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在建筑公司的日常運營中,規(guī)章制度是確保工作有序進行的重要基石。一套完善的規(guī)章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董事會、管理層和員工的職責與權限,保證決策的高效與透明。
2.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的規(guī)定,確保公平公正對待每位員工。
3. 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定項目立項、招投標、合同簽訂、施工管理、質量控制、安全環(huán)保等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流程。
4. 財務管理:設定財務審批權限、會計核算、成本控制、審計監(jiān)督等規(guī)則,保障資金安全與合理使用。
5. 法規(guī)遵守:確保公司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防止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
作用和意義
1. 規(guī)范行為:規(guī)章制度為員工提供了行為準則,明確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減少了工作中的混亂和沖突。
2. 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決策時間,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3. 維護秩序:確保公司運營有序,減少因個人主觀判斷帶來的不確定性,增強組織穩(wěn)定性。
4. 防范風險:通過明確的責任劃分和風險預警機制,預防法律糾紛和業(yè)務風險。
5. 塑造文化:規(guī)章制度是企業(yè)文化的一部分,反映公司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影響員工的行為習慣。
怎么制定
1. 明確目標:根據公司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和業(yè)務需求,確定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目標。
2. 深入調研:收集內外部信息,了解行業(yè)最佳實踐,參考相關法律法規(guī)。
3. 制定草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制定初步規(guī)章制度,確保覆蓋所有關鍵領域。
4. 征求意見:廣泛征求員工、管理層和外部專家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
5. 審核批準:經過高層管理人員審議,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6. 實施與反饋:發(fā)布并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收集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建議,適時進行修訂。
建筑公司規(guī)章制度-最新范本范文
第1篇 建筑公司規(guī)章制度-最新范本
還在找建筑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嗎,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建筑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chuàng)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fā)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yè)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fā)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guī)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guī)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xù),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xù)。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jié)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yè)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guī)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yè)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fā)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制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fā)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f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guī)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yè)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章程、制度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jiān)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fā)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guī)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y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
第二十二條、業(yè)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yè)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yè)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yè)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yè)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yè)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yè)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設備、場地管理。物業(yè)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yǎng)護、管理,維護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yè)管理部要與業(yè)主依法簽訂物業(yè)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yè)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yè)管理范圍內財產、設施設備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yè)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核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yè)管理部門應對物業(y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匯總業(yè)主、市場反饋信息,為物業(yè)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項目部、預制廠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yè)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二)工資及獎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guī)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三)辭職、辭退、開除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四)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為了對公司發(fā)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fā)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獎勵辦法如下(具體辦法由董事會臨時決定):[1]嘉獎[2]記功[3]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司股東或員工承攬到工程。納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結算扣除前期費用后的總價給予1%的經濟獎勵,但承攬人必須配合公司進行進度款及最終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納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義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給予大力支持,但要視工程實際情況須收取1-3%的管理費,承建者的工資、獎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繳納的“三金”(三金指職工醫(yī)療保險及大病醫(yī)療、職工養(yǎng)老金、職工失業(yè)金)等所有費用將由本人承擔,公司不再負擔。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敢于制止、揭發(fā)各種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或挽回經濟損失的;5維護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fā)的;對社會作了貢獻,使公司獲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以上未注明具體獎勵辦法、種類的,其獎勵辦法、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工資獎金、辭退、開除、追究經濟責任等處分: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執(zhí)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損失的;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7、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己,造成經濟損失的;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壞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10、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11、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13、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的;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認為應予以處罰的。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賠償損失;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第七章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工程項目管理執(zhí)行的原則以現場文明施工為外在要求,以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中心內容,以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營造良好企業(yè)形象為重點,以強化項目成本核算為手段,內抓現場,外抓市場,調整結構,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條、工程項目管理系指項目的施工階段即從施工的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驗收及竣工后全過程的管理,其基本內涵是:以項目工程為核算單位,以個人經濟負責為基礎,以項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質量、成本的全過程管理為內容,按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形式,以經濟手段的項目責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個項目由不獨立的單純 生產體,轉變?yōu)閮炔肯鄬Κ毩⒌慕洜I管理實體。
第六十條、項目經理的產生項目經理通過招標選聘、自薦選舉、論辯考評、公司擇優(yōu)聘任產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項工程進行管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進行項目管理,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利,項目經理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違規(guī)管理;不勝任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其項目經理職務;情節(jié)嚴重的有權要求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項目經理及項目部的產生與組建時間以單項工程周期的壽命為計算單元。
第六十一條、項目班子人員的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規(guī)定,原則上由項目經理提名在全公司中優(yōu)化招聘組建,勞務和其他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成立項目管理班子。項目部管理人員執(zhí)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按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執(zhí)行,對不服從生產安排,不遵守勞動紀律,有破壞阻礙生產者,可勸退或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索賠。
第六十二條、項目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guī)、政策和公司決策以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辦法,自覺維護企業(yè)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制定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2、在項目管理中,嚴禁工程整體對外發(fā)包,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現場管理全面負責。
3、組織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及保證質量措施并組織實施。
4、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現場工地的人、財務等資源,作好人、物、設備的調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履行與公司簽定的項目責任合同,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5、組織制定項目內部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搞好與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業(yè)務聯系和經濟往來,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6、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實行??顚S?嚴禁挪用公款,與建設單位結算的各項費用一律通過公司財務、帳戶,方可使用,推行各種形式的項目責任制,正確處理公司、項目部、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
7、項目經理及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和會議。
第六十三條、項目經理的權限
1、組閣權:確定與工期相適應的管理組織,可根據公司有關人事規(guī)定自聘或辭退管理人員、后勤人員。
2、生產經營權:全權負責項目施工生產的經營,包括配合建設單位。
3、勞動用工權:自行解決勞務人員的選用,只能簽定以完成某項項目施工任務為期限的計件工、計時工的使用合同書。不得私自簽訂中長期合同工,勞務合同依據<勞動法>應簽定勞動保護、待遇、報酬、安全等內容。
4、內部分配權: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項目班子成員執(zhí)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勞務、施工人員可自主分配和嘉獎。
5、拒絕攤派權:對公司經理和有關部門違反合同行為的攤派,有權拒絕。
