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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日常運營中水電(氣)設施的安全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施管理:涵蓋水電(氣)設備的安裝、維護、檢查和更新,確保所有設施符合安全標準。
2. 操作規(guī)程:明確操作人員在使用水電(氣)設備時應遵守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3.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故障或事故的快速響應方案。
4.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水電(氣)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演練。
5. 責任制度:明確各部門和個人在水電(氣)安全管理中的職責。
培訓內容
水電(氣)安全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點:
1. 安全法規(guī):講解國家和地方關于水電(氣)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
2. 設備知識:介紹各類水電(氣)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常見故障識別。
3. 危險識別:教育員工如何識別和預防潛在的安全隱患,如漏電、泄漏等。
4. 應急處理:模擬應急情況下的操作流程,如斷電、關閉閥門等。
5. 實操演練:組織實地操作練習,增強員工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應急預案
1. 故障報告:一旦發(fā)現水電(氣)設施異常,員工應立即上報,并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2. 現場隔離:在安全人員到達前,封鎖故障區(qū)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3. 搶修行動: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故障排查和修復,必要時聯(lián)系外部專業(yè)服務。
4. 復工評估:修復后,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使用。
5. 事后總結:分析事故原因,調整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重要性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乎到:
1. 人員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能減少因水電(氣)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
2. 生產效率:避免因設施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保障企業(yè)正常運行。
3. 財產保護:防止設備損壞和財產損失,降低企業(yè)運營成本。
4.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規(guī),避免因不合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5. 公司聲譽: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嚴格執(zhí)行,確保企業(yè)安全、穩(wěn)定、高效運行。
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水電(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師生觸電和煤氣中毒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結合《電力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加強宣傳和教育
學校應經常性對學生進行水電(氣)的安全使用進行教育,讓學生懂得有關的安全使用和防范知識。
教育學生要節(jié)約用水電(氣)。
二、具體措施
電的安全使用
嚴禁人在任何(地方)室私拉亂接。
各班、各功能室、各辦公室等用電地應經常檢查線路、用電器、接頭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各班、各功能室、各辦公室等用電地每天放學時必須關閉所有用電器以防引起火災和浪費。
各班加強教育嚴禁學生私自接觸用電器、線路等,更不準學生打開開關、線板等,以防引起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教學生掌握必要的用電防電知識,掌握必要的應急措施。
水的安全使用
教育學生節(jié)約用水。
每天放學后必須關閉所有水龍頭,以防引起“水災”和泡濕用電器等引起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教育學生不喝生水。
氣的安全使用
正確掌握使用方法。
做到人走火滅
經常檢查煤氣設備的安全性,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掌握必要的應急方法和防范知識,在遇到危險時能正確及時的處理。
遇到危險時還可以撥打報警電話等報警?;鹁?119;匪警:110急救:120等;還可以撥打就近電話求救。
教育學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災害的防范知識。
【第2篇】學院水電管理制度
1、學院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用戶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學院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lián)系,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zhí)行,并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設備,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學院有關領導批準,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周對學院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fā)生。
【第3篇】天錄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鳳凰中學水電管理制度
1、正常安全供水供電,是工作生活學習的必備條件,全校人員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總務處對此負總責。
2、節(jié)約水電,是每個公民應有的道德和義務,節(jié)約者光榮,浪費者可恥,盜用者犯罪。各部門要加強節(jié)約水電的宣傳、教育工作。
3、水電工是維護水電正常供應的責任人,應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線暢通,及時排障,按時開關,分片調供,保障供應,確保安全。
4、職工住宅:水、電表到戶,按量計費。嚴禁偷水偷電,違者處以適當罰款。
5、辦公樓、教學樓用電:各處室負責人和班主任是責任人,必須做到按需開關,人走斷電,杜絕浪費,否則責任人承擔一定的損失。
6、學生宿舍:定時供應,按需調控,滿足使用,杜絕浪費。
7、維修:凡私人用水電材料費用由個人承擔,公用設施材料費由學校承擔。水電小維修工作由學校水電工承擔。
8、水電工及時巡查維修,防止水電設施受損被盜,避免浪費和損失;有險情或嚴重故障,要及時報告學校和水司、電司,否則,扣發(fā)水電工的崗位津貼或責其賠償損失。
【第4篇】水電工管理制度
水電工班是綜合樓管理的一個重要技術部門,負責綜合樓各項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及維護、保養(yǎng)、檢測等事項。為確保這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經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擁護黨的領導,自覺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治上、思想上與***始終保持高度一致;
2、服從領導,嚴格按要求操作各項設施;
3、熟練掌握水電維修、維護和管理方面的專業(yè)知識;
4、嚴格管理好綜合樓的水、電,做到不浪費水電;
5、及時向后勤管理中心匯報綜合樓的水電運行狀況;
