險單簽發(f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保險單號:_____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根據(jù)投保人第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guī)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保險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質(zhì)損失
投保項目│投保金額│免賠額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加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nèi)現(xiàn)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財產(chǎn)(列明名稱)││
物質(zhì)損失總保險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雨││
第三者責任
保險項目│賠償限額☆│免賠額
1.人身傷亡││
每人││
總額││
2.財產(chǎn)損失││
總賠償限額││
注: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保險期限
建筑期限:│加保的保證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險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保險公司投保申請書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險單簽發(f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險 保險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
保單號
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jù)。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zhì)損失
項目
投保金額
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 臨時工 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yè)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 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 工程合同 規(guī)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 如是,請列明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zhì)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層數(shù)、建筑結(jié)構、建筑材料
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時間
8.3主體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時間
8.4拆除項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條件
9.1地形特點
9.2地質(zhì)及底土條件
9.3地下水水位
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9.5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9.6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記錄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類工程的 施工經(jīng)驗或同類施工方法的經(jīng)驗及工程承包人專業(yè)等級
專業(yè)等級
11.工程監(jiān)理人的名稱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財產(chǎn)的分布情況
13.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保險種類保險金額
14.特別條款
15.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zhì)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nèi)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nèi)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jīng)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nèi)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nèi)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jīng)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zhì)損失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chǎn)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nèi),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 意外事故 造成的物質(zhì)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
2.對經(jīng)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fā)生上述損失所產(chǎn)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guī)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zhì)損失的最高 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定義
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fā)、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huán)力強大的自然現(xiàn)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zhì)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fā)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chǎn)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nèi)在或潛在缺陷、物質(zhì)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chǎn)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yǎng)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jù)、現(xiàn)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fā)現(xiàn)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zhí)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jīng)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nèi)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chǎn)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chǎn)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fā)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qū)嶋H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 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因發(fā)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nèi)及鄰近區(qū)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chǎn)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 訴訟費用 以及事先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jīng)濟賠償?shù)淖罡哔r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zhì)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第4篇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險 保險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 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jù)。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 物質(zhì)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 臨時工 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價(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yè)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5.2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5.3 費率5.4 總保險費
6. 保險期限6.1 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 試用期 6.2 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須與 工程合同 規(guī)定的保證期一致)
7. 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7.1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7.2 累計賠償限額7.3 每次事故物質(zhì)損失免賠額7.4 費率及保險費
8 .工程詳細情況8.1 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shù)、建筑結(jié)構、建筑材料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yè)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5.2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5.3 費率5.4 總保險費
6. 保險期限6.1 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6.2 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一致)
7. 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7.1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7.2 累計賠償限額7.3 每次事故物質(zhì)損失免賠額7.4 費率及保險費
8 .工程詳細情況8.1 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shù)、建筑結(jié)構、建筑材料
13. 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保險公司保險種類 保險金額
14.特別條款
15.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額明細表(3)工程設計書(4)工程進度表(5)工程地質(zhì)報告(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nèi)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nèi)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jīng)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nèi)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nèi)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jīng)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 物質(zhì)損失(一)責任范圍1.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chǎn)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nèi),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 意外事故 造成的物質(zhì)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2.對經(jīng)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fā)生上述損失所產(chǎn)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guī)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zhì)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fā)、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huán)力強大的自然現(xiàn)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zhì)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fā)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chǎn)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嘩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4.自然磨損、內(nèi)在或潛在缺陷、物質(zhì)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chǎn)自身的損失和費用;5.維修保養(yǎng)或正常檢修的費用;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jù)、現(xiàn)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7.盤點時發(fā)現(xiàn)的短缺;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zhí)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jīng)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nèi)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chǎn)的損失;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chǎn)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fā)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qū)嶋H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二、第二部分 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1.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因發(fā)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nèi)及鄰近區(qū)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chǎn)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 訴訟費用 以及事先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jīng)濟賠償?shù)淖罡哔r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本保險單物質(zhì)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雇用的在工地現(xiàn)場從事與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雇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chǎn)發(fā)生的損失;4)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zhí)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5)被保險人根據(jù)與他人的協(xié)議應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但即使沒有這種協(xié)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三、總除外責任在本保險單項下,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一)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或毀壞;3.