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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例 第2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第3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與合同 第4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新 第5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6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與合同范本 第7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專業(yè)版 第8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1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例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發(fā)包方(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發(fā)包方經比選并經建設單位(烏鐵局工程項目管理所)審核同意后,確定由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 工程地點: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圍:設計文件框架橋主體及附屬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4060000元(大寫:肆佰零陸萬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設單位批準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 該建設工程項目執(zhí)行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
監(jiān)督按照《關于印發(fā)烏魯木齊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細則〉的通知》(烏鐵建[2004]453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
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濟責任按下款執(zhí)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guī)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4.5.2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乙方發(fā)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 2 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張*成
6.3 建設單位委托的駐工地監(jiān)理單位名稱: 烏魯木齊鐵*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
6.4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
乙方項目經 理:金*龍
乙方項目副經理:袁*燦
乙方技術總負責:張*松
6.5 涉及營業(yè)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并持證上崗。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向乙方提供由建設單位辦理的與該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負責因本工程施工與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及有關部門的交叉配合協(xié)調工作。
7.2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組織乙方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辦理開工報告手續(xù);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5負責辦理本工程對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手續(xù),及時將建設單位批準的本工程進度款撥付乙方。
7.6協(xié)助乙方維護合法權益,支持乙方正當行使權利。
7.7幫助及指導乙方解決施工生產及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難,為乙方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第8條 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
8.2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3根據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按期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tǒng)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4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線改建或過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報施工計劃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烏鐵總[2005]426號《鐵路營業(yè)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必須嚴格執(zhí)行營業(yè)線施工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8.6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堅持文明施工,對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機械和料具侵限現象的發(fā)生。對鐵路線路旁和兩線間的舊軌、舊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對暫時不能回收的,要分類堆碼整齊,并派專人看守。對暫時不能上道的新軌,要按規(guī)定碼放、加固,并派人巡檢。對線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線路安全和整潔美觀。并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8.8 按照規(guī)定提交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9 及時向甲方提報驗工計價資料。
8.10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
8.11 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鐵道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設單位簽認驗收報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為合同承包總價的5.0%。保修期滿后且無保修責任全額無息退還。
8.12 嚴格執(zhí)行和自覺服從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安全監(jiān)察的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監(jiān)察大隊的檢查,與運輸設備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同時執(zhí)行投標時有關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規(guī)定。
8.13嚴格按建設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加強調度指揮信息管理的規(guī)定》文件要求。在營業(yè)線路上施工或進行影響營業(yè)線安全的施工,必須經鐵路局或站段審核批準,按規(guī)定要求日期上報施工計劃申請,鐵路局審批的項目于施工開始前月的15日前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提報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yè)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xié)議書等基本內容;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審核簽字后,于20日前匯總上報至安調部,由安調部統(tǒng)一向運輸處提出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對施工中影響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匯報、反饋。
8.14 乙方在接到設計文件后,必須自覺的與監(jiān)理方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及設計優(yōu)化。并及時將結果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在接到由建設單位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和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 3 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組織施工。
9.3 經甲方和建設單位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 延期開工
10.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7天,書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設單位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 3 天內答復。如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3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并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11.1 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 3 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xù)施工。
11.4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同時工期不順延。
第12條 工期延誤
12.1 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 施工圖不能按規(guī)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 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4 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 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 建設資金不到位,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7 年度計劃調整,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12.2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fā)生后 24小時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 2 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 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13條 工期提前
根據工期安排,乙方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做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否則甲方將根據現場的工程實際進度情況,調整施工任務。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
14.1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 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 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路局有關規(guī)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及附件,于隱蔽前 24 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xù)施工。
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jiān)理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 如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到現場檢查時,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繼續(xù)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事后如有疑問,認為確需再行檢查,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如檢查結果合格,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監(jiān)理單位負責,否則由乙方負責。乙方同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不按時到現場,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jiān)理單位承擔。乙方同時將處理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4 乙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 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乙方同時將檢查、簽證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6 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旁站監(jiān)理、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7 在既有的鐵路運輸設備區(qū)域或地方設備(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區(qū)域內施工時,乙方必須提前7天與設備產權管理單位聯系,簽訂設備保護協(xié)議,設立防護區(qū)域,樹立防護標志并派出防護員到現場負責防護工作,同時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16條 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烏魯木齊鐵路局變更設計管理辦法》( 烏鐵建[2005]517號)辦理。
16.1 ι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3 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 ⅱ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 3 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 ⅲ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 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決定的ⅰ、ⅱ、ⅲ類變更設計,乙方必須實施。
16.5 ⅰ、ⅱ、ⅲ類變更設計按照批準權限批準后,按批準的增減費用調整合同價款。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除在合同中明確的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必須經過招投標確定的材料設備外,其余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凡由建設單位供應和經過招標選定的材料設備,乙方均不得再向供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
第18條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所有物資,扣除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主要設備及材料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供應商。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報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檢查和取樣,并在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下進行實驗,合格后方準進場。所有材料設備必須具有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三包證書和材料實驗報告。
第19條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 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 鐵道部發(fā)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 已正式批準的ⅰ、ⅱ、ⅲ類變更設計;
19.5 按招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19.6 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的鐵道部發(fā)布的有關造價調整文件。
19.7 任何施工方法的變更引起的費用增減,一律不予調整。
