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橋式起重機維護檢修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日常檢查
2. 定期保養(yǎng)
3. 故障排查
4. 維修作業(yè)
5. 安全管理
標準
1. 日常檢查應涵蓋起重機的各個組成部分,包括鋼絲繩、吊鉤、滑輪、制動器、電氣系統(tǒng)等,確保無明顯磨損、變形或損壞。
2. 定期保養(yǎng)需按照制造商的建議進行,至少每季度一次,對關鍵部件進行潤滑、清潔和緊固。
3. 故障排查需快速準確,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噪音、振動或性能下降,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詳細檢查。
4. 維修作業(yè)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執(zhí)行,遵循安全操作規(guī)程,更換的配件必須符合原廠規(guī)格。
5. 安全管理強調預防為主,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定期進行安全培訓。
是什么意思
橋式起重機維護檢修規(guī)程是指一套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的操作準則。這意味著:
- 日常檢查不僅是查看設備表面狀況,更是要深入到每個細節(jié),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 - 定期保養(yǎng)是為了減少因磨損導致的故障,通過定期維護,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降低維修成本。 - 故障排查要求迅速響應,不得帶病作業(yè),以免小問題演變成大故障。 - 維修作業(yè)的專業(yè)性強調了對技術要求的嚴謹性,保證維修質量,確保設備安全。 - 安全管理是整個規(guī)程的核心,它涵蓋了人員資質、操作規(guī)范和培訓,旨在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穩(wěn)定運行。
這些規(guī)程不僅規(guī)定了操作步驟,還體現(xiàn)了企業(yè)對設備管理和人員安全的重視,是實現(xiàn)高效、安全、可持續(xù)運營的關鍵。在執(zhí)行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都應嚴格遵守,以確保橋式起重機的安全可靠運行。
橋式起重機維護檢修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橋式起重機維護檢修規(guī)程
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我廠機加、焊接、起重、探傷、成形設備的維護與檢修。
本規(guī)程適用于起重量為3噸至250噸,橋式(雙梁)其吊具為吊鉤的起重機的維護和檢修。
1.2結構簡述
橋式起重機是由橋架、大車運行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升降機構、操縱室和電氣設備等部分組成。
1.3主要技術性能(見表1)
表1主要技術性能
項目
單位
性能、參數(shù)
起重量
t
3
5
8
12.5
16
20
32
56
80
100
125
160
200
250
主鉤起重量
t
3~56
80
100
125
160
200
250
起升高度
主鉤
m
12
16
20
30
20
30
20
30
24
30
19
30
16
30
副鉤
m
14
18
22
32
22
32
22
32
26
32
21
32
18
32
廠房跨度
m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起重機跨度
起重量3~56
m
7.5
10.5
13.5
16.5
19.5
22.5
25.5
28.5
31.5
7
10
13
16
19
22
25
28
31
起重量80~250
m
16
19
22
25
28
31
34
2.1零部件完整齊全,質量符合要求
傳動系統(tǒng)完整齊全。
