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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起重機規(guī)程涵蓋了多種類型起重機的安全操作、維護保養(yǎng)、檢查評估和故障處理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起重機操作員資質:所有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相關證書,具備操作知識和技能。
2. 設備檢查:每次作業(yè)前,需進行設備檢查,確保起重機各部件完好無損,安全裝置正常。
3. 負載評估:確定負載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和起重機,禁止超載作業(yè)。
4. 操作程序:詳細規(guī)定起吊、平移、降落等動作的操作步驟,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5.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機械和電氣系統(tǒng)的保養(yǎng),確保設備性能穩(wěn)定。
6. 工作環(huán)境:規(guī)定了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距離,防止人員和物品進入危險區(qū)。
7. 安全標志: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和操作指示,提醒相關人員注意安全。
8. 故障處理:對常見故障的識別和臨時處理方法,以及何時需要專業(yè)維修。
標準
起重機規(guī)程遵循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標準,如iso、osha、ansi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包括:
1.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相關標準,如iso 4301-1:2015關于移動式起重機的操作、維護和檢查。
2. 美國職業(yè)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的起重機和吊車安全法規(guī),如29 cfr 1926.1400系列。
3. 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的起重機標準,如ansi/asme b30系列,涵蓋各類起重機的設計、制造、檢驗和操作。
是什么意思
起重機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保障作業(yè)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這意味著:
1. 對操作員的要求不僅僅是操作機器,還包括了解設備、熟悉操作流程、具備應急處理能力,確保人機交互的安全。
2. 設備檢查不僅是技術性的,更是預防性的,通過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防止事故發(fā)生。
3. 負載評估和操作程序旨在避免因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保證作業(yè)的精確性和安全性。
4. 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規(guī)定是為了延長設備壽命,減少因設備故障造成的停工時間。
5. 安全標志和工作環(huán)境規(guī)定強調了環(huán)境因素對安全的影響,提醒作業(yè)人員時刻保持警惕。
起重機規(guī)程是一套全面的指導原則,旨在確保起重機的高效、安全運行,為作業(yè)現(xiàn)場提供穩(wěn)定可靠的工作環(huán)境。每個作業(yè)人員都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將安全放在首位,共同構建一個零事故的工作場所。
起重機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起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第2篇 電動葫蘆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
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煽?。
3.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4.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持證上崗,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嚴禁非本崗人員操作。
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5.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露天作業(yè)應設置防雨棚。
6.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7.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8.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13.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14.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15.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6.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7.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8.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9.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4篇 起重機械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應嚴格遵章守紀,堅守工作崗位。當班司機應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機件、安全裝置等有缺陷或故障,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組織排除和檢修,故障未排除,不準操作。
2、交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吊具和鋼絲繩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如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3、司機應服從預定指揮員的信號進行操作,信號不明應詢問清楚,如確認信息有誤、可能發(fā)生事故,有權拒絕執(zhí)行指揮令。無論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緊急停車。