19.8 凡未經甲方及建設單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購的高于預算價格的設備、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5.0%為預付工程備料款,即1015000元(大寫: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本工程預付款在計價付款到合同價的50%時一次性扣回。
第21條 驗工計價
驗工計價依據工程進度,按照月度估驗、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21.1 月估驗工程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并根據當年投資計劃(扣除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及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計劃,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甲方。
21.2 季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季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章節(jié)編制季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甲方,作為季度結算的依據。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條款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
21.3 年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年投資計劃內完成的實際工作量,編制年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甲方,作為年度結算的依據。
21.4 末次驗工計價:建設項目竣工時,由乙方編制末次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甲方,作為竣工清算的依據。
21.5 具體的驗工計價執(zhí)行烏魯木齊鐵路局現行的工程計價管理辦法。
21.6 材料(不含國外貸款采購材料)差價按鐵道部公布的價差系數計價。
21.7 其他項目和費用,按工程比例或雙方約定計價。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 月估驗預支工程款,于次月 5日前撥付。
22.2 季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下一季度 10 日前撥付。
22.3 年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次年元月 31日前撥付。
22.4 末次驗工計價工程款,乙方在具備末次驗工條件 5天內,將《工程末驗結算清單》報送甲方和建設單位,甲方在建設單位批準后5 天內辦清結算手續(xù),撥清合同價款 95% 工程款。余款 5% 為工程保修金。
22.6 為了加強建設資金管理,確保建設資金的使用安全,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做到??顚S茫笠曳奖仨氃诮ㄔO單位方指定的銀行開立建設資金帳戶,印鑒章為項目經理章。并由建設單位對建安營業(yè)稅及附加統(tǒng)一實行代扣代繳。
第23條 竣工驗收
23.1 本工程的竣工驗收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組織進行。
23.2 竣工驗收交接依據:
23.2.1 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經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
23.2.2 國家和鐵道部批準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文件;
23.2.3 設計時采用的規(guī)程、規(guī)范(維修規(guī)則不作為驗收依據);
23.2.4 鐵道部規(guī)定的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3.3 竣工驗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 認真審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
23.3.2 確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交接程度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竣工驗收的報告,請求組織初驗。
23.3.3 受項目主管部門指定主持現場初驗,并負責寫出初驗報告。
23.3.4 督促檢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驗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質量有問題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 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在正式驗收 15 天前編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正式驗收工作:
23.4 竣工驗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 本工程已按設計配套完成,并具備運輸條件,在提出驗收報告前,乙方應按設計文件及驗標進行全面自檢、自驗。
23.4.2 自檢、自驗合格后,提出申請竣工驗收報告,說明本工程完成情況、驗收準備情況,以及申請辦理竣工驗收的具體日期等報甲方。
23.4.3 本工程正式驗收 15天前,乙方應編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圖、有關規(guī)定的圖表、已完工程數量報告、已完工程技術資料、地畝資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 3 份。
23.4.4 增建二線及既有線改建項目的竣工驗收,乙方應在正式驗收交接前 7天向甲方提供開辦運營所需的技術文件。
23.4.5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24條 竣工決算
24.1 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統(tǒng)一組織并負責編制。乙方應按甲方和建設單位的要求認真、及時向甲方和建設單位提供竣工決算所需要的有關資料。
24.2 竣工決算按照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資產編制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工程正式驗收后3個月內完成,并報有關部門。
24.3 本工程竣工結算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第25條 工程分包
按照鐵道部的要求,本建設工程項目嚴禁以任何形式轉包,未經建設單允許不得分包本建設工程項目。若發(fā)生,建設單位將終止該部分工程合同。對乙方的施工項目轉包、分包、轉讓等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并通報各有關部門。
第26條 環(huán)境保護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
26.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污等須按設計文件和甲方與當地環(huán)保部門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和要求進行處理。
如有變更,乙方應先通知甲方和建設單位。甲方應在 3日內答復,甲方逾期未予答復,視為同意,乙方即可進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變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6.2 乙方應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huán)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破壞。一旦發(fā)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27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fā)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
防護措施,并盡快通知甲方和建設單位。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與有關管理部門協(xié)商處理意見,在 24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28條 合理化建議
乙方對設計或原材料串換提出合理化建議,應向甲方和建設單位申報并抄送設計和監(jiān)理單位,由建設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按批準權限進行審批。經批準采納的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的投資,按鐵道部現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勵。
第29條 安全施工
29.1 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循國家和鐵道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yè)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嚴格執(zhí)行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印發(fā)〈鐵路營業(yè)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烏鐵總[2005]426號)文件及補充規(guī)定的要求,與有關運輸生產部門簽訂有關的施工安全協(xié)議書,并報發(fā)包人備查。
確保施工過程中的行車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確保施工過程中施工安全,防止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確保施工過程中不發(fā)生行車及旅客列車險性及以上責任事故。
29.2 一旦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須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檢察機關,并通知甲方代表和建設單位,甲方代表應按規(guī)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9.3 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群眾和行車及運輸生產安全,乙方必須設置明顯的照明、防護和警告標志,必要時指派專人看守。對于營業(yè)線施工地段要正確設置作業(yè)標志。標志要正確、齊全、明顯、位置準確。
29.4 在施工中,遇有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道、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等情況,需要特殊防護時,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設計未考慮,在施工中又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時,一般情況下乙方須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相機處置,事后24小時內必須向甲方和建設單位補辦批準手續(xù)。
29.5 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9.6 因乙方責任造成行車事故、人身傷亡及各類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第30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 24 小時內向甲方代表、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通報受害情況,甲方、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設計單位應及時赴施工現場進行處理。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乙方在 3 天內向甲方和建設單位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費用。如災害繼續(xù)發(fā)生,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因災害發(fā)生的費用按下列原則處理: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建設單位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由甲、乙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約定。
第31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1.1 由于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
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承擔保管費用,并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
由于工程停建或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編制損失補償費用計劃,報送甲方和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審核后報鐵道部批準,按批準金額撥付乙方。
31.2 如甲方須由乙方繼續(xù)承擔緩建工程的維護,雙方應另行簽訂協(xié)議。
第32條 違約
32.1.1 甲方的違約責任
32.1.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額 0 %的違約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32.1.1.3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2.1.1.4 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
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2.1.2 乙方的違約責任
32.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竣工,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2.1.2.2 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1.2.3 因乙方責任而導致工程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2.2 違約處理
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21 天通知對方。
當合同中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在 42 天內保護好施工現場。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如因一方違約而未能履行合同的,違約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33條 索賠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時,乙方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33.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關證據;
33.2 索賠事件發(fā)生后 3 天內,向甲方發(fā)出書面索賠要求;
33.3 甲方在接到索賠方要求后 21 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 21 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成立。
第34條 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
經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時,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約定按第 二 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為向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35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驗交后,甲方按竣工結算將費用支付完畢即告終止。
第36條 補充協(xié)議
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本標段的工程施工合同為本合同的基礎。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圖表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37條 合同附件目錄
本合同附件目錄見附表。
第38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10份,甲方4份,乙方6 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建行鐵道支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已將部分合同條件直接列入,未列入條件部分規(guī)定如下:
1.詞語解釋
1.1 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1.2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 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 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
包責任人。
1.5 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建設單位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jiān)理。
