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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在文明施工建設管理制度中,我們關注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現場管理:確保工地整潔有序,標識清晰,材料堆放整齊,廢棄物及時清理。
2. 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3. 質量控制:實施質量保證體系,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確保工程質量達標。
4. 環(huán)境保護: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如噪音、揚塵控制。
5. 勞動保護:保障工人權益,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工作安全。
6. 培訓教育: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環(huán)保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其專業(yè)素質。
安全
安全是文明施工的基石,我們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 設立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2. 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
3. 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防護眼鏡、反光背心等個人防護裝備。
4.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5. 實施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6. 提供安全教育培訓,使員工了解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清單
為確保文明施工建設管理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以下是一份詳細的執(zhí)行清單:
1. 制定并公示工地管理規(guī)定,包括作息時間、噪聲控制、環(huán)境衛(wèi)生等。
2. 建立安全檢查記錄,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 設立專門的質量檢驗員,對工程進度和質量進行實時監(jiān)控。
4. 對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定期清運。
5. 定期評估環(huán)境保護措施的效果,如需要,及時調整改善方案。
6. 確保所有工人完成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后上崗。
7. 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提供必要的醫(yī)療援助。
8. 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記錄,根據嚴重程度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嚴重者可暫停其工作。
通過上述制度的執(zhí)行,我們旨在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環(huán)保的施工環(huán)境,提升工程質量和效率,同時也保障了工人的權益和生命安全。
文明施工建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開發(fā)建設項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開發(fā)建設項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人身傷亡、設備故障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創(chuàng)造文明施工的良好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實施。工程部監(jiān)督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如下管理:
一、安全
1、制定安全管理目標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3、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4、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安全防范意識5、進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6、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7、現場安全標志齊全、醒目8、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9、按規(guī)定上報工傷事故10、完善現場安全設施
二、文明施工
1、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2、按規(guī)定進行現場圍檔3、對施工現場進行封閉管理4、施工現場按要求進行地面硬化、排水、綠化等處理措施5、按規(guī)定標準為工人提供現場住宿設施6、完善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和設施7、建立綜合治理制度并貫徹執(zhí)行8、完善施工現場標牌9、完善生產工人各種生活設施10、健全保健急救人員和器材
三、突發(fā)事件處理
在遇到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等突發(fā)事件時,工程部及監(jiān)理單位應及時根據現場情況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避免事態(tài)擴大。有關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突發(fā)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向總經理提交處理報告。
第2篇 集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
某地產集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與考核辦法
為貫徹落實集團“新起點、新思路、新理念、新標準”的戰(zhàn)略精神,加強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部門職責
第一條地區(qū)公司工程部為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按集團及政府要求,確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達標。
第二條集團招投標中心、法律事務中心及地區(qū)公司招投標部、合同管理部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協(xié)助部門,負責根據本辦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范要求,完善合同條款。
第三條地區(qū)公司工程技術部、綜合計劃部為考核、監(jiān)督部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制正常運作的推進并實施考核。
第四條集團管理中心為監(jiān)督、服務、檢查、考核部門,負責集團系統(tǒng)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實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細則
第五條文明施工管理類
1、項目收地后一個月內,按集團建筑設計院下發(fā)的《定型產品-標準做法》中小區(qū)臨時圍墻標準設
第3篇 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一、建設標準化工地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建設標準化工地,堅持文明施工是現代建筑生產的客觀要求,對于加強和培養(yǎng)隊伍作風,保持施工現場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施工秩序,以達到安全、優(yōu)質、快速、高效完成工程任務的目的。
1、項目經理部成立建設標準化工地和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書記、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任組員。其職責是:領導、檢查、評比“文明工地”。在安質部設辦公室,負責收集文明施工有關材料和牽頭檢查,評比文明工地。各作業(yè)隊也應成立相應的管理小組,由隊長任組長,技術主管任副組長,組員由技術、安質、工班長等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責是: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標準化工地建設和文明施工的情況,督促班組在組織施工過程中,自始至終按照文明工地標準抓好落實,促使文明標準工地的形成。
二、建設標準化工地,文明施工的內容
1、各作業(yè)隊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標牌,堆放大宗材料和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機具放置整齊。組織指導施工的管理人員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袖章。
2、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施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深水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3、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4、凡施工高度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有防護措施,腳手架、安全網的架設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深坑深槽除按規(guī)定放坡、支撐外,還要對深度在3米以上坑槽內的作業(yè)人員加設防墜落設施。
5、各作業(yè)隊應嚴格勞動紀律,遵守操作和安全規(guī)程,建立安全責任制,加強規(guī)范化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方案,定期檢查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保證安全有效。
6、各作業(yè)隊應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對產生噪聲、振動和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未處理的泥漿水不得直接排入農田河流,應妥善處理。
7、各作業(yè)隊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廣告宣傳欄(牌),充分展示施工現場這個活廣告的風彩。黨、政、工、團要齊心協(xié)力,發(fā)揮群體作用,抓好施工現場宣傳這項于企業(yè)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塑形”工程,做到場容場貌整潔美觀,物料堆放井然有序,機械設備放置規(guī)范,整齊劃一,墻報、標語、彩旗赫然醒目,給人以耳目一新,讓人精神振奮之感,將整個施工現場營造充滿朝氣,洋溢勃勃向上的氣息和氛圍。
第4篇 文明施工建設安全管理條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落實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本市市區(qū)范圍內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用計價應遵守本暫行辦法。
二、杭州市建設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實施本辦法。
三、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用指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以及環(huán)境保護必須投入的各項費用。實行??顚S谩?/p>
環(huán)境保護費指保證施工現場達到環(huán)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文明施工費指保證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安全施工費指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四、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投標人違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guī)程。招標文件中應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及報價的辦法。