6、材料采購權:項目經理對項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購權,采購的材料應從價格、質量、產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積壓各種庫存材料。
第六十四條、施工階段項目班子的基本職責
1、責任范圍、內容:項目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項目經理的主要責任內容,亦為基本職責,各項職責范圍內容的目標值以合同契約形式與公司法人簽定。
2、以項目成本指標控制為基本責任,項目班子對項目工程實行施工準備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項目班子具體管理職責為:⑴審查圖紙,自編施工預算,學習掌握合同內容及其他技術經濟文件。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達標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計劃,并報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⑶完成現場的三通一平,規(guī)劃現場的平面布置,現場條件的創(chuàng)造,進場材料,構配件現場驗收,現場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現場企業(yè)文化宣傳標牌制作和設計。⑷工程施工的組織實施,包括對進場的勞務進行施工技術、生產進度、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隨時進行檢查記錄。⑸負責工程變更簽證,建立工程變更臺帳,催收工程進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計劃,按月、年度向公司財務股上報成本報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經濟分析。⑺按要求填報計劃、統計等各類報表,填寫施工日志,積累技術檔案資料,做竣工圖及該工程的施工總結(裝訂紙張均為a4)。⑻辦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與建設單位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竣工結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內的保修和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項目班子的組織機構人員構成
1、項目管理層生產與經營管理盡量做到層次少,人員精干得力,提倡一職多崗。
2、管理上根據公司總經理的安排和企業(yè)的管理制度,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直接領導。
3、在經濟往來上,項目經理根據公司經理與項目經理簽定的合同,公司機關職能股室服務于與各項目部。
4、在業(yè)務管理上,作為公司的一級管理層,受公司職能股室的指導,一切統計報表包括技術、安全、質量、預算及各種資料,都要按系統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準時報公司查驗存檔。
第六十六條、項目經理的控制目標
1、質量――工程質量以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工期――執(zhí)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規(guī)定。
3、安全――按照政策規(guī)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若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費用由項目班子負責承擔。
4、總成本――按70%有權支出且能調節(jié)和自行控制成本費用,如有公安、市容、環(huán)衛(wèi)、質檢部門及公司質檢安全等罰款,計入工程成本,由項目班子負責承擔。
第六十七條、項目班子的解體
1、工程竣工后,項目班子應迅速解體,重新招標或聘用時,必須按規(guī)定三個月內做到人走帳清、物盡,不留任何問題時方能重新上任,否則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資停發(fā)。
2、公司所配備的機械和設備必須運轉正常,交回公司時保證完好率達到95%。
3、材料采購,財務管理,必須建立三角監(jiān)督關系。
第2篇 建筑公司規(guī)章制度范本最新整理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chuàng)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fā)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yè)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fā)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guī)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guī)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xù),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xù)。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秘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jié)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yè)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guī)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yè)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fā)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制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fā)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f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guī)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00-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yè)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章程、制度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jiān)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fā)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guī)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y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民法典》《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
第二十二條、業(yè)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yè)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yè)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yè)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yè)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guī)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3篇 _建筑裝飾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一條 合同管理部門是指負責合同管理綜合事務的主管部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部。
第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根據工作職責和業(yè)務性質,負責合同立項、談判和起草的部門。
第三條 合同審查部門是指負責合同審查會簽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圍之內執(zhí)行的合同,如訂單,不需要相關合同審查部門的審查。合同標的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查:涉及專業(yè)技術的合同應有專業(yè)技術部門參與審查;未經招投標的合同應有審計部參與審查。
第四條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為:
1、制訂合同管理規(guī)章 制度,根據需要修訂補充有關配套制度,并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管理和正確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協助開具授權委托書;
3、組織處理涉及合同的爭議或糾紛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4、根據具體合同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增加參與合同審查會簽部門的建議;
5、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各承辦部門職責為:
1、在合同談判前,應對合同的其它各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并對資信調查結果負責。資信調查的內容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有效性、商業(yè)信譽及近期經營業(yè)績情況和承擔該合同業(yè)務必須具備的其它資質條 件。
2、合同談判、起草、會簽、履行、歸檔等工作;
3、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合法性及價款的合理性負直接責任;
4、處理未涉及訴訟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糾紛;
5、建立本部門合同副本檔案及其臺帳。
第十六條 合同審查部門分工:
1、合同管理部門主要審查合同的權限合規(guī)性、參與審查合同合理性、資料完備性和嚴密性,并決定是否將合同送公司法律顧問審查;
2、專業(yè)技術部門主要審查技術及產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3、審計部主要審查合同程序的合規(guī)性和對合同實行效能進行監(jiān)察。
第二節(jié)合同的簽訂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人員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對外簽訂、變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公司對外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活動,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書形式。
第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簽訂合同,應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積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各項業(yè)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對于根據《公司章 程》規(guī)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業(yè)務事項而直接訂立的有關合同,需持有相關決議文件方能簽訂,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重大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總經理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署各項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總經理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可授權公司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負責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章 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負責公司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明確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及崗位的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
第三節(jié)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六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發(fā)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guī)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經合同審查部門審核,并報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八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經濟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九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yè)務部門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四節(jié)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
第三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三十三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 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
3、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4、合同中訂有保密條 款或附有保密協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 款或保密協議;
5、聯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應依特別規(guī)定辦理。
第五節(jié)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處理。
第三十七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為及時處理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 糾紛發(fā)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電報、電傳、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證人證言;
6、其他證據材料。
第三十九條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在3―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和相關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條 對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如認為對方存在過錯或違約,經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門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已經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管理部門應積極參加仲裁或應訴,并應當在3―5日內提出參加仲裁或應訴意見,提交公司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向公司授權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進展情況。
第四十三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復印若干份交由業(yè)務部門收執(zhí),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guī)定義務的,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應及時通知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六節(jié)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同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檔案及歸檔保管制度,配置兼職合同管理員。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 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發(fā)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 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登記和存檔管理。
