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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和員工的生命安全。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 事故報告與調查程序
2. 風險評估與管理
3. 安全培訓與教育
4. 應急預案與演練
5. 責任追究與獎懲機制
6. 安全檢查與整改
包括哪些方面
1. 事故報告與調查程序:規(guī)定事故發(fā)生后的報告流程,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以及事故調查的步驟、方法和目標,確保事故原因得到深入剖析。
2. 風險評估與管理:建立系統(tǒng)化、科學化的風險評估體系,定期識別、分析和評價潛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3. 安全培訓與教育:制定全員安全培訓計劃,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每個員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程。
4. 應急預案與演練: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升企業(yè)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5. 責任追究與獎懲機制:明確事故責任劃分,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表彰和獎勵在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團隊。
6. 安全檢查與整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隱患升級為事故。
重要性
事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能夠減少企業(yè)的經濟損失,降低生產中斷的風險,還能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員工的歸屬感。良好的安全管理也有助于符合國家法規(guī)要求,避免法律糾紛。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事故管理制度: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編制詳細的操作手冊,確保制度的可執(zhí)行性。
2. 建立事故報告快速反應機制:設立24小時事故報告熱線,保證信息的及時傳遞。
3. 定期進行風險評估:由專業(yè)團隊進行,確保評估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4. 定期舉辦安全培訓:結合實例,使員工充分理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5. 實施應急預案演練:模擬真實場景,提高員工的應急響應能力。
6. 強化責任追究: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公開透明,形成有效的震懾力。
7. 加強安全檢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確保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yè)可以構建起一個健全的事故管理體系,實現安全文化的深入人心,促進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事故管理制度目范文
第1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1.礦設立以機電礦長為首的設備事故追查小組,負責搞好設備事故的分析、追查和群眾性的事故防范活動等工作,日常業(yè)務由機電科負責。
2.發(fā)生設備事故時,應立即向上級有關領導匯報,特大設備事故由礦務局領導同志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分析追查處理,重大、一般設備事故由礦領導負責組織追查分析,記錄存檔。
3.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各采、掘、運工區(qū)及其它單位發(fā)生一般設備事故,應由跟班區(qū)、隊長及時向生產調度室匯報,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迅速恢復生產。收工后要及時分析追查。
5.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應認真做好統(tǒng)計,定期進行分析,不斷完善各種規(guī)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設備事故率不斷降低。
6.在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和每月的安全網員會議上,向群眾進行講述設備事故情況,發(fā)動群眾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教訓,不斷開展反設備事故的斗爭。
7.機電科應將每月機電設備事故情況及時整理,按規(guī)定的表式認真填寫月報表,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2篇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6)
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六)
總則
為使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職業(yè)病傷害后獲得及時醫(y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yè)康復的權利,并對事故及時準確的進行調查處理,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號《北京市企業(yè)勞動者工傷保險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退休返聘人員,為公司建筑施工并簽定安全協(xié)議的施工隊職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2.3在生產工作環(huán)境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yè)病的;
2.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qū)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2.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2.6從事搶險、救災、救火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2.7因公、因戰(zhàn)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yè)到企業(yè)工作后舊傷復發(fā)的;
2.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fā)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2.9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和必經路線發(fā)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2.10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3.1犯罪或者違法;
3.2自殺或者自殘;
3.3斗毆;
3.4酗酒;
3.5蓄意違章;
3.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發(fā)生傷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處理
