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裝前準備:確保場地平整、穩(wěn)固,檢查腳手架構件無損壞,配件齊全。
2. 構架搭建:依據(jù)設計圖紙,從地基開始,逐層搭建,確保橫平豎直。
3. 連接固定:使用正確的方法和工具,如扣件、螺栓等,確保各部件緊密連接。
4. 安全防護:設置圍擋、安全網(wǎng),安裝踢腳板和防護欄桿,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5. 使用與維護:定期檢查腳手架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及時維修更換損壞部件。
6. 拆除作業(yè):遵循先搭后拆的原則,逐步卸下配件,確保作業(yè)安全。
目的和意義
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的存在,旨在規(guī)范建筑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搭建、使用和拆除過程,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同時也有助于企業(yè)合規(guī)運營,減少因違章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熟悉腳手架構造和操作規(guī)程。
2. 禁止超載使用,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過重或不穩(wěn)定的物料。
3. 每次作業(yè)前,務必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松動、斷裂等安全隱患。
4. 遇到惡劣天氣,如強風、暴雨,應暫停腳手架作業(yè),采取防風防雨措施。
5. 在高處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6. 不得擅自改動腳手架結構,如有必要變更,需經(jīng)專業(yè)人員審核并指導實施。
7. 拆除腳手架時,應由專人指揮,防止物體墜落傷人。
8. 工作結束后,清理現(xiàn)場,妥善存放腳手架及其配件,防止丟失或損壞。
以上規(guī)程旨在為腳手架作業(yè)提供安全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調(diào)整,以確保作業(yè)安全和效率。每個工地和項目可能有特定的要求,操作人員應遵守項目部的具體規(guī)定,以達到最佳的施工效果。
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里腳手架
第1條 搭設或拆除腳手架必須根據(jù)專項施工方案,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訓練,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持證上崗操作。
第2條 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第3條 竹腳手架的立桿、頂撐、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厘米,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9厘米。達不到要求的,立桿間距應縮小。青嫩、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
第4條 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第5條 竹片腳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須打緊。竹編腳手板必須牢固密實,四周必須用16#鐵絲綁扎。
第6條 腳手架的綁扎材料應采用8鍍鋅鐵絲或塑料蔑,其抗拉強度應達到規(guī)范要求。
第7條 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寬度不得大于12米,大橫桿應設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鋼管的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第8條 竹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腳手架,嚴禁搭設單排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寬度不得大于回米,且應采用四根大橫桿。
第9條 竹立桿的搭接長度和大橫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第10條 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設連墻點,拉點應固定在立桿上,做到有拉有頂,拉頂同步。
第11條 主體施工時在施工層面及上下層三層滿鋪,裝修時外架腳手板必須從上而下滿鋪,且鋪搭面間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應嚴密,架子在拐彎處應交叉搭接。腳手板墊平時應用木塊,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第12條 翻腳手板必須兩個人由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第13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條 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必須綁l-1.2米高的護身欄桿和釘20-30厘米高的擋腳板,并滿掛安全防護立網(wǎng)。
第15條 砌筑用的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應保持低于外墻20厘米,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腳應有墊木塊,并支在能承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不準隨意搭設。
第16條 拆除腳手架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拆除腳手架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nèi)。拆除連墻點前應先進行檢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交叉作業(yè)。
第17條 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第18條 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嚴禁往下拋擲。
第2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腳手架組裝前,應根據(jù)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所有材料、工具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chǎn)品嚴禁投入使用。
