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 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汽車司機
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管理規(guī)則。
2、駕駛員必須攜帶駕駛證,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駛前必須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5、在上下乘員時,必須做到停穩(wěn)開門,關門起步。
6、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tài),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并鳴號示意。
7、停車時要選擇適當?shù)攸c,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8、在吊車下面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二、車輛修理安全規(guī)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修理鏟車等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位,以防打傷頭、手。
5、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證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證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以防失火。
7、油路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輛未停妥,嚴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車輛須氣割、燒焊動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牽引車、叉車、拖拉機、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加強安全行車責任感,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
2、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3、各種生產用車,必須有保證安全音響器、大小燈、方向燈、轉向器、制動器等必須靈敏可靠。
4、在行駛前,應查看周圍行人或障礙物,鳴號起步。
5、行駛時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的動態(tài),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時速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6、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前后兩車的距離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車超前車。
7、車輛調頭、倒車必須密切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和周圍情況,慢速進行。
8、隨車乘員駕駛室設有坐位的只準坐二人(包括司機),其他部位一律不準乘坐,掛車一律禁止乘人。
9、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車、跳車。
10、夜間臨時停車在車間門口和交叉路口,應開放小燈,司機不得遠離。
11、車輛在吊車下面裝卸物件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以防落物傷人。
12、叉車作業(yè)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行駛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駛時,禁止吸煙、飲食、談笑或其他妨礙安全動作。
14、司機離開車輛必須將開關鑰匙隨身帶走。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滅,叉車鏟腳應放落地面。
15、機動車如發(fā)生重大事故,要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經有關部門現(xiàn)場觀察分析后才可變動現(xiàn)場。
第2篇 鹽酸裝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加強鹽酸裝車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防止在裝車作業(yè)過程中因泄漏或其它原因引發(fā)人身傷害、環(huán)境污染等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氯堿廠鹽酸裝車作業(yè)。
第三條 裝車人員的職責:
1、對運輸車輛的安全資質進行認定,并檢查運輸車輛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填寫安全檢查表。
2、裝車過程中應根據運輸車輛的容積進行充裝,防止超裝及冒罐事故的發(fā)生。
3、裝車完畢后,停泵,關閉所有閥門。
第四條 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安全要求:
1、裝車前應通知車間中控室。
2、作業(yè)人員應經相關安全知識的培訓,熟知應急救援預案。
3、作業(yè)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佩帶防護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帶釘鞋進入作業(yè)區(qū)域。
4、操作過程中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yè)現(xiàn)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第五條 運輸單位及車輛的安全要求:
1、運輸車輛必須持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2、運輸車輛必須由專業(yè)生產企業(yè)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運輸車輛應專車專用,嚴禁罐內存有禁忌物料。
4、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5、運輸車輛進入廠區(qū)后,應嚴格按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
6、司機及押運員人員嚴禁在廠區(qū)內吸煙,進入作業(yè)區(qū)域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佩帶防護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帶釘鞋進入作業(yè)區(qū)域。未經允許不準隨意在裝置區(qū)內走動,更不準隨意觸動正在生產的設備、設施。如出現(xiàn)火災、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須立即停車熄火,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
7、運輸車輛押運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后,持證上崗。
8、裝車過程中,司機及押運員應將車輛熄火后,離開駕駛室至安全地點等待。
9、嚴禁司機及押運員進行裝車作業(yè)。
第六條作業(yè)區(qū)域內的所有人員的手機及傳呼機關機。
第七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環(huán)氧車間負責解釋。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第3篇 天然氣車輛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裝載
第一條 車輛必須按信號進出鏟位,瞭望清楚,要按照規(guī)程進出工作面,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違者罰款50.00元。
第二條 如有鏟斗,大塊砸車等情況,及地匯報調度及值班區(qū)長,如匯報不及時或不匯報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若發(fā)現(xiàn)上護板有大塊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出現(xiàn)后果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第三條 裝車時不許離開駕駛室,不許將頭或身體其它部位伸出窗外,違者罰款50.00元。
第四條 凡是汽車沒有裝滿,掃道工又沒給發(fā)車信號,私自跑車的駕駛員,一次罰款100.00元,扣除產量,二次下崗。
第五條 車輛待裝時,不準駕駛員及車輛到電鏟回轉半徑以內或大幫下面及大幫邊緣停留違者罰款100.00元;造成車輛損失的駕駛員進行下崗學習并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理。
第二章 運行
第六條 駕駛員上車前,必須對所駕駛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發(fā)車,否則因漏檢而造成的事故,對駕駛員從嚴處理。
第七條 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一次罰款100.00元。
第八條 嚴格執(zhí)行定車、定崗制度,嚴禁非駕駛人員動車,不得私自換乘,混崗作業(yè),違者罰款100.00元。
第九條 嚴禁酒后駕車,發(fā)現(xiàn)班前或班中飲酒者,不安排工作,并罰款500.00元。
第十條 車輛必須按生產指揮人員,調度室安排的指定路線運行,不得私自改變行駛路線,未按安排運行或不服從指揮,串區(qū)、串鏟的,扣除期間產量,并罰款100.00元。
第十一條 運行的汽車在行駛當中,必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50-100米)如遇有大雨、大霧或濃烈煙霧灰塵及冰雪路面等情況,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且速度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違者罰款300.00元。
第十二條 車輛掛幫造成前輪起來,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會車時必須根據路段情況和交通規(guī)則各行其道正常行駛,嚴禁在路面狹窄或彎道處會車,否則出現(xiàn)后果從重處罰。
第十四條 生產車駕駛室內嚴禁乘座其他人員,特殊情況需經調度及值班區(qū)長同意批準,違者罰款50.00元。車斗或機器蓋板、踏板上不得乘人,違者罰款200.00元。
第十五條 經檢查凡制動、燈光、轉向等裝置不全、無效等,不得投入運行,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罰款100.00元。
第十六條 凡因駕駛員操作失誤造成事故,無嚴重后果離崗學習,造成重大事故,由安監(jiān)處及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 在任何情況下,汽車都不得壓電纜、水溝及安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十八條 嚴禁坡道停車,特殊情況必須停車需將前后輪掩好,并采取切實可靠措施,否則一次罰款100.00元。
第十九條 同種車輛嚴禁超車,異種車輛超車時,必須在前車讓車后,方可超車,夜間會車時應相距150米時,互閉遠光燈,使用近光燈,違者罰款100.00元。如強超、強會從重處理。
第二十條 車輛運行過程中,在通過新鋪火燒巖路段,必須減速慢行,以減少沖擊力,待壓實后再正常行駛,違者出現(xiàn)扎輪胎的現(xiàn)象,輪胎使用不足一個月,罰車組300.00元。不足二個月,罰車組200.00元。
第二十一條 車輛在通過煙區(qū)運行時,為確保行車安全,司機必須加強瞭望,減速慢行,鳴喇叭或打開燈光,違者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生產車輛在沒有值班區(qū)長、調度室安排情況下,不允許從事雜作業(yè),違者罰款200.00元。
第二十三條 車輛在經過交叉路口時,必須減速慢行,加強瞭望,如不減速,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0元.
