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標準怎么寫
一、引言
人員密集場所,如商場、學校、醫(yī)院等,其消防安全至關重要,因為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導致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因此,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顯得尤為必要。以下內容將探討如何制定這樣的標準,以及在實施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二、消防安全組織與職責
1. 設立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全面的消防工作。
2. 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3. 對員工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設施設備與維護
1. 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標志等,確保其完好有效。
2. 建立設備維護記錄,跟蹤設備狀態(tài),及時進行維修更新。
3. 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根據場所特點合理布局。
四、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
1.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火源和隱患。
2. 制定詳實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救援措施等。
3.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火災的能力。
五、日常管理
1. 禁止在場所內違規(guī)使用明火,嚴格控制火源。
2. 建立巡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火災隱患。
3. 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儲和使用實行嚴格管理。
六、法律法規(guī)遵守
1. 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規(guī),確保合規(guī)經營。
2. 及時了解并更新消防政策,確保管理標準的合法性。
七、專家建議
在制定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標準時,應注重實際操作性和可執(zhí)行性,同時兼顧法規(guī)要求和場所特性。標準的制定應當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需要隨著環(huán)境和條件的變化不斷調整和完善。
管理標準規(guī)范
本管理標準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包括組織架構、設施設備管理、風險評估、應急預案、日常管理和法規(guī)遵守等方面。
管理標準有哪些
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組織與職責的設定、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的制定、日常管理規(guī)定以及法律法規(guī)的遵守。
注意事項
1. 標準應具有針對性,針對不同類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可能存在的特殊風險。
2. 標準應具有靈活性,適應場所的變化和消防技術的發(fā)展。
3. 標準的實施需得到全體員工的理解和支持,確保執(zhí)行力度。
書寫格式
書寫時,應遵循清晰、簡潔的原則,使用專業(yè)術語,同時考慮讀者的閱讀習慣,用易于理解的語言表述。每個部分應有明確的主題,段落間有適當?shù)倪^渡,保證信息的連貫性。避免使用過于復雜或生僻的詞匯,確保標準的普及性和實用性。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標準范文
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等有關規(guī)定,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達到如下標準。
一、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12分)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3分)
(二)確定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3分)
(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例會不應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記錄。(2分)
(四)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2分)
(五)積極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2分)
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分)
(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內容應當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8分)
(二)電氣、可燃物和火源管理。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維修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專業(yè)人員負責,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應安裝電氣火災預警系統(tǒng);集體宿舍應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人員密集場所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檢查,并有詳細記錄。嚴禁私拉亂接電氣設備;不得隨意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儲存液化石油氣或氧氣等易燃易爆品,應獨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
(三)人員密集場所要建立消防檔案,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和保管消防檔案。消防檔案內容完整,保管妥當,方便查閱。消防檔案中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書等應永久保存。(4分)
三、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29分)
(一)人員密集場所應依據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及地方消防強制性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4分)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規(guī)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yè)、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4分)
(三)明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2分)
(四)樓梯間常閉門的管理應落實到位。(2分)
(五)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合格產品并應保持數(shù)量足、完備、有效,并且不應被阻擋。(3分)
(六)人員密集場所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2分)
(七)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2分)
(八)不準擅自關閉、停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以及相應的消防聯(lián)動設備。(2分)
(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水泵的控制控制柜應處于自動控制位置。(2分)
(十)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不應埋壓、圈占或遮擋。(2分)
(十一)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設置位置應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不能埋壓、遮擋滅火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2分)
(十二)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員不應少于2人,必須持證上崗;值班人員要熟知熟記《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內容,并對消防中控室的設備能夠熟練應用、正確操作。消防控制室應有設備運行等情況記錄。除值班用品、火情處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2分)
四、認真開展防火檢查和巡查(8分)
(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工作,制定檢查計劃。(3分)
(二)應按有關內容與要求開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以及夜間防火巡查,營業(yè)期間防火巡查每兩小時至少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并應正確填寫巡查和檢查記錄。(3分)
(三)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及時報告。(2分)
五、火災隱患的整改(12分)
(一)人員密集場所對防火巡查、防火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并對整改完畢的進行確認。(4分)
(二)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4分)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4分)
六、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10分)
(一)人員密集場所應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工作,記錄完整。(2分)
(二)每年對員工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火措施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擺放位置及醫(yī)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會報警,會逃生,會撲救初期火災。消防安全培訓應有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參加培訓人員簽字等。(2分)
(三)新員工必須經消防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2分)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消防設施的工程維修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2分)
(五)人員密集場所內應在入口、走道、重點部位及其他顯眼位置粘貼消防宣傳畫。(2分)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與演練(5分)
(一)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定期演練制度。(2分)
(二)滅火預案應組織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內容科學合理。(1分)
(三)定期開展演練,應急組織機構應熟悉預案內容。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2分)
八、火災事故處置和消防工作獎懲(4分)
(一)火災發(fā)生后應積極主動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火災調查。(1分)
(二)火災后應研究制定改進對策及措施,并教育全體員工。(1分)
(三)人員密集場所應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評比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2分)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判定為不達標
(一)未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
(二)未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及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xù)或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場所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3人以上);
(四)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危險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
(五)發(fā)生死人或損失1000萬元以上火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