2 首層組裝應在安裝平臺上進行,水平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承結構處的高差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應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小于15mm。
3 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對各項安全保險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升降動力設備、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附著支承點的連接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在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達到承載強度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4 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
5 升降操作前應接觸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和約束。升降時,嚴禁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需要上人的,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6 在升降的腳手架下方嚴禁人員進入。升降時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如遇雨、雪、雷電等惡劣氣候和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應進行升降,夜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7 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有異常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必須提高責任心,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異聲及障礙物等,應立即停止,排除異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7.9.9 腳手架升降到架體固定后,必須對附著支承和架體的固定、螺栓連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并應及時清理架體、設備及其他構配件上的垃圾和雜物。
11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件,不得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和推車。不得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卸料平臺不得與架體連在一起。
12 嚴禁任意拆除結構構件或松動連接件,嚴禁拆除或移動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3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超過一個月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14 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15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拆除時嚴禁拋擲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設備應及時檢修保養(yǎ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予以報廢。
第3篇 腳手架搭拆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腳手架搭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 施工部門 交底內(nèi)容 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業(yè); 安裝拆除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yè)要求掛好安全帶; 按規(guī)定處理好基層,內(nèi)排柱離建筑物不得大于200mm; 剪刀撐控制在45°~60°的范圍之內(nèi),按規(guī)定連接; 立網(wǎng)拉掛平整順直,網(wǎng)連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平橋滿鋪,不得留空頭板,保證有3個支撐點綁扎固定; 拉頂點按規(guī)范設置,拉頂材料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 主要通道必須按規(guī)范搭設雙層平檔板,斜橋角度按規(guī)定搭設; 拆除時材料應垂直放下,設警戒線,不得隨意拋落; 10、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未經(jīng)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作下一道工序作業(yè)。
第4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鞋,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網(wǎng)應按有關規(guī)定搭設或拆除。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桿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9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0在竹子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腳手架上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gj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2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nèi)。
13安裝后的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扳手檢查,抽樣方法應隨機分布原則進行。抽樣檢查數(shù)目與質量判定標準,應按規(guī)定確定。不合格的必須重新擰緊,直至合格為止。
14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下列項目:
14.1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14.2 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14.3 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14.4 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guī)定;