鋼絲繩符合使用技術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更換;
鋼絲繩被燒壞或斷一股。
鋼絲繩表面鋼絲被腐蝕、磨損達鋼絲繩直徑的40%以上。
受過死角擰扭,部分受壓變形。
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nèi)的斷絲根數(shù)達表2所列數(shù)據(jù)值時。
表2一個捻距內(nèi)斷絲根數(shù)
鋼絲繩結構
6×19+1互捻制的
6×37+1互捻制的
6×67+1互捻制的
18×19+1互捻制的
安全系數(shù)
6以下
12
22
36
36
6以上
14~16
26~30
38~40
38~40
2.1.3吊鉤、吊環(huán)符合使用技術要求。有下列情況者應當更換:
a.表面由裂紋、破口。
b.危險斷面及鉤頸由永久變形。
c.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高度10%。
d.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的50%,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2.1.4滑輪、卷筒符合使用技術要求。有下列情況者應更換:
a.輪輻板與輪緣有裂紋,卷筒的圓柱面有裂紋。
b.軸磨損達直徑的3~5%,滑輪槽壁磨損達原厚度的20%,磨損壁達原厚度15~20%。
2.1.5制動裝置齊全,能制住額定負荷的1.25倍。
2.1.6潤滑裝置齊全,效果良好。
2.1.7電氣裝置齊全、有效;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2.1.8主、副梁的下繞、上拱、旁邊等變形均不得超過有關技術規(guī)定:
下繞≤ ;上拱≥ ;旁彎≤ (lk為起重機跨度。單位m)。
2.2設備運轉正常、性能良好,起重能力達到設計要求
起重能力應達到設計要求,并符合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傳動系統(tǒng)靈敏可靠,無異常竄動、沖擊、振動、噪聲等現(xiàn)象。
操作系統(tǒng)靈敏可靠,調速正常。
制動裝置安全可靠,動作靈活;電氣聯(lián)鎖齊全有效;各限制開關工作正常。
車輪與軌道接觸良好,無嚴重啃軌現(xiàn)象。
2.3技術資料齊全、準確、保管妥善
2.3.1隨機的裝箱單、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圖紙、圖冊齊全完好。
2.3.2設備操作、維護、檢修等規(guī)程齊全適用。
2.3.3設備普查、維護、檢修、事故和運轉等記錄齊全、整潔,并有簽證。
2.3.4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安全認可證、檢測報告齊全,并有簽章。
2.3.5設備檔案完整,歸檔及時。
2.4設備內(nèi)外整潔,標牌醒目
2.4.1吊車內(nèi)外整潔,無油垢、積灰和銹蝕。
2.4.2標牌醒目,油漆良好,顏色符合要求。
2.4.3潤滑油箱內(nèi)清潔,油質符合要求,無滲透現(xiàn)象。
3設備的維護
清掃設備外表,應無積灰、油垢。
3.1.2檢查齒輪箱內(nèi)油位、油質,加入新油至油位線。并對軸承座、制動架、聯(lián)軸器等加潤滑。
3.1.3檢查、調整各制動裝置間隙,應均勻、靈敏、可靠。
3.1.4檢查鋼絲繩、吊鉤和滑輪、卷筒應安全、可靠;鋼絲繩的斷絲不得超過允許值;更換磨損超過允許截橫的吊鉤。
3.1.5檢查減速器起傳動機構,應傳動平穩(wěn),無異?,F(xiàn)象。
3.1.6檢查指示燈、信號燈,應齊全完好,顯示正常。
3.1.7檢查照明、警鈴,應齊全、燈亮、聲響。
3.1.8清理工具箱、檢查交接班記錄,圖紙、工具應擺放整齊,帳物相符。
3.2一級保養(yǎng)
全面清掃設備,應無積灰、銹蝕和黃袍。
檢查個齒輪箱、齒輪、軸和聯(lián)軸器等磨損情況,更換或修復磨損件。
檢查各潤滑部位,更換損壞的油杯。按規(guī)定要求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3.2.4檢查鋼絲繩、吊鉤和滑輪、卷筒的磨損程度,清楚斷絲,修光毛刺,更換其損壞件。
3.2.5檢查和調整各部刺動裝置,更換磨損制動帶。
3.2.6檢查橋架行車、起重小車的行走輪磨損情況,并調整輪與軌道接觸面,應無咬邊和“三條腿”現(xiàn)象。
