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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公司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74

企業(yè)公司合同

第1篇 2021年獨資企業(yè)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制定。

第二條本公司依法登記注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yè)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守社會公德,商業(yè)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及方式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五章股東姓名

第八條本公司的股東: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各方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為

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___________元)出資時間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guī)則

第十條本公司下設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第十一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公司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第十三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任期______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條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十七條公司下設監(jiān)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jiān)事任期每屆為_____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第九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會計______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議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______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二條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1、章程規(guī)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

4、破產。

第二十三條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__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舌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四條清算組自成立之______日起十__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______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______日起三十______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______日起四十五______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萬案,并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昔、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營業(yè)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從在《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______日起計算,期滿后如繼續(xù)經營,須經股東會決定,并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______式_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股東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股東簽字(印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2篇 企業(yè)公司質量工程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員工)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三)乙方應于年月日到崗。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基礎上,雙方可協商續(xù)訂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事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調換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如雙方對工作內容的調換或工作地點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條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xù)后,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婚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甲方每月日發(fā)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如乙方的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作出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應規(guī)定自行繳納。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guī)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wèi)生標準的勞動作業(yè)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yè)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職業(yè)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guī)定。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據規(guī)章制度之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

(五)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或生產工具的,依市場價格作出賠償。

八、合同變更除合同第二條約定內容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項下其它內容。

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區(qū)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進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六)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初創(chuàng)企業(yè)公司實習勞動合同

2023初創(chuàng)企業(yè)公司實習勞動甲方基本信息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別:(男/女)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護照號):

聯系電話:

郵箱地址:

緊急聯系人:

緊急聯系人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于甲方企業(yè)實習的事宜簽訂本協議,以昭信守。

第一條實習生身份聲明條款

乙方已年滿十六周歲,系學校在校學生,已向甲方提交了學生證等合法、有效的證明。

第二條實習期限

乙方的實習期限為個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實習地點與實習崗位

乙方的實習地點在,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實習。

第四條實習津貼

乙方在甲方實習,甲方每月向其支付實習津貼元人民幣(大寫:),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為扣繳。乙方病事假期間的津貼按如下方式計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擔任何其他待遇。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如下:(1)甲方有權按照相關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業(yè)績等因素,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實習崗位、實習內容、具體實習時間以及實習津貼等;

(3)實習期間,乙方發(fā)生傷、病、亡、下落不明等情形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遵守操作流程,避免身體受到傷害。

(2)在實習期間,乙方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應當向甲方提交書面的請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對在甲方實習期間所接觸、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乙方在實習期間及離開甲方后均應當嚴格保密。乙方離開甲方時,應當將因實習所獲得的所有文件、資料、物品及其備份無條件返還給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xù)。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協議變更、終止與解除的條件:(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實習期滿或獲得畢業(yè)證書或未能在學校正常的畢業(yè)日獲得畢業(yè)證時,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應主動向甲方披露上述信息。

(3)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協議,均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

(4)乙方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連續(xù)五個工作日不到甲方工作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乙方離開甲方之日起解除。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通知與送達

乙方承諾本協議首部的通訊信息真實有效。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通知送達該地址即視為送達乙方。如該通訊信息發(fā)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通知郵寄至該地址,乙方或乙方同住成年人員簽收視為送達乙方。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緊急聯系人視為送達乙方。

第十條生效條款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簽名:

第4篇 初創(chuàng)企業(yè)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創(chuàng)業(yè)公司運行機制,規(guī)范公司經營,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由______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

第五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營期限:長期。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實繳資本額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的實收資本為全體股東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

第八條、股東名稱、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股東名稱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九條、各股東認繳、實繳的公司注冊資本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轉入公司賬戶。

第十條、公司登記注冊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各執(zhí)一份。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向公司申報注銷,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予以補發(fā)。

第十一條、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并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三、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

四、公司新增資本金或其他股東轉讓時有優(yōu)先認購權。

五、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財產。

第十四條、股東的義務:

一、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

第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形式優(yōu)先購買權。

三、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風險提示: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fā)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fā)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四章、公司的機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十六條、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正常開展,公司設立股東會、執(zhí)行董事和監(jiān)事,負責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策劃和組織領導、協調、監(jiān)督等工作。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經理、業(yè)務部、財務部等具體辦理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司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日常具體事務。