第七節(jié) 合同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辦法,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由公司審計部門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一條 簽訂合同,未了解對方資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給單位造成損失者,應追究簽訂合同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查明原因,追究合同執(zhí)行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凡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合同執(zhí)行單位未及時匯報解決的,應追究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損害企業(yè)利益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統一、一體現”的管理原則,即: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式樣、統一顏色、統一采購,體現公司的精神面貌。
2、勞動保護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帶、防靜電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鏡、電焊工作服、電工絕緣鞋等。
3、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guī)定,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以保護職工身體健康與安全。嚴格按照規(guī)定發(fā)放,如遇特殊工程應及時上報并采購和發(fā)放。
4、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對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情況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達到其標準。
5、職工不得對個人保護用品進行更換或添加裝飾物,不使用時應妥善保管、經常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性。
6、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按勞保防護規(guī)定和現場安全要求穿戴勞保防護用品,未按規(guī)定穿戴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在施工中違反規(guī)定穿戴者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糾正后方可上崗。
第5篇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1、堅持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2、堅持安全生產書面交底制度,凡新開的分部分面工程,專業(yè)負責人都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進行簽字手續(xù),其原件應交檔案室存檔。
3、現場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洞口臨邊拆除設置防護措施外,張貼有關的安全標語,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傳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憑證。
5、有關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jié)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
6、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fā)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公司制訂統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guī)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yè)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7、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培訓
電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yè)。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yè),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fā)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yè),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yè)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yè)進行經濟處罰。
8、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參加短期安全培訓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才允許參預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必須經過考試合格、登記入冊方可參加施工。
(2)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3)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既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常性。
第6篇 建筑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 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誼發(fā)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fā)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yè)公司)
三、 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并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并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國外企業(yè)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xù))
2、企業(yè)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范圍相符)
3、企業(yè)進京注冊登記手續(xù)(必須在時間和范圍內有效)
4、 企業(yè)法人證書或企業(yè)法人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證明
5、 三年內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qū)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yè),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yè)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
8、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 企業(yè)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yè)績證書)
10、 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2、 人員進京注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后,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 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注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 未辦特種作業(yè)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并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 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并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 單位進場后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fā)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衛(wèi)衛(wèi)生環(huán)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 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yè)文字資料并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 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筑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zhí)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zhí)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yōu)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fā)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fā)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 0.4%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fā)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yè)和現場條件;
6、確??偘點i戰(zhàn)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yè)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guī)定》、《北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來京施工企業(yè)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yè)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fā)的外地進京企業(yè)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fā)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yè)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于企業(yè)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guī)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guī)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執(zhí)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fā)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yè)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zhí)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yè)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guī)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
4.7、分包方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yè)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fā)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fā)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yè)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zhí)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fā)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yè)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衛(wèi)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fā)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wèi)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guī)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zhàn)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fā)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wèi)、環(huán)保衛(wèi)生、料具管理和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安制度、門衛(wèi)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guī)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y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wèi)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7篇 建筑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yǎng)維修常識和交通規(guī)則,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2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 每車設置車輛養(yǎng)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yǎng)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 車輛保養(yǎng)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yǎng),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違章駕駛而發(fā)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yè)精神,自覺加強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第8篇 _建筑公司記錄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記錄管理制度
1.目的
對公司管理體系記錄進行有效控制,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體系運行的有效性,用來證明符合綜合管理標準的要求。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綜合管理體系運行記錄的控制。
3.相關文件
3.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為總工程師,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指導。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是辦公室,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記錄總清單,實施動態(tài)管理。
5.3相關部門
本制度的相關部門是公司各職能部門,其職責為:建立本部門綜合管理記錄清單,本部門工作記錄清單,實施動態(tài)管理;負責本部門記錄的編制、標識、貯存、保管。
5.4執(zhí)行層
本制度的執(zhí)行層是項目部,其職責為:建立本項目綜合管理記錄清單,本項目各相關工作記錄清單,實施動態(tài)管理;負責本部門記錄的編制、標識、貯存、保管。
6.工作程序
