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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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第2篇供電所施工安全責任合同書 第3篇供電貿易合作合同書 第4篇供電貿易合同書 第5篇供電局______鋼鐵公司計劃供用電經(jīng)濟責任合同書 第6篇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模板 第7篇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通用范本 第8篇供電大樓房產(chǎn)轉賣合同書 第9篇供電貿易合同書范本 第10篇四川省居民生活供電合同書 第11篇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 第12篇高壓供電合同書 第13篇供電設備租賃合同書 第14篇供電服務補償貿易合同書 第15篇供電局工礦加工合同書 第16篇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范本
第1篇 供電公司安全責任合同書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wǎng)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明確安全責任,經(jīng)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xié)商,特制定本協(xié)議。
一、 安全生產(chǎn)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guī)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⑶、《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⑷、《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國電公司發(fā)布)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guī)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wǎng)35kv及以下線路運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桿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chǎn)指令、規(guī)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xiàn)場的負責人、工作監(jiān)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guī)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復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交叉作業(yè)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xiàn)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yè)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fā)生違章作業(yè)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chǎn)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若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fā)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xù)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規(guī)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wǎng)絡(企業(yè)、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并制定以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xiàn)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zhí)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lián)系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督與安全網(wǎng)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guī)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jiān)察部門和監(jiān)理單位發(fā)現(xiàn)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jiān)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jīng)辦人:合同經(jīng)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lián)系簽定時間:
聯(lián)系簽定地點:
第2篇 供電所施工安全責任合同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chǎn)管理,明確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供電所與臨時工特訂立以下安全責任合同。
1、供電所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堅持“一個活動,兩個交底,三個堅持”,提供安全的施工環(huán)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2、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及《安規(guī)》,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識,并對習慣性違章不盲目操作。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本人負責。
3、施工應堅持“兩票三制”。施工必須持有供電所工作票簽發(fā)人簽發(fā)的工作票,無票工作時,職工有權拒絕施工。
4、在現(xiàn)場施工中,職工必須聽從工作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服從安排,不得違章作業(yè),更不能擅離職守。
5、施工中必須嚴把車輛安全關,嚴格執(zhí)行派車單制度,專人賀駛車輛。嚴禁無派車單出車,無證駕車,公車私用、私車公用。
6、在施工中,職工應互相關心施工安全,登高作業(yè)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絕緣鞋。
7、以上各條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犯,后果自負。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供電所(蓋章):
負責人簽名:職工簽名:
第3篇 供電貿易合作合同書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jīng)___省及澳門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
執(zhí)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
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第4篇 供電貿易合同書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jīng)___省及澳門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第5篇 供電局______鋼鐵公司計劃供用電經(jīng)濟責任合同書
______供電局______鋼鐵公司
計劃供用電經(jīng)濟責任合同書
一、用電指標:
__月份______鋼鐵公司用電指標最大負荷分配為____萬千瓦。日負荷率按93%考核,經(jīng)濟制約按91%計算。
二、負荷制約:
1.在高峰負荷時間______鋼鐵公司用電負荷不得超過指標____萬千瓦。在電網(wǎng)允許情況下如負荷超過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電費。
2.高峰時間為每天:8點30分至11點30分、18點30分至22點。
3.在高峰負荷時間_________供電局保證______鋼鐵公司用電指標____萬千瓦。如果未按計劃指標供電,則按減供的負荷加倍扣減當月基本電費(每天按1/30計算)。
三、用電量的制約:
本月應達到的用電量=日負荷量×24×0.91×31= 萬度。
1.如果某鋼鐵公司月用電量達不到上述月用電量付電度電費。其少用電量部分以______鋼鐵公司上月的平均電度電價計算電度電費(不包括基本電費)。
2.在______鋼鐵公司不超指標____萬千瓦情況下,由于_______供電局原因影響______鋼鐵公司少用電量,則按實際情況從應達到的用電量中扣減(少供電量的計算,以前3天實際平均值為準,遇休息日順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樣以______鋼鐵公司上月平均電價計算電度電費,在月結算電費中扣減。
四、負荷與電量計算
1.用電最大需量=______鋼鐵公司受電表綜合小時最大負荷×1.06。以全月每天兩個高峰時間的最大需量作為結算電費的依據(jù)。
2.每日高峰時間______鋼鐵公司最大用電負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電量考核以______鋼鐵公司當月向供電局結算電費的電度數(shù)為準。
五、本合同執(zhí)行的賠、罰款電量部分在___月___日前結算完畢,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電費結算辦法執(zhí)行。
六、______鋼鐵公司應加強計劃用電與用電管理工作。在電網(wǎng)需要限電時,______鋼鐵公司要按地區(qū)電力調度要求,配合做好限電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鋼鐵公司應及時、準確地向供電局提供全月基本電費的結算數(shù)據(jù)。如發(fā)現(xiàn)有不實之處,由供電局提出處理意見。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九、本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及結算事宜的經(jīng)辦部門為______供電局用電科和______鋼供電廠。
_______供電局 ______鋼鐵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經(jīng)辦人: 經(jīng)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第6篇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模板
本合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 本合約經(jīng)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 《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 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 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第一款 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 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第一款 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 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第一款 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 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 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 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 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 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 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 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 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
供方(蓋章):_________ 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 供電運行細則(略)
第7篇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通用范本