6、規(guī)范操作程序,確保各種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避免因管理維護不善而發(fā)生相關事故。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全綜合樓水、電及有關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
2、定時或不定時對綜合樓進行有關巡檢,確保水、電、電梯、空調、廣播、監(jiān)控、陰井管道等重要設施的正常運轉,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并提出整改意見;
3、負責監(jiān)督安全用電,隨時檢查用電情況,發(fā)現不符合用電規(guī)定或擅自接線、裝燈用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或直接拆除;
4、提出采購日常維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見;
5、妥善保管有關器材和維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6、按要求按時倒閘操作。
三、工作制度
1、在局后勤管理中心領導下,負責綜合樓水、電及有關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及指導使用等;
2、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管理中心的考勤、考核制度;
3、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節(jié)約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堅持巡檢工作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力避長流水、長明燈的現象發(fā)生;
5、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愛崗敬業(yè)思想、態(tài)度和藹、隨叫隨到、維修及時、保證質量;
6、保管好維修工具,工作間各種器材擺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丟失或損壞者,照價賠償;
8、搞好工作間的清潔衛(wèi)生。
四、值班制度
1、水、電工值班實行24小時不空檔工作責任制;
2、保證值班室經常有人,電話、手機暢通;
3、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接受分解任務、巡檢設備、事故處理、打掃衛(wèi)生等;
4、認真做好巡檢記錄、工作日記和維修更換設施配件的登記;
5、按要求按時做好倒閘操作;
6、做好交接班情況說明和工作銜接。
五、巡檢工作制度
1、水、電工對綜合樓水、電重點部位設備及其他設施的巡檢工作每天不少于兩次;
2、巡檢時間為每天上午上班時間開始至1小時,下午下班時間前1小時至下班,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時進行,但不可少缺;
3、巡檢人員巡檢時工作要認真細致,不得馬虎、遺漏,尤其是重點部位;
4、巡檢情況必須認真填寫巡檢工作記錄,字體要工整,看得清楚;
5、綜合樓水、電重點部位設備及其他如出現重大事故,屬于巡檢不到位造成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違紀處理制度
1、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扣除一天工資;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值班室空檔或出現一次電話無人接聽者,罰當班人員每人5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規(guī)定程序工作和作業(yè),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責任人除承擔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損失外,若觸犯法律,則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解聘辭退
觸犯以下任意一條者予以解職并辭退:
1、在單位打架、斗毆;
2、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物品;
3、有不道德行為,作風敗壞者;
4、工作時間酗酒;
5、有偷竊、詐騙行為者;
6、觸犯法律、法規(guī)者;
7、挑撥離間、拉幫結伙、制造事端者;
8、工作時間舉止不雅、偷懶耍滑、屢教不改者;
9、無視領導或各項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者;
10、緊急關頭、動搖者,臨陣退縮者。
八、獎勵制度
符合下列條件的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服從領導,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2、勇于負責、責任心強、恪盡職守、埋頭苦干、積極主動完成本職工作;
3、刻苦鉆研、技術高超、完成任務好;
4、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其他違章違紀、工作表現好;
5、拾金不昧,數額較大,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績,做出較大貢獻的;
6、在工作中發(fā)現險情,排除各種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故發(fā)生,保護公物和人身財產安全,英勇頑強, 奮不顧身,成績顯著者;
7、集體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可根據具體情況,授予集體獎勵;
8、獎勵分表揚、記功、獎勵實物、現金,晉升工資等。
【第5篇】水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jié)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tǒng)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guī)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做到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安定鎮(zhèn)學校
2022年8月12日
【第6篇】水電站安全管理制度
1.水電站屬于重要生產部位,外來人員必須履行出入登記手續(xù)。值班人員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持有效證件操作,必須會撲救電氣火災和正確使用滅火器。
2.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值班巡視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水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所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5.進出高低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經常保持門窗完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和防盜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室。
7.停送電操作必須按照倒閘操作順序依次操作,杜絕帶負荷停送電 。
8.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 ,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
9.在不可送電的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攔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檢修或臨時工作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代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嚴禁約時或者電話通知停送電 。
11.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或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