1.6 總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總負責人。
1.7 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 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jiān)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 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或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 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 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 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 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 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 協(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
1.19 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xié)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2.4 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 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
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 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子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zhí)行。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通知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通知,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通知,乙方應予執(zhí)行。因通知錯誤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3 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 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 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 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力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xié)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 第1條 工程概況
5.1.1 建設項目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 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qū)域。
5.1.3 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guī)?;驅I(yè)分類項目。
5.1.4 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 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xié)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yè)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 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 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guī)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 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 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
5.4.2 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 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 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 計劃調整。
5.5 第12條 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 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fā)戰(zhàn)爭、軍事征地、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guī)定》(鐵[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 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 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規(guī)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 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枝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 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 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 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jiān)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 重點工程系指拉按(80)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guī)定;
5.8.2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yè)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guī)定。
5.9第21條 驗工計價
5.9.1 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 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 甲方代表劉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0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guī)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xié)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 第23條 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215號文《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1 第23條 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第2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合同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fā)包方(甲方):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_________
本工程由發(fā)包方經招標選定_________為中標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承包范圍: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依據中標通知書等招標文件,確定本工程的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價款項目見附表1《承包工程項目及費用一覽表》)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進行施工。
4.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或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yōu)良率達到_________。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甲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甲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套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_________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甲方駐工地機構名稱: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6.2 甲方委托的駐工地監(jiān)理單位名稱:_________,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崗位證書編號:_________。
6.3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_________,乙方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
第7條 甲方工作
7.1 負責辦理工程所需建設用地申報手續(xù)及征地、拆遷補償工作。
7.2 按國家或鐵道部下達的年度計劃,依據合同工期與施工組織設計,及時提供所需建設資金。
7.3 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協(xié)調各方工作。
7.4 在開工前一個月,到鐵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
7.5 招標選擇或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履行工程建設監(jiān)理工作,并簽訂監(jiān)理合同,將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 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
7.7 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7.8 編制項目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9 申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10 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設備和材料。
7.11 按權限審批變更設計。
7.12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驗工計價手續(xù),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7.13 按規(guī)定辦理開工前審計、項目預算(概算)執(zhí)行情況審計和竣工后竣工決算的審計手續(xù)。
7.14 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和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8條 乙方工作
8.1 根據甲方委托,負責具體辦理建設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
8.2 根據甲方委托,負責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補償工作。
8.3 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4 按施工投標時的承諾,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勞力和機具設備。
8.5 按期向甲方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tǒng)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_________天、季末_________天、月末_________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6 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7 涉及既有線改(擴)建或過渡工程施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鐵道部關于既有線施工確保行車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8.8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9 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8.10 按照規(guī)定提出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11 及時提報驗工計價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8.12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
8.13 對_________等規(guī)定保修期的項目,保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施工。
9.3 經甲方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 延期開工
10.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10天,書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答復。如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必要時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11.1 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7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xù)施工。
11.4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必要時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
第12條 工期延誤
12.1 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 施工圖不能按規(guī)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 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甲方責任。
12.1.4 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 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 建設資金不到位,屬甲方責任。
12.1.7 年度計劃調整,屬甲方責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相關的合同范本 ·施工分包合同 ·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 ·鋼結構施工合同 ·家裝施工合同 ·施工監(jiān)理合同 ·油漆施工合同 ·維修施工合同 ·廣告牌施工合同 ·景觀施工合同12.2 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fā)生后5天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 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13條 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按協(xié)議修改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復,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xié)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 提前的時間要求;
13.2 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13.3 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 甲方應承擔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
14.1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 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 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規(guī)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及附件,于隱蔽前48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xù)施工。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 如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到現場檢查時,應委托乙方檢查人員負責檢查合格、簽證并注明原因,即可繼續(xù)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事后應補簽檢查證,如有疑問,確需再行檢查的隱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既不按時到現場,又未委托者,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jiān)理單位(或甲方)承擔。
