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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施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建筑設施的規(guī)劃、建設、維護、使用和管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這項制度旨在確保建筑設施的安全、高效、經濟運行,同時提升企業(yè)形象,優(yōu)化工作環(huán)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施規(guī)劃:明確設施的功能布局,考慮其與企業(yè)業(yè)務需求的匹配性,以及長遠發(fā)展的適應性。
2. 建設管理:規(guī)范設施建設過程,包括招標、施工、驗收等環(huán)節(jié),保證工程質量。
3. 設施維護:制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計劃,預防設施故障,延長設施壽命。
4. 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設施的使用方式,防止不當操作導致的損壞,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5. 安全管理:設定安全標準,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保障人員和設施安全。
6. 能源管理:監(jiān)控設施能源消耗,推動節(jié)能措施,降低運營成本。
7. 更新改造:根據設施使用情況和企業(yè)發(fā)展需求,適時進行設施更新改造。
重要性
建筑設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安全:通過規(guī)范操作和安全管理,減少設施事故,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2. 提升效率:良好的設施運行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設施問題導致的生產中斷。
3. 控制成本:通過有效的維護和能源管理,降低設施的運行和維修成本。
4. 維護形象:整潔、有序的設施環(huán)境反映企業(yè)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
5. 適應變化:靈活的設施管理制度能幫助企業(yè)應對業(yè)務發(fā)展和市場變化,保持競爭力。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編寫涵蓋所有設施的使用、維護和應急處理指南,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
2. 定期培訓:對員工進行設施管理培訓,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 建立維護團隊:設立專門的設施管理部門,負責日常檢查、保養(yǎng)和應急響應。
4. 實施監(jiān)控系統(tǒng):利用現代技術,如物聯網設備,實時監(jiān)控設施狀態(tài),預警潛在問題。
5. 定期評估:每年進行設施管理審計,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及時調整和完善。
6.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員工參與設施管理,提高全員參與度。
建筑設施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需要管理層的重視和支持,以及全體員工的配合。只有這樣,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可持續(xù)的建筑設施管理體系,為企業(yè)的發(fā)展保駕護航。
建筑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tǒng)、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qū)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2篇 建筑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準用證管理制度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護用品、臨時設施不合格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qū)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工程所需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費用,在施工中,要專款專用。
2.嚴把防護用品進貨渠道關,認清所購產品是否為部、省推薦產品。凡假冒偽劣及未粘貼(縫制)產品推薦標志和帶復印推薦標志的產品一律不得購買使用。
3.購買的配電箱、開關箱都必須是主管部門推薦產品。
4.防護用品必須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購買、并管理使用。
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在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調試合格并核發(fā)《安全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起重機械準用證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7.處罰規(guī)定:違反上述規(guī)定,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100-1000元罰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要立即更換,若因此造成傷亡事故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實施細則加倍處罰。
第3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為營造安全施工氛圍、各部門應在辦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區(qū)域明顯處懸掛安全標語或彩旗,懸掛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標識。
2、各施工單位和生產場所必須嚴格實行責任區(qū)劃分。
3、工作場所、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懸崖、陡坎、深坑、高壓帶電區(qū)及危險場所等均應設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識;并有明顯的安全通道,坑、溝、孔、洞等均應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設可靠的圍欄、擋板及安全標志。危險處、所、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4、各種安全設施未經許可嚴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設施實施標準化。
6、安全設施由安全管理部統(tǒng)一購置、制作,項目部領用,部分設施可由項目部自行制作。
第4篇 建筑臨建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現場臨建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合理布置。
2、臨建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體現企業(yè)文化內涵。
3、現場作業(yè)區(q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應分開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現場圍檔采用硬質材料,做到穩(wěn)固、美觀。
5、現場搭設輕鋼結構的活動用房應符合《江蘇省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輕鋼結構活動板房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驗收。
6、食堂應遠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做到通風、衛(wèi)生、地面排水良好。
7、臨建設施嚴禁采用水泥預制板式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傳欄、報欄等設施做到穩(wěn)固、美觀、防雨。
9、配電房應符合施工臨時用電規(guī)范要求。
10、安全檢查時也對臨建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11、補充內容:
第5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㈠?? 施工現場
1、一圖四牌,懸掛施工現場進入口顯眼處:
⑴施工總平面圖;
⑵工程概況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
⑷安全活動示意牌;
⑸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宣傳牌。
2、安全帽,進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標色區(qū)分:
⑴施工管理人員戴白、紅色安全帽;
⑵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
⑶質安管理員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標志牌:進出口、深坑、洞口、懸崖、吊裝區(qū)域、高低壓帶電器等危險作業(yè)區(qū),、除防護措施外,均應有顯眼標志牌示警,夜間施工還應設紅燈示警。
㈡?? 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yè)工種:電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準許獨立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㈢經常性教育
1、把經常性普級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2、班組應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提醒和督促職工保護好現場安全設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 安全技術措施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編制與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主要的責任,對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經費,做到專款專用,按時支付。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具體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特別報其復雜的、難度大、危險多、進度要求快的,就要考慮施工安全,對每一項或分項都要周密的考慮保證安全。