6.1記錄的分類和范圍
記錄分為三類:
環(huán)境因素識別評價記錄;危險源識別和重大危險源評價記錄;法律法規(guī)獲取識別記錄;目標、指標記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記錄;培訓記錄;產品實現記錄;與產品有關要求記錄;采購控制記錄;過程確認記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控制記錄;不合格品控制記錄;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記錄;內外信息交流、協商產生的各種記錄;文件控制記錄;運行控制所需的各種記錄;應急準備與響應記錄;監(jiān)視測量記錄;事故事件調查處理記錄;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記錄;記錄管理的記錄;內審、管理評審記錄等。
6.2記錄的媒介形式
記錄的媒介形式為紙上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也可用其他形式,如采用磁帶、磁盤、照片、膠片等。
6.2記錄的標識與編目
6.2.1為便于記錄的檢索和管理,每一種記錄應有唯一的編號。
6.2.1.1對于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記錄,其編號格式為:
md/jl-___-__
記錄順序號
綜合管理標準號
記錄拼音縮寫
明大公司代號
同時為滿足記錄標識唯一性原則,記錄上還應注明:記錄編制部門、編制日期、發(fā)生同類記錄的次數及本記錄總頁數和當前頁號(發(fā)生同類記錄的次數編號在記錄表格no:處填寫)。
6.2.1.2對于上級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有關的記錄,仍沿用原統一表式編號。
6.2.2編目
記錄保管部門應將記錄分類保存,進行編目,以便存取和檢索。
6.4記錄填寫
記錄應做到保持清晰、數據真實,并按要求正確填寫,且不應涂改,文字表達準確、簡練、內容要完整,簽證手續(xù)要齊全。
6.5記錄的收集、貯存、保護、保存期限、移交和歸檔的控制。
6.5.1綜合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記錄,由相應部門保存,保存期限為三年。
6.5.2工程竣工后,由項目部編制竣工技術資料,交工程部審核后,移交使用單位。,由公司工程部負責歸檔。竣工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6.5.3對于記錄的保護,項目部應做到裝袋或裝盒,防污、防潮、防火;檔案保管應滿足檔案管理的環(huán)境條件,利于檢索和貯存,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鼠咬、防潮等工作。
6.5.4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記錄,也應有相應的儲存條件,如軟盤應注意防潮、防壓、防光、防磁,以避免儲存內容丟失,必要時可復制備份。
6.6記錄的查閱、借閱
因工作需要查閱歸檔后的記錄,查閱人員需填寫《文件查閱、借閱、銷毀申請表》,經保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或借閱。
6.7記錄處置的控制
6.7.1各部門保管的綜合管理體系運行的記錄超過保管期時,由本部門填寫《文件查閱、借閱、銷毀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銷毀。
6.7.2歸檔的記錄,按照《企業(yè)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銷毀。
6.8辦公室每季度對各部門和項目部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記錄的控制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工作
第9篇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業(yè)管理制度
1、高空作業(yè)是指在作業(yè)面落差2m及以上的作業(yè)。
2、人員要求:
(1)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并經過相應培訓;
(2)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等不適于高空作業(yè)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3)禁止酒后、疲勞和生病期間從事高空作業(yè)。
3、對基層單位要求
(1)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單位應遵守高空作業(y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實施。
(2)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單位應定期對高空作業(y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至少包括血壓、視力、聽力、握力、人體站立平衡性能等。血壓、視力每年至少檢查一次,聽覺、握力人體站立平衡性每3年至少檢查一次,職業(yè)健康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3)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單位應確保高空作業(yè)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齊全有效,包括護欄、護罩、梯子、高空逃生器、安全網、安全帶等,必須符合國家或符合行業(yè)標準的要求。
(4)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單位應定期組織對高空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整改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4、防護裝置及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且配備齊全,完好有效。
5、作業(yè)要求:
(1)作業(yè)前,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作業(yè)人員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明確作業(yè)監(jiān)護人員的工作內容、程序和聯系方法。
(2)多個單位共同作業(yè)時,作業(yè)現場由總承包單位指定一名主要負責人,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3)參與作業(yè)的每個崗位人員應對 本單位高空作業(y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4)作業(yè)現場負責人應對高空作業(yè)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了解,發(fā)現過度疲勞、情緒異?;蝻嬀啤⑸∪藛T,不得安排登高作業(yè)。
(5)遇有6級及以上強風、暴雨、雷電、大雪等惡略氣候時,禁止高空作業(yè)。
6、高空作業(yè)禁止下列行為
(1)違反規(guī)定不帶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帶;
(2)兩個以上人員在同一梯子上同時攀爬或作業(yè);
(3)沿梯子扶手下滑,在作業(yè)面奔跑、跳躍、打斗嬉戲或在易滾動、圓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靠扶手或護欄;
(5)將無關物品帶上高空作業(yè)面;
(6)擅自拆除扶手、圍板、護網、蓋板等防墜落設施。
7、夜間作業(yè)時,應對現場照明裝置及照明情況進行檢查,達不到要求應立即整改。
8、立體交叉作業(yè)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作業(yè)負責人應對各個層面作業(yè)進行統一指揮,加強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控并及時向作業(yè)人員通報危險。
9、作業(yè)過程中,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對現場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和督促整改隱患問題,確保作業(yè)安全。
第10篇 建筑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加強辦公室自身建設,弘揚企業(yè)精神,組織好后勤保障工作,掌握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制定本管理工作制度并隨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提出改進的意見或建議,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不斷充實和完善。
1.辦公室主要職責
1.1負責公司內部的后勤管理及相應服務工作。
1.2負責文件的收、發(fā)管理及存檔工作。
1.3負責公司會前準備及會議記錄的整理、傳達。
1.4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登記和發(fā)放管理。
1.5負責辦公設施的維修管理。
1.6負責外來人員接待、登記、管理。
1.7負責大型檢查、活動的準備工作。
1.8負責策劃并組織公司的大型活動。
1.9負責企業(yè)文化的宣傳。
1.10 負責車輛管理工作。
1.11 負責員工福利的發(fā)放。
2.文件管理職責
2.1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文件收、發(fā)管理工作,并規(guī)定相應的職責。
2.2收到的文件、傳真和其他與公司有關的原始資料后,要分清類別、等級、重要程度等,做好登記。然后及時轉交給文件簽收人,并將文件緊急情況、時限要求等有關事宜向接收人交代清楚。
2.3收到應上傳給總經理的文件、資料、傳真、信件等要及時轉交到總經理助理處,介紹清楚緊急情況、時限要求等有關事宜,然后由總經理助理做出審驗簽收。
2.4收到應轉交給各部門的文件、資料等,由各部門負責人審驗簽收,部門負責人外出時,由其他人代收并做好登記。
2.5辦公室人員在收到文件后要復印該文件以做好備份、存檔等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2.6收到領導下發(fā)的文件通知等要及時準確的轉交或通知各部門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并做好備份、存檔、保密工作。
2.7收到各部門簽發(fā)的文件時,首先要復印存檔,然后按文件要求的送達地點、送達部門、送達人、送達件數等及時送達給收件人并做好登記。
2.8收到文件后須由有關負責人簽署分發(fā)意見,若需呈交給多個部門,要做好數量統計工作,然后再復印、分發(fā)文件,原件要妥善保管或交付利害關系人收存,并做好相應地登記工作。
2.9失去存檔意義或保存價值的文件和資料等,經過鑒定無誤后交辦公室主任簽字批準后,由兩人以上銷毀。
3.會議職責
3.1參與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承辦公司召開的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做好公司各種專業(yè)會議的會務服務。
3.2傳達總經理下達的會議通知及有關部門的會議通知時,要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如有事應先請假,同時推薦所屬部門人員參會。
3.3負責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以及會議紀要的流轉、存檔工作。
3.4嚴肅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外傳會議內容,以免影響決議實施。
3.5在會議期間,參加會議人員不得竊竊私語。要做到有言必發(fā),但在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
3.6在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將手機設置成振動或靜音狀態(tài)。
3.7會后將形成的會議紀要呈報總經理批示、然后再附檢查催辦通知單一并抄送各部門及相關單位。
4.辦公用品管理職責
4.1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報給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根據辦公用品庫存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制定出公司下月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確定采購數量。經財務部核準后支領資金實施采購。
4.2部分辦公用品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定量庫存。
4.3需要臨時采購的物品,各部門必須提前申報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采購,臨時或急用物品以不耽誤使用為原則進行購買。
4.4辦公室采購辦公用品應到批發(fā)市場購買或直接向廠家訂購,要貨比三家,保證價格合理、質量過關。要建立價格數據庫和供應商目錄。采購過程中嚴禁以次充好,營私舞弊,中間提成。一經發(fā)現,予以采購全價重罰直至開除。
4.5嚴格按照采購計劃執(zhí)行,特殊用品辦公室無法采購的可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由使用部門或使用人自行采購。
4.6辦公室采購的辦公用品登記入冊,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發(fā)放完畢。個人領取辦公用品,于每周一上午發(fā)放。
4.7嚴格按照各部門的辦公用品計劃發(fā)放,每次發(fā)放一個月的用量,由各部部長監(jiān)督使用。
4.8所有發(fā)放物品必須填寫物品領取單,寫明分發(fā)日期、品名、數量等,辦公室記錄在帳,領取人簽字。
4.9消耗品根據部門實際情況定量發(fā)放;自然損壞的要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的由個人賠償。
4.10入職、離職人員:入職人員到崗時由該部門領導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向辦公室領用;離職人員將剩余辦公用品一并轉給交接人,無交接人時交給辦公室,由各部部長監(jiān)辦。
5.辦公設施的管理職責
5.1公司的辦公設施包括:桌椅、計算機、計算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話、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掃描儀等。
5.2辦公室統一采買、配備、管理公司辦公設施,并且要對各部門的辦公設施做定期檢查和維修,對各部門報修的辦公設施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承辦人不得推諉、拖延。
5.3辦公室要做好各部門辦公設施的配備工作,并做好使用者、數量、質量等登記工作。
5.4辦公室要做好照相機、攝影機、投影儀及其它貴重辦公設施的保管工作,各部門的使用人員若使用上述物品,須向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批示借用并做好登記。
6.外來人員的接待職責
6.1接待應使用禮貌用語,來有應聲,去有送語。
6.2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訪登記,填清來訪者姓名、性別、來人單位、訪問部門、訪問何人、訪問事由、出入時間。
6.3訪問總經理的必須事先預約、通報,經允許后方可訪問,其他有關人員通報后同意方可訪問。
7.大型檢查、活動的準備職責
7.1在公司接受大型檢查以及舉辦活動時,辦公室主任要組織人員在檢查、活動的前期,準備好檢查、活動時必須用的標語,條幅等宣傳物品并督促各部門做好迎檢或活動的準備工作。
7.2在檢查時,做好迎接檢查工作,在公司舉行活動時要做好應用物品的配備供應、人選以及服務等相關工作。
7.3組織人員做好錄像,攝影等必要的留取資料工作。
8.策劃組織公司大型活動的職責
8.1大型節(jié)日和公司重要紀念日,按照總經理指示策劃、組織公司活動。
8.2在活動前先定好活動場地、確定活動時間、采買活動所需物品,統計參加活動的人員并做好通知等相關事宜。
8.3根據總經理的指示,做好請?zhí)埞镜闹匾腿瞬⒆龊迷攲嵉怯浗豢偨浝砼尽?/p>
8.4確定活動主題,計劃活動流程等事宜并報請總經理批示。
8.5做好活動結束后的事務料理工作。
9.企業(yè)文化宣傳的職責
9.1由辦公室主任組織人員宣傳公司體系、管理方針。
9.2對外宣傳要以公司利益為中心,以樹立公司形象為原則,規(guī)劃公司品牌,擴大公司知名度。
9.3配合施工隊伍搞好品牌工程設計,為擴大施工工程整體形象做好宣傳工作。
9.4配合組織板報,壁畫等的設計工作,激發(fā)全體員工熱愛企業(yè)的精神,調動工作積極性和潛在的創(chuàng)造能力,從而擴大公司的業(yè)績和影響力。
10.車輛管理
10.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yǎng)維修常識和交通規(guī)則,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10.2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10.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guī)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10.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10.5 每車設置車輛養(yǎng)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yǎng)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10.6 車輛保養(yǎng)
