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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器材的有效利用,防止設備損壞,保障生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器材分類與登記:明確各類器材的分類標準,建立詳細的器材登記制度,包括器材名稱、型號、購置日期、使用狀態(tài)等信息。
2. 借用與歸還:設定器材借用流程,包括申請、審批、借用、歸還等環(huán)節(jié),確保器材使用有跡可循。
3. 使用與保養(yǎng):規(guī)定器材的操作規(guī)程,提供使用培訓,強調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檢查的重要性。
4. 故障處理:設立故障報告機制,規(guī)定維修流程,及時修復損壞器材,防止影響生產。
5. 報廢與更新:制定器材報廢標準,規(guī)劃器材更新計劃,保持設備的先進性。
6. 責任追究:建立器材損壞責任追究制度,鼓勵員工愛護設備。
重要性
1. 提高效率:有效的器材管理制度能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停工時間,提高生產效率。
2. 安全保障:明確的使用規(guī)程和保養(yǎng)措施可以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
3. 資源節(jié)約:通過合理使用和及時維修,延長器材壽命,降低更換成本。
4. 企業(yè)文化:良好的器材管理體現企業(yè)對資源的尊重和對員工的責任心,有助于塑造積極的企業(yè)文化。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為每種器材編寫具體的操作和保養(yǎng)手冊,確保員工正確使用。
2. 建立培訓體系:定期進行器材使用和保養(yǎng)培訓,提升員工技能。
3. 實施監(jiān)控:通過信息化系統(tǒng)追蹤器材使用情況,定期分析數據,優(yōu)化管理策略。
4. 強化責任意識:通過獎懲機制,激勵員工遵守器材管理制度,培養(yǎng)責任感。
5. 定期評估:每年對器材管理制度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的構建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從多個方面綜合考慮,以實現器材的有效管理,促進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器材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體育場地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學校體育場地、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場地
1、外單位借用場地,須經主管校長審批后,由體育組組長具體安排使用。任何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外借場地。
2、愛護場地和器材設備。對于損壞場地和場地器材的當事人,酌情給予造價50%-200%的賠償,并給予批評直至處分。
二、器材室
1、器材室由體育組組長負責管理,另配一名體育教師進行器材賬目的管理。
2、凡學校購買或上級撥給的器材,要及時向后勤財產管理員報賬,并上體育組器材賬。
3、體育課、課外活動、業(yè)余訓練,需借用器材,必須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顒咏Y束后,要及時交回。
4、器材要入箱上課,擺放整齊。室內要保持清潔。
5、未經教師批準,學生不得隨便進入器材室動用器材。
6、丟失或人為損壞器材要視情節(jié)進行賠償。
第2篇 門業(yè)公司辦公器材使用管理辦法
門業(yè)制造公司辦公器材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傳真機的使用管理
一、收傳真:
(一)接收傳真件后,應做好登記工作,并依據傳真件上的收件人姓名、部室,及時送至收件人或部室負責人并做好簽收工作。
(二)沒有明確收件人的傳真件一律先轉至行政部經理處,由其簽轉收件人。
二、發(fā)傳真:
(一)市內傳真件,需各部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外傳,長途傳真視同長途電話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凡外單位要在行政部發(fā)傳真的需經行政部經理簽批后方可外傳。
(三)涉及機要的傳真,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傳真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當月傳真發(fā)送數量的統(tǒng)計和消費品的補充及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
第二條 長途電話的使用
一、公司開通長途電話業(yè)務,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凡因公務需要使用長途電話的本部工作人員,需應依規(guī)定填寫《長途電話申請單》,經本部室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外單位因公務需要使用長途電話的,須經行政部經理簽批后方可由使用。
四、拔打長途電話應用電信ip電話,以節(jié)約話費。
五、《長途電話請單》應暫留存,待次月與電話費單據核對無誤后,一并呈行政部經理核閱,如有誤,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室負責人承擔。
第三條 復印機使用管理
一、文件、資料的復印工作實行專人負責制,非行政部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復印機。
二、擅自操作復印機,致使機器損壞,應照價賠償。
三、復印文件、資料要服從文印人員的安排。
四、復印文件、資料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公司本部人員的復印須由本人所在的部室負責人簽批份數,外單位如確需復印的須經行政部經理審批。
五、機密以上文件一般不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經行政部經理或總經理批準。
六、復印件應視同原件一樣管理。機密級以上的文件,誰要求復印,誰負責分發(fā)與清退。
七、超過50份的批量文件原則上應送印刷廠印制,不予復印。
八、文印人員應每月統(tǒng)計當月復印機的復印情況和使用情況,并呈報行政部經理核閱。
九、復印機的更新、貴重配件的添置應預制計劃,報公司領導批準辦理。消費品的補充和日常維修費用由有權人批準辦理。
十、不得復印私人的材料。
附相關表單:
1、復印登記表;
2、長途電話申請單;
3、傳真件登記表;
4、復印機使用情況登記表。