3.2.7檢查扶手、欄桿和限位、連鎖開關,應安全、靈敏、可靠。
3.2.8檢查電氣線路及電路箱,更換老化線段及失靈原件。檢查接地裝置應牢固。
3.2.9檢查和校驗裝置的電流、電壓表、應靈敏、準確。
3.2.10檢查緊固軌道壓板和接頭螺栓,應無松動。
3.3二級保養(yǎng)
清掃擦凈設備內(nèi)外積灰和油污。
檢查傳動機構和減速機構的齒輪、軸、鍵、聯(lián)軸器等磨損情況,更換其磨損件。
檢查各潤滑部位,清洗油箱,更換損壞的油管、油嘴、油杯,并按規(guī)定添加和更換潤滑油。靜、動密封面無滲漏現(xiàn)象。
檢查鋼絲繩、吊鉤和滑輪、卷筒的磨損情況。清楚斷絲,修光毛刺,更換磨損件。
檢查與調整各部位制動裝置,更換磨損的制動帶。
檢查橋架行車、起重小車的行走輪磨損情況,并調整行走輪與軌道接觸面,應無咬邊,接觸均勻緊密。
檢查扶手、扶梯、欄桿和限位、連鎖開關,應安全、靈敏、可靠。
檢修電動機,清洗檢查,更換磨損軸承,加油潤滑;更換磨損電刷,并調整其壓力。
檢查電氣線路和電器箱,更換老化線段及損壞的元件,檢測接地電阻不大于4ω和絕緣電阻不小于0.5mω。
檢查和效驗裝置的電流表、電壓表。
查軌道壓板和接頭,更換損壞或變形的軌道,并緊固。
3.4定期檢查
針對影像設備正常運轉和安全的部位進行定期檢查。其項目、周期、標準和方法見附表3。
常見故障與處理方法(見表4)
4檢修周期和檢修內(nèi)容
4.1檢修周期(見表5)
4.2檢修內(nèi)容
4.2.1小修
4.2.1.1清洗滾動軸承、減速器、開式齒輪
4.2.1.2檢查密封面部位,排除滲漏。
4.2.1.3檢查滑輪和吊鉤,更換磨損嚴重和由列文件。
4.2.1.4檢查鋼絲繩,休整斷絲、,毛刺或更換。
4.2.1.5檢查減速器和聯(lián)軸器,更換磨損嚴重的零件和油封,加注新潤滑油并調試。
表3定期檢查內(nèi)容
項目
周期
標準
方法
鋼絲繩損壞情況
每班
按說明書規(guī)定
目測檢查
吊鉤完好情況
每班
按說明書規(guī)定
目測檢查
潤滑情況
每班
按說明書規(guī)定
目測檢查
制動器間隙
每班
按說明書規(guī)定
開車檢查
限位開關
每班
按說明書規(guī)定
開空車檢查
個連接部分傳動情況
每三個月
按技術條件有關規(guī)定
測量和開車檢查
大、小車輪與軌道接觸情況
每三個月
按技術條件有關規(guī)定
開車檢查
金屬結構件
每年
按技術條件有關規(guī)定
目測、測量、開車、負荷試驗
軌道安裝情況
每年
按技術條件有關規(guī)定
測量檢查
表4常見故障處理方法
現(xiàn)象
原因
處理方法
吊鉤尾部、表面出現(xiàn)裂紋、破裂
超期、超載或制造材質缺陷
更換
吊鉤口危險斷面磨損和永久變形
超期、超載或磨損嚴重,強度削弱
降負荷使用或更新
滑輪、槽、心軸磨損、滑輪不轉
超期、超載、潤滑不良;銹蝕
修復或更新
卷筒上有裂紋
過載或材質缺陷
更換
卷筒軸、鍵磨損
使用不良、超期、超載或材質差
檢修或更換
車輪滾動面磨損不均勻
表面淬火不均勻;車輪傾斜、啃軌
成對更換
輪緣磨損嚴重
車體傾斜、啃軌
超過原厚度40%時更新
輪齒折斷
工作時負荷沖擊
更新
軸彎曲
過載、沖擊、傳動不穩(wěn)
校直或更換
軸上由裂紋
材質差或熱處理不當
更新
鍵槽磨損
原傳遞扭矩過大
軸更新、更新銑鍵槽
減速器有較大異常噪音
減速器缺油、或內(nèi)部齒輪、軸承由問題
加油;檢修或更換齒輪、軸承
電機不能起吊、雜音大
電源電壓低;一相缺點;后端蓋與制動輪銹蝕咬死;電動機、電阻器故障;電線截面過小
檢查電源主回路;保險絲、接觸器、測電壓;檢查電機電刷、電阻器有無斷線;清楚銹蝕;增大電線截面
行車運行不穩(wěn)
雙驅動電動機損壞
檢查電動機、修復或更換
制動后下滑或慣性過大
制動裝置失靈,損壞、松動調整不當、油污、磨損
修理調節(jié)制動器;更換摩擦片;更新、清洗配件,去除油污、灰塵或更換制動器
限位器失靈或限位不合適
因震動、撞擊、位置變動,配合不當,損壞
調整、加固、修復、更換開關
電機發(fā)熱
超負荷、超時間使用
減少負荷;減少工作頻繁次數(shù);檢查發(fā)熱的其它因素并排除
現(xiàn)象
原因
處理方法
控制線路、滑線、控制器、接觸器、繼電器失靈、聲音大
接觸不良、觸頭毛,燒壞,短路環(huán)斷裂;機構失靈;鐵芯振動
修、銼、更換觸頭;更換斷路環(huán);調整彈簧壓力;清除鐵芯污垢
表5檢修周期
檢修類別
小修
中修
大修
檢修周期
12
48
96
注:1.檢修周期以每天兩班制為準,按實際開動臺時統(tǒng)計折算為月。
2.班次換算時間乘以換算系數(shù)。即:兩班換一班,乘以1.8;兩班換三班,乘以0.7.