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三)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四)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六)罰金、延誤、喪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損失;(七)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guī)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四、保險金額(一)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金額應不低于:1.安裝工程被保險工程安裝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設備費用、原材料費用、安裝費、建造費、運輸費和保險費、關稅、其他稅項和費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設備的費用;2.施工用機器、裝置和機器設備棗重置同型號、同負載的新機器、裝置和機械設備所需的費用;3.其他保險項目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商定的金額。(二)若被保險人是以保險工程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概算總造價投保,被保險人應:1.在本保險項下工程造價中包括的各項費用因漲價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險工程造價時,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據(jù)此調(diào)整保險金額;2.在保險期限內(nèi)對相應的工程細節(jié)作出精確記錄,并允許本公司在合理的時候?qū)υ擁椨涗涍M行查驗;3.若保險工程的安裝期超過3年,必須從保險單生效日起每隔12個月向本公司申報當時的工程實際投入金額及調(diào)整后的工程總造價,本公司將據(jù)此調(diào)整保險費;4.在本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限屆滿后3個月內(nèi)向本公司申報最終的工程總價值,本公司據(jù)此以多退少補的方式對預收保險費進行調(diào)整。否則,針對以上各條,本公司將視為保險金額不足,一旦發(fā)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時,本公司將根據(jù)本保險單總則中第(六)款的規(guī)定對各種損失按比例賠償。五、保險期限(一)建筑期物質(zhì)損失及第三者責任保險:1.本公司的保險責任自保險工程在工地動工或用于保險工程的材料、設備運抵工地之日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fā)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終止,以先發(fā)生者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建筑期保險期限的起始或終止不得超出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險生效日或終止日。2.不論安裝的保險設備的有關合同中對試車和考核期如何規(guī)定,本公司僅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試車和考核期限內(nèi)對試車和考核所引發(fā)的損失、費用和責任負責賠償;若保險設備本身是在本次安裝前已被使用過的設備或轉(zhuǎn)手設備,則自其試車之時起,本公司對該項設備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3.上述保險期限的展延,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否則,從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險期限終止日起至保證期終止日止期間內(nèi)發(fā)生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本公司不負責賠償。(二)保證期物質(zhì)損失保險:保證期的保險期限與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的保證期一致,從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fā)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占有或使用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時起算,以先發(fā)生者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保證期的保險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證期。六、賠償處理(一)對保險財產(chǎn)遭受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以支付賠款或以修復、重置受損項目的方式予以賠償,但對保險財產(chǎn)在修復或重置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變更、性能增加或改進所產(chǎn)生的額外費用,本公司不負責賠償。(二)在發(fā)生本保險單物質(zhì)損失項下的損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確定賠償金額:1.可以修復的部分損失棗以將保險財產(chǎn)修復至其基本恢復受損前狀態(tài)的費用扣除殘值后的金額為準。但若修復費用等于或超過保險財產(chǎn)損失前的價值時,則按下列第2項的規(guī)定處理;2.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棗以保險財產(chǎn)損失前的實際價值扣除殘值后的金額為準,但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chǎn)委付;3.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設備項目,若發(fā)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設備項目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4.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產(chǎn)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可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chǎn)的保險金額為限。(三)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四)在發(fā)生本保險單第三者責任項下的索賠時:1.未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2.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xié)助。(五)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七、被保險人的義務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一)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二)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根據(jù)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guī)定按期繳付保險費;(三)在本保險期限內(nèi),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謹慎選用施工人員,遵守一切與施工有關的法規(gu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四)在發(fā)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nèi)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fā)生的經(jīng)過、原因和損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xiàn)場及有關實物證據(jù); 4.在保險財產(chǎn)遭受盜竊或惡意破壞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5.在預知可能引起訴訟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將其送交本公司;6.根據(jù)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jù)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jù)。(五)若在某一保險財產(chǎn)中發(fā)現(xiàn)的缺陷表明或預示類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險財產(chǎn)中時,被保險人應立即自付費用進行調(diào)查并糾正該缺陷。否則,由類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八、總則(一)保單效力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guī)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則本保險單無效。(三)保單終止除非經(jīng)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2.承擔風險擴大。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四)權益喪失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份,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chǎn)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款在內(nèi)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五)合理查驗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時候?qū)ΡkU財產(chǎn)的風險情況進行現(xiàn)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六)比例賠償在發(fā)生本保險物質(zhì)損失項下的損失時,若受損保險財產(chǎn)的分項或總保險金額低于對應的應保險金額(見四·保險金額),其差額部分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則按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金額與應保險金額的比例負責賠償。 (七)重復保險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shù)呢熑巍?八)權益轉(zhuǎn)讓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shù)臋嗬D(zhuǎn)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九)爭議處理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按( )項辦法解決:(1)申請仲裁機關仲裁;(2)向法院提出訴訟。九、特別條款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guī)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第5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險合同
第一條 責任范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jù)保單明細表規(guī)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jīng)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fā)生上述損失事故后,現(xiàn)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銹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后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jù)、現(xiàn)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guī)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qū)運輸用執(zhí)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fā)現(xiàn)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筑期限內(nèi)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畢經(jīng)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筑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fā)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二、發(fā)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jīng)過。
三、為便于調(diào)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xiàn)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nèi)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diào)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fā)手續(xù)。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guī)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zhí)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jù),作為索賠依據(jù)。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tài)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xiàn)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傎r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guī)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guī)定數(shù)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shù)膿p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shù)呢熑巍?/p>
第6篇 2023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人是誰
學員問題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是誰?
解答在國外,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商。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要求,承包商以承包商和業(yè)主的共同名義對工程及其材料、配備設備裝置投保保險。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應當為建設工程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因此,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應當由發(fā)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
以上內(nèi)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第7篇 2023年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人是誰
學員問題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是誰?
解答在國外,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商。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要求,承包商以承包商和業(yè)主的共同名義對工程及其材料、配備設備裝置投保保險。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工程開工前,發(fā)包人應當為建設工程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因此,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應當由發(fā)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
以上內(nèi)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