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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出租合同(3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15

建筑物出租合同

第1篇 建筑物出租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于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guī)格

單位

價格

備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后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并辦理機械完好手續(xù),送還時應清刷干凈,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diào)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nèi),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qū)⒆赓U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shù)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nèi)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xù)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xù)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調(diào)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 房屋及附層建筑物出租合同

2023房屋及附層建筑物出租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房屋面積為,第層,共層。出租包含附層建筑物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的月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diào)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每個月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己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nèi),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維修養(yǎng)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責任賠償損失。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人民幣大寫:元整)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甲方則優(yōu)先同意繼續(xù)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xù)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xù)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須向?qū)Ψ浇患{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qū)е略摲课輾p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nèi),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出租方為乙方提供物品見附件

2、目前的水、電、天然氣表顯示度數(shù)狀況:水表度數(shù)現(xiàn)為:度;電表度數(shù)現(xiàn)為:度;天然氣表度數(shù)現(xiàn)為:度。

3、附加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第3篇 北京市建筑物出租合同

2023北京市建筑物出租甲方:

乙方:

茲經(jīng)雙方協(xié)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座落在北京市合計面積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月日,租期滿租賃關系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月租(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付。

房屋租賃押金為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合同條款,甲方如數(shù)退還。

第三條:協(xié)議事項

1、房屋內(nèi)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nèi)所留家具與電器等設備,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

房屋結構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有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nèi)設施及設備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盡快予以解決,最遲于壹拾伍天內(nèi)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

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著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租賃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等,影響公共安全。

5、租賃期滿當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并將房屋點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zhí)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yè)務或居住上需要,應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裝璜及增加設備。

7、乙方退租還屋時應將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jù),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qū)е潞驮斐杉滓译p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20天前通知對方,并支付一個月的租金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chǎn)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產(chǎn)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nèi)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其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將所租房屋轉借或租他人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即時收回房屋。

13、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應商定續(xù)租事宜。

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jīng)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

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zhí)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條款,房屋現(xiàn)有分體空調(diào)部、英寸彩色電視機臺、洗衣機臺、電話機部及部分家俱:。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通信地址:工作單位:

建筑物出租合同(3份范本)

2023北京市建筑物出租甲方:乙方:茲經(jīng)雙方協(xié)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第一條;租賃房屋甲方將座落在北京市合計面積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為用。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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