4.2.1.6檢查制動器,修理或更換莫磨損嚴重的零部件,并調整間隙。
4.2.1.7檢查車輪磨損與軌道接觸狀況,更換磨損嚴重的車輪,調整與軌道接觸,克服跑偏或啃軌現(xiàn)象。
4.2.1.8檢查軌道固定情況,并緊固。
4.2.1.9檢查金屬構建及寒風。修補裂紋和校正變形。配齊與緊固螺栓。
4.2.1.10清除電氣箱、導電裝置、滑線、電動機內(nèi)外和灰塵、油污和積碳。
4.2.1.11檢查橋架、起重小車供電裝置;排除導線松弛和滑線卡阻現(xiàn)象。
4.2.1.12檢查接地裝置,接地應可靠。測量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4ω。
4.2.1.13更換電氣線路中老化的線段和失靈、損壞的電器元件,并整定其動作值。
4.2.1.14裝配調整后,做負荷試驗。
4.2.2中修
4.2.2.1拆卸和分解升降機構、行走機構,鑒定其零件磨損程度。
4.2.2.2檢修升降機構。修復或更換損壞嚴重的鋼絲繩、吊鉤、滑輪、聯(lián)軸器、減速器;修理或更換損壞的閘瓦、軸承、套、鍵、銷等。
4.2.2.3檢修行走機構。修復或更換損壞嚴重的傳動軸、聯(lián)軸器、減速器、行走輪和制動器。
4.2.2.4檢修金屬構件和焊縫。修復或更換斷損的聯(lián)接緊固件。調平軌道,擰緊軌道壓板螺栓。
4.2.2.5檢修安全防護裝置。緩沖器、限位器、聯(lián)鎖保護等裝置應準確、可靠。
4.2.2.6檢測電機絕緣電阻,更換損壞的電機軸承,檢修運轉噪聲及振動等異?,F(xiàn)象。
4.2.2.7調整控制器觸頭和壓緊力,制動器行程。更換燒損的觸頭、線圈、磨損的滑線、絕緣子等。
4.2.2.8檢查照明、警鈴、信號和安全保險裝置,應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4.2.2.9測量動力線相間和相、地絕緣電阻,應部小于0.5mω。
4.2.2.10整理線路,更換老化線段和失靈、損壞的元件。整定保護元件動作值。補齊線路編號。
4.2.2.11裝配調整后,做負荷試驗。
4.2.3大修
4.2.3.1拆卸分解起重傳動、行車傳動、載重小車轉動部件,清洗檢查,鑒定并分類。
4.2.3.2檢修升降機構。更換磨損實效的鋼絲繩、滑輪、吊鉤、卷筒等零部件?;謴推淦鹕芰凸ぷ餍阅?。
4.2.3.3修理橋梁、起重小車行走機構。更換磨損、失效的零部件。減速器清洗換油。大車輪組裝,車輪的平行度、垂直度、跨距對角距,應在允許范圍內(nèi)。
4.2.3.4修理金屬結構件?;謴椭髁荷瞎岸群团詮?。修理或更換失效的聯(lián)接件、支承件、緊固件。
4.2.3.5修理安全防護裝置。對緩沖器。終點開關、限位器應確保準確、可靠。
4.2.3.6修整控制箱,更換滑線,集電器,測量絕緣電阻。
4.2.3.7修復或更換燒蝕、失靈的電器元件、裝置和電動機。
4.2.3.8裝配調整各部件,檢查配合間隙。
4.2.3.9進行無負荷和負荷試驗。
4.2.3.10修復外觀。全部除銹、噴漆,清潔或更新標牌、標志。
5檢修質量標準
5.1一般要求
5.1.1更換的零、部件,應符合圖紙和技術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并經(jīng)檢驗合格。主要零、部件
報廢更換標準應按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配齊、完善安全裝置,安裝位置正確,靈敏可靠。
電氣安全可靠,電器外殼必須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ω,電氣絕緣電阻部小于0.5mω。布線整齊、美觀,符合原理圖和說明要求。電器均不受油、灰、水影響。
外觀油漆均勻。各種標牌、標志安全,清晰醒目。
金屬結構件質量要求
在跨中l(wèi)k/10長度范圍內(nèi),主梁上拱值應為lk/1000;其旁彎值應小于lk/2000(≤50t只許外彎;lk為起重機跨度,單位為m)。
同一截面上,小車兩軌道的高低差為:
軌距t≤2.5m時,高低差c≤3mm
軌距t﹥2.5m時,高低差c≤5mm
小車軌道頂面磨損達到或超過軌頂厚度的15%;側面磨損達到軌寬10%時,應換新。
小車新軌道安裝:側向局部彎曲在任意2m范圍內(nèi)不得大于1mm;接頭高低差e≤1mm;側向錯位g≤1mm;接頭間隙小于2mm。小車軌道地面與主梁上梁板局部間隙不得超過表6的規(guī)定值。
表6局部間隙 mm
軌道規(guī)格
≤p18
p24
﹥p24
允許間隙
1.0
1.5
2.0
5.3零部件裝配質量要求