五、投標人應當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管理規(guī)定,采取一切必要的預防措施,并應有相應的措施費用報價。
施工組織設計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板、起重吊裝等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應編制保證措施計劃。
六、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結合擬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各專項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的保證措施計劃報價。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不得優(yōu)惠,但應計入投標總價。
七、發(fā)承包雙方簽定的承包合同中應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明確約定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用的使用、支付、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處罰和違反約定造成損失的賠償等條款。
八、中標人應當將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不得挪作他用。
九、工程實施過程中安全文明、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費用應根據投標文件的承諾及合同規(guī)定,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認可后由建設單位支付。
十、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涵蓋的主要工作內容詳見附件一。
十一、非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和其他非招標工程參照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與計價的調整辦法。
(一)工程量清單編制
1、規(guī)費單列。
規(guī)費指政府部門規(guī)定必須繳納的費用(稅金另行單列)。包括工程排污費、定額測定費、社會保障費(企業(yè)交納的部分)、住房公積金(企業(yè)交納的部分)、公共衛(wèi)生費、噪聲排放費、治安費、危險作業(yè)意外傷害保險等。
2、調整杭建市通知164號《關于工程量清單編制和計價的修改意見》中措施項目一覽表的項目內容,取消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現場管理費項目;增加環(huán)境保護費、二次搬運費
、縮短工期增加費、支架項目。
3、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同時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項目清單。具體可參照“安全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措施項目清單一覽表”并結合招標工程的特點編制,可以增減項目。
措施項目清單由招標人提供措施項目名稱、投標人提供數量和報價。清單編制單位提供的措施項目清單應滿足現行管理要求。
(二)工程量清單計價
1、規(guī)費應根據“規(guī)費項目一覽表”的內容,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價,一律不得優(yōu)惠。
2、投標人措施項目清單的報價不得隨意估算,均應分列子項并附報價清單。
無分列具體項目的措施費用報價應視為無效報價。
3、措施項目中凡屬周轉使用的設備、材料,均應按每單次使用攤銷量報價,不得按全部投資報價。
4、投標人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三項措施費用報價時,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措施清單,結合擬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及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的保證措施計劃提供數量并報價。出現措施清單中未列的項目,投標人可作補充。
第5篇 建設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建設集團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1.1條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樹立企業(yè)形象,使企業(y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按照國家、行業(yè)、地方及集團公司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1.2條 本細則在第七分公司范圍內適用。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減少一般傷害事故,年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統(tǒng)一領導,逐級負責、分級管理,分公司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按三級建立,即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班組。具體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第4.1條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履行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地方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度、規(guī)定,并作出相應決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3、做好對項目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服務工作。
4、負責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核查工作。
5、每月組織一次對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實行獎懲制度,并以簡報形式進行通報,同時實行對項目不定期檢查。
6、參加或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事故處理后的復查工作,并及時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一切行為,有權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決定停工,并上報分公司領導。
8、負責工程安全生產有關驗收手續(xù),并督促整改驗收。
9、執(zhí)行分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實行定期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4.2條項目部履行職責:
1、嚴格按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條例和集團公司、分公司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并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管理、監(jiān)督等部門的檢查督促,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整改。
2、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分解落實,并組織實施。
3、在開工前,應組織編寫安全生產措施計劃書及打樁、基坑支護、施工用電、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裝、文明施工等專項方案,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批后實施。
4、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管理制度,并予以實施。
5、項目經理定期對項目管理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考核,并按有關制度進行獎罰。
6、認真抓好班組自檢、互檢、巡回檢、交接檢以及周檢等工作。
7、認真做好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時、準確、真實、齊全。
8、認真對待各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創(chuàng)衛(wèi)等大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過分公司驗證、對查出問題不落實整改造成事故隱患或事故者,予以嚴厲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9、文明施工、施工機具、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必須嚴格按分公司驗收制度執(zhí)行。
第五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5.1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實行分公司月檢、重點檢、日常監(jiān)督檢,項目部周檢、巡回檢、班組自檢、互檢。
2、檢查依據:
國家規(guī)范、標準;國家、省、市地等有關建筑業(yè)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條例、規(guī)定;集團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程序文件,實施辦法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
3、檢查內容:jgj59-99標準為主,查意識、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復驗合格后方可復工。
4、檢查組的組成:各級檢查組由主管領導親自主持,保證檢查的權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對項目進行大檢查,組長由生產副經理擔任,工程部等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抽調其它相關人員(專項安全員)參加,分公司安全職能部門不定期經常深入現場,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6、分公司月檢及日常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安全事故隱患,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整改單)及時通知項目部進行整改,項目部必須認真對待,并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接到整改回執(zhí)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須及時組織復查復驗,對復驗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對屢教不改者,責令停工并處以重罰。
第5.2條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1、基坑支護按方案實施防護完成后必須經分公司、集團公司組織驗收。
2、文明施工驗收在工程開工二個月內通知分公司、集團公司驗收,如遇特殊情況應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但不超過三個月。
3、井架、外架安裝后使用前必須經過分公司驗收合格,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為一驗收批,井架按搭設施工段為一驗收批。
4、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大型設備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經設備管理處主任工程師、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同意后實施。塔吊基礎專項方案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5、塔吊、人貨兩用梯的驗收應根據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使用驗收手續(xù)。