1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
13.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4.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可不經聯(lián)系立即斷開有電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
15.電器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該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高低壓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害。
車田苗族鄉(xiāng)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第7篇】s市政府水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水、電應由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抄表和核算度數。
第二條 抄表員和收費員應分開,最后由兩人核對應收金額和實收金額。
第三條 單位水電表要與私人水、電分清,路燈、公共水龍頭要入專門的電表、水表。
第四條 各戶電表、水表要統(tǒng)一由有資質的單位校表一次,然后進行封表,需要維修或校表的須報經辦公室或水電管理人員同意后才可開封,否則當偷電處理。
第五條 每幢樓要設立水、電費公開欄,將各戶水、電費每月列表公布一次。
第六條 應由鎮(zhèn)政府支付的水電費由抄表員、收費員每月將度數、金額列表并簽字后送書記或鎮(zhèn)長審核。
第七條 抄表員負責檢查各用戶的用水、用電情況,各用戶必須配合,發(fā)現有偷電、偷水或私拉亂接行為報黨政辦公室處理。
【第8篇】貴陽一中水電管理制度
1. 學校的水電供應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辦公為優(yōu)先,水電供應的總體調度工作由總務處水電工負責,物業(yè)工程技術人員應認真按總務處的規(guī)定管理好水電。
2. 節(jié)約用水、用電是學校每位教職員工,全體學生的責任,全體師生均要以學校主人翁的態(tài)度,厲行勤儉節(jié)約的作風,養(yǎng)成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習慣,做到離開辦公室隨手關水、隨手關電。
3. 全校師生應注意用電安全,為保證用電安全,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接電線,隨意更改電路,嚴禁師生在校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熱設備,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燒開水。學校有關處室管理人員及住戶應經常注意檢查室內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室內如有存在安全問題應及時通知學校總務處安排人員進行整改。供電線路及供水管道發(fā)生突發(fā)安全問題時應及時關閉總開關和總閥門,并報告學??倓仗?。物業(yè)公司工程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二次對學校用電設施進行大規(guī)模檢查。
4. 在校外市電供電中斷,學校使用備用電進行供電時,嚴禁學校教師宿舍使用電熱器具(如電飯鍋、電炒鍋等)進行煮飯、炒菜。
5. 學校配電房由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任何人未經同意私自進入電房,堅決不允許任何人私自動用配電房的配電設施,否則,發(fā)生責任事故,當事人應負一切刑事責任。
6. 學校教學樓教室用電實行由學??倓仗幗y(tǒng)一分配管理,教室白天照明供電時間一般為早自修時間,其它時間如需供電由總務處視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教室用電管理由班級負責,各班班主任應按排學生做好節(jié)約用電工作。
7. 學校水電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持證上崗,樹立服務意識,以較強的責任心管好學校的水電供應,確保學校正常的生活用水和教學用電,應經常性深入檢查學校的用水用電情況,減少漏水、漏電的發(fā)生,杜絕用電的安全隱患,定期檢查設施設備及維護,及時向學??倓仗幏从乘姷墓闆r。
8.專用場館的水電關閉有使用分管處室主任負責,考試教室水電管理由最后一場監(jiān)考教師監(jiān)考結束后負責關閉管理。
【第9篇】水利水電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防汛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員工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
第三條認真貫徹《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統(tǒng)一規(guī)劃,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對防汛工作的統(tǒng)一安排和領導,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單位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條各單位、項目要齊心協(xié)力、切實擔負起防汛的責任,所有員工都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五條防汛工作由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分級分部門管理(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職負責)。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六條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公司成立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的防汛領導小組,各單位、項目應成立由第一責任人擔任指揮長的防汛指揮部,明確防汛工作責任部門,組織搶險隊伍,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七條各單位、項目必須根據施工項目實際進展情況編制當年的防汛規(guī)劃,突出防汛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方案(措施);各項目制定的防汛方案或措施應報監(jiān)理審批后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項目要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條各單位、項目要充分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檢查、早落實,把好汛前檢查關,消滅防汛“死角”,切忌走過場。汛前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防汛組織機構(即: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搶險隊伍等)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靈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應急預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圍堰、防洪墻等)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動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設施,是否狀況良好,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5、對有可能誘發(fā)山體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施工作業(yè)點,是否制定預防應急措施、人員是否能及時撤退;
6、對可能受洪水影響的營地和大型設備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7、對會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施工部位是否有警示標志。