10.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10.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yǎng),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10.6.3車輛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10.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10.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10.7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0.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guī)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10.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10.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10.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10.8費用報銷。
10.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10.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10.9 駕駛員管理制度
10.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10.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10.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10.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10.9.5司機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10.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10.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10.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10.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10.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違章駕駛而發(fā)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10.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10.9.12提倡敬業(yè)精神,自覺加強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11.衛(wèi)生管理
11.1 為保證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良好的衛(wèi)生環(huán)境,每天進行清潔工作,包括掃地、拖地、擦抹墻角、清潔衛(wèi)生死角。
11.2 各場所走道、樓梯及方廳,至少每天清掃三次,并采用濕式掃除以減少灰塵。
11.3 樓梯間必須每天擦拭,保持樓梯間清潔、明亮、整潔。
11.4 經常清洗飲水機,保持飲水清潔。
11.5 洗手間必須隨時保持清潔,清潔鏡面、化妝臺并擦干,清潔臉盆和下面的水管。
11.6 工作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
11.7 保潔員工作間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11.8 清潔工作完成后,將需要檢修項目記錄并上報。
11.9 嚴禁向臉盆、便池等下水道內倒固體污物,以保持管道清潔、暢通。
11.10各工作場所、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堆放垃圾、廢物或碎屑,嚴禁隨地吐痰。
11.11保潔員在整理領導辦公室物品時,要輕拿輕放以免損壞。在整理領導文件時不得隨意丟失或涂改文件。
11.12領導辦公室的清潔衛(wèi)生應做得徹底,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時關燈并將門鎖上;在沒有得到辦公室主任的許可下,鑰匙不得借與他人。
11.13保潔員要隨時向辦公室主任提供領導辦公室所需物品以便及時補充。
12.食堂管理
12.1 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定,食品不得使用過期產品,注意餐具的消毒,生熟食品應分開放,保持食堂衛(wèi)生。
12.2 注意個人衛(wèi)生,做到四勤。
12.3 頭發(fā)不允許過肩,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
12.4 按食譜計劃,伙食標準不得超過公司規(guī)定的限額。
12.5 青菜的選購要視季節(jié)的變化,動物類食品要確保新鮮無味。
12.6 保持食堂、餐廳內衛(wèi)生清潔,干凈。
12.7 生、熟菜要分開料理,毛巾、抹布隨時清洗。
12.8 在做飯時要隨時清理臺面,注意防火。
12.9 飯后要擺放好下一次用的餐具,清理地面,檢查水、電、鎖好門。
12.10伙食賬做到一天一小結一月一大結。
12.11購買食品時賬目要清楚,實報實銷。
13.公司福利發(fā)放
13.1 按照公司規(guī)定,定期為在職人員發(fā)放日常生活用品等福利?;蛟诿磕曛卮蠊?jié)日,由辦公室主任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后,到財務支取一定資金由辦公室主任帶領辦公室人員采買一定福利品或大型商場、超市的代金券等,發(fā)放給公司員工作為節(jié)日福利。
13.2 申請采買前辦公室主任必須作出享有福利待遇的員工人數及統計員工應享受福利待遇的數額。
13.3 發(fā)放福利時,辦公室發(fā)放人員要做好登記并由領取人親自簽字,因故不能領取需有人代領者,發(fā)放人員要做好登記。
14.考勤管理制度
14.1 總經理負責公司項目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及各部部長假期的審批。
14.2 項目經理及部長負責本部下屬員工假期的審批。
14.3 考勤記錄、上報與考核。
14.4 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guī)定于上下班時間簽到:
總經理和財務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予簽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主管領導核準者。
14.5 員工請假應及時將審批過的有關憑證交人力資源部。
14.6 公司按月進行考勤,人力資源部月底將考勤資料及請假憑證進行核實、匯總,以此作為工資及考核的依據。
14.7 考勤內容。
14.7.1作息時間以公司實際情況按不同時段來規(guī)定。
14.7.2各項目部人員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另行規(guī)定。
14.7.3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簽到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得到主管領導的批準后方可不到公司簽到,待返回公司后補簽,并注明原由。
14.7.4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簽到者必須與主管領導說明,于次日補上,并注明原由。
14.7.5員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者,罰款100元,并扣除滿勤獎。
14.7.6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簽到,委托他人代簽者,本人與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有涂改情況者,均以曠工一天論,并按其情節(jié)輕重,酌情懲處。
14.7.7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者重罰。
14.7.8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者重罰。
14.7.9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重罰。
14.7.10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無法上崗者者重罰。
14.7.11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并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無故曠工超過5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14.7.12如因事必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下午5:00時前申請,經主管領導認可。四天以上事假須報總經理審批。并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14.7.1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然事故,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取得主管領導同意。事后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14.7.14因病請假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六天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批。并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14.8 值班內容
14.8.1辦公樓員工值班,其時間規(guī)定如下:
節(jié)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
14.8.2值班人員由各部門統一安排上報,值班表由辦公室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設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14.8.3臨時發(fā)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14.8.4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14.8.5隨時注意清潔衛(wèi)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14.8.6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14.9 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內容。
14.9.1參加值班人員: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
14.9.2工地值班時間規(guī)定,根據項目部需要制定時間。
14.9.3各項目部值班人員由項目經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將當月值班人員表報公司經理審核。節(jié)假日必須由項目經理值班。
14.9.4負責值班期間的施工全過程控制,、重點部位必須親自檢查。
14.9.5根據材料計劃,督促夜間材料進場。如有未進場材料及時通知項目經理。
14.9.6處理臨時發(fā)生事件及采取各項必要措施,做好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14.9.7隨時注意清潔衛(wèi)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及公司交辦事項。
14.10 值班要求
14.10.1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值班日記。包括值班期間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動態(tài)、處理的問題及未辦理完的事項和備忘的工作等,違者罰款50元。
14.10.2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罰款l00元,連續(xù)三次扣發(fā)當月工資,因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14.10.3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填寫串班值班申請表,并呈報項目經理批準,同時備案,出差時亦同。代理者必須負一切責任。
14.10.4公司辦公樓內的值班人員需在一樓辦公室內值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在本科室內工作。
14.10.5公司辦公樓內的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員,需在公司指定地點食宿。
14.10.6項目部值班人員需按項目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4.11 值班事務處理
14.11.1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fā)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向主管領導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14.11.2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及時處理。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14.11.3密件或特快專遞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14.11.4值班人員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公司視其情節(jié)給予嘉獎。
15.更夫值班管理制度
15.1 每天晚16:30時接班至次日早晨8:o0時下班,并要準時交接班,上班時對公司內物品及門窗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作好記錄。
15.2 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夜間巡查工作,并認真記錄,發(fā)現問題或可疑情況,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15.3 要按公司規(guī)定及時開關大門,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15.4 時刻提高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熟記火警、匪警及公司領導的電話號碼,一旦發(fā)現情況立即報告。
15.5 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緊急情況下能采取相應的措施。
15.6 工作時間禁止飲酒,睡覺。
15.7 值班人員因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
15.8 對空崗、漏崗或者雖然在崗但不負責任等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按每次罰款100元處理。
16.保安制度
16.1 忠于職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保衛(wèi)制度、常識,堅守崗位,積極維護公司秩序,認真負責做好保衛(wèi)和傳達工作。
16.2 上崗時要穿保安服裝,并保持服裝整潔。
16.3 應使用禮貌用語,來有應聲,去有送語,處事要有原則,講究方法。
16.4 密切注意進入公司人員,嚴格控制推銷員、小販及閑雜人員進入公司,對待身份不明,形跡可疑者有權禁止其進入。
16.5 如有大件物品帶出公司,保安要與辦公室核實,并將其記錄在案。
16.6 保安負責公司門前車輛的管理工作,確保大門停車場車輛排列整齊,禁止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停車場地。
16.7 按時交接班,未交班不得離崗。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
16.8 車輛入庫由保安負責開關門,車庫門有損壞要及時匯報,追查原因,如不記錄、匯報將追究保安責任。
16.9 在崗期間不得飲酒、吸煙、聽廣播、睡覺、賭博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罰款i00元/次,情節(jié)嚴重的經公司研究決定嚴肅處理。
17.差旅費管理制度
17.1 出差人員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總額包干、節(jié)約歸己、超支不補的方式。如因特殊情況,實際出差天數超過計劃天數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對其超過天數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17.1.1總額包干表
由于出差人員辦理公事及外事的需要,報銷標準分別定為:
公司總經理、總師辦 ;
公司各部、室經理 ;
一般工作人員。
各項費用報銷標準
序號
事項
區(qū)域
每人每天報銷標準
1
2
3
4
1
住
宿
費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400
180
120
80
省會城市
280
120
80
50
其他地區(qū)
100
80
50
30
2
城市
交通
費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200
150
100
80
省會城市
150
80
60
50
其他地區(qū)
100
50
30
20
3
伙食
補助
費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200
100
100
60
省會城市
140
80
50
40
其他地區(qū)
80
50
30
20
4
通訊
辦公
費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180
80
60
50
省會城市
120
60
40