6、支模架搭設驗收按集團公司下發(fā)的支模架搭設驗收制度執(zhí)行。
7、基坑支護、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施工機具等驗收前項目必須提交相關完整的驗收資料。
第5.3條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1、被評為國家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5000元;合同無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8000元;被評為地市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級樣板標化獎勵5000元;(以上獎項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在各縣獲標化的減半獎勵,同時以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工程,獎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2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
3、對創(chuàng)標化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予以獎勵。
二、處罰
1、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1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每次罰款5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停工整改并罰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3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5000元。
4、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罰15000元,發(fā)生重大事故,罰3000~5000元/起,發(fā)生設備、火災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罰2000~10000元/起,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
5、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項目,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6、已列為分公司創(chuàng)市、區(qū)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2000~3000元。
7、項目部不按規(guī)定配備安全員,每次罰500元。
8、以上罰款需累計計算,在集團公司檢查中被處以罰款的項目,分公司按規(guī)定予以罰款。項目部發(fā)生事故而被上級主管部門集團公司處以罰款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項目部承擔。
第6篇 大學基本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據建設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在校園范圍內從事基本建設、改擴建及維修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是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主體,對其施工、監(jiān)理范圍內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責。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人員負協(xié)助管理責任。
第四條 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甲方指派的現場管理人員要對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嚴格按照建設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組織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和不文明行為的發(fā)生。
第二章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
第五條 施工現場四周圍墻設置高度應不低于1.8米,在主要路段工地施工的圍墻設置應不低于2.5米。圍墻須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并建有門樓和值班室。圍墻及門樓材料要堅固,做到穩(wěn)定、整潔、美觀。
第六條 施工門樓前必須設置企業(yè)標志,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平面布置圖、效果圖,以及各種現場管理制度。
第七條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的值班人員,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作業(yè)人員和工作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工作卡,不得準許非現場工作人員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八條 現場施工人員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使用。
第九條 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應設置有頂蓋的安全防護,臨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墻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墻立面應采取封閉施工。
第十條 現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和規(guī)范要求,嚴禁違規(guī)操作。
第十一條 加強現場成品保護和周邊環(huán)境保護。施工單位是施工現場成品的安全責任主體,要派專人看守,建設單位應予以協(xié)助。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和損壞周邊環(huán)境。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道路和材料堆放場地必須硬化,排水通暢,保證施工現場無積水。
第十三條 施工材料、機具及設備應按平面布置圖合理擺放在施工現場內,不得混合堆放,且標識正確、清楚。易燃易爆及危險品要嚴格按規(guī)定分類入庫管理。無論是施工材料還是施工用機具與設備,均不得隨意擺放在場外。
第十四條 對于單體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其道路必須暢通無阻,現場出入口處道路必須設置車輛沖洗槽、沉淀池,配備沖洗設備。出入車輛必須沖洗干凈,保證車輛不帶泥土上路。對于難以保證車輛不帶泥土上路的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要派專人及時清掃路面,保持路面整潔、干凈。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建筑廢料和垃圾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清。嚴格按要求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嚴禁未經批準隨處亂倒建筑廢料和垃圾。
第十六條 生活區(qū)必須與施工作業(yè)區(qū)分開。正在施工的工程不得用作施工單位職工宿舍、項目部辦公室。生活臨時用房要按甲方指定地點新建,工程完工后應將其場地清理干凈。
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要采取防粉塵、防噪音、防燈光措施,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一般不得在晚上10點至次日凌晨6點時段內施工。特殊情況須經基建處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 施工現場應制定防火制度,落實防火責任人。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現場要配足必備的滅火器材,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并建有臨時休息室,嚴禁作業(yè)人員亂扔煙頭。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自沖式男、女廁所,嚴禁作業(yè)人員隨地大小便。
第三章安全文明綜合治理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華中農業(yè)大學的校紀校規(guī)。各施工單位應定期對其職工加強安全文明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wèi)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實責任人,堅決杜絕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的發(fā)生,嚴禁打架斗毆、賭博、行竊等違法違紀行為。
第二十二條 加強職工生活區(qū)管理。生活區(qū)的食堂、廁所與垃圾箱應保持一定的距離。生活區(qū)與現場作業(yè)區(qū)相鄰時,場內須設置帶蓋的垃圾桶。生活垃圾與建筑垃圾應分開堆放和處置。
第二十三條 加強職工宿舍內用電管理,職工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所有車輛不得在校園內高速行駛和鳴號,所有建筑材料運輸車輛不得在緯二路道路上行駛,因施工需要,須經基建處領導批準。
第四章處罰措施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指派現場的管理人員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和不安全、不文明的行為應提出處理處罰建議,經基建處主管領導批準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對于任何處理處罰決定,基建處應出據處理處罰通知書。通知書一式五份,施工單位、處辦公室、現場管理人員、監(jiān)理公司、基建處主管領導各一份。對于經濟處罰決定,其處理處罰通知書應另加一份送校基建財務科,由校基建財務科從被處罰單位工程款項中扣減其處罰款。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給予告誡整改、責令停工整頓、罰款等處理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現場圍墻及安全保護設施不符合本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規(guī)范要求,進行告誡整改或責令停工整頓,必要時應進行經濟處罰。
(二)現場施工人員違反施工管理規(guī)定和施工操作規(guī)范,在告誡整改不聽的情況下,處以10000元的罰款。
(三)施工人員在施工過場中破壞或損壞周邊環(huán)境、應保護成品,除賠償損失外,處以20000元的罰款。
(四)施工車輛未經清洗上路行駛,污染路面而未及時清掃干凈,處以1000000元的罰款。
(五)施工單位對職工管理不嚴,出現打架斗毆、盜竊、賭博等違紀違法行為,輕則告誡整改和進行經濟處罰,發(fā)現一起可處以500000元的罰款。重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未經批準,其建筑材料運輸車輛和施工車輛擅自進入緯二路道路行駛,處以500000元的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的其它規(guī)定,經教育不改者,可處以200000元的罰款。
第7篇 區(q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管理,提高施工管理和安全生產 <>水平,保護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筑安全生產 <>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 <>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章 安全備案管理
第四條 建設工程必須實行施工總承包,嚴禁建設單位將工程肢解分包,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分包單位不得將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 <>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 <>承擔連帶責任。嚴禁層層分包、轉包,以包代管。