14.5 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4.6 是否超載。
第5篇 門式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門式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diào)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nèi)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nèi)側。
8.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nèi)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2.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3.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4.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5.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7篇 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8)
1、搭設腳手架的材料必須是經(jīng)檢驗合格的,有變形、裂紋等缺陷的腳手架架桿、連接件和緊固件嚴禁使用,腳手架的緊固件、連接件不得以焊接方式修復。
2、腳手架的基礎地面必須平整、夯實、堅硬,其金屬基板必須平整,不得有任何變形,地面較松軟時必須使用掃地桿或墊板以增大受力面和增大穩(wěn)定性。
3、所有腳手架必須按有關標準和法規(guī)搭設(腳手架要橫平豎直,跨度和間距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無論腳手架搭設到何種高度都不允許出現(xiàn)不穩(wěn)定狀況。
4、腳手架上的跳板必須鋪設整齊,寬度、長度應保持一致(特殊部位除外)。任何腳手架上的跳板必須固定牢固,平臺面上不得有較大孔洞(特殊部位除外)。
5、腳手架作業(yè)平臺必須安全護欄,護欄高度為910mm-1150mm。作業(yè)平臺要保持清潔。
6、腳手架必須安裝上下行梯子。
7、搭設高空作業(yè)腳手架必須經(jīng)hse監(jiān)督人員檢查認可,合格后掛牌方可使用。
8、腳手架嚴禁超載(270kg/m2),電焊把線與接地線嚴禁搭在鋼腳手架上。盡可能避免在腳手架下交叉面作業(yè)。
9、施工前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對班組成員結合當天施工任務進行安全交底。
10、未按安全規(guī)定作業(yè)造成事故后果的,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處罰額度。
11、未及時安排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清理,或者施工現(xiàn)場雜亂的,按公司“低、老、壞”處罰細則進行處罰。
第8篇 煙囪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鋼管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米,井籠口和出入口立桿間距不得超過2米,腳手架高度在30米以內(nèi)時,角桿和中間的立桿必須采用雙管立桿;超過30米時必須全部使用雙管立桿。內(nèi)立桿離煙囪墻身最大距離不得超過1.4米,最少不得小于450毫米,并從10米以上按煙囪自身斜度向內(nèi)回收。
2 煙囪腳手架的縱向水平桿步距不得不大于1.2米,封頂桿應設雙桿。
3 腳手架四周外側立面均需設置剪刀撐,并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斜桿與地面傾角宜在45~60度,最下六步應設置拋撐。
4 橫向水平桿間距不得超過1米,并需全部固定,腳手板必須鋪嚴,并設兩道欄桿和擋腳板。自頂層作業(yè)層的腳手板往下計,每隔12米滿鋪一層腳手板。
5 附屬于煙囪腳手架的之字斜道,寬度不得小于1米,腳手板應加防滑條。
6 煙囪腳手架高度在10~15米時,應設一組纜風繩(4-6根),每增高10米加設一組,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置穩(wěn)妥后,再拆除臨時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的角度應為45~60度,必須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并用花籃螺栓調(diào)節(jié)松緊,調(diào)節(jié)時必須交錯進行,纜風繩嚴禁拴在樹木、電桿等物體上,纜風繩用直徑不小于12.5毫米的鋼絲繩。
第9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技術要求
①不管搭設哪種類型的腳手架,腳手架所用的材料和加工質量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絕對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搭設的腳手架,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②一般腳手架必須按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搭設,對于高度超過1.5m以上的高層腳手架,必須有設計計算、有樣圖、有搭設方案、有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書面技術交底,然后才能搭設。
③對于危險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掛、插口、堆料等架子也必須經(jīng)過設計和審批,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才能搭設。
④施工隊伍接受任務后,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并派技術好、有經(jīng)驗的技術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jiān)護。
(2)搭設安全要求
①搭設時認真處理好地基,確保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墊木應鋪設平穩(wěn),不能有懸空,避免腳手架發(fā)生整體或局部沉降。
②確保腳手架平穩(wěn)牢固,并具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yè)人員搭設時必須按要求與結構拉結牢固。
③搭設時必須按規(guī)定的間距搭設立桿、橫桿、剪刀撐、欄桿等。
④搭設時,必須按規(guī)定設連墻桿、剪刀撐和支撐腳手架與建筑物間的連接應牢固,腳手架的整體應穩(wěn)定。
⑤搭設時,腳手架必須有供操作人員上下的階梯、斜道,嚴禁施工人員攀爬腳手架。
