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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專業(yè)版 第2篇購房合同更名手續(xù) 第3篇購房合同備案流程以及更名相關常識 第4篇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第5篇購房合同如何更名 第6篇購房合同范本:購房合同能否更名及如何更名
第1篇 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專業(yè)版
問:劉先生說自己與開發(fā)商簽訂了 商品房買賣合同 ,說好今年底交房,現(xiàn)在想把產權人改成兒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這要有個前提,劉先生的兒子必須領到 身份證 。在這個前提下再分兩種情況,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xié)商,把合同注銷,以其兒子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第二種情況是已經登
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需要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劉先生兒子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 房產繼承 了。人們常說的“合同改名字”,嚴格來講是不規(guī)范的。建議 購房 者在簽 購房合同 時,不妨在合同上同時寫上自己和兒子的名字,產權人寫劉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寫兒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擁有這份產權。因此到最后兒子就是第一繼承人,產權可以全部落到兒子身上(前提是兒子是惟一的繼承人),但同時作為惟一繼承人的兒子必須到時去房產交易中心辦手續(xù),再重新核發(fā)一份有其單獨名字的產權證。也可以按份共有,在產權證上標明各自所占的份額,可避免在產權繼承時交納全額的稅費。
第2篇 購房合同更名手續(xù)
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問:劉先生說自己與開發(fā)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說好今年底交房,現(xiàn)在想把產權人改成兒子的名字,是否可行答:這要有個前提,劉先生的兒子必須領到身份證。在這個前提下再分兩種情況,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xié)商,把合同注銷,以其兒子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第二種情況是已經登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需要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劉先生兒子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房產繼承了。人們常說的“合同改名字”,嚴格來講是不規(guī)范的。建議購房者在簽購房合同時,不妨在合同上同時寫上自己和兒子的名字,產權人寫劉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寫兒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擁有這份產權。因此到最后兒子就是第一繼承人,產權可以全部落到兒子身上,但同時作為惟一繼承人的兒子必須到時去房產交易中心辦手續(xù),再重新核發(fā)一份有其單獨名字的產權證。也可以按份共有,在產權證上標明各自所占的份額,可避免在產權繼承時交納全額的稅費。
第3篇 購房合同備案流程以及更名相關常識
購房合同備案流程及更名相關常識
買房時大事,買之前您要注意什么?備案的流程,可以更名嗎?等等問題我們來分析一下。實行購房合同備案制度,可以對開發(fā)商進行有效的制約。它不僅能促使開發(fā)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guī)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房產合同糾紛可以咨詢閆鵬律師:137 1676 3515
1、購房合同的備案性質影響合同的效力嗎?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 予支持?!痹摋l規(guī)定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關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 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規(guī)定對合同效力的影響作了評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 手續(xù),但未規(guī)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xù)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不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會有哪些風險?
(1)登記備案制度主要是為了通過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管理,對房地產開發(fā)商預售商品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以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進而防止預售期間“一房多賣”現(xiàn)象的發(fā)生。
(2)對城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管理,就是給預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編上不同的號碼,明確規(guī)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預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賣給一個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預售中出現(xiàn)的重復銷售、重復抵押現(xiàn)象。
(3)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也是購房者申請貸款的一個必要條件。
3、如何進行購房合同備案?
(1)從2006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tǒng)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并且沒有異議之后,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后,開發(fā)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打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shù)。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shù)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
(2)具體的操作步驟和細節(jié),您可以詳細咨詢開發(fā)商或是房管局產權市場處。
(3)而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您可以登錄網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并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
4、購房合同已經備案,能更名嗎?
網友提問:原來的購房合同是我老公的名字,已經在房產局備案,現(xiàn)在要改成我的購房合同,請問這備案合同能換嗎?