30
其他地區(qū)
70
40
20
10
各項
費用
合計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980
510
380
270
省會城市
690
340
230
170
其他地區(qū)
350
220
130
80
注:出差指外聯、檢查工作、采購、參加會議或其他公務活動。
17.1.2 出差當晚在火車上過夜,應扣除住宿費,返回公司的當晚住宿費也應扣除。市內交通和伙食補助費均應按出差實際天數計算。
17.1.3 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必須先銷后借,即先報銷前次借款,不得連續(xù)累借。
17.1.4 補助標準:住宿占總額的50%,餐費占40%,市內交通費占l0%。
17.1.5 市(含鄉(xiāng)鎮(zhèn)、利民開發(fā)區(qū))內出差當天返回者,報銷往返長途車費、市內交通費、午餐補助費12元,公司午餐費照補。
17.1.6 出差人員自帶交通工具、食宿自理的只享受以上差旅費包干中的住宿費和餐補費,不享受市內交通補助費。
17.2 交通工具標準
17.2.1 副總以上出差以火車臥鋪為主,特殊情況可乘飛機、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
17.2.2 其他出差人員可乘火車硬座或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在火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上述規(guī)定而不買臥鋪的,按其座次票價的80%予以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50%予以補助。
17.2.3 出差人員因特殊需要乘坐超標準交通工具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17.3 工作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由個人自理,不發(fā)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17.4 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1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項目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承攬工程的檢驗試驗管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物資進貨驗收程序》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管理;
2.工程部負責進貨檢驗試驗的管理,各項目部負責具體實施;
3.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工作,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
4.建筑材料檢驗試驗管理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外委試驗;
5.最終檢驗試驗由公司工程部門負責組織檢驗;
四、工作流程
4.1進貨檢驗和試驗
4.1.1所有進廠物資均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檢驗和試驗,具體見《物資進貨驗收程序》規(guī)定;
4.1.2未經檢驗或試驗合格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外購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準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緊急放行情況除外);
4.1.3顧客提供的物資,開箱時也應做好開箱驗證記錄和簽證;
4.1.4如因工程急需,來不及檢驗或試驗而放行時,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應對該物資做唯一性標識,以便一旦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時能立即追回和更換(習慣稱為緊急放行)。緊急放行的授權人為項目部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4.1.5進貨檢驗和試驗,主要包括:
<1>供方質量文件
<2>物資外觀檢查
<3>有規(guī)定時抽樣檢驗和試驗。
4.1.6檢驗和試驗合格后均應辦理檢查驗收簽證;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裝。
4.2過程檢驗和試驗
4.2.1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編制質量檢驗的有關要求(可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反映),其中有關顧客、監(jiān)理方面的內容,應取得顧客或其代理人的認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工作,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實施;
4.2.3建筑材料檢驗和試驗由項目部委托外部實驗室負責實施;
4.2.4外委檢驗、試驗時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外委委托,并負責將試驗結果送達有關驗證單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項或分段工程的檢驗和試驗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試驗報告未收到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應施工急需來不及在檢驗試驗報告完成前就要轉入下道工序,則必須有可靠的追回程序(習慣稱例外放行),并應在相應的產品上做出明確唯一的標識,做好記錄;
4.2.8例外放行,需經項目部經理批準。
4.3最終檢驗和試驗
最終檢驗和試驗由公司工程部門、項目部根據顧客安排與監(jiān)理、設計單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資料的形成應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部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有關方移交相應資料。
4.4檢驗試驗人員
從事檢驗和試驗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取得認可的證書。
4.5檢驗試驗記錄
4.5.1檢驗和試驗記錄是證明采購物資、在建工程、在制產品和最終產品(或工程)質量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客觀證據,所有檢驗和試驗均應做好檢驗和試驗記錄或簽證;
4.5.2過程檢驗試驗記錄按工程行業(yè)要求的驗收記錄表格執(zhí)行;
4.5.3最終檢驗和試驗記錄(即分部驗收記錄、單位工程驗收記錄)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記錄;
4.5.4檢驗試驗記錄內容應完整,且真實可靠,并應符合檔案管理要求;
4.5.5檢驗試驗應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用合格的書寫材料親筆簽字,不得代簽字或使用打印機打印。
4.6不合格
檢驗和試驗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按《質量問題處理制度》規(guī)定處置。
4.7監(jiān)督檢查
檢驗和試驗控制,由工程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1、項目部每半月組織一次聯合大檢查;
2、班組(隊)每日自檢,交接檢。
二、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1、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2、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生產。
三、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現場腳手架、上料平臺、斜道、施工用電以及大中小型機械設備除進行驗收外,還要不定期進行專業(yè)性檢查。
四、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安全生產檢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檢查;
2、節(jié)假日加班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五、安全檢查記錄與隱患整改
(一)全檢查記錄
1、項目部定期檢查嚴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進行檢查,打分、評價。
2、組每日的自檢,交接檢以及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可在相應的“工作日志”上記載、歸檔或使用《安全檢查記錄表》。
3、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安全生產檢查,使用《安全檢查記錄表》。
(二)隱患整改
1、隱患登記、分析
各種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逐項登記,根據隱患信息,對安全生產進行動態(tài)分析,從管理上、安全防護技術措施上分析原因,為加強安全管理與防護提供依據。
2、整改
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按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
3、復查
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將《隱患整改反饋單》報回檢查組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4、銷案
有關部門復查被檢單位整改隱患達到合格后,在《隱患整改反饋單》上或檢查臺帳上簽署復查意見,復查人簽名,即行銷案。
第1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要體現各級交底的原則,工程開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門、施工現場安全部門、班組長分別對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2、工程開工前,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使廣大職工都知道,在什么時候、什么作業(yè)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并說明其重要性。
3、每個單項工程開始前,必須重復交代單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堅決糾正只有編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現象。
4、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開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向全體職工進行交底,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要按工程進度交叉作業(yè)的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在下達施工任務時,必須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
第14篇 建筑公司保安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公司保安制度
1 忠于職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保衛(wèi)制度、常識,堅守崗位,積極維護公司秩序,認真負責做好保衛(wèi)和傳達工作。
2 上崗時要穿保安服裝,并保持服裝整潔。
3 應使用禮貌用語,來有應聲,去有送語,處事要有原則,講究方法。
4 密切注意進入公司人員,嚴格控制推銷員、小販及閑雜人員進入公司,對待身份不明,形跡可疑者有權禁止其進入。
5 如有大件物品帶出公司,保安要與辦公室核實,并將其記錄在案。
6 保安負責公司門前車輛的管理工作,確保大門停車場車輛排列整齊,禁止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停車場地。
7 按時交接班,未交班不得離崗。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
8 車輛入庫由保安負責開關門,車庫門有損壞要及時匯報,追查原因,如不記錄、匯報將追究保安責任。
9 在崗期間不得飲酒、吸煙、聽廣播、睡覺、賭博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罰款i00元/次,情節(jié)嚴重的經公司研究決定嚴肅處理。
第15篇 建筑分公司協商交流溝通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
2、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hse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重大健康安全危害、環(huán)境因素有關的外部聯絡的處理。
3、協商、交流與溝通分為內部、外部協商、交流與溝通。內部是指項目部與公司、各分公司之間的協商、交流與溝通;外部是指項目部與業(yè)主、監(jiān)理以及相關方的協商、交流與溝通。
4、項目部各職能部門在hse信息交流方面的職責
(1)質檢部、安全部職責
質檢部、安全部是工程項目內hse體系的管理和執(zhí)行,負責與安全、環(huán)境因素有關的外部聯絡的處理。收集與質量、環(huán)境有關的信息,并傳遞到項目或分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部門及作業(yè)對與項目部最高管理層之間的溝通工作,負責管理業(yè)務范圍內縱向管理層次之間和橫向部門之間qhse協商與溝通管理。
(2)道路部、結構部職責
道路部、結構部負責與建設、監(jiān)理單位有關過程的溝通管理及供方信息的收集,并負責應急信息的收集和傳遞。
(3)其它有關部門職責
負責管理業(yè)務范圍內縱向管理層次之間和橫向部室之間qhse協商與溝通管理。
5、hse信息交流途徑與方式
(1)協商與溝通途徑
項目部各業(yè)務管理部室、職能部門按照職責范圍收集、處理有關的內外信息,并以信息報表的行式傳遞到相關部室處理。
(2)溝通方式
a、可采取通知、通告、簡報、文件傳閱、內部簡報、會議等形式,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多采用會議、通知和內部簡報形式。
b、公司黨群工作部可定期組織員工及其代表針隊員工所關心的職業(yè)健康問題進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送交主管領導審核。
第16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guī)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申請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yè)企業(yè)、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guī)定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yè)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yè)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yè)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yè)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yè)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fā)給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yè)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后,申請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的,按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yè)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參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