第五條 建設單位必須在承建工程開工前15日內,組織施工、監(jiān)理單位到開發(fā)區(qū)建設局辦理安全備案手續(xù),開發(fā)區(qū)建設局對提報的有關資料及具體安全措施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在三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不符合條件的,當場通知企業(yè)補辦有關手續(xù)。
第六條 開發(fā)區(qū)建設局在備案資料審查合格后,對現場開工準備工作進行現場勘察(標準見附表),勘察合格的,予以辦理安全措施備案手續(xù)。未辦理安全措施備案手續(xù)的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xù)。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七條 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生產 <>條件下強行施工。
(二)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合理工期。
(三) 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足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八條 監(jiān)理單位安全責任
(一)監(jiān)理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項目監(jiān)理機構。監(jiān)理人員應專業(yè)配套、數量滿足工程項目監(jiān)理工作的需要。
(二)總監(jiān)理工程師主持編制監(jiān)理規(guī)劃、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時,應針對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jiān)理機構的安全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做到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
(三)監(jiān)理單位應當審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并取得安全生產 <>許可證。
(四)在施工過程中,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例會。工地例會應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狀況,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應加強安全旁站監(jiān)理,對重點分部分項工程、易發(fā)生危險的工序,必須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五)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 <>承擔監(jiān)理責任。
(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九條 出租單位安全責任
(一)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二)出租的機械設備、鋼管、扣件、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三)出租單位應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等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并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第十條 拆裝單位安全責任
(一)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的單位承擔。
(二)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場監(jiān)督。
(三)拆裝與施工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 <>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并簽字。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yè)施工安全生產 <>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yè)的施工安全生產 <>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是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二)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負總責??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 <>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 <>承擔連帶責任。
(三)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必須為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為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四)施工現場應配備有關安全生產 <>的標準規(guī)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五)施工單位應建立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日志制度,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文明施工情況要詳細記錄并存檔。
第四章 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第十二條 根據企業(yè)資質類別、等級、生產能力或施工規(guī)模,各企業(yè)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
1、工程公司(分公司、區(qū)域公司)、專業(yè)公司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不少于3人。
2、勞務公司不少于2人。
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配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yè)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的安全生產 <>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yè)派駐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規(guī)定獨立行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監(jiān)理人員配備按貴州省監(jiān)理人員崗位配置最低標準執(zhí)行(見附表)。
第五章 制度建設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 <>目標責任制,安全生產 <>責任制應掛在施工現場辦公區(qū)顯著位置,安全目標責任分解到人。
第十五條 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企業(y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
監(jiān)理人員在持上崗證件的同時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上崗證后方能上崗作業(yè)。同時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 <>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執(zhí)行三級教育,未經安全生產 <>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配備相關安全生產 <>的標準規(guī)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第十七條 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設工程造價在1000萬以上的工程項目必須依托施工現場建立農民工業(yè)余學校,教學場地至少容納50人。教學設備應具備黑板、桌椅、電視機、dvd機、書報刊物等,并懸掛“××工地農民工業(yè)余學校”標識,每周不少于1-2個課時,每課時45-90分鐘,每個工人每月不低于4個課時的學習培訓。
第六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建筑施工企業(yè)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專家組論證審查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
1、深基坑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4、腳手架工程;
5、起重吊裝工程;
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容易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專家論證的工程。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相關專業(yè)的5人以上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yè)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yè)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第七章 安全生產 <>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條 安全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裝訂統(tǒng)一規(guī)范、內容完整真實,必須使用全省統(tǒng)一印制的安全資料范本,施工現場應設安全資料員,持證上崗。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其中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組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項目負責人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會同項目總監(jiān)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落實安全日檢。
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做好書面記錄,并存檔。
建筑工地實施安全日志制度。安全日志按單位工程填寫,由安全員進行記錄;項目經理對安全員每日記錄內容進行檢查,并簽署意見。記錄時間從工程開工時起到竣工驗收時止,逐日記載,不許中斷。記錄內容必須真實、完備。對未落實安全日志制度或記錄不符合規(guī)定的工程項目,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項目負責人必須掌握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天氣,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項目部必須立即組織檢查;影響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的異常天氣下,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第二十二條 安全管理
施工高度達到2米后,必須扎設腳手架防護,應高于作業(yè)層一步架,工程外墻抹灰、貼面磚未完成前嚴禁拆架。高層、小高層應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高度上扎設寬6米上斜平網,夾角450,平網網口規(guī)格為15mm_15mm,平網上鋪設2000目安全密目網,且不超過10米扎設一處。
(一)落地式與懸挑式腳手架
1、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搭設要求、基礎處理、桿件間距、連墻桿設置、設計計算書、施工詳圖及大樣圖等內容,并審批專項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
2 、嚴禁使用木、竹腳手架和鋼木、鋼竹混搭腳手架。嚴禁使用單排腳手架。
3 、鋼管、扣件進場時,供應單位必須出具證明其產品合格的相關資料,施工單位進行驗收,證明材料及驗收記錄應存檔備查。嚴禁不合格鋼管、扣件進入施工現場。腳手架搭設時,搭設人員應對鋼管、扣件進行檢查。