第二十四條 道路上有大塊,應及時處理或匯報有關領導,在大塊上輾軋者,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00元。
第二十五條 車輛在運煤期間,必須保管好運輸單,如有丟失,一張罰款50.00元。
第二十六條 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機必須在交班前一、二趟時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尤其其對輪胎氣壓的檢查,如出現(xiàn)檢查不到位,交接不清,出現(xiàn)接班后生產中途回庫補充氣,一次對交班司機罰款100.00元。
第二十七條 白班下班時,三點三十分之前不準停車等待交接,四點班下班交班時,十一點三十分之前禁止停車等待交接,違者罰款50.00元。
第二十八條 接班司機在交接過程中要認真檢查各種液面的位置和燃氣壓力(早交接時間)。如出現(xiàn)在生產過程中或其它交接班時間回庫補油或補氣者,一次罰款100.00元。
第二十九條 交接班過程中,接班人員未到,交接人員提前停車待交,一次對交班司機給予罰款50元的處罰,如車輛有故障需及時匯報調度室和相關領導。
第三十條 在日常保養(yǎng)及運行中,司機及維修工必須對車輛進行周密、細致的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如因檢查不到位,責任心不強,造成后果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車輛在生產過程中,嚴禁在車斗內帶貨往返運行,帶貨量少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00元,整車滿載往返運行發(fā)現(xiàn)后立即下崗。
第三十二條 車輛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故障行走困難時,需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停在坡道或有危險路段需將前后輪掩好后,立即向值班區(qū)長報告。否則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應當如實回答有關人員的詢問,如出現(xiàn)反映情況不準確,弄虛作假的行為,造成影響的車輛故障檢修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
第三十四條 故障車輛能在原地處理的,不許回庫處理,需開回修理的,要向調度室報告,夜間需向值班領導報告,請示指導處理,不允許私自拖拉故障車輛。如私自拖拉故障車輛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三十五條 車輛磨合或運行期間,確屬司機責任心不強造成高溫、抱瓦、支胳膊等事故一律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并視情節(jié)給予賠償或下崗處理。
第三十六條 車輛出現(xiàn)故障不能運行的,必須由本車司機進行看護,違者給予50.00罰款。冬季運行,看車或因放水不凈而引起凍壞部件,按損失部件金額,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七條 車輛夜間運行時,遇到強光眩目看不清前方道路時,要立即停車。等對方車輛會車后,且看清前方道路時方可正常行使。
第三十八條 在運行過程中,加強對車輛各部的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隱患,如出現(xiàn)檢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追究當班司機責任。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詳細記錄當班車輛運行情況,故障情況等,不得有空項。否則每處空項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
第四十條 在生產過程中,駕駛員嚴禁在班中睡覺或消極怠工有違反者,時間在半小時內的罰款50.00元,一小時以上(含1小時)罰款100.00元。
第四十一條 參與冬季運煤的車輛,收車后司機必須對車輛的各部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排除故障,為第二天的生產做好準備。
第四十二條 運行路線擋土墻高度、陡坡、急彎處的擋土墻高度應為1.5米以上,寬度3米以上,如不符合上述標準,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由值班區(qū)長及安全辦人員協(xié)調建立。
第四十三條 生產運行中的車輛不許開車門行使、違者一次罰款50.00元。
第四十四條 在其他車輛出現(xiàn)事故或有隱患時,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并采取措施制止的給于獎勵
第四十五條 運行車輛輪胎缺氣,經檢查氣壓不足規(guī)定壓力,發(fā)現(xiàn)一次對當班司機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如發(fā)現(xiàn)不能及時處理,堅持作業(yè),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造成后果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凡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造成輪胎損壞報廢,對責任人按輪胎價格的百分之十至二十賠償。
第四十七條 車輛在停止狀態(tài)下,沒有技術人員,修理工試車指令的情況下,發(fā)動機轉數(shù)不得超過1500轉,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對司機給予罰款100.00元處罰。
第四十八條 天然氣車輛駕駛員必須時刻注意觀察燃氣表的壓力,及時進行補充燃氣,如因補氣不及時造成車輛停車或因氣罐壓力過低不能補氣的,給予罰款500.00元的處罰。
第四十九條 凡司機私自向散熱器中添加非凈化水或未加防腐劑者,發(fā)現(xiàn)一次給予罰款100.00元。
第五十條 車輛缺水時修理工提供非凈化水或未加防腐劑的對提供水的修理工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如司機知道不加制止,對司機給予同等處罰。
第五十一條 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車輛散熱器中缺水或防凍液,每次補加水不超過半桶為正常(以10公斤桶為標準),補水半桶至一桶(不含半桶)對司機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超過一桶罰款200.00元,超過兩桶屬嚴重缺水未造成后果,罰款500.00元,造成后果對責任人按損失程度,對照責任狀處罰。
第五十二條 車輛運行中,如出現(xiàn)水箱或水管爆裂、漏水,必須原地待命,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原地處理,如司機私自開回,未造成后果的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按責任狀處罰。
第五十三條 車輛在無爆裂、漏水現(xiàn)象缺水時需及時檢查發(fā)動機、變速箱油色、油面,如因檢查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的罰款100.00元,造成后果,根據損失情況對照責任狀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在運行過程中,因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脫線、誤車的必須及時向當班有關領導匯報,并給予罰款50.00元的處罰,對隱瞞不報和私自救援增大救援難度者給予罰款100元以上處罰,如造成事故視情節(jié)及損失情況從重處罰。
第五十五條 依據燃氣車輛操作規(guī)程在生產運行中,直線行駛的生產車輛不得超過30公里每小時,如果測速在30至50公里的范圍之內,對本車司機給于警告、批評教育,如果測速在45公里每小時之間,對本車司機給予罰款500.00元的處罰,超過50公里每小時,對本車司機給予下崗處理。
第五十六條 運行車輛通過彎道、泥濘路段、窄路段、冰雪路段及在雨、霧、雪天運行時,必須按交通安全法和限速標志規(guī)定的車速運行,否則按超速處理。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司機給予罰款300.00元罰款,超速幅度較大者從重處理直至下崗學習。
第五十七條 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司機嚴禁撥打手機和聽mp3。如果必須撥打手機必須選擇安全路段停車接打,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司機罰款200.00元。
第五十八條 發(fā)現(xiàn)發(fā)動機進氣管道內有灰塵,司機必須及時擦試,并上報有關領導查明原因。
第五十九條 然氣車在加氣過程中要按區(qū)里指定路線行駛,如有違規(guī)對駕駛員罰款200元,并且要在加氣前后向調度和值班區(qū)長匯報,同時要認真填寫先關記錄,違者罰款20元。
第六十條 如果發(fā)動機因吸入大量灰塵而造成發(fā)動機無力,并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車組罰款1200.00元,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如果發(fā)動機因吸入灰塵,造成發(fā)動機沒到檢修期而提前檢修的,則取消年末責任狀兌現(xiàn)獎的資格。
第六十二條 對駕駛員、維修工,未按規(guī)程規(guī)定作業(yè),一次的進行教育,有關方面將做好記錄,二次離崗學習,三次調離原崗位
第六十三條 及時回斗,不得在斗沒有恢復原位的情況下行駛,一經查出對司機給予扣除當月績效獎50.00元的處罰,出現(xiàn)后果加倍處罰。
第六十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車輛嚴禁在驗收房停留,否則罰款50.00元,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十分鐘,如發(fā)現(xiàn)有消極怠者立即下崗。
第六十五條 生產過程中,駕駛員嚴禁向驗收人員索要產量,如果發(fā)現(xiàn)此類行為,經過調查屬實的扣除索要到的產量同時罰款200.00元。
第六十六條、司機在交接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如發(fā)生因責任心不強、交接班不嚴格將車輛交給飲酒司機,未造成后果的對交班司機給予下崗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如造成事故的從重處罰。
第六十七條、生產運行過程中,司機嚴禁私自到外委單位的電鏟生產運行,如有違反扣除當班所有產量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三章 排棄
第六十八條 嚴格執(zhí)行土場排棄規(guī)程,服從有關領導及土場專職指揮人員的指揮。
第六十九條 土場排棄土檔高度應在輪胎半徑以上,寬度為1.5米以上(指巖石、土所形成的土擋), 車輛可平行緩慢倒至土擋內邊緣排棄,或以里輪與土擋邊緣為先切入點,外輪與土擋邊緣保持一定距離,使后輪直線與土擋直線形成安全三角區(qū),防止后視外側不清造成失誤。
第七十條 嚴禁車輛在土場倒向排棄面或倒向有危險的路段時猛沖及高速行駛,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一條 土場排棄土擋高度和寬度、強度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情況下,車輛不準靠近土擋排棄,需距土擋三米以外卸貨,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并予以教育,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二條 發(fā)現(xiàn)土場邊緣出現(xiàn)危險裂痕、易滑坡裂痕等跡象時,車輛在距裂痕處三米以外卸貨,違者一次罰款200.00元,二次離崗學習。
第七十三條 土場土擋為沙子、沙拌土、泥土等松散貨物堆積的,禁止車輛靠近邊緣排棄,需距邊緣三米以外卸貨。
第七十四條 倒車時若遇有障礙,需下車查看后情況,末了解情況不允許盲目倒車。
第七十五條 貨臺貨物翻盡后,若后面有貨物堆在貨臺上,應先提車輛,待貨物與貨臺分離后,再把舉升開關置于回位位置,防止貨臺猛在下落,使車輛劇震受操作。
第七十六條 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卸貨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在支起的貨臺下檢查車輛。
第四章 救援
第七十七條 露天采區(qū)運輸生產經常需要牽引陷入坑中或有故障車輛,必須設專用牽引繩和牽引杠。
第七十八條 牽引繩必須插結,不過性,無拉傷痕跡,完全能承受被牽引車輛的牽引力。
第七十九條 必須配備與牽引繩相應的牽引銷,牽引銷要有鎖止裝置,做到安全可靠。
第八十三條 打誤的車輛需要牽引時,由值班領導與代班區(qū)長組織進行。
第八十四條 轉向不靈的車輛不許被牽引,需移至不防礙其它車輛通行并且安全的路段進行修理。
第八十五條 牽引制動失效或制動不靈的車輛需用硬牽引杠,特殊路段需用專用引繩由隊長以上領導指揮,由專人做好前、后輪掩車準備工作,并設有付牽引繩的情況下進行。
第八十六條 車輛在坑內牽引過程中,其它車輛不許超越,反向行駛的車輛應提前避讓,同向行駛的車輛必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八十七條 被牽引的車輛需由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操作,牽引車輛必須選擇車況好的車輛,由駕駛素質過硬的駕駛員操作。
第八十八條 在救援過程中,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指揮人員須堅決按照救援要求進行指揮。
第八十九條 在救援過程中出現(xiàn)疑難問題,特殊情況在沒有切實可行安全保證的前提下,應逐級匯報各級領導,請上級有關部門決定。
第九十條 各隊必須自備牽引繩一根,由隊長負責管理使用,如因牽引繩影響救援的罰隊長300.00元,不能使用的牽引繩必須及時反舊更新。.