4.1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
4.2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安全員。單位領導或安全員應在一小時內報資產運營部。
4.3事故單位在主管安全部門的配合下,輕傷事故在48小時內完成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由事故單位于3日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4.4發(fā)生重傷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機電控股公司(廠)技安處(科)、機電控股公司(廠)工會。安全主管部門和發(fā)生事故單位協(xié)助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于10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5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4.5發(fā)生死亡事故,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要立即上報市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市區(qū)工會、區(qū)檢察院、區(qū)公安局、機電控股公司(廠)技安處(科)工會。安全主管部門與發(fā)生事故單位應積極配合與上級單位共同完成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并于25日內上交《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單位于10日內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報資產運營部。
5發(fā)生員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5.1事故單位負責人、公司主管安全部門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受傷人員的傷勢,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出標記。了解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做好詳細記錄。重傷以上的工傷事故應進行現場勘查、測繪、拍照或錄像。目擊者應出具旁證材料。
5.2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找事故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具體措施,嚴格做到“三不放過”。
5.3事故單位應召開工傷事故現場會,向員工介紹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使廣大員工能吸取教訓。
5.4事故單位提出對責任者的意見并報主管安全部門。
5.5各類工傷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安全主管部門,不得隱瞞,超過時限不補報。
6傷亡事故現場的清理
6.1輕傷事故現場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6.2重傷事故現場由區(qū)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6.3死亡事故現場由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批準方可清理。
7傷亡事故的結案
7.1輕傷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會同事故單位領導批準結案。
7.2重傷、死亡事故由區(qū)、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分別批準結案。
第3篇 學院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事故規(guī)定
學院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預防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控制傳染病流傳蔓延,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衛(wèi)生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法規(guī)文件,結合目前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預防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規(guī)定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各單位要進一步認真組織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食品衛(wèi)生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規(guī)定,切實從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大局穩(wěn)定的高度重視和做好傳染病防治與飲食衛(wèi)生安全工作。后勤服務中心、各食堂、綜合服務樓、宿舍樓各級領導要真抓實干,在原原本本地將上述法規(guī)、文件傳達到全體職工(含臨時工)的同時,尤其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分別制訂詳盡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切實使廣大職工都能夠學法、懂法、遵法,使各項工作依法辦事,有章可循。
二、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和飲食衛(wèi)生安全制度
1、各食堂必須實行主要主副食品和原料集體采購制度,必須配置必要的防蠅衛(wèi)生設施,嚴格執(zhí)行餐廳衛(wèi)生清潔制度、衛(wèi)生消毒制度和食品制作尤其是涼菜制作規(guī)范程序,嚴禁出售剩飯剩菜,嚴禁在食堂店外經營餐飲,開辦夜市。
2、各綜合服務樓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協(xié)議規(guī)范經營,不允許開辦或變相開辦飯店、酒吧、網吧、臺球室、舞廳。不允許違章建筑和占道經營、室外經營、開辦夜市。不允許開辦診所和非法經營藥品。
3、各學生宿舍樓要健全防蠅防蚊措施,定期進行廁所、洗浴間及房間消毒、通風,及時搞好樓道及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掃保潔工作,消滅蚊蠅孳生場所。嚴禁在宿舍內做飯和經營食品、百貨、飲料等商品,堵塞所有傳染病傳播的渠道和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的漏洞。
4、對不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和飲食衛(wèi)生安全制度,違規(guī)操作,具有疾病傳染和飲食安全隱患,造成不良影響或影響校容校貌;有學生舉報,被市政府有關單位和新聞媒體批評或曝光的單位,學校有關部門(后勤服務中心、校醫(yī)院、后勤管理處)有權令其停業(yè)整頓,并按照學校飲食衛(wèi)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學校飲食衛(wèi)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各食堂、綜合服務樓、學生宿舍樓經理是飲食衛(wèi)生直接責任人;后勤服務中心飲食科長、校醫(yī)院防疫科長和后勤管理處校容管理科長是飲食衛(wèi)生直接管理責任人;后勤服務中心主任、后勤管理處處長是直接領導責任人;分管院長是主管領導責任人;院長是主要領導責任人。
2、學校發(fā)生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要按以下原則分別追究學校各級的行政責任:
1]發(fā)生一般性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人數在9人以下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2]發(fā)生一般性傳染病流行或學校食物中毒事故,人數在1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管理責任人的責任,但直接管理責任人在事故發(fā)生前已將情況書面報告學校直接領導責任人,而學校直接領導責任人未采取措施的,由學校直接領導責任人承擔責任。
3]發(fā)生較大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和學校主管領導的責任。
4]發(fā)生重大傳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責任人、直接領導責任人、學校主管領導的責任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4篇 設備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設備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干部員工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嚴格按照“消防法”與“消防條例”辦事。
2、公司建立消防管理體系,經理任管理體系組長。建立消防制度,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不定期檢查火災隱患,并立即排除隱患。
3、公司按消防規(guī)定配齊防火器材,認真細致分析可能發(fā)生的火災種類。配齊所需的滅火器、防火栓,在防火半徑內有足夠的水管及充足的水源,各種滅火器必須按期檢定更換。
4、人人必須知道119是火警電話,并且會打119電話。遇到火災需打119電話時,要跟消防人員說明起火的準確地址、燃燒物是什么(如油、草、氣等),火勢如何,并且派人到主要交通要道迎消防車,給消防車引路。
5、易燃、易爆化工廠區(qū)內應設立禁止煙火標志牌,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6、易燃、易爆品庫及工作場地,一般采用自然采光,如需照明,必須安裝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但禁止用鹵鎢燈、日光燈。其庫29內嚴禁設立辦公室、休息室。
7、庫房內照明應安裝防潮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嚴禁亂拉和亂接照明燈。照明線必須定期檢查,防止線路老化,打火引起火災。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同時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并且必須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9、辦公室、公寓等必須按消防要求施工,要有防火通道,安全出口,配齊防火器材,裝修時盡量用耐燃防火裝修材料,完工后必須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已使用的辦公室、公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必須定期整改,達標后才準使用。
第二節(jié)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一、一般事故要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登記記錄并由當日帶班人組織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和責任,由責任人做出書面檢查,由總帶班人向上級匯報。
二、重大事故造成停機停產,除按上述程序進行外,要根據事故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的情況酌情處理,批評教育和適度(50-1000元)的經濟處罰。
三、一旦發(fā)生緊急及爆炸事故,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立即斷電搶救傷員,并馬上送醫(yī)院進行搶救。
2、搶救財產,盡量控制事故擴大。
3、立即迅速將事故如實逐級向有關領導匯報。
4、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現場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因及核實情況、詳細報告上報領導和經辦公室備案和經委安全辦備案。
6、對造成事故的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5篇 車間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時、準確、嚴肅地處理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措施,制止“三違”行為,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事故報告
1、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發(fā)現者,應立即依順序報告班長、工段長、車間專職安全員、車間主任等有關領導,知情不報者,扣除獎金500元。
2、車間領導立即向分調安全科及有關領導匯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對車間領導按總廠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3、傷亡事故發(fā)生時,工段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要盡力保留下圖像資料,以便及時準確查找原因。
二、事故調查
1、不論發(fā)生輕、重、死亡以及未遂的安全事故,都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
2、事故調查要求實事求是,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質,明確事故的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
3、事故分析會要求崗位人員及知情者積極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查清其原因,不得隱瞞,虛夸事實。
4、事故單位在事故原因查清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事故調查報告,及時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事故調查報告中應附會議記錄、示意圖及責任者的書面檢查等資料。
三、事故處理
1、在事故原因調查清楚后,對事故的責任者應明確處理意見。
2、輕傷事故:扣罰工段2000元,直接責任者警告或記過處分,并扣罰當月獎金,正付工段長、當班班長通報批評,扣罰半月獎金。
3、重傷事故:否決該工段當月獎金的50%,直接責任者記過處分,下至三崗半年,正付工段長、當班班長警告處分,扣罰當月獎金。
4、死亡事故:否決該工段當月全部獎金,直接責任者記大過處分,下至三崗一年,免去工段安全員、當班班長職務,扣罰兩個月獎金。正工段長記過處分,扣罰兩個月獎金。
四、防范措施
1、對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嚴格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組織職工進行深刻反省,認真吸取教訓。
3、對事故原因,提出行之有效地治理措施,并監(jiān)督其實施情況。
第6篇 機電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遭受意外災害或損壞,使設備一次停運六十分鐘或一次影響產量二百噸以上或者設備損壞價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稱為機電事故。