15.4 乙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 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
15.6 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第16條 變更設計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鐵路基本建設變更設計管理辦法》(鐵建〔1997〕125號)辦理。
16.1 ⅰ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5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 ⅱ類變更設計經甲方審定后,甲方應在3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 ⅲ類變更設計經甲方審定后,甲方應即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 ⅰ類變更設計經批準后,據以調整合同價款。ⅱ、ⅲ類變更設計的合同價款調整,按合同約定辦理。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17.1 甲方按照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提供有關材料設備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17.2 甲方在材料設備到貨__日前將到貨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應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驗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保管責任,發(fā)生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17.3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7.3.1 材料設備的發(fā)貨票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17.3.2 材料設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經甲方委托,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串換不成,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供應,重新采購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8條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18.1 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以外,其他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
18.2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要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檢驗資料。
18.3 由于乙方原因需代用材料,要報甲方批準,發(fā)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8.4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費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9條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 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 鐵道部發(fā)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 已正式批準的變更設計;
19.5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項目、數量增減;
19.6 按招標議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備料款:甲方預付備料款額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過當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裝工程一般不超過當年安裝工程工作量的10%。預付的備料款,從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價值相當于付備料款額度時起,在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陸續(xù)抵扣。
20.2 預付設備定貨款: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由甲方審查乙方到期的定貨合同后,按合同將款直接撥到供貨單位,如撥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設備安裝并辦理驗工計價后抵扣,但由此產生的納稅應甲方負擔。
20.3 預付征地、拆遷費用: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征地、拆遷手續(xù)時,甲方憑審核后的乙方與地方政府簽訂的征地、拆遷協(xié)議價款向地方預付。甲方按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的0.5%支付手續(xù)費,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 有關購置設備、工器具及征地、補償、配合輔助工程和電力增容等的財務結算和會計處理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第21條 驗工計價驗工計價按照月預支,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21.1 月預支工程款:乙方應按當年投資計劃(扣除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及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計劃,經甲方認可后,每月按當季建安工程價值的30%預支。
21.2 季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季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章節(jié)編制季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認后,于季末后5天內報甲方審批,作為季度結算的依據。
21.3 年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年投資計劃內完成的實際工作量,編制年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認后,于次年1月7日前報甲方審批,作為年度結算的依據。
21.4 末次驗工計價:建設項目竣工時,由乙方編制末次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后作為竣工清算的依據。
21.5 凡需要安裝的設備,待安裝就位后憑發(fā)貨票和規(guī)定的綜合業(yè)務提成、運雜費計價。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器具,根據發(fā)貨票及固定資產驗收或保管記錄辦理計價。
21.6 材料(不含國外貸款采購材料)差價按鐵道部公布的價差系數計價。
21.7 其他項目和費用,按工程比例或雙方約定計價。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 月預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撥付。
22.2 季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撥付。
22.3 年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撥付。
22.4 末次驗工計價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驗工計價后5天內,將《工程驗工結算清單》報送甲方,甲方在15天內審理辦清結算手續(xù),撥清合同價款97%工程款。
22.5 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歷次驗工時,甲方對乙方100%驗工計價并按計價數撥款。末次驗工計價后,在撥款時扣留合同價款的3%作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驗工前所剩的工程價款不足3%時,可提前扣留。工程尾工款一般應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30天內結清。有保修期的工程項目,待保修期滿后30天內結清。
第23條 竣工驗收
23.1 本工程的竣工驗收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組織進行。
23.2 竣工驗收交接依據:
23.2.1 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經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
23.2.2 國家和鐵道部批準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文件;
23.2.3 設計時采用的規(guī)程、規(guī)范(維修規(guī)則不作為驗收依據);
23.2.4 鐵道部規(guī)定的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3.3 竣工驗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 認真審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
23.3.2 確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交接程度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竣工驗收的報告,請求組織初驗。
23.3.3 受項目主管部門指定主持現場初驗,并負責寫出初驗報告。
23.3.4 督促檢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驗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質量有問題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 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在正式驗收__天前編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正式驗收工作。
23.4 竣工驗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 本工程已按設計配套完成,并具備運輸條件,在提出驗收報告前,乙方應按設計文件及驗標進行全面自檢。
23.4.2 自檢合格后,提出申請竣工驗收報告,說明本工程完成情況、驗收準備情況,以及申請辦理竣工驗收的具體日期等報甲方。
23.4.3 本工程正式驗收_________天前,乙方應編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圖、有關規(guī)定的圖表、已完工程數量報告、已完工程技術資料、地畝資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3.4.4 增建二線及既有線改建項目的竣工驗收,乙方應在正式驗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開辦運營所需的技術文件。
23.4.5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24條 竣工決算
24.1 竣工決算由甲方統(tǒng)一組織并負責編制。乙方應按要求認真、及時向甲方提供財產交接資料。
24.2 竣工決算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財產編制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工程項目正式驗收后6個月內完成,并報有關部門。
第25條 工程分包
25.1 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確需分包的工程,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圍、內容,并附分包單位資質證書等資料。甲方應在7日內批復,并通知監(jiān)理單位。
25.2 乙方在甲方批準后,應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方可開工,并將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對工程質量和竣工交付使用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應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25.4 分包工程由乙方統(tǒng)一向甲方辦理驗工計價與結算。
25.5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fā)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26條 環(huán)境保護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
26.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污等須按設計文件和甲方與當地環(huán)保部門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和要求進行處理。如有變更,乙方應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答復,甲方逾期未予答復,視為同意,乙方即可進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變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6.2 乙方應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huán)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破壞。一旦發(fā)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27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fā)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與有關管理部門協(xié)商處理意見,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28條 合理化建議
乙方對設計或原材料串換提出合理化建議,應向甲方申報并抄送設計和監(jiān)理單位,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按批準權限進行審批。經批準采納的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的投資,按鐵道部現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勵。
第29條 安全施工
29.1 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循國家和鐵道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yè)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29.2 一旦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須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檢察機關,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規(guī)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9.3 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和防護、警告信號和看守。
29.4 在施工中,遇有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道、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等情況,需要特殊防護時,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按概算計列,并按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設計未考慮,在施工中又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時,一般情況下乙方須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承擔。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相機處置,事后_________天內必須向甲方補辦批準手續(xù)。
29.5 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30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及監(jiān)理單位通報受害情況,甲方和監(jiān)理、設計單位應及時赴施工現場進行處理。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乙方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費用。如災害繼續(xù)發(fā)生,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因災害發(fā)生的費用按下列原則處理: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由甲、乙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約定。
第31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1.1 由于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承擔保管費用,并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編制損失補償費用計劃,報送甲方,由甲方審核后報鐵道部批準,按批準金額撥付乙方。
