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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鐵路貨車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貨車設計與制造規(guī)范:涵蓋貨車的設計標準、材料選用、制造工藝以及質量控制流程。
2. 運行安全規(guī)定:涉及貨車的裝載安全、運行限制、故障應急處理以及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3. 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包括貨車的日常檢查、定期保養(yǎng)、故障修復和報廢標準。
4. 車輛運用管理:規(guī)定貨車的調度、編組、解體、檢修和運用效率評估。
5. 信息化管理:涉及貨車的追蹤監(jiān)控、數據記錄和分析、信息共享等現代化管理手段。
6. 法規(guī)政策遵守:確保貨車運營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標準
1. 設計制造標準:依據國際鐵路聯盟(uic)及中國鐵路總公司(crcc)的標準,確保貨車設計符合安全、性能和耐用性要求。
2. 安全規(guī)定:參照《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路貨車技術管理規(guī)則》,制定嚴格的運行安全標準。
3. 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執(zhí)行《鐵路貨車檢修規(guī)程》和《鐵路貨車運用維修規(guī)則》,確保貨車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運用管理:依據《鐵路貨車運用工作管理規(guī)則》,優(yōu)化貨車的運用效率,提高運輸能力。
5. 信息化管理:遵守《鐵路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利用信息技術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6. 法規(guī)遵守:全面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保證鐵路貨車業(yè)務的合法性。
是什么意思
1. 貨車設計與制造規(guī)范旨在保證貨車從源頭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其能在各種環(huán)境條件下穩(wěn)定運行。
2. 運行安全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事故,通過嚴格的裝載控制和應急措施,保障行車安全。
3. 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是為了延長貨車使用壽命,減少故障發(fā)生,確保列車的正常運行。
4. 車輛運用管理則關注如何合理調配和使用貨車資源,提高運輸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5. 信息化管理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實現貨車的實時監(jiān)控和數據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持,提升管理效率。
6. 法規(guī)政策遵守是確保鐵路貨車業(yè)務合規(guī)性的基礎,避免因違法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以上規(guī)程旨在建立一個高效、安全、合規(guī)的鐵路貨車運營體系,為我國鐵路運輸的健康發(fā)展提供堅實保障。
鐵路貨車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鐵路貨車維修規(guī)程
第一章總 則
第1條 鐵路貨車是鐵路運輸的重要裝備。鐵路貨車運用維修(以下簡稱:貨車運用)工作是鐵路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做好貨車運用工作,是保證鐵路行車安全,完成鐵路運輸任務的基礎保障。為深入實踐“高標準、講科學、不懈怠”要求,滿足鐵路運輸提速、重載需要,適應鐵路貨車新技術發(fā)展,統(tǒng)一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規(guī)范貨車運用管理,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及鐵路貨車專業(yè)技術管理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2條 貨車運用工作由鐵道部集中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技術標準要求,并執(zhí)行鐵道部的統(tǒng)一技術政策。鐵路貨車原則上實行無固定配屬管理,全國運行,安全實行區(qū)段負責制,質量實行追溯負責制。鐵路局、車輛段必須樹立全局觀念,確保鐵路貨車“用、管、修”的協(xié)調一致。
第3條 貨車運用工作的指導方針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主動發(fā)現和及時處理鐵路貨車故障,積極應用先進的檢查、檢測和修理技術,不斷優(yōu)化列檢布局,推進列檢作業(yè)方式變革,全面采用科學管理手段,加強安全基礎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實現“布局合理、防范有力、技術先進、管理規(guī)范、素質過硬、安全穩(wěn)定”的貨車運用工作目標。
第4條 貨車運用工作實行鐵道部、鐵路局、車輛段三級管理,依據貨車運用工作指導方針,明確鐵路局和車輛段管理職能和工作標準,按照“逐級負責、領導負責、專業(yè)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實施嚴格的管理和考核機制,提升貨車運用管理水平,確保運輸安全。
第5條 貨車運用工作應樹立“以科技保安全,以創(chuàng)新促管理”的理念,利用信息網絡、人工智能、自動檢查檢測、網絡視頻等現代化技術,推進列車技術檢查自動化、制動機試驗智能化、故障修理專業(yè)化、安全管理科學化、質量監(jiān)控網絡化、作業(yè)條件規(guī)范化,不斷促進列檢作業(yè)方式變革,提升貨車運用管理、列檢生產指揮、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滿足裝備現代化對貨車運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實現貨車運用工作的全面突破和創(chuàng)新。
第6條 貨車運用工作須適應直達列車大量開行、機車長交路、路企直通運輸、戰(zhàn)略裝卸車點建設及重載、提速、貨運專線、客貨共線和客運專線開行貨物列車等運輸組織變化,全面加強勞動組織、列檢布局、作業(yè)方式、作業(yè)條件、人員素質及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第7條 貨車運用車間是車輛段的主要生產車間,管轄一個或幾個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并負責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探測站運用管理工作。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包括:列車技術檢查修理作業(yè)場(以下簡稱:列檢作業(yè)場)、裝卸檢修作業(yè)場、技術交接作業(yè)場、國境站技術交接作業(yè)場、整備作業(yè)場、站修作業(yè)場等。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設置、撤銷和變更須按規(guī)定進行管理,其單位編碼由鐵道部統(tǒng)一編制頒發(fā)。
站修作業(yè)場的技術管理按《鐵路貨車站修規(guī)程》執(zhí)行。
第8條 列檢作業(yè)場的布局要滿足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需要,在編組站的車場及相應的區(qū)段站和中間站,根據列車運行圖中編制的到達解體列車(以下簡稱:到達列車)、編組始發(fā)列車(以下簡稱:始發(fā)列車)、中轉列車的對數,同時按照路企直通運輸、戰(zhàn)略裝卸車點、機車交路、運行工況、列檢安全保證距離和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等合理設置。
第9條 列檢作業(yè)場的列車技術作業(yè)包括列車技術檢查、列車自動制動機性能試驗(以下簡稱:列車制動機試驗)、鐵路貨車故障處置和修理(以下簡稱:鐵路貨車故障處理)等。列車技術檢查作業(yè)方式分為:動態(tài)檢查、人工檢查、人機分工檢查等。動態(tài)檢查作業(yè)方式是動態(tài)檢車員利用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進行的列車不停車技術檢查,負責范圍是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檢查檢測鐵路貨車配件時的可探測、可視部位;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是現場檢車員在作業(yè)線路上進行的列車停車技術檢查,負責范圍是現場檢車員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質量標準、作業(yè)過程和位置檢查鐵路貨車配件的可視部位;人機分工檢查作業(yè)方式是以動態(tài)檢查為主,人工檢查為輔的列車技術檢查,人工檢查是對動態(tài)檢查范圍的補充。列檢作業(yè)場列車技術檢查作業(yè)方式的變化和調整須按規(guī)定進行管理。
第10條 按照“強化兩端、優(yōu)化中間、把住干線入口關”的原則進行列檢作業(yè)布局,全面強化路網性、區(qū)域性編組站的特級列檢作業(yè)場及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距離位置上和編組作業(yè)量較大、大量裝卸貨物車站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的列車技術作業(yè)能力,確保貨車運用質量全面達標;逐步優(yōu)化處在列車運行間隔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區(qū)段內的一級、二級列檢作業(yè)場的中轉列車作業(yè)方式、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利用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對直通貨物列車進行通過作業(yè),確保運輸暢通高效;嚴格把住各支線進入干線的列車技術質量,在進入干線入口前的第一個列檢作業(yè)場按照“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停車技術作業(yè),確保鐵路貨車進入干線后的運行安全。
第11條 按照“到達打基礎、始發(fā)看重點、中轉保暢通”的列車技術作業(yè)要求,強化到達作業(yè)發(fā)現故障和處理故障能力,為始發(fā)作業(yè)打好列車技術質量基礎,確保始發(fā)作業(yè)和中轉作業(yè)中不因到達作業(yè)漏檢漏修影響運輸秩序和運輸安全。在到達作業(yè)的基礎上明確始發(fā)作業(yè)重點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提高中轉作業(yè)列車隊快速修理能力,保證列車安全正點和運輸暢通高效。
第12條 鐵路貨車故障處理是列車技術作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鐵路貨車技術的發(fā)展和列檢作業(yè)方式的變革,持續(xù)強化特級列檢作業(yè)場及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距離位置上一級列檢作業(yè)場的鐵路貨車故障處理能力,重點推進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鐵路貨車故障處理能力建設,規(guī)范故障處理的勞動組織、工具及機具、質量控制和修理標準及范圍,檢查、修理并重,全面滿足適時快速處理故障的需要,適應列車提速重載對貨車運用質量提出的更高標準要求。
列檢作業(yè)場對列車技術作業(yè)中發(fā)現需摘車施修的技術狀態(tài)不良車(含鐵路交通事故和鐵路行車設備故障造成的破損鐵路貨車)、定檢到(過)期車,必須扣送至具備相應檢修資質和能力的站修作業(yè)場、車輛段或車輛工廠施修。
第13條 貨車運用的主要工作是:
1.負責貨物列車技術檢查和列車制動機試驗,按規(guī)定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并按要求徹底處理,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列車技術質量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
2.負責定檢到(過)期車、技術狀態(tài)不良車(含沿途故障鐵路貨車)及事故車的扣送工作。
3.負責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的日常運用和日常管理。
4.負責翻車機翻前卸后、散裝貨物解凍庫(以下簡稱:解凍庫)解凍后的鐵路貨車及鐵路貨車裝前卸后的技術檢查和故障處理,進出廠礦、港口和地方、合資、專用鐵路等企業(yè)的鐵路貨車的技術交接和故障處理。
5.負責國際聯運貨物列車的技術交接,企業(yè)自備鐵路貨車、自輪運轉特種設備過軌技術檢查及運用管理,備用基地的鐵路貨車備用及解除備用的技術檢查和故障處理。
6.負責固定配屬管理的專用鐵路貨車的整備作業(yè)。
7.負責運用鐵路貨車技術質量的分析、評價和管理,組織交接口和場際間貨物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負責新造車、定檢車和鐵路貨車主要配件的質量監(jiān)督和反饋。
8.負責愛護鐵路貨車(以下簡稱:愛車)工作,組織愛車宣傳和“愛車周”活動,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鐵路貨車的使用,制止損壞鐵路貨車的行為,負責損壞鐵路貨車的賠償和管理。
9.按規(guī)定監(jiān)督指導地方、合資、專用和工程臨管鐵路的貨車運用工作,負責鐵路貨車安全監(jiān)督管理。
10.參加相關的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事故救援,負責鐵路貨車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管理,負責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的調查、處理和管理。
11.按規(guī)定負責鐵路貨車新車型、新技術、新型配件運用考驗的相關工作。
12.按規(guī)定負責特種運輸列車的技術檢查及列車添乘等工作。
13.鐵道部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14條 貨車運用工作各級管理部門應配備專職技術人員。動態(tài)檢車員、現場檢車員、列檢值班檢車員(以下簡稱:列檢值班員)、列檢工長等一線生產人員須具備鐵路貨車運用的基本知識和實作技能,經任職資格培訓和技能鑒定,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貨車運用其他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培訓、技能鑒定和持證上崗要求由鐵路局規(guī)定。
第15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安裝在線路上的設備應經鐵道部批準后方可試用、使用。使用的設備須選用經鐵道部定型的產品,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應進行運用驗收,運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貨車運用作業(yè)場設備的日常使用由貨車運用車間負責,設備管理、定期檢修和故障搶修由設備車間或動態(tài)檢測設備車間負責。已投入使用的設備應按規(guī)定不斷升級改進。
第16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使用和儲備的材料配件,由車輛段的材料主管部門負責供應。所使用的配件須是具有生產資質單位制造或修理,符合段修及以上標準,并經檢查驗收合格,有效期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安裝使用前須檢查確認技術狀態(tài)良好,符合要求。
第17條 運用考驗的新車型、新技術和新型配件,須按鐵道部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質量標準及配件故障處理等要求執(zhí)行。
第18條 自備鐵路貨車、自輪運轉特種設備,應在具備鐵路貨車檢查條件的線路,按規(guī)定進行過軌技術檢查,檢查合格后填發(fā)相應的過軌技術檢查合格證。未經鐵道部批準的鐵路貨車和自輪運轉特種設備不辦理過軌技術檢查。
第19條 既有線路和新建、改建的線路,須按運輸組織和鐵路貨車運行安全的需要,設置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和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
第20條 凡規(guī)定鐵路局制定的標準、辦法,均不得低于本規(guī)程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保證運輸安全。凡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過程中,遇有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不明確、無具體要求或與現場實際情況有出入時,由鐵路局車輛處組織車輛段研究,在保證運輸安全,且不低于本規(guī)程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的前提下,實事求是地予以解決,并逐級報鐵道部。
第21條 本規(guī)程是貨車運用工作的主要依據。國家鐵路(以下簡稱:國鐵)及地方鐵路、合資鐵路、專用鐵路、企業(yè)專用線和工程臨管線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貨車運用工作,均應執(zhí)行本規(guī)程。
第22條 自本規(guī)程實施之日起,前發(fā)規(guī)程、規(guī)則、文件、電報及技術標準與本規(guī)程相關內容有抵觸時,均以本規(guī)程為準。
本規(guī)程由鐵道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23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對貨物列車或鐵路貨車進行技術作業(yè)后,須保證鐵路貨車相應部位的質量標準符合規(guī)定,并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安全運行到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承擔相應的安全與質量責任。
第24條 列檢作業(yè)場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技術作業(yè)后發(fā)出的列車,停車技術作業(yè)的安全保證距離原則上應為500km左右。高原、重載及長交路等運輸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列車,根據運輸組織、線路情況、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及列檢作業(yè)布局,按鐵道部的規(guī)定確定相應的安全保證距離。
第25條 列檢作業(yè)場須具備列車技術作業(yè)、生產組織、安全防護、配件儲備等必要條件。按照“以列定組、以輛定人”的原則,配齊作業(yè)組數、作業(yè)人員,作業(yè)線路間須地面硬化,并有燈橋(燈塔)照明設施,配備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微控制動機地面試驗和監(jiān)測裝置、集控聯鎖安全防護脫軌器裝置、列檢作業(yè)信息發(fā)布采集裝置、鐵路貨車故障修理機具、作業(yè)線路工具材料分存箱和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的列車技術作業(yè)管理平臺等,滿足列車技術作業(yè)和列車運行安全的需要。
第26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性質、作業(yè)方式、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積極組織在列車或車列(以下簡稱:列車隊)中修理,減少摘車臨修;充分利用列車技術作業(yè)時間(以下簡稱:技檢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列車技術作業(yè),并保證發(fā)出的列車符合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鐵路局須在列車運行圖中明確規(guī)定列檢作業(yè)場的列車技術作業(yè)方案,對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始發(fā)列車應安排在途經第一個列檢作業(yè)場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
第27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要積極利用專用的修理機具在列車隊中進行修理,修理后須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對符合摘車臨修的鐵路貨車故障應扣入站修作業(yè)場進行修理。鐵路貨車因故障在沿途車站甩車時,應啟動沿途鐵路貨車故障應急處理預案,制定就地搶修或回送修理方案。
要設置貨車故障遠程診斷指導組,以工人技師為主及列檢作業(yè)場的管理、技術人員等組成,充分利用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及信息化手段,對管轄區(qū)域內的車輛故障進行及時的遠程診斷、處置指導及處置結果的確認。
第28條 鐵路貨車配件磨耗、腐蝕、彎曲、變形、裂損、折斷、破損、丟失、作用不良或位置不正等時,可采取緊固、恢復、調整、更換、補裝、扣修等處理方式;裝車配件的組裝標準須符合站修相關技術標準。經處理后的鐵路貨車配件須安裝齊全、位置正確、作用良好。鐵路貨車故障處理后,還須對相關鐵路貨車配件的技術狀態(tài)進行檢查或試驗。
第29條 空氣及基礎制動故障和制動故障關門車、車輪踏面損傷車和車門車體破損車是貨物列車中影響行車安全、運行品質、行車組織和運輸效率的慣性故障,要按照預防為主、抓小防大、聯網監(jiān)控、嚴格管理的要求,充分發(fā)揮tpds、tfds單點預報、聯網監(jiān)控功能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發(fā)現、預報、處理、跟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機制,全面發(fā)現和及時處理慣性故障。
第30條 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是列檢技術作業(yè)的主要設施設備,是貨車運用檢查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的主要手段,須不斷優(yōu)化系統(tǒng)性能,發(fā)揮系統(tǒng)作用,強化運用管理。
第31條 鐵路貨車的各級主管部門負責日常愛車工作,各鐵路局及站區(qū)須相應成立由車輛、車務、貨運、公安等部門及有關企業(yè)組成的聯合愛車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愛車工作制度和實施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召開路企和站區(qū)的愛車工作會議,組織“愛車周”活動,及時通報愛車工作情況,組織制定并定期修訂路企或站區(qū)間的愛車協(xié)議,定期簽訂鐵路貨車技術交接協(xié)議。
第32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在列車技術作業(yè)和鐵路貨車檢查作業(yè)中發(fā)現鐵路貨車技術結構異常、違規(guī)使用等情況時,應組織確認,并逐級上報,按規(guī)定處理。
第33條 車輛處是鐵路局貨車運用工作的主管部門,須設貨車運用工作的主管處領導和貨車運用、安全、5t運用、愛車等專(兼)職人員,實行專業(yè)管理。車輛處還應負責鐵路局車輛運行安全中心監(jiān)測站的專業(yè)管理,監(jiān)測站紅外線調度員的日常技術培訓和業(yè)務指導。
第34條 車輛段須設貨車運用工作的主管段領導,具體負責貨車運用工作。車輛段相關科室應設運用、5t運用、愛車等專職人員,負責技術標準的制訂、檢查和指導;設貨車運用的行車、勞動安全等專職人員,負責技術標準及規(guī)章執(zhí)行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設與貨車運用工作有關的其他專(兼)職人員,負責勞動組織、職工培訓、通過修費用、材料配件、信息化系統(tǒng)及設施設備等管理工作。
第35條 鐵路局根據本規(guī)程規(guī)定組織制定《鐵路貨車運用工作管理細則》,并報鐵道部備案。車輛段依據鐵路局《鐵路貨車運用工作管理細則》,制定《鐵路貨車運用技術管理細則》、《鐵路貨車運用安全管理細則》等,報鐵路局批準。
第36條 以列檢“一班、一列、一輛”標準化為基本內容,開展列檢標準化活動,定期組織列檢標準化評比和考核管理工作,樹立先進典型,發(fā)揮示范、標桿、樣板的帶頭作用,不斷提高貨車運用車間的技術管理和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作業(yè)過程、列車質量、基礎設施、現場管理及素質管理水平。
第37條 建立“以輛計酬”、“優(yōu)質優(yōu)價”、“萬安賽”及“發(fā)現危及行車安全的鐵路貨車故障及時獎勵”等激勵機制,激勵檢車員主動發(fā)現和處理鐵路貨車故障。
第38條 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機制。列檢作業(yè)場應建立練功基地,配備多媒體教學設施、動態(tài)檢查練功系統(tǒng)、練功車等設施和機具,組織貨車運用管理和作業(yè)人員的理論和實作培訓,建立職工技術能力與崗位一體化考核機制。充分利用鐵路貨車設計、制造單位技術資源,建立鐵路貨車安全技術保障機制。
第39條 綜合利用既有鐵路貨車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車輛運行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車號自動識別系統(tǒng)和運輸等其他專業(yè)部門的相關信息資源,實現資源整合、信息共享。貨車運用的安全和技術裝備,須滿足貨車運用裝備現代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構成貨車運用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平臺。
第40條 建立鐵路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管理機制,定期召開鐵路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聯席會議。鐵路局要制定貨車運用各級管理和技術人員對列車技術質量檢查、分析、考核的量化管理標準,制定列車技術質量反饋、落實、考核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列車技術質量評價工作。
第41條 貨車運用工作要按規(guī)定建立原始記錄、表報,填寫內容準確完整,管理規(guī)范,按規(guī)定及時錄入hmis和其他相關信息系統(tǒng)。列檢作業(yè)量、鐵路貨車故障等基礎數據、分析數據須定期備份,長期保存,作業(yè)量和鐵路貨車故障的數據明細、統(tǒng)計分析數據、運用鐵路貨車質量追溯及事故調查等信息應以相關信息系統(tǒng)存儲的數據為準,各種紙質原始記錄、表報須留存?zhèn)洳椤?/p>