4、腳手架應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實施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腳手架在下列階段必須進行檢查驗收:腳手架基礎完工后、架體搭設前;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作業(yè)層上施加荷載前;達到設計高度后;遇有六級風、雨雪天氣后;停用超過1個月以上。
5、腳手架基礎必須夯實平整,設置排水溝、木墊板、鋼底座和縱橫向掃地桿。
6、架體與建筑物拉結按規(guī)定設置,拉結可靠牢固;拉結點應設明顯標志。
7、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剪刀撐必須沿腳手架高度連續(xù)設置。腳手架高度在24m以下的,各組剪刀撐間距不大于15m;腳手架高度在24m以上的,剪刀撐必須沿長度連續(xù)設置。
8、操作層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牢固,材質符合要求;操作層應設18cm高的擋腳板,并居中設一道防護欄桿;提倡每步腳手架間加設攔腰桿。
9、卸料平臺必須有設計計算書,設置荷載標志牌,平臺底板應滿鋪,固定牢固,材質符合要求。卸料平臺必須有獨立的支撐系統(tǒng),嚴禁與腳手架架體連接。提倡采用工具化、定型化卸料平臺。嚴禁在腳手架斜挑上料臺、超荷載堆料等。
10、懸挑式腳手架嚴禁使用鋼管做為懸挑梁,必須使用型鋼,并進行計算,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11、架體內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設安全平網,首步架體上方處設首層安全平網,操作層下設隨層安全平網,安全平網應架設牢固、封閉嚴密,平網設置處外掛紅、白相間警示色帶。
12、內立桿與建筑物距離大于15cm必須進行封閉。腳手架桿件(內外立桿、橫桿)一律均勻噴涂黃色漆,剪刀撐桿件、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應涂紅、白相間警示色,連墻件(拉結點)桿件外端涂刷8cm長的紅色漆。
13、腳手架外側使用經省建設工業(yè)產品登記備案密目式安全網,立網超出檐口1.5米,女兒墻1米,安全網若有破損應及時更換,嚴禁使用非專用網繩捆扎,工程施工階段嚴禁拆除安全網。
(二) 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
1、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必須使用登記備案產品,并由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 許可證的單位安裝,使用前必須到市、區(qū)安監(jiān)部門備案。
2、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裝、監(jiān)理單位必須對安全裝置、保險設施、提升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使用。
3、主框架必須在每個樓層設置連接點,鋼挑架與墻體應連接牢固。
4、必須設置防墜落、防傾斜裝置,且不得少于兩處,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三) 基坑支護
1、基坑開挖前,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必須對基坑周邊環(huán)境、土質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并審批專項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
2、基坑開挖應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放坡,不具備放坡條件的要根據現場情況,對坑壁進行加固與支護。
3、對深基坑的加固與支護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基坑內應搭設上下通道,作業(yè)人員應有安全立足點,禁止垂直交叉作業(yè)。
4、基坑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tǒng),并滿足施工、防汛要求。
5、基坑周邊應設置防護欄,1.5米以內嚴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載較重的物料,對周邊原有建筑物、公共設施等必須設置觀測點,專人負責,及時觀測,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
(四)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第十八條的要求,并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2、模板支撐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立柱底部設置墊板,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支撐和水平向、豎向剪刀撐,立桿間距符合設計要求。
3、模板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堆料均勻。
4、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過1.8m,大模板存放必須要有防傾倒措施。
5、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必須達到規(guī)定強度要求,經現場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實施。拆除時必須劃定警界區(qū)域,設置監(jiān)護人。
(五)“三寶”、“四口”與“臨邊”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建筑物必須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架體內每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安全平網。
3、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高掛低用。安全帶儲存和使用時,避免高溫、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體。
4、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必須使用登記備案產品。
5、樓梯口必須設牢固穩(wěn)定的防護欄。
6、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防護門,宜采用定型化、標準化、工具化產品。井內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應設安全平網,網內不得有雜物,不得進行硬防護。
7、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高層建筑應設雙層。通道口兩側設防護欄,掛立網。
8、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蓋板蓋嚴,固定不移位。
9、臨邊防護欄應設置上下兩道,上桿距地高度為1-1.2m,下桿距地高度為0.5-0.6m,立桿間距不大于2m,并設置擋腳板或立網。防護欄應牢固,并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六)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方案,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規(guī)定編寫。
2、施工臨時用電嚴格執(zhí)行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必須符合tn-s接零保護、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動照分設、壓縮配電間距的原則。
3、配電箱、電纜、漏電保護器等電氣產品必須使用登記備案產品,開關箱內嚴禁使用鍘刀開關。
4、電纜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保護零線(pe線)。
5、總配電箱(配電柜)三相四線制電源進線工作零線(n線)的重復接地電阻值宜與電源的電力變壓器或發(fā)電機中性點直接接地的工作接地電阻值(≯4ω)保持一致。保護零線(pe線)的重復接地不少于三處,每處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6、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混凝土攪拌站的重復接地應對角設置不少于2根接地線,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震動性機械設備保護零線(pe線)連接點不得少于兩處。
7、施工現場內的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的重復接地與其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當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以及高架腳手架等金屬設施處于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防雷裝置接閃器保護范圍以外時,應按“滾球法”確定和安裝防雷裝置,接閃器(避雷針)應設置于其最頂端,可采用φ20以上鋼筋、圓鋼,長度應為1-2m,其防雷引下線可利用該設備的金屬結構體,但應保證電氣連接。
8、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匹配。
9、外電線路達不到安全操作距離必須按照規(guī)范要求進行防護,防護措施應同時滿足供電部門要求。
10、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電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電工工具及萬用表、兆歐表、接地電阻測試儀、漏電保護器檢測儀等檢測儀器。電工必須每天巡回檢查。漏電保護器每天使用前應啟動漏電試驗按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時嚴禁繼續(xù)使
用;各類電器的絕緣、接地電阻測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氣后必須進行測試,并做好檢查維修紀錄。
(七) 起重機械設備
1、建筑起重機械購置后進入施工現場前,設備產權單位應當到市建設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登記注冊手續(xù),未經登記注冊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投入使用。
2、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并按照規(guī)范要求編制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定,報施工總承包單位、設備使用單位、設備產權單位、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合格后,方可組織實施。
3、拆裝作業(yè)前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對相關作業(yè)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拆裝過程中,應劃出警戒區(qū)域,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總監(jiān)必須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
4、設備的產權、安裝和使用單位必須對起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后正式投入使用前,應當由使用單位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安全監(jiān)督機構申請核驗,核驗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5、設備的產權、安裝和使用單位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有關規(guī)定,對使用中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6、多臺塔吊作業(yè)時必須滿足安全距離要求,達不到安全距離要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塔吊與鄰近建(構)筑物和高壓電線應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特殊情況下必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安裝高度超過50米的塔吊必須確保吊臂360°回轉空間;在50米以下高度、非工作狀態(tài)時吊臂不能隨風自由回轉的塔吊,必須在塔吊安裝方案中制定塔吊工作狀態(tài)和非工作狀態(tài)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由兩名具備工程師資格的相關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提出論證意見,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監(jiān)理機構審批后方可實施方案。塔吊不得在公共場所吊重作業(yè),特殊作業(yè)必須對作業(yè)范圍作封鎖警戒;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起吊物超越施工圍檔經過公共場所和鄰近建筑物的上空。
