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煤礦電氣系統(tǒng)事故隱患及安全措施
1煤礦供電系統(tǒng)主要事故隱患
由于電氣設備和設施缺陷(選型不當、分斷能力不夠、電纜過載、不阻燃等)可能引發(fā)的電氣事故有:電源線路倒桿、斷線、過負荷、短路、停電、人員觸電、電氣設備起火、電火花、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等。
1)雷擊過電壓和消防隱患。雷雨時節(jié)因雷擊產生過電壓、放電產生火花或將設備和電纜擊穿、甚至短路。放電產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將易燃物(電纜、控制線、動力油、油污等)點燃,引發(fā)火災,變配電室內未裝設機械通風排煙裝置及無足夠的滅火器材,處理事故困難,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全礦停電,停風、停產。
2)開關斷路器容量不足。因開關、斷路器遮斷容量較小,不能分斷短路電流,瞬間因短路故障產生大量的熱能而燒毀設備及電纜,引發(fā)火災事故,造成部分用戶或全礦停電、停風、停產,嚴重時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3)主變容量不足,電源線路缺陷。主變壓器容量不足,一臺發(fā)生事故時,其余變壓器不能保證礦井一、二級負荷供電。礦井電源線路未按當地氣象條件設計,遇大風、雪、覆冰等惡劣氣候,線路強度不足,易造成倒桿、斷線,造成全礦停風、停產,井下作業(yè)人員會因停風而有生命危險,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4)繼電保護裝置缺陷。繼電保護裝置未按規(guī)定裝設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淘汰產品,會出現越級跳閘、誤動作造成無故停電,擴大事故范圍。
5)閉鎖缺陷。開關柜閉鎖未裝設或失效易造成誤操作,刀閘在帶負荷狀態(tài)下停送電,造成短路。人員在開關內部帶電狀態(tài)下進入會發(fā)生觸電。
6)井下電氣火花事故。①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安裝、維修不當,造成失爆(如防爆腔/室密封不嚴、防爆面、密封圈間隙不符合要求等),在開關觸點分-合或其他原因產生電火花時,可能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②井下帶電電纜由于外力原因破損、拉脫、電纜絕緣下降易造成系統(tǒng)短路、接地,引發(fā)電氣火花,電氣火花有可能造成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瓦斯爆炸事故。③電氣設備保護失靈,當出現過流、短路、接地等電氣事故時拒動,使設備、電纜過載、過熱引發(fā)電氣火花,有可能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員觸電事故。①井下電工操作時所使用的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筆等器具破損、絕緣程度降低,驗電筆指示不正確。②閉鎖裝置不全、失效、警示標志不清,人員誤入。③設備電氣保護裝置失效,設備、電纜過流、過熱仍不能掉閘斷電,使其絕緣程度下降或破損。④接地系統(tǒng)缺損、未可靠接地、保護接地失靈,設備外殼、電纜外皮漏電。⑤違章帶電清掃、帶電安裝、帶電檢修、帶電搬遷機電設備。⑥不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或誤操作,停錯、送錯電,誤認開關和電纜,沒有執(zhí)行作業(yè)監(jiān)護制度,沒有懸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牌。⑦無工作票及安全措施,不執(zhí)行高壓電網作業(yè)中停電、驗電、放電等規(guī)定和要求。
8)井下大面積停電事故。①井筒內電纜固定不牢,電纜墜入井筒,造成井下大面積停電事故。②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當發(fā)生短路事故時,電氣保護裝置拒動或動作不靈敏,造成越級跳閘。③正常分列運行的雙回路違章并聯運行,當一段母線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線供電系統(tǒng)同時掉閘,雙回路停電。④應采用雙回路供電的區(qū)域或設備,采用了單回路供電。
9)雷擊入井事故。①經地面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防雷設施不完善或裝置失靈。②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處未裝或安裝的少于兩處集中接地裝置接地不良。③通信線路在入井處未裝設熔斷器和防雷裝置,或裝置不良。
10)靜電危害事故。井下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和場所很多,各類排水、通風、壓氣管路,由于內壁與高速流動的流體相摩擦,使外壁上產生大量的靜電電荷,在對地絕緣較好的管壁上產生的靜電電壓,可達300v以上,塑料等非導體材料管道,更易產生靜電。靜電放電火花會成為可燃性物質的點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災事故;人體因受到靜電電擊的刺激,可能引發(fā)二次事故,如墜落、跌傷等。
11)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危害。礦井電網的單相接地電流達到15~20a時,如不加以補償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點的電氣火災,甚至引發(fā)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12)諧波及其危害。礦井電力系統(tǒng)中主要的諧波源是提升機采用晶閘管供電且具有非線性特性的變流設備。諧波的危害主要有:①使電網電壓波形發(fā)生畸變,致使電能品質變壞。②使電氣設備的鐵損增加,造成電氣設備過熱,降低正常出力。③使電介質加速老化,絕緣壽命縮短。④影響控制、保護和檢側裝置的工作精度和可靠性。⑤諧波被放大,使一些具有容性的電氣設備(如電容器)和電氣材料(如電纜)發(fā)生過熱而損壞。⑥對弱電系統(tǒng)造成嚴重干擾,甚至可能在某一高次諧波的作用下,引起電網諧振,系統(tǒng)紊亂,造成設備損壞。