本合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 本合約經(jīng)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 《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_____ 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 (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 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 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 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 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 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 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 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 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 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 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 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 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 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 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 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 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 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 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8篇 供電大樓房產(chǎn)轉賣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據(jù)雙方協(xié)議,甲方自愿將甲方所有位于供電大樓宿舍房產(chǎn)轉賣給乙方。現(xiàn)雙方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房產(chǎn)及屋內所有(沙發(fā)一套、飯桌椅一套、床3張、衣柜3只、桌3張、熱水器及廚房設施若干)一同轉賣給乙方。轉買價為人民幣元整(元)。
二、過戶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意全程無償陪同乙方辦理公證手續(xù)和過戶手續(xù)。
三、付款方式:分兩期付清,第一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付元(¥元)。第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清尾款人民幣元整(¥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產(chǎn)權、房產(chǎn)證及屋內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元整(¥元),交付甲方購房定金兩個月內,甲方不得再次轉賣房屋。如甲方再次轉賣須賠償乙方人民幣元整(¥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重新處理房產(chǎn),并扣除乙方元整(¥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兩位證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第9篇 供電貿易合同書范本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jīng)___省及澳門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第10篇 四川省居民生活供電合同書
用電人:
供電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以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居民生活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用電人用電地址
市(州) 縣(市、區(qū)) 鎮(zhèn)(鄉(xiāng)) 街道(村) 號 幢 單元 室
二、供電方式
供電人以交流低壓□220□380伏電源向用電人單電源連續(xù)供電。
三、計量裝置
□普通電能表 □費控智能電能表
四、用電計量、電價及電費結算
(一)計量裝置為普通電能表
1、供電人以在用電人的受電點安裝的普通電能表記錄的抄見電量為依據(jù),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和隨電量征收的各項費用向用電人定期結算電費。
2、供電人實行□單□雙月抄表,用電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內在供電人指定的地點交付電費。
(二)計量裝置為費控智能電能表
用電人向費控智能電能表配置的專用充值購電卡中充值,供電人以在用電人的受電點安裝的費控智能電能表記錄的電量為依據(jù),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和隨電量征收的各項費用,由費控智能電能表內置計費系統(tǒng)自動實時結算用電人電費。
五、供電人權利義務
(一)按照國家價格管理部門批準的電價和隨電量征收的各項費用收取電費,并在發(fā)生電價和其他收費調整時,按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對使用普通電能表的用電人逾期未交付電費,經(jīng)催告用電人仍未交付的,供電人有權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中止供電。對使用費控智能電能表的用電人,當費控智能電能表充值余額為零時,費控智能電能表的自動斷電功能將自動中止供電。
(三)對違章用電、竊電及其他違約用電行為有權制止,依法追收電費和違約使用電費并中止供電。
(四)供電人發(fā)現(xiàn)用電人計量裝置有問題或故障時,供電人對該計量裝置進行免費檢驗,如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則按規(guī)定向用電人補收少交的電費或退回多收的電費。
(五)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為用電人提供連續(xù)電力供應服務。因故需要停止供電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事先通知用戶或者進行公告。
(六)在供電設施發(fā)生故障時,供電人在國家規(guī)定時限或服務承諾時限內組織檢修。
(七)使用普通電能表因欠費停止供電的,供電人在用電人交清電費后24小時內恢復供電,不能在24小時內恢復供電的,向用電人說明原因并按用電人要求提供相關證據(jù);使用費控智能電能表的,在用電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備、準確的情況下,供電人通過費控智能電能表提示功能、手機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余額小于50元時,提示用電人及時充值。
(八)在營業(yè)場所公告辦理用電業(yè)務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提供客戶須知資料。
(九)根據(jù)用電人實際交付電費金額出具電費發(fā)票。
(十)按國家規(guī)定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檢驗和維護。
六、用電人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供電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和投訴。
(二)用電人對計量裝置的準確性有異議的,雙方共同委托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校驗,用電人預付校驗費。經(jīng)校驗計量誤差在國家規(guī)定范圍內的,用電人承擔校驗費;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范圍的,供電人承擔校驗費,同時按規(guī)定向用電人補收少交的電費或退回多收的電費。
(三)費控智能電能表用戶終止用電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完銷戶手續(xù)后,可到所屬區(qū)域的供電營業(yè)廳退取費控智能電能表或充值購電卡中的余額。
(四)按照合同約定的居民生活用電性質用電。
(五)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用電變更、中止或終止業(yè)務。
(六)計量裝置為普通電能表的,依照用電量和電價及隨電量征收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限內到供電人指定地點全額交付電費;計量裝置為費控智能電能表的,根據(jù)費控智能電能表的計量計費提示功能,及時充值購電。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購電卡,并承擔充值購電卡損壞、遺失而引起的相關后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電源。
(八)發(fā)現(xiàn)計量裝置有異常時,及時通知供電人。
(九)()為供電人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的檢驗和維護提供協(xié)助和方便。
七、電力設施產(chǎn)權分界及運行維護管理責任
(一)安裝在用電人受電點的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為電力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見附件:《居民生活用電登記表》供電線路產(chǎn)權分界示意圖),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電義務的地點。
(二)以電力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為界
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之后,由用電人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之前,由產(chǎn)權設施所有者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由供電人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變更與解除
用電人變更、解除合同的,結清電費及其他費用后,向供電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違約及其他責任
(一)用電人擅自改變用電性質、轉供電或引入電源,擅自移動、開啟、拆封電能計量裝置的,用電人依法補交差額電費,并承擔違約使用電費。
(二)用電人有竊電行為的,按竊電量補交電費,并承擔補交電費3倍的違約使用電費。對竊電行為,供電人可制止并當場中止供電。
(三)使用普通電能表的用電人逾期未足額交付電費的,供電人除追補欠費外,還可向用電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0/00收取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電人交清欠費,供電人未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恢復供電的,供電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電量對應電費總額的10/00向用電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電量按用電人前6個月平均用電量計算。
(五)供電人、用電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電人造成損害的,供電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免責事由
供電人、用電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為、維護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響,且該影響足以導致任意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能履行約定義務,在受影響的范圍內免除責任。因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上述情況的,不免除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經(jīng)供用電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辦理完畢銷戶手續(xù)時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電人(蓋章): 用電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第11篇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
本合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 本合約經(jīng)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 《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 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 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 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 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 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 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 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 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 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 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 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 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 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 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 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 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 供電運行細則(略)
第12篇 高壓供電合同書