7、塔吊作業(yè)必須有信號指揮,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吊磚必須使用吊籠,物體不得超出吊籠以外,嚴禁使用平板吊磚。
8、起吊大件時,必須綁牢。吊鉤的懸掛點應與吊件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位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件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嚴禁松鉤。
(八) 起重吊裝
1、起重吊裝工程必須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劃定危險作業(yè)范圍,設置警示標志,設專人實行全過程監(jiān)護。
2、吊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安全保險裝置、鋼絲繩、索具、卡扣等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并按規(guī)定試車。
3、被吊物件必須合理置放,確保穩(wěn)固安全。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有可靠立足點。結構吊裝時,應設置移動式節(jié)間安全平網。嚴禁采用人工絞磨起重吊裝。
4、吊籃必須使用國家登記備案的準用產品,購置前要認真核實產品的生產許可證件,購買后要仔細核驗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資料,嚴禁使用私制的簡易吊籃。
5、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于高處作業(yè)并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吊籃平臺上方應設置安全繩,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帶,安全帶應牢固連接在安全繩上,安全繩嚴禁與吊藍用同一地錨或配重裝置。
6、吊籃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載使用;吊籃的懸掛機構或屋面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并應按圖樣規(guī)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
7、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現象,并應經常檢查;吊籃須經安全檢查核吊后才能使用,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處應能支承住吊籃的全部載荷。
8、應按作業(yè)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斷拉力選用吊籃鋼絲繩,在任何情況下承重鋼絲繩的實際直徑不應小于6mm,不允許以連接兩根或多根鋼絲繩的方法去加長或修補,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設備連接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9、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及防傾斜裝置,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動作,并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住;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
10、吊籃每天使用前必須由專職安全員對安全鎖、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接部位、安全繩和鋼絲繩、配重等易損部件進行檢查,確保靈敏可靠,檢查記錄要及時歸檔備查。
11、為保障公眾的安全,在吊籃作業(yè)區(qū)周圍必須設立圍欄或防護措施,并應附加醒目的標志。
(九)施工機具
1、機具傳動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機具使用前應經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和項目部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固定施工機具應搭設防護棚。
2、平刨應設護手安全裝置,圓盤踞應設分料器、防護擋板。嚴禁使用平刨和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
3、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作保護接零,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4、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應設置警戒區(qū)和防護欄,鋼筋對焊作業(yè)區(qū)應有防止火花燙傷的措施。
5、電焊機必須設置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m,無破皮老化現象;接線柱應設防護罩。
6、攪拌機應選址合理,固定牢固,輪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體上。鋼絲繩和保險掛鉤應符合要求,操作手柄應設保險裝置。
7、氣瓶應有防護帽、防震圈,色標明顯。存放和使用時應距離明火10m以上,不同種類氣瓶間距應大于5m。乙炔瓶、氧氣瓶不得平放。
8、潛水泵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必須小于15毫安,負荷線應采用專用防水橡皮電纜。
9、水磨機具和打夯機手柄應絕緣,用電線路不得拖地。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線。
10、振搗器具應使用移動式開關箱,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 文明施工
(一)方案編制
1、施工前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wèi)生管理、環(huán)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總監(jiān)、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二)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yè)區(qū)、加工區(qū)、生活區(qū)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tǒng)一規(guī)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yè)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 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生活區(qū)、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區(q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配備消防器材每處不少于兩具abc型 滅火器。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施工現場用火用電、防火檢查巡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維護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施工現場監(jiān)護。
3、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檢驗裝飾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合格的證明文件。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4、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影響原有的防火分隔;
(2)消火栓門四周的裝修顏色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qū)別;
(3)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設施或者器材,不得遮擋消防設施和疏散指示標志;
(4)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
5、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涉及消防安全的裝飾裝修材料、電氣線路及設備等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第八章 綜合治理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還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施工人員應戴胸卡,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其他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qū)別。項目負責人配戴白色安全帽;安全員配戴紅色安全帽。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wèi)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簽訂計劃生育協(xié)議。
4、施工現場應定期對工人進行衛(wèi)生防病宣傳教育,發(fā)現疫情及時向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過程中的噪音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禁止夜間施工(晚10點至明晨6點)噪聲擾民,遇有特殊情況需夜間施工必須經環(huán)保部門批準并公告。
6、施工現場應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要求的消防設施和必要的醫(yī)療急救設施,并具有相應的急救人員。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硬化、暢通。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設有紅燈示警。
7、建設、施工單位應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8、施工現場要建設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的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廁所等生產生活設施;
9、施工現場排水暢通,不得有積水。施工中產生的污水未經沉淀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設施;
10、施工現場不得融化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料;
11、施工現場容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采取遮蓋或灑水等防塵措施;
12、施工中產生的建筑、生活垃圾應當分類、定點堆放,及時清理。清理建筑物內散料、垃圾時要集裝處置,不得凌空拋揚。
13、施工作業(yè)區(qū)與生活區(qū)必須嚴格分離,并在生活區(qū)設置與集體宿舍有明顯區(qū)分的農民工家屬“探親房”?!疤接H房”使用材料、配備設施以及搭建數量按照有關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
14、施工現場開展安全管理標準化活動。包括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化、現場圍欄、臨建設施標準化、場容衛(wèi)生管理標準化、施工信息管理標準化等施工現場管理內容。標準按照煙臺市建筑施工指導圖集、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指導圖集以及相關規(guī)范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足應急物資、器材和車輛,保證通訊暢通,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單位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項目部每月向公司上報安全事故情況,施工企業(yè)每月向開發(fā)區(qū)建設房管局安全處上報安全事故情況。