第42條 車輛段要制定貨車運用車間和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設備、工具、量具、材料配件的配備標準和管理辦法,按標準配備,按規(guī)定由有資質的單位對設備、工具、量具等進行定期檢測、校驗和檢修,具備有效的合格證明,超出有效期的不得使用。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作業(yè)人員接班后,應首先對列車技術作業(yè)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系統(tǒng)等進行性能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43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更換故障鐵路貨車配件時,須使用相同品名、型號、規(guī)格的配件;有制造、檢修標記要求的,裝車使用前須檢查確認其標記清晰、符合要求,且質量保證期和使用壽命符合規(guī)定,方可裝車使用。當原配件為停止生產且無備品的舊型配件時,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使用新型配件代替。
第44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儲備的材料配件不得露天存放,有防塵要求的管接頭處、各型閥的通氣孔、排氣口要采用硬質外套(蓋)式防護件進行密封防護,不得使用通道內嵌式防護件,裝車前須取下各包裝、防護物。所有材料配件須上架、入箱存放,儲存期不超限。有檢修標記要求的須儲備有當月檢修標記的材料配件??諝庵苿娱y儲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編織制動軟管總成(以下簡稱:制動軟管)、錐芯塞門、球芯塞門、組合式集塵器儲存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制動梁儲存期不得超過一年,超過時不得裝車使用。
第45條 長大貨物車等因鐵路貨車結構無法進行動態(tài)檢查和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鐵路貨車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由鐵路局或配屬管理單位針對其結構特殊性組織制定,報鐵道部批準后執(zhí)行。
第46條 對樞紐地區(qū)未經到達技術作業(yè)進行轉場的小運轉列車,由車站通知列檢進行到達作業(yè),特殊情況不能安排列檢作業(yè)的,由運行前方的下一個列檢進行到達作業(yè)。對制動檢修等有特殊要求的列檢作業(yè)場,鐵路局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作業(yè)方式和檢查范圍。
第47條 翻車機和解凍庫均須具有鐵道部頒發(fā)的檢測合格證書方可投入使用。對新建、大修或有重大技術改造投產使用前、正常使用年限達五年的翻車機和解凍庫,鐵路局須組織由鐵道部指定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查、測試,檢測合格并頒發(fā)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檢測不合格的須改進或改造后,再進行檢查、測試,檢測合格后頒發(fā)合格證書。
第48條 根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則》和《鐵路行車設備故障調查處理辦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理事故、故障鐵路貨車的作業(yè)指導書;參加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協(xié)助事故救援,負責鐵路貨車有關的鐵路交通事故的統(tǒng)計和分析管理工作;負責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的調查、處理、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等管理工作。
第49條 本規(guī)程涉及的限度,須在列車技術作業(yè)發(fā)現異狀時確認,數據均按名義尺寸計算,不包括公差。
第50條 有關輪軸、空氣制動部分的貨車運用工作,除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外,還須執(zhí)行鐵道部頒發(fā)的其他有關規(guī)程、規(guī)則的要求。
第三章貨車運用作業(yè)場
列檢作業(yè)場分類、設置
第51條 列檢作業(yè)場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列檢作業(yè)場。列檢作業(yè)場或貨車運用車間的名稱須與所在車場或站區(qū)的名稱相對應。站區(qū)內設多個車場時,原則上采用上行或下行、到達或始發(fā)、一或二等方式對列檢作業(yè)場和貨車運用車間進行命名。
第52條 列檢作業(yè)場的設置應保證停車技術作業(yè)安全保證距離原則上在500km左右,tfds動態(tài)檢查作業(yè)安全保證距離在300km左右的基礎上,按以下要求設置:
1.特級列檢作業(yè)場設置在路網性和區(qū)域性編組站的車場。
2.一級列檢作業(yè)場設置在列車編組作業(yè)量較大或大量裝卸貨物的其他編組站、區(qū)段站的車場,以及停車技術作業(yè)中轉列車較多的區(qū)段站、中間站。
3.二級列檢作業(yè)場設置在利用tfds進行通過作業(yè),且列車編組、摘掛作業(yè)量較小的區(qū)段站、中間站。
4.對裝卸作業(yè)量較大的戰(zhàn)略裝卸車點(含路企直通),由鐵路局根據運輸組織需要,可在路企交接的車站或車場設置相應等級的列檢作業(yè)場。
第53條 鐵路局交接口列檢作業(yè)場設置在距兩鐵路局分界點最近的列檢作業(yè)場,交出列車的列檢作業(yè)場負責鐵路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信息的收集、管理(包括落實、分析、匯總)等工作;接入列車的列檢作業(yè)場負責鐵路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信息的反饋、評價工作。
第54條 列檢作業(yè)場所在車站或站區(qū)均應有臨修能力。所在車站或站區(qū)暫無臨修能力的列檢作業(yè)場,應設故障鐵路貨車的臨時整修專用線路。
第55條 根據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和應急故障處置預案,鐵路局可在列檢作業(yè)場、裝卸檢修作業(yè)場、技術交接作業(yè)場設置非常設人員,配套專用工具設施,承擔事故、故障調查、應急救援和快速搶修任務。
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設置
第56條 裝卸檢修作業(yè)場設置在國鐵營業(yè)線裝卸量每晝夜平均在100輛及以上的車站和有翻車機、解凍庫的專用線的車站;對于每晝夜裝卸車不足100輛,但損壞鐵路貨車較嚴重且距貨車運用車間所在地較遠的車站,也應設置裝卸檢修作業(yè)場。裝卸點比較分散的,應由貨車運用車間派出愛車人員進行巡回檢查。在列車編組、摘掛作業(yè)量較小,且直通貨物列車不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的車站,也可設置裝卸檢修作業(yè)場。
第57條 技術交接作業(yè)場設置在裝卸量每晝夜平均在200輛及以上的廠礦、港口、地方鐵路、合資鐵路、專用鐵路、企業(yè)專用線和工程臨管線等進行自裝自卸的地點。每晝夜裝卸車不足200輛時,應由貨車運用車間派出愛車人員進行巡回檢查;對于每晝夜裝卸車不足200輛,但損壞鐵路貨車較嚴重且距貨車運用車間所在地較遠的地點,也應設置技術交接作業(yè)場。企業(yè)與國鐵接軌的車站設有列檢作業(yè)場或使用翻車機、解凍庫的企業(yè)設有裝卸檢修作業(yè)場時,可直接在列檢作業(yè)場或裝卸檢修作業(yè)場辦理相應的技術交接工作。與國鐵辦理鐵路貨車技術交接的廠礦、港口、地方鐵路、合資鐵路、專用鐵路、企業(yè)專用線和工程臨管線須提供鐵路貨車技術交接的檢查修理條件。
第58條 國境站技術交接作業(yè)場設置在辦理國際聯運鐵路貨車技術交接的國境站。
第59條 整備作業(yè)場設置在對固定編組、循環(huán)使用、配屬管理的鐵路貨車進行定點、定期集結整備作業(yè)的車站。
勞動組織
第60條 列檢作業(yè)場的勞動組織及人員配備根據列車技術作業(yè)需要,由鐵路局按以下依據進行確定。
1.列檢作業(yè)場等級、作業(yè)性質、作業(yè)方式、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技檢時間;
2.列檢作業(yè)量、列車平均編組輛數、列車技術作業(yè)的車流密度。
同時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可適當增加作業(yè)人員。
1.接近長大下坡道區(qū)間的車站的列檢作業(yè)場,列車制動機試驗的特殊要求。
2.寒冷地區(qū)的列檢作業(yè)場,氣候寒冷、列車技術作業(yè)難度大。
3.開行重載列車的列檢作業(yè)場,列車牽引噸位大、編組形式復雜及質量標準要求高。
4.鐵路線路終端車站的列檢作業(yè)場,鐵路貨車故障和修理量情況。
5.設置在高原鐵路的列檢作業(yè)場,高寒缺氧、行動不便、列車質量標準要求高。
第61條 列檢作業(yè)場按照生產組織要求,應采用四班制輪班方式,工作量較少的可采用三班制,班組的名稱為一班、二班、三班、四班。
1.列檢作業(yè)場每班設工長1人,副工長設定人數由鐵路局根據班組人數及作業(yè)組數量查定。
2.列檢作業(yè)場每班可配備1名列檢值班員,作業(yè)量較大的,可配備助理列檢值班員。
第62條 列檢作業(yè)場班組的作業(yè)組可分為動態(tài)檢車組、現場作業(yè)組、故障專修組等。作業(yè)組應根據列車運行圖編制的列車技術作業(yè)計劃及階段性運輸組織需要合理設置。
1.動態(tài)檢車組由動態(tài)檢車組長和動態(tài)檢車員組成。動態(tài)檢車組應根據實際作業(yè)列數和作業(yè)量分為一組、二組、三組等,tfds動態(tài)檢車員的配備數量根據轉向架底部、轉向架側架部、車鉤緩沖部和車底部等區(qū)域的檢查工位及動態(tài)檢查技檢時間、車流密度、編組輛數由鐵路局核定。
2.現場作業(yè)組應根據實際作業(yè)列數和作業(yè)量分為一組、二組、三組等。采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的現場作業(yè)組每人單側檢查一般不超過10輛,采取人機分工檢查作業(yè)方式的現場作業(yè)組每人單側檢查一般不超過20輛。采取人機分工檢查、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的列檢作業(yè)場,根據現場作業(yè)組數量合理配備故障修理人員,負責列車隊鐵路貨車故障處理及臨時故障鐵路貨車整修。
3.采取動態(tài)檢查作業(yè)方式對停車中轉列車進行技術作業(yè)的列檢作業(yè)場,應根據動態(tài)檢車組的數量,配備故障專修組。故障專修組的數量由鐵路局根據列車運行圖規(guī)定的中轉作業(yè)量合理配備。
管理權限
第63條 列檢作業(yè)場及國境站技術交接作業(yè)場、整備作業(yè)場的設置、撤銷、調整須報鐵道部批準;技術交接作業(yè)場、裝卸檢修作業(yè)場的設置、撤銷、調整由鐵路局批準,報鐵道部備案。
第64條 列檢作業(yè)場列車技術檢查作業(yè)方式應按規(guī)定進行確定和調整。跨鐵路局運行超過500km的直達、直通貨物列車技術作業(yè)地點和作業(yè)方式,按鐵道部的規(guī)定或由編組始發(fā)的鐵路局組織相關鐵路局根據機車交路、運行工況、列檢安全保證距離和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等擬定,報鐵道部批準后實施。
鐵道部未規(guī)定但因運輸組織需要,跨鐵路局運行超過500km的直達、直通貨物列車技術作業(yè)地點和作業(yè)方式發(fā)生變化的,也須報鐵道部批準后實施。
鐵路局管內運行的直達、直通貨物列車,列檢安全保證距離超過規(guī)定的,其技術作業(yè)地點和作業(yè)方式由鐵路局確定,報鐵道部備案。
第四章技術作業(yè)標準
列檢作業(yè)場
第65條 列車技術作業(yè)按性質不同分為:到達作業(yè)、始發(fā)作業(yè)、中轉作業(yè)、通過作業(yè)。
1.到達作業(yè):指列檢作業(yè)場在車站對到達列車進行的列車技術作業(yè)。
2.始發(fā)作業(yè):指列檢作業(yè)場在車站對始發(fā)列車進行的列車技術作業(yè)。
3.中轉作業(yè):指列檢作業(yè)場在車站對停車中轉列車進行的列車技術作業(yè),中轉列車分為有調中轉列車和無調中轉列車。
(1)有調中轉列車:指在該車站進行部分改編作業(yè)的列車。
(2)無調中轉列車:指在該車站不進行改編作業(yè)的列車。
4.通過作業(yè):指列檢作業(yè)場對不停車中轉列車或在本站只進行更換機車乘務員、換掛機車的無調中轉列車,利用tfds等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進行的列車技術作業(yè)。
第66條 列檢作業(yè)場的到達、始發(fā)、中轉、通過作業(yè),須按以下作業(yè)方式進行。
1.到達作業(yè):列檢作業(yè)場到達作業(yè)實行人機分工檢查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執(zhí)行“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2.始發(fā)作業(yè):列檢作業(yè)場始發(fā)作業(yè)實行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鐵路局可根據列檢作業(yè)場所在站區(qū)的裝卸作業(yè)、調車作業(yè)、治安環(huán)境和樞紐小運轉列車的開行等情況,在確保始發(fā)列車達到“全面檢全面修”質量標準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制定始發(fā)作業(yè)重點檢查范圍,并報鐵道部備案。
3.中轉作業(yè):
(1)特級列檢作業(yè)場實行人機分工檢查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執(zhí)行“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2)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距離位置上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實行人機分工檢查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執(zhí)行“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3)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區(qū)段內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及二級列檢作業(yè)場,有調中轉作業(yè)中未摘解的鐵路貨車及無調中轉作業(yè),實行動態(tài)檢查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動態(tài)檢查執(zhí)行“tfds動態(tài)檢查”的檢查范圍和預報質量標準,人工檢查執(zhí)行“重點檢重點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區(qū)段內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有調中轉作業(yè)中摘解的鐵路貨車,實行人機分工檢查或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執(zhí)行“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鐵路局可根據列檢作業(yè)場所在站區(qū)的裝卸作業(yè)、調車作業(yè)、治安環(huán)境和樞紐小運轉列車的開行等情況,在確保有調中轉作業(yè)加掛鐵路貨車達到“全面檢全面修” 質量標準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制定加掛鐵路貨車重點檢查范圍,并報鐵道部備案。
4.通過作業(yè):實行動態(tài)檢查,執(zhí)行“tfds動態(tài)檢查”的檢查范圍和預報質量標準。
二級列檢作業(yè)場所在車站的到達、始發(fā)及有調中轉列車,可由鐵路局在確保運輸安全的前提下,根據運輸需要、列檢作業(yè)布局、列檢安全保證距離及作業(yè)量等確定列車的人工檢查作業(yè)地點。
第67條 實行人機分工檢查作業(yè)方式的列檢作業(yè)場,鐵路局須在“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的基礎上,根據“tfds動態(tài)檢查”的檢查范圍和預報質量標準,制定人機分工檢查現場檢車員執(zhí)行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現場檢車員還應對預報故障進行確認和處理。
第68條 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始發(fā)列車,應在途經第一個列檢作業(yè)場進行停車技術作業(yè),執(zhí)行“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在本鐵路局未途經列檢作業(yè)場時,由上述車站所在鐵路局與有關鐵路局確定跨局運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地點,在相關文件中明確并發(fā)布執(zhí)行,報鐵道部備案。
第69條 列檢作業(yè)場到達作業(yè),特級列檢作業(yè)場和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距離位置上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中轉作業(yè),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區(qū)段內的一級及二級列檢作業(yè)場有調中轉作業(yè)中摘解的鐵路貨車,均執(zhí)行以下“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1.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前蓋、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承載鞍無裂損、錯位,轉k2型轉向架承載鞍頂面無金屬碾出;側架導框縱向與滾動軸承外圈無接觸;軸箱橡膠墊中間橡膠與上、下層板無錯位;軸承擋鍵無丟失,螺母無松動、丟失。
(3)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u形副構架及心盤無裂損;下心盤螺栓無折斷,螺母無松動、丟失;側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無破損、竄出、丟失,搖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無竄出;雙作用彈性及jc系列旁承配件齊全、無破損,上旁承與下旁承體尼龍磨耗板無間隙,旁承滾子或jc-1旁承尼龍支承板與上旁承不得接觸;交叉支撐裝置蓋板及交叉桿體無變形、裂損、折斷,安全索或鏈無折斷、脫落、丟失,支撐座無破損,交叉桿端部螺栓無松動、丟失,防松墊止耳無折斷;軸箱、搖枕及減振彈簧無折斷、竄出、丟失;轉k4、轉k5型轉向架彈簧托板無裂損,折頭螺栓無折斷、丟失。
(4)鉤體、鉤舌、牽引桿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舌銷開口銷無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下鎖銷組成配件齊全、位置正確;鉤提桿及鏈配件齊全,松余量符合規(guī)定,鉤提桿座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鉤提桿復位彈簧無折斷、丟失;兩連接車鉤中心水平線高度之差(以下簡稱:互鉤差)不超限,車列首尾端部車鉤三態(tài)作用試驗良好;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從板座及沖擊座鉚釘無折斷、丟失;安全托板及鉤尾銷托板螺母無松動、丟失,鉤尾框托板、鉤尾扁銷及安全吊架螺母無松動、丟失,開口銷無丟失;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母無丟失;鉤體支撐彈簧鞍止擋塊及螺母無丟失,支撐彈簧無折斷;車鉤防跳插銷及吊鏈無丟失,插設良好。
(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副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容積風缸、降壓風缸等缸體及吊架無裂損、脫落,吊架螺母無丟失;制動缸無脫落,吊架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制動閥吊架螺母無松動、丟失;制動主管、支管、連接管無漏泄,卡子及螺母、法蘭螺母無丟失;空重車自動調整裝置限壓閥、調整閥、傳感閥等無破損,橫跨梁及座無折斷,螺母及開口銷無丟失;制動軟管、組合式集塵器、緩解閥無破損、丟失,緩解閥拉桿及吊架無破損、脫落;折角塞門、截斷塞門等塞門無破損,塞門手把無丟失;閘瓦自動間隙調整器(以下簡稱:閘調器)無破損;脫軌自動制動裝置配件齊全,位置正確。
(6)制動梁梁架、撐桿、支柱無裂損,支柱夾扣螺母無丟失,支柱圓銷無破損,閘瓦托鉚釘無折斷、丟失;制動梁吊無裂損,圓銷及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制動梁安全鏈無折斷、脫落;制動梁安裝位置正確;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無破損、脫落,止退開口銷配件齊全良好、位置正確;下拉桿下垂不超限,圓銷無破損,安全吊或索無脫落、丟失。
(7)人力制動機配件齊全,無破損、脫落。
(8)中梁、側梁、端梁、枕梁、橫梁及牽引梁無裂損;中梁及側梁下垂、車體傾斜或外脹不超限;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無失效(無aei復示終端的列檢作業(yè)場除外)、丟失。
(9)側柱、角柱無裂損,敞車上端梁、上側梁無折斷;車門及車窗無脫落、丟失;車門、平車端板或渡板折頁及座無折斷,圓銷、開口銷無丟失;空車墻板、門板、地板破損或腐蝕穿孔不超限;車門鎖閉裝置配件齊全、無破損;繩栓、柱插無破損、丟失;腳蹬、車梯扶手及車端護欄無破損,彎曲不超出車輛限界;集裝箱鎖頭、門擋無破損、丟失;罐車卡帶無裂損,緊固螺母及鎖緊螺母無松動,圓銷及開口銷無丟失;罐體與鞍木局部間隙不超限,罐體及閥無漏泄,罐體上部走板、防護欄等配件無脫落、竄出、丟失;罐體鞍座壓板無裂損,與枕梁連接螺栓螺母無松動、丟失。
(10)空車定檢不過期。
2.非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輻板孔邊緣徑向無裂紋,周向裂紋不超限。
(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前蓋、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承載鞍無裂損、錯位,側架導框與承載鞍無異常磨耗;滑動軸承軸箱配件齊全,軸箱蓋螺母無松動。
(3)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及心盤無裂損;下心盤螺栓無折斷,螺母無丟失、松動每側不超過1根;側架立柱磨耗板及斜楔無破損、竄出、丟失,搖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無竄出;間隙旁承配件齊全、無破損,間隙不超限;軸箱、搖枕及減振彈簧無折斷、竄出、丟失。
(4)鉤體、鉤舌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舌銷開口銷無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下鎖銷組成配件齊全、位置正確;鉤提桿及鏈配件齊全,松余量符合規(guī)定,鉤提桿座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互鉤差不超限,車列首尾端部車鉤三態(tài)作用試驗良好;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從板座及沖擊座鉚釘無折斷、丟失;鉤尾框托板及鉤尾扁銷螺母無松動、丟失,開口銷無丟失;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母無丟失。
(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副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工作風缸、降壓風缸等缸體及吊架無裂損、脫落,吊架螺母無丟失;制動缸無脫落,吊架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制動閥吊架螺母無松動、丟失;制動主管、支管、連接管無漏泄,卡子及螺母、法蘭螺母無丟失;制動軟管、緩解閥、遠心集塵器無破損、丟失;折角塞門、截斷塞門等塞門無破損,塞門手把無丟失;閘調器無破損;緩解閥拉桿、空重車調整桿及吊架無破損、脫落;手動空重車位調整正確。
(6)制動梁槽鋼、弓形槽鋼、支柱無裂損,支柱圓銷無破損;制動梁吊無裂損,圓銷及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制動梁安全鏈無折斷、脫落;制動梁安裝位置正確;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無破損、脫落,止退開口銷配件齊全良好、位置正確;下拉桿下垂不超限,圓銷無破損,安全吊或索無脫落、丟失。
(7)人力制動機配件齊全,無破損、脫落。
(8)中梁、側梁、端梁、枕梁、橫梁及牽引梁無裂損;中梁及側梁下垂、車體傾斜或外脹不超限;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無失效(無aei復示終端的列檢作業(yè)場除外)、丟失。
(9)側柱、角柱無裂損,敞車上端梁、上側梁無折斷;車門及車窗無脫落、丟失;車門、平車端板或渡板折頁及座無折斷,圓銷、開口銷無丟失;空車墻板、門板、地板破損或腐蝕穿孔不超限;車門鎖閉裝置配件齊全、無破損;繩栓、柱插無破損、丟失;腳蹬、車梯扶手及車端護欄無破損,彎曲不超出車輛限界;集裝箱鎖頭、門擋無破損、丟失;罐車卡帶無裂損,緊固螺母及鎖緊螺母無松動,圓銷及開口銷無丟失;罐體及閥無漏泄,罐體上部走板、防護欄等配件無脫落、竄出及丟失。
(10)空車定檢不過期。
第70條 利用tfds實行人機分工檢查或動態(tài)檢查作業(yè)方式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時,動態(tài)檢查均執(zhí)行以下“tfds動態(tài)檢查”的檢查范圍和預報質量標準。
1.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無缺損。
(2)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無破損,密封罩無脫出,前蓋無裂損、丟失,軸端螺栓無丟失,軸承擋鍵無丟失,承載鞍無錯位、擋邊無折斷,軸箱橡膠墊無裂損。
(3)搖枕、側架無裂損,斜楔、斜楔主摩擦板、側架立柱磨耗板無破損、竄出、丟失,搖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無竄出,搖枕彈簧無折斷、竄出、丟失,交叉支撐裝置蓋板及交叉桿體無彎曲、變形、裂損、折斷,安全索無丟失,扣板螺栓、端部螺栓無丟失,鎖緊板無移位、丟失,支撐座無破損。轉k4、轉k5型轉向架彈簧托板無裂損,折頭螺栓無折斷、丟失,下心盤螺栓無折斷、丟失。
(4)鉤體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車鉤連接狀態(tài)良好,鉤提桿無變形、脫落、丟失,鉤提桿座無脫落、丟失,鉤提桿鏈無折斷、丟失,從板及從板座無破損、折斷、丟失,緩沖器無破損,鉤尾框托板無裂損,螺栓及螺母無丟失,鉤尾銷及托板螺栓、螺母、開口銷無折斷、丟失,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栓、螺母無丟失。