⑥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木腳手板有腐朽、劈裂、大橫透節(jié)、有活動節(jié)子的均不能使用。使用過程中嚴格控制載荷,確保有較大的安全儲備,避免因載荷過大造成腳手架倒塌。
⑦金屬腳手架應設避雷裝置。遇有高壓線必須在保持大于5m或相應的水平距離,搭設隔離防護架。
86級以上大風、大雪、大霧天氣下應暫停腳手架的搭設及在腳手架上作業(yè)。斜邊板要釘防滑條,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⑨腳手架搭好后,必須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遇臺風、暴雨,以及使用期較長時,應定期檢查,及時整改出現(xiàn)的安全隱患。
⑩因故閑置一段時間或發(fā)生大風、大雨等災害性天氣后,重
新使用腳手架時必須認真檢查,加固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護要求
①搭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要求,設置安全網(wǎng)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②腳手架搭設兩步及以上時,必須在腳手架外立桿內(nèi)側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
3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wǎng)封閉,網(wǎng)體與操作層不應有大于10mm的縫隙。網(wǎng)間不應有25mm的縫隙。
④施工操作層及以下連續(xù)三步應鋪設腳手板和180mm高的擋腳板。
⑤施工操作層以下每隔10m應用平網(wǎng)或其他措施封閉隔離。
⑥施工操作層腳手架部分與建筑物之間應用平網(wǎng)或竹笆等實施封閉,當腳手架立桿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大于200mm時,還應自上而下做到四步一隔離。
⑦操作層的腳手板應設護欄和擋腳板。腳手板必須滿鋪且固定,護欄高度為1m,擋腳板應與立桿固定。
第10篇 搭設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搭設腳手架的材料必須是經(jīng)檢驗合格的,有變形、裂紋等缺陷的腳手架架桿、連接件和緊固件嚴禁使用,腳手架的緊固件、連接件不得以焊接方式修復。
2、腳手架的基礎地面必須平整、夯實、堅硬,其金屬基板必須平整,不得有任何變形,地面較松軟時必須使用掃地桿或墊板以增大受力面和增大穩(wěn)定性。
3、所有腳手架必須按有關標準和法規(guī)搭設(腳手架要橫平豎直,跨度和間距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無論腳手架搭設到何種高度都不允許出現(xiàn)不穩(wěn)定狀況。
4、腳手架上的跳板必須鋪設整齊,寬度、長度應保持一致(特殊部位除外)。任何腳手架上的跳板必須固定牢固,平臺面上不得有較大孔洞(特殊部位除外)。
5、腳手架作業(yè)平臺必須安全護欄,護欄高度為910mm-1150mm。作業(yè)平臺要保持清潔。
6、腳手架必須安裝上下行梯子。
7、搭設高空作業(yè)腳手架必須經(jīng)hse監(jiān)督人員檢查認可,合格后掛牌方可使用。
8、腳手架嚴禁超載(270kg/m2),電焊把線與接地線嚴禁搭在鋼腳手架上。盡可能避免在腳手架下交叉面作業(yè)。
9、施工前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對班組成員結合當天施工任務進行安全交底。
10、未按安全規(guī)定作業(yè)造成事故后果的,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處罰額度。
11、未及時安排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清理,或者施工現(xiàn)場雜亂的,按公司“低、老、壞”處罰細則進行處罰。
第11篇 架設腳手架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始工作前應詳細檢查木桿、板、繩(鐵絲)扣是否牢固,木桿應以剝皮衫木和各種堅韌硬木為標準,其他一切腐朽、枯節(jié)、扭裂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不能用架木板當模板。
2、架木桿與板禁止砸釘子。舊鐵絲須經(jīng)受力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架木桿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厘米,橫桿、橫托有效部分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厘米。
3、綁架時,要扎好褲腳和袖口,在下面工作的人員要戴好安全帽,拆除腳手架注意釘子和鐵絲掛人。
4、臨時小修理工程腳手架鋪設寬度、高度,10米以下,不小于80厘米,立桿間距不大于2.5米。高度10米以上的架子寬度不得小于80厘米。
5、架子必須設立桿和支桿,高度在7米以上的腳手架如無法裝設支桿時,應與建筑物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視土壤的性質而定,如遇松土,應綁扎地稈子。
第12篇 門式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門式腳手架搭設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2、腳手架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夯實,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礎施工應按門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進行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4、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diào)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5、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當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時,可不設置水平架),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水平架和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nèi)連續(xù)設置,腳手板必須鋪滿、鋪嚴,不準有空隙。 6、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護身欄桿、立掛密目安全網(wǎng)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yè)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nèi)側。