第十八條、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應遵守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

第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第二十條、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未滿逾___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________年者。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yè))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________年者。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未逾________年者。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者。公司違反前款規(guī)定選舉、委派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或者聘用經理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第二十二條、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第二十三條、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二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給任何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單位和個人。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亦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向外單位投資。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五條、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經營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yè)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東會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必須超過全體股東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方能召開股東會。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以后股東會由執(zhí)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七、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經理。

十、對發(fā)行公司的債券做出決議。十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勺鋈缦乱?guī)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guī)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股東會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股東會每半年定期召開,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主持。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____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一)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做出決議。對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通過。

(二)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檔案材料長期保存。

第六章、執(zhí)行董事、經理、監(jiān)事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董事______名。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

七、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執(zhí)行董事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執(zhí)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三十二條、公司經理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三、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五、向股東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負責人。

七、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只設監(jiān)事一名,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監(jiān)事任期為每屆________年,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本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監(jiān)事的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zhí)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guī)定。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guī)定:

董事、監(jiān)事、經理在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規(guī)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fā)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三、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四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制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第三十六條、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七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八條、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除法定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會計賬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變更注冊資本

第三十九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十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____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____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____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第四十一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章、公司解散、清算

第四十二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四十三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工會

第四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公司勞動用工制度嚴格按照《勞動法》執(zhí)行。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四十六條、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生效。

第四十七條、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東會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八條、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等有抵觸的,以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等為準。全體股東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企業(yè)公司融資合同

2023企業(yè)公司融資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企業(yè)的融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將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融資給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紅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融資資金用于公司運作。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融資乙方的出資后,其陽川企業(yè)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保證條款乙方承認《__________企業(yè)章程》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保證按規(guī)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甲、乙方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應在協商一致后生效。當發(fā)生下列情狀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甲方退回融資金額。

六,爭議的解決凡甲、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有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年。

八,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6篇 企業(yè)公司股東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作為借款人的股東,現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款項用于擴大公司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 人民幣 。

1.2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于借款人擴大公司經營。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

1.3 借款期限 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4借款利息 年利息率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發(fā)放

2.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沒有義務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

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交相關資料文件,辦妥借款等相關手續(xù);

沒有發(fā)生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

2.2 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出借人有權拒絕發(fā)放借款。

2.3 放款賬戶 出借人將該筆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接受該筆借款的賬戶后,即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借款,借款人認可向出借人所借的上述借款,并向出借人承擔還款責任。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方式 借款人選擇下述第____________條還款方式:

3.1.1 借款人選擇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即最遲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止,一次性還清所有借款本息。

3.1.2 借款人選擇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明細如下:每月月初______號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止,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3.2 還款賬戶 借款人須于還款日前將借款本息足額存入出借人指定并認可的有效賬戶,視為歸還借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

3.3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在借款發(fā)放日后向出借人提出提前還款申請。

第四條 出借人的權利與義務

4.1 出借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借款本金等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2 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3 出借人有權轉讓其對借款人擁有的債權,并有權采取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轉讓事宜,以及對借款人進行催收。

4.4 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將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信息及還款記錄等,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及當地人民政府授權的個人信用征信機構。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借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5.2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六條 借款的提前到期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息等借款費用并結清其他一切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與變更

7.1合同效力 對于本合同條款,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或以口頭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7.2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借款人要求且出借人同意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與本合同相對應的借據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8.2 本合同約定的告知義務的履行,自告知方向被告知方所約定的住所郵寄送達后即為送達,或向所約定的移動電話發(fā)送信息后即為通知。

8.3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初創(chuàng)企業(yè)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創(chuàng)業(yè)公司運行機制,規(guī)范公司經營,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由______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

第五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營期限:長期。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實繳資本額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的實收資本為全體股東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

第八條、股東名稱、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出資時間

第九條、各股東認繳、實繳的公司注冊資本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轉入公司賬戶。

第十條、公司登記注冊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出資證明書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各執(zhí)一份。

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向公司申報注銷,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予以補發(fā)。

第十一條、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并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

二、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

五、公司新增資本金或其他股東轉讓時有優(yōu)先認購權。

六、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財產。

第十四條、股東的義務:

一、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

第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出資比例形式優(yōu)先購買權。

三、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四章、公司的機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十六條、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正常開展,公司設立股東會、執(zhí)行董事和監(jiān)事,負責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策劃和組織領導、協調、監(jiān)督等工作。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經理、業(yè)務部、財務部等具體辦理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司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日常具體事務。

第十八條、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應遵守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

第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第二十條、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

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未滿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

執(zhí)行期滿未逾五年者。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yè))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公司(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者。

公司違反前款規(guī)定選舉、委派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或者聘用經理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第二十二條、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

第二十三條、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二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給任何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亦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向外單位投資。

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五條、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經營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從事上述營業(yè)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東會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股東會。

股東會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必須超過全體股東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方能召開股東會。

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以后股東會由執(zhí)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七、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經理。

十、對發(fā)行公司的債券做出決議。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會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股東會每半年定期召開,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主持。

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

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一)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做出決議。

對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通過。

(二)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做成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檔案材料長期保存。

第六章、執(zhí)行董事、經理、監(jiān)事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董事______名。

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

七、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執(zhí)行董事任期為__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

執(zhí)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三十二條、公司經理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三、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五、向股東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負責人。

七、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只設監(jiān)事一名,由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選舉產生。

監(jiān)事任期為每屆三年,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本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監(jiān)事的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四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制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第三十六條、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七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八條、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

會計賬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變更注冊資本

第三十九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十條、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第四十一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章、公司解散、清算

第四十二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四十三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工會

第四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

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

公司勞動用工制度嚴格按照《勞動法》執(zhí)行。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四十六條、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生效。

第四十七條、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東會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八條、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等有抵觸的,以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等為準。

全體股東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8篇 企業(yè)公司用工合同專業(yè)版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友好協 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 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范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guī)定付給乙方**、 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的工作衛(wèi)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 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 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系;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 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規(guī)定的待遇,在職權范圍內 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在工作職 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 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 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yè) 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yè)活動 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zhí)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甲 方規(guī)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 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 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 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 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 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 發(fā)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如一方違反以上規(guī)定應給予另一方相 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guī)定, 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 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 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鑒 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9篇 企業(yè)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范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guī)定付給乙方**、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衛(wèi)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系;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規(guī)定的待遇,在職權范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在工作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yè)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yè)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zhí)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發(fā)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如一方違反以上規(guī)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guī)定,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0篇 內資企業(yè)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本公司運行機制,確立和規(guī)范公司組織和行為準則,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二條 公司名稱:

第三條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各方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為: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 股東的權利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由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或監(jiān)事會成員;4、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取股利并轉讓;5、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6、優(yōu)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8、提案權;9、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 股東的義務1、按時繳納所認繳的出資;2、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企業(yè)債務;3、公司在辦理開業(yè)注冊登記手續(xù)后,不得抽回資金,但經股東會議同意后,股權可以繼承、買賣、轉讓、饋贈。

第九條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風險提示: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fā)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fā)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作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條 本公司設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2、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3、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4、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8、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10、修改公司章程。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議文件上簽字、蓋章。

第十一條 股東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依法應該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應當依法召開。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其他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主持、議事方式、表決程序、表決權等除本章程另有規(guī)定外皆依照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 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1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zhí)行董事任期3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執(zhí)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1、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勺鋈缦乱?guī)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法規(guī)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2、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本公司設經理一人,經理由執(zhí)行董事兼任。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決定;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8、執(zhí)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jiān)事任期3年,連選可以連任。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意見;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guī)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zhí)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guī)定。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guī)定:

董事、監(jiān)事、經理在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規(guī)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fā)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3、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議案;6、依公司法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訴訟。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zhí)行董事擔任,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會計事務所審計后____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__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________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________年,自公司設立之日起。

第二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解散1、本章程規(guī)定的經營期限屆滿;2、股東會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依法組成公司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二十五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算單;2、通知、公告?zhèn)鶛嗳?;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5、清理債權、債務;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8、發(fā)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二十六條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按下列順序清償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公司財產按前款規(guī)定清償后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七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股東會修訂、補充。全體股東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企業(yè)公司競業(yè)限制合同