第五章 維修
第九十一條 車輛檢查、檢修需支起貨臺時,首先檢查車輛上方有無各種線路,若有禁止支起貨臺。
第九十二條 車輛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如擅自處理造成后果或有可能造成后果的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
第九十三條 凡涉及電腦和相關電器故障,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必須經技術人員相關人員制定出可行的處理方案后方可處理,如擅自處理者視情節(jié)處理。
第九十四條 電焊工在焊接車輛時必須遵照規(guī)程及時將電腦線、發(fā)電機接地線摘除后方可施焊,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200.00元,如造成后果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
第九十五條 回庫修理帶貨未卸在指定地點的,清理貨物費用由司機支付并予以罰款50.00元。
第九十六條 車輛在檢修或大修期間,車輛及車輛附近衛(wèi)生由司機負責打掃,維修場地衛(wèi)生由修理工負責打掃,如衛(wèi)生檢查不合格,對車組或修理組罰款50.00元,包車組長及修理負責人,從重處罰。
第九十七條 車輛在維修過程中,司機必須做好修理質量的監(jiān)督及他各部的檢查工作,如出現(xiàn)維修質量問題或遺漏故障的現(xiàn)象,造成后果的,需追究參與修理的本車司機責任,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九十八條 檢查、檢修車輛支起貨臺時必須將兩側別銷插靠并鎖止,如不別或別一側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九十九條 車輛一側輪胎拆除后,嚴禁只用一個千斤頂支撐,必須用木方、鋼圈等頂墊牢靠否則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一00條 實施風電焊機作業(yè)時,沒有設專用滅火器,專人進行監(jiān)護,并未按區(qū)規(guī)定處理焊點及場地對責任人(包括焊工、司機)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一條 在廠房內外或生產現(xiàn)場搶修車輛時,必須將故障前后輪掩靠,以防溜車。如有違反對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二條 修理隊長或修理組長在安排修程的同時,必須設專人負責修理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護工作,如發(fā)現(xiàn)不落實責任設計專人負責,對安排修程的隊長或組長給予罰款100.00元罰款,造成后果按照責任從重處理。
第一百零三條 在修理過程中如設定的監(jiān)護人不負責罰款100.00元,對監(jiān)護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對監(jiān)護人視危害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一百零四條、庫內嚴禁用明火,如必須動用明火時,須經安全辦同意,并設有專人監(jiān)護的條件下進行,違者罰款100-200元
第一百零五條 庫內嚴禁停放自行車、摩托車、如有違者,罰款50--100元
第一百零六條 庫內的防火設施不許隨意亂動或損壞,防火沙箱不的倒空或它用 ,車輛滅火器必須保持有效,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第一百零七條 輪胎夾大塊必須及時處理,如因處理不及時造成輪胎損壞的,對責任人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
第一百零八條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車輛附近吸煙或動用明火,如必須使用明火檢修(包括風、電焊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災及爆炸事故的發(fā)生。如有違反未造成后果的給予罰款200.00元的處罰,造成后果的由上級部門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 司機必須選擇具備通行條件的道路運行,如出現(xiàn)司機強行通過不具備通行條件的路段,導致車輛(然氣管路等零部件)損壞的給予罰款300.00元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視情節(jié)從重處理。
第一百一十條 然氣車輛在加氣站造成設備設施損壞,對駕駛員罰款300元,并包賠損失由先關部門處理。
第4篇 礦地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為了使我礦各地面車間做到精細化管理,確保地面檢修車間在生產、檢修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創(chuàng)造地面檢修車間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達到地面檢修車間人、機、環(huán)境的和諧,創(chuàng)建精細化管理車間,養(yǎng)成地面檢修人員良好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車間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請各單位嚴格貫徹執(zhí)行。
一、各區(qū)隊要加強車間檢修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增強班組質量意識,使每個檢修人員都能熟練掌握所操作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檢修設備的質量標準。
二、地面車間的班組長是本車間的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把車間帶成學習型班組,把員工培養(yǎng)成技能型員工。
三、各車間內的機械和電器設備必須要由專人負責進行維修,包機到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處處有落實,提高本車間的管理水平。
四、各地面車間必須根據本車間具體設備制定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且懸掛上墻,嚴格貫徹執(zhí)行。
五、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有資質單位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六、天車必須在明顯位置標明其允許起重量,并按規(guī)定校驗,校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負荷起吊。
七、天車在吊運設備過程中,要設有警戒人員,警戒人員發(fā)出起吊信號后方可起吊。掛設備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八、如有外單位人員因特殊原因需在車間內使用天車吊運設備時,必須由本車間天車操作人員來操作天車,并要負責督促、檢查吊具及起吊物吊掛的安全狀況,確認安全后方準進行吊運。
九、起吊設備必須定期檢修,天車設備的主要部件(鋼絲繩、限位器、吊具、制動部分、電控等部分)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一律停止使用。
十、車間內的待修和檢修設備必須分類、分區(qū)進行碼放。檢修好的設備要進行“掛牌”管理。
十一、各車間應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在車間內設有設備待修區(qū)、檢修區(qū)、試驗區(qū)、完好區(qū)和加工區(qū)等工作區(qū)域,并掛牌指示。
十二、車間內碼放的設備必須要放穩(wěn)、墊實,為保證車間內工作人員的安全,原則上應將設備碼放區(qū)和檢修區(qū)域分開。
十三、車間內所用電氣設備的各防護罩、蓋等必須齊全有效。并要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
十四、車間內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分開擺放,并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周圍15米范圍內禁止人員吸煙或有明火。強腐蝕物品和材料必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管理,并要在明顯的位置設置危險品標志。
十五、運轉設備的轉動部位和變、配電盤處要按規(guī)定加設必要的防護柵欄,并要懸掛警示牌。
十六、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要做到動作靈敏可靠,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并按規(guī)定時間和周期進行試驗。
十七、各車間由主管區(qū)隊指定一名隊干部負責,定期到所分管的車間內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組織處理。
十八、地面車間各類檢修記錄必須齊全完整,并詳細記錄各種設備的出、入井時間、檢修人員、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并按公司規(guī)定的仿宋體填寫。
十九、工作人員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遵章守紀,不閑聊、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帶小孩進入車間、不酒后上班、不穿拖鞋、高跟鞋、不穿背心、裙子、不赤膊上崗。車間內不得存放自行車、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吸煙。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流程、安全措施精心操作。
二十、車間內主要崗位的工作人員在設備、環(huán)境達不到安全指標時,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并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二十一、車間內所有工作人員在上崗時著裝要整潔,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女職工的頭發(fā)要盤在帽子里面。
二十二、要保持車間衛(wèi)生清潔,應有足夠數(shù)量的照明燈,以保證夜間工作時使用。
二十三、各車間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防止偷盜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二十四、各車間的主管區(qū)隊每月要組織開展一次車間安全、質量、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落實專人負責整改,并記入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對連續(xù)查出的類似問題,要追究車間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5篇 火車皮余煤清理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在清理火車皮余煤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報請當值運行班長和翻車機主值批準后方可進行。
2、任何人在通過廠內鐵道時要特別注意有無機車駛近。當機車駛近時或聽到汽笛聲時,應及時向兩旁躲避,不準搶過鐵道。
3、禁止任何人在鐵道上或車底下休息,也不準在車輛下面或兩節(jié)車的中間穿過。
4、所有人員只能在空車線指定的工作區(qū)域工作,嚴禁到其它生產現(xiàn)場行走或逗留。
5、清理工作必須在火車全部翻卸完接到翻車機負責人的通知后進行,翻車作業(yè)時嚴禁靠近或攀登火車進行清掃工作。
6、所有清煤工作人員必須通過車箱的腳蹬上下煤車,不準從車上跳下。
7、清煤工作人員應熟悉各種形式煤車車門的操作方法。在操作中應特別注意防止被車門打傷或被掉下的煤砸傷。不準由不熟悉開閉方法的人開閉車門。開閉車門前應通知煤車上的及附近的有關人員。車門打開或關閉后應掛牢。
8、在車皮內清掃余煤時,要互相監(jiān)督相互配合做到“五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和保護他人不受傷害、監(jiān)督他人不傷害別人)自覺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9、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按監(jiān)督負責人要求進行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結束,待人員全部撤出后方能掛車。禁止在一個煤車內同時進行機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10、在清理火車皮積煤時,鐵路行車室來拉車皮卸車人員應馬上停止卸煤,按規(guī)定把清理下來的積煤清理離軌道1.5米以外,讓車皮先行。
11、在清理工作中要保證車輛設施的安全,如因清理工作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時視情況給予罰款,每清完一個車皮必須立即將車門關閉。
燃料公司
第6篇 絞車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條 上爐頂必須兩個人以上同往;工作時應在上風向,防止煤氣中毒;在煤氣區(qū)域處理設備故障時,應通知煤氣防護人員。
第2條 嚴禁在帶電設備附近任意掛東西或更換衣服。
第3條 爐頂掛車時,應立即報告工長,休風后采取措施,并與有關單位聯(lián)系處理,上爐頂處理掛車不得少于3人,并應設專人監(jiān)護。料車下方嚴禁站人。
第4條 液壓系統(tǒng)進行操作或維修時,必須遵循《液壓系統(tǒng)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爐頂清灰應在白天進行,并必須取得有關領導的同意;清灰人員應在上風側休息,必須把灰清入卸灰管中,嚴禁亂扔。
第6條 煤氣區(qū)域的一切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氣區(qū)域安全生產規(guī)定》。
第7篇 生產車間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生產車間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證員工人身和設備安全,使生產順利進行,針對生產車間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車間內要保持環(huán)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第三條 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第四條 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生產部經理批準,由動力設備室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第五條 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六條 燃油鍋爐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第七條 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fā)生短路,釀成事故。
第八條 車間內不禁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第九條 車間消防員按時對本部門內各部位進行檢查,出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第十條 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發(fā)現(xiàn)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安保部報告。
第8篇 車間安全管理的建設意見
班組安全管理建設是不斷發(fā)展提高的,搞好車間班組安全建設是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員工安全素質的有效載體,是一種潛移默劃提高員工安全技術水平的重要形式之一,怎樣提高班組安全建設,在此我有如下淺淡看法:
車間是企業(yè)生產任務的主要執(zhí)行者,也是確保安全的關鍵責任人。車間的安全建設在企業(yè)的安全管理 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所在車間是機械生產車間,主要負責生產磚機上各種零件加工,車間的機床主要有(車。銑。刨。鏜。鉆等等機械設備)結合我們車間的實際情況,我談一下車間安全管理建設方面的意見。