(二)機電事礦發(fā)生后(包括機電人身事故)能處理的應積極處理。不能當時處理時,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并盡量保護好現場。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三)礦設以機電礦長為首的機電事故處理小組。負責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重大機電事故,由公司領導同志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追查處理。二類機電事故由礦領導負責追查分析。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追查處理,凡重大機電事故,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應在十天內將事故內容,原因分析,處理經過,防范措施,以書面報公司有關部門。
(四)對已發(fā)生的事故必須做到“ 四不放過”:
(1)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
(3)沒有訂出預防措施不放過。
(4)對事故責任者沒提出處理意見不放過。
(五)對所發(fā)生的一切機電事故,應認真做好統(tǒng)計,定期進行分析,不斷建立健全各種規(guī)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機電事故率不斷降低。
(六)在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網員會議上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向網員和機電職工講述機電事故情況,發(fā)動群眾分析事故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訓,不斷的開展反事故斗爭。
(七)機電科要在每月交上月機電事故情況,按規(guī)定的表格認真填寫上報機電礦長。
第7篇 事故報告與處理質量管理程序
質量管理:事故報告與處理程序
1 目的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及時調查和處理,并采取適當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事故的影響范圍,減少事故損失。
2 適用范圍
適于對本公司內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控制。
3 職責
3.1辦公室職責
辦公室是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并實施歸口的部門。負責相應糾正或預防措施實施情況的跟蹤
3.2各部門職責
各部門和物業(yè)管理處是本程序的配合實施單位。
3.3最高管理者(總經理)審批事故處理報告。
4 工作程序
4.1 組織機構
公司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事故調查 、處理。對重大事件成立安全委員會,由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管理者代表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和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均為安委會委員。
4.2 事故范圍
辦公室或安委會直接調查、處理生產(服務)事故,火災事故和設備事故。
4.3 事故報告制度
4.3.1 輕傷事故,立即報告部門主管。
4.3.2 重傷事故,立即報告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3.3 死亡事故,除按重傷事故報告程序執(zhí)行外,要保護事故現場,并在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的主管部門報告。
4.3.4 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發(fā)生匪警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4.4 事故調查
4.4.1 輕傷事故由辦公室進行調查,2日內向總經理報告調查結果。
4.4.2 重傷事故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2日內向總經理報告調查結果。
4.4.3 死亡事故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調查。
4.5 事故處理
4.5.1 輕傷事故由辦公室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總經理。
4.5.2 重傷、死亡和重、特大火災事故以及生產(服務)事故,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寫出事故報告。事故分析報告的主要內容是:
(1)事故的發(fā)生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或經濟損失情況;
(2)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和直接責任者;
(3) 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4) 防范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5.3辦公室對事故的處理結果以公司通報形式,發(fā)公司各部門、物業(yè)管理處,預防類似事故發(fā)生。
5 相關記錄
qr-021-01 《重大事件報告》
第8篇 物業(yè)環(huán)境、安全潛在事故控制管理手冊
物業(yè)公司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安全管理手冊
--環(huán)境/安全潛在事故控制
1.0 總則
建立/保持確定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并制定應急預案與響應的程序,以預防或減少環(huán)境影響、疾病和傷害。
2.0 職責
2.1 公司質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定期評審/檢查/更改應急程序。
2.2 各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負責發(fā)生緊急事件時,狀態(tài)確認,現場對策、指揮,提交事故初步報告。
3.0程序概況
3.1 公司質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委員會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公司生產活動、產品及服務過程進行分析,確認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地點或設備。
3.2 公司需根據潛在事故的具體情況,制訂出相應的程序及作業(yè)指導書。
3.3 公司應制訂潛在事故的應急處理流程,當發(fā)生緊急情況時,各部門須按照緊急情況處理流程,采取相應措施。
3.4 各管理處應制訂年度演習計劃,按計劃組織各類演習。
3.5 各部門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所用消防器材及實施的檢查、維修和更換,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需求并跟蹤處理。
3.6 每次發(fā)生緊急事故之后,應由質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對相關體系文件進行評審及修訂。
4.0 支持性文件
4.1《環(huán)境/安全潛在事故控制程序》(___-ep-07)
4.2 《消防設施運行及管理程序》(___-qp-06)
4.3 《弱電設備設施管理程序》(___-qp-07)
4.4 《安全員工作管理程序》(___-qp-14)
第9篇 設備事故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加強設備事故管理,保障設備安全有效運行,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所有的設備事故管理。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總則》