2針對上述事故隱患的安全對策措施
1)地面變電所和井下其它變(配)電所,每年要全面統(tǒng)計用電負荷。系統(tǒng)參數有變化時,應重新核算短路電流,為繼電保護的計算、整定和試驗提供可靠的依據。有大容量負荷投運,要重新整定和試驗。
2)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應跟隨工作面不斷推進隨時調整并繪制供電系統(tǒng)圖,計算短路電流,全面校核繼電保護整定值。
3)下井電纜在井筒段敷設時,支架上應采用橡膠壓塊固定的措施。制定定期檢測、檢查制度,井筒淋水較大時,應采取相應措施。
4)礦井高低壓供電設備應裝設漏電保護,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確保電氣設備良好接地,防止失爆、漏電事故的發(fā)生。
5)必須確保采掘供電分開,照明綜保、煤電鉆綜保、低壓檢漏繼電器必須正常使用,靈敏、可靠。
6)掘進工作面局部扇風機應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電纜要嚴把入井關,防止沒有“二證一標志”的電氣設備和電纜流入井下。
8)對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要定期測試,對損傷、破皮漏電的電纜要立即更換。
9)完善供電系統(tǒng)中防止反送電的制度和措施,防止反送電造成觸電事故。對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設備、設施合理布置,各開關柜編號、控制負荷,根據供電實際予以明確標識,防止誤操作。
10)地面輸電線路、變電所及井架等建構筑物均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均應檢測合格,重點防止架空電源線路遭受雷擊,造成全礦停電。
11)定期對電網電容電流進行測試,超標過20a時應采取限制電容電流的措施。
12)設置濾波裝置,并對礦井電網諧波情況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對濾波系統(tǒng)作相應調整,以確保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
3結束語
煤礦電氣事故的發(fā)生具有隨機性、漸進性或突發(fā)性,并且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復雜,包括設計、制造、疲勞、磨損、老化、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人員失誤、環(huán)境及其它因素。通過經驗教訓及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規(guī)律是可知的。通過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分析總結可使多數事故在預定期間內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學合理的事故預防體系,是預防煤礦電氣事故的一個重要手段。
第2篇 檢修電氣系統(tǒng)時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檢修工作是技術工作,檢修工作大體可分為全部停電檢修、部分停電檢修和不停電檢修三種情況。為了保證安全,應建立必要的工作票制度和停電保護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有兩種。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以及在高壓室內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在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以及在無需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接線回路上工作等情況下,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另外可根據不同的檢修任務、不同的設備條件,以及不同的管理機構,選用或制訂適當格式的工作票。
(2)停電安全措施
1)停電。應注意對所有能夠給檢修部分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并采取防止誤合閘的措施。
2)驗電。對已停電的線路或設備,不論其經常接入的電壓表還是其他信號是否指示無電,均應驗電。
3)放電。放電的目的是消除被檢設備上殘存的靜電。
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了防止意外送電和二次系統(tǒng)意外的反饋電,以及消除其他方面的感應電,應在被檢修部分外端裝設必要的臨時接地線。
5)裝設遮攔。在部分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攔起來,使檢修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6)懸掛標志牌。標志牌的作用是提醒人們注意,表示線路或設備運行狀態(tài)。
第3篇 檢修電氣系統(tǒng)時的安全措施
檢修工作是技術工作,檢修工作大體可分為全部停電檢修、部分停電檢修和不停電檢修三種情況。為了保證安全,應建立必要的工作票制度和停電保護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有兩種。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以及在高壓室內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在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以及在無需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接線回路上工作等情況下,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另外可根據不同的檢修任務、不同的設備條件,以及不同的管理機構,選用或制訂適當格式的工作票。