2023企業(yè)公司競業(yè)限制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承認,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yè)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yè)務關系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愿意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并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yè)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1.“競爭業(yè)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yè)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所經營的業(yè)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yè)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外從事競爭業(yè)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伙、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qū)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yè)務的地理范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_____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yè)”: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乙方義務

1.在期限和區(qū)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yè)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yè)務之外的競爭業(yè)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yè)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乙方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乙方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有實際或潛在業(yè)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yè)的業(yè)務關系。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yè)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yè)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yè)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yè)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zhí)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zhí)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zhí)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zhí)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范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qū)域和范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yè)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yè)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yè)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guī)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yè)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guī)則和程序在_________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地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以外的其余部分。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2篇 合資企業(yè)公司章程范本最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______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資合同),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資公司名稱為:

外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地址

甲方名稱:

地址:

國籍:

乙方名稱:

地址:

國籍: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萬元。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_。

第九條 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出資: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條 甲、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一條 甲、乙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資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資公司據以發(fā)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主要內容:合資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資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fā)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二條 合資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并報原審批______機構批準,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準總經理的重要報告;

2、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和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guī)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guī)章;

6、討論決定合資公司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任期四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甲方委派。

第十九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 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經二名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四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五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采用管理機構由董事會領導并對董事會負責的總經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應由經驗豐富的專業(yè)人員擔任,由董事會聘任。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與管理。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任期為兩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其它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并由董事會任命并應具有適合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合資經營企業(yè)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本、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實際______發(fā)生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價計算。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原則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三十七條 合資公司帳務處理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合資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合資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購入情況;

3、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三十九條 合資各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自產的折現年限。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以及和營公司的規(guī)定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yè)發(fā)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資金后的利潤,按照甲、乙方雙方在注冊資本金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和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的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工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四十六條 合資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勞動部門同意后,由合資公司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yōu)錄用。

第四十七條 合資公司有權對違反和營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可予以開除。

第四十八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guī)定。合資公司隨著發(fā)展,職工業(yè)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地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正常的條件下從實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條 合資期限為______年。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資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資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十二條 甲、乙方一致認為終止合資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資。

第五十三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zhí)行。

第五十五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五十六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

第五十七條 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甲、乙方雙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八條 清算結束后,合資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回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五十九條 合資公司結業(yè)后,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規(guī)章制度

第六十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二條 本章程用中文書寫。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經甲乙雙方投資人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的投資代表在______簽字。

甲方代表(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3篇 合伙企業(yè)公司章程標準范本

公司名稱 姓名:住址:性別:年齡:(其他 合伙人 按上列順序填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伙企業(yè)法 》(以下簡稱《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 合伙企業(yè) (以下簡稱企業(y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yè)名稱、地址及性質企業(yè)名稱:企業(yè)地址:企業(yè)性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 及宗旨

第四條 合伙宗旨:

第五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 合伙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 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xx余分配及 債務承擔

第十條 盈余分配,按照 合伙協議 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債務承擔:合伙 債務 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 無限連帶責任 ,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 合伙企業(yè)債務 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 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 有限合伙企業(yè) 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退伙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4、退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有限合伙企業(yè)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yè)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7、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財產少于合伙企業(yè)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guī)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 出資的轉讓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風險提示: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fā)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fā)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作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六章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yè)由普通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合伙人不執(zhí)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yè)。其權限是:1、對企業(yè)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3、查閱有限合伙企業(yè)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yè)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1、合伙期限屆滿。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5、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規(guī)定被撤銷。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企業(yè)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 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zhí)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合伙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 外資企業(yè)公司服務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舉辦外資企業(yè)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外資企業(yè)名稱為:______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住所:

第三條 外資企業(yè)的股東:

英文名:

注冊地:

第四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 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七條 公司生產規(guī)模: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萬美元。

第九條 注冊資本為______萬美元。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以______形式(出資方式)投入,出資期限為:第一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______天內繳清;

第二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最長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______內繳清。

第十一條 股東投資完畢后,即由公司聘請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以及股權變更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政府機關審批方可實施的事項,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公司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擔保、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3、委派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其他約定事項。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五條 公司設董事會。

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決定設立分公司、分公司負責人名單,以及日后分公司變更的決定權;