四、定義
(一)設備事故:凡正式投產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因本企業(yè)設備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應中斷而使生產被迫突然停止;修復費用≥3萬元以上;停機時間≥四小時以上;均視為設備事故。
(二)設備故障:在生產過程中因設備的零、構件損壞或雖未損壞但設備動行不正常、控制失靈等原因,使主機停產五分鐘以上,四小時以下者(構不成設備事故)均稱為設備故障。設備故障也要納入設備事故的管理范圍。
(三)設備事故分級
⒈特大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的修復費≥100萬元以上者為特大設備事故。
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設備事故:
⑴設備事故的修復費在≥10萬元而<100萬元者。
⑵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系統(tǒng)停機二十四小時以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設備事故管理辦法
⒊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一般設備事故:
⑴設備事故的修復費在≥3萬元而<10萬元。
⑵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四小時以上(含4小時)二十四小時以下。
五、職責
(一)設備所屬單位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將設備事故處理報告上報裝備處。
(二)裝備處負責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必要時參與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內容及要求
(一)下列情況不屬于設備事故
⒈聯動機組的設備技術狀況不好,有發(fā)生事故的可能,已上報公司設備和生產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安排檢修的。
⒉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但安全連鎖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損壞的。
⒊在生產過程中,工藝件損壞(如軋輥、矯直輥、導衛(wèi)裝置、風口、渣口、燒嘴、氧槍、連鑄機結晶器、剪刃、一般運輸皮帶等)使生產中斷的。
⒋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生產中斷的。
(二)事故的處理與分析
⒈事故搶修
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故障后,檢修單位應迅速組織搶修。設備故障或一般設備事故,檢修單位組織搶修,生產單位配合;特大或重大設備事故,由裝備處、生產處組織有關單位搶修。對搶修不力,使事故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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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擴大的責任者,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⒉事故分析
⑴一般事故由事故單位設備廠長組織設備、生產操作、維修方面的
有關人員及事故當事人參加分析,重大和特大事故由裝備處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事故分析。必要時裝備處參與一般事故的分析。
⑵事故分析應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職工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⑶事故、故障分析。生產單位主管設備的人員、檢修單位人員應逐月進行設備事故和故障的原因分析。生產單位按事故發(fā)生的類別、部位、時間、等級、過程及原因等逐項填寫設備檔案與各類報表。
⒊事故處理
對于重大及重大以上設備事故,經裝備處分析形成結果后,按《設備專業(yè)管理辦法》執(zhí)行。一般設備事故,由事故單位和檢修單位做出處理意見報裝備處存檔。
⒋事故統(tǒng)計、上報
事故記錄、事故修復費、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由生產單位統(tǒng)計,上報裝備處。
⒌事故時間
⑴一般按設備停機到設備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計算。如因生產原因,未能及時恢復生產,事故時間可按搶修試車合格后終止。
⑵有備用機組的設備,事故時間按事故設備停機到備用設備投入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
⑶設備發(fā)生事故被迫提前檢修的,其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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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
⒍設備事故修復費
設備修復費為修復或更換被損壞設備所發(fā)生的設備、備件、人工
管理等項費用。設備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應為更換設備的現行價格。當一臺設備發(fā)生事故,波及其它幾臺(套)或有關廠主要生產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也應包括在內。
⒎對設備故障應做故障次數與停機時間的統(tǒng)計。
⒏事故與故障的上報制度
⑴一般事故與故障,生產單位應首先通知檢修單位。生產單位與檢修單位有關領導對事實了解分析后自行處理決定。特大、重大設備事故,生產單位應及時向裝備處、生產處總調匯報。
⑵一般設備事故與故障,各廠應在三日內將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報送裝備處,裝備處審核、整理、存檔。特大、重大設備事故與故障待修復后,由裝備處根據調查分析情況將事故處理意見上報公司。
⑶生產單位及檢修單位應加強設備故障管理,做到有臺帳,有統(tǒng)計,有分析,有措施,避免重復事故、故障發(fā)生。
(三)設備操作人員及檢修人員均應參加崗位培訓,特殊崗位應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⒈生產單位、檢修單位應分別對設備操作人員、檢修人員不定期地進行培訓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應離崗學習,兩次不合格者調整崗位。
⒉檢修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檢修計劃。檢修時除了對設備缺陷、隱患進行處理之外,還應對設備進行詳細地檢查并作好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能及時處理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列入下次檢修計劃。處理問題和
隱患前應制定和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設備事故管理辦法
(四)設備事故管理的獎勵與懲罰
⒈獎勵條件
⑴能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設備操作規(guī)程,提前發(fā)現設備異?,F象,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的人員。
⑵能認真貫徹設備管理條例,狠抓事前教育,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全年無設備事故,經濟效益顯著的單位及有關領導。
