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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合伙生意協(xié)議書范本最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_______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xié)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yōu)勢和_________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___,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的基本情況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_________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_________,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伙人所合伙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這里可以根據合伙人數的多寡進行增減)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_____方統(tǒng)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jiān)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xié)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xié)議。
3、除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
當然退伙是指發(fā)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稱開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zhí)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xié)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義務
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伙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xié)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yè)法》而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xié)議第九條規(guī)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xié)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