第3篇 消防器材使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4篇 某物業(yè)項目保安員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項目保安員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保證對講機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專人統(tǒng)一領用、配發(fā)、送檢、保養(yǎng)。
(二)對講機只能提供部門管理者,當值班上班人員使用,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由保安負責人同意方可;
(三)對講機嚴格規(guī)定頻率,嚴禁保安員、干部私自拆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對講機電池充電6小時以上可使用,充電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五)保安員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fā)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六)專人領用對講機自行負責維護保養(yǎng);
(七)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使用警棍嬉戲打鬧,或給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員緊急情況下防衛(wèi)使用,非值班、執(zhí)勤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保安負責人批準的,嚴禁攜帶警棍外出,一切責任由提供者負責;
(十)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筒、雨衣、雨鞋,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占為己用;
(十一)對雨天用過的雨衣、雨鞋要及時用抹布擦拭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當班負責人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布擦拭干凈并將電池摳出;
(十二)交班時對對講機、警棍、雨衣、手電筒、雨鞋進行檢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在《保安員值班記錄》上,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第5篇 物業(yè)保安常用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保安常用器材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1.1對講機的配帶
上班期間,對講機一律掛置于右后側武裝帶或腰帶,或持于左手。
1.2對講機的管理
(1)保安主管負責對隊員所持對講機建立《設備設施臺帳》,對每臺對講機進行統(tǒng)一編號。
(2)各班長對本班對講機的使用情況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1.3對講機的使用
(1)使用人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對講機,嚴禁私自改變頻率。
(1)嚴禁用對講機談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3)對講機未使用時,任何持機者不準隨意使用其他功能鍵,以免發(fā)出強烈電流聲,影響他人通信聯絡。
(4)呼叫要求:保安主管負責制定各崗位代號,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對方,一律使用代號,呼叫時口齒清晰,使用普通話,用語標準、簡練、有禮貌,語氣輕松自然,嚴禁大呼小叫,拿腔走調,裝腔作勢,萎靡不振。
呼叫標準:例202有事需呼叫203:
203,203,202呼叫,收到請回答
203收到,202請講
1.4對講機的交接
隊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并將交接情況如實填寫在《值班記錄表》上,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脫責任,各班長要認真檢查對講機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以便妥善處理。
1.5對講機電池的充電管理
對講機的電池原則上每部對講機配備2塊電池,一塊使用,一塊備用,由保安主管對每塊電池進行編號(與對講機的編號同步),固定使用崗位。
備用電池的充電由保安主管指定崗位人員負責,被指定崗位人員對每塊電池的充電開始時間作好記錄,根據電池的使用說明確定充電時間,到了充電時間的及時停止充電,并做好登記,防止充電時間不足或時間過長,影響使用壽命。
1.6對講機出現問題,通過技術人員鑒定,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相關使用人責任,是自然損壞的及時上報處理。
2、橡膠棒的使用管理
2.1橡膠棒只供當班保安員值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自衛(wèi)使用,使用時必須符合正當防衛(wèi)的四個基本條件:1、必須有現實存在的不法侵害行為;2、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但尚未結束;3、正當防衛(wèi)的實施對象必須是不法侵害行為的實施者;4正當防衛(wèi)的意圖必須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
2.2使用時要注意愛護,不得隨意擺弄或轉借他人使用,防止損壞、丟失,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2.3橡膠棒只能用于自衛(wèi)或制止犯罪行為,使用時應避免敲擊頭部和要害部位。
2.4不佩帶時橡膠棒統(tǒng)一放置在保安值班室。
2.5交接班時做好移交,若有損壞、丟失的,照價賠償,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3、手電及應急燈的使用管理
3.1使用時間:(夏)21:00-6:00(冬)18:30-7:30
3.3需用手電或應急燈的崗位到監(jiān)控室領用,監(jiān)控值班人員應做好登記。
3.4持有隊員在使用前應檢查并保證手電或應急燈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
3.5使用時應避免直射客戶或路人的眼睛。
3.6無特殊情況,嚴禁對著客戶門窗直射。
3.7使用完畢后及時還回監(jiān)控室,由監(jiān)控室檢查后及時注銷,有問題的及時上報,由技術人員鑒定后作出相應處理。
3.8充電:手電或應急燈的充電按對講機備用電池充電一樣進行管理。
4、巡更棒的使用管理
4.1巡更棒只用于巡更打點,嚴禁用作他途。
4.2巡更棒的交接:交接時必須檢查巡更棒的完好程度,主要包括巡更棒的外觀、數據輸出口,有問題的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3巡更棒出現問題時,及時上報,由相關人員鑒定后,若是人為造成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分不清具體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共同賠償,是自然損壞的,按報損程序處理。