12、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設董事長一名。

可以設副董事長若干。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由股東委派。

第十七條 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重新委派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十八條 董事會的人員變動時,股東應書面通知董事會,并向有關部門申報備案。

第十九條 董事會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公司所在地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經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入,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董事有義務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

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十三條 如果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30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guī)和本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董事(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被通知人),按照該董事的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fā)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guī)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2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fā)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fā)出的至少10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

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guī)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zhí)后,通知人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董事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四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得從公司領取薪金。

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公司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名。

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任期四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yè)競爭行為。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30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討論獲準后,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或有損公司利益活動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并追究其經濟責任。

經董事會考核認定不稱職者,董事會亦可對其予以撤換。

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一名監(jiān)事。

第三十二條 監(jiān)事由股東委派,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

監(jiān)事任期屆滿,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重新委派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股東決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向股東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約定的其他職權__________。

(沒有就刪除本條)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監(jiān)事發(fā)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

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 財務會計、稅收、外匯、保險

第三十七條 公司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稅收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金。

同時享受外資企業(yè)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yōu)惠待遇。

第三十八條 公司職工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外籍員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三十九條 公司獲得的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按照中國法律規(guī)定扣除應納稅款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四十條 公司的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財會管理制度執(zhí)行。

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復式記賬法記賬。

第四十一條 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獨立的會計賬簿,進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照規(guī)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jiān)督。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即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三條 公司的財會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審查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中國利用外資統計制度的規(guī)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外匯事宜,按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在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銀行開設人民幣賬戶及外匯賬戶。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由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決定投保。

第六章 利潤分配

第四十八條 對于公司按中國法律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并扣除、支付或撥出任何其它款項后所余利潤,董事會應編制它認為需要的利潤積累、分配或投資計劃,報股東批準決定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七章 職工和工會

第五十條 公司職工的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和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方案,擬定勞動合同文本后,由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guī)定。

第五十一條 公司招聘職工,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職工進入公司要有試用期進行考查,試用期間要訂立試用合同,試用期滿轉為正式雇傭,應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上應包括工資待遇、應遵守的事項和雇傭雙方簽名等內容。

第五十二條 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制度、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事宜的職工給警告、記過和降薪等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者,可給予辭退、開除、對開除的職工應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五十四條 公司待遇,原則上參照公司住所地現工資制度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公司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五十六條 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有權代表職工同本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并監(jiān)督勞動合同的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 工會依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企業(yè)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yè)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

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企業(yè)的各項經濟任務。

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

公司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當積極支持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yè)。

公司每月按照企業(yè)職工實發(fā)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八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條 公司如需延長經營期限,須經股東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必須在經營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十一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營業(yè)期限屆滿;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六十二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一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的清算活動,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外商投資企業(yè)清算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結束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手續(xù),繳交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九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制訂、生效、解釋、變更和爭議的裁決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依據。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的制定,由股東簽名確認,本章程修改,須經股東同意,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式______份。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修改時同。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 外資企業(yè)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xx外資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xx外資企業(yè)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xx公司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擬在中華人民共和xx境內設立外資企業(yè)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外資企業(yè)名稱為:xx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外資企業(yè)的股東:英文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 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司生產規(guī)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萬美元。

第九條 注冊資本為______萬美元。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以______形式投入,出資期限為:

第一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______天內繳清;

第二期出資______萬美元,占應出資額的______%,最長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______內繳清。

第十一條 股東出資方式為______。股東投資完畢后,即由公司聘請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以及股權變更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政府機關審批方可實施的事項,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公司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擔保、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3、委派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1

1、修改公司章程;1

2、其他約定事項。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五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決定設立分公司、分公司負責人名單,以及日后分公司變更的決定權;1

2、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設董事長一名。可以設副董事長若干。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由股東委派。

第十七條 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為3年,可以連任。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重新委派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十八條 董事會的人員變動時,股東應書面通知董事會,并向有關部門申報備案。