(5)空氣制動機配件無丟失,防盜罩無脫落,空重車自動調整裝置限壓閥、調整閥配件無丟失,制動缸及各風缸及堵無脫落、丟失,制動缸活塞推桿無丟失,連接管無折斷,制動軟管連接狀態(tài)良好,折角塞門、截斷塞門手把無關閉,閘調器無破損、丟失,拉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緩解閥無丟失,緩解閥拉桿無折斷、脫落、丟失,脫軌自動制動裝置拉環(huán)無脫落、丟失,組合式集塵器無破損、丟失。
(6)制動梁無裂損、折斷、脫落,支柱夾扣及螺栓無丟失,端軸無折斷,安全鏈無折斷、脫落,安全吊無脫落、丟失,基礎制動裝置各杠桿、拉桿、推桿及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托架無脫落,固定杠桿支點座 、固定杠桿支點及制動梁支柱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
(7)人力制動機拉桿及吊架無折斷、脫落、丟失,滑輪無丟失,軸鏈、拉桿鏈及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
(8)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無破損、丟失。
(9)車體地板、端墻板無破損,牽引梁、端梁無彎曲、破損。
2.非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無缺損。
(2)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無破損,密封罩無脫出,前蓋無裂損、丟失,軸端螺栓無丟失,承載鞍無錯位、擋邊無折斷。
(3)搖枕、側架無裂損,斜楔、側架立柱磨耗板無破損、竄出、丟失,搖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無竄出,搖枕彈簧無折斷、竄出、丟失,下心盤螺栓無折斷、丟失。
(4)鉤體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車鉤連接狀態(tài)良好,鉤提桿無變形、脫落、丟失,鉤提桿座無脫落、丟失,鉤提桿鏈無折斷、丟失,從板及從板座無破損、折斷、丟失,緩沖器無破損,鉤尾框托板無裂損,螺栓及螺母無丟失,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栓、螺母無丟失。
(5)空氣制動機配件無丟失,防盜罩無脫落,空重車調整桿無脫落、丟失,制動缸及各風缸及堵無脫落、丟失,制動缸活塞推桿無丟失,連接管無折斷,制動軟管連接狀態(tài)良好,折角塞門、截斷塞門手把無關閉,閘調器無破損、丟失,拉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緩解閥無丟失,緩解閥拉桿無折斷、脫落、丟失,遠心集塵器無破損、丟失。
(6)制動梁無裂損、折斷、脫落,端軸無折斷,安全鏈無折斷、脫落,安全吊無脫落、丟失,基礎制動裝置各杠桿、拉桿、推桿及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托架無脫落,固定杠桿支點座 、固定杠桿支點及制動梁支柱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
(7)人力制動機拉桿及吊架無折斷、脫落、丟失,滑輪無丟失,軸鏈、拉桿鏈及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
(8)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無破損、丟失。
(9)車體地板、端墻板無破損,牽引梁、端梁無彎曲、破損。
第71條 處在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區(qū)段內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有調中轉作業(yè)中未摘解的鐵路貨車及無調中轉作業(yè),實行人工檢查作業(yè)方式時,執(zhí)行“重點檢重點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
1.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前蓋、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承載鞍無裂損、錯位。
(3)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u形副構架及心盤無裂損;下心盤螺栓無折斷、螺母無丟失;側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無破損、竄出、丟失;交叉支撐裝置蓋板及交叉桿體無折斷,安全索或鏈無脫落,支撐座無破損,交叉桿端部螺栓無松動、丟失;軸箱、搖枕及減振彈簧無竄出、丟失;轉k4、轉k5型轉向架彈簧托板無折斷,折頭螺栓無折斷、丟失。
(4)鉤體、鉤舌、牽引桿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下鎖銷組成配件齊全、位置正確;鉤提桿及鏈配件齊全,鉤提桿座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互鉤差不超限,車列首尾端部車鉤三態(tài)作用試驗良好;安全托板、鉤尾銷托板及鉤尾框托板螺母無丟失;鉤尾扁銷及安全吊架螺母、開口銷無丟失;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母無丟失;鉤體支撐彈簧鞍止擋塊及螺母無丟失;車鉤防跳插銷無丟失,插設良好。
(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無調中轉作業(yè)列車除外);制動缸、副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容積風缸、降壓風缸、制動閥等缸體、閥體及吊架無脫落;橫跨梁無折斷;制動軟管、折角塞門、閘調器無破損;緩解閥拉桿及吊架無脫落;脫軌自動制動裝置配件齊全,位置正確。
(6)制動梁及吊無折斷、脫落,制動梁吊圓銷、開口銷及閘瓦托鉚釘無折斷、丟失;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無破損、脫落,止退開口銷配件齊全良好、位置正確。
(7)人力制動機配件無脫落。
(8)車體傾斜或外脹不超限;車門、車窗、平車端板或渡板無脫落;罐車卡帶無折斷,緊固螺母及鎖緊螺母無松動,圓銷及開口銷無丟失;罐體及閥無漏泄,罐體上部走板、防護欄等配件無脫落、竄出;罐體鞍座壓板無裂損,與枕梁連接螺栓螺母無松動、丟失。
2.非提速鐵路貨車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無甩油,外圈、前蓋、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承載鞍無裂損、錯位;側架導框與承載鞍無異常磨耗;滑動軸承軸箱配件齊全,軸箱蓋螺母無松動。
(3)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及心盤無裂損;下心盤螺栓無折斷、螺母無丟失;側架立柱磨耗板及斜楔無破損、竄出、丟失;軸箱、搖枕及減振彈簧無竄出、丟失。
(4)鉤體、鉤舌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鎖鐵鎖腿無折斷,下鎖銷組成配件齊全、位置正確;鉤提桿及鏈配件齊全,鉤提桿座無裂損,螺母無松動、丟失;互鉤差不超限,車列首尾端部車鉤三態(tài)作用試驗良好;車鉤托梁無裂損,螺母無丟失;鉤尾框托板螺母無丟失,鉤尾扁銷螺母、開口銷無丟失。
(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無調中轉作業(yè)列車除外);制動缸、副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工作風缸、降壓風缸、制動閥等缸體、閥體及吊架無脫落;制動軟管、折角塞門、閘調器無破損;緩解閥拉桿、空重車調整桿及吊架無脫落;手動空重車位調整正確。
(6)制動梁及吊無折斷、脫落,制動梁吊圓銷及開口銷無折斷、丟失;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吊架無破損、脫落,止退開口銷配件齊全良好、位置正確。
(7)人力制動機配件無脫落。
(8)車體傾斜或外脹不超限;車門、車窗、平車端板或渡板無脫落;罐車卡帶無折斷,緊固螺母及鎖緊螺母無松動,圓銷及開口銷無丟失;罐體及閥無漏泄,罐體上部走板、防護欄等配件無脫落、竄出。
第72條 tfds動態(tài)檢查發(fā)現以下危及行車安全的故障時,應按規(guī)定攔停處理。
1.制動梁折斷、脫落。
2.下拉桿脫落,圓銷、開口銷丟失。
3.制動梁支柱圓銷、開口銷丟失。
4.交叉桿折斷。
5.折角塞門關閉。
6.制動缸及各風缸脫落。
7.重車地板破損影響行車安全。
8.軸承冒煙等其他危及行車安全的鐵路貨車故障。
第73條 實行動態(tài)檢查作業(yè)方式對列車進行通過作業(yè)時,發(fā)現配件丟失及影響行車安全的重點故障,與行車部門聯系后利用換乘、換掛時間,組織故障專修組快速處理;對不停車及無站停處理故障時間的,按規(guī)定攔停處理,其他故障向列車運行方向的下一個列檢作業(yè)場進行預報,具體重點故障范圍、預報辦法和預報標準由鐵路局制定,跨局運行時由相鄰鐵路局聯合制定,報鐵道部備案。
第74條 車站站區(qū)治安管理單位應對貨物列車和停留的鐵路貨車加強治安管理,確保鐵路貨車配件不被盜或人為損壞。
第75條 根據列車運行圖及運輸組織的實際,對長期不經列檢作業(yè)場進行停車技術作業(yè)的固定編組、循環(huán)使用車組,鐵路局總工程師室牽頭組織車輛處、運輸處、貨運處、調度所等部門,按照列檢安全保證距離的要求,制定上述車組的列車技術作業(yè)辦法;跨局運行時由相鄰鐵路局聯合制定。
第76條 行包快運專列專用車輛應在規(guī)定的列檢作業(yè)場,按以下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
1.消除熱軸故障;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及心盤無裂損;下心盤螺栓折斷、丟失每側不超過1根;側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無破損、竄出、丟失;雙作用彈性及jc系列旁承配件齊全、無破損,上下旁承無間隙,旁承滾子與上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觸;交叉支撐裝置蓋板及交叉桿體無變形、裂損、折斷,安全索或鏈無脫落、丟失,支撐座無破損,交叉桿端部螺栓無松動、丟失,防松墊止耳無折斷;軸箱、搖枕及減振彈簧無折斷、竄出、丟失;軸箱橡膠墊中間橡膠與上、下層板無錯位;轉k4、轉k5型轉向架彈簧托板無裂損,折頭螺栓無折斷、丟失。
3.鉤舌銷無折斷、丟失,鉤鎖鐵鎖腳無折斷;鉤提桿座無裂損、螺母無丟失;互鉤差不超限;車列首尾端部鉤舌無裂損,車鉤三態(tài)作用試驗良好;安全托板、鉤尾銷托板、鉤尾框托板及車鉤托梁螺母無丟失;鉤體支撐彈簧鞍止擋塊及螺母無丟失;鉤尾扁銷及安全吊架螺母、開口銷無丟失。
4.制動軟管無破損,制動缸、副風缸、降壓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制動閥等缸體、閥體無脫落;制動梁及吊、安全鏈無折斷、脫落,制動梁安裝位置正確;制動梁吊圓銷及開口銷、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
5.車體傾斜或外脹不超限,車門及車窗無脫落。
6. 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負責行包快運鐵路貨車專列列車制動機試驗的列檢作業(yè)場執(zhí)行)。
第77條 編入貨物列車中的客車,按以下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檢查與修理。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
3.與鐵路貨車連接的車鉤、制動軟管的連接狀態(tài)良好。
4.通過臺有鐵風擋的舊型客車不得與裝用17型車鉤的鐵路貨車直接連掛。
上述客車的制動機試驗由隨車車輛乘務員負責。發(fā)現客車故障是否需要扣車,由列檢作業(yè)場決定,對隨車車輛乘務員預報的客車故障,列檢作業(yè)場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78條 編入貨物列車中的機械冷藏車組(以下簡稱:機冷車組,含單節(jié)機械冷藏車),按以下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不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符合規(guī)定。
2.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超限,閘瓦插銷正位。
3.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
4.車鉤連接狀態(tài)良好。
第79條 自輪運轉特種設備、發(fā)電列車等,辦理過軌并掛運列車進入國鐵營業(yè)線運行后,企業(yè)(含路內單位)須派員隨車押運,負責對上述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技術狀態(tài)良好。運行途經的列檢作業(yè)場只檢查車輪技術狀態(tài),并須符合運用鐵路貨車規(guī)定。對隨車押運人員預報的車輛故障,列檢作業(yè)場應積極配合處理,并對處理的車輛故障進行質量檢查。發(fā)現熱軸時,由列檢作業(yè)場確認能否繼續(xù)安全運行。列檢作業(yè)場應與企業(yè)(含路內單位)的押運人員聯系,確認上述設備的技術狀態(tài)是否良好,并做好記錄,雙方簽字,具體辦法由鐵路局制定,報鐵道部備案。
第80條 對編入貨物列車中的c100型敞車,除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外,還須執(zhí)行以下標準:
1.二位轉向架搖枕組成的下旁承平面磨耗板、立面磨耗板和三位轉向架下旁承磨耗板無裂損、丟失;三位轉向架下旁承磨耗板螺母無松動、丟失。
2.三位轉向架中心銷筒的磨耗套或中心銷無裂損、焊縫無開焊。
3.二、三位轉向架閘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25mm;同一制動梁兩端閘瓦厚度差不大于10mm。
4.均載裝置連接桿和均衡拉桿及圓銷、開口銷無折斷、丟失。
5.均載裝置安裝座下平面與上旁承體不得接觸。
6.均載裝置安裝座與枕梁的連接螺栓螺母無松動、丟失。
7.均載裝置旁承滾輪座與下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觸。
第81條 對編入貨物列車中的dl1型預制梁運輸專用車組(以下簡稱:預制梁運輸車組),除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外,還須執(zhí)行以下標準:
1.空車運行時,支撐裝置配件齊全。
2.空車運行時,所有專用車鉤緩沖停止器應處于非工作位并鎖閉。重車運行時,與游車相鄰鐵路貨車的專用車鉤緩沖停止器應處于工作位狀態(tài),預制梁運輸車組兩外端專用車鉤緩沖停止器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專用車鉤緩沖停止器配件齊全良好。
3.轉向盤底座旁承磨耗板連接螺栓及螺母無松動、丟失。
4.轉向盤底座與車體間的連接螺栓及螺母無松動、丟失。
第82條 因貨物超載、偏載、偏重引起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異常時,列檢值班員通知車站值班員,由車站進行現車確認和處理;處理后須通知列檢值班員,安排對上述鐵路貨車進行技術檢查,符合運用標準后方可掛運,雙方應做好記錄備查。
第83條 列車中車輛制動軟管的連接,有列檢人工檢查作業(yè)的始發(fā)和有調中轉列車由現場檢車員負責;列車機車與第一輛車的車鉤連掛,由機車乘務員負責,單班單司機值乘的,有列車技術作業(yè)的由現場檢車員負責;列車機車與第一輛車的車鉤摘解、制動軟管摘解和連接,有列車技術作業(yè)的由現場檢車員負責。
第84條 設有aei復示終端設備的列檢作業(yè)場,根據設備提示對貨物列車的鐵路貨車標簽狀態(tài)進行檢查。對提示標簽信息故障的鐵路貨車,使用標簽讀出器檢查、確認,讀不出信息或無標簽的立即扣修;標簽技術狀態(tài)良好的應做好記錄,并填寫《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讀出情況通知書》。
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
第85條 裝卸檢修作業(yè)場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主要包括:無撞車、脫線跡象,閘瓦、閘瓦插銷正位無丟失,車門、車窗無脫落、丟失,罐車上部車頂走板、防護欄無脫落、竄出,人孔蓋及螺栓配件齊全,呼吸式安全閥無破損、丟失,無裝卸原因造成的配件損壞等鐵路貨車故障,非電氣化區(qū)段還須對罐車上部車頂走板、防護欄、人孔蓋及螺栓配件、呼吸式安全閥等需上車檢查的部件進行技術檢查,具體辦法由鐵路局根據鐵路貨車的裝卸車方式、裝卸機具使用等情況制定,并報鐵道部備案。
第86條 對上翻車機和進入解凍庫的鐵路貨車,由鐵路局根據翻車機和解凍庫對鐵路貨車造成損壞特點,制定翻前整備、翻后整修和解凍后鐵路貨車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報鐵道部備案。車輛段應與翻車機和解凍庫使用單位簽訂技術交接協(xié)議。
第87條 鐵路貨車技術交接范圍按現行運用車技術條件,每年由車輛段和廠礦、港口、地方鐵路、合資鐵路、專用鐵路、工程臨管線等管理部門在簽訂鐵路貨車技術交接協(xié)議中具體確定。未辦理技術交接的鐵路貨車,一律不準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
第88條 鐵路局須對國境站技術交接作業(yè)場國際聯運出、入境的我國鐵路貨車按本規(guī)程、參照《國際聯運貨車使用規(guī)則》,外國鐵路貨車按《國際聯運貨車使用規(guī)則》、參照本規(guī)程,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聯運鐵路貨車的技術交接辦法,并納入中方與外方間《國境鐵路協(xié)定》或《國境鐵路會議議定書》,報鐵道部備案。
第89條 行包快運專列專用車輛裝車前須進行整備,除按提速鐵路貨車“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外,還須執(zhí)行以下標準:
1.鉤體、鉤舌及鉤尾框無裂紋;車鉤中心線高度空車最高不大于890mm、最低不小于845mm,互鉤差不大于45mm。
2.交叉桿扣板無裂紋,交叉桿體損傷深度不超過3mm,交叉桿體變形、彎曲不超過38mm。
3.制動梁滑塊無裂損、磨耗套無丟失,閘瓦托鉚釘無松動,安全鏈松余量符合規(guī)定;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無裂損,各部圓銷須給油。
4.人力制動機作用良好;車體傾斜不大于50mm;定檢在本次運行往返周期內不得過期。
第90條 成列編組、固定區(qū)段運行的雙層集裝箱專列裝車前須進行整備,除按提速鐵路貨車“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外,還須執(zhí)行以下標準:
1.側墻彎形下蓋板彎角無裂紋。
2.制動梁安全鏈松余量符合規(guī)定。
3.定檢在本次運行往返周期內不得過期。
4.鐵路貨車不得為制動故障關門車。
5.整備后須進行列車制動機始發(fā)全部試驗。
第91條 對進入高原鐵路的鐵路貨車,要根據高原鐵路的特殊性,提高輪軸、閘瓦、空氣制動、車鉤緩沖裝置的檢查、修理標準,須進行記名式整備。除按提速鐵路貨車“全面檢全面修”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外,還須執(zhí)行以下標準:
1.對thds預報的熱軸和溫升最大值鐵路貨車,應組織專人鑒定,使用滾動軸承故障診斷儀進行判斷,對預報強熱、激熱及溫升超過規(guī)定的須更換輪軸;對發(fā)出列車的鉤提桿、鉤鎖銷、折角塞門手把須捆綁。
2.輪緣厚度不小于24mm;踏面圓周磨耗深度不大于7mm;踏面剝離長度:1處不大于40mm;2處每一處不大于30mm;車輪踏面上無熔化金屬粘著物。
3.心盤墊板無破損,上心盤鉚釘無折斷;側架立柱磨耗板拉鉚螺栓無折斷、丟失;斜楔主摩擦面與側架立柱磨耗板垂直方向不得有貫通間隙。轉k2、轉k4型及控制型轉向架軸承擋鍵與軸承外圈間隙不小于2mm。
4.閘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25 mm;且同一制動梁兩端閘瓦厚度差不大于10mm。
5. 折疊式(平車)手制動機須放下檢查,不得超過車輛限界。閘瓦間隙自動調整器外觀檢查,各附屬配件無松動,彎曲、變形、損壞或控制杠桿、控制桿、調整螺桿、連結桿等無丟失。
6.車鉤托梁,鉤尾框、鉤尾銷托板無裂紋;車鉤托梁及鉤尾框磨耗板無丟失。車鉤須分解檢查:13型鉤舌內側面與正面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68mm,13a型不小于69mm,鉤舌鎖面磨耗深度不大于3mm;鉤鎖坐入量不小于45mm。鉤舌銷無彎曲、裂紋,徑向磨耗不大于2mm。鉤腔內各配件無裂紋、彎曲、變形。銷軸磨耗不大于2mm。上鎖銷桿掛鉤上部圓弧、鉤鎖掛鉤軸磨耗不大于1mm。上鎖銷桿防跳臺尺寸為:24×(18±1)mm、弧面為r30mm,導入端須高出平面尾部2mm,導入端圓弧不大于r5mm。鉤鎖上部左、右導向面及鎖腿磨耗不大于2mm。清除鉤腔內部污垢,檢查鉤體各部技術狀態(tài),鉤腔內部無裂紋;13a型車鉤防跳臺磨耗大于2mm;13a型車鉤上鎖銷孔前后磨耗之和大于3mm。鉤舌與上鉤耳間隙:13a型車鉤不小于10mm;鉤舌銷與鉤耳孔或鉤舌銷孔的間隙不大于7mm。
7.車鉤防跳性能須良好:13a型車鉤防跳性能:上作用車鉤在閉鎖位置時,使用鉤鎖托具并使鎖腿貼靠后壁,向上托起鉤鎖,不得開鎖;鉤鎖移動量:上作用車鉤不大于11mm,下作用車鉤不大于22mm,且均不小于3mm;下作用車鉤須有二次防跳性能,擺動下鎖銷組成時防跳性能須良好。
8.車鉤三態(tài)作用須良好,開閉靈活,下作用車鉤防塵蓋無丟失:13型車鉤:閉鎖位置不大于133mm,全開位置不大于248mm。13a、13b型車鉤:閉鎖位置不大于130mm,全開位置不大于245mm。
9.鉤提桿無彎曲變形,下作用車鉤鉤提桿與座凹槽間隙不大于3mm。鉤提桿座無裂紋,背母無丟失。鉤提桿、鏈無裂紋,松余量為45~55mm。上作用車鉤鉤提桿左、右移動量為30~50mm。車鉤中心線至鋼軌頂面的高度為870~890mm。
10.制動梁滑槽卡入式磨耗板無丟失;制動梁安全鏈馬蹄環(huán)螺栓開口銷無丟失。
11.車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有棚頂鐵路貨車車體傾斜不大于50mm。
(2)中梁左右旁彎曲不大于40mm;
(3)側梁、上邊梁、上端梁左右旁彎不大于60mm;
(4)外扶梯、車頂欄桿、車頂走板、走板無彎曲、焊縫開裂及螺栓松動。
(5)車門及附屬配件、腳蹬、扶梯、繩掛、卷揚機掛鉤、柱插、票插、角柱撐板等配件齊全,無松動,彎曲或變形不影響作用,無焊縫開裂、裂紋、裂損、丟失,側柱鉚釘無拔孔或折斷。
列車制動機試驗和制動關門車規(guī)定
第92條 列車制動機試驗分為:到達全部試驗、始發(fā)全部試驗、持續(xù)一定時間全部試驗及簡略試驗。組合的重載列車的制動機試驗辦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93條 列檢作業(yè)場須使用微控制動機地面試驗裝置和列車車輛制動試驗監(jiān)測裝置進行列車制動機試驗,試驗監(jiān)測數據須全部分析保存,監(jiān)測結果作為列車制動機試驗過程、作業(yè)質量判別的依據。列車制動機試驗時應使用列車前部的試驗執(zhí)行器。因微控制動機地面試驗裝置檢修、停電及故障等不能使用時,可利用本務機車進行列車制動機試驗。有現場人工技術檢查作業(yè)或安排技檢時間的列車,其列尾裝置軟管與車輛制動軟管的連接,由列檢現場檢車員負責。到達列車所在站須在列車制動機試驗結束后,再進行排風作業(yè)。
第94條 列車制動機試驗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
1.到達作業(yè)時,施行到達全部試驗。
2.始發(fā)作業(yè)時,施行始發(fā)全部試驗。
3.中轉作業(yè)時,對無調車作業(yè)的(只限特級作業(yè)場及500km左右列檢安全保證距離位置上的一級列檢作業(yè)場),施行始發(fā)全部試驗;對有調車作業(yè)的,到達后首先施行到達全部試驗,發(fā)車前只施行始發(fā)全部試驗中的漏泄試驗。
4. 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始發(fā)列車,在途經第一個列檢作業(yè)場無調中轉技術檢查作業(yè)時施行始發(fā)全部試驗。
第95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出的列車運行前方途經長大下坡道區(qū)間的,在始發(fā)作業(yè)、中轉作業(yè)時施行持續(xù)一定時間全部試驗,并填發(fā)《制動效能證明書》交機車乘務員。試驗的具體地點、辦法由鐵路局制定,報鐵道部備案。
第96條 列檢作業(yè)場對始發(fā)、中轉作業(yè)列車連掛機車后須進行簡略試驗;列車停留超過20min時,發(fā)車前還須再次施行簡略試驗。掛有列尾裝置時,簡略試驗由機車乘務員負責。
第97條 列車制動機試驗須符合以下標準:
1.到達全部試驗:在列車最后一輛車尾部制動軟管上安裝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并確認主管壓力達到規(guī)定壓力,守車壓力表與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的壓力差不大于20kpa。
(1)感度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50kpa(編組60輛以上時減壓70kpa),全列車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在1min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然后置運轉位充風緩解,全列車須在1min內緩解完畢。
(2)安定保壓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140kpa(列車主管壓力為600kpa時減壓170kpa),不得發(fā)生緊急制動,并確認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同時保壓,1min內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顯示的列車主管壓力下降不大于20kpa。
2.始發(fā)全部試驗:在列車最后一輛車尾部制動軟管上安裝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并確認主管壓力達到規(guī)定壓力,守車壓力表與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的壓力差不大于20 kpa。
(1)漏泄試驗:關閉第一輛車前端折角塞門,列車管系保壓1min,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顯示的列車主管壓力下降不大于20kpa,試驗完畢后開啟折角塞門。
(2)感度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50kpa(編組60輛以上時減壓70kpa),全列車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在1min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然后置運轉位充風緩解,全列車須在1min內緩解完畢。
(3)安定保壓試驗:置于常用制動位,減壓140kpa(列車主管壓力為600kpa時減壓170kpa),不得發(fā)生緊急制動,并確認制動缸活塞行程須符合規(guī)定;同時保壓,1min內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顯示的列車主管壓力下降不大于20kpa。
3.持續(xù)一定時間全部試驗:在列車最后一輛車尾部制動軟管上安裝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并確認主管壓力達到規(guī)定壓力,守車壓力表與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的壓力差不大于20 kpa。
(1)漏泄試驗:關閉第一輛車前端折角塞門,使列車管系保壓1min,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顯示的列車主管壓力下降不大于20kpa,試驗完畢后開啟折角塞門。
(2)感度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50kpa(編組60輛以上時減壓70kpa),全列車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在1min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然后置運轉位充風緩解,全列車須在1min內緩解完畢。