企業(yè)穩(wěn)定、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是我們每一位員工所共同創(chuàng)造的。提高人員素質是安全管理的根本,抓人員的安全素質要從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員工的技能水平這三點做起。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具體方面做起:
1、在班前會上,要在安排當日工作任務的同時,向成員提出需要安全注意事項;在周會上,應對當周班組管理的安全情況作出小結。堅持天天召開班前會,天天敲響安全警鐘,久而久之使得員工樹立安全意識,只有安全意識提高了,我們才能在生產中真正對待安全工作。
2、車間要在工作閑余時間充分學好安全知識和掌握工作要領,把公司的安全制度銘記在心,并且掌握一些相應的急救知識。
3、要保證操作安全,僅有安全知識是不夠的,還必須有精湛的專業(yè)技能。車間要不定期安全教育,人力資源定期舉行培訓,每個人都必須參加。不定期舉辦一些競賽活動,鼓勵優(yōu)勝者。同時給落后者一種壓力和鞭策。
4、健康的設備 是車間安全生產的基礎。車間的安全一定要把設備管理作為重點,著重抓好設備巡查工作。首先操作人員要在操作前對設備進行檢查 >;,發(fā)現(xiàn)缺陷后必須馬上通知檢修。其次檢修人員要堅持每周巡查設備,一旦發(fā)現(xiàn)缺陷,檢修人員須盡快趕往現(xiàn)場處理。
以上只是個人一點淺淡的看法,具體的實施需要專業(yè)的安全員多對給大家講解和培訓
機加車間:何洪濤
第9篇 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探討——防火防爆3
汽油蒸氣的閃點非常低,一般定為-28℃,引燃溫度為260℃,爆炸極限為1.4%—7.6%,點火能量僅僅需0.15mj。汽油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油氣遇明火、靜電火花就會發(fā)生燃燒爆炸,而且會以非??斓乃俣葌鞑?,火勢迅速蔓延整個加油站。因此消除各類點火源和防止油氣集聚是關鍵。
1 防油氣集聚
1.1 由于站房內使用了非防爆電源,站房室內地坪標高應高出室外汽車加油地面標高的0.2m;加油場地所設罩棚的有效高度不應小于4.5m。
1.2 加油站油罐應采用直埋地下,油罐的周圍采用不小于0.3m干凈的砂子或細土回填;油罐通氣管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
1.3 加油站油罐至加油機的管線應埋地敷設,如需要管溝敷設時,管溝應用砂子填實,管溝進入建筑物、構筑物處,必須設置密封隔斷,防止油氣進入;加油機下的空間應用砂子填實。
1.4 西方國家在加油機、油罐上方已普遍采用了油氣回收系統(tǒng),可以更好地防止油氣集聚,并減少損失。
2 防止明火
2.1 加油站區(qū)域內嚴禁煙火和違章用火,因工作需要確需用火,應做好動火區(qū)域的可燃氣體濃度分析,落實安全措施,開具合格的用火作業(yè)證,動火人有用火資格證,監(jiān)護人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方能動火。地方政府消防管理部門對用火有特殊規(guī)定的也必須遵守。
2.2 汽車進入加油站加油時,熄火后方能加油,同時為了客車上旅客的安全,客車必須下客進站加油。
2.3 手機、bp機本身不具備防爆功能,在爆炸危險場所撥打、接收,處于發(fā)射或接受狀態(tài)的手機、bp機瞬間產生的電子摩擦就可能點燃油氣,引發(fā)爆炸。因此加油站區(qū)域禁止使用手機、bp機。
3 防靜電
3.1 汽車槽車在行進途中,油品不斷震蕩將會產生大量靜電集聚,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靜止2min后方可卸油。
3.2 汽車槽車卸油采用密閉式液下注油,而且速度不能過快,初始速度控制在1m/s內,當油品淹沒入口管后,卸油速度應控制在6m/s內。嚴禁從油罐上部采用噴濺式卸油。
3.3 汽車槽車卸油完畢,如需要直接測量液位時,應該過3—5分鐘后再進行測量。
3.4 為消除汽車槽車卸油時產生的靜電,卸油管線應設置帶報警的靜電接地裝置,一旦接地系統(tǒng)不暢通,該裝置就會報警提示。
3.5 加油槍的靜電接地線一般通過導線連接到加油機,與加油機的電氣接地裝置共用,電阻值不應小于10ω。
3.6 有許多加油站為了滿足少數(shù)顧客的需要,直接給塑料桶(壺)加油,油品流體產生的靜電荷在桶(壺)內大量集聚,一旦對接地體放電,就會產生靜電火花,導致火災發(fā)生。
4 防雷
4.1 鋼油罐必須進行防雷接地,接地點不得小于兩處,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該接地可兼作防油罐靜電接地裝置。
4.2 站房和頂棚應采用避雷帶保護,可防止直擊雷。
羅會斌(武漢石油化工廠,湖北)
第10篇 生產車間防火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證員工人身和設備安全,使生產順利進行,針對生產車間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車間內要保持環(huán)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第三條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第四條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生產部經理批準,由動力設備室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第五條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第六條燃油鍋爐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第七條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fā)生短路,釀成事故。
第八條車間內不禁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第九條車間消防員按時對本部門內各部位進行檢查,出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
第十條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發(fā)現(xiàn)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安保部報告。
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由生產部制定和檢查,報生產總監(jiān)批準后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辦法(9)
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辦法(九)
一、安全行車規(guī)定
(一)認真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tǒng)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yǎng)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八牧肌?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xiàn)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xiàn)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fā)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yōu)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tài)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fā)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fā)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fā)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fā)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fā)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后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guī)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并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fā)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調離駕駛崗位。
發(fā)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yōu)秀等次評選資格。
第12篇 汽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東風汽車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生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湖北省消防條例》等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公司統(tǒng)一領導、部門嚴格監(jiān)管、單位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由各級行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公司保衛(wèi)部是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對公司各基地和其他各二級單位消防工作的宏觀管理,健全公司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指導公司在漢消防重點企業(yè)、園區(qū)的消防工作,并負責歸口管理公司十堰基地消防工作;公司襄陽管理部保衛(wèi)處歸口管理公司襄陽基地消防工作。
第四條 每年11月9日定為公司消防日,11月為公司消防安全活動月。
第五條 公司總部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合資公司(子企業(yè))、其他各直屬單位和員工及進入公司的外來單位和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
第六條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保衛(wèi)部。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定期分析公司的消防形勢,研究部署公司的年度及階段性的消防工作;
(二)審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搶險應急預案,重點項目的操作規(guī)程;
(三)代表公司參力口政府組織的消防活動,落實公司內部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組織研究公司消防安全風險評估,解決消防安全的疑難問題;
(五)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領導和統(tǒng)一部署下,組織開展公司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確定公司內部消防安全隱患,并督促整改;
(六)組織和指導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演練、推進消防工作的經驗;
(七)組織協(xié)調公司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撲救,督促調查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八)對責任目標進行檢查、考核、總結,推薦先進,提出獎懲意見;
(九)協(xié)調其他有關消防安全重大事項。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研究提出公司消防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議;
(二)起草和修改完善年度消防工作要點、階段性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滅火搶險應急預案;
(三)參加社會消防活動,擬草公司重點單(部)位、落實消防責任制,保管有關檔案臺賬;
(四)提出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重大消防安全疑難問題意見和辦法,進行消防工程審核、驗收;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重大隱患先期摸底和督導整改工作,研究消防安全專業(yè)工作;
(六)直接和協(xié)助火災事故的撲救和組織指揮,火災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處理意見o
(七)抓好和督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演練\推廣消防工作經驗;
(八)做好消防目標檢查、考核,初審年度消防先進單位和優(yōu)秀消防安全責任(管理)人,提交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年度優(yōu)秀消防工作組織者和優(yōu)秀消防管理員,并發(fā)布表彰決定;協(xié)助組織好集中表彰的有關事宜;
(九)承辦公司安委會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完成情況、重大消防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預防措施、較大以上火災調查報告及對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事項,經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討論后, 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確定。
第七條 公司各級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國家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上級業(yè)務部門關于消防工作的指示及規(guī)章;
(二)制訂本單位消防工作年度目標、計劃,并組織分解實施。
(三)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制訂和落實消防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負責督促落實本單位建設工程項目的消防報審、驗收或依法上報備案抽查工作;
(五)組織對干部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六)審核年度消防經費,確保消防所需經費及時投入到位;
(七)組織消防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協(xié)助房產、物業(yè)部門做好員工住宅區(qū)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義務消防組織建設,制訂滅火搶險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積極撲救初起火災,協(xié)助調查火災事故;
(九)制訂消防工作考核辦法,負責本單位消防責任目標的考核獎懲和對消防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工作。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公司各級單位的行政主要領導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和落實;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須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消防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九條 各單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和單位負責消防工作的歸口部門負責人、公司各機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工作:
(一)組織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消防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 各生產經營(事業(yè))板塊單位應當明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落實消防管理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組織、協(xié)調、督促做好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其他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員,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管理員的配備和調整,應當征求上級歸口管理部門的意見,經培訓后上崗,享受本單位安技管理崗位同等待遇。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消防重點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根據不同性質和火災危險性,有針對性的每年簽訂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負責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和建筑物,雙方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嚴格進行監(jiān)管;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仍由產權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十三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使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使用單位負責,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等由使用單位的共同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明確管理責任,或委托一個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住宅區(qū)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公司房地產公司和相關單位的物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屬地單位保衛(wèi)部門予以配合。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訂和公布住宅區(qū)消防安全制度、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設置相應的防火警示標志、標牌,開展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糾正占用防火間距、樓道、搭建臨時建筑、堆放物品等違章行為;
(四)安裝配備住宅區(qū)消防設施、器材,組織撲救住宅區(qū)初起火災;
(五)制定滅火搶險預案,定期開展滅火疏散逃生演練。
第十五條 舉辦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各類活動,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定和落實的消防應急預案和措施,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重大活動應依法向公安治安部門申報審批。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予以督查,雙方并簽訂消防安全協(xié)議,明確各方具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建設項目實行委托管理的,建設單位還應以合同形式明確委托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公司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重視和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公司宣傳歸口管理部門應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企業(yè)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督促公司新聞媒體加大消防公益宣傳力度,將普及消防法律法規(guī)、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知識納入重要宣傳內容,大力推廣消防安全教育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
公司保衛(wèi)部應根據消防安全形勢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教育重點,策劃組織“119消防日”等教育活動,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消防教育活動,并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消防監(jiān)督檢查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歸口管理部門應督促企業(yè)依法并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內容并進行考核。
公司新聞媒體應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報道力度,積極宣傳消防知識和消防工作先進經驗,在重要節(jié)日和重要活動期間集中進行消防宣傳報道,安排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和進行消防安全提示。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當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在崗員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易燃易爆場所、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當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和崗位特點,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作為培訓的重點。
第十九條 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義務消防隊長、易燃易爆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人員、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和電氣焊工等重點崗位工種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保衛(wèi)(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培訓,持證上崗。其中,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管理人員、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等必須依法參加國家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鑒定),持證上崗。保安、門衛(wèi)和安全巡邏人員必須經過單位消防部門的消防應知應會培訓,合格后上崗。
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對消防重點單位、特級部位、重點部位以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名義發(fā)文公布,統(tǒng)一標準掛牌管理。各單位的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標準,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警示標語,實行掛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消防重點部位要做到“四有四會”,即有健全的消防規(guī)章制度,有明確的防火責任制,有針對性的火災預防措施,有有效的防火滅火設施和應急預案;崗位人員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相配套的考核辦法,并予以公布和嚴格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嚴格對火源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在廠區(qū)和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確需的一切動火,必須在單位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證,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開具動火證施工。
專項設備檢修或突發(fā)性事故搶修的動火證由實施檢修的單位向被檢修單位的消防歸口管理部門申辦,實施檢修單位對動火過程的現(xiàn)場安全負責,被檢修單位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易燃易爆特級消防重點部位的動火,應當事先制訂安全方案報告上級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二十四條 公司醫(yī)院、學校、賓館、單身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采取相應形式向公眾提示下列事項:
(一)場所存在的火災危險性;
(二)場所的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及正確逃生、自救方法;
(三)場所內簡易防護、照明、滅火、逃生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和使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生產、經營、采購、運輸、儲存、使用或者銷毀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具體的管理制度,嚴格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在營業(yè)、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的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裝技術規(guī)程,嚴禁亂拉濫接、違章使用電熱設備、器具。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外出租房屋、場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外出租房屋、場地應建立主要領導審批制度,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的用途,房屋、場地不能滿足其用途的消防安全條件時,嚴禁出租;能夠滿足其消防安全條件予以出租的,在合同中要明確相關消防安全責任,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確保安全。
第13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安全管理標準
1 機械設備進場
1.1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必須是符合國家、當?shù)卣嘘P規(guī)定允許使用的產品。
1.2汽車、輪胎式起重機的租賃單位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
1.3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必須具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有效期內的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1.4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必須整機配件及附屬裝置齊全有效,外觀、油漆整潔。
1.5應有有效的車輛年審檢驗合格證明。
2 機械設備驗收
2.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要求。
2.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2.4各連接件無松動。
2.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2.6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汽車、輪胎式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2.7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
2.8起重機電鈴或汽笛等警示信號清晰。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動體上標識標志鮮明。
2.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完好齊全、靈敏可靠。
2.10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簽發(fā)的產品技術性能和質量的證明文件。
2.11鋼絲繩與卷筒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
3 機械設備試驗
3.1 試驗前檢查:
3.1.1各部總成、零部件、配重、壓重、工作裝置等,必須齊全完整,安裝牢固。
3.1.2規(guī)定裝設的力矩限制器、指示器、聲、光信號、標志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
3.1.3各種儀表、燈光照明、開關、按紐、后視鏡等,必須齊全完好。
3.1.4各操縱桿、制動踏板、方向機等,必須操作輕便,自由行程符合原廠規(guī)定。
3.1.5工作機構的吊臂、副臂、吊鉤、支腿等金屬結構,應焊接良好無變形、裂紋、滑輪、軸銷等活動部位,應靈活不偏磨,安裝可靠。
3.1.6各部管路不漏油、漏水、漏氣,電氣線路不漏電。
3.2空載試驗
3.2.1用基本臂和最長臂,以正常速度在全程范圍內,試驗上車回轉。
3.2.2當基本臂在最大仰角,以最高速度試驗回轉,并測回轉速度。
3.2.3基本臂在最大和最小工作幅度范圍內,試驗全程起臂、落臂。
3.2.4當?shù)醣垩鼋窃?0度時,試驗吊臂的全程伸、縮,并觀察伸、縮順序及同步情況。
3.2.5空載試驗中各種儀表、信號,應顯示正常。安全控制裝置,應靈敏有效。操縱機構,應輕便準確。運轉部位,應無異響、過熱現(xiàn)象。
3.3額定載荷試驗
3.3.1進行額定載荷試驗前,應檢查力矩限制器自檢功能的有效性。
3.3.2額定載荷試驗,必須使用支腿,以最低和最高速度進行提升額定起重試驗,重復次數(shù)不得少于2次。
3.3.3試驗力矩限制器有效性:
3.3.3.1對于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采用“定碼變幅”方法試驗。
3.3.3.2對于不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采用“定幅變碼”方法試驗。
3.3.3.3試驗預警信號當實際載荷力矩達到相應工作幅度允許力矩值的90%時,力矩限制器應發(fā)出預警信號。
3.3.3.4試驗超載信號,當實際載荷力矩達到或略超過相應工作幅度允許值時,力矩限制器必須發(fā)出超載信號,并自動停止起重機向危險作業(yè)方向的一切動作。
3.3.4當基本臂在相應工作幅度的最大額定起重量時,將重物提升離地200mm高度,確認正常后再提升到最大高度,中間制動1次,將重物下降到離地面200mm處,從正后方中心線向左、右各回轉120度,中間制動1-2次將重物下降到地面。試驗中同時測定重物勻速提升、下降的最大最小穩(wěn)定速度和回轉的最小穩(wěn)定速度。
