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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房購房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28

適用房購房合同

第1篇 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2023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衛(wèi),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見附件一)。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見附件一)。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1±%)=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范文節(jié)選!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xx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范文節(jié)選!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

2、內墻:

。

3、天棚:

。

4、地面:

。

5、門窗:

。

6、廚房:

。

7、衛(wèi)生間:

。

8、陽臺:

。

9、電梯:

。

10、其他:

。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第2篇 私人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私人經濟適用房購房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qū)(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政策法規(guī),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guī)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xié)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xù)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guī)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xié)議第五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yè)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屋所在區(qū)(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第3篇 城市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條規(guī)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guī)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

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契約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份,乙方留執(zhí)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第4篇 安置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安置經濟適用房購房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xié)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wèi)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xù)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guī)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xù)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yè)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 份,乙方留執(zhí)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第5篇 通用版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天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 合肥 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車)庫等部位:_________權屬證號為:_________類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系(包括 抵押 、租賃、相鄰等其他關系)(詳見附件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騰空該存量房,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并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為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賠償金 。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 合同生效 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_________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創(chuàng)巴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為征收稅費的依據。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yè)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乙方未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_____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 違約金 ,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 解除合同 ,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經甲萬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6篇 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2020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衛(wèi),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見附件一)。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見附件一)。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1±%)=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范文節(jié)選!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xx】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范文節(jié)選!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

3、天棚:

。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

7、衛(wèi)生間:

。

8、陽臺:

。

9、電梯:

。

10、其他:

。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第7篇 成都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成都經濟適用房購房乙方: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條規(guī)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guī)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xù)。

甲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guī)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第8篇 個人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個人經濟適用房購房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xié)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個單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F自愿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xù)不清時,概由 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市公證處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篇 經濟適用房購房通用版合同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說明

1、本合同為經濟適用房買賣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所稱經濟適用房是指按《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

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限定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并取得《____市____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戶限購一套。

本合同文本同時適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非住宅的買賣。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中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215,以示刪除。

5、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____市房產管理局、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____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 代理 人: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籍貫: 性 別:

住 址: 郵 編:

身份證 號碼: 聯系電話:

配偶: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性別: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市____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 ,面積 平方米,

推薦 合同范本 83北京 購房合同 183 南京 購房合同 183____市購房合同 183____市購房合同 183武漢購房合同 183____市購房合同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 土地使用權轉讓 批準文件號】為 ,《國有 土地使用證 》編

號: 。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禵___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

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

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

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

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215(1177%)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 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 貸款利率 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215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 解除合同 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____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2)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 保證書 》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 延期交房 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 債權債務 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____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 違約金 ,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 合同終止 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____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三)出賣人 逾期交房 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

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____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____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

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 物業(yè)服務合同 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 房屋所有權 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________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

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連同《____市____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

附件

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

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

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

四: 合同補充協(xié)議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第10篇 個人自用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個人自用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黃岡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政策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__市______鎮(zhèn)______路______幢______層______號,為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字第______號”。房屋所用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字第______號”。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等。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及其權益全部賣給乙方。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買賣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1、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2、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3、在房屋產權過戶登記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上述房屋騰空交付給乙方,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由甲方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乙方買受后,交易房屋如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時,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轉移過戶手續(xù),同時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一方延誤,影響房地產權過戶登記,遭致另一方有損失的,由延誤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補繳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原來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利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乙方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宅辦理產權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所有未繳納的稅費一律由甲方負責繳納。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轉移登記費、土地出讓金、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費由雙方按國家、省、市政策規(guī)定分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乙方買受后應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對房屋承重結構和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按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并承諾遵守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選聘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二份交房產和土管部門辦理房地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

立合同人:

賣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模板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 代理 人: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籍貫:

性 別:

住 址:

郵 編:

身份證 號碼:

聯系電話:

配偶: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性別: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 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 經濟適用房 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 ,面積 平方米,

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 土地使用權轉讓 批準文件號】為

《國有 土地使用證 》編號:

出賣人經 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 購房 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 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 貸款利率 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 解除合同 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2)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 保證書 》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 延期交房 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 債權債務 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 違約金 ,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 合同終止 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三)出賣人 逾期交房 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 物業(yè)服務合同 約定的內容。

3、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05】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 房屋所有權 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條 本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第12篇 適用房購房合同

2023適用房購房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號房,戶型為________房________廳________廚______衛(wèi),封閉式陽臺______個,非封閉陽臺________個。

該住房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

該房屋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批準文號為:武價函________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________%,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書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________×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線電視、寬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高層、高層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物業(yè)管理用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_______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衛(wèi)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2020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座】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2、。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xx】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第14篇 最新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為經濟適用房買賣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所稱經濟適用房是指按《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

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限定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并取得《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戶限購一套。

本合同文本同時適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非住宅的買賣。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對合同文本【】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尽恐羞x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武漢市房產管理局、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規(guī)劃用途為,【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1±%)=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

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雙方自行約定: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排水。

(5)綠化。

(6)有線電視、寬帶。

(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05】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第15篇 20xx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為經濟適用房買賣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與出賣人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所稱經濟適用房是指按《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

法》,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限定建設標準和銷售價格,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并取得《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的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一戶限購一套。

本合同文本同時適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非住宅的買賣。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對合同文本中選擇的內容、空格部位的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中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做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武漢市房產管理局、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籍貫: 性 別:

住 址: 郵 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配偶: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性別: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武漢市城鎮(zhèn)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號: 。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

第二條 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 號。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戶型為 房 廳 廚

衛(wèi),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陽臺 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 米,屬 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jié)能、環(huán)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 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核準的樓層調節(jié)率為 %,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guī)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fā)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 ×100﹪

因規(guī)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guī)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xié)議。

2、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

(2)供電 。

(3)供氣 。

(4)排水 。

(5)綠化 。

(6)有線電視、寬帶 。

(7)小高層、高層電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第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一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yè)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yè)管理用房;

(2) 。

2、買受人遵守業(yè)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 物業(yè)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

第十四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guī)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30號)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qū)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條 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qū)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 :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簽于:

附件一: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層房屋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

2、內墻:

。

3、天棚:

。

4、地面:

。

5、門窗:

6、廚房:

。

7、衛(wèi)生間:

。

8、陽臺:

。

9、電梯:

。

10、其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xié)議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第16篇 經濟適用房簡單裝修購房合同

2023經濟適用房簡單裝修購房出賣人:注冊地址: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企業(yè)資質證書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本人]姓名:[身份證]:地址: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住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_______。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暫定名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買受人持《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編號_________,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為現房預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該經濟適用住房的用途為住宅,屬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層。該經濟適用住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該經濟適用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經濟適用住房價款:1.核定住房標準內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額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2.超出核定住房標準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額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該經濟適用住房金額合計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的處理經濟適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1.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時,以產權登記為準,按每平方米原價格不變多退少補。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買受人不退房,誤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誤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賣人按原價款退還買受人。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____%的優(yōu)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2.分期付款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_________%,計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買受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買受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關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_銀行辦妥貸款手續(xù),否則視為買受人違約。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交付買受人使用:1.該經濟適用住房經驗收合格。2.該經濟適用住房經綜合驗收合格。3.該經濟適用住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4.該經濟適用住房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將變更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一條交接經濟適用住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按以下約定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經濟適用住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經濟適用住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達到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1.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在_________日內達到本合同的裝飾、裝修和設備標準。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3.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1.煤制氣金額為:_________元,供氣時間為: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該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經濟適用住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1.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2.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3.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4.該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小區(qū)的命名權;5.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和其他權利人共同有享用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權力,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并在所選項下打√:1.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或鑒證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帳號:電話:郵政編碼:簽約地點:

買受人:地址:身份證號碼: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帳號:電話:郵政編碼:簽約時間:年月日

適用房購房合同(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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