(3)安定保壓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140kpa(列車主管壓力為600kpa時減壓170kpa),不得發(fā)生緊急制動,并確認制動缸活塞行程須符合規(guī)定;同時保壓,1min內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顯示的列車主管壓力下降不大于20kpa。
(4)持續(xù)一定時間的保壓試驗:置常用制動位,減壓100kpa后保壓,在3min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
4.簡略試驗:有列檢參加的簡略試驗中,在列車最后一輛車尾部制動軟管上安裝無線風壓監(jiān)測儀,確認列車主管壓力達到規(guī)定后,由機車乘務員負責操縱機車自動制動閥,置常用制動位減壓100kpa,列車后部現場檢車員確認最后一輛車發(fā)生制動作用,然后向機車乘務員顯示緩解信號并確認最后一輛車發(fā)生緩解作用。
第98條 經列檢作業(yè)場所在站編組始發(fā)的貨物列車閘瓦壓力須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因裝載的貨物規(guī)定需停止制動作用和自動制動機臨時發(fā)生故障的鐵路貨車,準許關閉截斷塞門(以下簡稱:關門車),裝有兩個及以上自動制動機的長大貨物車等鐵路貨車,在運行途中自動制動機發(fā)生臨時故障,須采取關閉截斷塞門回送修理地點時,應關閉全車截斷塞門。關門車在列車中的編掛規(guī)定如下:
1.列檢作業(yè)場所在車站編組始發(fā)的列車,不得有制動故障關門車。
2.編入列車的關門車數不超過現車總輛數的6%(尾數不足1輛時按四舍五入計算)時,可不計算每百噸列車重量的換算閘瓦壓力,不填發(fā)《制動效能證明書》;超過6%時,按《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計算換算閘瓦壓力,并填發(fā)《制動效能證明書》交機車乘務員。
3.關門車不得掛于機車后部3輛車之內;在列車中連續(xù)連掛不得超過2輛;列車最后一輛不得為關門車;列車最后第二、三輛不得連續(xù)關門。關門車須排凈副風缸及工作風缸的壓縮空氣。
4.組合的重載列車中每個單元列車的關門車數量和編掛位置均須符合上述規(guī)定。
鐵路貨車運用限度
第99條 鐵路貨車車體部分的運用限度須符合表4-1規(guī)定。
表4-1 車體運用限度表
單位:mm
序號名稱限度備注
1中梁、側梁下垂空車≤40在兩枕梁之間測量。
重車≤80
2敞車車體外脹空車≤80
重車≤150
3車體傾斜≤75
4罐車鞍木與罐體局部間隙≤15
5空敞車端墻板、側墻板、地板、門板破損或腐蝕穿孔≤50×50
第100條 鐵路貨車轉向架部分的運用限度須符合表4-2規(guī)定。
表4-2 轉向架運用限度表
單位:mm
序號名稱限度備注
1間隙旁承同一轉向架左右旁承間隙之和2~20鐵路貨車任何一側旁承間隙須大于0,特大型長大貨物車須大于2mm。
雙作用彈性上下旁承間隙0
2雙作用彈性旁承滾子或jc-1旁承尼龍支承板與上旁承間隙>0
3各垂下品與軌面水平線垂直距離鋼軌內側≥60閘瓦插銷不得小于25mm。
鋼軌外側≥80
第101條 鐵路貨車輪對部分的運用限度須符合表4-3規(guī)定。
表4-3 輪對運用限度表
單位:mm
序號名稱限度備注
1車輪輪輞厚度無輻板孔≥23
有輻板孔≥24
2車輪輪緣厚度≥23三軸及多軸轉向架的中間輪對輪緣厚度列檢可不掌握。
3車輪輪緣垂直磨耗(接觸位置)高度≤15
4車輪輪緣內側缺損長度≤30
寬度≤10
5車輪踏面圓周磨耗深度≤8
6車輪踏面擦傷及凹下深度滾動軸承≤1
滑動軸承≤2
提速貨物列車中的鐵路貨車≤0.5
7車輪踏面剝離長度滾動
軸承一處≤501.沿圓周方向測量。
2.列檢測量時規(guī)定如下:
(1)兩端寬度不足10mm的,不計算在內。
(2)長條狀剝離其最寬處不足20mm的,不計算在內。
(3)兩塊剝離邊緣相距小于75mm時,每處長不得超過35mm;多處小于35mm的剝離,其連續(xù)剝離總長度不得超過350mm。
(4)剝離前期未脫落部分,不計算在內。
提速貨物列車中的鐵路貨車,一處≤20
二處(每一處均)≤40
提速貨物列車中的鐵路貨車,二處(每一處均)≤10
滑動
軸承一處≤70
二處(每一處均)≤60
8車輪踏面缺損相對輪緣外側至缺損部位邊緣之距離≥1508從缺損部內側邊緣起測量
缺損部位之長度≤150沿車輪踏面圓周方向測量
9輪對內側距離三點最大差≤3列車技術檢查發(fā)現異狀時測量
10車輪輻板孔邊緣周向裂紋≤30
第102條 鐵路貨車制動部分的運用限度須符合表4-4規(guī)定。
表4-4 制動運用限度表
單位:mm
序號名稱限度備注
1制動缸活塞行程裝有閘調器的單式閘瓦356×254制動缸空車位115~135未裝閘調器85~135
重車位125~160110~160
305×254制動缸空車位145~165
重車位145~195
254×254制動缸空車位145~165
重車位145~195
203×254制動缸空車位115~145
重車位125~160
b21、b22-1型車空車位120~130
重車位150~160
b19、b22-2、b23型車130~150
2非提速鐵路貨車高、低摩合成閘瓦磨耗剩余厚度≥141.始發(fā)列車途經長大坡道區(qū)間的列檢作業(yè)場閘瓦限度各局自定。
2.集裝箱專列鐵路貨車閘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20mm。
3.長交路列車鐵路貨車閘瓦磨耗剩余厚度不小于18mm。
3提速鐵路貨車高摩合成閘瓦磨耗剩余厚度≥18
大秦線、侯月線、高原鐵路及c100型敞車二、三位轉向架閘瓦磨耗剩余厚度≥25
4同一制動梁兩端閘瓦厚度差≤20c100型敞車二、三位轉向架同一制動梁兩端閘瓦厚度差不大于10mm。
第103條 鐵路貨車車鉤部分的運用限度須符合表4-5規(guī)定。
表4-5 車鉤運用限度表
單位:mm
序號名稱限度備注
113型鉤舌與鉤腕內側距離閉鎖位置≤135
全開位置≤250
213a、13b型鉤舌與鉤腕內側距離閉鎖位置≤132
全開位置≤247
316、17型鉤舌與鉤腕內側距離閉鎖位置≤100
全開位置≥222
4鉤提桿鏈松余量40~55
5兩連接車鉤中心水平線高度之差≤75
6車鉤中心高度最高≤890
最低空車≥835
重車≥815
作業(yè)手信號顯示傳遞及安全防護信號插撤
第104條 列車技術作業(yè)手信號須依次逐段顯示傳遞,晝間能見度能滿足要求的須使用檢查錘,夜間或晝間能見度不能滿足要求的須使用白色燈光的檢車燈。禁止使用紅旗(紅燈)代替檢查錘(檢車燈)顯示傳遞。遇惡劣天氣、曲線線路等特殊情況時,信號傳遞可采用無線對講機等輔助手段,具體輔助手段及傳遞方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105條 列車制動機試驗時,須按以下方式顯示手信號:
1.保壓信號:晝間——用檢查錘向車體方向平舉,夜間——用檢車燈在胸前橫向擺動。
2.制動信號:晝間——用檢查錘高舉頭上,夜間——用檢車燈高舉頭頂上下搖動。
3.緩解信號(繼續(xù)充風信號):晝間——用檢查錘在下部左右搖動,夜間——用檢車燈在下部左右搖動。
4.試驗完了信號:晝間——用檢查錘由上部向車列方向作圓形轉動,夜間——用檢車燈由上部向車列方向作圓形轉動。
第106條 在列檢作業(yè)線路上檢查、修理、整備作業(yè)時,應在列車兩端來車方向的左側鋼軌上,設置帶有脫軌器的固定或移動信號牌(燈)進行安全防護,前后兩端的安全防護距離均應不小于20m;不足20m時,車站應將道岔鎖閉在不能通往該線的位置,并在車列首尾車輛端部設置停車信號(晝間紅旗,夜間頻閃紅燈)進行安全防護,車列中部不得設置停車信號,車站加鎖、解鎖道岔時間應在車統(tǒng)—14上注明,同時使用數字語音記錄儀錄音。在旅客列車的到發(fā)線上進行貨物列車技術作業(yè)時的安全防護辦法和前后兩端防護距離不足20m時的道岔鎖閉辦法由鐵路局制定,并納入《行車組織規(guī)則》。
第107條 傳遞安全防護插設信號時,由列車前部檢車員依次逐段傳遞至后部檢車員,后部檢車員接到信號后,依次逐段向前部檢車員傳遞確認信號;傳遞安全防護撤除信號時,由列車后部檢車員依次逐段傳遞至前部檢車員,前部檢車員接到信號后,依次逐段向后部檢車員傳遞確認信號。安全防護信號傳遞顯示方式:用檢查錘(檢車燈)由上部向車列方向作圓形轉動。
第108條 列車技術作業(yè)摘解機車和掛機簡略試驗時,應使用停車信號進行安全防護,停車信號應按以下規(guī)定設置:
1.到達列車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規(guī)定后,前部檢車員應在機后一位車輛前端列車運行方向左側車體上插設停車信號,關閉機后一位車輛前端和機車的折角塞門,摘解制動軟管后撤除停車信號,方可摘解機車。
2.簡略試驗時,待機車與車列連掛后,應按規(guī)定傳遞安全防護插設信號,前部檢車員在機后一位車輛前端列車運行方向左側車體上插設停車信號,后部檢車員在列車尾部最后一輛車的后端列車運行方向左側車體上插設停車信號后,方可進行簡略試驗。簡略試驗結束后,應按規(guī)定傳遞安全防護撤除信號,及時撤除停車信號。
第109條 安全防護裝置須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脫軌器插撤“一看、二插、三確認、四監(jiān)督、五反饋”規(guī)定,做到脫軌器插撤有監(jiān)督、反饋有記錄,確保防護裝置充分發(fā)揮作用。移動脫軌器還應固定地點存放保管并加鎖。
技檢時間及列檢作業(yè)計劃
第110條 技檢時間是列檢作業(yè)場完成列車技術作業(yè)的必要條件,應保證技檢時間滿足列車技術作業(yè)的需要。列車技術作業(yè)的技檢時間以脫軌器裝置上軌時分為開始時分,下軌時分為結束時分,計算技檢時間不包括摘、掛機車時間。具體規(guī)定如下:
1.特級列檢作業(yè)場的到達作業(yè)與始發(fā)作業(yè)技檢時間原則上合計為1h,到達作業(yè)為35min,始發(fā)作業(yè)為25min;無調中轉作業(yè)為35min;有調中轉作業(yè)為40min。
2.一級、二級列檢作業(yè)場的到達作業(yè)與始發(fā)作業(yè)技檢時間原則上合計為1h,到達作業(yè)為35min,始發(fā)作業(yè)為25min;無調中轉作業(yè)為25min;有調中轉作業(yè)為30min。
3.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始發(fā)列車,途經第一個列檢作業(yè)場時的無調中轉作業(yè)技檢時間為35min;有調中轉作業(yè)為40min。
4.行包快運專列專用車輛的無調中轉作業(yè)技檢時間為15min;有調中轉作業(yè)為25min;整備作業(yè)時間不少于4h。
5.tfds動態(tài)檢查時間原則上按10min(50輛/列)的標準掌握。
第111條 對技術作業(yè)有特殊要求或實際情況與本規(guī)程要求有出入時,技檢時間應根據列檢作業(yè)場等級、勞動組織、作業(yè)性質、作業(yè)方式及列車編組輛數等合理查定。
1.高原、寒冷、長大下坡道的區(qū)段和重載列車、編組超過60輛的貨物列車,由鐵路局根據運輸組織實際,相應增加技檢時間。
2.裝卸檢修作業(yè)場、技術交接作業(yè)場、國境站技術交接作業(yè)場的技檢時間由鐵路局根據實際制定,但人工檢查作業(yè)的原則上不低于40min。
第112條 在列車密集到發(fā)時間段內,當到達、始發(fā)及中轉作業(yè)列車數量超過列檢作業(yè)場的實際作業(yè)組數時,須按車站安排的順序進行列車技術作業(yè)。對于按車站安排等待進行技術作業(yè)的列車,列檢作業(yè)場應在《列車技術檢查記錄簿》內注明待檢時間,車站也應在相應的記錄簿內注明待檢時間,并相互簽認。
第113條 列檢技術作業(yè)計劃由基本作業(yè)計劃、班作業(yè)計劃、實際技術作業(yè)圖表組成。由鐵路局制定基本格式、編制標準、填寫規(guī)范等。
1.鐵路局組織車輛段按照列車運行圖規(guī)定的作業(yè)列車對數及列車到達、始發(fā)或通過時刻,結合列檢作業(yè)場勞動組織、作業(yè)性質、作業(yè)方式制定24h列檢的基本作業(yè)計劃。當列車運行圖調整時,應及時組織調整基本作業(yè)計劃。
2.列檢值班員根據基本作業(yè)計劃和車站提供的12h班計劃及階段計劃,編制列檢的班作業(yè)計劃。
3.列檢值班員按照班作業(yè)計劃及作業(yè)組的作業(yè)實際,繪制列檢實際技術作業(yè)圖表。
第五章鐵路貨車故障處理
鐵路貨車故障處理范圍
第114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須在列車隊、臨時整修專用線路、站修作業(yè)場進行處理。鐵路貨車故障處理種類分為:摘車臨修、列車隊較大故障修理(以下簡稱:大件修)、列車隊一般故障修理(以下簡稱:小件修)、臨時整修等。列車隊大件修、小件修按處理方式分為:更換、補裝、調整、緊固、恢復、處理等。
第115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應積極組織在列車隊中進行處理;對影響行車安全且在列車隊中無法施修的鐵路貨車故障,或處理故障超過列車技檢時間影響車站解體作業(yè)或正點發(fā)車時,應摘車送站修作業(yè)場臨修。摘車臨修的故障范圍規(guī)定如下:
1.車輪輪緣垂直磨耗、內側缺損超限;踏面擦傷、剝離、凹下、缺損、圓周磨耗超限;輪緣厚度、輪輞厚度不符合規(guī)定;輻板孔邊緣徑向裂紋、周向裂紋超限等需更換輪軸的故障。
2.滾動軸承軸溫超過規(guī)定;滾動軸承甩油;外圈、前蓋、軸箱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脫出;承載鞍錯位、裂損、異常磨耗;轉k2型轉向架承載鞍頂面金屬碾出;側架導框縱向與滾動軸承外圈接觸;軸箱橡膠墊中間橡膠與上、下層板錯位等需更換輪軸或分解修理的故障。
3. 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u形副構架及心盤裂損;下心盤螺栓折斷及丟失;側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破損、竄出或丟失,搖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竄出;常接觸式旁承配件丟失、破損,上下旁承有間隙,旁承滾子或jc系列旁承支承磨耗板與上旁承磨耗板接觸;間隙旁承配件丟失、破損,間隙超限;交叉支撐裝置蓋板及交叉桿體變形、裂損或折斷,交叉桿支撐座破損,端部螺栓松動、丟失,防松墊止耳折斷;軸箱彈簧折斷、竄出或丟失,重車搖枕彈簧及減振彈簧折斷、竄出或丟失;轉k4、轉k5型轉向架彈簧托板裂損,折頭螺栓折斷、丟失等需架車修理的故障。
4.鉤體、鉤尾框及牽引桿裂損;鉤提桿彎曲、丟失,鉤提桿座裂損;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破損;鉤體支撐彈簧折斷等需分解修理及更換的故障。
5.帶防盜罩制動閥故障;制動缸、副風缸、加速緩解風缸、工作風缸、容積風缸、降壓風缸等缸體及吊架裂損、脫落;制動主管、支管、連接管裂損;空重車自動調整裝置限壓閥、調整閥、傳感閥等閥破損、橫跨梁及座折斷;緩解閥拉桿、空重車調整桿及吊架破損、脫落、丟失;閘調器破損;脫軌自動制動裝置配件破損、丟失等需分解修理、焊修及更換的故障。
6.基礎制動裝置各拉桿、杠桿折斷或丟失,吊架破損、脫落等需要更換、補裝及焊修的故障。
7.人力制動機配件破損、脫落、丟失等影響使用的故障。
8. 中梁、側梁、端梁、枕梁、橫梁及牽引梁裂損,彎曲超限;中梁及側梁下垂超限;車體傾斜或外脹超限;鐵路貨車車號自動識別標簽失效、破損或丟失。
9.側柱、端柱、角柱裂損,敞車上端梁、上側梁折斷;車門、車窗脫落或丟失,底開門關閉不良,棚車漏雨,車門、平車端板或渡板折頁及座折斷;空車墻板、門板、地板破損或腐蝕穿孔超限,車門鎖閉裝置配件破損或丟失;繩栓、柱插破損或丟失;集裝箱鎖閉裝置、門擋破損或丟失;罐車卡帶裂損,罐體及閥漏泄,鞍座壓板裂損,鞍木與罐體局部間隙超限,罐車上部車頂走板、防護欄等配件脫落、竄出或丟失等需要焊修、補裝及處理的故障。
10.從板座及沖擊座鉚釘折斷、丟失等其他需焊修、鉚接的故障。
11.發(fā)生鐵路交通事故的鐵路貨車;有撞車、脫軌等痕跡并確認為事故車的鐵路貨車;軸承遭遇水浸或火災的鐵路貨車。
12.新型制動梁等因鐵路貨車結構在列車隊中無法更換的故障;長大貨物車、機冷車組、特種鐵路貨車等在列車隊中無法修理的故障。
第116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大件修范圍內的鐵路貨車故障,須由故障修理人員使用專用工具、機具,按照相應的質量標準進行全面修理。大件修范圍規(guī)定如下:
1.更換:鉤舌、鉤舌推鐵、鉤鎖鐵、下鎖銷組成、車鉤托梁、空車搖枕彈簧、空車減振彈簧、制動梁、制動軟管、折角塞門、截斷塞門、空重車轉換塞門、無防盜罩的制動閥、緩解閥、安全閥、組合式集塵器、遠心集塵器、制動梁吊等。
2.補裝:鉤舌推鐵、下鎖銷組成、車鉤托梁、空車搖枕彈簧、空車減振彈簧、制動軟管、無防盜罩的制動閥、緩解閥、安全閥、組合式集塵器、遠心集塵器、罐車卡帶圓銷等。
3.調整:互鉤差、腳蹬及車梯扶手彎曲等。
4.處理:主管漏泄、閘瓦托磨損、下拉桿下垂超限、關門車等故障。
第117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小件修范圍內的鐵路貨車故障,須由現場檢車員按照相應的質量標準進行修理。小件修范圍規(guī)定如下:
1.更換:鉤舌銷、車鉤防跳插銷、鉤提桿復位彈簧、閘瓦、閘瓦插銷、螺栓、螺母、圓銷、開口銷、止退開口銷、制動軟管膠圈等。
2.補裝:鉤舌銷、車鉤防跳插銷、車鉤防跳插銷吊鏈、鉤體支撐彈簧鞍止擋塊、鉤提桿復位彈簧、鉤提桿鏈、閘瓦、閘瓦插銷、閘瓦插銷環(huán)、下拉桿安全吊、下拉桿安全索、交叉桿安全鏈、交叉桿安全索、各風缸絲堵、主管卡子、主管卡子螺母、支管卡子、支管卡子螺母、連接管卡子、連接管卡子螺母、人力制動機制動軸鏈、制動拉桿鏈、制動拉桿鏈環(huán)、螺栓、螺母、圓銷、開口銷、止退開口銷、塞門手把、制動軟管膠圈、軸承擋鍵等。
3.緊固:螺栓、螺母等。
4.調整:鉤提桿鏈松余量、制動缸活塞行程等。
5.恢復:閘瓦插銷正位、下鎖銷組成正位等。
6.處理:制動支管、連接管漏泄,下拉桿安全吊、交叉桿安全鏈、制動梁安全鏈、吊架脫落等故障。
第118條 所在站區(qū)無站修作業(yè)場的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符合摘車臨修的故障后,經鑒定危及行車安全時,可送臨時整修專用線路進行整修。對列車隊中因處理故障超過列車技檢時間,影響車站解體作業(yè)或正點發(fā)車的大件修范圍的鐵路貨車故障,也可摘車送臨時整修專用線路按大件修的要求進行修理。
第119條 列檢作業(yè)場對車站通知的因棚車漏雨、透光以及調車、裝卸作業(yè)中發(fā)生鐵路貨車損壞丟失等故障,應及時派員確認,按照規(guī)定處理。
第120條 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后,比照列檢作業(yè)場的鐵路貨車故障處理種類和范圍進行處理、統(tǒng)計和分析。
鐵路貨車故障處理標準
第121條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須按以下標準進行修理:
1.圓銷或螺栓上的開口銷雙向劈開的角度為60°~70°,鉤尾銷螺栓、鉤尾銷安全吊架螺栓、人力制動軸上、下端及制動軸鏈羊眼螺栓的圓開口銷和下拉桿、中拉桿扁開口銷安裝后須劈開卷起。
2.斜向或豎向安裝的圓銷應由上向下裝入,橫向安裝的圓銷應以車體縱向中心線為準,由里(左)向外(右)裝入(無安裝空間者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橫向安裝的圓銷應在開口銷與被連接件之間裝平墊圈。
3.各閥和風缸吊架安裝螺栓應由上向下裝入(無安裝空間者除外),在長圓孔側加平墊圈。各螺栓組裝緊固后,螺桿須露出螺母1扣以上,但不大于1個螺母厚度(u形管吊卡和風缸吊卡除外)。使用4個螺栓連接緊固的配件,緊固時須對角進行緊固;處理螺母丟失的故障時,填補基本母緊固后須加裝備母(有彈簧墊圈者除外)。
4.處理制動管故障時,制動管螺紋處須使用聚四氟乙烯薄膜纏繞,但不得超過螺紋端部,連接處緊固后須外露1扣以上的完整螺紋,旋入部分不得少于4扣;主管端接管長度為250mm~400mm。
5.更換制動梁時,槽鋼制動梁安全鏈松余量應為20mm~50mm,組合式制動梁安全鏈松余量應為40mm~70mm。
6.橡膠密封圈、接頭體、法蘭體組裝后,橡膠密封圈須高出法蘭平面1mm以上,但不大于2mm,螺栓應均勻緊固。原設計裝用120-1型控制閥的鐵路貨車不得更換為120型控制閥;356mm制動缸須與配356mm制動缸的120型控制閥配套使用,254mm和305mm制動缸須與配254mm制動缸的120或120-1型控制閥配套使用;103型與120型緊急閥不得互換使用。
7.更換折角塞門時,折角塞門體中心線與主管垂直中心夾角須為30°;更換制動軟管時,連接器連接平面與車體中心夾角須為45°;c80系列敞車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更換遠心集塵器或組合式集塵器時,集塵器體的安裝箭頭方向須符合安裝要求;更換的集塵器下體在組裝時膠墊正位,密封線須向上,止塵傘位置正確,螺栓均勻緊固。更換的制動閥在組裝時安裝座膠墊須正位,密封線須朝向中間體安裝座面方向,螺栓須均勻緊固。
9.更換閘瓦時,須使用有生產資質廠家的原型閘瓦,禁止高、低摩合成閘瓦互換安裝使用;閘瓦裝車時,瓦背上的閘瓦型號及生產廠家代碼標記端,安裝在制動梁閘瓦托的上端。瓦背須與閘瓦托四爪接觸,閘瓦插銷穿入閘瓦托與瓦鼻的插銷孔內正位入底,閘瓦插銷底部環(huán)眼孔露出閘瓦托底部,同時敞車須安裝閘瓦插銷環(huán)。無生產廠家和日期代碼標記及標記不清的閘瓦禁止裝車使用。
10.鉤舌裂損及鉤腔內部配件破損,須更換符合要求的鉤舌及鉤腔內部配件。鐵路貨車制動軟管吊鏈及車鉤防跳插銷鏈折斷、丟失時,可使用安全鎖穿入吊鏈或防跳插銷鏈環(huán)與鉤體吊鏈孔后鎖固;更換鉤舌、鉤鎖鐵時,鉤舌尾部及鉤鎖鐵的工作面須涂抹二硫化鉬耐磨劑;更換和補裝空重車自動調整裝置橫跨梁螺栓時,其螺栓螺母安裝后,保證螺栓垂向移動量為3mm~5mm,須使用標準專用螺母,并安裝圓開口銷。
11.更換折角塞門、截斷塞門、制動閥、安全閥、緩解閥、制動軟管等空氣制動配件時,裝車前須取下各通路外套(蓋)式包裝及密封防護物,并確認無異物進入通道。
第122條 止退開口銷安裝標準規(guī)定如下:
1.將引導芯插入開口銷內,確認引導芯與開口銷同軸后,再將裝有引導芯的止退開口銷穿過圓銷孔。
2.引導芯止擋與圓銷接觸后,在開口銷引導芯斜楔一端安裝防護套,應使防護套方向與開口銷頭部方向一致,防護套緊貼圓銷壁。在安裝過程中防護套不得發(fā)生軸向移動或旋轉。
3.用手錘敲擊開口銷頭部(敲擊時用手指捏住防護套),開口銷尾部靠引導芯斜楔的斜面自然形成,擋片在開口銷頭部內自然卷起。開口銷尾部劈開部分須在引導芯斜面位置完全張開,且尾部超過引導芯斜楔端點。
第123條 裝用交叉支撐裝置的轉向架需要進行滾動軸承轉動檢查時,側架頂升高度單側不得超過70mm,同軸兩側不得超過100mm。
鐵路貨車故障處理要求
第124條 列檢作業(yè)場對故障鐵路貨車進行臨時整修時,應填寫《列檢作業(yè)場故障臨時整修登記簿》,整修后回送就近站修作業(yè)場,并承擔回送安全質量責任。
第125條 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發(fā)生因列車中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不良摘車時,鐵路局車輛調度員接到列車調度員的通知后,應組織車輛段按沿途鐵路貨車故障應急處理預案派出鐵路貨車故障搶修小組前往搶修。鐵路貨車故障搶修小組到達指定車站后,應對故障鐵路貨車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故障后,按以下要求處理:
1.符合摘車臨修范圍的,應對故障鐵路貨車進行搶修,確保安全回送到就近的站修作業(yè)場進行臨修,并承擔相應的回送安全質量責任。
2.不符合摘車臨修范圍的,應對故障鐵路貨車就地進行搶修,全面恢復鐵路貨車運用技術狀態(tài),確保鐵路貨車運行安全。
對沿途車站因裝卸作業(yè)及鐵路貨車停留過程中產生的技術狀態(tài)不良鐵路貨車,車站應及時通知車輛段,由車輛段比照上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126條 大件修范圍的鐵路貨車故障處理后,須由工長進行質量檢查,并承擔質量檢查責任。
小件修范圍的鐵路貨車故障處理后,須由同段平行作業(yè)的現場檢車員互控檢查確認,工長進行質量抽查,并承擔質量確認和抽查責任。
臨時整修或沿途搶修后回送的故障鐵路貨車,須由工長或帶隊干部進行質量檢查,并承擔質量檢查責任。
第127條 對臨時整修或沿途搶修后需回送站修作業(yè)場的鐵路貨車,回送前須按規(guī)定將故障鐵路貨車的車種車型車號、故障處理及相關情況等內容按規(guī)定書面通知送往的站修作業(yè)場。鐵路貨車進入站修作業(yè)場后,站修作業(yè)場應與負責處理鐵路貨車故障的貨車運用車間或列檢作業(yè)場復核相關信息。
慣性故障處理
第128條 鐵路局應將慣性故障情況納入運輸挖潛提效考核,定期組織對慣性故障發(fā)現、處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列車技術作業(yè)、沿途故障車技術檢查和其他技術檢查作業(yè)中發(fā)現、處理的慣性故障均須納入日常管理,按規(guī)定做好記錄。對既有的關門車數量和處理后的關門車數量還須填寫在《列車技術檢查記錄簿》“關門車數原/處理后”一欄內。
第129條 鐵路局應按以下要求建立制動故障關門車預報、處理、統(tǒng)計、分析和考核管理辦法。
1.列車技術作業(yè)中發(fā)現閘瓦托磨損、制動梁裂損、制動杠桿作用不良、制動管漏泄、法蘭螺栓螺母失效或丟失、緩解閥及集塵器破損等可能產生關門車的制動故障,必須及時處理。
2.列車技術作業(yè)中發(fā)現系統(tǒng)預警提示的制動故障關門車,列檢作業(yè)場要結合提示信息及時處理,準確錄入相應信息;對系統(tǒng)無預警信息的,在及時處理的同時還須根據該車運行軌跡,查找產生關門車的源頭處所和具體關門原因,并落實責任。
3.裝載的貨物需停止鐵路貨車自動制動機作用時,車站應書面通知所在地車輛段,由車輛段組織相關列檢作業(yè)場派員關閉鐵路貨車截斷塞門,并在截斷塞門上掛標有“停止制動”字樣的施封鎖;卸貨后車站須及時通知列檢作業(yè)場拆卸?,F場檢車員在列車技術作業(yè)中檢查發(fā)現掛有“停止制動”字樣施封鎖的鐵路貨車后,應與車站聯系,如為空車或裝載的貨物不需停止鐵路貨車自動制動機作用的,應開啟截斷塞門,檢查確認鐵路貨車自動制動機技術狀態(tài)良好后放行。因貨物裝載原因而關閉或開啟鐵路貨車截斷塞門時,現場檢車員均須在《檢車員工作手冊》中做好記錄,并由所在列檢作業(yè)場及時將開門、關門信息錄入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納入關門車日常管理。
第130條 鐵路局應按以下要求建立車輪踏面損傷車發(fā)現、預報、處理、跟蹤、統(tǒng)計、分析和考核管理辦法。
1. 安裝有tpds的列檢作業(yè)場,現場檢車員要根據tpds報警信息進行現場確認;未安裝tpds的列檢作業(yè)場,到達作業(yè)、中轉作業(yè)時,現場檢車員應提前到位接車,在列車進入檢查中發(fā)現車輪振動大的鐵路貨車,應在《檢車員工作手冊》記錄編掛位置、運行方向左右側等,待列車停穩(wěn)后通知相應的現場檢車員重點檢查確認。
2.對tpds報警和列車進入檢查發(fā)現的踏面損傷車輪,須使用專用量具進行測量。無法測量確認或可視部位未發(fā)現故障的,應使用專用機具進行轉輪檢查。
第131條 鐵路局應做好車門車體破損車的整治,重點加強對車體、端板、墻板、地板、門板破損的敞車、棚車及集裝箱鎖頭和平車地板的技術檢查,對于車門車體破損超限的到達空車,應立即扣車處理。
檢修車扣留與回送
第132條 自車站在《車輛檢修通知單》或《檢修車回送單》上簽字后扣留或回送的鐵路貨車均統(tǒng)計為檢修車。列檢作業(yè)場協(xié)助相關部門對管轄內的檢修車進行日常管理。
現場檢車員或動態(tài)檢車員檢查發(fā)現定檢到(過)期、摘車臨修故障、沿途行車設備故障、事故破損等鐵路貨車需要施行廠修、段修、輔修、軸檢、臨修、臨時整修及沿途搶修而扣留時,貨車運用作業(yè)場須填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對扣留后需回送至異地施修的,還須填發(fā)《檢修車回送單》,并保證回送運行安全。
第133條 檢修車的扣留只能由列檢檢車人員負責。在無列檢作業(yè)場的車站,當臨時發(fā)生故障的鐵路貨車不能掛入列車運行時,不論空重車均由車站通知管轄車輛段或列檢作業(yè)場,檢修車自通知時間起,站、段雙方統(tǒng)計計算,并由車站在當日行車日志內登記雙方姓名、通話時間、車種車型車號、鐵路貨車故障原因等。
1.車輛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人前往檢查確認,到達故障鐵路貨車停留車站后,補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經檢查確認不需要修理或在站已修竣的鐵路貨車,填發(fā)《檢修車輛竣工驗收移交記錄》予以撤銷。重車需卸空修理的鐵路貨車,應在《車輛檢修通知單》中注明,按卸車完畢通知車輛部門的時分起計算檢修車。
2.故障鐵路貨車經檢查確認可以運行到附近車輛段、站修作業(yè)場處理或可繼續(xù)運行到鐵路貨車終到站卸空后處理時,填發(fā)《檢修車回送單》,待故障鐵路貨車到站后按規(guī)定辦理扣車手續(xù)。