本合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 本合約經(jīng)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 《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 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 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 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 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 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 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 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 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 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 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 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 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 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 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 ______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 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 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
供方(蓋章):_________ 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 供電運行細則(略)
第13篇 供電設備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雙方就供電設備租賃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及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設備應符合乙方圖紙使用和主管部門的驗收要求并合格完備。
第二條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租金及計算:兩個租賃______年度共計支付租金________元,不到_______年按兩______年計,超期后按___________元/月支付。
租金支付:租賃費用分兩次支付。付款前出租方應先開具當期租賃發(fā)票交承租方辦理手續(xù)。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本次設備的到場時間。設備到達工地后,因出租方原因若不能通電使用的期間不計費。
設備進退場費: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設備的拆除由出租方負責。
第四條工程項目、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租賃方式:設備由承租方配備操作人員,出租方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
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出租方配合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fā)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xié)商解決。
在租賃設備發(fā)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將租賃設備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
更換與租賃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當租賃設備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雙方協(xié)商由承租方賠償于出租方,賠償費用不高于投標時的報價。
第八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用電。
負責配備設備維保人員,確保設備狀態(tài)完好。如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單次連續(xù)停電超過24以上,按__________元/月扣除一個月租賃費。
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負責工作期間設備的保護及看守。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書面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未經(jīng)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時,出租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設備,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聲明及保證
出租方:
出租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單位,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方:
承租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供電服務補償貿易合同書
小編合同范文頻道為大家整理了《供電服務補償貿易合同書范本》,供大家學習參考。
供電服務補償貿易合同書范本
本合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 本合約經(jīng)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qū)有關*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 《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功率值,該條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 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 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 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 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 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 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 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 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 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 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 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 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 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 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 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 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 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 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5篇 供電局工礦加工合同書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chǎn)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shù)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標、省標及南京供電局和圖紙設計要求。質保期一年,保修期內除用戶及施工單位自身原因外,免費包修抱換,。質保期滿后,終生服務。
三、交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工地現(xiàn)場。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免費送貨至需方工地。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簡易包裝無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gb7251-20xx國標。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shù)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含產(chǎn)品說明書及相關圖紙、資料和合格證。
八、交貨期: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交貨。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款到付款。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zhí)行。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可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蓋章簽字起生效。
供方:
需方: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16篇 補償貿易供電合同書范本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jīng)___省及澳門地區(qū)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xù)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續(xù)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xù)供電??紤]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guī)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shù)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guī)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guī)定值時,須與“供方”協(xié)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shù)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tǒng)根據(jù)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tǒng)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zhí)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fā)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jù)此發(fā)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fā)現(xiàn)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shù)作為收費之根據(jù),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xié)商確定收費所依據(jù)的數(shù)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shù)作為收費根據(jù)。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shù)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shù)攝影兩份,對方各執(zhí)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shù)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guī)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fā)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jīng)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tǒng)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jù)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guī)定取得協(xié)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fā)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tǒng)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xù)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fā)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zhí)
第一款:凡有關執(zhí)行本合約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zhí)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
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 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 供電運行細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