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電站的安全運行,預防和控制火災風險,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及財產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消防責任體系: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職責,從電站負責人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需了解并執(zhí)行其消防職責。
2. 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護和使用流程,確保設施完好可用。
3. 火災預防措施:制定防火巡查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源隱患。
4. 員工培訓:定期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5. 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火災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火災時快速響應。
6. 消防檔案管理:記錄消防設施檢查、火災事故、培訓演練等相關信息,便于追蹤和改進。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電站消防管理制度的關鍵部分,它包括以下環(huán)節(jié):
1. 火災報警:設置有效的火災報警系統(tǒng),確保火警信號能夠迅速傳達。
2. 應急指揮:設立應急指揮部,由專人負責協調救援行動。
3. 疏散計劃:為各區(qū)域制定詳細的疏散路線和方法,確保人員安全撤離。
4. 救援力量: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確保專業(yè)救援力量的快速介入。
5. 初期滅火:配備合適的滅火器材,訓練員工進行初期火情控制。
6. 后續(xù)處理:火災撲滅后,進行現場清理,評估損失,并開展事故調查。
上墻模板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的上墻模板應簡潔明了,突出關鍵信息,便于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
標題:電站消防管理制度
1. 責任體系 - 管理層職責 - 員工職責
2. 消防設施 - 配置標準 - 定期檢查 - 維護流程
3. 預防火災 - 巡查制度 - 隱患整改
4. 培訓與演練 - 定期培訓 - 實戰(zhàn)演練
5. 應急預案 - 報警與指揮 - 疏散與救援 - 初期滅火
6. 檔案管理 - 記錄與更新
底部注釋:嚴格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人人參與,共建安全電站。
通過這樣的管理制度,電站可以構建一個全面、有效的消防防護網,確保在面對潛在的火災風險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變電站消防保衛(wèi)管理制度
1、變電站系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公司保衛(wèi)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wèi)和消防工作。
2、應按照國家頒布的消防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消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3、變電站消防器具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
4、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和夾層應有消防設施,控制屏、高壓柜和開關場區(qū)的端子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5、變電站設備室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qū)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加強管理,并按規(guī)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6、站內易燃易爆區(qū)域禁止動火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xù),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檢查、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時處理。
8、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9、變電站圍墻的高度應符合規(guī)定,大門正常應上鎖。
10、嚴格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11、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站長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jiān)護工作。
12、來站訪友,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qū)。并不得將來人留宿在站內。
13、值班運行人員在巡視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wèi)設施的巡視。
14、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防破壞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站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站內攝影、攝像。
16、發(fā)現火災或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wèi)、公安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第2篇 某變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qū)、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第3篇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電站消防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電站的消防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9]64號 關于印發(fā)《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
《四川省消防管理條例》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消防
是指預防和撲滅火災。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組織機構
4.1.1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第一責任人由運行維護項目部項目經理擔任。
4.1.2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運行維護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相關要害工作部位的消防工作。
4.1.3 電站消防組織機構。
a)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總工(兼安全員),成員有運行維護管理工程師、運行維護部安全員、值長、閘首值長、開關站值守長、維護工程師;
b)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接受公司的領導,同時與九寨溝縣專業(yè)消防隊伍建立有效的聯絡機制,接受專業(yè)消防隊的指導,實施全站防火安全措施,開展消防日常工作。
c) 根據電站實際,建立運行維護班組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期階段的作用。
d) 義務消防隊成員全體運維人員。
4.2 消防安全職責
4.2.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a) 處理項目部防火安全工作;
b) 制定、修改本廠防火安全制度;
c) 組織和參與防火安全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2.2 項目經理防火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公司有關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指示、規(guī)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議事日程;
b) 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c) 組織、制定和貫徹防火責任制,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
d)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e) 建立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必要的訓練和工作條件;
f) 落實對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制、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經費;
g) 對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撲救、保護好現場,并協協調查處理;
h) 對新投產的設備要執(zhí)行“三同時”,發(fā)現問題的設施、設備有權拒絕驗收和運行。
4.2.3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3 消防安全措施
4.3.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4.3.2 運行各值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對電站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3.3 電站防火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辦法:
a) 重點防火部位有:集控樓、中控室、計算機室、電纜層、油處理室、油罐室、主變室、gis室、廠用變室、蓄電池室、通訊室、庫房;
b) 重點防火部位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值班人員在對設備進行巡檢時同時進行防火;
c) 檢查項目、內容規(guī)定在設備點檢標準書上,檢查結果記錄在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簿上;
d) 重點防火部位懸掛標示牌指明場所名稱及防火責任人。