第6篇 某保安部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保安部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保安部所有警用器材包括:橡膠警棍、強光手電、對講機、應急燈等。為了合理使用這些器材,使之在我們的工作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1)所有警用器材屬保安部保安人員專用,無關人員不得使用。如特殊情況需借用的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后,嚴格履行借用登記手續(xù),方可借用,保安人員不得私自將器材借予他人。
2)凡具有攻擊性能的器材(如電棍等),必須在自身生命及社區(qū)客戶的財產、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方可使用。嚴禁在工作中使用此類器材進行打逗或在對疑犯進行審訊中使用。
3)對講機為保安專用,在使用中必須遵守規(guī)范的通話術語,不得在通話中講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嚴格警用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記錄,由每班的領班專職負責,發(fā)現人為的損壞、丟失要及時上報主管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是自然損壞的要做好登記及時申請更換,以保證工作中的使用。
5)警用器材要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拆卸。
6)保安部所有的對講機有固定的頻率,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
7)所有充電式器材在充電時,需認真做好記錄,以防因充電時間過長燒壞器材。
第7篇 物業(yè)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5)
物業(yè)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五)
安全員警用器材包括對講機、強光手電、警棍等。為了加強通訊聯絡以便更好地完成安全安全工作,制定警用器材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對講機有固定的頻率,安全員不得擅自調換頻率,影響正常工作。
二、對講機由指定值班人員專用,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三、嚴格對講機交接制度,由當值班長專人負責,發(fā)現非正常丟失,照原價賠償,及時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四、警用器材要妥善保管,嚴禁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玩耍、拆卸安全員器材。
五、嚴格使用對講機通話術語,不得在通話中講與工作無關的話,更不準用對講機聊天。
第8篇 物業(yè)安管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安管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要求,適用于各物管中心對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
2安管/消防器材的管理
2.1管理基本原則為:統(tǒng)一配制、分工管理;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
2.2安管/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歸口管理,職責分工為:
a)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類安管/消防器材的購買申請,報物管中心負責人審批;對講機需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和統(tǒng)一采購。
b)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管/消防器材的配置、領取、保管和發(fā)放;
c)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管器材的統(tǒng)計和發(fā)放登記;
d)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消防器材的登記和定期檢查;
e)安管員負責消防器材的巡視檢查。
2.3發(fā)放范圍與配置標準(見表1)
表 1
類別名稱發(fā)放范圍配置原則備注
通訊對講機當值固定崗、巡視崗/管理員定崗定機隨時充電
防護警棍當值安管員按需發(fā)放集中保管
雨衣固定崗、巡視崗雨天發(fā)放,人手一套提前準備
雨鞋固定崗、巡視崗
照明手電巡視崗、車管崗夜間及停電時發(fā)放隨時充電
消防消防斧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防毒面具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防護服中控室按需配置集中保管
滅火器公共區(qū)域、停車場、機房按規(guī)定配置定期檢查
注:本表僅供一般情況下參考,特殊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2.4保管與發(fā)放
2.4.1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安管/消防器材分類臺帳,統(tǒng)一編號。填寫《安管器材配置表》(表380-22)和《消防器材配置表》(表380-21),登記編號、名稱、數量、配置地點/崗位、時間等信息。由個人或班組使用、保管的器材還應做好領用登記。
2.5物管中心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管/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以確保器材能夠正確使用。
2.6器材發(fā)生損壞或丟失,安全管理部門應書面上報物管中心負責人,并及時修復、補充相關器材。。
2.7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核對檢查器材,發(fā)現問題時及時處理。
2.8安全管理部門嚴禁將器材轉借他人或私自使用,嚴禁將器材占為己有,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3安管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3.1對講機的使用與維護
3.1.1對講機只供當值的安管班長、安管員、維修工和服務員使用,實施定崗定機的管理,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須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