5.3.1大、小車輪運行車輪與軌道接觸良好。起動瞬時無扭動現(xiàn)象。
5.3.2吊鉤通過鋼絲繩聯(lián)接裝配在卷筒上應與橫梁處于垂直狀態(tài),能靈活轉動和擺動,不得有卡住現(xiàn)象。其上升限位器準確、可靠。
5.3.3車輪安裝后的水平斜面應不大于l/1000;垂直偏斜應不大于l/400(l為測量長度單位,m)。
5.3.4減速器中,一個齒輪損壞,原則上更換一對齒輪。減速器殼體部分面裝配后緊密貼合,不得漏油。
6試車與驗收
6.1試車前的準備工作
6.1.1關閉電源,清理現(xiàn)場,擦凈各部件,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
6.1.2檢查檢修項目內(nèi)容全部完工,質量合格。
6.1.3檢查電氣線路和電動機運轉方向,應正確可靠。
6.1.4檢查安全防護裝置,配齊、好用。
6.1.5卷揚、大、小車手動盤車試轉,無異常現(xiàn)象。
6.1.6按試車項目準備好負荷試驗用的重物。
6.2試車
6.2.1無負荷試驗
a.接通電源,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設備;點動時,無異常現(xiàn)象。
b.分別開動卷揚、大小車機構,先慢后塊至額定、速度;觀察各機構應平穩(wěn)、無沖擊、振動和卡阻現(xiàn)象。
c.大、小車沿軌道和主梁全行程往返行走三次、卷揚升降三次。無懸空和夾軌現(xiàn)象。
d.進行限位和開關的試驗。包括吊鉤提升、大、小車運行、倉門口、欄桿門、緊急開關等,其功能應準確可靠。
6.2.2靜負荷試驗
a.將重量為額定負荷的50—70%的重物起升距地面1m左右,小車在全行程上運行三至四次后放下重物。
b.將額定負荷起升距地面1m左右,小車在全行程上運行三至四次后,停在橫梁中間,放下重物。
c.架設好測量橋架彈性形變量用的鋼絲,在跨度中心位置測出鋼絲到主梁上蓋板的垂直距離ho;將額定負荷的重物起升距地面100mm,懸停10分鐘左右,在測鋼絲到主梁上蓋板的距離h1;當放下重物后仍未ho,彈性型變量為h1-ho,其形變量不得超過lk/700(lk起重機跨度單位,m)。
d.小車仍停在中間位置,將重量為額定負荷125%的重物起升距地100mm,懸停10分鐘,并測量變形量,然后放下重物。重復試驗三次。橫梁無永久變形,試為合格。
e.靜負荷試驗后,檢查金屬結構的焊接質量和聯(lián)接質量,檢查緊固電動機、制動器、卷筒、軸承座及各減速器等固定螺栓。
6.2.3東負荷試驗
a.以額定負荷110%的重物進行試驗(同時開動兩個機構,如小車與卷揚,大車于小車)。反復升降、大、小車應往返運行。各機構累計運行時間部少于10分鐘。
b.試驗中,檢查各機構運行平穩(wěn)。制動、安全、限位、防護應靈敏、準確可靠;軸承,電氣元件升溫應正常。
c. 動負荷試驗后,應再次檢查金屬結構的焊接質量和聯(lián)接質量,及各部螺栓應緊固良好。
6.3驗收
設備檢修竣工,試車合格,檢修技術資料齊全,方可進行驗收交接工作。
大修驗收
6.3.1.1由設備主管部門主持,有設備使用部門、承修部門和質量檢驗部門、安全部門共同參加,達到驗收標準后,移交使用單位。
6.3.1.2按大修任務書中規(guī)定的項目,大修內(nèi)容及其技術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6.3.1.3大修后應全面恢復原有工作能力,起重能力,。安全控制達到出廠標準。
6.3.1.4簽字交接后質量保修期為三個月。在此期間內(nèi)達不到大修質量要求的項目,應由主修人返修。
6.3.1.5驗收后由主修技術人員和主修人,將有關檢修資料、圖紙、大修任務書、更換件明細表、檢修記錄、檢查記錄、交接記錄,投產(chǎn)通知等整理好,及時歸檔。
6.3.2中修驗收
6.3.2.1由設備主管主持,組織檢驗人員、安技科、使用單位、操作者承修單位、主修人等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交接,方可投入使用。
6.3.2.2按中修任務書中規(guī)定的項目,中修內(nèi)容及其技術標準進行檢修驗收。
6.3.2.3修后應恢復修理項目原有工作能力,設備達到完好標準。
6.3.2.4簽字交接后質量保修期為二個月。在此期限內(nèi)達不到中修質量要求的項目,應由主修人返修。
6.3.2.5驗收后,由主修技術員和主修人將有關檢修資料、圖紙、中修任務書、更換件明細表、檢修記錄、檢驗記錄、交接記錄和投產(chǎn)通知單等整理好,及時歸檔。
6.3.3小修驗收