8、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每隔四步設置一道,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桿件接長按落地腳手要求。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nèi)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
9、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yè)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已兩步的,應采取確保穩(wěn)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10、連墻件設置:架高45m 以下時,垂直≤6m,每二層設一處,水平≤8m;架高45~60m時,垂直≤4m,每層設一處,水平≤6m,并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11、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2、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必須進行驗收檢查,合格簽字后,交付使用。
13、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交底規(guī)定進行。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14、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15、拆除的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拆除作業(yè)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位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16、拆下的門架、鋼管和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13篇 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搭設使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全廠范圍內(nèi)搭設的多立桿(僅包括鋼管)式、框組式等組合式可拆卸腳手架。
二.搭設腳手架的資格:
1.搭設腳手架的施工隊必須持有工商,勞動部門的營業(yè)許可執(zhí)照,經(jīng)外發(fā)辦、安管部、船體車間等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在廠區(qū)從事搭架工作。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的工作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部門專門培訓,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搭架隊必須設二名有經(jīng)驗的安全監(jiān)督員(持有搭設腳手架相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合格證》)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檢查、驗收和報驗工作。并對所搭設腳手架的安全性負直接責任。
三.腳手架及其搭設的基本要求:
1.在進行腳手架的搭設、拆除、變更作業(yè)中,必須拉好警戒線,掛上“正在搭設腳手架”的黃色警示牌,并由搭架隊安全監(jiān)督員監(jiān)護,統(tǒng)一指揮。
2.搭架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3.搭設腳手架所有工具、材料等必須完好,合格,符合規(guī)范要求。嚴禁使用質量不合格的架設工具和材料。
4.搭設過程要及時設置聯(lián)墻桿、斜撐桿、剪刀撐以及必要的纜繩和吊索,避免腳手架在搭設過程中發(fā)生偏斜和傾倒。
5.腳手架必須有階梯式平臺,有適當?shù)膶挾?或面積)、步架高度,能滿足工人操作工具的放置。
6.腳手架要有足夠的三角形斜撐(必要時還應設兩個三角形斜撐),頂部每隔3~4米加一個固定件,在低邊柜斜底板上沿船旁板搭設的腳手架(作業(yè)僅涉及船旁),要在底部燒鐵碼固定,確保腳手架具有穩(wěn)定的結構和足夠的承載能力,能保證施工期間在可能出現(xiàn)的使用荷載的作用下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普通腳手架的構造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同時作業(yè)超過兩層等)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和計算(由船體車間設計,技術中心和安管部一起審核批準)。
7.腳手架底平面應平整,底平面上不得有影響搭架的廢料、雜物,確保底平面有足夠的承載能力(高層和重荷載腳手架應進行架子基礎設計),避免腳手架發(fā)生整體成局部沉降。
8.腳手架必須有斜撐和牢靠的錨固,應設置足夠多的牢固的連墻(艙壁)點,依靠艙壁的整體剛度來加強和確保整片腳手架的穩(wěn)定性。
9.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構造尺寸進行搭設,控制好立桿的垂直偏差和橫桿的水平偏差,并確保節(jié)點聯(lián)接達到要求(綁好、擰緊或插掛好)。
10.用腳手板搭設的平臺寬度不小于2塊標準寬度的板(0.6米),擱置處必須用鐵絲綁牢,保證跳板的平整、穩(wěn)妥、牢固,綁扎鐵絲必須用12—14號以上鐵絲。跳板兩端伸出下部支樣桿的長度不得大于0.3米。必須搭設壓桿,壓緊跳板,以防踩翻。腳手板要鋪滿、鋪平或鋪穩(wěn),不得留有孔、洞。不得有探頭板。
11.腳手架平臺與船體結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0.3米,每層平臺四周必須有應設擋板、欄桿或安全網(wǎng),安全欄桿的高度不得小于1.2米。中間處至少加設一道欄桿,且要拉緊牢靠。
12.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有上、下通道用的梯子,梯級高度不得大于0.45米,并保證安全可靠。
13.三層以上腳手架寬、窄面必須設有斜向的加固桿,以防滑架,多層以上腳手架必要時用水平和交叉固桿加固,每3層必須設置一道水平加固桿,交叉加固桿在兩道水平加固桿之間加設,并與水平加固桿牢固連接。
14.搭設腳手架時,其隊長(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要現(xiàn)場監(jiān)督,保證每一層的垂直度,水平度,并且自查確認安全牢固可靠后方可搭設上一層。
15.腳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其中包括:
1)作業(yè)層的外側面應設擋板、圍欄或安全網(wǎng);如設圍欄,必須兩條以上,最下面一條圍欄距工作面的高度不高于0.23米;
2)三層以上的腳手架,在3米高度按規(guī)定設置兜網(wǎng)式安全網(wǎng),該安全網(wǎng)從搭架始掛設至拆架完畢。