(2)停電安全措施
1)停電。應注意對所有能夠給檢修部分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并采取防止誤合閘的措施。
2)驗電。對已停電的線路或設備,不論其經常接入的電壓表還是其他信號是否指示無電,均應驗電。
3)放電。放電的目的是消除被檢設備上殘存的靜電。
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了防止意外送電和二次系統(tǒng)意外的反饋電,以及消除其他方面的感應電,應在被檢修部分外端裝設必要的臨時接地線。
5)裝設遮攔。在部分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攔起來,使檢修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6)懸掛標志牌。標志牌的作用是提醒人們注意,表示線路或設備運行狀態(tài)。
第4篇 檢修電氣系統(tǒng)時安全措施有哪些
檢修工作是技術工作,檢修工作大體可分為全部停電檢修、部分停電檢修和不停電檢修三種情況。為了保證安全,應建立必要的工作票制度和停電保護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有兩種。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以及在高壓室內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取安全措施者,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在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以及在無需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接線回路上工作等情況下,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另外可根據不同的檢修任務、不同的設備條件,以及不同的管理機構,選用或制訂適當格式的工作票。
(2)停電安全措施
1)停電。應注意對所有能夠給檢修部分送電的線路,要全部切斷,并采取防止誤合閘的措施。
2)驗電。對已停電的線路或設備,不論其經常接入的電壓表還是其他信號是否指示無電,均應驗電。
3)放電。放電的目的是消除被檢設備上殘存的靜電。
4)裝設臨時接地線。為了防止意外送電和二次系統(tǒng)意外的反饋電,以及消除其他方面的感應電,應在被檢修部分外端裝設必要的臨時接地線。
5)裝設遮攔。在部分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攔起來,使檢修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6)懸掛標志牌。標志牌的作用是提醒人們注意,表示線路或設備運行狀態(tài)。
第5篇 煤礦電氣系統(tǒng)事故隱患安全措施
1煤礦供電系統(tǒng)主要事故隱患
由于電氣設備和設施缺陷(選型不當、分斷能力不夠、電纜過載、不阻燃等)可能引發(fā)的電氣事故有:電源線路倒桿、斷線、過負荷、短路、停電、人員觸電、電氣設備起火、電火花、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等。
1)雷擊過電壓和消防隱患。雷雨時節(jié)因雷擊產生過電壓、放電產生火花或將設備和電纜擊穿、甚至短路。放電產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將易燃物(電纜、控制線、動力油、油污等)點燃,引發(fā)火災,變配電室內未裝設機械通風排煙裝置及無足夠的滅火器材,處理事故困難,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全礦停電,停風、停產。
2)開關斷路器容量不足。因開關、斷路器遮斷容量較小,不能分斷短路電流,瞬間因短路故障產生大量的熱能而燒毀設備及電纜,引發(fā)火災事故,造成部分用戶或全礦停電、停風、停產,嚴重時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3)主變容量不足,電源線路缺陷。主變壓器容量不足,一臺發(fā)生事故時,其余變壓器不能保證礦井一、二級負荷供電。礦井電源線路未按當地氣象條件設計,遇大風、雪、覆冰等惡劣氣候,線路強度不足,易造成倒桿、斷線,造成全礦停風、停產,井下作業(yè)人員會因停風而有生命危險,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4)繼電保護裝置缺陷。繼電保護裝置未按規(guī)定裝設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淘汰產品,會出現越級跳閘、誤動作造成無故停電,擴大事故范圍。
5)閉鎖缺陷。開關柜閉鎖未裝設或失效易造成誤操作,刀閘在帶負荷狀態(tài)下停送電,造成短路。人員在開關內部帶電狀態(tài)下進入會發(fā)生觸電。
6)井下電氣火花事故。①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安裝、維修不當,造成失爆(如防爆腔/室密封不嚴、防爆面、密封圈間隙不符合要求等),在開關觸點分-合或其他原因產生電火花時,可能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②井下帶電電纜由于外力原因破損、拉脫、電纜絕緣下降易造成系統(tǒng)短路、接地,引發(fā)電氣火花,電氣火花有可能造成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瓦斯爆炸事故。③電氣設備保護失靈,當出現過流、短路、接地等電氣事故時拒動,使設備、電纜過載、過熱引發(fā)電氣火花,有可能點燃瓦斯,造成火災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員觸電事故。①井下電工操作時所使用的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筆等器具破損、絕緣程度降低,驗電筆指示不正確。②閉鎖裝置不全、失效、警示標志不清,人員誤入。③設備電氣保護裝置失效,設備、電纜過流、過熱仍不能掉閘斷電,使其絕緣程度下降或破損。④接地系統(tǒng)缺損、未可靠接地、保護接地失靈,設備外殼、電纜外皮漏電。⑤違章帶電清掃、帶電安裝、帶電檢修、帶電搬遷機電設備。⑥不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或誤操作,停錯、送錯電,誤認開關和電纜,沒有執(zhí)行作業(yè)監(jiān)護制度,沒有懸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牌。⑦無工作票及安全措施,不執(zhí)行高壓電網作業(yè)中停電、驗電、放電等規(guī)定和要求。
