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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進行氣壓試驗時,我們需要關注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1. 試驗前準備:確保設備內部清潔,無油脂和其他可能導致密封不良的物質。檢查所有連接處的緊固性,防止在壓力下發(fā)生泄漏。
2. 預充氣階段:將氣體緩慢注入系統(tǒng),直至達到預定的預充氣壓力,通常為試驗壓力的10%至20%。此步驟旨在檢查系統(tǒng)的初始密封性。
3. 升壓階段:逐步增加壓力,每次升壓后保持穩(wěn)定,觀察系統(tǒng)是否有異常變化,如泄漏、變形或其他損壞跡象。
4. 穩(wěn)壓階段:在試驗壓力下保持一定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以評估系統(tǒng)在持續(xù)壓力下的性能。
5. 降壓及檢查:緩慢減壓,同時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沒有因壓力變化導致的損傷。
6. 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試驗過程,包括壓力讀數、時間點、觀察到的現象等,形成試驗報告。
標準
氣壓試驗應遵循以下主要標準:
1. asme b31.3:適用于化工過程管道的氣壓試驗,規(guī)定了試驗壓力、保壓時間和試驗程序。
2. api 5ct:石油工業(yè)中,用于套管和管柱的氣壓試驗,強調了試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en 13445-3:針對無焊縫壓力容器的歐洲標準,規(guī)定了不同的試驗方法和安全措施。
4. gb/t 2624:中國國家標準,適用于工業(yè)管道的氣壓試驗,對試驗設備、程序和結果判定有明確要求。
是什么意思
氣壓試驗的目的是驗證設備或系統(tǒng)的密封性和耐壓性能,確保其在正常工作壓力下能安全運行。試驗過程中,我們需密切關注系統(tǒng)的反應,任何異常都可能揭示潛在的問題,如材料缺陷、設計錯誤或安裝不當。通過遵循上述標準,我們可以確保試驗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同時降低潛在的安全風險。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氣壓試驗是一種常規(guī)的質量控制手段,但每個項目可能有特定的要求,因此在執(zhí)行時需結合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在實際操作中,應由專業(yè)人員監(jiān)督,遵守所有安全規(guī)定,確保試驗過程安全有序。
氣壓試驗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除設計圖紙規(guī)定用氣體代替液體進行耐壓試驗外,一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采用氣壓試驗。氣壓試驗壓力一般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15倍。氣壓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⒉ 氣壓試驗前,應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⒊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 氣壓試驗時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氣溫不得低于15℃;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氣應無油脂;具有易燃介質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和置換,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 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⑸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⑹ 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試驗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⒋ 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
⒌ 升壓、檢查操作程序:
⑴ 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 5~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如無泄漏及異?,F象,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漸升壓到試驗壓力,每一級穩(wěn)壓 3分鐘,升壓過程中應設專人觀察壓力表的情況,并保持與操作人員及時聯系,以便準確升壓和及時停機;
⑵ 當壓力表上升到試驗壓力時,立即關閉進氣閥門,使輸入容器、管道的氣體穩(wěn)壓 10~30 分鐘后進行檢驗,以目測無泄漏、無變形則認為氣壓試驗合格;
⑶ 氣壓試驗合格后,降至設計壓力進行穩(wěn)壓檢查,時間不少于30分鐘,禁止急劇升壓和超壓試驗;經肥皂液或其它檢漏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異常變形,壓力不降,則嚴密性試驗合格;
⑷ 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應隨即開啟排放閥門,將容器、管道內氣體緩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 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卸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⒎ 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移至安全處觀察。
⒏ 當容器、管道載壓時嚴禁緊固、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⒐ 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然后將系統(tǒng)恢復。
⒑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氣壓試驗報告。
第2篇 容器氣壓試驗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為了確保試壓過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此標準適用于工藝上未作規(guī)定的因設計或使用等原因不能進行水壓試驗的容器設備(如貯槽等)的氣壓試驗。
1、氣壓試驗前,試壓人員要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確定試驗壓力,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進行中高壓試驗必須申報危險作業(yè)申批手續(xù),經主管廠長批準后方可進行。
2、氣壓試驗應在專用的試壓室進行,試驗區(qū)應設立警示標志,禁止人員通過和接近。
3、氣壓試驗時所用空氣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氣溫不低于15℃。禁止對有殘留易燃氣體或液體的容器來用空氣作試驗介質。
4、氣壓試驗用的壓力表規(guī)格應選擇適當,符合規(guī)定要求,試驗壓力一般為壓力表量程的三分之二左右,試壓容器應安裝同量程的壓力表二只,試壓前壓力表應經校驗準確。
5、試驗前應檢查緊固件是否安全、可靠和緊固。
6、升壓檢查程序: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分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級升壓到試驗壓力,保持10-30分鐘,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持30分鐘,同時進行檢查。禁止急劇升壓和超過試驗壓力。
7、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避至安全處觀察。
8、升壓過程中如發(fā)現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在停止試驗的同時卸壓,查明原因和修復后再進行試驗。
9、當容器載壓時嚴禁擰緊,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10、試壓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監(jiān)護,試壓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密切監(jiān)視壓力表和容器的變化情況。
11、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
第3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除設計圖紙規(guī)定用氣體代替液體進行耐壓試驗外,一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采用氣壓試驗。氣壓試驗壓力一般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15倍。氣壓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⒉ 氣壓試驗前,應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⒊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氣壓試驗時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氣溫不得低于15℃;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氣應無油脂;具有易燃介質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和置換,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⑸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⑹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試驗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⒋ 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
⒌ 升壓、檢查操作程序:
⑴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 5~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如無泄漏及異?,F象,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漸升壓到試驗壓力,每一級穩(wěn)壓 3分鐘,升壓過程中應設專人觀察壓力表的情況,并保持與操作人員及時聯系,以便準確升壓和及時停機;
⑵當壓力表上升到試驗壓力時,立即關閉進氣閥門,使輸入容器、管道的氣體穩(wěn)壓 10~30 分鐘后進行檢驗,以目測無泄漏、無變形則認為氣壓試驗合格;
⑶氣壓試驗合格后,降至設計壓力進行穩(wěn)壓檢查,時間不少于30分鐘,禁止急劇升壓和超壓試驗;經肥皂液或其它檢漏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異常變形,壓力不降,則嚴密性試驗合格;
⑷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應隨即開啟排放閥門,將容器、管道內氣體緩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卸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⒎ 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移至安全處觀察。
⒏ 當容器、管道載壓時嚴禁緊固、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⒐ 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然后將系統(tǒng)恢復。
⒑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氣壓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