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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氣焊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焊接作業(yè)的安全與質量,涉及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操作人員資質管理
2. 設備與材料管理
3. 焊接工藝規(guī)程
4. 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6. 培訓與考核機制
7. 環(huán)境保護與職業(yè)健康
包括哪些方面
1. 操作人員資質管理:規(guī)定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進行技能復審和安全培訓。
2. 設備與材料管理:確保焊接設備定期維護,焊接材料符合標準,使用前進行檢驗。
3. 焊接工藝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焊接工藝流程,明確焊接參數,保證焊接質量。
4. 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前的檢查程序,操作過程中的防護措施,以及作業(yè)后的清理工作。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對可能發(fā)生的火災、爆炸等緊急情況有應對預案。
6. 培訓與考核機制:定期進行焊接技術與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焊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7. 環(huán)保與職業(yè)健康:控制焊接煙塵排放,提供個人防護裝備,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
重要性
電焊氣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安全保障: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安全。 - 質量保證:通過標準化操作,確保焊接質量,減少返工,提高生產效率。 -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國家相關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 職業(yè)健康:保護員工免受職業(yè)病危害,提升員工滿意度,增強企業(yè)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涵蓋所有焊接操作步驟、安全規(guī)定和應急措施,確保焊工清楚了解并遵循。
2. 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崗位:負責監(jiān)督焊工操作,定期檢查設備,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3. 實施定期培訓:組織焊工參加專業(yè)培訓,提升技能,強化安全意識。
4. 強化現場管理: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確?,F場整潔有序。
5.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違章行為,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持續(xù)改進管理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電焊氣焊管理制度將得到有效執(zhí)行,為企業(yè)的焊接作業(yè)提供堅實的安全與質量保障。
電焊氣焊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電焊氣焊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機修、電儀車間電焊氣焊作業(yè),確保安全,避免觸電事故以及保證儀控、電控等電氣設施的正常運轉,防止電氣線路短路著火等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將二次引線搭接在電纜管、暖氣管、水管、樓梯欄桿上以及稱量斗、傳感器等的吊掛支承裝置上,應搭接在工件上,嚴禁用鋼絲繩作為二次線使用。
2、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處須用螺絲緊固,且加裝護套,保證接觸良好。
3、電焊機一次線路距電源開關不超過3~5米,且必須保證電焊機外殼接地良好。
4、各電焊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防護用品,使用前必須安裝好接地保護裝置,并確認能夠真正起到保護作用方可使用。
5、使用前電焊機二次搭線必須拴接牢固,嚴禁松動和冒火花現象,一切準備就緒,把線引到作業(yè)現場后方可給電焊機合閘送電,以免拖拉把線和地線過程中發(fā)生觸電事故。
6、氣焊作業(yè),各表必須正??煽匡@示,回火裝置可靠連接穩(wěn)固,方可點火作業(yè)。
7、電儀車間電焊、氣焊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guī)定,非電鉗作業(yè)人員嚴禁動用電焊氣焊設備,其它非電鉗作業(yè)人員需動用電焊氣焊設備必須經過提前培訓并在專業(yè)人員監(jiān)護方可使用。
8、新進廠職工或調整崗位后的職工必須對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作業(yè)。在一個月內由組長兼顧作業(yè),根據學習情況確定獨立作業(yè)時間。
以上規(guī)定如和國家標準相抵觸,要執(zhí)行國家標準。
第2篇 電焊氣焊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單位:
近期發(fā)現各單位在電氣焊作業(y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電、氣焊現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
一 、 通用規(guī)定
1、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相關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
2、使用電氣焊修理機電設備時,必須注意機電設備外殼有無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觸電;帶電的設備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3、焊、割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先徹底清洗,將蓋打開,否則不準進行焊、割。
4、在焊接儲存過有毒物品的容器內及一般金屬容器內作業(yè),必須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5、不準焊、割密閉的和內有壓力(液體和氣體)的容器。
6、不準在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場地附近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進行焊割作業(yè)。
7、高空作業(yè)要扎好安全帶或設腳手架。
二、電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2、電焊機設單獨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
5、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內或作業(yè)地點較潮濕時,作業(yè)前應采取必要的絕緣防護措施和專人監(jiān)護方能作業(yè)。
8、打火前必須戴好電焊帽,并要告訴輔助人員躲避孤光。在清除鐵銹或熔渣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9、雷雨時,不得進行露天焊接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氣焊、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3、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4、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5、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6、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們,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7、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
8、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9、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10、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用電子槍點火,調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1、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2、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普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16、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場。
第3篇 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焊接管理制度
一、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23條規(guī)定,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主要進風大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指定專人攜帶、保管火具。
2、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米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5、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fā)現異狀,立即處理。
6、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qū)內的一切工作。
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二、根據上述規(guī)定特別制定下列實施措施:
7、進行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經通風部門、安監(jiān)質標部門、生產調度、機電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礦總工程師等部門領導研究會審,經總經理(礦長)批準后,由瓦斯檢查員、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安監(jiān)部門監(jiān)督措施的執(zhí)行,方準進行施工。參加現場作業(yè)的還必須有安監(jiān)部門、通風部門、機電部門、生產調度、焊接作業(yè)隊組等部門主要領導。
8、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和噴燈的專門措施要有專人負責并辦理審批手續(xù),未經批準不得施工,專門措施當時當次有效,再次工作時必須重新申請和審批,專門措施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帶入工作現場?,F場安全設施、有害氣體濃度等符合措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