3.3.5以1/2長主臂的最大額定起重機的30%,在相應工作幅度,吊臂位于正側方,將重物提升離地200mm高度,起臂到最小工作幅度,再落臂回原位。并在作業(yè)范圍內做全程回轉,提升重物到最大高度,將重物下降到地面。
3.3.6基本臂全縮狀態(tài)位于正側方,以最長主臂允許帶載伸、縮的最大起重量,在相應工作幅度,將重物提升離地200mm高度后,做全伸主臂、全縮主臂,將重物下降地面。
3.3.7吊臂位于正側方,以最長主臂加副臂,在最大額定起重量的相應工作幅度,將重物提升到最大高度后,再將重物下降到地面。其間包括重物的懸空停留后,再重復升、降重物不得出現(xiàn)下滑現(xiàn)象,升、降過程中各制動1-2次。
3.3.8額定載荷試驗中:
3.3.8.1考核起重機各機構及制動器,在額定載荷時的正常工作性能。
3.3.8.2最大額定起重量時,支腿不應翹離地面。
3.3.8.3完成額定載荷試驗后,各機構或結構件,不應出現(xiàn)永久變形和裂損。
3.3.8.4額定載荷試驗中,各項動作應連續(xù)進行。試驗結束,應測液壓油的溫升(一般不應超過40度)
4 人員
4.1汽車、輪胎式起重機作業(yè)屬于特種作業(yè),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司機等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駕駛員還應取得公安部頒發(fā)的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持證上崗。
4.2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5 機械設備安全使用
5.1汽車、輪胎式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平坦堅實,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5.2起重吊裝指揮人員作業(yè)時應與起重司機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起重司機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起重司機可拒絕執(zhí)行。
5.3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lián)絡進行指揮。
5.4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guī)格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huán)、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使用編結的鋼絲繩,其編結部分在運行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
5.5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huán)嚴禁補焊。當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更換:
5.5.1 表面有裂紋、破口。
5.5.2 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
5.5.3 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高度10%。
5.5.4 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
5.5.5 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5.6作業(yè)前注意事項:
5.6.1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壓力應達到規(guī)定值,且油溫超過30℃。
5.6.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5.6.3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后,進行空載試驗,試驗各工作機構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5.7作業(yè)中注意事項:
5.7.1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5.7.2操作人員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
5.7.3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安全保護裝置,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7.4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
5.7.5 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xiàn)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5.7.6 起吊重物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應使用吊籠柵欄固定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的物件,應按標記綁扎后起吊。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與物件梭角之間應加墊塊。
5.7.7 起吊載荷達到起重機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后,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吊。對易晃動的重物應拴好拉繩。
5.7.8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wěn)、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回轉應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不得帶載自由下降。
5.7.9 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后進行檢修。
5.7.10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5.7.11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5.7.12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5.7.13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5.7.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5.7.15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5.7.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5.7.17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5.7.18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5.7.19重物在空中需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5.7.20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5.7.21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5.7.22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5.7.23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表面磨損達1.5-2.0mm(小直徑取小值,大直徑取大值)時,應更換制動鼓,同樣,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過原厚度50%時,應更換制動帶。
5.7.24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
5.5.25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8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6 退場
6.1起重機退場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6.2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7 資料
7.1設備租賃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
7.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7.3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7.4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附有效證件復印件)。
7.5運轉和交接班等記錄。
7.6檢查記錄。
第14篇 鐵路行車安全管理-復習題
一、填空
1、鐵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方針是:。
2、行車安全的三級教育形是入路教育、車間教育和。
3、我國鐵路機車的“三大件”是無線列調、機車信號和。
4、按照事故性質、損失及對行車造成的影響,行車事故分為、、、險性事故 、一般事故。
5、列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造成人員死亡人及以上,即構成特別重大事故。
6、列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及以上,即構成特別重大事故。
7、旅客列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即構成事故。
8、貨物列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及以上,即構成事故。
9、貨運列車在干線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或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萬元及以上,構成重大事故
10、貨運列車事故造成干線單線行車中斷滿小時,構成重大事故。
11、貨運列車事故造成干線雙線行車中斷滿小時,構成重大事故。
12、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12、由鐵路局提出處理意見,由鐵道部審查批復。
13、由鐵路局調查處理,并報鐵道部備案。
14、由鐵路局調查處理,涉及兩個基層單位時,由鐵路局審查裁決。
15、由基層單位調查處理,涉及兩個基層單位時,由鐵路局裁決。
16、發(fā)生行車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單位,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的% 。
17、人字型復軌器兩只對稱,大小筋分別構成“人”字和“入”字型,安裝時要左右。
18、橫越停有基礎車輛和列車的線路時,嚴禁。
19、橫越線路時要 “、、”。
20、列車中相互連掛車鉤中心水平線的高度差,不得超過mm。
21、列車發(fā)生沖突、脫軌、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死亡 人及以上,或死亡、重傷人及以上,則構成重大事故。
22、順著線路走時,應走兩線路中間,嚴禁在、枕木頭上行走,不準腳踏鋼軌面、道岔連接桿、尖軌等。
23、接發(fā)列車時,必須站在規(guī)定的地點,隨時注意鄰線機車、車輛動態(tài)。
24、向司機交遞憑證時,須面向方向,交后迅速回到安全位置。
25、除專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作業(yè)外,任何人所持攜帶的物件與接觸網的帶電部分須保持的距離。
二、名詞解釋 (20分)
1、行車事故:p41
2、列車沖突:p42
3、列車脫軌:p41
4、行車中斷:p42
5、直接經濟損失:p42
6、耽誤列車:p42
7、事故救援:p48
8、拉翻法:p56
三、問答題 (共35分。)
1、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中有哪些職責p9
2、各級行車安全監(jiān)察人員必須遵守哪些工作準則p15
3、鐵道部制訂的確保行行車安全的規(guī)程和規(guī)則有哪些p22
4、行車事故的責任是如何劃分的相應的事故損失費用如何分擔p45-47
5、救援列車的基本任務是什么p48
6、救援隊的任務是什么p49
7、事故救援的方法有哪幾種p51
8、什么是原線復軌開通法為什么說在有條件時應首先采用原線復軌開通法p51
9、什么是拉翻法在什么條件下采用拉翻法進行事故救援p56
10、調車作業(yè)安全標準對在車列、車輛運行中禁止哪些行為p95
11、調車作業(yè)安全標準對上下車時有什么規(guī)定p95
四、綜合題: (15分)
1、假設:來舟火車站(在干線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k46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鷹廈線中斷行車3小時20分,k46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北京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2、假設:鷹潭火車站(在繁忙干線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k46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浙贛線上行方向中斷行車3小時20分,k46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北京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3、假設:泉州火車站(屬于其他線路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泉州開往漢口的k398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漳泉線中斷行車4小時20分,k398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漢口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參考答案:
一、填空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崗位教育。
3、自動停車裝置。
4、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險性事故 、一般事故。
5、50人
6、1000萬。
7、大事故。
8、大事故。
9、500萬
10、6小時
11、4小時。
12、全部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12、重大事故
13、大事故
14、險性事故
15、一般事故
16、100% 。
17、左人右入
18、鉆車
19、 “一站、二看、三通過”
20、75 mm
21、3人5人
22、道心
23、《站細》
24、來車
25、2米
二、名詞解釋 (20分)
1、行車事故:p41
2、列車沖突:p42
3、列車脫軌:p41
4、行車中斷:p42
5、直接經濟損失:p42
6、耽誤列車:p42
7、事故救援:p48
8、拉翻法:p56
三、問答題 (共35分。)
1、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中有哪些職責p9
2、各級行車安全監(jiān)察人員必須遵守哪些工作準則p15
3、鐵道部制訂的確保行行車安全的規(guī)程和規(guī)則有哪些p22
4、行車事故的責任是如何劃分的相應的事故損失費用如何分擔p45-47
5、救援列車的基本任務是什么p48
6、救援隊的任務是什么p49
7、事故救援的方法有哪幾種p51
8、什么是原線復軌開通法為什么說在有條件時應首先采用原線復軌開通法p51
9、什么是拉翻法在什么條件下采用拉翻法進行事故救援p56
10、調車作業(yè)安全標準對在車列、車輛運行中禁止哪些行為p95
11、調車作業(yè)安全標準對上下車時有什么規(guī)定p95
四、綜合題: (15分)