6.3.3.1由車間分管設備的主任主持,組織主修人、操作者和機械員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交接,并報設備主管部門,方可投入使用。
6.3.3.2按小修任務書中規(guī)定的項目,小修內(nèi)容及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6.3.3.3小修后應達到完好標準和起重能力。
6.3.3.4簽字交接后質量保修期為一個月。在此期限內(nèi)達不到修理質量要求的項目,應由主修人返修。
6.3.3.5驗收后,由車間機械員和主修人將由關檢修資料、圖紙、小修任務書、更換件明細表、檢修記錄、檢驗記錄、交接記錄和投產(chǎn)通知單等整理好及時歸檔。
7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a.嚴禁在設備周圍堆放與維護檢修無關的物料,確保現(xiàn)場清潔,道路暢通。
b.嚴禁違章開車、停車和操作設備。開機前控制手柄應置于零位。
c. 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的潤滑油(脂)。
d. 應按工藝順序拆卸和擺放零件、部件。
e. 嚴禁用繩絲起子、鏟子等鑿開減速器的結合面。應用木錘敲打箱體,順序拆卸。
f. 按裝配工藝順序和要求組裝零、部件。
g. 嚴禁在設備運行中擦抹其運轉部件。
h. 鋼絲繩和吊具應經(jīng)檢驗合格后使用。
i. 起吊時必須有人指揮和監(jiān)護,司機應由操作證,無關人員離開現(xiàn)場;并嚴禁傾斜起吊及作拖拉使用。
j. 嚴禁停機時仍將重物懸掛空中??浙^應升至距地面2m以上高度,起重機不工作要靠邊停靠。
k. 嚴禁在額定電壓下降大于10%時,仍然起吊。
l.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現(xiàn)場作業(yè)必須帶安全帽。嚴禁檢修人員雙手拿著物品上、下起重機和向下扔東西。
m. 大修、中修應由取得勞動部門“起重設備安裝、檢修單位安全認可證”的單位進行。
第2篇 橋式起重機操作維護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和性能,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能進行獨立操作,并應遵守安全守則。
(2)按照潤滑規(guī)定加足潤滑油料,加油后要將油箱、油杯等的蓋子蓋好。
(3)每班開動前必須進行以下各項檢查:
①吊鉤鉤頭、滑輪有無缺陷;
②鋼絲繩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無脫槽現(xiàn)象;
③大車、小車及起升機構的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傳動機構是否正常,各安全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車限位是否正常;
⑤行車運行時有無異音。
若發(fā)現(xiàn)缺陷或不正?,F(xiàn)象,應即進行調整、檢修,不得遷就使用。
(4)開車前,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關好門窗,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5)起車要平穩(wěn),并逐擋加速:對起升機構每檔的轉換時間可控制在1-2秒;對運行機構每檔轉換時間應不小于3秒;對大起重量的行車各檔轉換時間應在6-18秒,視起重量而定,嚴禁高檔啟動。
(6)嚴禁超規(guī)范使用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中“十不吊”的規(guī)定。
(7)每班每一次起吊重物時(或在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 5m后,將重物下放,以檢查制動器的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8)操縱控制器時,必須按檔次進行,要保護被吊物平穩(wěn),吊鉤轉動時不準起升,防止鋼絲繩出槽。
(9)大、小車行駛接近終點時,應降低速度,嚴禁用終點開關作為停車手段,也不準用反車達到制動目的。