31.2 如甲方須由乙方繼續(xù)承擔緩建工程的維護,雙方應另行簽訂協(xié)議。
第32條 違約
32.1 違約責任
32.1.1 甲方的違約責任
32.1.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額%的違約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32.1.1.3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2.1.1.4 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2.1.2 乙方的違約責任
32.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竣工,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2.1.2.2 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1.2.3 因乙方責任而導致工程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2.2 違約處理
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對方。當合同中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保護好施工現場。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一方違約而未能履行合同的,違約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33條 索賠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33.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關證據;
33.2 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甲方發(fā)出書面索賠要求;
33.3 甲方在接到索賠要求后14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4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成立。
第34條 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
經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時,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35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驗交后,甲方按竣工結算將費用支付完畢即告終止。
第36條 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圖表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37條 合同附件目錄
本合同附件目錄見附表。
第38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承包工程項目及費用一覽表(略)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第3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與合同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1.詞語解釋
1.1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jiān)理。
1.6總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jiān)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或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xié)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zhí)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xié)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qū)域。
5.1.3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guī)?;驅I(yè)分類項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xié)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yè)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guī)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fā)戰(zhàn)爭、軍事征地、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guī)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jiān)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guī)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yè)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guī)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guī)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xié)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1215號文《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新
1.詞語解釋1.1 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1.2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1.3 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1.4 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1.5 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jiān)理。1.6 總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總負責人。1.7 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1.8 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jiān)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1.9 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1.10 合同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或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1.11 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1.12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1.13 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1.14 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1.15 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6 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1.17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1.18 協(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1.19 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2.1 協(xié)議條款;2.2 合同條件;2.3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2.4 招標 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 投標 書和中標通知書;2.5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2.6 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 法規(guī) ,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施工中必須使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4.雙方一般責任4.1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4.1.1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4.1.2 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zhí)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4.1.3 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4.2 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4.2.1 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4.2.2 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5.對《協(xié)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5.1 第1條工程概況5.1.1 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5.1.2 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qū)域。5.1.3 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guī)?;驅I(yè)分類項目。5.1.4 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5.2 第5條設計文件5.2.1 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 合同補充協(xié)議 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yè)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5.2.2 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5.3 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guī)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5.4 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5.4.1 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5.4.2 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5.4.3 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5.4.4 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5.4.5 計劃調整。5.5 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5.5.1 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fā)戰(zhàn)爭、軍事 征地 、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5.5.2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guī)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5.6 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5.6.1 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5.6.2 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5.6.3 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5.7 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5.7.1 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5.7.2 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jiān)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5.7.3 重點工程系指按(80)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5.8 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5.8.1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guī)定。5.8.2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yè)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guī)定。5.9 第21條驗工計價5.9.1 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5.9.2 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5.9.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5.10 第22條 工程款 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guī)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xié)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5.11 第23條竣工驗收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215號文《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5.12 第24條竣工決算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5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名稱:
合 同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發(fā)包方(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由發(fā)包方經比選并經建設單位審核同意后,確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設單位批準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 該建設工程項目執(zhí)行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
監(jiān)督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要求執(zhí)行。
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
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濟責任按下款執(zhí)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guī)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4.5.2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乙方發(fā)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 2 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
6.3 建設單位委托的駐工地監(jiān)理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_
6.4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
乙方項目經 理:____________
乙方項目副經理:____________
乙方技術總負責:____________
6.5 涉及營業(yè)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并持證上崗。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向乙方提供由建設單位辦理的與該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負責因本工程施工與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及有關部門的交叉配合協(xié)調工作。
7.2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組織乙方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辦理開工報告手續(xù);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5負責辦理本工程對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手續(xù),及時將建設單位批準的本工程進度款撥付乙方。
7.6協(xié)助乙方維護合法權益,支持乙方正當行使權利。