發(fā)生事故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主動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嚴禁隱瞞不報或遲報。施工、監(jiān)理、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
第8篇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切實改善施工從業(yè)人員的作業(yè)條件和生活環(huán)境,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川府發(fā)[2004]20號),結合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工程。
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huán)衛(wèi)、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所需要的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內容詳見附件1。
第四條 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超過本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標底或預算控制價時,應單獨列項和計算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工程特點結合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項目中單獨報價。
1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分基本費、現場評價費兩部分計取?;举M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費用,現場評價費是指承包人執(zhí)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guī)定,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組織現場檢查和動態(tài)評價獲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現行定額規(guī)定的計費基礎計算,具體標準規(guī)定如下:
一、基本費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為單獨發(fā)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單獨發(fā)包的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給水、燃氣、給排水機械設備安裝、路燈工程執(zhí)行單獨安裝工程標準。 2二、現場評價費
現場檢查評價工作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定現場評價及評分辦法。
現場評價實行動態(tài)管理,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根據工程進度和監(jiān)管需要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階段進行檢查評價。
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依據檢查評價情況確定最終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評價結果為優(yōu)良者,計取現場評價費。
計算方法為:得分為80分者,現場評價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的40%計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現場評價費費率在基本費費率的基礎上增加3%,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第三位四舍五入?,F場評價費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現場評價費費率=基本費費率×40%+基本費費率×(評價得分-80)×3%。
2、評價結果為合格者,得分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基本費計取,不計取現場評價費。
3、評價結果為不合格者,應進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評價結果作為測定和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依據。整改后評價仍不合格者,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工地地面應做硬化處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文明施工費按應計費率的60%計取。
四、施工期間承包人發(fā)生四級以上(含四級)質量安全事故的,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的安全施工費。
五、未經現場評價的工程,一律不得計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為不參與競爭費用。在編制概 3算、預算控制價或標底、投標報價時應足額計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按基本費費率加現場評價費最高費率計列。
文明施工費費率=文明施工基本費費率×2
安全施工費費率=安全施工基本費費率×2
臨時設施費費率=臨時設施基本費費率×2
第七條 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臨時設施”費未按第六條規(guī)定費率報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第八條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三項措施費實行費率測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測定。
未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縣(區(qū)、市)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的測定機構由縣(區(q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機構依據建筑安全監(jiān)督機構對安全文明措施評價結果,測定評價費率并確定承包人應計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測定工作應在收到測定表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九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結算管理: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測定的費率辦理竣工結算。
未經現場評價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評價及費率測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 發(fā)包人與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計劃、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fā)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基本費的4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依據合同約定支付。 4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報總承包單位批準后實施并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所需費用。
第十二條 發(fā)包人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發(fā)包人未按本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對發(fā)包人、承包人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理。監(jiān)理單位發(fā)現發(fā)包人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應及時提請發(fā)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責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報告;發(fā)現承包人未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整改,對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發(fā)包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責令暫停施工。
第十四條 承包人應當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顚S?。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9篇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yè)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guī)程和規(guī)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yè)和交通。
(3)、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yè)必須遵守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qū)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fā)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zhí)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yè)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jiān)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yè)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qū)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jiān)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tǒng)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yè)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tài)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guī)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huán)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qū)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qū)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jiān)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qū)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qū)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yǎng)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yè)應具有環(huán)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企業(yè)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guī)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yè)承擔賠償。
2.旁站監(jiān)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jié)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10篇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yè)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guī)程和規(guī)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yè)和交通。
