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校園內的日常用火用電行為,涵蓋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設施安全:確保所有電氣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維護檢查。
2. 操作規(guī)程:明確師生在使用電器時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3. 火源管理:嚴格控制火種,如禁止私自在校園內燃燒物品。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路線和救援措施。
5. 教育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演練,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作用和意義
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實施具有多重積極意義:
1. 預防事故:通過規(guī)范操作,減少因不當用火用電引發(fā)的安全隱患。
2. 保障生命財產(chǎn)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chǎn)。
3. 提升安全意識:通過教育培訓,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 維護教學秩序:穩(wěn)定的用火用電環(huán)境有利于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
5. 符合法規(guī)要求:滿足國家和地方關于校園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重要性
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生命至上: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悲劇,制度的執(zhí)行直接關乎到師生的生命安全。
2. 責任重大: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有責任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huán)境。
3. 社會影響:學校安全事故會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影響學校的聲譽和社會信任。
4. 法律責任:違反用火用電規(guī)定可能帶來法律責任,制度的執(zhí)行有助于規(guī)避法律風險。
5. 教育示范:良好的安全管理能為學生樹立正確的安全觀念,培養(yǎng)良好的生活習慣。
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確保校園安全、穩(wěn)定教學秩序和提升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全體師生應共同遵守,共同維護我們的安全校園。
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x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幫到您!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xiàn)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fā)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fā)現(xiàn)水、電、氣設施出現(xiàn)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jīng)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jīng)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yè)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yè)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jīng)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yè)、生產(chǎn)活動,如發(fā)現(xiàn)違反規(guī)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jīng)學校領導批準。
12、經(jīng)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第2篇】學校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jīng)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jiān)測,做好監(jiān)測記錄。若發(fā)現(xiàn)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fā)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jīng)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jié)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xiàn)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jiān)護現(xiàn)場。作業(yè)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yè)。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jīng)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xiàn)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菜屯聯(lián)合校
2023年9月
【第3篇】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jīng)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xiàn)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fā)現(xiàn)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3、動用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并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4篇】大學校園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筑物內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符合國家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定,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或不具備電學知識的專業(yè)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2.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3.辦公室、學生宿舍等學校教學、生活場所,用電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學校用電管理部門申報,不得擅自進行維修。
4.教學和生活等用電設備、電器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批準。
5.用電設備、電器的安裝、使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
四、用火管理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擅自動用明火,如必須動火,動火部門要向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方案。
2.在辦公、教學區(qū)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學校食堂、建筑工地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在化學實驗室、校內人員密集場所、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fā)火災的場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