第十條各單位、項目要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防汛崗位責任制;汛前檢查大綱與消缺管理;汛期值班、巡視、檢查、匯報制度;防汛物資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災情的匯報;防汛工作的獎懲;年度防汛工作總結等。
第十一條各單位、項目在防汛期間,必須保證“思想、組織、人力、物資、經費、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實,確保安全渡汛。
第十二條在主汛期間和大暴雨過程中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對生產、生活區(qū)的巡視檢查,及時處理有關安全隱患及突發(fā)事件。
第十三條各單位、項目在汛期應加強與所在地水文、氣象網點和業(yè)主方面的聯(lián)系,及時、準確了解和傳遞有關的氣象、水情、汛情預報資料等,不失時機的組織防洪搶險工作。
第十四條對發(fā)生洪水災害的施工點,施工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的工作和物資的供給。
第十五條洪水災害發(fā)生后,所在單位應在水毀建筑物相應位置設置警戒線,做出醒目標志,并派員值班,避免事故再次發(fā)生;同時還應配合當地政府積極組織員工開展自救和恢復生產等工作。
第十六條對所發(fā)生的災情,經核實后,應如實地逐級上報主管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謊報、瞞報、偽造。
第十七條在遭遇超標洪水或泥石流襲擊而造成重大損失和重大人員傷亡以及重大設備和建筑物摧毀的施工項目,應在24小時內將受災情況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各單位、項目應在汛前將本單位防洪渡汛指揮部成員名單、聯(lián)系電話及防汛方案以書面或電子文檔格式上報公司。
第十九條汛期結束后,各單位、項目應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的總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借鑒來年,總結報告應于年底前報公司主管部門。
第三章獎懲
第二十條各單位、項目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在防汛期間,因工作失職、瀆職而給單位造成損失和影響的,根據損失的大小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和處分。
第二十二條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視其嚴重程度,在追究經濟責任的同時給予行政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項目可根據本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實驗中學水電氣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水電氣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jié)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tǒng)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guī)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做到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學生宿舍不準用大燈泡,不得使用充電器、取暖器。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第11篇】水電工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 水電老板和現場維護電工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以便聯(lián)系,如開通不接電話或者關機罰100-200元,
二、 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因用電設備需要維護電工前往時,電工不執(zhí)行或者拖延時間的,每次處罰200-500元。
三、 晚上加班和澆筑混凝土時,電工沒在現場,每次發(fā)現處罰100-200元。
四、 水管、水龍頭和球閥等壞了的在漏水,沒有及時更換或時間過長,處罰100-200元。
五、 現場的線路等沒有整理號的每次處罰50-100元。
塔吊操作、指揮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
一、 按項目部規(guī)定及項目經理安排,按時上下班,若有不按時上下班,每次處罰50元。
二、 當班的人員不能離開現場,若有勞務公司或現場人員舉報離開則處罰50-100元。
三、 上班時間各班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員,則處罰200-500元。
四、 上班耍小動作,在勞務公司要東西貪小便宜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情節(jié)惡劣者扣除工資并辭退。
五、 有意把塔吊電氣損壞,處罰500-1000元。
六、 如因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工作不負責任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七、 操作工和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把相關證件交安全辦公室,以備查驗。
【第12篇】水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一〉?電站運行管理
四方利水集團為加強各發(fā)電廠、站內部管理適應運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實現“安全、優(yōu)質、務實、低耗、滿發(fā)、高效”的管理目標。不斷提高員工的運行檢修能力和經濟效益水平,認真學習運行技術和掌握電站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努力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制定運行制度。
⒈嚴格組織紀律,遵守各項規(guī)程制度(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及兩票、三規(guī)、四制)服從指揮,執(zhí)行命令。
兩票:工作票、操作票
三規(guī):安全工作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
四制: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止制度
2.加強對設備的巡視檢查,認真做好運行記錄,發(fā)現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判斷,正確處理,并報告值班長,由值班長層層上報,做好設備缺陷記錄。
3.因公使用電話,應記錄撥接時間通話內容,雙方所在地點和受話人姓名、電話號碼,以便備查,私事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為了保證人身和發(fā)電設備、電氣設備安全,嚴禁站外閑人從廠區(qū)內通過。
〈二〉?電站安全規(guī)程
為了貫徹電業(y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產的方針,保證電站正常運行,根據電站的設備技術要求,保證發(fā)電人員的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如下規(guī)程
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結構,運行接線和設備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2.新員工對設備的操作需要在熟悉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及檢查設備時不小于二人(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由熟悉設備人員監(jiān)護,嚴禁無監(jiān)護情況下個人操作。
3.上班不準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能散頭發(fā),扎辮子,當班前四小時不能喝酒,喝酒后嚴禁上班。
4.巡視檢查時,必須保證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不能進高壓地段,做到巡道暢通,坡道防滑。