3.1.2對講機電池應按相關使用規(guī)定或使用說明進行充電。
3.1.3各崗位人員做好電池充電及交接工作,使用人在交接崗時須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檢查對講機外觀,性能是否完好和正常,如發(fā)現問題立即與上一班人員確認,并上報領班/主管,記錄損壞的情況和損壞原因。
3.1.4對講機應按規(guī)定頻率使用,嚴禁私自拆卸、破壞或隨意調至其他頻率。
3.1.5使用人在聯絡對方時須使用代碼,不得直呼其姓名,并講清自己的代碼。被聯絡人在對方呼叫三聲之內必須應答。
3.1.6使用對講機通話時要簡單明了,不得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3.1.7使用人可根據執(zhí)勤情況適度調節(jié)對講機的音量,避免音量過大影響到客人,過小自己聽不清楚。
3.1.8在崗人員應隨時檢查對講機通訊狀態(tài),如電量不足應立即聯絡領班安排人員更換電池,不得擅自脫崗。
3.1.9遇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采取措施保護對講機。
3.1.10使用人攜帶對講機到信號較弱或無信號的地點,應事先告知領班所去的位置或聯系電話,以便緊急情況下聯絡。
3.1.11為了確保不影響客戶的辦公秩序以及保守內部機密,特殊崗位人員應配備對講機耳機。
3.1.12對講機須佩戴在使用人的右后腰處。冬季著大衣時,須將對講機佩戴在大衣正面武裝帶的右側。
3.2警棍的使用
3.2.1安管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媳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3.2.2所配警棍只供安管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wèi)使用,非值班、值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3.2.3嚴禁將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安管部負責人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3.2.4交接班時,應對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在相應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記錄》(表380-4)。
3.3手電、雨衣、雨鞋的使用
3.3.1安管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雨鞋,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雨鞋、手電筒、電池等占為己用。
3.3.2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干布擦拭干凈,折疊整齊后交當值班長保管。
3.3.3手電使用完畢后,用干布擦拭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3.3.4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于相應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記錄》(表380-4)。
4消防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4.1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的使用與維護
4.1.1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統(tǒng)一放置在監(jiān)控中心/消防值班室,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4.1.2在緊急情況或消防演習中,經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4.1.3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斧、防毒面具、防護服等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和使用性能的檢查工作。
4.2滅火器的使用與維護
4.2.1各物管中心的公共區(qū)域和重要部位需根據當地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
4.2.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物管中心所有的滅火器材進行詳細登記,記錄配置地點、數量、器材型號、購置/年檢日期、品牌等信息。
4.2.3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公共區(qū)域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并適時對滅火器更新,確保滅火器正常使用。
4.2.4安管員和各部門員工均應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滅火器的使用培訓。
4.3消防設施的管理
4.3.1未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各類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不準隨便挪動、占用。
4.3.2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每半年由維修工程人員進行出水測壓的實驗,并檢查供水系統(tǒng)的運行狀態(tài)。
4.3.3各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和清潔,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報安全管理部門。
4.3.4維修工程部門應設專職/專人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并將維修、保養(yǎng)計劃,運行狀況進行備案。
5記錄
5.1《安管器材配置表》(表380-22)
5.2《消防器材配置表》(表380-21)
第9篇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格式
1、對爆品一定要包裝嚴密,專車運輸,不得混裝其他物品。出庫時要嚴格清點驗證,入庫時也要當面核實,發(fā)現短缺,變質等問題,要當即追查。
2、裝卸爆品要輕裝輕放,火藥雷管要分車裝運。車輛必須由專人押送,嚴禁煙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儲存?zhèn)}庫要設在安全地點,庫區(qū)設置圍欄、排水溝和消防裝置、避雷裝置、報警裝置、防爆裝置、防盜、防洪、防爆。