4、開車前必須鳴鈴示意,平穩(wěn)起重,逐檔加速,起運中吊物近人時,應給鈴聲報警。起重機運行時,嚴禁人員上下和進行檢修工作、嚴禁超負荷作業(yè)、嚴禁吊物上站人、嚴禁吊物超過人頂、嚴禁一切人員在吊物下站立和通過。
5、當司機確認機上和周圍無閑雜人員時,才允許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時,所有控制器的手柄均應處于零位。工作中發(fā)生停電時,應將所有手柄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構的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6、起重作業(yè)、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加油、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進行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將設備穩(wěn)妥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方,將空鉤上升到上限位置。
7、不得用極限位置限制器進行停車,除特殊情況處,一般不得利用反車進行制動。
8、起重機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超負荷或負荷不清不吊、工件堅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現(xiàn)場物體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凌刀物件沒有襯墊措施不吊、液體色過滿不吊。
第5篇 桅桿起重機的安裝工藝規(guī)程
一、安裝前準備工作
安裝前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熟悉圖紙,依據gb50278-98《起重機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標準執(zhí)行。參加安裝、架設的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崗位上崗資格證。
1、依據吊裝方案選擇起重桿、繩索、錨樁和卷揚機等安裝設備。然后將它們布置在預定的位置上。布置地錨的位置用石灰粉標出,再進行挖掘和埋設。
2、安裝基礎及技術
在桅桿起重機安裝位置上鋪設30cm厚的塊石,在塊石上鋪設10cm的小石子,形成起重機的基礎。然后,在基礎上搭設擱置底盤的枕木架,枕木截面積必須滿足圖紙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枕木架的面積應根據立柱和地面的最大垂直壓力及地面的承壓能力進行計算后確定。枕木或基礎一定要結實。如果起重機需要移動,還要考慮安放千斤頂?shù)奈恢谩?/p>
3、起重機安裝前要對整機的結構件、機件做全面認真檢查,包括對轉動部分的磨損情況、結構情況及鋼絲繩是否符合要求,電氣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等的檢查。
4、工具、起吊設備的準備
根據所安裝桅桿起重機的實際情況配備合適的起重設備及安裝所需的各種工具。各工種施工人員必須帶齊全相應的作業(yè)工具,并要求各自集中在工具包中存放。
二、安裝
1、底般安裝
選擇合適起重量的汽車起重機作為桅桿起重機的起吊設備(這是比較方便的起重機具),在安裝現(xiàn)場,用汽車起重機將桅桿起重機的底盤吊在安裝位置進行組裝。
2、安裝起重機立柱
2.1 安裝時,吊索牢固地系在立柱指定的吊點上,在立柱上部規(guī)定的位置拴結好纜風繩。提升立柱離開地面旋轉到安裝位置并安裝在底盤上。吊點選擇在立柱側面,提升時將吊立柱的桅桿預先稍向后和兩外側傾斜,同時纜風繩一定要拉緊。
2.2 立柱安好后應對稱地先在立柱頂上拉好四根永久纜風繩,待立柱頭部基本穩(wěn)定才能將所有永久纜風繩系掛到立柱的頂部。
2.3固定纜風繩,纜風繩應與地面成30度角,最大不超過45度。
2.4永久纜風繩系掛完后,將起重臂變幅滑車組鋼絲繩穿好,并用卷楊機拉緊變幅滑車組,使立柱向起重臂方向略傾斜。再將立柱上的永久纜風繩以變幅滑車組的中心線為對稱中心線,兩邊對稱地拉緊,防止造成立柱過大的傾斜。
3、安裝臂架
3.1臂架組裝。利用汽車起重機將臂架最下一節(jié)吊放并支承在支架上方,使臂架下鉸點與底盤上的鉸鏈支座妥善的用銷軸連接。再逐節(jié)向上按序在支架上組裝。穿繞好主吊鉤、副吊鉤、小吊鉤起升滑輪組、搖臂繩滑輪組、變幅滑輪組的鋼絲繩。
3.2板立起重臂。臂架組裝及鋼絲繩纏繞后,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機件堅固、鋼絲繩纏繞順序、潤滑及安全措施。對桅桿起重機控制和動力系統(tǒng)供電,調整好各卷揚機制動器,一次將臂架扳立豎起。永久纜風繩系掛后,待臂架變幅滑輪組鋼絲繩穿繞并用卷揚機拉緊變幅滑輪組,立柱稍傾向臂架側,以變幅滑輪組的中心為對稱中心線,對稱地收緊臂架垂直平面的永久纜風繩,保證立柱有兩個互相垂直的平面內的垂直度。
臂架板立時因起重臂架對底盤產生水平向后的推力為最大,因此必須將底盤前面固定底盤的滑車組穿好拉緊。
6、起重桿的中心線應與被吊物體就位的基礎中心線在一條直線上,以保證重物就位時的中心線能和基礎中心線重合。用兩組桅桿起吊重物時,兩起重桿的中心與基礎中心的距離應相等,并盡可能小,以保證起重桿受力情況良好。起吊前,設備的中心線應盡可能與兩根起重桿中心線相垂直,以保證起吊時兩桿受力均衡。
7、錨樁的埋設。樁錨的尺寸和插入土中的深度,應根據拉索中的最大拉力來選擇。水平地錨和錨坑的尺寸,應根據計算來決定,然后按尺寸在指定的地點挖坑,并埋好、夯實。最后,應對地錨進行拔出力的試驗,可架設一個人字木起重架,并懸掛一個鏈式起重機,用人工拉動的方法進行試驗。
8.卷揚機的固定,一般采用鋼絲繩綁結在預先埋好的錨樁上,或用平衡重物和木樁來固定,有時也可利用建筑物來固定。
三、桅桿起重機的拆卸
1、施工前嚴格檢查桅桿起重機各部位狀況,了解現(xiàn)場布局。
2、拆除過程與安裝過程相反。
3、安全要求遵從安裝安全要求。
第6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
一、使用起重設備前,首先檢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確定起重設備是否可用。
二、送電后進行試車,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正下方操作,首先檢查起重機大車行走情況,確定大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 ○右(左),大車行走正常后,再檢查小車行走情況,并確定小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右(左),小車試車正常后,再檢查吊鉤升降情況↑升、↓降,吊鉤升起時停3秒、開5秒兩次,吊鉤下降時停3秒、開5秒兩次。試車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時,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綁結實,捆綁繩扣與卡環(huán)應與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應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點下方,這樣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轉。