5.進行開停機,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填寫操作票、工作票,履行工作審批手續(xù),并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雷雨天氣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雨衣,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操作時必須佩戴絕緣手套,嚴禁在雷雨天氣檢修室外電氣設備。
7.設備不管帶點與否,操作時都應該當作帶電體來對待,不得直接接觸或超過安全距離(10kv-0.7米,35kv-1.5米)。
8.倒閘操作時,停電操作必須按照先油開關,后負荷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時,先負荷側刀閘后油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
9.在設備上工作時,做好停電、驗電、裝接地線,懸掛標志和裝設遮攔,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必須定期按規(guī)定實驗合格才能使用。
10.嚴格遵守發(fā)電機、水輪機、變壓器等主設備運行規(guī)程,調整各參數在額定參數下運行。
11.特別注意直流電源在正常工作狀態(tài),以防事故無跳閘電源。
12.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13.對模范遵守本規(guī)程者,給予表揚;對違反本規(guī)程者,認真分析,批評教育,吸取教訓,對造成事故者,應按其情節(jié)嚴重性予以經濟或行政處分。
〈三〉運行管理職責
1.經理工作崗位職責
⑴要正確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的規(guī)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的負責。
⑵對本電站水電廠、站部門職能、崗位工作標準、工作流程、工作程序的有效執(zhí)行負責。
⑶對本電站水電廠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度的落實責任。
⑷對本電站水電廠發(fā)生的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負責。
⑸對本電站水電廠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負責。
⑹對本電站水電廠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的完成負責。
⑺對本電站水電廠員工綜合素質的培養(yǎng)負責。
⑻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負責。
⑼對本電站水電廠的外部形象負責。
⑽對本電站水電廠涉及的保密工作負責。
⑾對本電站水電廠草擬、審批、辦理公文的準確性負責。
⑿對本電站水電廠造成的不良影響及后果負責。
2.主管崗位責任
⑴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定及公司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⑵向本電站水電廠、站長提出工作報告。
⑶負責部門技術培訓,編制事故演習及技術問答的具體內容和實施方案。
⑷掌握設備缺陷和異常情況,并制定運行保安全的措施。
⑸負責技術管理的基本工作,定期修編現場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校和系統(tǒng)圖和現場設備標志,擬訂各種標準操作票。
⑹負責新設備的投入運行和設備大小修后的啟動試驗工作。
⑺負責國家和上級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制度等在運行工作的貫徹執(zhí)行。
⑻協(xié)助值長分析處理故障事故,定期進行運行分析,參與對設備的評級和安全性評價。
⑼負責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對安全生產負責。監(jiān)督運行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指令。
⑽對事故障礙進行調查分析,并初步定性,向安監(jiān)部書面報告。
⑾負責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寫。
⑿組織開展季節(jié)性安全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⒀監(jiān)督審查“雙票”的正確性,重大操作的現場監(jiān)督與指導。
⒁組織參加班組的安全學習討論。
⒂完成本電站水電廠、站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值長崗位職責
⑴執(zhí)行公司和本電站水電廠、站各項規(guī)章制度。
⑵主持運行值班工作,完成運行工作任務。
【第13篇】用水電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學校規(guī)模的擴大,學校用水、電、燃氣范圍和用量都在不斷擴展,使用安全已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電、燃氣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
一、根據《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guī)要求,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飲水供應,并成立管理小組,確定管理人員和巡視安放人員。保證提供相應的經費保證,加強飲水管理。
二、學校制定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指派飲水衛(wèi)生管理員(李欽法兼管)負責監(jiān)督飲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員。
三、提供的飲用水和飲水機的生產單位必須具有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涉水產品許可批件。
四、飲水設備、設施(飲水機、電熱水器)應完好有效,及時修理和調換。電熱水器箱必須加蓋,飲水機需進行加框防護,防止惡意投毒破壞、灰塵雜物等進入箱內污染水質。
五、學校平時供水做到足量、安全、衛(wèi)生、有效。做好日常維護,使設備完好無損。
六、寒暑假開學前、每月對飲水機進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為飲水機出水口進行消毒清洗。每天應及時處理隔夜的剩水廢水,長期不用的水處理掉。
七、學生飲用取水時,應保證使用個人自帶的飲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飲。
八、學校每日安排護導人員巡視各飲水機和水龍頭處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和報告學校領導部門。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才能進行水池清洗。盡可能請專業(yè)清洗隊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記錄。并接受衛(wèi)生部門水質檢測,經衛(wèi)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嚴禁一切無關人員進入水房。
十一、每逢冬季應對水管系統(tǒng)進行檢查,做好必要的防凍防護措施,尤其是室外管路必須包扎防凍保溫層。
十二、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取水指導,避免燙傷事故。并教育學生節(jié)約水電、愛護公物。
用電管理:
一、安全用電管理由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水電管理部門統(tǒng)一辦理。未經水電管理中心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室外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水電管理部門直接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屬新建工程的由教育局基建處統(tǒng)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同意后,委托有執(zhí)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zhí)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各辦公樓、教學樓禁止使用電爐。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水電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教學、科研必須使用電爐時,須經學校安全委員會批準,并發(fā)給許可證,由專人負責管理。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八、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水電管理中心或用電單位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學校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單位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燃氣管理:
一.學校必須使用有穩(wěn)定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使用的燃氣器具的安裝維修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 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使用場所; 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
二、嚴格執(zhí)行年檢制度,接受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用氣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
三、燃氣使用場所,配備專業(y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設備,制定各類突發(fā)事故的搶險搶修預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改變燃氣用途或者私自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yè)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應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其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燃氣安全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氣場所內未經批準不得動用其它明火作業(yè)。
【第14篇】職工住宅生活用水電費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的水電管理,減少浪費,樹立節(jié)電、節(jié)水意識。按照“計量準確、按表收費、強化管理、減少浪費、改善服務”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1、公司職工住宅用水電費:由物業(yè)管理中心抄表,由財資科每季度從工資中扣繳,工資關系不在公司的人員由物業(yè)管理中心上門收取。職工電費按0.3元/度、水費按
0.4元/度收取,協(xié)解人員電費按0.4元/度收取、水費按0.5元/度收取,其他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內承包單位、經濟實體,如車隊、液化氣公司,所使用的水電費。由物業(yè)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門到財資科繳費。電費按0.6元/度、水費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樓梯間及過道的路燈,只允許使用40w以下的燈泡,
4、對拖欠水電費的用戶和部門,物業(yè)管理中心提前書面通知到用戶和部門,送達五日后仍不補交清的,由物業(yè)管理中心停水停電。
5、物業(yè)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時向職工公布。
6、物業(yè)管理中心要加強安全用電、用水的監(jiān)督和管理,對私搭亂接、偷用水電等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7、雜物房用電要注意安全,按規(guī)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不能開長明燈。如違反規(guī)定造成事故,由違規(guī)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8、物業(yè)管理中心要進一步改變服務態(tài)度,提高服務質量,加強日常管理和宣傳工作,努力做到“計量準確、收費合理、服務到位”。
【第15篇】水利水電安全資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各單位、項目安全生產資料規(guī)范化管理,適應公司“四合一”管理體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項目應配備專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資料。
第三條 各單位、項目應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需歸檔保存的部分,按檔案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安全管理資料除紙質文件外,還應建立電子文檔。
第五條 各單位、項目應參照本制度建立資料管理臺賬。
第二章 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第六條 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資料、工作依據、目標與考核、會議管理、技術措施、危險源監(jiān)管及安全評價、安全投入、檢查整改、培訓與證書、安全活動、特種作業(yè)管理、事故管理、檢測驗收、應急管理、隱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專項安全管理、職業(yè)健康、安全宣傳、其他。
第七條 基本資料
(一)單位、項目基本情況;
(二)與業(yè)主、分包單位及其它相關方的安全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文復印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四)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及作業(yè)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圖和重大危險因素分布示意圖;
(六)單位、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監(jiān)督體系圖;
(七)本級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部門成員及專(兼)職人員名單。
第八條 安全工作依據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二)上級單位或客戶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資料
(四)安全規(guī)范、標準、操作規(guī)程等。
第九條 安全目標與考核
(一)上級的考核目標、本級的目標、內部分解的目標及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工程分包安全生產責任書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階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匯報等;
(四)考核評價及獎懲記錄。
第十條 安全會議管理
(一)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及會議內容落實情況(安委會、安全例會、安全專題會、班前會等);
(二)會議研究事項的督辦紀錄;
(三)參加其它有關安全會議的資料、紀要等。
第十一條 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專項技術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一般措施、專項措施)、作業(yè)指導書交底記錄和交底參加人員簽字。
(三)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應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huán)境、季節(jié)特點、施工特點和人員素質等情況,按分部、分項、分專業(yè)工種進行。