⑶重大及重大以上的事故責任者能積極主動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和運行記錄,并積極參加事故搶修,可減輕處分。有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由生產單位、檢修單位上報,裝備處核實后實施。
⒉處罰
⑴有下列情況之一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①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設備事故,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者。
②由于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維護規(guī)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③對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定進行有關規(guī)程教育,或未經考試合格而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④設備超負荷運行造成設備事故者。
⑤對發(fā)現的設備隱患、缺陷和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設備事故者。
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造成設備事故者。
⑦施工、安裝、檢修過程中不按技術要求進行作業(yè),偷工減料質量
低劣,設備投產后造成設備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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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因設計原因造成設備事故者。
⑵下列情況之一,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①發(fā)生設備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虛報或破壞現場,故意拖延報告者。
②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人者。
③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力造成事故
擴大者。
④重復發(fā)生重大及重大以上設備事故者。
⑤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不堅持“四不放過”原則的單位或領導。
⒊獎懲
⑴對造成設備事故的責任單位、有關領導、直接責任者及有關人員,除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jié)和損失輕重分別給予教育、警告、記過、降薪、降職、留廠察看、開除廠籍等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⑵設計失誤造成設備事故,由設計單位賠償全部設備修復費。并追究其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⑶因原材料質量低劣,造成設備事故,責任單位要賠償全部修復費,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⑷對認真執(zhí)行公司設備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保持主要生產設備全年無事故,經濟效益顯著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
⑸對發(fā)現異?,F象及時處理或上報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人員、對積極搶修事故有特殊貢獻的人員根據公司按規(guī)定給予獎勵。
第10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一) 設備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定義:凡正式投產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設備損壞,以致不能運行者,皆稱設備事故。
分類:設備事故按影響生產時間和損失大小,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設備事故
○1設備發(fā)生事故造成聯動機組或生產系統(tǒng)停車4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主要設備單機停產12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一般設備單停產16小時以上;
○2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500以上,1萬元以下者;
○3由于設備事故引起動力供應中斷,使主要生產車間停產1小時以上者。
設備故障:造生產中斷、設備損壞,并發(fā)生修復費用,但事故損失和停產時間低于一般事故,稱為設備故障。
設備事故報告: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須立即向廠調度與設備組報告,由廠設備組根據事故大小、損失程度確定是否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搶修:
1、 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斷電源等)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工段領導報告。
2、 現場檢查后,事故所在單位(工段)必須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3、 參加搶修單位和個人都應服從統(tǒng)一指揮,積極參加搶修,不得互相推諉,對搶修不力,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有關責任者,應與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責任,嚴加處理。
4、 設備事故的分析:
○1凡設備事故,均應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重復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由廠主管領導組織分析,有關人員參加,設備故障由工段段長組織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報告到廠設備組(事故分析報告必須包括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必要時工段可請專業(yè)人員參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類
○1使用操作不當;○2維護不周;○3設備失修;○4安全檢修質量不高;○5材料備件不良;○6設計制造不合理;○7自然災害;○8破壞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辦法
1、 設備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時向設備組報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違章作業(yè)以及由于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制度,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 由于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不聽從指揮,擅自跨工種操作設備,以及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下不立即報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事故責任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象,甚至嫁禍于人,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發(fā)生重復性的設備事故(故障),應對有關有人員從嚴處理。
