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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9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1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工作流程的連續(xù)性和效率,防止因人員變動導致的信息斷層和工作延誤。它為員工離職、晉升或調崗時的工作交接提供了清晰的指導,確保知識、責任和權限的有效轉移,從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營。

包括哪些方面

1. 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職責描述、項目進度、客戶關系、文件資料、密碼信息、工作流程、公司政策和規(guī)定等。

2. 交接程序:明確交接雙方的角色和責任,設定交接時間表,規(guī)定交接文檔的格式和內容。

3. 評估機制:對交接過程進行評估,確保信息傳遞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4. 監(jiān)督與支持:上級領導的監(jiān)督和協(xié)助,以解決交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5. 法律責任:明確員工在交接過程中的法律責任,防止因疏忽導致的損失。

重要性

1. 維護業(yè)務連續(xù)性:有效的交接制度能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減少新任員工的學習曲線,降低業(yè)務中斷的風險。

2. 保護公司資產:交接過程有助于保護公司知識產權、客戶資源等重要資產,防止信息泄露。

3. 提升工作效率:清晰的交接流程可以提高交接效率,減少因人員變動帶來的混亂和延誤。

4. 建立責任感:通過制度化的方式,強化員工對工作交接的責任意識,促進團隊合作精神。

方案

1. 制定詳細交接清單:列出所有需要交接的事項,確保無遺漏。

2. 定期培訓:對新員工進行交接流程的培訓,提升他們的適應能力。

3. 確立監(jiān)督機制:由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監(jiān)督交接過程,確保其按計劃進行。

4. 雙向確認:交接雙方需簽字確認交接內容,形成書面記錄。

5. 設置反饋渠道:鼓勵員工提供對交接制度的改進建議,持續(xù)優(yōu)化流程。

6. 法律咨詢:在制定交接制度時,應咨詢法律顧問,確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

通過以上措施,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有助于公司在面對人員變動時保持穩(wěn)定和高效。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z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單位人員名冊。

2、未辦及未了事項。

3、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2篇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范本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3篇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規(guī)章制度怎么寫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

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第4篇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規(guī)章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

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第5篇 某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單位人員名冊。

2、未辦及未了事項。

3、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6篇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 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 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 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 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 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三條 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 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

第四條 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 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 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7篇 v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單位人員名冊。

2、未辦及未了事項。

3、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8篇 g公司員工交接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9篇 _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單位人員名冊。

2、未辦及未了事項。

3、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jiān)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jiān)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9篇

公司員工交接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工作流程的連續(xù)性和效率,防止因人員變動導致的信息斷層和工作延誤。它為員工離職、晉升或調崗時的工作交接提供了清晰的指導,確保知識、責任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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