(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yè)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和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guī)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yè)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yè)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yè)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yè)企業(yè)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資質等級標準執(zhí)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與其他建筑業(yè)企業(yè)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yè)的業(yè)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yè)企業(yè)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yè)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yè)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yè)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外國企業(yè),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yè)企業(yè),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guī)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guī)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02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yè)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02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yè)企業(yè)的若干規(guī)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2002年11月1日
第17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五)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逐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地遵守國家發(fā)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guī)、有關的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必須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工作,使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技術知識,牢固樹立安全每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開展生產活動,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特制訂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業(yè)全員培訓的對象、時間和內容
1.本企業(yè)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培訓。
①總經理(法人代表)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②公司安全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③公司其它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④公司的特殊工種在取得相應的上崗操作證及接受上級安監(jiān)、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年審培訓外,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⑤公司其它職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訓不少于15學時。
⑥公司的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⑦對于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職工必須相應的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一般參加本公司項目施工達3個月以上時必須接受專業(yè)性的教育培訓。
⑧嚴格執(zhí)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訓后開工制度,實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制度。
2.具體培訓內容:
①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規(guī)范、標準、條例、制度及省市建設安監(jiān)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
②安全知識教育: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主要施工方法、危險區(qū)、危險源的識別、各類不安全因素、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的防治等有關安全生產的基本防護知識方面開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促使廣大員工熟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各種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產的法制教育:認真學習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開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條例分析中吸取教訓,明確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危害性,以激發(fā)人們自覺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
⑤安全教育要體現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成效性;發(fā)展性;及經常性。并結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二、新工人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50學時。
1.公司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一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企業(yè)制訂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等。
②企業(yè)發(fā)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現場工傷事故發(fā)生后的急救、處理常識和應急措施、公司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的一般措施及規(guī)定。
2.項目部的安全培訓教育(二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項目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現場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②各工種及有關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③防護用品用具發(fā)放標準及使用知識與方法。
④常用施工機具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常識及有關使用規(guī)定。
⑤工傷事故發(fā)生后的應急處理及項目部制訂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示例。
3.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三級),時間不少于20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活動要求。
②本班組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
③個人的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維護知識。
④針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特點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組曾經發(fā)生事故的條例分析及教訓,發(fā)生工傷事故的應急處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試考核合格,填寫三級教育卡,在項目部作留存,項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監(jiān)部門存檔。
三、對采用四新作業(yè)及有危害性作業(yè)工人的培訓
1.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施工和變換工種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的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新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學時。
2.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yè)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培訓,一般不少于10學時,并應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1.公司主要負責人(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具體由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并應組織參加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特殊工種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由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及勞動、安監(jiān)部門組織實施,并參加本企業(yè)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參加企業(yè)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4.公司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從事施工作業(yè)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于即日起實施。
第18篇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第一條 工長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系工長,工長聯系不上,可聯系所在監(jiān)理,不可擅自行動。
第二條 工長有問題要及時與客戶、公司商議,有疑問找公司相關人員解決。
第三條 施工人員服從管理,穿著公司統一工服,尊重客戶,不可與客戶發(fā)生沖突。遇到參觀人員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第四條 現場施工要嚴格遵守公司施工工藝操作規(guī)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fā)現,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 施工人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發(fā)現設計問題應盡快與現場管理人員或設計人員聯系。
第六條 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并放置標志牌,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扣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fā)現嚴厲處罰。
第七條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吸煙請到指定區(qū)域內;發(fā)現煙頭,將嚴厲處罰。
第八條 注意做好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不準疊放、堆放,不準亂刻亂畫。
第九條 未經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氣、電爐、電飯煲等物。
第十條 不準在工地留宿;大小便到物業(yè)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第十一條 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第二章 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一條 施工部門有關技術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在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并且負責對有關作業(yè)人員講解安全操作規(guī)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業(yè)人員,都不允許參加施工工作。
第二條 新、改、擴建工程項目以及工作棚等臨時性建筑,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有關部門會簽、批準后才能施工。工程竣工后,應由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以及技安環(huán)保、工業(yè)衛(wèi)生、機動、保衛(wèi)、工會等部門參加的驗收小組,經驗收后才能使用。
第三條 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和其他不適合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四條 對于高空作業(yè)人員,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工具,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
第五條 在建筑安裝過程中,如果上下兩層同時進行工作,上下兩層間必須設有專用防護棚或其他安全隔離設施,否則不允許工人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工作。
第六條 施工現場中的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通道,都應該隨時清掃,如果有雨水積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七條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yè),夜間施工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第三章 施工現場
第一條 施工現場應該合符安全衛(wèi)生要求,在現場上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和其他臨時工程位置,都應該在施工組織設計中作詳細規(guī)定。
第二條 在施工現場周圍應該用籬笆、木板或者鐵絲網等圍設柵欄。
第三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標志,危險地區(qū)應該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第四條 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應該保持通暢,并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一般應該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況應該不少于十公尺。
第五條 工地內行駛的斗車、小平車等道路應該平坦。機動車輛應該完好,并具有廠區(qū)運輸車輛駕駛操作證的人員負責操作。
第六條 工地內應該有適當的排水溝。排水溝應該不妨礙工程地區(qū)內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因該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第七條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存放腳手架要設支架。現場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廢料等應該及時清理。木板上的釘子應該拔掉或打彎。
第八條 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他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房舍內,并嚴加保管。瀝青應該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四章 腳手架
第一條 木桿應該以剝皮杉木和其他各種堅韌的硬木為標準,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竹竿應該以四年以上的毛竹為標準,青嫩、枯黃,或者有裂紋、蟲蛀的都不許使用。
第二條 使用木桿做腳手架的,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桿做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七點五公分,小橫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能小于九公分(對于小頭直徑在六個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雙桿合并使用的辦法)。