第134條 檢修車自車站在填發(fā)的《車輛檢修通知單》或《檢修車回送單》簽字時起開始計算。
1.在有列檢人員的車站,自《車輛檢修通知單》送交到車站簽字的時刻算起;也可由站段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簽訂協(xié)議規(guī)定間隔時間,自列車技術作業(yè)結束時起至將《車輛檢修通知單》交到車站時止,在規(guī)定間隔時間內送到車站按實際交到時分算起,在規(guī)定間隔時間后送到時,按規(guī)定間隔時間算起。
2.對扣修的重車需要卸車(倒裝)后修理時,應在《車輛檢修通知單》中注明,在接到車站倒裝完畢的通知后,應在《車輛檢修通知單》上注明倒裝完畢時間(通知時間),作為開始統(tǒng)計檢修車的依據。
第135條 扣留定檢到期、過期車,廠修、段修以月為準,輔修以日為準,輔修可錯后10日,遇有廠修、段修、輔修同時到期時須扣高級修程,不得扣低級修程??哿艨哲嚺R修日期距輔修到期日期在10天以內時可提前扣輔修。如確因鐵路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扣修時,須報鐵道部批準。
第136條 按“運行里程周期和時間周期”進行檢修的鐵路貨車,應做到運行里程自動統(tǒng)計,按“先到為準”的原則組織檢修車的扣車。
第137條 鐵路局車輛處組織車輛段根據上級下達的年、月檢修車任務、過期車檢修數量和檢修能力、資質及布局等因素,編制管內列檢作業(yè)場月、周、日檢修過期車扣車計劃,明確扣車車型、輛數及送車地點等,車輛段調度及時將扣車計劃下達相關列檢作業(yè)場。
第138條 列檢作業(yè)場根據網絡扣車預報的定檢到(過)期車信息,進行扣車。固定編組列車和成組運行的車組應整列或成組扣車。當預報信息與現車定檢不一致時,應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當現車兩側車號或定檢標記不一致時,應以與預報信息一致的為準。當現車定檢標記不清或有涂改痕跡的,應以預報信息為準。
第129條 機冷車組中的鐵路貨車發(fā)生故障需扣修時,應全組填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辦理扣車。修竣后,對未修理的鐵路貨車,在《檢修車輛竣工驗收移交記錄》上注明“撤銷”字樣。
第130條 檢修車的回送應根據鐵道部、鐵路局車輛調度命令辦理??玷F路局回送及入廠檢修、入段廠修須有鐵道部車輛調度命令,其他回送須有鐵路局車輛調度命令。
1.檢修回送車須附有《檢修車回送單》,并在回送單上注明準許回送的命令號碼,檢修車回送到站后,列檢人員應填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作為扣車依據。事故車送廠、段修理時,還須附有《車輛破損技術記錄》。
2.帶有《檢修車回送單》的檢修車運行到指定車站,列檢作業(yè)場須及時換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扣車和統(tǒng)計檢修車,以控制該車越出站區(qū)繼續(xù)運行。如列檢作業(yè)場認為該檢修車需越出站區(qū)繼續(xù)運行到另一回送地點時,應另填發(fā)《檢修車回送單》,作為檢修車繼續(xù)回送的依據。
3.檢修車回送時,鐵路局要掌握回送檢修車車號、車次、命令號碼等動態(tài)信息,回送的鐵路局應及時將回送的檢修車掛運情況通知運行前方鐵路局車輛調度,鐵路局、車輛段按檢修車實際掛運和扣修情況作為掌握檢修車的依據,鐵路局須制定檢修車回送的掛運、跟蹤、扣修的具體辦法。
第131條 回送的檢修車應事先通知列檢作業(yè)場對各部進行檢查和整修,確保運行安全,必要時派檢車員護送?;厮偷臋z修車不能編掛于列車中部時,須由車輛調度員與列車調度員聯系申請掛運命令,批準后準許掛于列車尾部(每列以1輛為限);當是關門車時,列檢作業(yè)場須采取防止車鉤分離的措施。根據現車技術狀態(tài)需限速運行的,在《檢修車回送單》中注明限速要求。
第132條 因技術狀態(tài)不良或定檢到期、過期須由列車中摘下或須送往附近修理處所、貨物到達站及修理工廠施修的鐵路貨車,應分別在鐵路貨車兩側定檢標記附近的票插內插設有關色票,在填插色票的同時填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辦理扣車;對填發(fā)《檢修車回送單》的鐵路貨車,待回送到站后再插設有關色票辦理扣車。
第133條 各種色票由當日值班列檢人員辦理插撤,其他人員不準插撤。
第六章列車技術質量管理
第134條 列車技術質量是保障列車運行安全的基礎和前提,要按照“第一時間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第一時間處理鐵路貨車故障”的要求,強化列檢作業(yè)組織、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落實作業(yè)標準,確保列車技術質量優(yōu)質達標,并加強對列車技術質量的管理,全面、真實地反映列車技術質量,提高貨車運用工作管理水平,滿足鐵路運輸安全暢通、重載提速和裝備現代化的需要。
第135條 列車技術質量管理要根據列檢作業(yè)布局和運輸組織的需要,將各管理“點”的列車技術質量信息沿列車運行方向向前傳遞,連點成線,共享列車技術質量信息數據,逐步形成車輛段、鐵路局及鐵路局間的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網絡,通過全面掌握和控制列車技術質量,實現鐵路貨車運行的安全穩(wěn)定和暢通高效。列檢作業(yè)場是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的核心管理“點”,是列車技術質量信息錄入、統(tǒng)計、分析、監(jiān)控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質量信息和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的探測信息也是列車技術質量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136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建立以列檢作業(yè)組織為基礎、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為核心的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的列車技術作業(yè)管理平臺。列車技術作業(yè)信息包括列車編組、鐵路貨車技術結構等基本信息,接收來車方向的報警、預警及狀態(tài)等預報信息和檢查作業(yè)、列車制動機試驗、鐵路貨車故障確認及處置等作業(yè)信息。通過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的列車技術作業(yè)管理平臺,形成列車技術作業(yè)后的列車技術質量基本信息、反饋信息和預報信息,并向前預報、向后反饋。
第147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在全面發(fā)現、及時處理鐵路貨車故障和真實記錄、實時反饋列車技術質量信息的基礎上,按照“鐵路貨車故障產生—列車技術作業(yè)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處理—處理質量確認”的管理要求,加強列車技術質量的過程控制和管理,開展列車技術質量評價,不斷提高全面發(fā)現和及時處理鐵路貨車故障的能力,保證列車技術質量達標可控。
第138條 車輛段要逐步形成由所有列檢作業(yè)場和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及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組成的、適應列車運行要求的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網絡,建立以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網絡為基礎、以鐵路貨車安全管理為核心的列車運行管理平臺,實時掌握鐵路貨車運輸安全和列車運行情況,全面控制和管理列車技術質量,完成檢修車扣留、回送、管理等生產組織工作。
基礎信息管理要求
第139條 鐵路貨車故障信息是列車技術質量的基礎信息。按照故障的發(fā)生特點以及對行車安全危害程度的不同,鐵路貨車故障分為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其他故障。鐵道部定期對嚴重危及行車安全的鐵路貨車典型故障進行規(guī)律性、傾向性分析,加強對鐵路貨車造修單位進行指導;鐵路局、車輛段以典型故障、重點故障為日常鐵路貨車故障的監(jiān)控管理重點,加強對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評價;貨車運用車間利用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和其他故障信息,提高現場技術作業(yè)質量控制。
第140條 現場檢車員、故障修理人員、列檢工長在現場作業(yè)時發(fā)現、處理、確認鐵路貨車故障后,須將故障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到《檢車員工作手冊》中。鐵路貨車故障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時間、車次、編組輛數、作業(yè)股道等?,F場檢車員還須記錄作業(yè)工位及檢查鐵路貨車范圍等。
2.鐵路貨車故障的發(fā)現信息:車種車型車號、編掛位置、前次定檢單位及時間(小件修范圍故障除外);故障方位、部位、運行方向左右側、名稱及尺寸、新舊痕百分比等。有質量保證期要求的配件,還須記錄故障配件的制造、檢修標記。
3.鐵路貨車故障的處理信息:處理地點、處理方式、處理人或修理人員姓名等。換裝有質量保證期要求的配件時,還應記錄換上配件的制造、檢修標記。
來車方向報警(預警)和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預報的鐵路貨車故障也應填寫故障的基本信息、現場確認的發(fā)現信息及處理信息等。
第141條 列檢工長在現場作業(yè)時,還要將抽查時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檢車員發(fā)現典型故障的確認信息、列車隊修理質量的檢查信息及其他要求記錄的信息,詳細記錄在《檢車員工作手冊(列檢工長)》中,并對現場檢車員、故障修理人員的《檢車員工作手冊》中記錄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進行核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相關信息記錄及時、準確、完整。
第142條 動態(tài)檢車員、動態(tài)檢車組長要按照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的運用要求,對檢查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及時在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中提交、確認,通過值班員向現場預報,并將現場檢車員反饋的檢查、確認、處理信息錄入,生成完整、準確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作為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的原始記錄信息。
第143條 《檢車員工作手冊》記錄的鐵路貨車故障基本信息、發(fā)現信息、處理信息和預報后需要確認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是鐵路貨車故障的原始記錄信息,要實時錄入hmis運用子系統(tǒng),并保證《檢車員工作手冊》記錄的與hmis運用子系統(tǒng)中保存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對應一致。
具備自動接收作業(yè)信息和反饋信息的列檢無線信息交換手持終端(簡稱:列檢手持機,替代車統(tǒng)15)是《檢車員工作手冊》的信息化手段,列檢作業(yè)人員通過列檢手持機錄入和確認的信息是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的信息來源,列車技術質量管理要以hmis運用子系統(tǒng)及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保存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為質量追溯依據。
第144條 列檢值班員交班前,應對本班的列車技術作業(yè)及檢修車扣留等工作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分析,形成班組的《鐵路貨車列檢工作(班)報告》及《鐵路貨車維修記錄簿》、《典型故障登記簿》、《制動故障關門車登記簿》、《定檢過期車登記簿》、《車輪踏面損傷車登記簿》、《列檢作業(yè)場故障臨時整修登記簿》等。列檢作業(yè)場還應按前日18時起至當日18時止的時間段統(tǒng)計要求形成《鐵路貨車列檢工作(日)報告》,并上報。貨車運用車間、車輛段也應有《鐵路貨車列檢工作(班)報告》和《鐵路貨車列檢工作(日)報告》。
第145條 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應比照列檢作業(yè)場建立hmis運用子系統(tǒng),負責信息的錄入、統(tǒng)計、分析、上報。
第146條 列車技術作業(yè)中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管理。
1. 檢車員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后,記錄在《檢車員工作手冊》上,處理后按規(guī)定由相應人員進行質量檢查或抽查。
2.列檢作業(yè)場對發(fā)現的典型故障及重點故障,應及時組織在現場進行拍照,每班匯總分析,每月匯編成冊。數碼相片內容包括:故障鐵路貨車的車種車型車號、前次定檢單位及時間、故障部位(故障處所特寫)、故障配件的制造及檢修標記等區(qū)域。
3.對故障配件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典型故障,列檢作業(yè)場值班干部要及時逐級上報,由車輛段組織在24h內對典型故障進行復核。
4.典型故障入站修作業(yè)場臨修的,站修作業(yè)場要在鐵路貨車修竣后,及時將相應的修理信息和換上配件的制造及檢修標記信息,自典型故障發(fā)現之日起3日內反饋至發(fā)現的列檢作業(yè)場,在《典型故障登記簿》中記錄。
5.因典型故障中滾動軸承故障換下的輪軸,車輛段要組織對滾動軸承進行退卸、分解、檢查、鑒定,做好記錄,并將滾動軸承的技術狀態(tài)信息,自典型故障發(fā)現之日起15日內反饋至發(fā)現的列檢作業(yè)場,在《典型故障登記簿》中記錄。
作業(yè)質量分析
第147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對列車技術作業(yè)中主動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主動處理鐵路貨車故障的列車技術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以故障發(fā)現率反映鐵路貨車故障的發(fā)現能力和水平,以故障處理率反映鐵路貨車故障的處理能力和水平,以信息準確率反映信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并由hmis運用子系統(tǒng)統(tǒng)計、分析。
1.故障發(fā)現率:列車技術作業(yè)中(含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件數與作業(yè)總輛數的比率,可按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和其他故障分別統(tǒng)計。
2.故障處理率:
(1)列車技術作業(yè)中處理鐵路貨車故障件數與作業(yè)總輛數的比率,可按扣修的定檢車和臨修車、列車隊大件修和小件修分別統(tǒng)計。
(2)列車技術作業(yè)中處理鐵路貨車故障件數與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件數的比率。
3.信息準確率:hmis運用子系統(tǒng)保存的鐵路貨車故障信息中,準確項目數與總項目數的比率。
第148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按月統(tǒng)計分析故障發(fā)現率、故障處理率、信息準確率,真實、準確評價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找出規(guī)律性、傾向性的質量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強化措施,并組織落實。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比照執(zhí)行。
第149條 鐵路局、鐵路貨車造修單位要充分利用貨車運用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的有關信息,指導鐵路貨車造修和運用工作,針對運用鐵路貨車慣性質量問題,改進造修工藝,提高造修質量,確保列車技術質量優(yōu)質達標。
質量責任及管理
第150條 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責任分為漏檢鐵路貨車故障責任(以下簡稱:漏檢責任)和漏修鐵路貨車故障責任(以下簡稱:漏修責任)。
現場檢車員未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作業(yè)和列車制動機試驗,或未對來車方向的預報信息進行全面檢查確認,造成鐵路貨車故障未被及時發(fā)現,現場檢車員應承擔漏檢責任;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后,未在《檢車員工作手冊》中記錄或記錄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的,也應承擔漏檢責任。動態(tài)檢車員未按規(guī)定的檢查范圍和質量標準對圖像進行檢查,造成鐵路貨車故障未被及時發(fā)現,動態(tài)檢車員應承擔漏檢責任;發(fā)現鐵路貨車故障后,未在貨車安全防范系統(tǒng)中提交確認或提交確認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的,也應承擔漏檢責任。
現場檢車員或故障修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處理要求對鐵路貨車故障進行處理或處理不當、處理不徹底,造成鐵路貨車故障未消除的,現場檢車員或故障修理人員應承擔漏修責任。
貨車運用作業(yè)場的其他作業(yè)人員因違章違紀造成鐵路貨車故障漏檢和鐵路貨車故障漏修時,也應承擔相應的漏檢責任和漏修責任。
第161條 列檢作業(yè)場應根據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責任導致后果的不同,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故障責任、質量責任。
1.列檢作業(yè)場技術作業(yè)后的列車,發(fā)生鐵路交通事故,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則》,經調查認定為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責任的,由列檢作業(yè)場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2.列檢作業(yè)場技術作業(yè)后的列車,發(fā)生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依據《鐵路行車設備故障調查處理辦法》,經調查認定為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責任的,由列檢作業(yè)場承擔相應的故障責任。
3.列檢作業(yè)場技術作業(yè)后的列車,存在制動故障關門車、車輪踏面損傷過限車、車體車門破損車、定檢過期空車等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及其他故障(未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經調查認定為列車技術作業(yè)質量責任的,由列檢作業(yè)場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質量責任的具體考核范圍及考核辦法由鐵路局制定并實施。
4.其他貨車運用作業(yè)場技術作業(yè)后的鐵路貨車,發(fā)生責任鐵路交通事故、責任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及責任漏檢故障、責任漏修故障,也要比照上述要求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故障責任及質量責任。
5.按照“逐級負責、領導負責、專業(yè)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管理要求,貨車運用管理人員應對上述事故責任、故障責任及質量責任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152條 列檢作業(yè)場應將鐵路貨車故障處理后的相關信息和現場檢車員確認的車輪踏面擦傷、剝離、缺損、輪緣磨耗、輻板孔裂紋等接近運用限度的情況,預報給列車運行方向的下一個列檢作業(yè)場,由下一個列檢作業(yè)場對鐵路貨車技術狀態(tài)進行重點檢查復核,按規(guī)定處理,并反饋檢查復核結果。
列車技術質量評價
第153條 全面開展列車技術質量的自我評價和監(jiān)控評價,以自我評價為基礎,通過監(jiān)控評價反映自我評價的真實性,促進自我評價質量的提高。鐵路局應根據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的要求,制定列車技術質量自我評價和監(jiān)控評價的管理辦法,明確評價組織、評價范圍、評價流程、考核標準等內容。
第154條 列車技術質量評價以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其他故障為具體項目和內容,評價等級分為優(yōu)質列車、合格列車、基本合格列車、不合格列車,評價標準實行千分制;其中:典型故障每件核減100分,重點故障每件核減50分,其他故障每件核減20分。
1.優(yōu)質列車:無責任鐵路交通事故、責任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得分950分及以上。
2.合格列車:無責任鐵路交通事故、責任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典型故障、重點故障,得分800分及以上。
3.基本合格列車:無責任鐵路交通事故、責任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典型故障、到達、始發(fā)作業(yè)列車無制動故障關門車,得分700分及以上。
4.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為不合格列車:(1)發(fā)生責任鐵路交通事故;(2)發(fā)生責任鐵路貨車行車設備故障;(3)典型故障;(4)到達、始發(fā)作業(yè)的列車中有制動故障關門車;(5)得分在700分以下。
第155條 自我評價是列檢作業(yè)場列車技術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以列車技術作業(yè)完畢后本列檢作業(yè)場列車技術質量抽查時發(fā)現的及列車運行方向下一個列檢作業(yè)場反饋的漏檢故障、漏修故障為基礎數據,按列評價,按月、季、年匯總分析。對自我評價中存在的漏檢漏修問題要落實責任,從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人員素質、材料配件、作業(yè)條件等方面,查找發(fā)生漏檢漏修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
第156條 監(jiān)控評價是按照站區(qū)內始發(fā)作業(yè)監(jiān)控到達作業(yè)質量、站區(qū)間監(jiān)控上一個列檢作業(yè)場作業(yè)質量的要求,由鐵路局、車輛段、貨車運用車間組織在列檢作業(yè)場進行的列車技術質量抽查和鑒定。鐵路局每月要對管內特級列檢作業(yè)場組織進行一次不少于24h的監(jiān)控評價工作,季度匯總后5日內上報《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明細表》、《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統(tǒng)計表》、《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分析表》。一級、二級列檢作業(yè)場的監(jiān)控評價工作由鐵路局組織車輛段進行,并按月形成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報告。
第157條 鐵路局每季度在局交接口列檢作業(yè)場組織對相鄰鐵路局列車技術質量進行一次監(jiān)控評價工作。每次評價列數不得少于30列,其中區(qū)段和摘掛貨物列車不低于15列,形成《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明細表》、《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統(tǒng)計表》、《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分析表》,并將評價的總體情況及明細表、分析表電報通知相鄰鐵路局,抄報鐵道部。各鐵路局接到相鄰鐵路局電報后,要組織車輛段對出現的各類鐵路貨車故障進行分析,查找漏檢漏修的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總結傾向性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組織落實。每季度末鐵路局車輛處要將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中存在問題的分析、責任、整改措施和具體要求上報。
第158條 列檢作業(yè)場要建立場際間列車技術質量信息接收和反饋的電子或紙質臺賬,對列車技術質量信息進行登記、匯總、分析和管理,采用電子郵件、信息系統(tǒng)或傳真等方式接收和反饋列車技術質量信息,信息包括:列車基本信息、鐵路貨車故障的發(fā)現信息、鐵路貨車故障的處理信息及信息接收、反饋、回執(zhí)情況等。對發(fā)現的鐵路貨車故障應按班統(tǒng)計反饋,必要時還應附清晰的電子版照片或影像資料。
列檢作業(yè)場接到對方反饋的列車技術質量信息后,要對具體鐵路貨車進行核實,將核實情況通知對方。對反饋的鐵路貨車核實情況有差異的,雙方要共同進行調查分析,確認鐵路貨車故障產生的具體原因和地點;無法調查分析、確認的,由貨車運用車間或車輛段組織查明具體原因和責任。
第159條 相鄰鐵路局每半年召開一次局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通報聯席會議,互相通報交接口列車技術質量信息,研究分析列車技術質量監(jiān)控評價中發(fā)現的問題,并由主辦鐵路局形成會議紀要上報。相關鐵路局對列車技術質量通報聯席會議中反映的問題,要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鐵路局還應組織車輛段間定期召開列車技術質量通報聯席會議。
第160條 列車技術質量抽查是貨車運用管理人員掌握列車技術質量及管理情況的重要工作,是指導列檢作業(yè)場開展列車技術質量自我評價的重要內容。具體要求如下:
1.車輛處主管副處長每月抽查列車技術質量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列。
2.車輛處運用科(貨車科)科長或主管科長每月抽查列車技術質量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列。
3.車輛處貨車運用專職、5t運用專職每月抽查列車技術質量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不少于3列。
4.貨車運用各級管理人員要重點對安全關鍵時段和特級、一級列檢作業(yè)場的列車技術質量進行抽查,抽查列數不得少于50%。每次抽查列車技術質量時,均應在列檢作業(yè)場的《列車技術質量抽查及檢查指導記錄簿》登記,并詳細記錄抽查中發(fā)現的違章違紀、漏檢漏修情況及指導意見。
