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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9

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1篇 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維修工是本工區(qū)機電設備、運輸系統(tǒng)維修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和操作者,負責本工區(qū)掘進工作中的機電設備維修管理工作。機電維修工必須熟練掌握煤礦相關安全生產知識、機電業(yè)務技能,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掌握并遵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電氣防爆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懂得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工作原理。

第2條遵守礦規(guī)礦紀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認真進行機電設備維修和管理。

第3條帶齊所用工具(專用工具)、儀器儀表,攜帶便攜式瓦斯監(jiān)測儀。

第4條做好巡回檢查,及早發(fā)現(xiàn)隱患并及時處理。保證安全生產,避免機電故障影響安全生產。

第5條工作中不得撤離職守,有關控制臺及電氣設備的維修操作必須專人操作,在用的各種電器保護不得隨意甩掉。

第6條交班時必須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存在問題和應注意事項交待清楚,當班發(fā)生的機電事故,當班必須妥善處理,處理不了的與下一班電工共同處理或在檢修班處理,并向工區(qū)值班人員匯報清楚。

第7條發(fā)現(xiàn)難以處理的隱患、故障及時向上反映并講明白自己的分析、判斷依據的處理建議。

第8條嚴格按本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9條工作前要對設備停止運轉,切斷電源,并閉鎖。檢修液壓系統(tǒng)、支架時要先將液壓卸載,并關閉閥門,嚴禁帶壓檢修或更換嚴禁高壓口敞口對人。

第10條維修時要嚴格的按要求及相應質量標準進行,保證一次合格。

第11條嚴格按規(guī)定定期檢測電器設備性能,并做好記錄,及時提出設備維修的備品備件計劃,確保維修需要。

第12條發(fā)生機電事故后要及時進行搶修。

第13條檢修工作前要檢查工作環(huán)境,保證支護安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14條加強技術交流和業(yè)務學習。

第15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16條對操作失誤,違章操作負直接責任。

第17條不檢查工作環(huán)境,支護不合格或因運吊設備造成支護變形負主要責任。

第18條不巡回檢查,應發(fā)現(xiàn)的故障、隱患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造成影響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第19條工作質量差,檢修質量不標準,造成設備帶病運行,負直接責任。

第20條設備運行、日檢、月檢、交接班等記錄弄虛作假,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21條判斷失誤或操作失誤造成影響安全生產,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22條對當班處理故障所做的改動不向下班及領導如實反映,造成影響,負主要責任。

第23條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機電維修工

1、機電維修工對所屬范圍內的所有工作負全面責任。

2、機電維修工必須經過正規(guī)的培訓,持證上崗。

3、熟知“三大規(guī)程”中關于“機電維修”的各項規(guī)定,嚴格正規(guī)操作。

4、負責機電設備的完好率達到標準,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兩堅持”、“四不漏”,杜絕失爆。

5、隨時檢查機電設備運轉和安全設施使用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嚴禁機電設備帶病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6、所有機電設備各有其位,建檔掛牌,做好各種記錄,按標準化要求管理,達到文明生產標準。

7、嚴禁帶電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掛牌制度,嚴格執(zhí)行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制度。

8、熟知各種機電設備的性能、結構和原理,熟練檢查、判斷和維修。

9、對當班各種機電設備的工作狀況和存在問題,必須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留隱患。

10、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11、保質保量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3篇 機電維修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 機電維修隊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2、 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對設備進行維護及檢修,嚴禁帶電搬運設備,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3、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完好,確保完好率達到98%以上。

4、服從領導安排,完成礦、隊長交辦的機電設備的安裝、撤除任務。

5、修舊利廢,節(jié)約材料,大力開展技術革新活動。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排,隨叫隨到,為生產一線服務好。

7、在質量體系下,做好各項工作記錄,月末交資料室存檔。

8、嚴格執(zhí)行油脂管理規(guī)定,定期給設備加換油并作好記錄。

第4篇 洗煤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維修工是其所轄設備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者,在維修班長的領導下,對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機電維修工必須掌握洗煤廠機械設備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機電維修工必須保證所轄設備的安全運行。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第3條 經常對所轄設備進行巡檢,及時處理設備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

第4條 參加本班組班前、班后會,及時掌握所轄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對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

第5條 及時對所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并按規(guī)定接受領導的考核。

第7條 機電維修工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8條 機電維修工接受本班班長的領導,在業(yè)務上接受技術員的指導,負責分工范圍內的工作,確保維修質量。

第9條 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10條 對班長安排的各項作業(yè)任務,負有全面貫徹執(zhí)行的義務。

第11條 對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和消滅各種事故、障礙、異常、缺陷,負有直接責任。

第12條 對人身安全、預防和消滅各種人員傷亡事故,搞好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第13條 對設備的機電維修工藝、進度和質量、原始記錄的準確、齊全、文明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第14條 熟知和掌握本范圍所屬機械設備的構造性能和一般技術特征及機械聯(lián)系。

