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一、競賽項目
1. 男子50米自由泳
2. 女子50米自由泳
3. 男子100米蛙泳
4. 女子100米蛙泳
5. 男子200米混合泳
6. 女子200米混合泳
7. 4x50米自由泳接力
8. 4x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參賽資格
1. 小學一至六年級在校學生
2. 健康狀況良好,無游泳禁忌癥
3. 持有學校或體育部門認可的游泳技能證書
三、比賽時間
1. 初賽:2023年6月15日
2. 決賽:2023年6月16日
四、比賽地點 市體育中心游泳館
標準
一、競賽規(guī)則
1. 執(zhí)行國際泳聯(lián)最新版游泳競賽規(guī)則
2. 比賽采取出發(fā)槍聲信號開始,違規(guī)者取消資格
3. 混合泳項目順序為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二、計分方式
1. 各項目前八名得分:10、8、6、5、4、3、2、1
2. 團體總分由各校所有項目得分累加
三、裁判團隊
1. 裁判由市體育局委派,確保公正公平
2. 每個比賽項目設主裁判1人,副裁判2人,記錄員1人
四、安全措施
1. 現(xiàn)場配備專業(yè)救生員,確保比賽安全
2. 學生需在教練或家長陪同下參加比賽
是什么意思
本規(guī)程旨在組織一場公正、安全的小學生陽光體育游泳錦標賽,為參賽者提供展示游泳技能的平臺。競賽項目涵蓋了個人和團體兩類,滿足不同性別和能力的學生參與。參賽資格限定為健康的小學生,確保比賽的公平性。比賽時間及地點明確,便于各方準備。競賽規(guī)則參照國際標準,計分方式鼓勵全面參與,同時強調(diào)團隊合作。裁判團隊由權(quán)威機構(gòu)委派,確保比賽公正。安全措施嚴謹,注重參賽者的身心健康。通過本次比賽,我們期望激發(fā)小學生對游泳的興趣,提升他們的體育素養(yǎng),同時也促進學校間的友好交流。
小學生陽光體育游泳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范文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5月24-25日,地點待定。
二、承辦單位
待定
三、參賽單位
各區(qū)、縣(市)代表隊
四、比賽項目
見附表
五、參加辦法
1、每單位報領(lǐng)隊1人、教練員2人。
2、12歲組(2002年出生)、11歲組(2003年出生)、10歲組(2004年出生)、9歲組(2005年出生)、8歲以下組(2006年以后出生),各組別男女運動員可報各6名,不得越組參賽。
3、凡附合參賽年齡、各區(qū)、縣(市)又不組隊參賽的運動員,由陳經(jīng)綸體校、游泳健身中心、大關(guān)游泳館組隊參賽,計個人名次,不計團體總分。
4、未注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辦理注冊登記,由各區(qū)、縣(市)體育局于2月24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體育局注冊。注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注冊申請表及協(xié)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nèi)容填寫完整)和電子注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六、競賽辦法
1、12歲組、11歲組、10歲組、9歲組運動員必須參加省規(guī)定的全能競賽要求, 200米個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全能選報一種泳式(50米和100米)。8歲以下組的四個項目均為必報項目,分別計名次。
2、所有項目進行一次決賽。
3、比賽設總團體。總團體分按各隊運動員得分總和計算;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得分相等以個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前列,以此類推。
七、錄取名次與獎勵
個人錄取前八名,團體總分錄取前八名。
八、報名與報到
1、各參賽單位于4月22日前通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wǎng)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quán)。報名后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quán)。
2、各隊到賽區(qū)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注冊的運動員攜帶經(jīng)省體育局注冊并確認的相關(guān)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tǒng)一辦理)、15天內(nèi)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九、裁判長、裁判員由市體育局選派,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聘請。
十、經(jīng)費自理
十一、本規(guī)程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