3)設置供人員上下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材料)的安全扶梯、爬稱或斜道,梯道上應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4)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yè)的,各作業(yè)層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層,以防止上層墜物傷及下層作業(yè)人員。
16.各隊搭架所需的風、電焊工自行解決,動火必須嚴格執(zhí)行廠《明火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
17.嚴禁使用竹木腳手架。
四.腳手架的技術要求
(一)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是由鋼管和扣件組成的多立桿式腳手架。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主要構件有: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和底座等。各種桿件應優(yōu)先采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焊接鋼管,缺乏這種鋼管時也可采用同樣規(guī)格的無縫鋼管或用外徑51毫米、壁厚3~4毫米的焊接鋼管或其他鋼管。
3.立桿間距、大橫桿步距和小橫桿間距:立桿間距橫向不大于1.3米,縱向不大于1.8米,操作層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米;大橫桿步距不大于1.8米。
4.剪刀撐:
4.1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米,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
4.2腳手架高度小于24米,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距離不應大于15米。腳手架高度大于24米則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4.3剪刀撐的搭設是將一根斜桿扣在立桿上,另一根斜桿扣在小橫桿的伸出部分上,這樣可以避免兩根斜桿相交時把鋼管別彎。
4.4斜桿兩端扣件與立桿節(jié)點(即立桿與橫桿的交點)的距離不宜大于20厘米,最下面的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離地面不宜大于50厘米,以保證架子的穩(wěn)定性;
5.連艙壁桿的設置:除在腳手架的端部按要求增加邊連墻桿外,應每隔3步3跨設置一根連艙壁桿(固接),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6.立桿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相鄰兩根立桿的接頭應錯開50厘米,并力求不在同一步內(nèi);
7.大橫桿在每一面腳手架范圍內(nèi)的縱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過50厘米。同一步內(nèi)外兩根大橫桿的接頭,應相互錯開,不宜在同一跨間內(nèi)。在垂直方向相鄰的兩根大橫桿的接頭也應錯開,其水平距離不宜小于50厘米;小橫桿用扣件緊固于大橫桿上,靠近立桿的小橫桿可緊固于立桿上;
8.腳手架各桿件相交伸出的端頭,均應大于10厘米,以防止桿件滑脫;
9.扣件的安裝:裝螺栓時應注意將根部放正和保持適當?shù)臄Q緊程度,這對于腳手架的承載能力、穩(wěn)定和安全影響很大。螺栓擰得不緊固然不好,但擰得過緊會使扣件和螺栓斷裂,所以螺栓的松緊必須適度,要求扭力矩控制在4~5公斤米為宜,最大不得超過6公斤米。為了控制擰緊程度,操作人員可根據(jù)所用扳手的長度用測力計校核自己的手勁,反復練習,以求達到不用測力計也能準確地掌握扭力矩的大小。擰螺栓的工具,以采用棘輪扳手為宜,這種扳手可以連續(xù)擰轉,使用方便,有利于提高工效;
10.腳手架拆除請參照腳手架設拆除工藝。
11. 多立桿式的其它幾種腳手架(如螺栓連接的鋼管腳手架)的基本構造形式與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大致相同,可參照執(zhí)行。螺栓連接代替扣件連接。
(二)框組式腳手架
框架組合式腳手架(簡稱“框組式腳手架”,也稱“多功能門型腳手架”)是目前應用最為普遍的腳手架之一。它由鋼管組成的框架和剪刀撐、水平撐、底座、欄桿、和三角架等部件組裝而成。
1.為了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性,必須在腳手架與船體之間設置連艙壁點。其布置為豎向每三步架高,縱向每四個框架設置一處,使架子與艙壁牢固連接。
2. 這種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一般限制在45米以內(nèi)(采用一定措施后可以達到80米左右)。使用時,架高在40~45米范圍內(nèi)可兩層同時操作;19~38米范圍內(nèi)可三層同時操作;17米以下時可四層同時作業(yè)。施工荷載限定為:均布荷載185㎏f/㎡,或作用于腳手板跨中的集中荷載200㎏f 。
3.腳手板一般為鋼腳手板,其兩端帶有掛扣,擱置在門架的橫梁上并扣緊。在這種腳手架中,腳手板還是加強腳手架水平剛度的主要構件,腳手架應每隔3——5層設置一層腳手板。
4.梯子為設有踏步的斜梯,分別扣掛在上下兩層門架的橫梁上。
5.嚴格控制第一步門架頂面的標高,其水平誤差不得大于5毫米。
6.嚴格控制首層門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豎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都控制在2毫米以內(nèi),門架頂部的水平偏差控制在5毫米以內(nèi)。
7.接門架時上下門架豎桿之間要對齊,對中的偏差不宜大于3毫米。同時注意調(diào)整門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8.搭設過程中要及時裝設連艙壁桿,以避免在架子橫向發(fā)生偏差。9.確保腳手架的整體剛度:
1)門架之間必需設置剪刀撐和水平梁架(或腳手板),其間連接應可靠。
2) 因進行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腳手架內(nèi)側剪刀撐時,應先在該層里側上部加設大橫桿。以后再拆除剪刀撐。作業(yè)完畢后應立即將剪刀撐重新裝上,并將大橫桿移到期下或上一作業(yè)層上。
3)整片腳手架必須適量設置水平加固桿(即大橫桿),前三層要每層設置,三層以上則每隔三層設置一道。
4)在架子外側面設置長剪刀撐(ф48腳手鋼管,長6~8米)其高度和寬度為3~4個步距(或架距),與地面夾角為45o~60°,相鄰長剪刀撐之間相隔3~5個架距。
5)作好腳手架的轉角處理。腳手架在轉角之處必須連接和與墻拉結,以確保腳步手架的整體性。
10.安裝框架時應注意拉線找齊、抄平,每安裝完一層均應詳細檢查構件接合是否牢固,螺栓是否上緊,框架立柱是否垂直,有無歪扭、偏斜現(xiàn)場。腳手架縱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400,橫向總傾斜度不得超過搭設高度的1/200。
11.拆除架子時應自上而下進行,部件拆除的順序與安裝順序相反。不允許將拆除的部件直接從高空擲下。應將拆下部件分品種捆綁后,使用垂直吊運設備將其運至地面,集中堆放保管。
五.腳手架的報驗與檢驗:
1.腳手架搭設好后,搭架隊必須立即由其隊長(負責人)或安全員等專人進行驗收,合格后填寫《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在1小時內(nèi)交車間及使用單位進行驗收檢。
2.車間及使用單位收到搭架隊的《菠蘿廟船廠船舶修理腳手架驗收審批表》后,應分別立即安排工班長以上的責任人或安全員一起現(xiàn)場進行驗收復查,合格后,通知搭架隊解除搭架時所設置的警戒線和警示牌,并同時掛上合格牌,交使用單位使用。
3.復查不合格,責成搭架隊整改,搭架隊整改完畢后,再按程序進行報驗。
4.普通腳手架由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即可使用,特殊工程腳手架、重荷載(多層大面積)腳手架、施工荷載顯著偏于一側的腳手架和高度超過30米的腳手架等危險性極大的腳手架在車間和使用部門檢驗合格需再報安管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腳手架的使用與維修
1.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進行檢查驗收合格才能使用。未經(jīng)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任何人不得使用。
2.每位施工人員每次上腳手架前都必須進一步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腳手架必須停止使用,并向主管人員報告、處理。
3.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得擅自損壞腳手架及安全護欄等。如需移動,變更或解搭腳手架(跳板)等必須立即通知工程主管或安全員。并由工程主管或安全員通知搭架隊進行施工。腳手架移動,變更要按規(guī)定重新報驗,并取得關于腳手架合格的書面報告表后方可使用。
4.嚴格控制使用荷載,確保有較大的安全儲備。使用荷載以腳手板上實際作用的荷載為準。一般傳統(tǒng)搭法的多立桿式腳手架,其使用負荷不得超過270kg/m2。
5.在腳手架上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按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要求,戴好安全帽和配掛好安全帶。
6.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車間安全員會同搭架隊安全員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大面積,多層腳手架等在使用過程中,搭架隊必須派出兩名搭架人員專門負責進行過程檢查和維護。
7.車間工程主管在腳手架搭設,使用的全過程中負管理和領導責任,有獎、罰、簽單和責成整改和安全使用的一切權限。
8.不得在腳手架上開料,或試用電焊工作。
9.風焊線,電源線等不得固定綁扎在欄桿和通道上。
10.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雨天氣下應暫停在腳手架作業(yè)。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11.嚴格避免以下違章作業(yè):
1)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2)作業(yè)人員攀登架子上下;
3)在架子上跑動;
4)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纜繩;
5)任意拆除腳手架構件和聯(lián)艙壁桿件;
6)在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進行開割底板等影響腳手架地基穩(wěn)定的施工作業(yè);
7)起吊構件和器材時碰撞或扯動腳手架。
8)立桿沉陷或懸空:聯(lián)接松動;架子歪斜;桿件變形,腳手板上濕滑等。在上述問題解決以前應暫停使用腳手架。
七.違章處理
1.沒有上崗證負責搭設腳手架的,按違章規(guī)定處罰。
2.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不按規(guī)定拉好警戒線,掛設警示牌的,扣款200~500元。
3.在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作業(yè)時,無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指揮,扣款200元。
4.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報驗不合格,整改不及時,影響工程進度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5.不按規(guī)定填報《腳手架搭設監(jiān)察表》的扣款200元。
6.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通知整改和維護不及時處扣款200~500元
7.有擅自損壞腳手架,安全護欄,松脫跳板等行為的處扣200~500元,并處按價賠償。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8.在腳手架上任意開料,或電焊等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償并處扣款每例100元。
9.風焊線、電流線等固定在欄桿扶手或通道上的處扣每例100元并責成及時整改。
10.在使用過程中,因廢板墜壓或故意損壞腳手架的照價賠并處扣200~500元。
11.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腳手架損壞、變形及坍塌事故,按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12. 因不按搭架規(guī)程要求搭設、拆除、變更腳手架,造成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對相關施工隊、責任人進行扣款,責任部門扣分考核。
第14篇 吊籃式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吊籃式腳手架(簡稱吊籃架)是在建筑物屋面通過特設的支撐點,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懸掛吊籃,進行外裝飾工程操作的一種腳手架,其主要組成分為吊籃、支撐挑梁、吊索具及升降裝置和保險繩、安全鎖組成。
2 吊籃架搭設必須遵照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組裝或拆除時,應3人配合操作,嚴格按搭設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改變方案。
3 吊籃架的負荷不得超過1176牛頓/平方米(120公斤/平方米),吊籃上的材料和作業(yè)人員應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持吊籃負載平衡。
4 升降吊籃架的手扳葫蘆應用3噸以上專用配套的鋼絲繩。使用倒鏈應用2噸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毫米,吊籃兩端應設獨立的保險繩,其直徑與承重鋼絲繩同。繩卡不得少于3個,嚴禁使用有接頭鋼絲繩。
5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防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
