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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提拔自查報告(三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06 13:12:02 查看人數(shù):23

帶病提拔自查報告

篇一 帶病提拔自查報告850字

帶病提拔自查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堅決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瀘水縣委組織部結(jié)合專項整治工作,認真開展了“帶病提拔”自查自糾工作,堅決遏制干部“帶病提拔”、“帶病在崗”現(xiàn)象,確保干部選拔任用風清氣正。

按照“提拔后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且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倒查對象確定范圍,重點圍繞“三個是否符合”開展自查,即倒查對象提拔任用時的任職資格和條件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倒查對象的各個選拔任用環(huán)節(jié)是否存在違反《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的問題;倒查對象在提拔前有無舉報反映、是否進行了認真查核并形成書面報告等問題進行自查。經(jīng)清查,我縣尚未發(fā)現(xiàn)“帶病提拔”干部情況。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一是嚴格執(zhí)行談心談話制度。推行縣委組織部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和定期約談等制度,通過個別談話、實地查看等方式,與縣直領導班子和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交談,與一般干部職工交談,了解班子團結(jié)配合、總體作用發(fā)揮情況以及成員工作能力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或不足等。二是開展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按照《瀘水縣領導班子和干部巡察辦法(試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辦法》,加強對縣直各單位(部門)、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干部個人履職情況的分析研判工作,強化對干部的平時考察。今年以來,完成對全縣9個鄉(xiāng)鎮(zhèn)18個縣直部門的領導班子和干部的分析研判工作。三是認真開展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工作。實行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雙向追責,對隱瞞不報的,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四是嚴把征求意見關。向縣委報送擬提拔或調(diào)整人選建議時,要對其廉潔自律情況嚴格把關,書面征求紀檢監(jiān)察、檢察、審計、計生等部門意見;涉及非黨干部的,還征求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的意見;涉及公、檢、法、司的,還征求縣委政法委的意見;涉及雙重管理的干部還書面征求上級部門的意見。確保人選在提名前得到充分醞釀,防止“帶病”干部成為提名人選。

篇二 干部帶病提拔情況自查報告900字

根據(jù)市、區(qū)委組織部《關于對'帶病提拔'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街道黨工委對干部'帶病提拔'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jié)和認真自查?,F(xiàn)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干部任用條例》

根據(jù)市、區(qū)委組織部相關要求,街道黨工委非常重視,迅速組織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將其列為重要議事日程。為保證學習效果,街道黨工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對《辦法》和《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組織全體干部開展學習,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辦法》和《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

二是要求班子成員及人事干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它的內(nèi)容和要求;

三是把貫徹執(zhí)行《條例》情況作為街道領導工委會的重要內(nèi)容進行對照檢查。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jiān)督的認識,使干部更加明確了'帶病提拔'干部的嚴肅性和重要性,對于開展干部'帶病提拔'情況的自查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二、確定倒查對象

街黨群工作部與街紀委進行溝通,收集《責任追究辦法》頒布以來處級、科級黨政領導干部受撤職以上處分的情況。集中收集掌握同時具備以下三種情況的處級、科級正職、和副職領導干部:

(1)3月以后提拔任職的;(2)提拔后受到撤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3)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不包括非領導干部。通過街黨群工作部、街紀委的聯(lián)合調(diào)查,在3月以后提拔任職的干部有17人,其中,處級干部3人,科級正職干部8人,科級副職干部6人,這些人中沒有提拔后受到撤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和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情況。

通過對干部'帶病提拔'情況的自查,不存在干部'帶病提拔'的情況,在以后工作中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干部任用條例》要求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干部選拔任用紀律,避免干部'帶病提拔'的情況發(fā)生。

篇三 帶病提拔情況自查報告900字

干部帶病提拔情況自查報告

根據(jù)市、區(qū)委組織部《關于對“帶病提拔”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街道黨工委對干部“帶病提拔”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jié)和認真自查?,F(xiàn)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干部任用條例》

根據(jù)市、區(qū)委組織部相關要求,街道黨工委非常重視,迅速組織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將其列為重要議事日程。為保證學習效果,街道黨工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對《辦法》和《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組織全體干部開展學習,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辦法》和《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班子成員及人事干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它的內(nèi)容和要求;三是把貫徹執(zhí)行《條例》情況作為街道領導工委會的重要內(nèi)容進行對照檢查。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jiān)督的認識,使干部更加明確了“帶病提拔”干部的嚴肅性和重要性,對于開展干部“帶病提拔”情況的自查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二、確定倒查對象

街黨群工作部與街紀委進行溝通,收集《責任追究辦法》頒布以來處級、科級黨政領導干部受撤職以上處分的情況。集中收集掌握同時具備以下三種情況的處級、科級正職、和副職領導干部:(1)2023年3月以后提拔任職的;(2)提拔后受到撤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3)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不包括非領導干部。通過街黨群工作部、街紀委的聯(lián)合調(diào)查,在2023年3月以后提拔任職的干部有17人,其中,處級干部3人,科級正職干部8人,科級副職干部6人,這些人中沒有提拔后受到撤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和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情況。

通過對水果湖街干部“帶病提拔”情況的自查,不存在干部“帶病提拔”的情況,在以后工作中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干部任用條例》要求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干部選拔任用紀律,避免干部“帶病提拔”的情況發(fā)生。

帶病提拔自查報告(三篇)

帶病提拔自查報告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堅決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瀘水縣委組織部結(jié)合專項整治工作,認真開展了“帶病提拔”自查自糾工作,堅決遏制干部“帶病提拔”、“帶病在崗”現(xiàn)象,確保干部選拔任用風清氣正。按照“提拔后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且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前”的倒查對象確定范圍,重點圍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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