5.車輛段要比照上述要求,制定貨車運用管理人員列車技術質量抽查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新造、定檢質量監(jiān)督及故障索賠
第61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新造、定檢的鐵路貨車在質量保證期內,因制造、修理原因造成搖枕、側架、一體式構架、各梁、車鉤、鉤尾框、制動裝置、交叉桿、軸承等故障時,要及時上報車輛段。由車輛段組織在故障發(fā)生之時起24h內復核,向責任單位發(fā)出通知書,并確認責任單位的收報人及收報時間,同時抄報鐵道部。電報或電傳內容包括:時間、地點、車次、編組輛數、編掛位置、車種車型車號、前次定檢單位及時間、鐵路貨車故障方位、部位、名稱及尺寸、新舊痕百分比、故障配件的制造、檢修標記等,并附故障部位的數碼相片。
按規(guī)定進行賠償或由責任單位提供配件。責任單位收到通知書10日內到現場確認,經確認無誤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賠付。使用的新配件或由車輛段代購新配件的費用,由責任單位提供,故障損品交責任單位,查明具體原因和責任。
第172條 發(fā)現新造、定檢的鐵路貨車因設計、制造、檢修原因,產生嚴重裂紋、破損、變形及嚴重的非正常磨耗時,如確需返回責任工廠或責任車輛段修理(簡稱:責任返廠修或責任返段修)時,應逐級上報,并根據車輛調度命令在確保運行安全的前提下回送責任工廠或責任車輛段。
第163條 列檢作業(yè)場發(fā)現的臨修鐵路貨車故障(含鐵路交通事故和鐵路行車設備故障造成的破損鐵路貨車),扣入站修作業(yè)場后因不具備檢修資質和能而無法施修時,經臨時整修,在確保運行安全的前提下,應請令回送,無法安全自輪運行的應裝車回送至有檢修資質和能力的車輛段施修。
第2篇 鐵路貨車廠修規(guī)程(摘錄)
1. 總 則
1.1 鐵路貨車是鐵路運輸的重要裝備,是完成鐵路貨運任務的物質基礎,貨車廠修須貫徹確保行車安全和為運輸服務的方針。貨車廠修的任務在于恢復貨車的基本性能。近年來,隨著鐵路運輸提速、重載的發(fā)展,老、舊型車輛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車種、車型不斷開發(fā)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被廣泛使用,為了統(tǒng)一廠修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根據貨車的實際狀況及廠修技術水平和今后發(fā)展方向,特制訂本規(guī)程。
1.2 貨車廠修須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貫徹以上裝保工藝、以工藝保質量、以質量保安全的指導思想,實現安全穩(wěn)定、質量可靠、工藝科學、裝備先進、管理規(guī)范,檢修單位須認真地妓本規(guī)程制定工藝文件,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全面落實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檢查制廈。廣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藝,貫徹零部件的標準化、通用化,提高修車質量,延長貨車使用壽命。
1.3 要根據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簡稱hmis)的總體設計方案及要求進行信息化建設。凡與貨車廠修技木管理有關的信息工作均須符合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1.4 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工廠對貨車廠修質量負全部責任。要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責任制,充分發(fā)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檢查人員的作用,認真負責地處理一切技術問題。對本規(guī)程的內容,必須全面落實,嚴格執(zhí)行。
1.5 對于規(guī)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規(guī)程內無明確數據或無具體要求者,工廠應在保證運用安全、可靠,延長使用壽命和方便檢修,并且不低于奉規(guī)程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訂廠級技術標準,并征得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同意,報部備案,認真執(zhí)行。
1.6 遇有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不明確或與現車實際情況有出入時,由工廠和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共同研究,實事求是地予以解決,并在“貨車檢修記錄簿”內注明。
1.7 貨車廠修采用定期修為主,狀態(tài)修為輔的修理制度。本規(guī)程既規(guī)定了廠修的基本周期,又考慮到貨車的實際技術狀態(tài),并且逐步擴大抉件修、狀態(tài)修和專業(yè)化集中修的范圍,車體部分的修理,應采用標準化模塊式檢修工藝,進一步提高貨車零部件的可靠性。貨車各級修程定期檢修周期見表1.1。
表1―1 定期檢修周期表車種、車型廠修段修軸修棚 車p 60、p 13、p 61等型普碳鋼車5年1年p 60、p 65s型行包快運車6年1年p 62 6年1.5年其他型耐候鋼棚車9年1.5年續(xù)上表車種、車型廠修段修輔修敞 車c 16、c 16a、c 62a(車號為44字頭)5年1年c 61y、c 63、c 63a、cf、c a12 6年1年c 62a(車號為45字頭開始)6年1.5年c 61、c 76a、c 76b、c 76c 8年1年其他型耐候鋼敞車9年1.5年罐 車 堿類罐車、液化石油氣罐車、液氯罐車等4年1年其他型罐車5年1年礦石車k 17、k tf、k trf、kf 60等型普通鋼車5年1年其他型耐候鋼礦石車8年1年水泥車u 15、u 60、u 60w 5年1年u 61w、u 61 9年1.5年冰冷車普碳鋼車4年1年耐候鋼車6年1年集裝箱平車6年1.5年平車(含n_系列)、家畜車、糧食車、守車、長鋼軌車、60 l的凹型車5年1年毒品車10年1年1996年以后生產的d 22c、d 12、d 70、d 10(經軸承密封改造)9年3年廠修、段修周期原分別為9年、1.5年的不常用專用車10年2年其他型不常用專用車、載重90 t以上的車輛8年2年6個月 注:1.專用車指:救援車、機械車、線橋工程車、宿營車、發(fā)電車、檢衡車、磅秤修理車、生活供應車、戰(zhàn)備車等。2.滑動軸永車輛軸檢周期為3個月。毒品車廠修為擴大段修。3.因裴用轉向梁型式的變化而引起約車型變化(在車型編碼尾部加注k、t、h的車輛),原檢修周期不變。
1.8 須按現豐檢修周期標記扣修廠修車,以月為準,不得提前。如確因事故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扣修時,須經鐵道部批準。
1.9 貨車及其主要配件的狀態(tài)修和壽命管理須符合下列要求:
1.9.1 檢修周期為6年的車輛在第5個廠修到期,檢修周期為9年的車輛在第4個廠修到期,扣修人廠時,由工廠、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和工廠所在地車輛段共同對車輛底體架部分的技術狀態(tài)進行全面鑒定,凡狀態(tài)不良符合有關規(guī)定者,可不再進行修理。如狀態(tài)良好者,可再進行1次廠修。
1.9.2 除特種車的專用配件外、貨車的下列主要配件實行壽命管理:配件無制造單位、時間標記時報廢。壽6》期限以制造時間為準,時間統(tǒng)計精確到月,但車軸使用時間以輪對第1次組裝時間為準,當輪對第1次組裝時間不明時,以車軸制造時間為準。實行壽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報廢;
1.9.2.1 搖枕,側架,車軸,c級鋼、e級鋼鉤體及鉤尾框使用時間滿25年。1.9.2.2 搖枕,側架,車軸,c級鋼、e級鋼鉤體及鉤尾框使用時間滿20年而未滿25年,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1.9.2.2.1 搖枕、側架a、b部位裂紋;1.9.2.2.2 車軸質裂紋;
第3篇 鐵路貨車運用維修規(guī)程(摘錄)
第二章 列車檢修所列車檢修所的任務、分類、設置
第8條 列車檢修所(以下簡稱列檢所)是車輛運用維修的基地,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所在車站列車的檢查和維修,發(fā)現并處理車輛故障;扣留定檢到期、過期車,以及需要摘車施修的技術狀態(tài)不良車;維護運用貨車的質量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保證列車安全正點運行。
第9條 列檢所按其所處位置及工作性質分為主要列檢所和區(qū)段列檢所。列檢所的設置應根據鐵路運輸的需要,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考慮列車到達、始發(fā)、中轉及編組工作量、車流方向、機車交路、站場設置、運行區(qū)段及線路對車輛的運行要求等條件。同時,必須充分考慮便于車輛檢修,合理的作業(yè)布局,既要保證行車安全,也要防止設點過多或重復作業(yè)。1.主要列檢所應設在列車編組作業(yè)量較多或大量裝卸貨物的車站。2.區(qū)段列檢所應設在列車編組作業(yè)量較少或中轉列車較多的車站對分散的裝卸點(包括對翻車機翻卸前后的車輛及出入解凍庫的車輛進行技術檢查的裝卸檢修點)可由列檢所或裝卸檢修所派駐檢車人員負責車輛的技術交接和維修工作。3.在接近長大下坡道的車站設制動檢修所。4.在主要或區(qū)段列檢所之間的適當地點,須設紅外線軸溫探測站、處理站。在干線上要建立紅外線軸溫檢測網(布點距離30km左右)。
第10條 主要列檢所及鐵路局交界口列檢所的設置、撤銷和變動均須報部批準,鐵路局交界口列檢所規(guī)定為距兩局分界點最近的主要或區(qū)段列檢所。區(qū)段列檢所,軸溫探測站、處理站可由各鐵路局根據需要設置,并報部備案。列車檢修所的技術作業(yè)范圍及質量標準。
第11條 主要列檢所對到達解體及編組始發(fā)或有調中轉列車,區(qū)段列檢所對到達解體及編組始發(fā)的列車和加掛的車輛,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車輪磨耗、擦傷、剝離、凹入、缺損不過限。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外圈、前蓋、承載鞍、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滑動軸承軸箱及部件齊全作用良好;軸箱蓋螺栓無松動。3.側架、搖枕無裂損,旁承游間符合規(guī)定限度;軸箱、搖枕彈簧無折斷(重車搖枕圓簧折斷每轉向架不超過一個)、竄出、丟失。4.車鉤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鉤提桿及座、鏈齊全、作用良好,互鉤差不超限;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鉤尾框托板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松弛,車鉤托梁螺栓螺母無丟失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空重車位調整正確;制動軟管、各塞門及手把,緩解閥及拉桿無破損、丟失;閘調器無破損;守車緊急制動閥完整,風表作用良好。6.閘瓦托吊、制動梁支柱、槽鋼及弓型桿無裂損;閘瓦磨耗不過限;閘瓦、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安全鏈無脫落、折斷;下拉桿下垂不過限;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無折斷、丟失。7.手制動機配件齊全、無破損。8.中、側、端、枕及牽引梁無裂損;中、側梁下垂、車體傾斜或外漲不過限。9.車門、車窗無丟失(包括守車);車門、平車端板(渡板)折頁無折斷,圓銷、開口銷無丟失;罐車卡帶無折斷;罐體及閥不漏泄。10.空車定檢不過期。
第12條 由列檢所所在站編組始發(fā)的直達列車,若途經主要列檢所,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車輪磨耗、擦傷、剝離、凹入、缺損不過限。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外圈、前蓋、承載鞍、軸箱無裂損,密封罩及軸端螺栓無脫出;滑動軸承軸箱及其部件齊全、作用良好;軸箱蓋螺栓無松動。3.側架、搖枕無裂損,旁承游間符合規(guī)定限度;搖枕彈簧無竄出、丟失。4.車鉤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鉤提桿、鏈齊全,互鉤差不超限;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鉤尾框托板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松弛,車鉤托梁螺栓螺母無丟失.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空重車位調整正確;制動軟管、各塞門及手把,緩解閥及拉桿無破損、丟失;閘調器無破損;守車緊急制動閥完整,風表作用良好。6.閘瓦托吊、制動梁支柱、槽鋼及弓型桿無裂損;下拉桿、固定杠桿、移動杠桿、閘瓦托吊的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過限。7.中、側梁下垂及車體外漲不超限。
第13條 區(qū)段列檢所對中轉列車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消除熱軸故障。2.下拉桿、固定杠桿、移動杠桿、閘瓦托吊的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過限。3.車鉤托梁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丟失,車鉤互鉤差不過限。4.中、側梁下垂及車體外漲不超限。
第14條 對已實行機車長交路取消列檢技術作業(yè)的直通列車,列檢所只負責紅外線軸溫探測預報的熱軸故障的處理。
第15條 對制動檢修等有特殊要求
第4篇 鐵路貨車運用維修規(guī)程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鐵路貨車運用維修規(guī)程(摘錄)鐵輛[1995]100號
第二章 列車檢修所列車檢修所的任務、分類、設置
第8條 列車檢修所(以下簡稱列檢所)是車輛運用維修的基地,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所在車站列車的檢查和維修,發(fā)現并處理車輛故障;扣留定檢到期、過期車,以及需要摘車施修的技術狀態(tài)不良車;維護運用貨車的質量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保證列車安全正點運行。
第9條 列檢所按其所處位置及工作性質分為主要列檢所和區(qū)段列檢所。列檢所的設置應根據鐵路運輸的需要,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考慮列車到達、始發(fā)、中轉及編組工作量、車流方向、機車交路、站場設置、運行區(qū)段及線路對車輛的運行要求等條件。同時,必須充分考慮便于車輛檢修,合理的作業(yè)布局,既要保證行車安全,也要防止設點過多或重復作業(yè)。1.主要列檢所應設在列車編組作業(yè)量較多或大量裝卸貨物的車站。2.區(qū)段列檢所應設在列車編組作業(yè)量較少或中轉列車較多的車站對分散的裝卸點(包括對翻車機翻卸前后的車輛及出入解凍庫的車輛進行技術檢查的裝卸檢修點)可由列檢所或裝卸檢修所派駐檢車人員負責車輛的技術交接和維修工作。3.在接近長大下坡道的車站設制動檢修所。4.在主要或區(qū)段列檢所之間的適當地點,須設紅外線軸溫探測站、處理站。在干線上要建立紅外線軸溫檢測網(布點距離30km左右)。
第10條 主要列檢所及鐵路局交界口列檢所的設置、撤銷和變動均須報部批準,鐵路局交界口列檢所規(guī)定為距兩局分界點最近的主要或區(qū)段列檢所。區(qū)段列檢所,軸溫探測站、處理站可由各鐵路局根據需要設置,并報部備案。列車檢修所的技術作業(yè)范圍及質量標準。
第11條 主要列檢所對到達解體及編組始發(fā)或有調中轉列車,區(qū)段列檢所對到達解體及編組始發(fā)的列車和加掛的車輛,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車輪磨耗、擦傷、剝離、凹入、缺損不過限。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外圈、前蓋、承載鞍、軸箱無裂損,密封罩、軸端螺栓無脫出;滑動軸承軸箱及部件齊全作用良好;軸箱蓋螺栓無松動。3.側架、搖枕無裂損,旁承游間符合規(guī)定限度;軸箱、搖枕彈簧無折斷(重車搖枕圓簧折斷每轉向架不超過一個)、竄出、丟失。4.車鉤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鉤提桿及座、鏈齊全、作用良好,互鉤差不超限;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鉤尾框托板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松弛,車鉤托梁螺栓螺母無丟失5.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空重車位調整正確;制動軟管、各塞門及手把,緩解閥及拉桿無破損、丟失;閘調器無破損;守車緊急制動閥完整,風表作用良好。6.閘瓦托吊、制動梁支柱、槽鋼及弓型桿無裂損;閘瓦磨耗不過限;閘瓦、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安全鏈無脫落、折斷;下拉桿下垂不過限;各拉桿、杠桿、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無折斷、丟失。7.手制動機配件齊全、無破損。8.中、側、端、枕及牽引梁無裂損;中、側梁下垂、車體傾斜或外漲不過限。9.車門、車窗無丟失(包括守車);車門、平車端板(渡板)折頁無折斷,圓銷、開口銷無丟失;罐車卡帶無折斷;罐體及閥不漏泄。10.空車定檢不過期。
第12條 由列檢所所在站編組始發(fā)的直達列車,若途經主要列檢所,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車輪磨耗、擦傷、剝離、凹入、缺損不過限。2.消除熱軸故障;滾動軸承外圈、前蓋、承載鞍、軸箱無裂損,密封罩及軸端螺栓無脫出;滑動軸承軸箱及其部件齊全、作用良好;軸箱蓋螺栓無松動。3.側架、搖枕無裂損,旁承游間符合規(guī)定限度;搖枕彈簧無竄出、丟失。4.車鉤及鉤尾框無裂損;鉤舌銷無折斷;鉤提桿、鏈齊全,互鉤差不超限;從板、從板座、緩沖器、沖擊座無破損;鉤尾框托板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松弛,車鉤托梁螺栓螺母無丟失.空氣制動機作用良好;空重車位調整正確;制動軟管、各塞門及手把,緩解閥及拉桿無破損、丟失;閘調器無破損;守車緊急制動閥完整,風表作用良好。6.閘瓦托吊、制動梁支柱、槽鋼及弓型桿無裂損;下拉桿、固定杠桿、移動杠桿、閘瓦托吊的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過限。7.中、側梁下垂及車體外漲不超限。
第13條 區(qū)段列檢所對中轉列車須按下列檢查范圍和維修質量標準認真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列車各部位狀態(tài)能安全運行到達下一個負責檢查該部位的列檢所。1.消除熱軸故障。2.下拉桿、固定杠桿、移動杠桿、閘瓦托吊的圓銷、開口銷、u型插銷(螺栓)、閘瓦及閘瓦插銷無折斷、丟失,閘瓦磨耗不過限。3.車鉤托梁及鉤尾扁銷螺栓、螺母無丟失,車鉤互鉤差不過限。4.中、側梁下垂及車體外漲不超限。
第14條 對已實行機車長交路取消列檢技術作業(yè)的直通列車,列檢所只負責紅外線軸溫探測預報的熱軸故障的處理。
第15條 對制動檢修等有特殊要求的列檢所,各鐵路局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查定作業(yè)范圍;樞紐地區(qū)的小運轉列車作業(yè)方式及范圍由各鐵路局自定。
第16條 固定循環(huán)車組,在運行區(qū)間內無列檢所時,各鐵路局應根據具體情況,規(guī)定檢修期限及范圍,送就近列檢所檢修,確保行車安全。
第17條 列檢發(fā)現車輛故障,應積極組織在列車隊內維修;但對處理影響行車安全的較大故障及超過技檢時間影響解體作業(yè)或正點發(fā)車時,可以摘車送站修線施修,主要范圍規(guī)定如下:1.輪對不良需要更換或滾動軸承軸溫超過規(guī)定;滾動軸承外圈、前蓋、承載鞍、軸箱裂損,密封罩及軸端螺栓脫出。2.搖枕、側架、軸箱、心盤裂損。3.車鉤、鉤尾框裂損,緩沖器、從板、從板座、沖擊座破損。4.主、支管、制動缸、副風缸、降壓氣室、工作風缸、閘調器破損。5.車底架各梁裂損、彎曲、下垂過限。6.側、端、角柱外漲過限。7.空車車門脫落、丟失,棚車門鎖扣鼻損壞,棚車漏雨,敞車端、側、門板破損影響裝車。8.罐車罐體及閥漏泄,卡帶折斷。9.車體傾斜超限;底開門關閉不良;旁承游間不符合規(guī)定。10.車輛脫軌及其他需要鉚焊施修的故障。11.守車不良影響運用。12.有撞車、脫線等事故痕跡的車輛,經檢查確定為事故車輛。列車制動機試驗和制動關門車的限制。
第18條 主要區(qū)段列檢所對解體、編組的列車到達后及始發(fā)前,須施行列車制動機的全部試驗。到達列車所在站須在列車制動機試驗結束后,再進行排風作業(yè)。主要列檢所對無調中轉列車,區(qū)段列檢所對有調中轉列車均實行一次全部試驗。區(qū)段列檢所對無調中轉列車施行簡略試驗。長大下坡道地區(qū)和重載列車的制動機試驗辦法由各鐵路局自定。
第19條 列檢所應使用地下風管路進行列車制動機全部試驗;無地下風管路或地下風管路因檢修、故障等原因不能使用時應利用本務機車進行全部試驗。始發(fā)列車利用地下風管路施行制動機全部試驗后,連掛機車僅做簡略試。
第20條 列車制動機試驗須符合下列要求:一、全部試驗:在列車尾部最后一輛車上安裝試驗用的風表,并確認主管風壓達到規(guī)定壓力;守車風表與試驗風表的壓力差不超過±20kpa。1.漏泄試驗(到達列車不做):將制動閥手把置于保壓位或關閉。
第一輛車的折角塞門,使列車管系保壓一分鐘,列車管壓力下降不超過20kpa。2.感度試驗:制動閥手把置于常用制動位,減壓50kpa(編組60輛以上時為70kpa),全列車必須發(fā)生制動作用,并在一分鐘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然后將制動閥手把移至運轉位置充風緩解,全列車須在一分鐘內緩解完畢。3.安定試驗:制動閥手把置于常用制動位,減壓140k pa,不得發(fā)生緊急制動,并確認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規(guī)定。4.持續(xù)一定時間保壓試驗(在長大下坡道前方的列檢所進行):制動閥手把置于常用制動位,減壓100kpa后,手把移至保壓位置,在3分鐘之內不得發(fā)生自然緩解。二、簡略試驗:列車主管壓力達到規(guī)定壓力時,將機車制動閥手把放在常用制動位,減壓100kpa,由列車后部檢車員確認最后一輛車發(fā)生制動作用,然后向司機顯示緩解信號并確認緩解作用。
第21條 經列檢所所在車站編組始發(fā)的列車閘瓦壓力須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主要列檢所編組始發(fā)的列車中不得有制動故障關門車輛。檢修回送車及因貨物關閉的制動關門車,不得超過列車總輛數的6%(尾數不足一輛時按四舍五入計算)制動關門車不得掛于機車后部三輛之內,在列車中連續(xù)連掛不得超過兩輛,列車最后一輛有自動制動作用的車輛之前不得超過一輛。紅外線軸溫探測。
第23條 紅外線軸溫探測工作對保證行車安全、防止車輛熱切軸事故的發(fā)生起著重要作用,必須加強組織管理;建立的紅外線軸溫探測網絡,應在鐵路局設立監(jiān)控中心,分局設立紅外線軸溫探測報警中心,列檢所設立復視中心。
第24條 列檢所、區(qū)間紅外線軸溫探測站對到達及通過的列車均須實施紅外線軸溫探測,及時預報并處理車輛熱軸故障。
第25條 紅外線軸溫探測裝置是鐵路行車安全的重要保安設施,各鐵路局須按照《紅外線軸溫探測技術管理規(guī)程》(簡稱《紅規(guī)》)制定《紅外線軸溫探測技術管理細則》,加強紅外線軸溫探測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工作,確保紅外線軸溫探測設備的質量和正常使用。建立車輛熱軸故障預報、處理制度,形成規(guī)范,明確責任。
第26條 紅外線軸溫探測設備投入使用及預報熱軸故障信息的標準須按規(guī)定報鐵路局車輛處審批,并報鐵道部車輛局備案。
第27條 列檢所紅外線檢車員應與列檢值班員(分局紅外線探測報警中心與分局調度所行車調度,區(qū)間探測站應與車站值班員)及時聯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車輛熱軸故障信息的預報、通報及反饋工作。由于停電、設備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探測預報時,應及時通知列檢值班員,由列檢值班員向現場通報進行軸溫觸手檢查,同時做好有關記錄。
第28條 列檢所的二代機紅外線軸溫探測裝置必須上、下探相結合。列檢所須對下列車輛實行軸溫觸手檢查:1.篷布遮蓋軸箱,平車側板放下;2.軸箱上部有積砂、積煤及瀝青等異物;3.上開式軸箱或上部帶彈簧的軸箱;4.車輪公稱直徑在840mm以上的車輛或使用魚腹側梁的車輛;5.側梁下部有門碰木或冬季有冰柱擋遮軸箱的車輛;6.寬側梁的集裝箱平車;7.軸檢過期車,并須開蓋檢查。
第29條 須在紅外線軸溫探測記錄紙帶上注明車次、時間、輛數、班次、日期、熱軸位置、值班人員等,記錄紙帶須完整,并保存1個月。
第30條 紅外線軸溫探測裝置供電電源必須與所在車站信號電源的等級一致,并設置備用電源。在蒸汽機車牽引區(qū)段,應在紅外線探頭安裝位置的來車前方30m處的線路左側設置禁止放水、排汽的標志牌。線路整修、施工對紅外線探測設備有影響時,施工單位應事先通知有關鐵路分局車輛主管部門和車輛段配合工作,未經車輛部門允許,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拆卸、移動紅外線軸溫探測設備。列車檢修所的設備、設施。
第34條 在列檢到發(fā)作業(yè)的線路兩端來車方向的左側鋼軌上,應設置固定脫軌器(電動或電控)及信號防護裝置。列車前后兩端的防護距離均不少于20m。列車質量監(jiān)督。
第39條 列車質量監(jiān)督一、在鐵路局交界口列檢所應建立技術不良車統(tǒng)計分析制度,對通過交界口由鄰局進入的列車要進行技術狀態(tài)鑒定。在到達檢查中發(fā)現的技術狀態(tài)不良車,應將車次、車號、故障部位登入臺賬,并及時用電話通知對方列檢所,分析、查找漏檢、漏修責任。其鑒定范圍規(guī)定如下:1.列車在途中因車輛故障甩車或發(fā)生事故。2.到達檢查發(fā)現燃軸或對燃軸車處理不當3.輪對技術狀態(tài)不良或滾動軸承故障需要更換輪對。4.磨損閘瓦托或制動關門車超過規(guī)定。5.車底架各梁裂折或車體外漲過限。6.車門、窗丟失,罐體漏泄。7.事故車。二、相鄰兩鐵路局應建立交界口列檢所聯席會議制度,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分析列車質量監(jiān)督中存在的問題。聯席會議可由相鄰兩車輛段、鐵路分局、鐵路局分別組織召開,相鄰鐵路局車輛處每年至少應參加一次聯席會議,會后應向鐵道部車輛局報告工作情況。
第40條 定檢車質量監(jiān)督1.列檢所發(fā)現在定檢保證期內,因制造、定檢漏檢或加修不良造成的底架各梁、輪對、側架、搖枕、車鉤及鉤尾框裂損,滾動軸承溫度超過規(guī)定等,由發(fā)現的車輛段處理后,編制客貨車故障記錄(車統(tǒng)—113),經車輛段長、驗收主任簽章,一式四份,分別報部、局及責任廠、段。其修復費用向責任廠、段轉賬清算,責任廠、段不得拒付。2.列檢所發(fā)現在定檢保證期內,因定檢漏檢或加修不良發(fā)生各梁裂損、棚車漏雨、罐車漏油、冰冷車冰箱漏水,由所屬車輛段逐級請示鐵路局、鐵道部,回送責任廠、段改進和修復或由責任廠、段派人處理。
第三章 裝卸檢修所和車輛技術交接所裝卸檢修所
第42條 裝卸檢修所的主要任務:1.負責進入貨場、專用線、廠礦企業(yè)裝卸車地點檢查車輛使用情況,監(jiān)督用車單位合理使用車輛,收集散失的車輛配件。2.利于車輛在裝卸線上的停留時間對裝車前和卸車后車輛技術狀態(tài)進行檢查,同時處理對裝卸貨物或行車安全有影響的車輛故障。3.辦理進出廠礦企業(yè)專用線的車輛技術交接和損壞車輛的賠償手續(xù)。4.宣傳愛車工作,檢查愛車制度、車輛技術交接協(xié)議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鐵路車輛使用規(guī)定,違章操作損壞鐵路車輛或裝卸貨物影響行車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處理,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車輛技術交接所。