四、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150mm停車檢查各受力部位,抱閘、小車、鋼絲繩、繩扣等,停車檢查時間1分鐘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車檢查重物下落情況,下落距離不得超過10mm。符合要求后繼續(xù)起吊。
五、重物起吊時,不準同時有兩個方向的運動,重物在空中平移時應盡量接近地面,并且不應有大幅度擺動,必要時應加設攬風繩控制。
六、 微調點動各電動機時,時間間隔不應低于3秒,以免燒壞接觸器觸頭。
七、重物在落地時,要墊支撐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設備后,應使單梁起重機停在吊裝口上方,電動葫蘆停在單梁起重機靠近吊裝口一端,吊鉤起升到不影響其它作業(yè)位置。斷掉電源,把操作開關盒放在開關箱內。
九、起重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環(huán),起吊大型重物時,一定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令。
第7篇 施工起重機駕駛人員十不吊規(guī)程
施工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繩磨損或割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干部違章指揮不吊。
第8篇 橋架類型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對司機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機司機在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應做到以下幾點:
(1)穩(wěn)司機在操作起重機過程中,必須做到啟動平穩(wěn)、行車平穩(wěn)、停車平穩(wěn),確保吊鉤、吊具及吊物不游擺。
(2)準在穩(wěn)的基礎上,吊物應準確地在指定的位置上降落,即落點準確。
(3)快在穩(wěn)、準的基礎上,協(xié)調相應各機構動作,縮短工作循環(huán)時間,使起重機不斷連續(x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確保起重機在完好情況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發(fā)生任何人身和設備事故。
(5)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機性能和電動機機械特性的基礎上,根據吊物的具體狀況,正確地操縱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使起重機運轉既安全又經濟。
二、司機在工休前的檢查
(一)交接班檢查
交接班時,交班司機應將值班中出現(xiàn)的問題詳細介紹給接班司機,然后,交接班司機共同檢查起重機。檢查的主要內容和程序如下:
①首先檢查配電盤上總閘刀開關是否斷開,不允許帶電檢查。
②檢查鋼絲繩的斷絲根數(shù)或磨損量,是否超過報廢標準。檢查卷簡上是否有竄槽或疊壓現(xiàn)象,固定壓板是否牢固可靠。
③檢查制動器的工作彈簧、銷軸、連接板和開口銷應完好。制動器不得有卡住現(xiàn)象。
④各安全裝置應動作靈敏可靠。
⑤受電器(滑塊或滑輪)在滑線上應接觸良好,電纜卷筒的運動應與大車運行速度相協(xié)調。
⑥吊鉤應能在橫梁上靈活轉動,鉤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動現(xiàn)象。
(二)供電情況檢查
開車前,要檢查電源供電情況,電壓不得低于額定電壓的85%。
(三)物呂檢查
起重機上不得遺留工具或其他物件,以免作業(yè)中發(fā)生墜落,造成人身設備事故。
(四)控制系統(tǒng)檢查
開車前,要按操作規(guī)程將所有的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并將艙口門開關及端梁門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才可開車。
第9篇 桅桿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 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風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在起吊滿載重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
第10篇 拼裝式起重機桅桿、龍門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拼裝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員應有統(tǒng)一的信號。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閘前應先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膠皮絕緣板。
二、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
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
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
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
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
7、機房及操作室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三、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五、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fā)現(xiàn)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第11篇 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要求
1、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并辦理簽證手續(xù)。
2、鋼絲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線保持安全距離。
6、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7、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9、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下落時動作應緩慢。
10、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1、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切斷電源,并關門上鎖。
12、所有操作司機必須遵守相應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履帶式起重機
1、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后方可啟動。