5、 工段對發(fā)生的設備故障,未在3天內組織分析扣款30元;分析質量達不到要求必須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時組織分析論處。
6、 經分析,屬于責任事故的責任者,視其損失大小,對事故搶修的態(tài)度和對事故的認識,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職、降薪、留礦察看、開除礦籍等到處分及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20%。
7、 對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搶修事故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適當的獎勵。
第11篇 設備事故處理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明確事故責任,提高事故處理的透明度,規(guī)范事故處理的程序,根據公司安全、設備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選礦廠各車間設備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的程序管理。
3、制度內容
3.1、事故等級劃分
3.1.1、設備受損后,沒造成停機、且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為四級事故。
3.1.2、設備受損后,造成停機而影響磨浮車間生產的,且影響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為三級事故。
3.1.3、設備受損后,造成停機在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為二級設備事故。
3.1.4、設備受損后,造成停機在8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為一級設備事故。
3.2、事故調查程序
3.2.1、四級事故由車間負責調查,并根據調查實際情況提交調查報告,同時按責任拿出處理意見上報廠部。
3.2.2、三級事故由設備室、安全辦公室負責調查,最終形成報告和處理意見報廠部存檔。
3.2.3、二級設備事故由廠部指派專人組閣調查,并寫出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同時上報公司機動部存檔和核查。
3.2.4、一級設備事故由廠部聯系機動部共同負責調查,同時由機動部負責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公司處理。
3.3、事故的處罰標準
3.3.1、事故發(fā)生后,在追究相關人員經濟責任時,不考慮設備事故等級,但要考慮直接經濟損失,主要組成項為維修費和停產損失,其中比例為維修費占90%,停產損失為10%。
3.3.2、具體處罰標準
3.3.2.1、造成損失在500元以下時,追究崗位工20%的經濟責任,管理人員免責;
3.3.2.2、造成損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時,追究崗位工15%經濟責任,追究班長10%的管理責任;
3.3.2.3、造成損失在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時,追究崗位工5%的經濟責任,追究班長6%的管理責任,車間主任7%的監(jiān)管責任。
3.3.2.4、造成損失在8000元以上15000萬以下的,追究崗位工4%的經濟責任,班長5%的管理責任,車間主任6%的監(jiān)管責任。
3.3.2.5、造成損失在15000元以上時,按公司處罰廠部金額的50%計罰,具體比例按照事故責任另行研究。
3.4、事故的處理要求
3.4.1、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
3.4.1.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過;
3.4.1.2、事故責任者和其他的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3.4.1.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不放過;
3.4.1.4、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不放過。
3.4.2、事故處理完畢后,所有卷宗必須存檔,并將該次事故以身說教,讓其他職工明白事故的危害性。
4、本制度編制于2010年5月8日,其中條款若有與公司制度抵觸的,按照公司制度執(zhí)行。
第12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規(guī)程
第一條 為了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損失,降低對環(huán)境造成的影響,依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可能出現生產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第三條 工程部為應急響應的常設部門,主要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急準備情況。
第四條 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qū)應急響應的常設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辦公區(qū)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工作。
第五條各項目部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工作。
第六條 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有:坍塌、機械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傳染病、煤氣中毒、中暑、環(huán)境污染事件(化學危險品或油料泄漏)施工過程中挖斷水、電、通信電纜、燃氣管道等。
第七條 應急準備:
1、公司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器材、培訓、演練等準備。
2、各項目部應依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器材、培訓、演練等應急準備。
第八條 應急響應分為三種緊急情況:
1、一級緊急情況: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利用公司現有資源(人力和物力)無法處置,必須尋求外部支援的情況。如:塔吊、腳手架、深基坑坍塌、多人中毒、火災、燃氣管道泄漏等。
2、二級緊急情況:項目部利用本項目部資源(人力和物力)無法處置,必須尋求公司支援的情況。如: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等。
3、三級緊急情況:利用項目部現有資源(人力和物力)可以處置的情況。如:輕傷事故、未遂事故、小面積火災等。
第九條 應急響應:
1、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項目經理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并根據警情判斷是否申請公司支援。
2、當公司接到項目部申請支援時,總經理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并根據警情判斷是否尋求外部支援。
3、若發(fā)生的是火災、爆炸、食物中毒、治安事件等緊急情況,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立即撥打119、110、120等急救電話尋求支援。
第十條 緊急情況報警要求:
1、向外部報警:出事地點、單位、地址、電話、事態(tài)狀況、報警人姓名等,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