第15條 嚴格檢查各種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安全是否可靠。

第16條 使用鉆床時,不得戴手套,不準開著車用手緊鉆頭卡,不準用手拿著鉆,鉆下的鐵肖不準用嘴吹。

第17條 使用200伏以上的手電鉆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第18條 用鏨子進行工作時要戴眼鏡,對面不得有人。

第19條 零件存放要整齊,對鋒利加工的工具,用完后放于安全地方,不要將鋒口暴露在人易碰著的地方。

第20條 修好的機器,開車前必須檢查各處轉動部分有無故障,再開車試驗。

第21條 檢修設備、各部件組裝、整機、裝配必須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機內不得有異物,以防試車時發(fā)生事故。

第22條 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大錘正面不準站人,保證大錘不掉頭。

第23條 使用的電焊機,要放置易散熱的地方,其溫度不得超過70度,一次與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完整、易于辯認,其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電阻不得超過4歐姆。

第24條 所用電焊把子,必須完整無破損,有可靠的絕緣,必要時要另加防護檔板。

第25條 在工作前,首先檢查電焊機接地是否良好、牢固,所用工具是否完整無缺。流動電焊機,使用前要由維修電工接線送電。

第26條 在焊接工作場地內,不得存放有火油、氣油、易燃易爆物品,否則不準焊接工作,電焊把子要放在安全地點,完工后和下班時應切斷電源,消滅火種。

第27條 使用氧氣瓶、乙炔氣瓶時,禁止將氣瓶放在靠近火源、熱源的地方,應與暖氣片相距一米以上,夏季露天作業(yè)時,應將氣瓶存放在陰涼處,搬運氧氣瓶時,要注意輕放,注意防止瓶頭瓶口碰壞。

第28條 氧氣瓶不能與乙炔氣瓶放在一起,兩瓶間最小距離10米,兩瓶距明火要20米以上,兩氣瓶與焊接地點相距不小于10米,同時要注意避開電閘。

第29條 進行電氣焊工作時,電氣焊工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前要對所使用工具詳細檢查后方可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第30條 進行電氣焊工作時,施工現(xiàn)場要配備兩支合格的滅火器,消防沙箱(沙量不少于0.2m3),現(xiàn)場有可靠的水源,燒焊前、后都要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灑水沖塵,燒焊完畢,留專人觀察一小時以上,確?,F(xiàn)場無起火危險,方可撤離。

第31條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使用質量便合格的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要高掛低用,安全帶不能栓在有尖銳棱角的物件上。

第32條 單項較大檢修項目,要按項目規(guī)定措施施工,日常維修項目按洗煤廠通用措施進行施工。

第33條 機電維修工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同時接受領導的檢查。

第34條 及時參加所轄設備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本人的按章作業(yè)意識。

第35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xié)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實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36條 負責進行所轄設備質量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第37條 工作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第38條 按規(guī)定填好工作日志。

二、責任追究

第3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匯報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40條 所轄設備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41條 在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機電維修工不參加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所轄設備的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42條 機電維修工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和洗煤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

第43條 對所轄設備的運行情況負直接責任,否則,據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44條 及時參加安全學習、班組安全教育,未參加安全教育,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45條 所轄設備在礦、廠組織的驗收中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46條 操作失誤導致本人或其他職工受傷害或者損失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

第47條 參加所轄設備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所轄設備接連發(fā)生同類事故或經常不按章作業(yè)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

第48條 未有效實施事故防范措施的,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49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機電維修工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給予機電維修工相應的處罰。

第5篇 洗煤廠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維修工是其所轄設備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者,在維修班長的領導下,對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機電維修工必須掌握洗煤廠機械設備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機電維修工必須保證所轄設備的安全運行。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第3條? 經常對所轄設備進行巡檢,及時處理設備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

第4條? 參加本班組班前、班后會,及時掌握所轄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對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

第5條? 及時對所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并按規(guī)定接受領導的考核。

第7條? 機電維修工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

第8條? 機電維修工接受本班班長的領導,在業(yè)務上接受技術員的指導,負責分工范圍內的工作,確保維修質量。

第9條? 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10條? 對班長安排的各項作業(yè)任務,負有全面貫徹執(zhí)行的義務。

第11條? 對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和消滅各種事故、障礙、異常、缺陷,負有直接責任。

第12條? 對人身安全、預防和消滅各種人員傷亡事故,搞好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第13條? 對設備的機電維修工藝、進度和質量、原始記錄的準確、齊全、文明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第14條? 熟知和掌握本范圍所屬機械設備的構造性能和一般技術特征及機械聯(lián)系。