2、吊物行走時,臂桿應放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cm,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桿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3、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5、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于15°,嚴禁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桿要放到零位,各類制動器應剎住。
三、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
1、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2、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3、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四、龍門吊機、桅桿吊機、電動葫蘆
1、龍門吊及桅桿吊機上平臺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或擋板,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
2、兩機同時作業(yè),相距間距應不少于3m。
3、起重機臺駛近限位端時,應減速停車。
4、作業(yè)中若遇突然停電,各控制器應放于零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人員接近。
5、工作完畢,應將吊鉤升起,桅桿吊機吊鉤要掛牢。水上及江邊起重機還應根據天氣情況,采取避風措施。
第12篇 汽車起重機、隨車起重機的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汽車起重機、隨車起重機的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摘要:起重機不得在架空電線下面工作,在通過架空電線時應將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電線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吊臂、鋼絲繩和重物等與架空電線的最小距離如下表所示。不準使角起重機吊拔埋在地下情況不明的或凍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體,以免超負荷引起事故。起重機吊運作業(yè)中,鋼絲繩應垂直起吊,不準斜吊。
1.起重機作業(yè)前的檢查
(1)檢查散熱器的水、汽油箱內的汽油和引擎曲軸箱內的潤滑油是否充足,并對各潤滑點加潤滑油。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充足。
(3)檢查各個部件緊固情況,鋼絲繩是否磨損、斷絲,繩卡必須牢固。
(4)檢查發(fā)動機工作是否正常,啟動前檢查各手柄是否均處于零位,各操作手柄應放在中間或停止位置。
(5)檢查液壓油箱中油液是否足夠,油路、氣路是否有泄漏。
(6)將支腿撐好,如支腿下方不平時,應用木塊墊平。機械結構的起重機在支腿撐好后,需用插銷固定。
(7)空載運轉起重機各機構,運轉正常。
2.起重機的操作規(guī)程
(1)首先檢查工作場地,起重機不可在傾斜和松軟的地面上作業(yè),并注意在工作范圍內有無電線及其他障礙物。
(2)起重作業(yè)時,所有人員不能站在起重機吊臂回轉所及區(qū)域內,重物應盡量避免在司機室上方通過。捆縛人員在掛好鉤后,也應站到安全區(qū)域。
(3)在夜間使用起重機時,在作業(yè)場所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并且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使其運行時不致發(fā)生碰撞。
(4)起重機不得在架空電線下面工作,在通過架空電線時應將吊臂降低,避免碰撞。在架空電線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吊臂、鋼絲繩和重物等與架空電線的最小距離如下表所示。
(5)起重機吊臂觸及高壓輸電線時,駕駛員千萬不能觸地,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把危險區(qū)圍好(半徑為8-10m范圍內),同時通知有關部門切斷電源。
(6)吊重作業(yè)中不準扳動支腿操縱手柄。如必須調整支腿時,應先將重物落下后再進行調整。
(7)起重機在最大負荷下工作時,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應鎮(zhèn)450,在一般情況下,不許橫吊。
(8)起重機在吊裝高處的重物時,過卷揚限位器應靈敏可靠,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卷揚過頭,使鋼絲繩拉斷,吊臂后翻。
(9)不準使角起重機吊拔埋在地下情況不明的或凍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體,以免超負荷引起事故。起重機吊運作業(yè)中,鋼絲繩應垂直起吊,不準斜吊。
(10)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不可全部放盡,一般應保留2-3圈,以防鋼絲繩的末端松脫而發(fā)生事故。
(11)當輪胎式起重機有負載作短距離行走時,其重物不能超過吊臂在該位置(不用支腿)時的額定起重量的2/3,離地高度應<0.5m。
(12)起重機應設有起重量指示器,不準超負荷吊運。
(13)每次作業(yè)前,都要先作試吊,把重物吊起離地面50-100mm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在重載時還要在試吊中檢查支腿是否牢靠。
(14)在雨天或雪天制動器易失效,落鉤要慢;如遇7-8級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要卸下載荷,把起重臂放在托架上。
第13篇 小型吊車及汽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風力五級以上應暫停工作。
2.吊車吊臂與高壓線應保持下列距離:電壓少于1000伏者距離大于2米;電壓由2000伏至20000伏者距離大于4.5米。
3.必須打支腿作業(yè)。打支腿后回轉支承處應水平,其傾斜度不得大于10。
4.支腿與支承面必須垂下,支腿與地面間應鋪墊80mm厚的硬木板。
5.起重機吊重作業(yè)中,不準扳動支腿手柄,如果要調整支腿,一定要先將所吊重物放落地面。
6.在作業(yè)前應檢查吊機安全保護裝置及鋼絲繩、吊鉤等吊具,均應保持完好,起動后應空載運轉,檢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必須按吊車起重特性表所規(guī)定起重量及吊距范圍內操作。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7.當實際起重接近起重表所規(guī)定的起重量時,吊臂只能向后方起吊,左右回轉不準超過450c。
8.當場地比較松軟時,必須進行試吊(吊重離地高不大于30cm),檢查各支腿有無松動或下陷,如發(fā)現(xiàn)有變動,不可起吊。
9.吊鉤(或提升滑輪組)提升時與吊臂頭部距離應少于0.5米。吊鉤下降至最低點時,卷筒應保留3圈以上的鋼絲繩。
10.當起重機以最大仰角作業(yè)時,卸載時,應先將重物放下地面并保持鋼絲繩拉緊狀態(tài),然后將吊臂放低一些再摘吊(防止吊機向后傾復)。
11.吊重后變幅應在起重表規(guī)定范圍內,并盡量緩慢進行。
