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筑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
1.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應對本管轄范圍內各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經常組織主持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參與傷亡事故的調處,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第2篇 建筑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筑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應對本管轄范圍內各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經常組織主持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參與傷亡事故的調處,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第3篇 建筑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駐外辦事處(工程處)主任,應對本管轄范圍內各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經常組織主持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活動,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參與傷亡事故的調處,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