第十二條 危險源監(jiān)管及安全評價
(一)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清單及危險源清單;
(二)危險源監(jiān)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清單;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監(jiān)控記錄和上報記錄;
(四)綜合或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三條 安全費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計劃;
(二)安全投入統(tǒng)計報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細,建立安全費用管理臺帳;各項投入費用應有對應的支撐性票據(復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條 安全檢查
(一)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二)各類安全檢查實施記錄;
(三)安全檢查問題整改關閉情況記錄;
(四)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及驗證記錄;
(五)違章行為處罰通知單、處罰記錄;
(六)上級或外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檢查情況和整改關閉記錄。
(七)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一般安全管理問題均應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一驗收”的原則進行整改和驗收。
第十五條 安全培訓與證書:
(一)安全培訓計劃;
(二)全員年度繼續(xù)教育記錄;
(三)新入場人員、轉崗人員、重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安全培訓記錄;
(五)培訓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參加上級、外部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七)違章違紀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八)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評價與驗證記錄
第十六條 安全活動管理
(一)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班前五分鐘等活動);(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競賽、安全知識問答等安全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三)各類安全活動評價、總結等材料記錄。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yè)和特種設備管理:
(一)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作業(yè)種類、證件有效期、所屬作業(yè)廠(隊)等(按工種分類);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原件或復印件);
(三)特種設備登記表;
(四)特種設備安拆告知書、安拆技術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裝調試驗收記錄;
(五)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及相關記錄;
(六)特種設備日常保養(yǎng)、檢修、運行等記錄。
第十八條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傷事故報表;
(二)工傷事故登記表及相關醫(yī)療資料;
(三)未遂事故記錄;
(四)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五)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安全檢測與驗收
(一)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檢查檢測記錄;
(二)炸藥庫、油庫檢查、驗收及審批記錄;
(三)接零、接地、避雷裝置檢測記錄;
(四)安全防護用品檢測記錄;
(五)特殊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記錄;
(六)現場施工機械設備檢驗記錄(大修驗收、試車結果等) ;
(七)特殊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如工作平臺、棧橋、承重腳手架、排架等) ;
(八)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記錄(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
第二十條 應急救援管理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預案;
(二)應急物資、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及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三)培訓、演練及評價記錄;
(四)預案評審及修訂記錄;
(五)應急響應記錄。
第二十一條 隱患排查治理
(一)隱患登記表;
(二)安全生產隱患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實施情況記錄;
(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tǒng)計表;
(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總結評價記錄。
第二十二條 分包單位管理
(一)分包單位及人員一覽表;
(二)各分包單位企業(y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許可證等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人復印件;
(三)分包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分包單位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有關證書復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員);
(五)分包單位評價、審查資料(含施工簡歷、近三年的業(yè)績、不良記錄等);
(六)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分包單位施工機械及復檢驗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安全文件
(一)當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文件、規(guī)定、通知及回復;
(二)對外、對上報送的各類安全文件、報表、總結、匯報、請示,安全生產聯(lián)系函,對外發(fā)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紙質、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責任劃分有關請求和工作答復、處理、協(xié)調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專項安全管理
(一)專項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二)專項措施方案;
(三)專項安全管理交底記錄;
(四)專項安全管理會議記錄;
(五)專項安全管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
(六)專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七)專項安全管理評價、驗收、檢測與檢查記錄等。
第二十五條 職業(yè)健康管理
(一)勞動用品發(fā)放記錄;
(二)職業(yè)健康檢查記錄;
(三)職業(yè)病報告及處理記錄。
第二十六條 安全宣傳
(一)安全宣傳計劃
(二)簡報、報道
(三)宣傳標語、標牌情況記錄。