7.7幫助及指導乙方解決施工生產及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難,為乙方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第8條 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
8.2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3根據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按期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tǒng)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4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線改建或過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報施工計劃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_______________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必須嚴格執(zhí)行營業(yè)線施工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8.6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堅持文明施工,對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機械和料具侵限現象的發(fā)生。對鐵路線路旁和兩線間的舊軌、舊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對暫時不能回收的,要分類堆碼整齊,并派專人看守。對暫時不能上道的新軌,要按規(guī)定碼放、加固,并派人巡檢。對線路旁的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線路安全和整潔美觀。并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8.8 按照規(guī)定提交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9 及時向甲方提報驗工計價資料。
8.10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
8.11 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鐵道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設單位簽認驗收報告次日起 年。保修金為合同承包總價的5.0%。保修期滿后且無保修責任全額無息退還。
8.12 嚴格執(zhí)行和自覺服從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安全監(jiān)察的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監(jiān)察大隊的檢查,與運輸設備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同時執(zhí)行投標時有關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規(guī)定。
8.13嚴格按建設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關于加強調度指揮信息管理的規(guī)定》文件要求。在營業(yè)線路上施工或進行影響營業(yè)線安全的施工,必須經鐵路局或站段審核批準,按規(guī)定要求日期上報施工計劃申請,鐵路局審批的項目于施工開始前月的15日前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提報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yè)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xié)議書等基本內容;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審核簽字后,于20日前匯總上報至安調部,由安調部統(tǒng)一向運輸處提出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對施工中影響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匯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匯報、反饋。
8.14 乙方在接到設計文件后,必須自覺的與監(jiān)理方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及設計優(yōu)化。并及時將結果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在接到由建設單位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和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 3 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組織施工。
9.3 經甲方和建設單位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 延期開工
10.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7天,書面向甲方代表和建設單位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 3 天內答復。如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 由于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 3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并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11.1 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 3 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xù)施工。
11.4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同時工期不順延。
第12條 工期延誤
12.1 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 施工圖不能按規(guī)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 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4 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 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 建設資金不到位,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7 年度計劃調整,屬建設單位責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12.2 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fā)生后 24小時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 2 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 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13條 工期提前
根據工期安排,乙方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做到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否則甲方將根據現場的工程實際進度情況,調整施工任務。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
14.1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 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 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路局有關規(guī)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
及附件,于隱蔽前 24 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xù)施工。
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jiān)理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 如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到現場檢查時,乙方注明原因,即可繼續(xù)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事后如有疑問,認為確需再行檢查,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如檢查結果合格,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監(jiān)理單位負責,否則由乙方負責。乙方同時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和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不按時到現場,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jiān)理單位承擔。乙方同時將處理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建設單位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4 乙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 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乙方同時將檢查、簽證結果書面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如乙方未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檢查,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15.6 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旁站監(jiān)理、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7 在既有的鐵路運輸設備區(qū)域或地方設備(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區(qū)域內施工時,乙方必須提前7天與設備產權管理單位聯系,簽訂設備保護協(xié)議,設立防護區(qū)域,樹立防護標志并派出防護員到現場負責防護工作,同時報甲方及建設單位備案。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16條 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
16.1 ι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3 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 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 3 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 類變更設計經建設單位審定后,甲方應在收到建設單位文件后,立即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 建設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決定的、類變更設計,乙方必須實施。
16.5 類變更設計按照批準權限批準后,按批準的增減費用調整合同價款。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除在合同中明確的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和必須經過招投標確定的材料設備外,其余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凡由建設單位供應和經過招標選定的材料設備,乙方均不得再向供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
第18條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所有物資,扣除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外,其余的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主要設備及材料必須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供應商。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報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檢查和取樣,并在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下進行實驗,合格后方準進場。所有材料設備必須具有產品說明書、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三包證書和材料實驗報告。
第19條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 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 鐵道部發(fā)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 已正式批準的、、類變更設計;
19.5 按招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19.6 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的鐵道部發(fā)布的有關造價調整文件。
19.7 任何施工方法的變更引起的費用增減,一律不予調整。
19.8 凡未經甲方及建設單位同意,乙方自行采購的高于預算價格的設備、材料,其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按照施工合同生效后7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5.0%為預付工程備料款,即1015000元(大寫: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本工程預付款在計價付款到合同價的50%時一次性扣回。
第21條 驗工計價
驗工計價依據工程進度,按照月度估驗、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21.1 月估驗工程款: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并根據當年投資計劃(扣除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及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計劃,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甲方。
21.2 季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季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章節(jié)編制季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后,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甲方,作為季度結算的依據。
第6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與合同范本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1.詞語解釋
1.1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jiān)理。
1.6總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jiān)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或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xié)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zhí)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xié)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qū)域。
5.1.3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guī)?;驅I(yè)分類項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xié)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yè)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guī)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fā)戰(zhàn)爭、軍事征地、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guī)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jiān)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guī)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yè)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guī)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guī)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xié)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1215號文《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7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專業(yè)版