律師回答: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根據(jù)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币虼?,合同備案后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但如果前提條件是新購房人和原購房人是直系親屬關系,則可以進行更名。需提供以下資料:
(1)由購房人寫一個變更申請;
(2)準備一份變更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3)填寫一份變更申請單;
(4)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5)變更時相關人員均要到場,現(xiàn)場簽字確認。
第4篇 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購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問:劉先生說自己與開發(fā)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說好今年底交房,現(xiàn)在想把產權人改成兒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這要有個前提,劉先生的兒子必須領到身份證。在這個前提下再分兩種情況,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xié)商,把合同注銷,以其兒子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第二種情況是已經登
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需要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劉先生兒子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房產繼承了。人們常說的“合同改名字”,嚴格來講是不規(guī)范的。建議購房者在簽購房合同時,不妨在合同上同時寫上自己和兒子的名字,產權人寫劉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寫兒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擁有這份產權。因此到最后兒子就是第一繼承人,產權可以全部落到兒子身上(前提是兒子是惟一的繼承人),但同時作為惟一繼承人的兒子必須到時去房產交易中心辦手續(xù),再重新核發(fā)一份有其單獨名字的產權證。也可以按份共有,在產權證上標明各自所占的份額,可避免在產權繼承時交納全額的稅費。
第5篇 購房合同如何更名
購房合同如何更名
一、如果購房者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協(xié)議,并交納了購房定金,這種預訂性質的合同僅是擔保簽訂正式合同,是購買房屋的初步階段,合同更名只不過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續(xù)比較簡單。
二、如果簽訂了正式購房合同,但還未經交易中心登記備案,合同更名也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合同。此種情況下的合同更名手續(xù)也較為簡單。
三、如果購房者簽訂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記備案,那么更改合同的買受人,須將已登記備案的合同撤銷,在更改了買受人后再進行登記,所以此種合同更名手續(xù)就比較復雜。
購房合同更名注意事項
一:高手續(xù)費
前年5月,王先生通過中介看好一處二手期房。經過幾次討價還價,與原房主簽訂了合同,李先生交了中介費及1萬元的定金。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原房主應于約定的日期,與李先生辦理購房合同更名手續(xù)。
王先生到房產商處辦理合同更名手續(xù)時,房產商開出的條件讓王先生感到意外。房產要求,申請辦理合同更名的業(yè)主,不管房屋總價款多與少,需要繳納手續(xù)費1萬元。對于這筆突如其來的高額合同更名費,雙方都沒有預料到。當然,誰也不愿承擔這筆費用,而房產商又不同意降低收費標準,就此雙方的矛盾發(fā)生了。李先生要求退還定金,而原房主要求繼續(xù)履行。
日前,在二手房市場中新盤是主角,從各中介房源登記的情況看,這些新盤,包括期房,多數(shù)需要辦理合同更名,而不是產權過戶。雖然省卻了部分交易稅費,但是從實際操作看,合同更名隱藏著風險,由此引發(fā)的糾紛也時常發(fā)生。
二:改名后不認賬
前不久,市民喬先生以合同更名方式購買了張先生的房屋,該處房屋是未交付使用的期房。喬先生在完成與房產商簽訂購房合同后,便不承認與張先生之間簽訂了更名合同,同時拒絕支付房屋差價。于是,雙方最終鬧到法院。法院認為,雙方簽定的合同更名協(xié)議無效,鑒于房產商已與李先生重新簽訂購房合同,最終雙方達成法院調解,喬先生要給予張先生適當補償。
它的形式:合同更名好多花樣合同更名,簡單說就是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不變,只更改買受人。
第6篇 購房合同范本:購房合同能否更名及如何更名
購房合同范本:購房合同能否更名及如何更名
問:劉先生說自己與開發(fā)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說好今年底交房,現(xiàn)在想把產權人改成兒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這要有個前提,劉先生的兒子必須領到身份證。在這個前提下再分兩種情況,一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xié)商,把合同注銷,以其兒子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第二種情況是已經登
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需要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劉先生兒子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房產繼承了。人們常說的“合同改名字”,嚴格來講是不規(guī)范的。建議購房者在簽購房合同時,不妨在合同上同時寫上自己和兒子的名字,產權人寫劉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寫兒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擁有這份產權。因此到最后兒子就是第一繼承人,產權可以全部落到兒子身上(前提是兒子是惟一的繼承人),但同時作為惟一繼承人的兒子必須到時去房產交易中心辦手續(xù),再重新核發(fā)一份有其單獨名字的產權證。也可以按份共有,在產權證上標明各自所占的份額,可避免在產權繼承時交納全額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