12.負荷在空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吊臂下不準站人和通過。
13.吊重作業(yè)時應有起重工(路橋工程為橋工或已培訓專職人員)負責指揮,在作業(yè)現(xiàn)場有其它人員操作時,當起吊及放下時必須發(fā)出信號,作業(yè)難度較大的吊裝作業(yè),必須由有關人員先做好吊裝方案,在作業(yè)過程中派專人觀察起重機安全狀態(tài)。
第14篇 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施工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機的準備工作和起重作業(yè)除應嚴格執(zhí)行履帶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外,根據汽車、輪胎起重機的特點,還需注意以下幾項:
1、輪胎氣壓應充足。
2、在松軟地面工作時,應在作業(yè)前將地面填平、夯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wěn)。
3、汽車起重機不準吊重行駛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輪胎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作短距離行走時,應遵照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重物離地高度不能超過0.5米,重物必須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駛要緩慢,地面應堅實平整。嚴禁吊重后作長距離走行。
5、當起重機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時,在卸重前應先將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繩拉緊狀態(tài),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脫鉤,以防止起重機卸載后向后傾翻。
二、行使過程中,汽車起重機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須墊約50毫米的橡膠快,吊鉤掛在汽車前端保險杠上不得過緊。輪胎起重機應將吊鉤升到接近極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壓汽車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1、發(fā)動機啟動后將油泵與動力輸出軸結合,在待速下進行預熱,液壓油溫達30才能進行起重作業(yè)。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關閉支腿開關,如地面松軟不平,應修整地面,墊放枕木。檢查安全可靠后在進行起重作業(yè)。
3、吊重物時,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嚴禁伸縮起重臂。
4、當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時,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業(yè)時,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徑,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許空鉤和吊重在額定起重量30%以內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時應緩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腳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應保持規(guī)定壓力,低于或大于規(guī)定壓力范圍不僅會使系統(tǒng)惡化,而且會引起嚴重事故。
8、在現(xiàn)場不得吊著重物行走。
9、除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說明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汽車式和輪胎式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15篇 起重機械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起重作業(yè)時,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工作環(huán)境、行使路線、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信號,特種操作人員必須有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
3、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
5、起重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負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監(jiān)護,方可起吊。
6、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xiàn)場澆筑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起重機在起吊滿荷載或接近滿荷載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性的牢固性,無誤后方可提升,晃動的重物,須栓拉繩。
8、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9、起重機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鋼絲繩打環(huán)、紐結、彎折和亂繩,采用繩卡固接時,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繩卡滑鞍應在鋼絲繩工作時受力一側,不得正反交錯。
10、起重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發(fā)證持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二)、塔式起重機
1、軌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機的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嚴格按照原廠使用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施工。
2、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著原廠規(guī)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隊(組)長負責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3、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
4、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