第44條 在廠礦、港口、企業(yè)專用線內進行自裝自卸,其裝卸量每日平均在200輛以上的地點設路廠(礦、港口、企業(yè))車輛技術交接所。車輛技術交接所的主要任務:1.負責辦理出入廠、礦、港口、企業(yè)車輛的技術交接和愛車宣傳工作。廠礦、企業(yè)每年須與所在地車輛段簽訂車輛技術交接協(xié)議。車輛技術交接所根據需要可設在鐵路與企業(yè)專用線或地方鐵路相接的站場上。2.車輛技術交接范圍按鐵道部現行運用車技術條件,由鐵路車輛部門和廠礦、港口、企業(yè)以及地方鐵路在簽訂車輛技術交接協(xié)議中具體確定。未辦理技術交接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損壞車輛時,須填寫車輛破損技術記錄(車統(tǒng)—25),由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簽字蓋章,作為損壞車輛賠償清算的依據。
第45條 車輛技術交接所根據需要可設工作間,工具材料存放間和休息室等,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聯絡設備。車輛技術交接所的人員配備標準由各鐵路局查定愛護鐵路車輛。
第46條 鐵路車輛的各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日常愛車工作,在裝卸工作量較大、專用線較多的站區(qū)或有翻車機、散裝貨物解凍庫的地點由鐵路與有關廠礦企業(yè)各方成立聯合愛車領導小組,領導站區(qū)(地區(qū))的愛車工作,定期組織路廠愛車會議,通報愛車情況,修訂愛護車輛協(xié)議和車輛技術交接協(xié)議。各有關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愛車工作,并對損壞車輛進行統(tǒng)計分析。規(guī)定每年九月第一周為“全國愛車周”,各鐵路局要組織好“全國愛車周”宣傳工作。
第47條 各鐵路局要對愛車人員頒發(fā)“愛車檢查證”,愛車人員憑愛車檢查證在愛車區(qū)域內進入鐵路車輛停留和作業(yè)的車站、貨場、廠礦、港口等單位進行愛車宣傳,檢查和監(jiān)督愛護車輛協(xié)議的執(zhí)行情況和車輛的使用情況。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不得阻礙愛車人員工作。
第48條 裝卸作業(yè)中的愛車工作由鐵路部門與廠礦、港口等單位共同負責,應嚴格遵守鐵道部公布的有關貨物運輸、裝載加固的規(guī)定和要求。1.裝車單位要嚴格按照貨車車種、車型、用途和標記載重裝車。裝運超限、超長、集重貨物時,應嚴格按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辦理,禁止超載、偏載和集載。2.車輛裝載的貨物需要加溫卸車時,嚴禁用明火烘烤和爆破等方式卸車。3.裝卸貨物時,嚴禁拆卸車門、車窗、端側板和手制動機等車輛配件。罐車裝貨時,不得將貨物流溢在罐體外部,以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發(fā)生。貨物裝卸后,分別由裝車或卸車單位負責,將車門、車窗、端側板、冰冷車冰箱蓋、罐車人孔蓋、閥蓋關閉良好,并正確調整制動機空重車位置。4.各種裝卸機械設備的設計、制造與安裝使用應適應鐵路車輛的技術標準和性能要求。使用裝卸機械設備作業(yè)時,不得損壞鐵路車輛和威脅行車安全。
第49條 廠礦企業(yè)新設或增設翻車機時,其設計方案須征求所在地鐵路局的意見,必須將鐵路車輛整備,維修場地、人員、房屋、設備等納入設計內容。新設翻車機投產前和已經投產的翻車機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檢測周期時,必須經過鐵道部指定的檢測單位和所在地鐵路局車輛處共同進行測試、檢查和鑒定,并將檢測結果上報鐵道部車輛局,經鐵道部正式批準后方準投入使用或繼續(xù)使用。
第50條 翻車機使用單位應與所在地鐵路車輛段簽訂車輛檢修與技術交接協(xié)議,協(xié)議應包含車輛技術交接、整備、維修和補油等內容。由于使用翻車機卸車作業(yè)需增加的鐵路車輛檢修人員和檢修設施,以及車輛維修、補油及檢測等所需要的費用,由翻車機使用單位承擔。
第51條 車輛上翻車機前應整備,翻車機翻卸后的車輛,必須由所在地車輛段派駐人員進行技術檢查,檢查翻卸車輛技術狀態(tài)及各部件損失情況,滑動軸承車輛必須開蓋檢查軸箱油潤技術狀態(tài),要做好故障處理和補油工作。未經鐵路車輛技術檢查人員檢查、整修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
第52條 廠礦企業(yè)新設或增設散裝貨物解凍庫時,其設計方案須征求所在地鐵路局的意見,必須將鐵路車輛整備,維修場地、人員、房屋等納入設計內容。新設散裝貨物解凍庫投產前和已經投產的散裝貨物解凍庫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檢測周期時,必須經過鐵道部指定的檢測單位和所在地鐵路局車輛處共同進行測試、檢查和鑒定,并將檢測結果上報鐵道部車輛局,經鐵道部正式批準后方準投入使用或繼續(xù)使用。
第53條 經散裝貨物解凍庫解凍的車輛須由鐵路車輛技術檢查人員檢查車輛配件有無燒損,橡膠制品有無變質等情況,未經鐵路車輛技術檢查人員檢查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
第54條 路內外各單位損壞鐵路車輛(包括行車事故)時,由負責轄區(qū)域內的車輛段編制車輛破損技術記錄(車統(tǒng)—25)經責任單位簽認以后,按規(guī)定向責任單位索取賠償。責任單位不明或責任列鐵路局、鐵路分局“其他”時,由責任管轄區(qū)域內的鐵路局或鐵路分局承擔賠償費用。
第四章 專用貨車專用貨車的配屬
第55條 為加強專用貨車的管理和運用維修工作,對機械冷藏列車、長期固定裝卸地點循環(huán)使用的專用罐車,標記載重90噸及其以上的長大貨物車以及其他指定的專用貨車,由鐵道部發(fā)布配屬命令,指定鐵路局、車輛段等負責管理、維修。并根據需要配備乘務檢車人員。固定配屬的專用貨車應按規(guī)定的式樣涂打配屬標記,段修、輔修、軸檢均由配屬段負責施修;但標記載重90噸及以上的長大貨物車輔修、軸檢到期時,由車輛所在地車輛段按期施修;廠、段修到期時,由鐵道部指定的車輛段或工廠施修。
罐 車
第56條 罐車按其用途分為輕油、粘油、潤滑油、食用油、水罐、液化石油氣、酸堿類和液態(tài)類罐車等類別,并按要求涂打專用標記。
第57條 石油專列罐車的運用維修1.石油專列罐車應固定配屬。各配屬段應設有固定的檢修基地,并配備必要的設備,整備及備用車停留線路和整修人員,負責對所屬罐車進行輔修、軸檢和定期整備。2.為保證石油專列罐車正常運行和按時檢修,配屬鐵路局、車輛段應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有計劃地施行檢修和整備,防止拆散編組。為保證按期進行整備及入廠、段檢修,應按專列罐車周轉列數和基本組輛數,在配屬段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罐車。3.為保證石油專列罐車運行安全,提高列車質量,配屬鐵路局、車輛段根據需要可配備車輛乘務檢車員,并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檢修工具及供乘務檢車人員休息和存放常用車輛配件、工具的宿營車。4.各列檢所對專列罐車應認真地進行檢查、維修,發(fā)現故障應積極組織搶修,盡量做到不摘車施修,以保證其編組完整。如施行摘車修理時,摘車施修鐵路局應在摘車及修竣后當日18時報鐵道部車輛調度和通知配屬鐵路局、車輛段,并于修復后由摘車的車輛段負責辦理回送手續(xù),及時通知罐車調度將該車編入配屬段的專列中,向配屬基地回送。配屬基地所在車站,應根據車輛部門提出的摘解計劃及時摘解車輛。各鐵路局不得截留、使用固定配屬的專列罐車。5.專列罐車在備用時,應存放在配屬局的檢修基地或固定的備用車站,并應加強管理,保證配件齊全。6.在以蒸汽加溫罐車卸油時,進入罐體加溫層的蒸汽壓力不應超過500kpa,不準用明火烘烤加溫卸車。
第58條 罐車洗刷1.罐車洗刷分特洗、普通洗及檢修洗,其洗刷技術安全和質量標準,應符合《罐車洗刷細則》的要求。2.罐車洗刷工作由鐵路局或鐵路分局根據管內裝車和罐車檢修計劃,按年、季、月下達洗罐計劃,并組織及時取送罐車,保證均衡完成任務。3.洗刷罐車時(檢修洗除外)洗罐站應對罐體各配件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人孔蓋、墊、各閥及配件不良、丟失時應及時整修。
機械冷藏列車
第59條 機械冷藏列車(簡稱機冷車組)是鐵路運送需冷藏、加溫或保溫的易腐貨物的專用列車。
第60條 機冷車組由鐵道部統(tǒng)一配屬給有關鐵路局(機保段)。運用、管理工作按《鐵路機械冷藏車運用維修規(guī)程》辦理。
第61條 列檢所對機冷車組的閘瓦及閘瓦插銷、車鉤連接及輪對進行檢查,并進行制動機試驗。對機冷車組乘務員預報的車輛故障,應積極配合處理。發(fā)現熱軸時,由列檢所確認能否繼續(xù)安全運行。
第62條 為使機冷車組保持良好的技術性能,機冷車組應盡量編掛在列車中部或后部,在加掛車輛時,嚴禁劇烈沖撞,并禁止進行溜放調車作業(yè)。
加冰冷藏車
第63條 加冰冷藏車(簡稱冰冷車)是鐵路運送易腐貨物的專用車輛,各有關單位必須加強冰冷車的運用管理和維修工作,保證易腐貨物的運輸需要。
第64條 各車站應按《鐵路鮮活貨物運輸規(guī)則》裝車,嚴禁使用冰冷車裝運易于損壞車內設備的非易腐貨物(如煤、磚、礦石、水泥等)和有毒、臭易污染車體的貨物。在裝卸貨物或進行加冰作業(yè)時,要妥善開關車門和冰箱蓋,不準硬砸硬撬,以防損壞車輛,并且要注意不損壞冰箱及車內各種設備。
第65條 為加強冰冷車的運用管理和維修,各鐵路局應根據管內冰冷車裝卸集結和站線設施等情況,指定車站作為冰冷車的保管站。各鐵路局應將選定的保管車站的站名報鐵道部備案。
第66條 卸貨后的空冰冷車,應在所在鐵路局指定的保站集結備用,并應固定線路集中存放,以便保管和維修。備用冰冷車必須技術狀態(tài)良好,定檢不過期及符合運用的條件。不得在非指定的保管站、地點存放備用冰冷車。
第67條 為加強冰冷車的日常維修工作,各鐵路局應根據經常停放的冰冷車數配備必要的維修人員,負責冰冷車備用、解除后的日常檢查和維修工作,使冰冷車經常保持各部技術狀態(tài)良好。對定檢到期或過期的冰冷車,應逐級請令,回送指定的車輛段、工廠施修。
第68條 未經保管站檢查或卸車后直接調往裝車的冰保車,車內設備及衛(wèi)生狀態(tài)應由裝車站負責檢查處理。
長大貨物車
第69條 長大貨物車的運用、管理、維修1.各鐵路局對長大貨物車使用后應立即向鐵道部請示回送去向的命令,以便送往經鐵道部同意的車站。2.各鐵路局應設專人負責長大貨物車的運用、檢修工作。承擔長大貨物車檢修的車輛段,應有專人掌握車輛的去向和定檢期限,有計劃地做好檢修工作。3.長大貨物車裝車前、裝車時、裝車后,運輸部門均應通知就近車輛段派檢車員進行技術檢查,并在檢查記錄單上簽字,保證長大貨物車技術狀態(tài)良好。4.各列檢所發(fā)現長大貨物車廠、段修到期、過期時,應及時按規(guī)定手續(xù)扣修,并請令回送指定車輛段、工廠施修。
第70條 載重在250噸及以上的d 20、d 30、d 35主特大型長大貨物車,是運輸特大型貨物的專用車輛,其運用工作受鐵道部統(tǒng)一指揮。1.特大型長大貨物車在運行時要按設計規(guī)定速度運行,其通過最小曲線半徑和道岔須符合該特大型長大貨物車《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在運行中(重車狀態(tài))不得施行緊急2.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大型長大貨物車運用時須附掛工具維修車,并派車輛檢修人員擔當乘務工作,負責裝車前、裝車過程中和裝車后車輛技術狀況的檢查,隨車監(jiān)視車輛運行狀況。3.特大型長大貨物車(重車狀態(tài))在運行時,遇障礙物需繞行時,必須于繞行前,在平直線路上停車,做側移處理后,方可繼續(xù)運行。4.特大型長大貨物車在運行中因發(fā)生行車、機械事故或遇自然災害不能運行時,車輛乘務組負責人員應立即電告當地車站、鐵路分局、鐵路局和鐵道部,并聽從當地鐵路局、鐵路分局的指揮。5.d 35特大型車在空車狀態(tài)回送時,須短連掛,并應掛于列車尾部,準許編入直達列車中。
第五章 運用有關工作國際聯運車輛
第71條 參加國際聯運的中國車輛須符合《國際鐵路聯運車輛使用規(guī)則》或有關鐵路間的車輛交接技術條件。1.符合國際聯運條件規(guī)定的各種貨車,均應在規(guī)定位置涂有聯運標記“mc”。2.外國車輛進入各鐵路局口岸站時,應按兩國鐵路間協(xié)議書規(guī)定的車輛技術條件進行交接,發(fā)現車輛不良應及時按規(guī)定填寫車輛不良及不完整記錄,雙方車輛技術交接人員應簽字。
第72條 外國車輛在各鐵路局運行時,應與國內車輛同樣檢查、維修,定檢到期應及時回送車輛所。
第73條 聯運過軌的外國車輛,在各鐵路局管內發(fā)生事故時,應與中國車輛同樣進行調查、分析原因,確定責任單位,并填寫不良車輛登記簿。經事故處理委員會決定,鐵路局長審核,確屬車輛定檢責任時,其事故損失費用由事故發(fā)生局在非生產性費用項下列支。在統(tǒng)計事故件數時,準許列入事故的“其它”項內,但發(fā)生重大、大事故時,處理手續(xù)仍需按規(guī)定逐級處理并報部審批。
企業(yè)自備車輛
第74條 凡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的企業(yè)自備車輛,必須根據鐵道部頒布的企業(yè)自備車輛車種、車型、車號編碼統(tǒng)一編制車種、車型、車號。
第75條 凡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的企業(yè)自備車輛,車輛所屬單位或使用單位,每年必須到所在地鐵路局車輛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同時,簽訂“自備車過軌檢查協(xié)議”和“自備車定檢檢修合同”(企業(yè)自做定檢的可不簽檢修合同)?!白詡滠囘^軌檢查協(xié)議”和“自備車定檢檢修合同”內容包括:車輛運行區(qū)間、期限、技術要求、檢修費用、運行安全保證責任等事項。企業(yè)自備車注冊登記,“自備車過軌檢查協(xié)議”和“自備車定檢檢修合同”的簽訂工作由鐵路局車輛處組織有關車輛段和企業(yè)自備車所屬單位或使用單位參加進行。企業(yè)自備車注冊登記卡片,“自備車過軌檢查協(xié)議”須報鐵路局車輛處備案?!白詡滠嚩z檢修合同”報鐵路局批準,由鐵路局統(tǒng)一安排年度檢修計劃,并報鐵道部車輛局備案。凡沒有注冊登記,未簽訂“企業(yè)自備車過軌檢查協(xié)議”、“企業(yè)自備車定檢檢修合同”的企業(yè)自備車,一律不得辦理過軌和簽訂運輸過軌協(xié)議。
第76條 企業(yè)自備車輛過軌進入鐵路營業(yè)線運行時,須經鐵路車輛部門的技術檢查人員檢查鑒定,企業(yè)自備車各部分技術狀態(tài)須符合鐵道部制定的規(guī)章要求。
第77條 列檢所對在鐵路營業(yè)線運行的企業(yè)自備車輛,應與鐵路運用貨車同樣按規(guī)定檢查和修理,并保證安全。但對企業(yè)自備的專用貨車(如裝化工產品、放射性物品、有毒物品的貨車、發(fā)電列車等)只對走行、制動、鉤緩部分進行檢查維修,其它部分由企業(yè)單位和承修單位負責。列車中的企業(yè)自備貨車裝用放射性或劇毒物等危險物品時,列檢所所在車站須在列車到達前,將裝用放射性或劇毒物等危險物品貨車的車位、車號通知列檢所。列檢所對企業(yè)單位的軌道起重機、架橋機等特種車,只檢查其附屬車輛的技術狀態(tài)。企業(yè)自備車輛在鐵路營業(yè)線運行時,發(fā)生事故按鐵路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78條 企業(yè)自備車輛長期在鐵路營業(yè)線固定區(qū)段運行,而不經過鐵路列檢所時,可由列檢所按鐵路同性質車輛的有關規(guī)定,派人檢查、維修。具體辦法由車輛所屬單位與所在地車輛段協(xié)議商定。
第79條 企業(yè)自備車的檢修原則上應由簽訂檢修合同的單位承擔。定檢到期和過期的企業(yè)自備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軸檢不得超過五天,輔修不得超過十天,段修不得超過一個月,準許順向繼續(xù)運行到企業(yè)單位(或承擔檢修單位)所在站。
第80條 企業(yè)單位對進入鐵路營業(yè)線的自備車輛施行軸檢、輔修、段修、廠修時,須經鐵路局車輛處組織鑒定,認為確實具備檢修條件及檢修能力,檢修質量標準符合鐵道部規(guī)章要求,經所在鐵路局同意后,上報鐵道部批準。鐵路局每年應對管內的企業(yè)自做車輛定檢的質量、工藝、設備等檢修情況,按照鐵道部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一次鑒定,各項指標須符合鐵道部的有關要求。經鑒定確認不具備做定檢條件的,應報鐵道部取消企業(yè)自做定檢的資格,企業(yè)單位可委托所在地鐵路車輛段檢修。
備用車輛
第81條 貨車備用必須符合《鐵路運輸調度工作規(guī)則》和《鐵路貨車統(tǒng)計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為加強備用車的管理,保證備用貨車配件齊全,在備用車基地應設基地檢車員。人員設置:備用車基地內備用車數在150輛以下的設2人;150輛至300輛以上的設4人;300輛以上的設6人。備用車基地應建立專門的登記簿,每次按備用命令號、日期、車型、車號等項內容進行登記。備用車的備用或解除,必須通知所在地車輛段(列檢所),并經基地檢車員檢查,不得將技術不良車、定檢過期車列入備用車中。備用車的備用或解除時間均根據鐵道部、鐵路局調度命令,由車站和基地檢車員在“運用車轉變記錄”(運統(tǒng)—6)上簽字的時刻計算。
超限貨物車輛
第82條 裝運超限貨物的車輛,運輸部門應通知就近車輛段派員檢查。檢查裝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態(tài);裝車時監(jiān)督是否有損壞車輛現象;裝車后確認車輛技術狀態(tài)及檢查超限貨物是否影響行車安全,其各部狀態(tài)須符合《鐵路超限貨物運輸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車輛段還應根據貨物所屬單位及車站的委托,制作車鉤緩沖停止器并負責安裝工作,費用由貨物所屬單位承擔。必要時,可根據運輸超限貨物電報的要求,指派專人添乘,監(jiān)視車輛運行狀態(tài)。
故障車輛的處理
第83條 凡因技術狀態(tài)不良須自列車中摘下或須送往附近修理處所、貨物到達站及修理工廠施修的車輛,應分別填插下列色票:1.送往專用修理線的車輛插紅斜線色票(車統(tǒng)—16);2.送往車輛段的車輛插紅方塊色票(車統(tǒng)—17)3.送往修理工廠的車輛插紅三角色票(車統(tǒng)—18);4.需要倒裝的車輛插紅“v”字色票(車統(tǒng)—19);5.在無施修能力的地點,發(fā)現列車中的車輛有故障,但尚能運行到附近列檢所施修或送往某貨物到達站卸空后再扣修的不良車輛插“送往某站列車檢修所”的黃色票(車統(tǒng)—20),并在票面上注明送往場所。
第84條 第83條中1、2、3及4項倒裝后再扣修的車輛,須在扣修的同時填發(fā)“車輛檢修通知單”(車統(tǒng)—23);第5項送到指定地點后辦理扣車手續(xù)。
第85條 各種色票由當日值班列檢人員辦理插撤,其他人員不準任意插撤。但在沒有列檢人員的車站,如發(fā)現車輛故障時,車站應負責通知附近列檢所進行處理。
第86條 檢修車的回送應根據命令辦理,跨鐵路局的須有鐵道部的命令,本局管內的須有鐵路局命令。凡回送的檢修車須附有車輛檢修回送單(車統(tǒng)—26),并在回送單上注明準許回送的命令號。對事故車送廠、段施修時,還須附有車輛破損技術記錄(車統(tǒng)—25),回送車輛出局時,鐵路局車輛調度須及時將車號及編掛車次通知前方鐵路局車輛調度,同時報鐵道部車輛調度。
第87條 回送的檢修車應事先通知列檢所進行檢查和整修,必要時派檢車員護送,以確保運行安全。對回送的破損車及檢修車不能編掛于列車中部時,須由車輛調度與行車調度聯系,以命令下達準許掛于列車尾部(每列以一輛為限)。如有制動故障關門車時,列檢必須采取防止車鉤分離的措施。整列回送破損車時,對走行、車鉤、緩沖等部分須進行整修,根據現車技術狀態(tài)限速運行。
第88條 脫線的車輛一律扣入站修線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貨車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89條 鐵路貨車發(fā)生行車事故,各級車輛部門應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及時通報事故情況,參加事故救援和調查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運輸秩序。1.車輛部門接到行車事故通知后,要迅速組織人員參加事故救援工作,盡快恢復通車。2.車輛部門要根據《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門力量參加事故的調查,認真分析原因。3.及時逐級速報事故概況,通報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車次、發(fā)站,編組輛數,事故車輛車種、車型、車號、編組順位,破損部件部位,車輛定檢,前方列檢作業(yè)情況(事故發(fā)生局只報本局列檢作業(yè)情況),貨物裝載情況,中斷行車時間,切軸事故還應通報滾滑別,冷熱別,軸號,滾動軸承標志板內容,沿途紅外線軸溫探測的情況等。經事故調查后,要將事故的詳細情況逐級上報。4.發(fā)生切軸事故時,鐵路局車輛處必須參加事故調查。在初步判定與其他鐵路局、車輛段、機車車輛工廠、滾動軸承制造或大修廠相關時,須在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發(fā)出電報通知相關單位,說明事故初步情況和原因。相關單位接到電報后,要立即攜帶有關技術資料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在切軸事故發(fā)生兩周內,各有關單位均須到鐵道部匯報情況。5.事故車及相關車輛須經車輛部門檢查確認后,方準投入正常運用。其他部門一律不準對事故車及相關車輛擅自進行處理或放行。6.要及時統(tǒng)計匯總上報事故情況,定期進行認真分析。事故責任單位要按照“三不放過”的要求,查清原因,吸取教訓,制定措施,認真處理。
附件一 輪對及滾動軸承標記刻打的規(guī)定1.車輛輪對軸端標記刻打的規(guī)定:軸型基準圓直徑d(mm)軸型基準圓直徑d(mm)b 110 d 140 c 130 e 150圖附1—1 軸端標記(一)1.1 新制、改制滑動軸承車軸,在車軸兩端面上依據中心孔中心刻畫基準圓,通過基準圓中心刻畫十字線,把端面分為四等分(如圖附1—1),形成四個扇面。刻線寬、深均為0.2~0.5mm。1.2 新制、改制滾動軸承車軸,在車軸兩端面上依據中心孔中心刻向三個軸端螺栓孔中心刻線并延長,把端面分為三等分(如圖附1—2),形成三個扇面??叹€寬、深均為0.2~0.5mm。圖附1—2 軸端標記(二1.3 選軸端的一個扇面內刻打車軸的制造標記(如圖附1—3),其內容包括:(a)滑動軸承車軸 (b)滾動軸承車軸圖附1—3 軸端標記(三)(1)車軸制造(鍛造)廠代號(鐵道部公布的代表略號,字體高7mm);(2)車軸熔煉號碼(字體高7mm);(3)鍛造順序號(軸號),從00001~99999五位數字循環(huán)刻打,字體高7mm;(4)車軸制造(鍛造)年、月(用阿拉伯數字刻打,各兩位數字,字體高7mm);(5)車軸定位標記“左”(字體高6mm);(6)車軸軸型標記(如b、d、e、rd 2等),字體高7mm。該扇面內刻打的車軸制造標記必須永久保留。1.4輪對組裝時必須刻打輪對組裝標記(如圖附1—4),其內容包括(1)輪對組裝標記φ(字體高6mm);(2)輪對組裝責任單位標記“◇”(菱形框長22mm, ×××高10mm,框內刻打責任單位代號,字體高5mm);(3)輪對組裝年、月、日(用阿拉伯數字刻打,各兩位數字,字體高7mm);(4)檢查員標記 (三角框上底寬10mm,高8mm,j字 j1體高5mm,1為檢查員的編號,字體高3mm);(5)驗收員標記○(圓形框直徑8mm,y字體高5mm,2 y2為驗收員的編號,字體高3mm)。輪對第一次組裝標記必須永久保留。1.5輪對其他標記(1)輪座上有深度超過0.3mm,但不足3.0mm的橫裂紋經旋除后再組裝使用時,必須在刻打本次組裝標記的扇面內增加刻打“”標記(字體高、寬都為6mm),帶有“”標記的扇面內的所有標記永久保留。(2)車軸經改軸后再組裝使用時,必須在刻打本次組裝標記的扇面內增加刻打改軸后的軸型標記和“改”字標記(字體高6mm),帶有“改”字標記的扇面內的所有標記永久保留。(3)輪對型號以車軸型號為準(即與車軸型號相同)。用c型輾鋼車輪與d型車軸組裝成d型輪對時,在組裝鋼印φ字右邊刻打一個c字鋼印(即φc);用d型輾鋼車輪與e型車軸組裝成e型輪對時,在組裝鋼印φ字右邊刻打一個d字鋼印(即φd);用e型輾鋼車輪與d型車軸組裝成d型輪對時,在組裝鋼印φ字右邊刻打一個e字鋼印(即φe);φc、φd和φe不作為軸型標記,只作為區(qū)別車輪型號的標記。1.6 滑動軸承的車軸兩端部分共分成八個扇形,滾動軸承的車軸兩端部分共分成六個扇形,刻打標記時每次按順時針方向占用一個扇形。由左端到右端所有扇形打滿后,再按順時針方向的順序將非永久保留的鋼印標記依次磨去再刻打新標記。1.7 進口輪對軸端原有標記必須永久保留。1.8 改制軸端螺栓孔時,必須將需要永久保留的軸端標記和輪對最后一次組裝標記依次轉打在新刻制的各扇面內。1.9 車軸端部標記除按上述各項規(guī)定內容刻打外,一律不準刻打其他鋼印標記。2.鐵路貨車無軸箱滾動軸承標志板刻打方法如下:2.1 標志板外形如圖附1—5所示。圖附1—5 標志板2.2 標志板刻打內容:a.軸承首次裝用年、月,軸承分類代號(圖形標記),制造(大修)廠代號;b.輪對組裝年、月、日,“左”字,軸號(組裝單位代號);c.軸承本次裝用年、月、日;d.軸承本次裝用單位代號(一般檢修標記)。2.3 標志板內容說明:a欄:新造軸承和大修軸承第一次壓裝必須刻打首次裝用年、月;軸承分類代號(圖形標記):新造軸承為△(高10mm等邊),大修軸承為○(直徑10mm);制造(大修)廠代號用鐵道部頒布的代號刻打。例如1991年6月新造或大修軸承標記構成如下:新造軸承為“9106△”大修軸承為“9106○”軸承經退卸進行一般檢修后,再安裝使用時,a欄的全部標記必須轉打在新標志板上。b欄:左端;輪對第一次組裝年、月、日,“左”字,軸號;右端:輪對最后一次組裝年、月、日,組裝單位代號。c欄:軸承本次裝用年、月、日。用阿拉伯數字刻打,如1991年6月18日裝用,刻打標記為“910618”。d欄:軸承本次裝用單位代號用鐵道部頒布的代表略號刻打,構成×××;如果該軸承是經過本單位進行一般檢修的,必須在單位代號外邊套打一般檢修標記“◇”菱形框(高10mm,長22mm),構成“◇”。 ×××2.4 標志板安裝、刻打要求:(1)每套軸承均必須安裝標志板;標志板只能使用一次,軸承一經退卸,標志板必須更換新品;(2)標志板必須使用0.5~1.0mm的軟性不銹鋼板按圖樣要求制做;(3)標志板上的標記應使用鋼印刻打,字體高5mm,行間距3mm,不同內容間空一個漢字的位置,要求刻打清晰、準確
附件二 貨車檢修周期表貨車定期檢修周期表車 種廠 修普碳鋼耐候鋼段修輔修滑動軸承軸檢冰冷車酸堿類罐車、液化石油氣罐車、液氯罐車棚車、敞車、平車、礦石車、罐車、家畜車、糧食車、水泥車、活魚車、守車、毒品車、載重60t凹型平車不常用的專用車、載重90t及以上的貨車c 62a、c 62a(n)、c 64、c 6a、p 62、p 62n、p 63及新型通用貨車4年5年8年6年6年8年9年1年2年1.5年6個月3個月注:1.專用車指:救援車、機械車、線橋工程車、宿營車、發(fā)電車、檢衡車、磅秤修理車、生活供應車、戰(zhàn)備車等;2.毒品車不做廠