3、對立體交叉作業(yè),“三寶” 、“四口” 、“五周邊”的安全保護。
⑴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蓋板防護;
⑵邊長或直徑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
4、深坑防護:深坑頂周圍邊設防護欄桿,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須設扶手及防滑措施。
5、腳手架:
⑴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
⑵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⑶按規(guī)定設置拉掌點,剪刀撐如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 現場安全用電
1、現場配電箱:
⑴配電箱離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準堆物,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銷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tǒng)一編號;
⑵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必須先進總熔斷器后再進總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接零排,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裝置;
⑶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設置單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裝漏電保護開關;
⑷要明顯分開“動力” 、“照明” 、“單相電器”、 “電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斷器,不得混用。同時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2、用電線路:
⑴現場架空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敷設,通道或馬路處可采用保護管理設地下,樹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⑵移動電器和照明燈具一律采用絕緣良好橡皮軟線,若導線離地2.5米以下,必須確保橡皮軟線無接頭、無損傷、無碾壓現象;
⑶攜帶式作業(yè)燈一般現場所使用36伏,潮濕地帶要使用12伏安全電壓。
3、接地裝置:
⑴接地體可用角鋼或鋼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與根間距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⑵嚴禁采用鋁導線埋入地下;
⑶并聯接入接地干線,連接要牢固可靠,接觸良好,接頭處應采用焊接壓接等可靠連接;
⑷黑色或綠/黃雙色作為接地線標色。
4、高壓線防護: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壓線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壓線4米以上;
⑵在高壓線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
⑶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㈥ 拌和機及砂漿機:
⑴必須防雨頂棚;
⑵排水必須暢通,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
⑶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⑷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電源;
⑸砂石籠的擋墻必須堅固牢靠;
⑹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
㈦ 卷揚機:
⑴露天操作要搭設操作棚;
⑵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⑶操作視線必須良好,禁用倒順開關,凡用按鈕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
㈧ 電焊機:
⑴必須一機一閘裝有隨機開關;
⑵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㈨ 乙炔器、氧氣瓶:
⑴安全閥應可靠、有效、壓力表、防爆膜應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不準放在高壓線下;
⑶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第6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7篇 建筑公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顚S?。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4)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升降機和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yè)性較強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tǒng)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yè)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tǒng)籌規(guī)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2)對一般腳手架工程的搭設(含外圍封閉),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分層驗收;
3)對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作業(yè)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分層驗收,并報請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復查;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七條 工程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機械及施工機具,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施工單位對設備進行維護,保持機械的完好;
2)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必須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其通知有關法定部門檢測;
3)對井架和龍門架、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等垂直運輸設備的組裝、搭設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報請公司安全部復查;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條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技術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項目施工負責人應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連續(xù)監(jiān)控。
1、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架(龍門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的組裝定為危險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qū)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第8篇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tǒng)、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qū)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9篇 某小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度
嘉園小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
物業(y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會導致物業(yè)使用功能降低或喪失,為恢復其原有功能,必須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定期維修和日常養(yǎng)護工作。
1.維修養(yǎng)護原則
因地制宜,合理修繕;定期檢查,確保安全;及時維修,保證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維修費用,最大限度發(fā)揮物業(yè)的使用功能。
2.檢查、鑒定周期
正常情況下,安全管理部巡邏員對公共建筑物和設備設施每天巡視一次,綜合管理部每周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逐項巡視檢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況時,重點巡視檢查;每年對房屋及公共設施勘查、鑒定一次,根據完損情況,制定年度修繕方案,分配年度修繕資金。
3.建筑物維修養(yǎng)護項目及頻率
①房屋本體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結構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頂: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門廳: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墻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設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燈及線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車場:每日、每月
d、溝、渠、池、井:每周、每季
e、園林綠地:每日、每周
f、公用標志設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轉站:每周
h、地下室管網: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設施養(yǎng)護效果:
①確保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時修補損壞建筑物及設施;
③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④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使用管理措施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護用品、臨時設施不合格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qū)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工程所需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費用,在施工中, 要??顚S?。
2. 嚴把防護用品進貨渠道關,認清所購產品是否為部、省推薦產品。凡假冒偽劣及未粘貼( 縫制) 產品推薦標志和帶復印推薦標志的產品一律不得購買使用。
3. 購買的配電箱、開關箱都必須是主管部門推薦產品。
4. 防護用品必須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購買、并管理使用。
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在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調試合格并核發(fā)《安全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6. 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起重機械準用證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7.處罰規(guī)定:違反上述規(guī)定,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100-1000 元罰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要立即更換,若因此造成傷亡事故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實施細則加倍處罰。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為充分發(fā)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fā)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 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認可。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精心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 精心保養(yǎng), 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工作態(tài)度,保證作業(yè)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fā)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機械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均應進行登記。
2、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具有“三證一書”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
3、自有及外租設備,必須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局出具的使用許可證,以及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復印件(加蓋印章)和安裝后的驗收合格報告。
4、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施工現場設備設施根據具體情況做好防雨、防曬、防潮及避雷保護等措施,機械設備應保持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要有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5、外租機械設備必須同租賃方簽定租賃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內容必須齊全。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項目常見的安全設施有: 腳手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操作平臺、防護欄桿、臨時用電防護等。
(1 ) 腳手架是各種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臨時設施。對腳手架的基本要求是:堅固穩(wěn)定, 裝拆簡便和能多次周轉使用, 其寬度應滿足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要求。使用的腳手架及搭設方案須經設計計算, 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搭設。腳手架的設計不但要滿足使用的要求, 而且首先要考慮安全問題。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如防護欄、擋腳板、安全網、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層立體作業(yè)的防護, 懸吊架的安全銷和雨季防電、避雷設施等。
(2 ) 對安全帽的要求是:①安全帽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確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帶。③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 ) 對安全帶的要求是:①安全帶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帶使用兩年后, 必須按規(guī)定抽檢一次, 對抽檢不合格的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使用。③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 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堿或尖銳的堅硬物體。④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4 ) 對安全網的要求:①網繩不破損并生根牢固、繃緊、圈牢, 拼接嚴密, 網綱支桿用鋼管為宜。②網寬不小于2. 6 m, 里口離墻不得大于15 cm, 外高內低, 每隔3 m 設立支撐, 角度為45°。③立網隨施工層提升, 網高出施工層1 m 以上。網下口與墻生根牢靠, 離墻不大于15 cm, 網之間拼接嚴密, 空隙不大于10 cm。橋梁、隧道、護坡地面的周圍均應設置防護欄桿, 并隨工程結構的進度而立掛安全網封閉。
(5 ) 臨時用電的安全防護要求是:
1) 臨時用電應按有關規(guī)定編好施工組織設計, 并建立對現場線路、設施定期檢查的制度。
2) 配電線路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架設整齊, 架空線應采用絕緣導線, 不得采用塑膠軟線, 不得成束架空敷設或沿地明敷設。
3) 室內、外線路均應與施工機械、車輛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離, 否則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4) 配電系統(tǒng)必須采取分級配電, 各類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
5) 一般場所采用220 v 電壓作為現場照明用電, 照明導線用絕緣子固定,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使用安全電壓照明。
6) 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單獨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具有良好的絕緣性, 金屬外殼接地良好。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可靠的防護罩( 蓋) , 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7) 電焊機、切割機等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砸保護措施。焊把線、導線應雙線到位, 絕緣良好。
第13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
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14篇 建筑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與準用證管理制度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護用品、臨時設施不合格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qū)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工程所需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費用,在施工中,要??顚S?。
2.嚴把防護用品進貨渠道關,認清所購產品是否為部、省推薦產品。凡假冒偽劣及未粘貼(縫制)產品推薦標志和帶復印推薦標志的產品一律不得購買使用。
3.購買的配電箱、開關箱都必須是主管部門推薦產品。
4.防護用品必須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購買、并管理使用。
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在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調試合格并核發(fā)《安全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起重機械準用證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7.處罰規(guī)定:違反上述規(guī)定,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100-1000元罰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要立即更換,若因此造成傷亡事故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實施細則加倍處罰。
第15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安全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