第15條? 嚴格檢查各種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安全是否可靠。

第16條? 使用鉆床時,不得戴手套,不準開著車用手緊鉆頭卡,不準用手拿著鉆,鉆下的鐵肖不準用嘴吹。

第17條? 使用200伏以上的手電鉆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第18條? 用鏨子進行工作時要戴眼鏡,對面不得有人。

第19條? 零件存放要整齊,對鋒利加工的工具,用完后放于安全地方,不要將鋒口暴露在人易碰著的地方。

第20條? 修好的機器,開車前必須檢查各處轉動部分有無故障,再開車試驗。

第21條? 檢修設備、各部件組裝、整機、裝配必須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機內不得有異物,以防試車時發(fā)生事故。

第22條? 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大錘正面不準站人,保證大錘不掉頭。

第23條? 使用的電焊機,要放置易散熱的地方,其溫度不得超過70度,一次與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完整、易于辯認,其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其電阻不得超過4歐姆。

第24條? 所用電焊把子,必須完整無破損,有可靠的絕緣,必要時要另加防護檔板。

第25條? 在工作前,首先檢查電焊機接地是否良好、牢固,所用工具是否完整無缺。流動電焊機,使用前要由維修電工接線送電。

第26條? 在焊接工作場地內,不得存放有火油、氣油、易燃易爆物品,否則不準焊接工作,電焊把子要放在安全地點,完工后和下班時應切斷電源,消滅火種。

第27條? 使用氧氣瓶、乙炔氣瓶時,禁止將氣瓶放在靠近火源、熱源的地方,應與暖氣片相距一米以上,夏季露天作業(yè)時,應將氣瓶存放在陰涼處,搬運氧氣瓶時,要注意輕放,注意防止瓶頭瓶口碰壞。

第28條? 氧氣瓶不能與乙炔氣瓶放在一起,兩瓶間最小距離10米,兩瓶距明火要20米以上,兩氣瓶與焊接地點相距不小于10米,同時要注意避開電閘。

第29條? 進行電氣焊工作時,電氣焊工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前要對所使用工具詳細檢查后方可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第30條? 進行電氣焊工作時,施工現(xiàn)場要配備兩支合格的滅火器,消防沙箱(沙量不少于0.2m3),現(xiàn)場有可靠的水源,燒焊前、后都要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灑水沖塵,燒焊完畢,留專人觀察一小時以上,確?,F(xiàn)場無起火危險,方可撤離。

第31條? 高空作業(yè)時,必須使用質量便合格的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要高掛低用,安全帶不能栓在有尖銳棱角的物件上。

第32條? 單項較大檢修項目,要按項目規(guī)定措施施工,日常維修項目按洗煤廠通用措施進行施工。

第33條? 機電維修工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同時接受領導的檢查。

第34條? 及時參加所轄設備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本人的按章作業(yè)意識。

第35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xié)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實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36條? 負責進行所轄設備質量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第37條? 工作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xiàn)象。

第38條? 按規(guī)定填好工作日志。

第6篇 機電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機電工長、班長領導下,負責搞好本職范圍內的機電設備管理和安全使用工作,保證設備完好和安全運轉。

二、嚴格執(zhí)行工種操作規(guī)程,加強機電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保證檢修質量,杜絕電氣失爆。

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保證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第7篇 掘進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掘進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并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認真學習和落實《煤礦安全規(guī)程》、《監(jiān)獄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以及有關的安全指令、指示。

第2條在帶工隊長下和班組長的帶領下,干好機電維修工作范圍的各項工作,并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3條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一定的機電安全知識,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4條熟悉由變電所到工作面的供電系統(tǒng);熟悉機電設備性能、原理、作用,并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操作;做到判斷事故準確,處理事故安全迅速。

第5條認真落實“包機制”,對所管電氣設備、管線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各種電氣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嚴禁帶電檢修和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纜等),切斷電源時,所有開關把手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

第6條嚴格執(zhí)行電氣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保證設備完好,安全供電無失爆。

第7條努力學習業(yè)務,提高技能。當班出現(xiàn)的問題要當班處理,實在處理不了的要匯報,并在現(xiàn)場交接班。

第8條遵章守紀,搞好自主保安,嚴禁“三違”。

二、責任追究

第9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給予掘進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罰款、扣分直至加刑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他人或者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他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隱患預兆或者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第10條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掘進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罰款、扣分直至加刑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調查現(xiàn)場的。

第11條掘進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12條未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機電維修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13條使用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機電設備的,機電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14條 機電設備出現(xiàn)失爆或達不到機電設備管理驗收標準的。機電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傷害或損失的,機電分監(jiān)區(qū)機電維修工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7篇

機電維修工是本工區(qū)機電設備、運輸系統(tǒng)維修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和操作者,負責本工區(qū)掘進工作中的機電設備維修管理工作。機電維修工必須熟練掌握煤礦相關安全生產知識、機電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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