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涵蓋了一系列關鍵環(huán)節(jié),包括但不限于:(1)化學品的采購與驗收,確保來源合法、質量合格;(2)存儲管理,規(guī)定安全儲存條件,防止泄漏或丟失;(3)使用過程的監(jiān)控,強調操作規(guī)程的遵守,減少意外風險;(4)廢棄物處理,遵循環(huán)保法規(guī),確保無害化處置;(5)人員資質與培訓,確保員工了解相關法規(guī)及操作知識;(6)應急響應計劃,為應對突發(fā)情況提供快速有效的應對策略。
培訓內容
員工培訓是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環(huán)。培訓內容應包括:(1)化學品的基本性質和危害,提高員工的風險意識;(2)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員工熟練掌握正確使用和處置方法;(3)防護設備的使用,如防護服、呼吸器等,降低暴露風險;(4)緊急情況下的自救互救技能,如泄漏、火災的初期應對;(5)法律法規(guī)知識,確保合規(guī)操作,避免違法風險。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旨在快速有效地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化學品安全事故。具體內容應包括:(1)明確事故報告流程,確保信息及時傳遞;(2)設定疏散路線和集合點,保證人員安全撤離;(3)建立現場應急處置小組,進行初期事故控制;(4)與專業(yè)救援機構建立聯動機制,確保及時外部支援;(5)定期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員應急反應能力。
重要性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其一是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化學品事故導致的人身傷害;其二是保護企業(yè)財產,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其三是維護環(huán)境安全,防止化學品泄漏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污染;其四是遵守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危險,是企業(yè)持續(xù)穩(wěn)定運營的基礎。只有將安全意識融入日常管理,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實現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便于企業(yè)規(guī)范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有關精神,制訂本制度。
一、 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
1.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依法購入易制毒化學品后按時入庫,建立倉庫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轉讓和調劑。
2.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用倉庫,設置明顯標志,實行專人專鎖保管,分類定置保存。
3. 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和回庫應及時建立臺帳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倉庫保管員對需要入庫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經過嚴格驗收和核對后方可入庫。同時作好登記簽字工作。對出庫的易制毒化學品應嚴格審批,根據領料單等有關單位審核后進行發(fā)放并簽名,單證上必須注明易制毒化學品的名稱,數量,規(guī)格,流向等。對回庫的易制毒化學品要及時檢驗核對并進行登記,規(guī)范入庫。倉庫保管員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的入庫數,出庫數和庫存數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實進行登記做好原始臺帳并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備案,有關臺帳保存兩年備查。
4. 要加強本單位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報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學品事故和盜失現象的發(fā)生。
5. 易制毒化學品的倉庫保管員,應接受相應的知識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1.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實行專人管理,專人監(jiān)督,定向使用制度,嚴禁將易制毒化學品進行調劑,贈送或非法買賣,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2.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的車間負責人要做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監(jiān)督工作,并在使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要做好復核對記錄。
3. 易制毒化學品的領取,消耗應建立簽字領取和使用登記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
4.在使用過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當日返庫,及時進行回庫登記,不得在倉庫外保存或隨意丟棄。
5.在使用過程中若遇特殊情況,致使易制毒化學品無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產而正常消耗的,必須做好登記工作并說明原因,每月底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備查。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料處理
1.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料處理應當建立嚴格審批制度,不得私自買賣,回收銷毀或丟棄。
2.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料,本單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時對易制毒化學品廢料再利用進行登記說明,并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批備查。本單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須出售給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學品化學品資格的單位進行處理,并附同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開具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證明的復印件。
3. 在庫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學品因其他因素導致變質而做廢料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經審批后有相關部門按有統一規(guī)定處理。
4.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時對單位產出相關資料與易制毒化學品化學品廢料收購憑證回執(zhí)單進行核查校對,做到數據準確無誤,并做好統計結算臺帳報公安主管部門備查。
三、相關責任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或責任人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違反制度關規(guī)定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2篇 某某大學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某大學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保證我校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維護和諧的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和《公安部87號令》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采購、保管、領用、管理各方遵照執(zhí)行。
一、采購
1、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由我校物資供應中心指派專人持證統一購買,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校財務不予報銷。一經發(fā)現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處以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購人員應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
3、要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和《公安部87號令》的規(guī)定進行采購;
4、要按照主管機關的要求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許可證明或備案證明,要提供合法健全的手續(xù),憑證購買;
5、對易制毒化學品的供貨方要查驗供貨方資質,并向供貨方出具我方購買證明;
6、禁止使用現金或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結算;
7、相關的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證明材料復印件要保存兩年備查。
二、保管
1、保管員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了解易制毒化學品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及安全保管要求;
2、要隨時了解易制毒化學品庫的庫存、實物的情況;物品擺放要符合規(guī)定,做到分類安全合理、擺放整齊,并配備消防器材;
3、要建立專門的易制毒化學品進出登記臺賬,如實記錄日常的進出,相關材料保存兩年備查;
4、人員進出倉庫必須嚴格,禁止領用人單獨進入易制毒化學品庫,庫門要隨開隨鎖;發(fā)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及時上報給公安機關。
三、領用
1、領用人須熟知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
2、領用人進出庫房須在保管人員帶領下領取,不得私自進出易制毒化學品庫;
3、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量應盡量滿足教學科研單次使用量,不應大批量領取積壓;
4、領用人應按照保管人員的要求在相關的領用憑證上簽字;
5、領用人在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運輸過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運輸,確保安全。
四、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對私自從其它渠道購買的含實際購買的是易制毒化學品而票據開的是非易制毒化學品的、及領用后又流入校外及其它非法渠道的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的,將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員和主管領導的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我校的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保管由物資供應中心負責;
2、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監(jiān)督由保衛(wèi)處負責。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共計23種)