4.3.4 對從事電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4.3.5 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須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4.3.6 生產場所防火技術措施
a) 對生產區(qū)設置定量消防設施,對主要機電設備設置相應的滅火設備,對值班人員、巡視人員、維護檢修人員進入建筑物設置安全出口,設置火災阻斷空氣、滅火后迅速排煙消煙設施。
b) 對生產區(qū)配置專門消防車道,不能受阻,有專門的消防供水系統(tǒng)、消火栓、手提式滅火器、沙箱等。
c) 訂立消防規(guī)則,指定專人進行檢查,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消防演習。
d) 建立自動報警系統(tǒng)。
4.3.7 機電設備的防火技術要求
a) 水輪發(fā)電機防火。水輪發(fā)電機防火裝置有自動噴水滅火(雨淋器、消火栓);
b) 電力變壓器防火。電力變壓器繞組發(fā)生短路故障,極易擴大火災范圍,繼電保護裝置、差動及瓦斯保護裝置迅速動作,對防止火災發(fā)生頗為有效。在變壓器下面設立排油坑,并設卵石層滅火,是火災發(fā)生后避免火災擴大的有效措施。采用的滅火設施有水噴霧滅火(雨淋器);
c) 電纜防火。在電纜室、電纜隧道及電纜集中架空敷設的廊道出入口設置沙箱和手提式滅火器,對大型電纜室、電纜豎井最好設水噴霧固定式滅火裝置。3.5kv及以下動力電纜及控制電纜一同敷設時應分層排列,動力電纜上下層間均應設耐火隔板;
d) 充油配電裝置防火。設備附近設手提式滅火器;廠房設有固定滅火系統(tǒng)及排煙、消煙設施;
e) 中央控制室(包括機電保護,計算機房,通信室等)防火設有自動滅火裝置和手提式滅火器;
f) 油存儲系統(tǒng)防火。油罐室必須用防火墻與設備隔開。場內外油罐室和露天油罐設泡沫滅火或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油罐室應設事故排油、儲油設施;露天油罐設防雷和防止油流散設施;
g) 值班人員應定期進行消防水池水位核對及排沙工作,在日常的巡回點檢工作中應檢查消防水泵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消防水泵控制系統(tǒng)處于完好工作狀態(tài);
h)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妥善管理;
i) 全體員工無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取暖;
j) 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的向項目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項目部應根據火情及時組織力量撲救,或向消防機關報警,配合撲救;
4.4 獎勵與懲罰
4.4.1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a)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b) 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生產的;
c) 及時發(fā)現、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d)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e)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f)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g)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將直接責任者上報項目部及其管理單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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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負其責的基本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此規(guī)定適用于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災隱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義務消防隊;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 各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實施、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生產、檢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統(tǒng)籌安排,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和責任人,指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簡稱安全員),安全員應對各單位負責人負責;
(二)教育員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
(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違章行為,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應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發(fā)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完成單位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交給的的其它有關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由各單位留存?zhèn)洳椋?/p>
第七條公司員工(員工、實習人員、臨時工、施工人員等)應遵守安全行為規(guī)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監(jiān)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九條各班組指定的消防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實行嚴格管理:
炸藥庫、變電站、油庫以及其它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造成較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
第十一條單位應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特種作業(yè)的員工,依照規(guī)定應接受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報警、撲救初火災和逃生自救的知識、技能;
(四)明確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檢查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由各單位指定的安全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點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四)人員在崗情況;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暢通、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被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七條 員工應愛護消防設施,保障消防栓和滅火器不被遮擋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員發(fā)現消防器材有損壞和丟失的應及時向主管各單位報告。
第七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十八條 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主管各單位或安全員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九條 各單位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逐級上報,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各單位、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二十條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止作業(yè)進行整改。
第二十一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各單位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
第5篇 水電站專項勘探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負其責的基本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此規(guī)定適用于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災隱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義務消防隊;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等。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 各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實施、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生產、檢修工作和消防安全統(tǒng)籌安排,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和責任人,指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簡稱安全員),安全員應對各單位負責人負責;
(二)教育員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屬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
(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制止違章行為,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應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發(fā)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
(五)完成單位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交給的的其它有關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由各單位留存?zhèn)洳?