1、假設:來舟火車站(在干線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k46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鷹廈線中斷行車3小時20分,k46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北京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2、假設:鷹潭火車站(在繁忙干線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k46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浙贛線上行方向中斷行車3小時20分,k46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北京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3、假設:泉州火車站(屬于其他線路上)在調車作業(yè)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業(yè)造成與泉州開往漢口的k398次旅客列車發(fā)生側面沖突,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漳泉線中斷行車4小時20分,k398次旅客列車影響到達漢口晚點了6小時30分。試簡要分析這起事故屬于什么等級的行車事故。p42
4、請結合鐵路站段實際情況舉例說明現(xiàn)場存在哪些安全隱患你認為采取怎樣的措施能夠解決這些安全隱患。
第15篇 汽車加油站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一條 為了加強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管理規(guī)范適用于本行政區(qū)域內經營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經營性加油站,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第四條 對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五條 加油站必須與外界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明確的出口、入口,站區(qū)內不得設立與加油站業(yè)務無關的其它單位。
第六條 加油站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并認真落實。
第七條 加油站應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一)加油站應制定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防靜電、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加油站應制定加油操作規(guī)程、計量操作規(guī)程、卸油(氣)操作規(guī)程。
第八條 加油站的負責人對本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落實本站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第九條 加油站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站所從事的加油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條 加油站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一條 加油站的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yè)技能培訓及企業(yè)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準進行操作。
第十二條 加油站內宿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門窗不得朝向站內油罐區(qū)和加油機;
(二)嚴禁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留宿;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爐;
(四)站內宿舍應指定一名負責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管理。
第十三條 加油站的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條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條 加油機與站房的距離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條 埋地油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氣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條 油罐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氣罐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第十九條 加油站的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金屬外皮或電纜金屬保護管兩端均應接地,供配電系統(tǒng)的電源應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第二十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條 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第二十二條 加油站內設置小型內燃發(fā)電組的,其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
第二十三條 空調主機和室外機應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區(qū)域內。
第二十四條 加油站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每月開展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演練,要做到“三知,三會”,即知易發(fā)生火災的部位,知事故應急預案,知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時檢查,定點擺放,定期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條 加油站的滅火器材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每2臺加油機應設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和1只6l泡沫滅火器;加油機不足2臺按2臺計算;
(二)地下儲罐應設置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1個。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設置;
(三)泵、壓縮機操作間(棚)應按建筑面積每50平方米設8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1只,總數(shù)不應少于2只;
(四)一、二級加油站應備滅火毯5塊、沙子2立方,三級加油站應備滅火毯2塊、沙子2立方,加油加氣合建站,按同級別的加油站配置滅火毯和沙子;
第二十八條 加油站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警示牌。
警示語內容包括:
(一)站內嚴禁煙火;
(二)站內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三)機動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四)不準在加油現(xiàn)場使用手機。
第二十九條 加油站每班應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應立即報告站長,加油站能解決的,應立即整改;加油站暫時無法解決的,要書面向主管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條 加油站的從業(yè)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服裝。
第三十一條 加油作業(yè)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一)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內加注易燃油品;
(二)嚴禁對無油箱蓋的車輛加油;
(三)嚴禁對無引擎蓋的車輛進行加油;
(四)遇到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以及加油站內、站外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應停止加油作業(yè);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條 卸油作業(yè)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一)汽車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并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jiān)視接地裝置狀態(tài)的靜電接地儀;
(二)卸油點附近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三)卸油過程中,駕駛員和接卸人員均不得離開現(xiàn)場,隨時檢查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過程中,禁止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五)卸油完畢后,駕駛員應全面檢查,確認狀況正常后,方可發(fā)動車輛移開接卸現(xiàn)場;
(六)遇到雷雨天氣、附近有明火、管道設備大量泄漏油、液壓異常等情況,嚴禁進行卸油作業(yè);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安全部門,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動火。動火過程中,應停止加油加氣作業(yè),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 非加油站的人員嚴禁進入單獨設置的油罐區(qū)。
第三十五條 加油站內加油車輛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緊急疏散的條件。
第三十六條 加油站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安監(jiān)管危化字[2004]43號)編制符合本站實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xié)調機構,涉及的應急救援人員分工和職責劃分,應急設備設施,緊急處置、人員疏散、搶險、醫(yī)療等急救措施方案,社會支持救助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等。
第三十七條 加油站的應急預案要每季度演練一次,并有演練記錄和演練現(xiàn)場照片。
2005年11月8日,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處最繁忙的加油站在營業(yè)中突然發(fā)生特大火災并隨后發(fā)生大爆炸,警方經調查后確認,這起慘劇是由一位司機駕車駛入加油站時隨手扔下的一顆煙頭所致。當日晚些時候,格魯吉亞內務部新聞局在一份公告中稱,警方在事故現(xiàn)場檢測結果認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發(fā)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機的草率行為造成的。警方稱,捷利亞駕車駛入加油站時,他將自己剛抽完的煙頭隨意彈出了車窗,煙頭上的余火點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布在空氣中的汽油,隨后火焰迅速吞沒了整個加油站并引發(fā)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 的站執(zhí)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guī)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lián)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yè)現(xiàn)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xiàn)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yè)。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tǒng);
(2)地理位置;油罐數(shù)量、容積;加油機位置、數(shù)量;輸油管線走向圖;其他油品的存放地點、數(shù)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滅火作戰(zhàn)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shù)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lián)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yǎng)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當班安全員應對作業(yè)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3)加油站經營單位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作戰(zhàn)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類、分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十一條用電規(guī)定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爆炸危險區(qū)等級要求。
2.當由獨立變壓器供電時,宜采用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或三相五線專用接地線保護;當使用電網直供或由臨近企業(yè)轉供電時,用電設備的保護方式應與供電網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內,用電設備應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3.電氣器具、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處應規(guī)范、緊密牢固、無腐蝕。
4.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5.對加油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定期檢查,如發(fā)現(xiàn)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6.加油站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
7.加油站營業(yè)房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第十二條防雷、防靜電
1.鋼質油罐及其金屬附件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點不少于兩處。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處應用焊接,接地線與被接地設備的連接應設斷接卡,并用雙螺栓連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其接地電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應大于10ω
輸油管線 不應大于30ω
卸油防靜電接地 不應大于100ω