(10)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處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nèi)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11)禁止起重機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操作者和掛索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上或行走臺上行走,也不許從事檢修。(13)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必須單獨工作,以免兩鉤相撞。
(14)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吊鉤必須升到接近極限位置高度,吊鉤上不準掛著鋼絲繩。
(15)同一跨度內(nèi)有多臺起重機工作時,必須保持1. 5m距離,以防相撞。工作需要靠近時,應經(jīng)鄰機同意,但最小距離應>0. 3m。
(16)禁止兩臺起重機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兩臺同吊時,應采取安全措施,且每臺起重機均不得超過負荷,并由總機動師或總工程師在現(xiàn)場指揮,方可起吊。
(17)在正常工作中變換運行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扳到“零位”,當機構安全停止轉動后再行換向開車。
(18)電器各保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隨意調整和更換。
(19)工作中,制動器、軸承和電器等部位有過熱、異音或異?,F(xiàn)象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檢修。
(20)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在風力>6級或遇雨時應停止工作。不工作時必須將起重機開至指定位置停放,并可靠地固定好。
(21)如系有磁盤、抓斗的起重機,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①使用磁盤或抓斗工作時,必須保證電纜和鋼絲繩運動速度一致,不得使磁盤、抓斗轉動,以免電纜和鋼絲繩相互纏繞發(fā)生事故;
②不準用電磁盤吊運溫度在200℃以上的工件;
③使用抓斗時,不準抓取整塊物件,避免在吊運中滑落;
④當發(fā)現(xiàn)電磁盤有殘磁時(切斷電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脫離電磁盤),應停止運轉,進行檢修。
(22)吊運作業(yè)完畢后,將起重機開到指定地點,小車開到駕駛室一端,吊鉤升起,全部控制扳到“零位”,切斷電源,并清掃擦試,保持整潔。并做好當班運行記錄和交換班工作。
第3篇 橋式起重機檢修維護規(guī)程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峽陽電站橋式起重機的基本參數(shù)、結構、維護內(nèi)容、故障處理。
1.2 本標準適用于峽陽電站電動100/32/5t×16.7m吊鉤橋式起重機的維護工作。
1.3 下列人員應通曉本規(guī)程
1.2.1 領導人員:生產(chǎn)部門副總、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經(jīng)理助理)、專職技術人員。
1.2.2 生產(chǎn)人員:值長、運行值班員、維護人員。
2 結構概述
本橋式起重機是橋架、小車、起重機運行機構和電氣設備四個部分組成。
3 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
3.1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1.1潤滑:起重機各機構的使用質量和壽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jīng)常而正確的潤滑。本起重機各機構都采用分散潤滑和油池潤滑方式,因此必須隨時檢查油嘴和油管的暢通無阻。
