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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車間級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決定,對本車間的安全問題負全面責任,是車間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2)把安全工作納入經濟承包內容,堅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堅持執(zhí)行“三同時”原則。
(3)加強安全教育。新工人進車間、工人變動工種或復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對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操作許可證,方可安排其上崗。
(4)合理安排勞動組織,做到均衡生產,注重員工勞逸結合,不經批準不得加班加點。
(5)按時上報本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積極組織實施上級批準的安全項目。
(6)參加安全值班,經常組織對危險作業(yè)點,重要部位設備設施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消除隱患,使之經常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7)發(fā)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參與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
第2篇 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對本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出決定性意見;
(三)領導開展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并組織技術鑒定和驗收;
(四)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使用前,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查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
(五)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從技術上分 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3篇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
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對項目經理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一)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規(guī)劃、目標及實施計劃;
(三)領導、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四)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五)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六)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安 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七)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