第一類(12種):1)1-苯基-2-丙酮、2)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黃樟素、5)黃樟油、6)異黃樟素、7)n-乙酰鄰氨基苯酸、8)鄰氨基苯酸、9)麥角酸※、10)麥角胺※、11)麥角新堿※、12)_(偽_、笑旋_、去甲_、甲基_、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_類物質)※;
第二類(5種):1)苯乙酸、2)醋酸酐_、3)三氯甲烷_、4)乙醚_、5)哌啶_;
第三類(6種):1)甲苯_、2)丙酮_、3)甲基乙基酮_、4)高錳酸鉀_、5)硫酸_、6)鹽酸_;
說 明:1、帶有※標記的品種為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2、帶有_標記的是危險化學品。
后勤服務集團
第3篇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guī)范公司內易制毒化學品在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行為,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445號令)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易制毒化學品在本公司的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學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鹽酸。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編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公司內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相關部門:采購部;負責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的申辦、易制毒化學品采購及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裝卸、儲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車間。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廢棄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 在生產過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經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批準,向公安部門申辦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后,方可采購。
4.2 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4.2.1 必須委托符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運輸單位承擔運輸任務,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委托運輸。
4.2.2 運輸路途中,必須有公司安全保衛(wèi)人員負責路途押運,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易制毒化學品的車(船)。
4.2.3 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物料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堆放穩(wěn)妥,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防止包裝破損。
4.3 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保管
4.3.1 管理易制毒化學品人員應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熟知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
4.3.2 易制毒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貯存室內,并設有專人管理。
4.3.3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guī)定。
4.3.4 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
4.3.5 生產車間領料人員憑領料單通知倉庫保管員領料,倉庫保管人員認真核對品名、數量后發(fā)貨。必須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員同時搬運生產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學品。
4.3.6 易制毒化學品發(fā)出后,倉庫保管人員應立即根據領料單據登入易制毒化學品臺帳進行核銷。
4.4 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4.4.1 使用劇毒物品的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4.2 盛裝易制毒化學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險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在使用中必須有二人以上同時操作,投料計量必須經班長或指定主操作人員復核,并做好記錄。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學品必須嚴格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認真復核。
4.4.5 不再使用時,必須將剩余易制毒化學品退庫,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4.5 易制毒化學品的報廢
4.5.1 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5.2 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易制毒化學品,如廢水、廢氣、廢渣等必須經處理,符合有關規(guī)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學反應成新的危害的廢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必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第4篇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guī)范公司內易制毒化學品在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行為,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445號令)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易制毒化學品在本公司的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學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鹽酸。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huán)保部。組織編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公司內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相關部門:采購部;負責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的申辦、易制毒化學品采購及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
物管科;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裝卸、儲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技科、各車間。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廢棄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 在生產過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經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批準,向公安部門申辦易制毒化學品準購證后,方可采購。
4.2 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4.2.1 必須委托符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運輸單位承擔運輸任務,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委托運輸。
4.2.2 運輸路途中,必須有公司安全保衛(wèi)人員負責路途押運,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易制毒化學品的車(船)。
4.2.3 易制毒化學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物料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堆放穩(wěn)妥,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防止包裝破損。
4.3 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保管
4.3.1 管理易制毒化學品人員應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熟知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
4.3.2 易制毒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貯存室內,并設有專人管理。
4.3.3 易制毒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guī)定。
4.3.4 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
4.3.5 生產車間領料人員憑領料單通知倉庫保管員領料,倉庫保管人員認真核對品名、數量后發(fā)貨。必須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員同時搬運生產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學品。
4.3.6 易制毒化學品發(fā)出后,倉庫保管人員應立即根據領料單據登入易制毒化學品臺帳進行核銷。
4.4 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4.4.1 使用劇毒物品的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4.2 盛裝易制毒化學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險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在使用中必須有二人以上同時操作,投料計量必須經班長或指定主操作人員復核,并做好記錄。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學品必須嚴格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認真復核。
4.4.5 不再使用時,必須將剩余易制毒化學品退庫,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4.5 易制毒化學品的報廢
4.5.1 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5.2 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易制毒化學品,如廢水、廢氣、廢渣等必須經處理,符合有關規(guī)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學反應成新的危害的廢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易制毒化學品的,必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