4、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溫度適應,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庫存量以適當時間為適,不得超貯,爆品要擺放整齊,不得亂扔亂放,經常驗庫,入庫出庫按產品時間依次定期輪庫,防止變質。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禁止在庫區(qū)使用煙火,禁止庫內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藥。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藥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爆破證和出庫單領取,保管員隨時登記入帳,否則保管員拒付。
8、火藥雷管必須直接帶到工作場地,分別裝入火藥箱,雷管箱內,放在避開電器設備,頂板穩(wěn)定的安全地點,不得隨意亂放。
9、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體的工作地點進行,嚴禁坐在導電物體上。
10、裝炮藥時,無關人員退出現場,專由放炮員操作,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放炮時要把剩余爆品按置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所有人員隱蔽好后,由放炮員按規(guī)程起爆。
11、卷線放炮,放炮器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12、每班放炮后,由放炮員、安全員、班長負責清點,雷管、炸藥當即登記入帳,有余辦退庫。
13、安檢科每月檢查一次火藥庫,警報器、消防器材和出入庫退庫情況,帳目手續(xù)等。
14、倉庫保管員負責火藥支領。我礦安檢科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情況向公安部門報告。
第10篇 消防器材使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11篇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等,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工隊(部門)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各工隊要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工隊必須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完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12篇 對講機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2)
對講機、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二)
1.0 目的
保證對講機、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范圍
適用于秩序維護部所有對講機、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工作。
3.0職責
3.1 秩序維護部主管負責對對講機、警用器材的申購、發(fā)放、送檢、保養(yǎng)。
3.2 秩序維護部班長負責對講機、警用器材的保管、發(fā)放并予以記錄。
3.3 當值秩序維護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
4.工作內容
4.1 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4.1.1 監(jiān)控中心值班員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帳。
4.1.2 對講機只能提供部門管理者、巡邏隊、消防專員和當值秩序維護員使用,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由物業(yè)經理同意方可。
4.1.3 對講機嚴格規(guī)定使用頻率、嚴禁秩序維護員、干部私自亂拆亂調其它頻率。
4.1.4 對講機電池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充電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5 秩序維護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fā)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報部門負責人。
4.1.6 專人領取使用對講機自行負責維護保養(yǎng)。
4.2 頭盔、警棍的使用
4.2.1 秩序維護員要愛護使用頭盔、警棍,嚴禁使用警棍嬉戲打鬧或給他人玩耍。
4.2.2 所配頭盔、警棍只提供秩序維護員緊急情況下防衛(wèi)使用,非值班、執(zhí)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4.2.3 嚴禁頭盔、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物業(yè)經理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時,對頭盔、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于《值班記錄》上。
4.3 手電筒、雨衣的使用
4.3.1 秩序維護員要愛護使用手電筒、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占為已用。
4.3.2 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布擦拭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巡邏班長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布擦拭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4.3.3 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筒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在《秩序維護部值班記錄》上,發(fā)現問題及時報部門負責人。
第13篇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辦法
1.0 目 的:為了確保全廠防火工作正常,特制定本規(guī)定。
2.0 適用范圍:全廠消防器材。
3.0 規(guī)程正文:
3.0.1 公司內部一切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滅火器,沙箱,水桶,消防锨,尼龍水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廣播系統(tǒng)等都是為應付緊急情況而設置,非緊急情況下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包括公司職員與外包商都無權擅自動用,違者將視情節(jié)嚴重性予以相應處罰。