5、起重機專用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guī)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繩。
6、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作業(yè)前需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固定好,同時檢查行走、回轉、 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8、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9、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1、主卷揚機不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機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12、裝有機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時,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允許載荷,超載和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13、嚴禁在彎路上進行吊裝作業(yè)或吊重物轉彎。
14、作業(yè)后應做到:
①、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
②、將每個控制開關撥到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內窗,下機后切斷總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③、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②、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③、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tǒng)和緊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
④、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移動。
16、附著式、內爬式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和工作要求。
②、附著式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度情況,并用撐桿調整直度。
③、每道附著裝置撐桿布置方式,互相間隔和附墻距離應按原廠規(guī)定。④、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⑤、軌道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
⑥、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嚴禁超員乘人,當臂桿回轉起重或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使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期懸掛在空中。
⑦、風力達到4級以上時,不得進行提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刻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⑨、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操縱液壓系統(tǒng),看管電源和緊固螺栓,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⑩、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剎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中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上后,方可繼續(xù)頂升,塔身高出固定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各個地方合原廠規(guī)定。
頂升完成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且斷開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三)建筑施工電梯
1、地基應澆制砼基礎,其承載能力大于15t/㎡,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電梯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不得超過其高度的萬分之五。
3、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臂距離,導軌架的兩附臂連接點間距和最低附望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
4、電梯底籠周圍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穩(wěn)固,出入口欄桿應安全可靠。
5、作業(yè)前應重點檢查: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等。
6、啟動前,檢查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連通后檢查電壓正常,實驗限位裝置、梯籠門、維護門等處電氣連鎖裝置良好,電氣儀表靈敏有效,經啟動正常后,可空車升降實驗,即可使用。
7、電梯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要停車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如發(fā)現(xiàn)制動器不正常經檢修后方可運行。
8、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荷載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荷運行。
9、操作人員應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必須鳴聲示意,在未切斷總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0、電梯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11、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至底層。
12、電梯運行到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以行程開關自動停車來代替按鈕的使用。
13、作業(yè)后,將梯籠降至底層,各控制開關撥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