第十九條 董事會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在公司所在地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經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作出的決定,必須經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通過。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入,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董事有義務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十三條 如果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____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guī)和本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董事(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被通知人),按照該董事的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fā)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guī)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前條所述之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____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fā)出,并應當注明在本通知發(fā)出的至少____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guī)定期限內仍未答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zhí)后,通知人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董事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四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得從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公司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偨浝砹邢聲h。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任期_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yè)競爭行為。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應提前30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討論獲準后,交接工作完結方可離任。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或有損公司利益活動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并追究其經濟責任。經董事會考核認定不稱職者,董事會亦可對其予以撤換。

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一名監(jiān)事。

第三十二條 監(jiān)事由股東委派,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________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重新委派可以連任。監(jiān)事任期屆滿未及時重新委派,或者監(jiān)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jiān)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重新委派出的監(jiān)事就任前,原監(jiān)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監(jiān)事職務。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股東決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向股東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約定的其他職權__________。(沒有就刪除本條)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監(jiān)事發(fā)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五條 監(jiān)事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監(jiān)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六條 監(jiān)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 財務會計、稅收、外匯、保險

第三十七條 公司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稅收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yè)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yōu)惠待遇。

第三十八條 公司職工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xx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員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三十九條 公司獲得的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按照中國法律規(guī)定扣除應納稅款后,可以匯往境外。

第四十條 公司的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xx的有關財會管理制度執(zhí)行。公司采用xxx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復式記賬法記賬。

第四十一條 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獨立的會計賬簿,進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照規(guī)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jiān)督。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制,即公歷_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_月三十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三條 公司的財會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審查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xx統計法》及中國利用外資統計制度的規(guī)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外匯事宜,按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在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銀行開設人民幣賬戶及外匯賬戶。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由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決定投保。

第六章 利潤分配

第四十八條 對于公司按中國法律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并扣除、支付或撥出任何其它款項后所余利潤,董事會應編制它認為需要的利潤積累、分配或投資計劃,報股東批準決定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七章 職工和工會

第五十條 公司職工的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和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xx勞動法》和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方案,擬定勞動合同文本后,由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guī)定。

第五十一條 公司招聘職工,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職工進入公司要有試用期進行考查,試用期間要訂立試用合同,試用期滿轉為正式雇傭,應訂立勞動合同,合同上應包括工資待遇、應遵守的事項和雇傭雙方簽名等內容。

第五十二條 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制度、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事宜的職工給警告、記過和降薪等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者,可給予辭退、開除、對開除的職工應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guī)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五十四條 公司待遇,原則上參照公司住所地現工資制度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xx工會法》及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公司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五十六條 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有權代表職工同本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并監(jiān)督勞動合同的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 工會依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企業(yè)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yè)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企業(yè)的各項經濟任務。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公司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當積極支持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xx工會法》的規(guī)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yè)。公司每月按照企業(yè)職工實發(fā)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八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九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條 公司如需延長經營期限,須經股東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必須在經營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六十一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營業(yè)期限屆滿;2、股東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

第六十二條 公司因本章程

第六十一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三條 清算組的清算活動,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外商投資企業(yè)清算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四條 清算結束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手續(xù),繳交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九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制訂、生效、解釋、變更和爭議的裁決均以中華人民共和xx法律為依據。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的制定,由股東簽名確認,本章程修改,須經股東同意,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式______份。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中華人民共和xx商務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章程修改生效程序亦同。_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合伙企業(yè)公司章程范本新

合伙人(公司/個人)

公司名稱/姓名:

住址:

性別:

年齡: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順序填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企業(yè)名稱、地址及性質

企業(yè)名稱:

企業(yè)地址:

企業(yè)性質:

第二章 經營范圍及宗旨

第四條 合伙宗旨:

第五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六條 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合伙人性質

1、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稱/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______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章 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第十條 盈余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應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對基于其他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形成的債務,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的合伙人進行追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十二條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2、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__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4、退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6、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有限合伙企業(yè)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yè)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7、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財產少于合伙企業(yè)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規(guī)定分擔虧損。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章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yè)由普通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合伙人不執(zhí)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yè)。其權限是:

1、對企業(yè)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

3、查閱有限合伙企業(yè)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七章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yè)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規(guī)定被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條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合伙企業(yè)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章 糾紛解決

第十九條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參照合伙協議執(zhí)行,或者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進行修訂、補充。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合伙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yè)公司合同(16份范本)

甲方:乙方: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二、聘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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