3.0.2 消防設施由廠務部消防工程師統(tǒng)一負責,每月應對所有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或進行性能測試并作好相應的檢查記錄。消防工程師應保證各種消防設施隨時保持可用狀態(tài)。
3.0.3 消防工程師應按照公司及當地消防主管部門之規(guī)定及標準對現有消防設施的配置進行審核以保證現有消防設施的設置及配置都符合上述標準。
3.0.4 由于正當理由使用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等應作好使用記錄。
3.0.5 下列情況屬正當使用范圍:
火災發(fā)生
消防培訓及演練
滅火設施性能測試
3.0.6 消防控制室內應有一套完整的消防主要設施平面布置圖以備查,消防工程師應隨時對圖紙進行更新以保證圖紙為最新版本。
3.0.7 公司內部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疏散圖,消防工程師應隨時更新圖紙以保證圖紙為最新版本。
3.0.8 消防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補充以保證設施隨時可用。
第14篇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的消防管理,預防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按照所屬部門區(qū)域進行管理,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保持良好備用狀態(tài)。
三、各部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需設立專管人員,建立臺賬,防止被盜、丟失或損壞。
四、各種消防器材應合理分布,擺放在便于取用、通風良好的地方,并做好“防雨、防曬、防塵”等防護工作,嚴禁與油類、酸、堿等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接觸,嚴禁挪作他用或改變位置。
五、消防水帶使用后,需及時清洗干凈、曬干、歸位(消火栓箱位)。
六、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匯報部門領導,并將出具的相關證明和空瓶送到安全科報存。
七、各部門領導督促本部門相關人員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作好記錄,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還好有效,隨時可用。
八、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因工作失責,造成公司生產、財產或其他受到不應有損失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本規(guī)定自2022年5月19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對講機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1.0 目的
保證對講機、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范圍
適用于各樓盤保安部所有對講機、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工作。
3.0職責
3.1 保安部經理負責對對講機、警用器材的申購、發(fā)放、送檢、保養(yǎng)。
3.2 保安部內勤負責對講機、警用器材的保管、發(fā)放并予以記錄。
3.3 當值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
4.工作內容
4.1 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4.1.1 保安部內勤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帳。
4.1.2 對講機只能提供部門管理者、巡邏隊、消防專員和當值保安員使用,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由保安部經理同意方可。
4.1.3 對講機嚴格規(guī)定使用頻率、嚴禁保安員、干部私自亂拆亂調其它頻率否則按專違紀處理。
4.1.4 對講機電池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充電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5 保安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fā)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報部門經理。
4.1.6 專人領取使用對講機自行負責維護保養(yǎng)。
4.2 頭盔、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頭盔、警棍,嚴禁使用警棍嬉戲打鬧或給他人玩耍。
4.2.2 所配頭盔、警棍只提供保安員緊急情況下防衛(wèi)使用,非值班、執(zhí)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4.2.3 嚴禁頭盔、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經理批準,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時,對頭盔、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于《值班記錄》上。
4.3 手電筒、雨衣的使用
4.3.1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筒、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占為已用。
4.3.2 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布擦拭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當值中隊助理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布擦拭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4.3.3 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筒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在《保安部值班記錄》上,發(fā)現問題及時報部門經理。
5.0 相關文件
無
6.0 記錄表格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