第二十七條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資料管理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資料應分類收集、建立臺賬,明確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九條 各類資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保存部門,以便追溯和驗證。
第三十條 各類臺帳應附有資料目錄清單,以便核對和檢索。
第三十一條 各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安全資料應整理裝訂,移交給上級主管部門保存?zhèn)洳?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的電子文檔應與紙質文件相符,實行分類管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6篇】水電管理制度
水電管理制度(一)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物業(yè)管理中心書面申請,由物業(yè)管理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yǎng)成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fā)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物業(yè)管理中心報修,由物業(yè)管理中心安排專業(yè)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處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guī)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fā)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物業(yè)管理中心是本處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處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jiān)督檢查工作,范圍包括辦公場所、生活場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電用戶。
十、本制度由物業(yè)管理中心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落實。
水電管理制度(二)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guī)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www.)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衛(wèi)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溫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guī)定,定期檢修保養(yǎng),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加強節(jié)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水電管理制度(三)
水電是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質資源。為加強管理,保證水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合理使用,減少浪費,維護正常的生產、員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體職員工養(yǎng)成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節(jié)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的水電設施包括水龍頭、高低水箱、閥門、管道,消防栓,燈泡、日光燈、插座、開關、路燈等。是公司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行政部負責維修和安全檢查,并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 公司行政管理部門應認真抓好對全廠供水供電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工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水電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建立巡視制度,確保安全供水、供電,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對于突發(fā)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確保盡快恢復供水、供電。
第三條 行政管理人員應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明確為公司、員工服務的思想,不斷改善服務態(tài)度,提高服務質量。嚴禁以權謀私、違者從嚴處理。
第四條 行政管理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宿舍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檢查工作,嚴禁以任何借口對行政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保障行政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水電設施維修管理,采用計劃維修,巡回檢修和各部門報修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一)自然損壞,必須有舊物存在,經維修人員驗證后,以舊換新,予以維修更換,沒有舊物存在,按人為損壞或丟失論處。
(二)人為損壞,由當事人員負責修復或支付維修費用,交費后,方予維修。丟失的水電設施應按市場價賠償,并支付安裝費用,如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按丟失論處。
(三)公共場所水、電設施自然損壞,由行政部門及時申報,經總經理處批準后進行維護或更換。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賠償。
第六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一律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取暖。違者,沒收電熱設備,并給予0.1 元/ 瓦罰款。情節(jié)嚴重給公司造成安全隱患或已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一)所有人員必須按水、電設施的設計功能正確使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如違章使用,導致設施損壞,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綜合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室、宿舍、廠區(qū)的照明用電設施,均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裝電燈或加大功率。
第七條 辦公室、宿舍、車間要節(jié)約用電,節(jié)約用水用電,水、電設施損壞,及時申報維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水電維修人員、保安員等要加強責任心,認真檢查,同時各部門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節(jié)水、節(jié)電教育,對于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檢查,并進行通報,情節(jié)嚴重者,造成損壞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八條任何部門或個人均有權監(jiān)督水電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對檢舉部門和檢舉人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行政部門規(guī)定,統(tǒng)一由財務部分發(fā)。
第九條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