6 吊籃架的位置和挑梁的設置都應根據(jù)建筑物實際情況而定。挑梁挑出的長度與吊籃的吊點必須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nèi)外的兩端應用杉篙或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應設置斜撐,斜撐的下面應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7 吊籃根據(jù)工程需要可組裝成單層或雙層,雙層吊籃應設置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8 吊籃長度不得大于6米,寬度以0.8米至1米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米、雙層吊籃高度以3.8米為宜。用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5米,單層吊籃至少設三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五道橫桿。
9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需設支撐,以焊接預制框架組裝的吊籃,長度超過3米的大面應設支撐。
10 吊籃的腳手板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橫向水平桿固定牢,橫向水平桿的間距可根據(jù)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米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排和兩端小面均應設兩道欄桿,設一道擋腳板,并搭設立網(wǎng)封擋嚴密、索死下角。里側應設防護欄桿。
11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架,鋼絲繩穿好后,必須將保險扳把卸掉,系牢保險繩或安全鎖,并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
12 吊籃里側距建筑物100毫米為宜,兩個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0毫米。不得將兩個或幾個吊籃聯(lián)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作業(yè)面錯開。
13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的手扳葫蘆或拉動倒鏈,各吊點必須同時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得碰撞建筑物,特別是在陽臺、窗口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14 吊籃架第一次組裝后應經(jīng)載荷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間,應經(jīng)常檢查吊籃架防護、保險、挑梁、手板葫蘆、倒鏈和吊索等,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解決。
15 吊籃架組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進行。
第1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摘自《建筑施工機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常用構配件與材料自重、擋風系數(shù) 摘自《建筑施工機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鋼管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gk(kn/m)
步距 (m) | 腳手架 類型 | 縱距(m) | ||||
1.2 | 1.5 | 1.8 | 2.0 | 2.1 | ||
1.20 | 單排 | 0.1581 | 0.1723 | 0.1865 | 0.1958 | 0.2004 |
雙排 | 0.1489 | 0.1611 | 0.1734 | 0.1865 | 0.1856 | |
1.35 | 單排 | 0.1473 | 0.1601 | 0.1732 | 0.1818 | 0.1861 |
雙排 | 0.1379 | 0.1491 | 0.1601 | 0.1674 | 0.1711 | |
1.50 | 單排 | 0.1384 | 0.1505 | 0.1626 | 0.1706 | 0.1746 |
雙排 | 0.1291 | 0.1394 | 0.1495 | 0.1562 | 0.1596 | |
1.80 | 單排 | 0.1253 | 0.1360 | 0.1467 | 0.1539 | 0.1575 |
雙排 | 0.1161 | 0.1248 | 0.1337 | 0.1395 | 0.1424 | |
2.00 | 單排 | 0.1195 | 0.1298 | 0.1405 | 0.1471 | 0.1504 |
雙排 | 0.1094 | 0.1176 | 0.1259 | 0.1312 | 0.1338 |
注:1.雙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是指內(nèi)、外立桿的平均值;單排腳手架每米立桿承受的結構自重標準值系按雙排腳手架外立桿等值采用;
2.當采用φ51×3鋼管時,每米立桿承受結構自重標準值可按表中數(shù)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與材料、人員的自重
名稱 | 單位 | 自重 | 備注 |
扣件:直角扣件 | 13.2 | ||
旋轉扣件 | n/個 | 14.6 | - |
對接扣件 | 18.4 | ||
人 | n | 800~850 | - |
灰漿車、磚車 | kn/車輛 | 2.04~2.50 | - |
普通磚240mm×115mm×53mm | kn/m3 | 18~19 | 684塊/m3,濕 |
灰砂磚 | kn/m3 | 18 | 砂:石灰=92:8 |
瓷面磚1500mm×150mm×8mm | kn/m3 | 17.8 | 5556塊/m3 |
陶瓷錦磚(馬賽克)δ=5mm | kn/m3 | 0.12 | - |
石灰砂漿、混合砂漿 | kn/m3 | 17 | - |
水泥砂漿 | kn/m3 | 20 | - |
素混凝土 | kn/m3 | 22~24 | - |
加氣混凝土 | kn/塊 | 5.5~7.5 | - |
泡沫混凝土 | kn/m3 | 4~6 | - |
表a-3 敞開式單、雙排扣件式鋼管(φ48×3.5mm)腳手架的擋風系數(shù)值
步距 (m) | 縱距(m) | |||
1.2 | 1.5 | 1.8 | 2.0 | |
1.2 | 0.115 | 0.105 | 0.099 | 0.097 |
1.35 | 0.110 | 0.100 | 0.093 | 0.091 |
1.5 | 0.105 | 0.095 | 0.089 | 0.087 |
1.8 | 0.099 | 0.089 | 0.083 | 0.080 |
2.0 | 0.096 | 0.086 | 0.080 | 0.077 |
注:當采用φ51×3鋼管時,表中系數(shù)乘以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