合同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fā)包方(甲方):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_________
本工程由發(fā)包方經招標選定_________為中標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承包范圍: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依據中標通知書等招標文件,確定本工程的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價款項目見附表1《承包工程項目及費用一覽表》)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進行施工。
4.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或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yōu)良率達到_________。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甲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甲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套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_________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甲方駐工地機構名稱: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6.2 甲方委托的駐工地監(jiān)理單位名稱:_________,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崗位證書編號:_________。
6.3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_________,乙方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
第7條 甲方工作
7.1 負責辦理工程所需建設用地申報手續(xù)及征地、拆遷補償工作。
7.2 按國家或鐵道部下達的年度計劃,依據合同工期與施工組織設計,及時提供所需建設資金。
7.3 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協(xié)調各方工作。
7.4 在開工前一個月,到鐵路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
7.5 招標選擇或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履行工程建設監(jiān)理工作,并簽訂監(jiān)理合同,將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6 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
7.7 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7.8 編制項目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過渡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
7.9 申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10 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設備和材料。
7.11 按權限審批變更設計。
7.12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驗工計價手續(xù),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7.13 按規(guī)定辦理開工前審計、項目預算(概算)執(zhí)行情況審計和竣工后竣工決算的審計手續(xù)。
7.14 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和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第8條 乙方工作
8.1 根據甲方委托,負責具體辦理建設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
8.2 根據甲方委托,負責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所需的租地及補償工作。
8.3 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8.4 按施工投標時的承諾,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勞力和機具設備。
8.5 按期向甲方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tǒng)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于年末_________天、季末_________天、月末_________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6 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7 涉及既有線改(擴)建或過渡工程施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鐵道部關于既有線施工確保行車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8.8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9 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8.10 按照規(guī)定提出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11 及時提報驗工計價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8.12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
8.13 對_________等規(guī)定保修期的項目,保修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一個月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年度施工進度計劃,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提出下一季度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乙方年度施工進度計劃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通知乙方,逾期未批復,可視為同意乙方報告,乙方可據此施工。
9.3 經甲方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必須遵守。
9.4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代表備案。
第10條 延期開工
10.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10天,書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
10.2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答復。如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復,可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10.3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10.4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甲方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推遲開工日期,并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給予適當補償,必要時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11.1 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7天內提出處理意見。
11.2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1.3 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xù)施工。
11.4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必要時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負違約責任,并承擔所發(fā)生的費用。
第12條 工期延誤
12.1 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
12.1.1 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責任。
12.1.2 施工圖不能按規(guī)定日期提交,屬甲方責任。
12.1.3 重大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屬甲方責任。
12.1.4 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屬造成事故責任方責任。
12.1.5 主要材料、設備推遲到貨,屬采購方責任。
12.1.6 建設資金不到位,屬甲方責任。
12.1.7 年度計劃調整,屬甲方責任。
12.1.8 其它原因,依其性質確定責任方。
相關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鋼結構施工合同·家裝施工合同·施工監(jiān)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維修施工合同·廣告牌施工合同·景觀施工合同12.2 工期延誤后果及處理
12.2.1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在情況發(fā)生后5天內,就延誤工程內容、原因及要求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未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12.2.2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2.3 非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13條 工期提前如提前工期,需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按協(xié)議修改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復,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xié)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 提前的時間要求;
13.2 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13.3 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 甲方應承擔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
第14條 工程質量檢查
14.1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
14.2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察、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承擔返工或修改的費用。
14.3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修改,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
15.1 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
15.2 乙方自檢合格后,按部規(guī)定格式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證及附件,于隱蔽前48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方可繼續(xù)施工。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簽證。
15.3 如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到現場檢查時,應委托乙方檢查人員負責檢查合格、簽證并注明原因,即可繼續(xù)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事后應補簽檢查證,如有疑問,確需再行檢查的隱蔽工程,可以提出重新檢查,其檢查返工費用由甲方負責。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在接到隱蔽工程檢查通知后,既不按時到現場,又未委托者,對危及安全的工點,乙方有權視現場情況予以隱蔽,其后果由監(jiān)理單位(或甲方)承擔。
15.4 乙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15.5 與設計資料差異較大的隱蔽工程,乙方在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參加檢查、簽證。
15.6 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第16條 變更設計變更設計的分類、程序、分工及費用處理,按《鐵路基本建設變更設計管理辦法》(鐵建〔1997〕125號)辦理。
16.1 ⅰ類變更設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后,甲方應在5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文件。
16.2 ⅱ類變更設計經甲方審定后,甲方應在3天內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3 ⅲ類變更設計經甲方審定后,甲方應即向乙方發(fā)出變更設計通知單。
16.4 ⅰ類變更設計經批準后,據以調整合同價款。ⅱ、ⅲ類變更設計的合同價款調整,按合同約定辦理。
第17條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17.1 甲方按照本合同附表2向乙方提供有關材料設備種類、規(guī)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17.2 甲方在材料設備到貨__日前將到貨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應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驗收后交乙方。甲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保管責任,發(fā)生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17.3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7.3.1 材料設備的發(fā)貨票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17.3.2 材料設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經甲方委托,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串換不成,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供應,重新采購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18條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
18.1 除按本合同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以外,其他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
18.2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要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檢驗資料。
18.3 由于乙方原因需代用材料,要報甲方批準,發(fā)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8.4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費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9條 合同價款調整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9.1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
19.2 國家計劃有重大調整;
19.3 鐵道部發(fā)文批準調整的有關費用;
19.4 已正式批準的變更設計;
19.5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項目、數量增減;
19.6 按招標議標文件和本合同確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原則,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備料款:甲方預付備料款額度,建筑工程一般不超過當年建筑工程工作量的30%,安裝工程一般不超過當年安裝工程工作量的10%。預付的備料款,從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價值相當于付備料款額度時起,在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材料所占的比重陸續(xù)抵扣。
20.2 預付設備定貨款: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由甲方審查乙方到期的定貨合同后,按合同將款直接撥到供貨單位,如撥到乙方,由乙方代付,待設備安裝并辦理驗工計價后抵扣,但由此產生的納稅應甲方負擔。