第三條 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大橫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二公尺,木腳手的立桿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五公分,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的間隔不能大于一點三公尺,小橫桿的間隔不能大于零點七五公尺。
第四條 架子必須設斜拉桿和支桿,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無法頂支桿的時候,架子要同建筑物連接牢固,立桿和支桿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應該視土壤性質決定,在埋入桿子的時候,要先將土坑夯實,如果是竹竿,必須在基坑內墊以磚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無法挖坑的時候,必須綁掃地桿子。
第五條 凡是搭設高達十公尺以上的竹腳手架,要在立桿旁加設頂撐或者使用雙行立桿,竹腳手的小橫桿,它的兩頭伸出大橫桿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桿和立桿的交叉處都要綁牢。
第六條 搭架子應采取堅韌的麻繩、綜繩、草繩、鐵絲或者篾條切實扎綁,并且要經常檢查。
第七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條的間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彎平臺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八條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編制的竹腳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絲必須擰緊。
第九條 腳手板和斜道板要鋪滿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腳手架的工作面外側,應該設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并且要加設一公尺高的防護欄桿。
第十條 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負
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該適當地加固。
第十一條 懸吊式腳手架應該以堅固的材料構成,腳手板間不能有間隙,并且應該設防護欄桿,吊架挑梁應該插在墻壁的牢固部分,嚴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應該墊入五公分厚的墊木。
第十二條 吊架所用的鋼絲繩,它的粗細應該按照負荷量決定。升降用的卷揚機或用滑車,應該合于吊架的計算荷量,并且要設雙重制動閘。
第十三條 安裝管式金屬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各個管子的聯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和移動。
第十四條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木上,在安裝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墊平。
第十五條 安裝金屬腳手架的地點,如果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金屬腳手架期間,應該將它斷電和拆除。
第十六條 里腳手架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墻的三十公分。砌墻高達四公尺的時候,要在墻外安設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墻身每砌高四公尺,防護擋板或者安全網應隨墻身提高。
第十七條 里腳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堅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墻外部分不能小于一點二公尺,所鋪腳手板不能有間隙,并且要設有防護欄桿和十八公分高的擋腳板。
第十八條 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單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零點六公尺,雙行跳板寬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應該設防滑木條,凡是超過三公尺的跳板,必須設支撐。
第十九條 梯子必須堅實,不得缺層,梯階的間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二十條 兩梯連接使用的時候,在連接處要用金屬卡子卡牢,或者用鐵絲綁牢,必要的時候可設支撐加固。
第二十一條 梯子要搭在堅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應該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為適宜。
第二十二條 凡是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十五公尺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設計,并且經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以搭設。
第二十三條 腳手架要經施工負責人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
第五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一條 進行土方工程前,應該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瓦斯管道、電纜、自來水管等)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第二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如果發(fā)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應該立即報告上級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者玩弄。
第三條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條 挖掘土方應該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條 挖掘基坑的時候,應該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質疏松和較寬、腳深的溝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撐辦法,必須按照特定的設計進行支撐。挖出泥土的堆放處所和在坑邊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離坑邊零點八公尺,高度不能超過一點五公尺,對基坑、井坑的邊坡或者固壁支架應該隨時檢查(特別是雨后和解凍時期),如果發(fā)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者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該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條 拆除固壁支架的時候,因該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換支撐時,應該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撐的時候,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第七條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fā)出信號,挖土的時候,在挖土機挺桿旋動范圍內,不許進行其它工作。裝土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裝土車上。
第八條 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在溝坑邊使用機械工作的時候,應該詳細檢查計算坑內支撐強度,必要的時候另行加強支撐。
第六章 機電設備和安裝
第一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場所或者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裝置的金屬部分,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三條 電線和電源相接的時候,應該設開關和插銷,不許隨便搭掛,露天的開關應該裝在特制的箱匣內上鎖,有專人負責。
第四條 行燈的電壓不能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工作的時候,行燈電壓不能超過十二伏特。
第五條 電焊工作物和金屬工作臺同大地相隔的時候,都要有保護性接地。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第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必須符合規(guī)格,并且應該進行定期試驗和檢修。修理的時候,要先切斷電源,如果必須帶電工作,應該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條 各種氣瓶在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第八條 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第九條 乙炔氣瓶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且要距離明火十公尺。
第十條 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和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處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所采用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風動工具的氣閥,必須不漏氣和易于開閉。風動工具在使用中不能進行調整和更換零件。
第十二條 一切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放置移動式機器的時候,應該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動和傾倒。
第十三條 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接、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四條 機器的轉動摩檫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長嘴注油器,難于加油的,應該停車注油。
第十五條 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起重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起重和牽引機械并且要標明安全速度。
第十六條 各式起重機應該根據需要安設過卷揚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懸臂起重機應該有起重量指示器、軌道臂式起重機,必須安有夾軌鉗。
第十七條 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該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的時候應該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第十八條 傳送帶的起卸處應該裝設專用平臺,禁止用手在帶上直接卸去材料。傳送機運轉時,禁止用手清理卷輪、滑車和傳送帶上的附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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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安裝機械的時候,不許將機械的拉線綁在腳手架上,沒有經過技術負責人的批準,不準用腳手架作滑車和起重機的支架。
第二十一條 擦洗和修理機械的時候,應該采取措施以防止機械傳動部分因受電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轉動。擦洗機器不能使用含鉛的汽油。
第二十二條 安裝、拆洗、試運和修理機器的時候,應該對各種轉動部分采取臨時性的防護措施,一切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都不許接近。
第二十三條 各種機電設備都應該由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的電工專職人員操縱、裝拆和檢修。
第七章 拆除工程
第一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才可以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第二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一領導和經常監(jiān)督下進行。
第四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道、水道、供熱設備等干線通該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者遷移。
第五條 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同時,應該在腳手架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第六條 拆除建筑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坍塌。
第七條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 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二)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三) 建筑物推倒前,應該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
第九條 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的時候,應該有工作技術人員、編制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施工負責人批準后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用爆破方法拆毀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該保證其他結構部分良好狀態(tài)。爆破后,如果發(fā)現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第十條 拆除建筑物的時候,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發(fā)生危險。
第十一條 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著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者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于一定處所。
第八章 附則
第一條 修、建施工現場還必須嚴格執(zhí)行修建施工安全規(guī)程。
第19篇 建筑集團公司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zhí)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jiān)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xù)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第20篇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清除安全隱患,做到文明施工,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以下各項處罰制度。
一、各施工小組的管理人員,在施工期間嚴禁喝酒后到工地進行施工,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二、嚴禁各施工小組所使用的運料車輛無證駕駛,違者罰施工小組負責人200元。
三、嚴禁用拉料車輛拉民工上下班(四輪、三輪車)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0元。
四、在業(yè)主的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而受到的處罰,公司將依據處罰金額加倍罰款。
五、每一次檢查中,發(fā)現質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為止,并罰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業(yè)或基坑內作業(y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違者每發(fā)現一次罰款300元。
七、施工小組施工現場無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關標示牌,罰款100元后并補全。
八、施工小組在施工現場每天都要向民工進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發(fā)生了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九、未盡事宜根據實際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小組負責人: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