8)井下大面積停電事故。①井筒內電纜固定不牢,電纜墜入井筒,造成井下大面積停電事故。②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當發(fā)生短路事故時,電氣保護裝置拒動或動作不靈敏,造成越級跳閘。③正常分列運行的雙回路違章并聯運行,當一段母線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線供電系統(tǒng)同時掉閘,雙回路停電。④應采用雙回路供電的區(qū)域或設備,采用了單回路供電。
9)雷擊入井事故。①經地面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防雷設施不完善或裝置失靈。②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處未裝或安裝的少于兩處集中接地裝置接地不良。③通信線路在入井處未裝設熔斷器和防雷裝置,或裝置不良。
10)靜電危害事故。井下能產生靜電的設備和場所很多,各類排水、通風、壓氣管路,由于內壁與高速流動的流體相摩擦,使外壁上產生大量的靜電電荷,在對地絕緣較好的管壁上產生的靜電電壓,可達300v以上,塑料等非導體材料管道,更易產生靜電。靜電放電火花會成為可燃性物質的點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災事故;人體因受到靜電電擊的刺激,可能引發(fā)二次事故,如墜落、跌傷等。
11)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危害。礦井電網的單相接地電流達到15~20a時,如不加以補償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點的電氣火災,甚至引發(fā)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12)諧波及其危害。礦井電力系統(tǒng)中主要的諧波源是提升機采用晶閘管供電且具有非線性特性的變流設備。諧波的危害主要有:①使電網電壓波形發(fā)生畸變,致使電能品質變壞。②使電氣設備的鐵損增加,造成電氣設備過熱,降低正常出力。③使電介質加速老化,絕緣壽命縮短。④影響控制、保護和檢側裝置的工作精度和可靠性。⑤諧波被放大,使一些具有容性的電氣設備(如電容器)和電氣材料(如電纜)發(fā)生過熱而損壞。⑥對弱電系統(tǒng)造成嚴重干擾,甚至可能在某一高次諧波的作用下,引起電網諧振,系統(tǒng)紊亂,造成設備損壞。
2針對上述事故隱患的安全對策措施
1)地面變電所和井下其它變(配)電所,每年要全面統(tǒng)計用電負荷。系統(tǒng)參數有變化時,應重新核算短路電流,為繼電保護的計算、整定和試驗提供可靠的依據。有大容量負荷投運,要重新整定和試驗。
2)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應跟隨工作面不斷推進隨時調整并繪制供電系統(tǒng)圖,計算短路電流,全面校核繼電保護整定值。
3)下井電纜在井筒段敷設時,支架上應采用橡膠壓塊固定的措施。制定定期檢測、檢查制度,井筒淋水較大時,應采取相應措施。
4)礦井高低壓供電設備應裝設漏電保護,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維護管理,確保電氣設備良好接地,防止失爆、漏電事故的發(fā)生。
5)必須確保采掘供電分開,照明綜保、煤電鉆綜保、低壓檢漏繼電器必須正常使用,靈敏、可靠。
6)掘進工作面局部扇風機應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電纜要嚴把入井關,防止沒有“二證一標志”的電氣設備和電纜流入井下。
8)對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要定期測試,對損傷、破皮漏電的電纜要立即更換。
9)完善供電系統(tǒng)中防止反送電的制度和措施,防止反送電造成觸電事故。對變電所供電系統(tǒng)設備、設施合理布置,各開關柜編號、控制負荷,根據供電實際予以明確標識,防止誤操作。
10)地面輸電線路、變電所及井架等建構筑物均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均應檢測合格,重點防止架空電源線路遭受雷擊,造成全礦停電。
11)定期對電網電容電流進行測試,超標過20a時應采取限制電容電流的措施。
12)設置濾波裝置,并對礦井電網諧波情況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對濾波系統(tǒng)作相應調整,以確保供電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
3結束語
煤礦電氣事故的發(fā)生具有隨機性、漸進性或突發(fā)性,并且造成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復雜,包括設計、制造、疲勞、磨損、老化、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人員失誤、環(huán)境及其它因素。通過經驗教訓及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大部分事故的規(guī)律是可知的。通過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分析總結可使多數事故在預定期間內得到控制。所以建立科學合理的事故預防體系,是預防煤礦電氣事故的一個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