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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電力安裝施工合同書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茲有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
根據《》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xié)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
經過甲乙雙方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價款
2.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設備: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甲方:
(1)進場前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xiàn)場清理干凈。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并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xù);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xié)調施工現(xiàn)場內各交叉作業(yè)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xiàn)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guī)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guī)定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本工程保修期為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xù)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xié)議。
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xiàn)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第2篇 2023電力安裝施工合同書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茲有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
根據《》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xié)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
經過甲乙雙方協(xié)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工程價款
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雙方商定總工期為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設備: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甲方:
(1)進場前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xiàn)場清理干凈。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并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xù);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xié)調施工現(xiàn)場內各交叉作業(yè)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xiàn)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guī)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guī)定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本工程保修期為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xù)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xié)議。
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xiàn)場。
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第3篇 電力安裝施工合同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以下簡稱《協(xié)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xié)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
予的涵義:
一、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
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yè)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
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jiān)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資格的工程監(jiān)
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jiān)理。
六、總監(jiān)理工程師: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監(jiān)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等級
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
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電力工業(yè)部、電業(yè)管理局、?。ㄖ陛犑小⒆灾螀^(qū))電力局或其根據《
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暫行規(guī)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十、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xiàn)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