20.3 預付征地、拆遷費用: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征地、拆遷手續(xù)時,甲方憑審核后的乙方與地方政府簽訂的征地、拆遷協(xié)議價款向地方預付。甲方按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的0.5%支付手續(xù)費,由乙方包干使用。
20.4 有關購置設備、工器具及征地、補償、配合輔助工程和電力增容等的財務結算和會計處理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建設資金管理辦法》辦理。
第21條 驗工計價驗工計價按照月預支,季度、年度驗工計價及末次驗工清算分階段辦理。
21.1 月預支工程款:乙方應按當年投資計劃(扣除列入當年計劃的設備)及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提出季度用款計劃,經甲方認可后,每月按當季建安工程價值的30%預支。
21.2 季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季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分章節(jié)編制季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認后,于季末后5天內報甲方審批,作為季度結算的依據。
21.3 年度驗工計價:乙方按當年投資計劃內完成的實際工作量,編制年度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認后,于次年1月7日前報甲方審批,作為年度結算的依據。
21.4 末次驗工計價:建設項目竣工時,由乙方編制末次驗工計價表,經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后作為竣工清算的依據。
21.5 凡需要安裝的設備,待安裝就位后憑發(fā)貨票和規(guī)定的綜合業(yè)務提成、運雜費計價。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器具,根據發(fā)貨票及固定資產驗收或保管記錄辦理計價。
21.6 材料(不含國外貸款采購材料)差價按鐵道部公布的價差系數計價。
21.7 其他項目和費用,按工程比例或雙方約定計價。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 月預支工程款,于每月15日前撥付。
22.2 季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下一季度20日前撥付。
22.3 年度驗工計價工程款,于次年元月31日前撥付。
22.4 末次驗工計價工程款,乙方在末次驗工計價后5天內,將《工程驗工結算清單》報送甲方,甲方在15天內審理辦清結算手續(xù),撥清合同價款97%工程款。
22.5 工程尾工款,在月、季度、年度歷次驗工時,甲方對乙方100%驗工計價并按計價數撥款。末次驗工計價后,在撥款時扣留合同價款的3%作為工程尾工款,如末次驗工前所剩的工程價款不足3%時,可提前扣留。工程尾工款一般應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30天內結清。有保修期的工程項目,待保修期滿后30天內結清。
第23條 竣工驗收
23.1 本工程的竣工驗收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組織進行。
23.2 竣工驗收交接依據:
23.2.1 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經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
23.2.2 國家和鐵道部批準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文件;
23.2.3 設計時采用的規(guī)程、規(guī)范(維修規(guī)則不作為驗收依據);
23.2.4 鐵道部規(guī)定的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3.3 竣工驗收中甲方的工作:
23.3.1 認真審查乙方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
23.3.2 確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交接程度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竣工驗收的報告,請求組織初驗。
23.3.3 受項目主管部門指定主持現場初驗,并負責寫出初驗報告。
23.3.4 督促檢查乙方按期完成初驗中提出的未完工程或工程質量有問題需要整治的工程。
23.3.5 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在正式驗收__天前編制好全部竣工文件。
23.3.6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正式驗收工作。
23.4 竣工驗收中乙方的工作:
23.4.1 本工程已按設計配套完成,并具備運輸條件,在提出驗收報告前,乙方應按設計文件及驗標進行全面自檢。
23.4.2 自檢合格后,提出申請竣工驗收報告,說明本工程完成情況、驗收準備情況,以及申請辦理竣工驗收的具體日期等報甲方。
23.4.3 本工程正式驗收_________天前,乙方應編制好包括正式竣工圖、有關規(guī)定的圖表、已完工程數量報告、已完工程技術資料、地畝資料等的竣工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3.4.4 增建二線及既有線改建項目的竣工驗收,乙方應在正式驗收交接前7天向甲方提供開辦運營所需的技術文件。
23.4.5 按驗收委員會的安排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24條 竣工決算
24.1 竣工決算由甲方統(tǒng)一組織并負責編制。乙方應按要求認真、及時向甲方提供財產交接資料。
24.2 竣工決算按鐵道部現行的《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財產編制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工程項目正式驗收后6個月內完成,并報有關部門。
第25條 工程分包
25.1 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確需分包的工程,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列明分包工程理由、范圍、內容,并附分包單位資質證書等資料。甲方應在7日內批復,并通知監(jiān)理單位。
25.2 乙方在甲方批準后,應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方可開工,并將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5.3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對工程質量和竣工交付使用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應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25.4 分包工程由乙方統(tǒng)一向甲方辦理驗工計價與結算。
25.5 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fā)生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26條 環(huán)境保護
在完成本工程施工過程中:
26.1 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污等須按設計文件和甲方與當地環(huán)保部門簽訂的有關協(xié)議和要求進行處理。如有變更,乙方應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答復,甲方逾期未予答復,視為同意,乙方即可進行施工。乙方如未通知甲方變更而自行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26.2 乙方應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huán)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破壞。一旦發(fā)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27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fā)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與有關管理部門協(xié)商處理意見,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28條 合理化建議
乙方對設計或原材料串換提出合理化建議,應向甲方申報并抄送設計和監(jiān)理單位,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研究,按批準權限進行審批。經批準采納的合理化建議節(jié)約的投資,按鐵道部現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勵。
第29條 安全施工
29.1 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循國家和鐵道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yè)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29.2 一旦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須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檢察機關,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規(guī)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9.3 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和防護、警告信號和看守。
29.4 在施工中,遇有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道、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等情況,需要特殊防護時,乙方必須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按概算計列,并按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設計未考慮,在施工中又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時,一般情況下乙方須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防護措施費由甲方承擔。遇有危及安全的特殊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相機處置,事后_________天內必須向甲方補辦批準手續(xù)。
29.5 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30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及監(jiān)理單位通報受害情況,甲方和監(jiān)理、設計單位應及時赴施工現場進行處理。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乙方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費用。如災害繼續(xù)發(fā)生,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因災害發(fā)生的費用按下列原則處理:
30.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30.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30.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由甲、乙雙方另簽訂補充協(xié)議約定。
第31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1.1 由于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承擔保管費用,并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編制損失補償費用計劃,報送甲方,由甲方審核后報鐵道部批準,按批準金額撥付乙方。
31.2 如甲方須由乙方繼續(xù)承擔緩建工程的維護,雙方應另行簽訂協(xié)議。
第32條 違約
32.1 違約責任
32.1.1 甲方的違約責任
32.1.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額%的違約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32.1.1.3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2.1.1.4 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2.1.2 乙方的違約責任
32.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竣工,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2.1.2.2 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1.2.3 因乙方責任而導致工程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2.2 違約處理
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對方。當合同中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保護好施工現場。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一方違約而未能履行合同的,違約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33條 索賠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33.1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關證據;
33.2 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甲方發(fā)出書面索賠要求;
33.3 甲方在接到索賠要求后14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4天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成立。
第34條 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
經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時,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35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驗交后,甲方按竣工結算將費用支付完畢即告終止。
第36條 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圖表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37條 合同附件目錄
本合同附件目錄見附表。
第38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承包工程項目及費用一覽表(略)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第8篇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1.詞語解釋
1.1發(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jiān)理。
1.6總監(jiān)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jiān)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工程: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或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xié)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guī)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先由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guī)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zhí)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xié)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qū)域。
5.1.3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guī)?;驅I(yè)分類項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xié)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yè)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guī)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fā)戰(zhàn)爭、軍事征地、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guī)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jiān)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0)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guī)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yè)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guī)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0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guī)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xié)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215號文《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