第七條公司員工(員工、實習人員、臨時工、施工人員等)應遵守安全行為規(guī)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監(jiān)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九條各班組指定的消防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實行嚴格管理:
炸藥庫、變電站、油庫以及其它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造成較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
第十一條單位應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特種作業(yè)的員工,依照規(guī)定應接受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報警、撲救初火災和逃生自救的知識、技能;
(四)明確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第五章防火巡查和檢查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由各單位指定的安全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點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四)人員在崗情況;
第六章其它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暢通、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被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七條 員工應愛護消防設施,保障消防栓和滅火器不被遮擋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員發(fā)現消防器材有損壞和丟失的應及時向主管各單位報告。
第七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十八條 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主管各單位或安全員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九條 各單位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逐級上報,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各單位、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二十條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止作業(yè)進行整改。
第二十一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各單位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
第6篇 某電站消防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電站消防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電站的消防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國家電網安監(jiān)[2009]64號 關于印發(fā)《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
《四川省消防管理條例》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消防
是指預防和撲滅火災。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組織機構
4.1.1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第一責任人由運行維護項目部項目經理擔任。
4.1.2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運行維護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相關要害工作部位的消防工作。
4.1.3 電站消防組織機構。
a)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總工(兼安全員),成員有運行維護管理工程師、運行維護部安全員、值長、閘首值長、開關站值守長、維護工程師;
b)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接受公司的領導,同時與九寨溝縣專業(yè)消防隊伍建立有效的聯絡機制,接受專業(yè)消防隊的指導,實施全站防火安全措施,開展消防日常工作。
c) 根據電站實際,建立運行維護班組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期階段的作用。
d) 義務消防隊成員全體運維人員。
4.2 消防安全職責
4.2.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a) 處理項目部防火安全工作;
b) 制定、修改本廠防火安全制度;
c) 組織和參與防火安全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2.2 項目經理防火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公司有關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指示、規(guī)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議事日程;
b) 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c) 組織、制定和貫徹防火責任制,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
d)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e) 建立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必要的訓練和工作條件;
f) 落實對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制、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經費;
g) 對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撲救、保護好現場,并協協調查處理;
h) 對新投產的設備要執(zhí)行“三同時”,發(fā)現問題的設施、設備有權拒絕驗收和運行。
4.2.3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3 消防安全措施
4.3.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4.3.2 運行各值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對電站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3.3 電站防火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辦法:
a) 重點防火部位有:集控樓、中控室、計算機室、電纜層、油處理室、油罐室、主變室、gis室、廠用變室、蓄電池室、通訊室、庫房;
b) 重點防火部位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值班人員在對設備進行巡檢時同時進行防火;
c) 檢查項目、內容規(guī)定在設備點檢標準書上,檢查結果記錄在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簿上;
d) 重點防火部位懸掛標示牌指明場所名稱及防火責任人。
4.3.4 對從事電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4.3.5 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須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4.3.6 生產場所防火技術措施
a) 對生產區(qū)設置定量消防設施,對主要機電設備設置相應的滅火設備,對值班人員、巡視人員、維護檢修人員進入建筑物設置安全出口,設置火災阻斷空氣、滅火后迅速排煙消煙設施。
b) 對生產區(qū)配置專門消防車道,不能受阻,有專門的消防供水系統(tǒng)、消火栓、手提式滅火器、沙箱等。
c) 訂立消防規(guī)則,指定專人進行檢查,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消防演習。
d) 建立自動報警系統(tǒng)。
4.3.7 機電設備的防火技術要求
a) 水輪發(fā)電機防火。水輪發(fā)電機防火裝置有自動噴水滅火(雨淋器、消火栓);
b) 電力變壓器防火。電力變壓器繞組發(fā)生短路故障,極易擴大火災范圍,繼電保護裝置、差動及瓦斯保護裝置迅速動作,對防止火災發(fā)生頗為有效。在變壓器下面設立排油坑,并設卵石層滅火,是火災發(fā)生后避免火災擴大的有效措施。采用的滅火設施有水噴霧滅火(雨淋器);
c) 電纜防火。在電纜室、電纜隧道及電纜集中架空敷設的廊道出入口設置沙箱和手提式滅火器,對大型電纜室、電纜豎井最好設水噴霧固定式滅火裝置。3.5kv及以下動力電纜及控制電纜一同敷設時應分層排列,動力電纜上下層間均應設耐火隔板;
d) 充油配電裝置防火。設備附近設手提式滅火器;廠房設有固定滅火系統(tǒng)及排煙、消煙設施;
e) 中央控制室(包括機電保護,計算機房,通信室等)防火設有自動滅火裝置和手提式滅火器;
f) 油存儲系統(tǒng)防火。油罐室必須用防火墻與設備隔開。場內外油罐室和露天油罐設泡沫滅火或固定式滅火系統(tǒng)。油罐室應設事故排油、儲油設施;露天油罐設防雷和防止油流散設施;
g) 值班人員應定期進行消防水池水位核對及排沙工作,在日常的巡回點檢工作中應檢查消防水泵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消防水泵控制系統(tǒng)處于完好工作狀態(tài);
h)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妥善管理;
i) 全體員工無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取暖;
j) 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的向項目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項目部應根據火情及時組織力量撲救,或向消防機關報警,配合撲救;
4.4 獎勵與懲罰
4.4.1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a)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b) 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生產的;
c) 及時發(fā)現、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d)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e)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f)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g)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將直接責任者上報項目部及其管理單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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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某35kv變電站消防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山西省電力公司一流變是站的管理條例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火警電話:1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第8篇 變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qū)、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第9篇 35kv變電站消防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山西省電力公司一流變是站的管理條例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q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鹁娫挘?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