(3)、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鸸ぎa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yè)必須遵守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qū)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fā)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zhí)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yè)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jiān)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yè)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qū)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jiān)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tǒng)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yè)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tài)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guī)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huán)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qū)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qū)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jiān)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qū)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qū)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yǎng)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yè)應具有環(huán)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企業(yè)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guī)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yè)承擔賠償。
2.旁站監(jiān)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jié)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11篇 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點
為了充分體現“安全是第一責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進一步落實“安全發(fā)展”的原則和今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的會議精神,確保公司系統(tǒng)各基建工程全面實現各項安全管理目標,有重點地加強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要從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狠抓落實。要自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安全施工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確處理好安全與進度、安全與造價的關系。
二、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工作
工程承包方應組織入場教育培訓和定期安全學習,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1、進入建設工程現場施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進行至少三天的入場教育,其中必須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訓,并考試合格才能上崗。
2、現場施工人員每周至少學習1小時,民工每周必須集中培訓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訓必須記錄學習和培訓內容,參加人員必須簽到。
3、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現場施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違章做業(yè),存在安全隱患,則對當事人及用人單位施以嚴格的經濟處罰。
4、唱響“安全發(fā)展”,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強化各級干部和全體建設者的責任意識。各項目公司要增加安全宣傳教育投入,加強宣教、培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培訓教育機制。
三、加強對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監(jiān)督
1、民工正式上崗前必須體檢合格,正式職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體檢。
2、項目法人要監(jiān)督檢查承包方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是否正常。在招標過程中,主體工程不得采用未通過gb/t28000(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4000(環(huán)境管理體系)及gb/t19000(質量管理體系)的承包商。脫硫工程等主要輔助工程要優(yōu)先采用通過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四、加強對施工分包隊伍的管理
1、工程分包必須報項目公司批準。違反規(guī)定轉包、分包的,轉包、分包隊伍立即清理出場,并對主承包商給予處罰,包括終止合同,清理出場。
2、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沒有資質或資質不全的一經查出,立即清理出場,并對主承包商給予處罰。
3、總承包商應將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納入到其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jiān)督體系中,嚴禁以包代管。
五、進一步落實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制度,用好用足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或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
1、各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層和職能部門的主要工作人員要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各參建方項目經理、副經理和專職安全員以及項目監(jiān)理部門的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也要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如果當年完成安全責任制目標,在返還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果發(fā)生安全事故,應視情況嚴重程度和所承擔的責任大小,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并同時還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
2、項目法人在建安施工招標文件中明確承包方應扣押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數額,并制定處罰細則。施工承包商簽訂合同后,項目法人從合同中提取規(guī)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在整個建設過程中,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組織得力,措施有效,則工程完建后,全額退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否則除其它處罰外,還要按處罰細則扣留該項費用。
3、各項目公司不得有意節(jié)余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或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在招標中,該項費用不得列入競爭性報價。項目公司要認真審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滿足要求、缺項少項的,承包商要補充完善。落實具體措施后,項目公司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或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
六、加強對危險源的辨識工作
項目公司應與參建各方共同對工程建設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充分識別和分析,對于低、中、高度危險源,應采用不同的措施來控制。對于高度危險源,防范措施應形成作業(yè)文件,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和演練,以便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和經濟損失。
七、全面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
建立符合電力行業(yè)實際的安全設施標準,是順利實施安全設施標準化的前提,是確保公司基建安全長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公司將編寫《安全文明施工手冊》,并下發(fā)到各基層單位,作為工程管理的標準,參建單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設施的設置可參考公司下發(fā)的《火電發(fā)電企業(yè)生產安全設施配置標準》,并在今后招標中明確要求投標商滿足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八、定期檢查,嚴格管理
1、 監(jiān)理單位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項目法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每天必須對工地進行安全巡檢,并于次日9:00前填寫巡檢日志;
2、 各承包商每月要在專職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導下,至少組織一次本標段的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工程安委會;
3、 工程安委會每季度至少要組織一次整個工程的安全檢查,加強對承包商在投標書中承諾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用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杜絕無證上崗,若有無證上崗行為發(fā)生,應對用工單位進行處罰。
4、各級安全檢查的結果應在檢查后5日內上報公司,下月的報告中應說明對上月存在問題的處理情況。
5、安全事故報表采用零事故報告制,必需在每月5日前填報表。
基建安全工作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各單位要齊心協(xié)力,從安全文化、安全責任、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大力推行“安全發(fā)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是第一責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理念。在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項目考核等工作,使公司系統(tǒng)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層樓,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