附件六 廠、段代號表一、工廠代號表工廠廠名簡 稱代 號鑄造代號備 注唐山機車車輛廠唐廠101 ts北京二七車輛廠二七廠102 ec四方機車車輛廠四廠103 sf成都機車車輛廠成廠104 cd大同機車廠同廠106 dj蘭州機車廠蘭廠107 lj株洲車輛廠株廠108 zc長春客車廠長客廠109 cc貴陽車輛廠貴廠111 gc銅陵機車廠銅廠114 tj廣州車輛廠廣廠115 kc南口機車車輛機械廠南口廠121 np天津機車車輛機械廠天廠123 tp濟南機車廠濟廠131 jj浦鎮(zhèn)車輛廠浦廠132 pc石家莊車輛廠石廠141 jc太原機車車輛廠太廠142 ty江岸車輛廠江廠151 ac西安車輛廠西廠153 _c眉山車輛廠眉廠155 ms戚野堰機車車輛廠戚廠161 qs武昌車輛廠武廠172 uc柳州機車車輛廠柳廠175 l z齊齊哈爾車輛廠齊廠183 qc沈陽機車車輛廠沈廠184 s y哈爾濱車輛廠哈廠191 hc大連機車車輛廠連廠192 dl沈陽客車廠沈客201 s k寶雞工程機械廠寶機202 bj二、車輛段代號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滿洲里(貨)滿501哈博克圖(貨)博502哈讓湖路(貨)讓503哈哈爾濱(貨)哈504哈牡丹江(混)牡505哈塔河(運)塔517哈加格達奇(貨)加518哈三間房(運)間519哈伊圖里河(運)里520哈齊齊哈爾南(貨)爾521哈綏化(貨)綏522哈三棵樹(客)三523哈佳木斯(貨)佳524哈西雞西(貨)雞525哈七臺河(運)七526哈齊齊哈爾(客)齊527哈南岔(貨)岔528哈鶴崗(運)鶴529哈長春(客)長506沈四平(貨)四507沈沈陽(客)沈508沈蘇家屯(貨)蘇509沈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大官屯(貨)官510沈靈山(貨)靈511沈大連(客)連512沈大連北(貨)大513沈大石橋(運)橋514沈吉林(客)吉531沈圖們(貨)圖532沈梅河口(貨)梅533沈通化(客)通534沈丹東(貨)丹535沈本溪(貨)本536沈龍?zhí)渡?貨)龍537沈錦州(客)錦538沈赤峰(貨)赤539沈葉柏壽(貨)葉540沈錦州東(貨)錦東541沈山海關(貨)山542沈皇姑屯(貨)皇543沈阜新(貨)阜544沈白城(貨)白545沈通遼(貨)遼546沈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承德(貨)承547京湖東(貨)湖548京天津(客)津550京天津東(貨)天551京唐山(貨)唐552京豐臺(貨)豐553京北京(客)京554京張家口(貨)張555京大同(貨)同556京石樓(貨)樓557京秦皇島(貨)秦558京太原(客)原581京太原北(貨)太582京石家莊(客)莊583京臨汾(貨)臨584京陽泉(貨)陽585京雙橋(貨)雙586京石家莊南(貨)莊南588京介休介587京豐臺機保豐保597京集寧(貨)集641呼包頭西(貨)包西642呼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包頭(客)包643呼呼和浩特(運)呼644呼武昌南(貨)武南570鄭鄭州(客)鄭571鄭鄭州北(貨)鄭北572鄭西安(客)西573鄭江岸(貨)漢574鄭武昌(客)武575鄭新鄉(xiāng)(貨)新576鄭月山(貨)月577鄭信陽(貨)信578鄭洛陽(貨)洛579鄭寶雞(運)寶580鄭安康(貨)安623鄭西安東(貨)西安東673鄭鄭州機保鄭保674鄭襄樊(客)樊680鄭襄樊北(貨)襄681鄭石臼所(貨)所560濟濟南(客)濟561濟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徐州(客)徐562濟青島(混)青563濟鐵石(貨)鐵568濟濟南西(貨)濟西569濟徐州北(貨)徐北667濟連云港(運)港668濟浦口(客)浦564上淮南(貨)淮565上蚌埠(運)蚌567上上海東(貨)海591上上海機保上保592上杭州(客)杭593上南昌(混)昌594上上海(客)滬595上南京東(貨)南京596上鷹潭(貨)鷹598上蕪湖(貨)蕪599上福州(客)福671上永安(貨)永672上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長沙(客)沙600廣衡陽(貨)衡601廣廣州機保廣保602廣株洲(貨)株603廣廣州(客)廣604廣懷化(貨)懷605廣海南(混)海南610廣廣州北(貨)廣北662廣柳州(貨)柳606柳南寧(客)南607柳湛江(貨)湛608柳金城江(運)金609柳柳州機保柳保686柳九龍坡(客)渝621成成都(貨)都622成廣元(貨)元624成西昌南(貨)西昌625成重慶西(貨)慶626成昆明(混)昆631成開遠(窄)開632成續(xù)上表車輛段名簡稱代表略號所屬局昆明東(窄)昆東633成貴陽(貨)貴661成天水(運)水611蘭蘭州西(貨)蘭西612蘭玉門(貨)玉613蘭石嘴山(貨)石614蘭蘭州(客)蘭615蘭西寧(混)寧616蘭武威南(運)威617蘭穎川堡(運)川618蘭格爾木(運)格999蘭哈密(混)密651烏烏魯木齊西(貨)烏西652烏烏魯木齊(客)烏653烏庫爾勒(貨)庫654烏奎屯(運)奎655烏 注:(1)(貨)指貨車段修段;(2)(客)指客車段修段;(3)(混)指客、貨車段修混合段;(4)(運)指運用段(5)(窄)指窄軌車輛段三、鐵路車輪廠代號表車輪廠名稱代號所屬局備 注齊齊哈爾901哈局吉 林902沈局蘇家屯903沈局錦 州904沈局天 津905京局濟 南906濟局鄭 州907鄭局上海東908上局車間廣 州909廣局太 原910京局佳木斯911哈局成 都912成局蘭 州913蘭局向 塘914上局昆 明915成局包 頭916呼局車間柳 州917柳局西安東918鄭局車間哈 密919烏局車間淮 南920上局車間武昌南921鄭局車間四、路外工廠代號表廠 名簡 稱代 號鑄造代號備 注南京梅山鐵廠梅鐵011段華山冶金車輛修造廠華冶012 hy新造、廠、段蘭州白銀有色公司白銀013段鄭州鋁廠鄭鋁014段太原化工廠太化018段吉林化學工業(yè)公司吉化021廠、段蘭州化學工業(yè)公司蘭化028新造、段大連工礦車輛廠連礦031段茂名石油工業(yè)公司茂油032廠、段寶雞電力車輛廠寶廠033新造、廠、段水電部四局水電四局040段晉西機械廠(743廠)晉廠043 j_新造萊蕪鋼廠萊鋼044段內蒙第一機械制造廠(617廠)蒙廠047 bg新造長沙重型機器廠長重048 cz新造撫順礦務局車輛廠撫礦049新造、廠鞍山礦山公司運輸設備修理廠鞍廠050 as新造、廠重慶重型鑄鍛廠重廠051 cq新造渤海造船廠渤船052 bh新造大連重型機器廠連重054 l c新造齊魯石化鐵路罐車廠魯廠066廠修五、路外企業(yè)自備貨車自做定檢單位表所在局企 業(yè) 名 稱修 程簡 稱代號鄭局武漢化學工廠軸檢武化026開封化肥廠軸修、軸檢汴化034三三零工程局輔修、軸檢三三零038葛店化工廠軸檢葛化045上局南京化學工業(yè)公司輔修、軸檢南化036揚子石油化工公司輔修、軸檢揚子060上海第一鋼鐵廠輔修、軸檢上鋼046衢州化學工業(yè)公司輔修、軸檢衢化027蘭局鹽鍋峽化工廠軸檢鹽化041銀光廠軸檢銀光042 89711廠輔修、軸檢清水043京局北京化工試驗廠軸檢京化試驗北京化工二廠軸檢京化二廠022北京煉焦化學廠輔修、軸檢京焦化廠023北京燃料廠軸檢京燃廠024北京石油化工總廠輔修、軸檢京石化025天津化工廠軸檢天化宣化鋼鐵廠輔修、軸檢宣鋼天津石油化工公司輔修、軸檢津石化峰峰礦務局邯鄲選煤廠軸檢邯洗076馬頭洗選煤廠軸檢馬洗086成局鐵道部眉山車輛工廠(自備車)輔修、軸檢呼局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包頭鐵路運輸處萬水泉南站修所輔修萬南065沈局錦州石油六廠軸檢油六大連化學工業(yè)公司軸修、軸檢大
附件七 貨車運用維修限度表一、車 體單位:mm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1中、側梁下垂空車重車40 80在兩枕梁之間測量2敞車車體外漲空 車重 車80 150 3車體傾斜75二、轉向架單位:mm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1同一轉向架左右旁承游間之和2~20在大貨車一側旁承間隙須大于0,特大型車須大于2 2各垂下品與軌面水平線垂直距離不小于50閘瓦插銷25mm三、輪 對單位:mm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1整體輾鋼輪輞厚度不小于(1)d1、d、e型(2)其他各型23 22 2輪緣厚度不小于22三軸及多軸轉向架的中間輪對輪緣厚度列檢可不掌握續(xù)上表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3輪緣垂直磨耗不小于15 4輪緣內側缺損不大于(1)長 度(2)寬 度30 10 5踏面圓周磨耗深度不大于9 6踏面擦傷深度及局部凹下不大于(1)滾動軸承輪對(2)滑動軸承輪對1 2 7踏面剝離長度(1)滾動軸承一處不大于二處每一處均不大于(2)滑動軸承一處不大于二處每一處均不大于50 40 70 60 (1)沿圓周方向測量。(2)列檢測量時規(guī)定如下:a.兩端寬度不足10mm的不計算在內;b.長條狀剝離其最寬處不足20mm者可不計算;c.兩塊剝離邊緣相距小于75mm時,每處長不得超過35mm;多處小于35mm的剝離,其連續(xù)剝離總長度不得超過350mm;d.剝離前期未脫落部分可不計算在內8踏面缺損(1)相對輪緣外側至缺損部之距離(2)缺損部之長度1505 50指缺損后之輪幅寬加輪對內側距離再加相對車輪輪緣厚度之總和沿踏面圓周方向測量四、制 動單位:mm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1制動缸活塞行程(1)k 1、k 2、雙k 2型閥(2)gk型及103型閥空 車重 車(3)復式閘瓦(4)有兩個制動缸者130~180 85~135 110~160 175~205 80~110 2通用閘瓦磨耗剩余厚度高摩合成閘瓦剩余厚度10 14 1.長大坡道地區(qū)列檢限度各局自定2.高磷閘瓦瓦體裂紋允許使用3同一制動梁兩端閘瓦厚度差20五、車 鉤單位:mm順號名 稱限度備 注1鉤舌與鉤腕內側距離不大于(1)閉鎖位置(1)全開位置135 250 2鉤提桿鏈松余量30~45 3兩連結車鉤中心水平線高度之差不得超過75 4車鉤中心高度(1)最高(2)最低 空車 重車890 835 815守車最高 880 最低 860
第5篇 鐵路貨車廠修規(guī)程摘錄
鐵道部文件鐵路貨車廠修規(guī)程(摘錄)鐵運[2002]72號
1. 總 則
1.1 鐵路貨車是鐵路運輸的重要裝備,是完成鐵路貨運任務的物質基礎,貨車廠修須貫徹確保行車安全和為運輸服務的方針。貨車廠修的任務在于恢復貨車的基本性能。近年來,隨著鐵路運輸提速、重載的發(fā)展,老、舊型車輛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車種、車型不斷開發(fā)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被廣泛使用,為了統(tǒng)一廠修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根據貨車的實際狀況及廠修技術水平和今后發(fā)展方向,特制訂本規(guī)程。
1.2 貨車廠修須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貫徹以上裝保工藝、以工藝保質量、以質量保安全的指導思想,實現安全穩(wěn)定、質量可靠、工藝科學、裝備先進、管理規(guī)范,檢修單位須認真地妓本規(guī)程制定工藝文件,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全面落實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檢查制廈。廣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藝,貫徹零部件的標準化、通用化,提高修車質量,延長貨車使用壽命。
1.3 要根據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簡稱hmis)的總體設計方案及要求進行信息化建設。凡與貨車廠修技木管理有關的信息工作均須符合鐵路貨車技術管理信息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1.4 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工廠對貨車廠修質量負全部責任。要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責任制,充分發(fā)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檢查人員的作用,認真負責地處理一切技術問題。對本規(guī)程的內容,必須全面落實,嚴格執(zhí)行。
1.5 對于規(guī)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規(guī)程內無明確數據或無具體要求者,工廠應在保證運用安全、可靠,延長使用壽命和方便檢修,并且不低于奉規(guī)程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訂廠級技術標準,并征得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同意,報部備案,認真執(zhí)行。
1.6 遇有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不明確或與現車實際情況有出入時,由工廠和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共同研究,實事求是地予以解決,并在“貨車檢修記錄簿”內注明。
1.7 貨車廠修采用定期修為主,狀態(tài)修為輔的修理制度。本規(guī)程既規(guī)定了廠修的基本周期,又考慮到貨車的實際技術狀態(tài),并且逐步擴大抉件修、狀態(tài)修和專業(yè)化集中修的范圍,車體部分的修理,應采用標準化模塊式檢修工藝,進一步提高貨車零部件的可靠性。貨車各級修程定期檢修周期見表1.1。
表1—1 定期檢修周期表車種、車型廠修段修軸修棚 車p 60、p 13、p 61等型普碳鋼車5年1年p 60、p 65s型行包快運車6年1年p 62 6年1.5年其他型耐候鋼棚車9年1.5年續(xù)上表車種、車型廠修段修輔修敞 車c 16、c 16a、c 62a(車號為44字頭)5年1年c 61y、c 63、c 63a、cf、c a12 6年1年c 62a(車號為45字頭開始)6年1.5年c 61、c 76a、c 76b、c 76c 8年1年其他型耐候鋼敞車9年1.5年罐 車 堿類罐車、液化石油氣罐車、液氯罐車等4年1年其他型罐車5年1年礦石車k 17、k tf、k trf、kf 60等型普通鋼車5年1年其他型耐候鋼礦石車8年1年水泥車u 15、u 60、u 60w 5年1年u 61w、u 61 9年1.5年冰冷車普碳鋼車4年1年耐候鋼車6年1年集裝箱平車6年1.5年平車(含n_系列)、家畜車、糧食車、守車、長鋼軌車、60 l的凹型車5年1年毒品車10年1年1996年以后生產的d 22c、d 12、d 70、d 10(經軸承密封改造)9年3年廠修、段修周期原分別為9年、1.5年的不常用專用車10年2年其他型不常用專用車、載重90 t以上的車輛8年2年6個月 注:1.專用車指:救援車、機械車、線橋工程車、宿營車、發(fā)電車、檢衡車、磅秤修理車、生活供應車、戰(zhàn)備車等。2.滑動軸永車輛軸檢周期為3個月。毒品車廠修為擴大段修。3.因裴用轉向梁型式的變化而引起約車型變化(在車型編碼尾部加注k、t、h的車輛),原檢修周期不變。
1.8 須按現豐檢修周期標記扣修廠修車,以月為準,不得提前。如確因事故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扣修時,須經鐵道部批準。
1.9 貨車及其主要配件的狀態(tài)修和壽命管理須符合下列要求:
1.9.1 檢修周期為6年的車輛在第5個廠修到期,檢修周期為9年的車輛在第4個廠修到期,扣修人廠時,由工廠、鐵道部駐廠車輛驗收室和工廠所在地車輛段共同對車輛底體架部分的技術狀態(tài)進行全面鑒定,凡狀態(tài)不良符合有關規(guī)定者,可不再進行修理。如狀態(tài)良好者,可再進行1次廠修。
1.9.2 除特種車的專用配件外、貨車的下列主要配件實行壽命管理:配件無制造單位、時間標記時報廢。壽6》期限以制造時間為準,時間統(tǒng)計精確到月,但車軸使用時間以輪對第1次組裝時間為準,當輪對第1次組裝時間不明時,以車軸制造時間為準。實行壽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報廢;
1.9.2.1 搖枕,側架,車軸,c級鋼、e級鋼鉤體及鉤尾框使用時間滿25年。1.9.2.2 搖枕,側架,車軸,c級鋼、e級鋼鉤體及鉤尾框使用時間滿20年而未滿25年,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1.9.2.2.1 搖枕、側架a、b部位裂紋;1.9.2.2.2 車軸質裂紋;
1.9.2.2.3 c級鋼、e級鋼鉤體的鉤身、沖擊臺或牽引臺橫裂紋;
1.9.2.2.4 c級鋼、e級鋼鉤尾框橫裂紋或縱裂紋長度大于30mm。
1.9.2.3 普碳鋼鉤體、鉤尾框使用時間滿20年。
1.9.2.4 普碳鋼鉤體、鉤尾框使用時間滿15年而未滿20年,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1.9.2.4.1 鉤體的鉤身、沖擊臺或牽引臺橫裂紋;
1.9.2.4.2 鈞尾框裂紋。
1.9.2.5 無軸箱滾動軸承經大修后,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1.9.2.5.1 普通197726型軸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軸承使用時間滿5年(或50萬km);
1.9.2.5.2 1999年3月以后制造的skfl 97726型軸承使用日引司淌7年(或70萬km)。
1.9.2.6 mt—2型、mt—3型、st型緩沖器使用時間滿18年(以箱體標記為準)。
1.9.2.7 交叉桿軸向橡膠墊使用時間滿6年。
1.9.2.8 雙作用彈性旁承橡膠體使用時間滿6年。
1.9.2.9 心盤磨耗盤使用時間滿6年(或80萬km)。
1.10 實行壽命管理的配件,如剩余壽命小于1個段修期時,經檢查確認質量狀態(tài)良好,可繼續(xù)裝車使用,并山裝車單位負1個段修期的質量保證責任。
1.11 實行壽命管理和有制造質量保證朋的新制配件須有制造時間和制造廠代號標記。
1.12 廠修貨車的新制零部件和材料、配件代用須符合下列要求:
1.12.1 新制的零部件除配合尺寸外須按圖樣或鐵標執(zhí)行。
1.12.2 需要變更原設計材質或規(guī)格者、由工廠鑒定、計算,按鐵道部頒發(fā)《機車車輛產品設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1.12.3 凡屬標準件(新型車的同類原型配件按標準件掌握)、通用件,若需代用時,須報部批準。
1.13 有關輪對、滾動軸承和空氣制動部分的檢修,除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外,還須按鐵道部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則或文件執(zhí)行。
1.14 質量保證期
1.14.1 檢修單位須對整車質量負責。經過廠修的車輛在正常運用、維修的情況下,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廠修質量不良不能滿足表l—2質量保證要求時?應返廠修理;遇有臨小修理,經當地車輛段同意代為修理時,須由責任工廠承擔修理費用。
1.14.2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凡在制造質量保證期限內配件發(fā)生質量問題時,須由配件制造單位承擔質量保證責任,裝用單位承擔裝用責任。車輛在檢修中因設計、制造原因,需改造的項日或零部件在質量保證期內超過段修限度或產生裂損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需更換的零部件由車輛制造或檢修單位無償以舊換新。
表1—2 檢修質量保證期順號部位保證內容保證期限1車體(1)中梁、側梁、枕梁、大檣梁及中梁下滑板①新焊、新補強、新截換處不裂②舊焊縫及未修部分不裂(2)罐體(含氣御或水泥罐車罐體)①新焊、新挖補、新補強處不漏②舊焊縫及未修部分不漏③流化床不裂損、不倒塌④加濕套焊縫不開裂(3)棚車、守車雙層墻板內的鐵立柱不折損(4)棚車、守車、冰冷車、糧食車、水泥車、押運間不漏雨,冰冷車冰箱不漏水(5)無蓋漏斗車的風動、手動底門開閉裝置及其空氣管路不發(fā)生故障(6)底漆、面漆不發(fā)生大面積脫落(7)防火板不脫落1個廠修期1個段修期1個廠修期1個段修期1個廠修期1個段修期1個廠修期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2車鉤緩沖裝置(1)鉤體、鉤尾框無舊痕裂損(2)鉤舌無舊痕裂損(3)車鉤閉鎖位不超過運用限度、防跳間隙不超過段修限度1個段修期1個輔修期1個輔修期3轉問架(1)鑄鋼枕、側架及一體式構架不裂(2)交叉支撐裝置各零部件不裂損(3)交叉支撐裝置無組裝質量問題(4)新焊支撐座不裂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1個段廠期1個段廠期續(xù)上表順號部位保證內容保證期限4輪軸輪對(1)重新壓裂的輪對其輪 不松動、輪座不裂損①有軸箱的滾動軸承輪對②無軸箱的滾動軸承輪對(2)車輪無舊痕裂損(3)軸頸、防塵板座、軸身不裂4年5年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4輪軸軸承(1)一般檢修的無軸箱滾動軸承無一般檢修范圍內的質量問題(2)軸頸與滾動軸承組裝(壓裝)不松動、無組裝質量問題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5鋼動裝置(1)制動梁弓形桿、梁體及支柱、閘瓦托、閘瓦托吊、各拉桿及鏈、 子軸或滑塊、轉k 3型制動梁撐桿、墻頭不裂,l-a、l-b、l-c型閘瓦托不松動(2)編織制動軟管總成、鏈芯折角塞門、錐芯截斷塞門、非密封式制動缸、三通閥、分配閥不發(fā)生故障(3)控制閥、比例閥、傳感閥不發(fā)生故障,主管、支管、球芯折角塞門、球芯截斷塞門、一體式遠心集塵器、密封式或半密封式制動缸、法蘭接頭不漏泄、無舊痕裂損(4)閘瓦間隙自動調整裝置和各型人力制動機不發(fā)生故障1個段修期一個輔修期1個段修期1個段修期 注:1.質量保證是指在保證期限內,車輛在正常運用中不應發(fā)生的質量故障。但不包括在定期檢修時發(fā)現的問題。2.凡由于運用中不正常沖撞、脫軌、超載、裝卸碰撞、偏截、商務錯裝(車型不符),或由于操作不良、擅自拆卸等情況而導致的損壞,均不屬質量保證范圍。3.事故責任的確定接鐵道部《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guī)則》辦理。換新,車輛制造或檢修單位繼續(xù)向配件生產單位進行質量追溯。在使用壽命期內,因內部缺陷造成事故時由配件制造單位負責。質量保證期時間統(tǒng)計精確到月。配件制造質量保證內容和保證期限見表1—3。
表1—3 配件制造質量保證內容和保證期限順號配件名稱保證內容保證期限備注1轉8a、轉8ag、控制型等搖枕、鍘架、鉤體、鉤舌、鉤尾框無裂損、鑄造缺陷不超限5年2轉8g、轉k1、轉k2、轉k4型搖枕、側架無裂損、鑄造缺陷不超限9年3傳感閥、比例閥、控制閥閥體無裂損、鑄造缺陷不超限9年4 st、mt-2、mt-3型緩沖器,l-a、l-b、l-c型制動梁,交叉折,支撐座,彈性旁承橡膠體,交叉桿軸向橡膠墊無裂損、鑄造缺陷不超限、不失效轉k 2型分離式斜楔、整體式斜楔、側架立柱磨耗板無裂損、磨耗不超限6年含mt—2型、mt—3型緩沖器大修后質量保證期5閘瓦間隙自動調整器不失效6年含大修后質量保證期6心 磨耗盤(襯墊)、奧-員球鐵襯套無裂損、磨耗不超限6年7編織制動軟管總成不脫層、無裂損、漏泄不超過規(guī)定6年8貝氏體斜架、旁承磨耗板、卡人式滑槽磨耗板、搖枕斜 摩擦面磨耗板無裂損、磨耗不超限搖枕彈簧、減振彈簧、軸箱彈簧、旁承彈簧、橡膠彈簧無裂損、不失效續(xù)上表順號配件名稱保證內容保證期限備注9安裝磨耗盤(襯墊)的上、下心盤120 km/h 120 km/h以下無裂損、磨耗不超限6年9年10轉k 3型一體式構架、制動梁總成、旁承彈性擋、橡膠塊無裂損、不失效轉k 3型減損主磨耗塊、導向套、副磨耗板、球塊、軸箱磨耗板無裂損、磨耗不超限6年11腳踏式制動機,nsw、fsw型手制動機無裂損、磨耗不超限6年
1.14.3 向車輛上安裝的輪對,按月計算其超聲波探傷的剩余保證期,須達到下次段修到期月份。輪座鑲入部位發(fā)生斷軸事故時,在組裝保證期內的,由輪對組裝單位負責;超過組裝保證期的,由向車輛上安裝的單位負責。軸頸卸荷槽、防塵板座及輪座外側的外露部位發(fā)生斷軸時,有軸箱滾動軸承輪對第1次組裝不超過4年、無軸箱滾動軸承輪對第1次組裝不超過5年時,由輪對組裝單位負責;但軸承如經退卸,由退卸軸承的單位負責。
1.15 本規(guī)程內的技術規(guī)定和限度是根據c 15、c 16a、c 61、c 61y、c 5d、c 62a、c 62b、c 63、c 63a、c 64、c 64a、cf,p 62、p 62n、p 63、p 64、p 64a、p 65,n 17、n 17a、n_ 17a、n_ 17b,g 60、g 17、g 17b、gf、g 70、g 70a、g 70b,u 60、u 60w、uc 61w、u 61w2,k 13、k 13n、k 18、k 60,_ 1k、_ 6a、_ 6b、_ 6c,j 5、j 6,b 6、b 6n、b 6a,t 6、t 6d、t 6f、t 11a、t 11b、t 12,w 5,d 2、d 18g、d 18a、d 10、d 12,l 17、l 18,s 12、s 13等車型制訂的。對其他車型的貨車,如解體范圍、通用件、標準件、車體腐蝕、木(竹)材、油漆、熔焊、鉚接、規(guī)定的試驗、保證期限及與上述車型型式、規(guī)格均相同的零部件須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
1.16 長大貨物車廠修除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外,還須按《長大貨物車廠修技術條件》執(zhí)行。
1.17 裝運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放射性物質及有毒中度危害貨物(gb 5044)罐車、不銹鋼罐體和鋁板制罐體的罐車、罐內裝用內襯的罐車、工程專用車輛等的底架、鉤緩裝置、制動裝置、轉向架、輪對、軸承及整車落成按本規(guī)程檢修,罐體、罐體閥類及車體機電設備等按有關行業(yè)標準檢修。
1.18 企業(yè)自備鐵路貨車和路用車的車體部分有特殊要求時,在不改變車體原結構、不違反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按檢修單位與需方簽定的協(xié)議辦理。如需改變車體結構,必須報部審批。
1.19 本規(guī)程是貨車廠修和驗收工作的基本依據,在鐵路運營線上運行的貨車廠修時,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鐵道部以前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則、文件、電報及技術標準等與本規(guī)程有抵觸時,均以本規(guī)程為準。本規(guī)程由鐵道部負責解釋、修改。
2. 綜合要求
2.1 檢修車輛及主要零部件的原始記錄和廠級局域網的各工作站所輸入的數據或裝備自動采集的數據須齊全、準確、及時,原始記錄和各工作站輸入的數據保存須符合規(guī)定。
2.2 技術管理須實現以計算機網絡處理為基本手段的信息化管理,在完善人廠鑒定、檢修計劃、技術數據、故障處理、加裝改造、質量檢驗等信息的集中(或分點)錄人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工位錄入或裝備自動采集。
2.3 檢查用的量具、樣板須按規(guī)定校劉、檢定。微機控制及微機集中控制單車試驗器、微機控制三通閥、分配閩、控制閥試驗臺等自動檢測和修理設備每日開工前須進行性能校驗,按規(guī)定定期檢修,單車試驗器校驗須符合附件d的要求。
2.4 除鐵道部批準改造的零部件外,要按現牛的原結構檢修,裝用的零部件須與設計規(guī)定一致。
2.5 詳細檢查各零部件的技術狀態(tài)。裂紋、焊縫開裂、蹈耗、腐蝕、彎曲、變形等須嚴格技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檢修;松動、丟失、折損等不良情況,須予施修或按原結構補裝或更換。隨零部件加熱調修或熱處理的襯套須更換。
2.6 底體架新截換、新挖補、新補強部分和加熱調修的底架、車體鋼結構及鉚接配件金屬結合面在組裝前均須涂防銹漾;除摩擦式域振器及特殊規(guī)定的部位外,摩擦、轉動部位均須涂潤滑脂;車鉤托粱、鉤尾框托板、鉤尾鍆、心盤、交義支撐裝置等的組裝螺栓螺紋處須涂黑鉛粉油;管系螺紋處須使用聚四氟乙烯薄膜或涂黑鉛粉油。
2.7 檢修后各零部件組裝位置須正確,彈簧人槽,螺栓緊固,作用良好。在型鋼翼板傾斜部位組裝螺栓時,須安裝斜墊,各螺栓組裝緊固后,螺桿須露出螺母1扣以上,但不得超過1個螺母厚度。用于液體、氣體部位的組合件,不得漏泄或不超過規(guī)定的漏泄量。
2.8 配件原設計為低合金高強度鋼材質者不得換裝為其他材質的配件。低合金高強度鑄鋼、型鋼、板材等在焊修時,須符合焊接技術條件,使用相對應母材強度的低合金鋼焊條;車體鋼結構為耐候鋼材質時,須使用咐候鋼材質及相應的耐候鋼焊條;普碳鋼與耐候鋼焊接時可使用普碳鋼焊條。
2.9 裂紋及焊縫開裂時須清除裂紋,按規(guī)定開坡口焊修。鉚接、焊接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須符合tb/t 2911《車輛鉚接通用技術條件》、tb/t 1581《機車車輛修理焊接技術條件》、tb/t 1582《機車車輛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技術條件》和tb/t 2446《機車車輛耐候鋼焊接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2.10 裝用轉8ag、轉8g、轉k1、轉k2、轉k3、轉k4型轉向架車輛的各制動襯套材質為奧-貝球鐵,硬度須為38~48hrc;制動圓銷材質為45號鋼,熱處理后表面硬度須為50~55hrc。控制型轉向架車輛的各制動襯套材質為27simn,硬度須為45~59hrc;各制動圓銷材質為20crmnmo,熱處理后表面硬度須為58~62hrc。
2.11 裝用滾動軸承的轉向架,當轉向架組裝后或整車落成需進行電焊作業(yè)時,禁止電流通過軸承,可架車后進行,或將輪對與側架分離,或將軌道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