3.弱電系統(tǒng)(通信、信號、監(jiān)測和微機控制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技術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檢查加油機、加油膠管及卸油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加油站卸油應采取密閉方式。罐車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果用快速接頭。汽柴油進油口應分別采用陰陽接頭,以防混油。油罐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嚴禁噴濺式卸油。
第十四條加油站輸油管線管溝,應用砂填實。輸油管線管溝與電纜溝、暖氣溝應隔斷。
第十五條加油站卸油靜電接地應采用具有報警功能的接地裝置。嚴禁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亂拉電線,使用非防爆電器。
第十六條 加油站油罐通氣管口應裝設阻火器,通氣管的口徑不應小于50mim。通氣管距加油站圍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通氣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墻向上敷設的通氣管口,應高于頂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條 當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對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護區(qū)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應采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并應設滲漏檢測設施。
第十八條根據一、二、三級加油站的要求,對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測量溫度、液位等功能的測試監(jiān)控儀表。
第十九條加油站應采用國家認定的具有整體防爆功能的加油機,不得進行破壞整體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強汽車加油站(個體私營)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
目前,成品油零售市場上國營、合資、個體私營等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其中個體私營加油站占有相當高的比例,已成為汽車加油站服務行業(yè)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個體私營加油站業(yè)主的文化水平低、欠缺專業(yè)技能,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亦缺乏了解,加之建站資金少,使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加油站的選址、設計、施工等方面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
存在問題
1.違規(guī)設置油罐和敷設電器設備
有的加油站汽油罐、柴油罐未按照規(guī)范要求埋地設置,個別甚至設在室內或地下室內;有的地下油罐通氣管管口阻火裝置安裝不合理。另外,很多加油站的營業(yè)室及值班室內的照明線路不按要求敷設,存在著私接亂拉現(xiàn)象。
2.運輸油罐車卸油不規(guī)范
有的加油站采用敞開式和噴濺式卸油,容易造成油品的揮發(fā),增加損耗,且油氣還會沿地面擴散,若遇火源極易引起火災。噴濺式卸油還容易使油品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所以,加油站的汽車油罐車卸油必須采用密閉卸油方式,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采用快速接頭。
3.違規(guī)加油現(xiàn)象較為普遍
突出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違反安全規(guī)定給塑料桶加油,汽油在塑料桶內流動摩擦會產生靜電,當靜電壓和桶內的油蒸氣達到一定值時,會引發(fā)爆炸。二是給客車和摩托車加油時不按照規(guī)定操作。按規(guī)定,汽車進站加油只能一車一人,但是,有的大客車滿載一車旅客來加油,加油站也不加過問。另外,按照規(guī)定,在給摩托車加油時,應將摩托車停放在劃定的區(qū)域內用鐵桶將油加入車內,但很多加油站卻用加油槍直接給摩托車加油。
1 加油站選址不合理施工隊伍不合格
《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50074-2002第4.0.3條規(guī)定:“石油庫的庫址應具備良好的地質條件,不得選擇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區(qū)和地下礦藏開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區(qū)?!绷硗?《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第12.1.1條規(guī)定:“承建加油加氣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建筑企業(yè)三級以上資質?!钡?在安全評價中發(fā)現(xiàn),個體私營加油站多設在鄉(xiāng)鎮(zhèn)城郊,加油站周圍地理環(huán)境不理想,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特別是在一些多丘陵山脈的地區(qū),設在公路邊的加油站因為沒有采取較完善的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在汛期經常發(fā)生浮罐事故——埋地油罐突破地表覆土層浮起;另外因為施工隊伍不正規(guī),缺乏加油站建設施工經驗,使加油站的建設先天不足,存在許多安全問題,如站內工藝設施防火間距不足,油罐防腐、防浮措施不到位等,給事故的發(fā)生埋下了隱患。
2 缺乏符合有關安全法規(guī)的設計、施工、驗收資料
為規(guī)范加油加氣站的施工,保證加油加氣站的建設質量,《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對加油加氣站的設計、施工和驗收作了詳細的規(guī)定,第12.1.5條規(guī)定:“加油加氣站工程施工應按工程設計文件及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的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如需修改設計或材料代用,應有原設計單位變更設計的書面文件或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書面文件”;該規(guī)范的第12.3.5條~第12.3.17條明確指出了汽車加油加氣站的站房及其他附屬建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磚石工程、建筑裝飾工程、采暖和給排水設施等的施工和驗收要遵守的標準和規(guī)范。但是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建站施工過程中因為缺乏專職監(jiān)管監(jiān)督力度,主觀隨意性大,在加油設計、施工、驗收環(huán)節(jié)漏洞多。比如,一味節(jié)省建站費用而不按照正規(guī)的設計資料施工,或者建站后不接受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驗收就直接投入使用等,缺乏系統(tǒng)的、符合設計安全法規(guī)的設計、施工、驗收資料等。
3 油罐厚度、幾何形狀和內部結構不合理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第6.1.1條規(guī)定:“汽車加油站的儲油罐應采用臥式鋼制油罐。油罐采用的鋼板標準規(guī)格的厚度不應小于5mm。鋼制油罐的設計和建造,應滿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壓作用下的強度要求,”但是少數(shù)個體私營加油站使用私制油罐,油罐壁厚不到5mm,甚至發(fā)現(xiàn)有個別私營加油站存在直埋油罐受壓凹陷變形的現(xiàn)象。個體私營加油站罐一般不設置專用卸油口,而是直接從油罐量油孔開放性卸油;油罐卸油口下無進油管,噴濺式卸油。諸如此類的安全隱患給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經營構成嚴重威脅。
4 油罐防腐處理不合格
許多個體私營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設計不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鋼質管道及儲罐腐蝕控制工作程設計規(guī)范》sy0007的規(guī)定,沒有采用不低于加強級的防腐絕緣保護層。在現(xiàn)場檢查還發(fā)現(xiàn),個別私營加油站為了提高站內綠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種菜,養(yǎng)花,這種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蝕損壞,縮短了油罐使用壽命。
5 不采用密閉卸油方式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第6.2.1條規(guī)定:“油罐車卸油必須采用密閉卸油方式?!辈捎妹荛]卸油方式必須設置專用進油管道,采用快速接頭連接進行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個體私營加油站工藝系統(tǒng)簡陋,油罐沒有設置專用進油管道,油罐車采用敞口式卸油。敞口式卸油造成了油氣沿地面擴散,有些油氣中還夾帶著油珠霧滴,這不僅加重了對空氣的污染,而且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6 露天油罐多、直埋油罐少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第6.1.2條規(guī)定:“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應埋地設置,嚴禁設在室內或地下室內?!钡S多加油站業(yè)主認為直埋油罐漏油難被發(fā)現(xiàn),會擴大經濟損失,所以不愿采納油罐直埋地下的做法,油罐多為露天設置。其實與直埋罐相比,露天罐受熱輻射量大油品損耗更多,占地面積更大,與其他建筑物的要求距離更大,油罐管理與維修操作不方便,全必須設置冷卻水等,由此帶來了更多的安全問題。充分考慮到以上因素,油罐直埋的做法更經濟、更安全。
7 防雷、防靜電措施不到位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2002第10.2.1條規(guī)定:“油罐、液化石油氣罐和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必須進行防雷接地,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狈览捉拥仉娮璨粦笥?0ω。第10.3.2條規(guī)定:“加油加氣站的汽油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并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jiān)視接地裝置狀態(tài)的靜電接地儀?!狈漓o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ω。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為經費緊張或安全管理意識缺乏的緣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靜電裝置,要么有裝置但是沒有經過資質部門檢驗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靜電措施不能滿足安全需要。
8 明火控制不嚴
汽車加油站內采暖設備、電氣設備不防爆,站內明火管制不嚴,加油站周邊環(huán)境的明火源等均會威脅到加油站安全。另外,站內油品泄漏經排水溝流入庫外水溝,或油管線管溝內未填土而聚集油氣,遇庫外明火均會引起站內火災。
應采取的管理措施
1 加強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力度
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需要進一步加強汽車加油站選址、設計、施工、驗收、運營全階段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力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許可證制度,對違規(guī)、違法經營的個體私營加油站要立即取締、整頓;對現(xiàn)場督查和安全評價和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要勒令加油站限期整改,直至滿足安全要求。特別是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汽車加油站更要加大監(jiān)控力度,并通過遷址、降低庫容、增設安全防護措施等手段,減少或避免這類加油站對重要公共建筑物(劇院、禮常等)或居民住宅等場所和設施造成威脅。
2充分發(fā)揮安全評價機構職能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每兩年對汽車加油站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在受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委托開展安全評價活動時,依靠其掌握的安全技術知識,依據國家安全法規(guī)及有關技術標準,能夠發(fā)現(xiàn)個體私營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環(huán)節(jié)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控制、治理對策措施和建議。安全評價結論被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判定企業(yè)是否有條件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科學依據。這樣以來,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水平。做到了科學決策;另一方面,個體私營加油站接受安全評價過程中從業(yè)人員受到了安全知識教育,增強了安全防范意識,從整體上提高了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從而為個體私營加油站的安全運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和內部條件。
3 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應做到安全管理到位
首先,個體私營加油站亦應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到每一位員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實現(xiàn)定置管理,標準化作業(yè),使得系統(tǒng)本質安全化。
其次,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和有關法規(guī)標準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以保證設施、設備符合安全運行的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第18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要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的規(guī)定,汽車加油站業(yè)主必須保障充分的安全資金投入,建設汽車加油站安全設施,維護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應充分認識安全在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yè)經濟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抓安全、保安全工作從政府管理約束力量下的被運行為轉變?yōu)槠髽I(yè)自覺行為,思想上充分重視,行動中深入落實。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出”的重要指示,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堅決預防和控制加油站安全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