3.1.2鋼絲繩:主防止鋼絲繩松解和降低其強度,起升機構工作時,應避免吊具組打轉,鋼絲繩必須按時正確潤滑,潤滑前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舊油,絕對禁止用金屬刷子或其它尖銳器具清洗鋼絲繩上污物,也絕對禁止使用酸性或其它具有強烈腐蝕性的潤滑劑。凡在任何一處的擰節(jié)距內(nèi),當鋼絲的斷裂數(shù)超過12根時鋼絲繩即應報廢。如鋼絲繩表面有磨損或腐蝕時,其磨損或腐蝕斷面面積相當于上述鋼絲斷裂數(shù)規(guī)定時,鋼絲繩也應報報廢。
3.1.3吊具組:吊具組是起重機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必須定期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出現(xiàn)時,吊鉤或其附屬零件即應報廢,更換新鉤或另件
(1)表面出現(xiàn)任何裂紋,破口或必裂(嚴禁焊補使用)。
(2)吊鉤危險斷面的磨損達到了原斷面高度的10%。
(3)吊鉤危險斷面或尾部產(chǎn)生殘余變形。
(4)鉤尾部分退刀槽或過渡圓角附近出現(xiàn)裂紋。
(5)螺母、吊鉤橫梁出現(xiàn)任何裂紋各變形。
(6)吊鉤開口度比原來尺寸增加15%。
3.1.4滑輪:滑輪主要檢查其繩槽磨損情況,輪緣有否崩裂以及有否卡住現(xiàn)象。
3.1.5齒輪聯(lián)軸器:主要檢查其潤滑,密封以及有否軸向位移等的松動現(xiàn)象,每年不少于一次對聯(lián)軸器齒輪磨損程度的檢查,如出現(xiàn)下列情況應予更換。
(1)齒根上有一處疲勞裂紋。
(2)輪齒崩裂。
(3)運行機構的聯(lián)軸器,當輪齒齒厚的磨損達厚齒厚的15%時(吊運危險品時為10%)。
3.1.6車輪:定期對車輪部件作全面檢查,并采取如下措施:
(1)當車輪輪緣磨損超過原厚度的30%或輪緣部分崩裂時,應更換車輪。
(2)兩個主動車輪的工作直徑在不均勻磨損后所造成的相互偏差,不得超過其公稱直徑1/600。如果超過此值,應重新車光,但如果重車后車輪直徑較原公稱直徑小1mm時,車輪應更換。
3.1.7制動器
3.1.7.1起升機構的液壓制動器和電磁制動器應每班檢查一次,運行機構的制動器不少于2―3天檢查一次。
3.1.7.2推動器是否有漏油和滲油現(xiàn)象,油液是否足量,不足時應加入適當?shù)挠?,油應定期更換,換油時對機件應清洗。
3.1.7.3電機引入線等絕緣是否良好。
3.1.7.4制動系統(tǒng)各部分應有準確的動作,應固定的螺母、保險墊片等不應松動,軸栓不可有卡住現(xiàn)象。對所有焊縫要每月檢查一次,不得有裂紋。
3.1.7.5制動彈簧、制動臂、制動器底座、制動器杠桿、螺桿等如出現(xiàn)裂紋應及時更換。
3.1.7.6制動彈簧出現(xiàn)塑性變形應更換。
3.1.7.7制動輪表面上,不得有油污等臟物,應定期用煤油抹布清洗。
3.1.7.8閘瓦應正確地貼合在制動輪上,其實際接觸面積不應小于理論接觸面積的70%,閘瓦的材料應良好,閘瓦強開時在制動輪兩側的間隙應處處相等,接通電流以檢查閘瓦張開的情況,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檢查電磁線圈和電氣線路,電磁線圈的工作溫度不可超過85℃。
3.1.7.9經(jīng)常檢查和調整制動彈簧的長度,以保證正確的制動力矩,對起升機構的雙制動器每個制動器必須可靠地支持額定起重量的1.25倍,單制動器必須可靠地支持額定起重量的1.75倍,運行機構的制動器,應能及時剎住大車和小車,但不宜調整過緊以免車輪嚴重打滑和引起振動和沖擊。
3.1.7.10閘瓦襯料磨損超過50%時,應立即更換。
3.1.7.11制動輪工作時如出煙或發(fā)生焦味,即說明閘瓦和制動輪的溫度過高(制動輪溫度不應超過200℃),此時必須調整閘瓦和制動輪之間的間隙使之相等。
3.2金屬結構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2.1橋架:橋架是起重機金屬結構中最主要的受力構件,保養(yǎng)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起重機的安全和性能,因此,使用時應特別注意。
3.2.1.1必須避免急劇的啟動、制動,因為這種急劇動作,會使橋架產(chǎn)生很大的附加動載荷。
3.2.1.2定期對主梁進行撓度測量,以驗證主梁是否超出規(guī)定的變形。
3.2.1.3檢查主梁、端梁和主端連接焊縫,這些都是主要焊縫,如發(fā)現(xiàn)焊縫有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