2、向內部報警:出事地點、事態(tài)狀況、報警人姓名。
第十一條 事故或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的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處置情況。
第十二條 本辦法如與《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不符,按《公司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要求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編制部門: 年月日
審 核:年月日
審批:年月日
第13篇 鍋爐事故應急管理預案
第一節(jié)超溫結焦的處理
當流化床鍋爐的燃燒溫度達到灰的熔點溫度時,流化床、返料器等處就會產生灰渣結焦現象,致使鍋爐停止運行。
當流化床溫度上升較快,有超溫的趨勢時,應立即停止給煤,大幅度增加一次風量以降低床溫。如果給煤自動控制時,應將自動改為手動,床溫正常以后再恢復自動。當床溫穩(wěn)定以后,減少一次風量,逐步增大給煤量,恢復正常燃燒。同時密切注意風室壓力、床層壓力及爐膛出口差壓值的變化,如壓力值下降或存在較強烈的波動現象,應考慮床料是否有局部結焦現象,當床溫穩(wěn)定后,壓爐檢查流化床及近料器,確認無焦,或清除焦塊后,再重新投入運行。如床溫、床壓均正常,應注意適當排灰、排渣,以檢查灰渣排放是否正常,如排灰、排渣不正常,也應采取壓爐措施檢查,是否結焦,并查明排灰排渣不正常的原因。在壓爐檢查時,應注意檢查分離器及返料器、返料斜管是否存在結焦和堵塞。切不可在已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時,強行運行,以防擴大事故,增加處理的難度。
第二節(jié) 低溫熄火的處理
當流化床燃燒風煤比不當,給煤量不足,或給煤設備發(fā)生故障斷煤,床溫下降,低于燃燒的正常溫度時,會導致熄火事故。
當床溫下降較快且幅度較大時,應立即檢查是否斷煤、卡斗,并及時調整給煤量,減少一次風量,直至最小運行風量,但不宜小于相應床料厚度的冷態(tài)臨界風量。調整爐膛微負壓運行。必要時,可關閉返料流化風,停止返料,關閉二次風門,停止輸送二次風,待爐溫穩(wěn)定和回升時,再逐步恢復返料量、二次風。如床溫低于800℃以下再繼續(xù)下降較快時,或觀察爐內火色變暗時應停止給煤,停止一次風,壓爐悶火,利用爐墻溫度加熱床料。悶爐時間一般為15min左右。必要時,可打開爐門,查看床料火色,呈紅色,可關閉爐門,直接啟動,恢復鍋爐正常運行。檢查時,注意下部底料溫度,如果床料較厚時,可排放部分底料,也可從爐門處往外扒出底料表面溫度較低的一層爐料,再啟動鍋爐。啟動時,注意一次風不宜提升過快,一般啟動風機投入給煤時,給煤量不宜過大,注意爐溫是否回升,如回升,可逐步增加風量到臨界流化風量穩(wěn)定一段時間,待床溫快速回升時,再逐步提升一次風,并調整給煤量。給煤量應遠小于正常運行煤量,以免給煤量過大,一旦床溫正常,燃燒正常,床內過量的可燃物大量燃燒放熱,床溫無法控制,反過來又出現超溫現象。但床溫恢復到800℃以上,一次風量恢復到正常運行風量時,可控制好床溫,逐步投入二次和返料循環(huán)燃燒,使鍋爐完全正常運行。通過壓火悶爐以后,如果檢查底料溫度過底,床料火色不轉紅,可投入木炭或煙煤重新加熱底料,如同冷態(tài)升爐一樣重新點火升爐。
在處理熄火故障時,應注意床溫變化,控制好給煤量,不能追煤過多,不要勉強拖延,果斷根據實情壓爐悶火,床料過厚量,適當排放冷渣冷灰,重新投入返料時,將冷灰排完后再投入,注意調整爐膛負壓。
第三節(jié) 返料器結焦、不返料的處理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運行中,返料器結焦不返料,會造成鍋爐無法正常運行。
當返料器出現超溫、不返料的異?,F象時,應調整燃燒,與用汽部門及鄰爐取得聯系,及時停爐壓火,打開返料器檢查門進行檢查。如結焦,應及時清除,并檢查分離器、返料斜管是否結焦并進行清除,同時,分析結焦的原因,防止重復發(fā)生。如果鍋爐流化床正常,沒有超溫,也沒有大量排灰,排渣現象,返料器內也無其他雜物,如耐火磚、混凝土塊等,應注意檢查返料器流化風室及放灰管、返料風的送風系統(tǒng)。如放灰管破裂,應修復;排灰口漏風嚴重,應用耐火混凝土密實,消除一切影響流化的因素。如返料器內既不結焦,也無其他異常情況,應考慮返料器溫度計是否損壞,更換損壞的熱電偶或導線。同時應注意檢查返料器是否漏風,是否流化風量調整過大,使返料風返竄至分離器,造成分離器分離效果降低,使循環(huán)灰濃度下降。
第四節(jié) 分離器結焦、堵灰、分離
效果差的處理
返料器工作正常時,循環(huán)灰在分離器內是不滯留的,所以,分離器一般不會積灰和結焦。但如果返料不正常,或者分離器耐火內襯損壞剝離,造成返料器、分離器料腿堵料時,分離器便會發(fā)生堵灰和結焦。
如果返料器溫度正常,排灰正常,灰濃度過低,應注意檢查燃料是否顆粒過細,如果顆粒過細,應注意降低一次風量運行,盡量養(yǎng)厚床料,如還是不行,可適當加強飛灰再循環(huán)量,待有機會時,再停爐檢查分離器是否損壞。如果有條件時,可以改變燃料質量,摻燒其他燃料。一旦返料器呈現不返料、排灰不正常,或溫度下降等現象時,應及時采取壓火停爐措施,檢查返料器和分離器,以便及時消除故障,防止分離器嚴重堵灰或結焦,給處理增加難度。一般返料器只要停止返料幾分鐘,循環(huán)灰便有可能由料腿堵上分離器,一旦堵上去,而且又結焦時,很難處理。只要堵灰不嚴重,處理及時,只要壓火幾分鐘即可排除故障。如果分離器掉內襯,應注意清除干凈,尤其是升爐前的冷狀態(tài),必須將那些將要掉、但還不掉的內襯及混凝土塊,用外力將其捅掉,以免運行時,受熱后因應力作用而松動掉落,影響正常運行。對于損壞剝落,形成裂紋的現象應及時修復,以免影響分離效果。
第五節(jié) 循環(huán)灰濃度過高的處理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運行中,會因循環(huán)灰濃度過高,通風阻力過大,流化質量遭到破壞而塌床停爐。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的出力與爐膛出口處差壓值的控制范圍存在密切的聯系。因此,在正常運行中,當供熱負荷較重,運行床料較厚,懸浮段稀相區(qū)差壓值較大時,一旦出現風室壓力大幅波動現象,即說明循環(huán)灰流量過高,床內極有可能發(fā)生流化質量惡化的騰涌現象。這時,應果斷采取排放循環(huán)灰及冷渣,適當降低循環(huán)物料量及床料,改善流化質量。如果汽壓、蒸汽流量降低時,應適當減少供熱負荷,穩(wěn)定鍋爐運行工況。但應注意,在排灰、排渣時,不宜在短時間大量排放,以防床溫控制不住。
如果床壓劇烈波動,應立即停止給煤,壓火停爐。適當排放冷渣,同時排放循環(huán)灰,待爐內物料量控制在適當的厚度后再重新啟動鍋爐,恢復正常運行。
第六節(jié)循環(huán)灰濃度過低的處理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運行時,灰濃度過低,會降低稀相區(qū)的燃燒份額,降低爐內,降低爐內水冷壁的傳熱,影響鍋爐出力。嚴重時,養(yǎng)不起床料,使密相區(qū)物料量越來越少,顆粒越來越粗,流化質量越來越差,嚴重時會造成薄料層局部高溫結焦。
當鍋爐床料提升不起灰濃度過低時,應注意調整風量,維持一次風最小運行風量,適當增大二次風量??稍诮o煤機前給煤中適當摻燒冷料,以補充床料,我們鍋爐房設備的布局操作這種辦法較為困難;也可以利用壓爐的機會由爐門往爐內投入冷料,適當加厚床料。注意改善原煤質量,增加含灰和矸石成分稍多的燃料,使用混合燃料,同時注意檢查返料器,消除漏風,關小返料風。停爐后,注意檢查分離器及爐墻,消除設備缺陷。
當床料過低時,就注意防止床料粗大化現象的擴展,除了適當降低一次風、采取措施補充加厚床料外,并配合適當排放床層下部的粗顆粒冷料,排渣時,一次不能多排,渣門應開得大,動作要快。否則,長時間不排號渣,燃料中的超大粗顆粒會在床層底部越積越多,流化風量過小時,流化質量會變劣,新煤進入床內不易擴散,會影響局部高溫結焦事故。只有在保證流化質量的前提下,才能采用降低一次風量,降低流化速度來養(yǎng)厚床料。要想通過排渣來防止床料粗大化,就必須想法不斷往床內補充物料。所有操作,應環(huán)環(huán)相扣,否則,處理不當,將會雪上加霜,加速擴大事故。
第七節(jié)爐管破裂的處理
由于流化床鍋爐燃燒的特點,受熱面管道磨損比起其他爐型都要嚴重得多,尤其是布置在流化床內的埋管,懸浮段的水冷壁管、尾部的對流管及省煤器管較易磨損破裂,事故一旦發(fā)生,其危害程度也最大。
若鍋爐膜式水冷壁管、對流管、省煤器管等發(fā)生破裂,應迅速查明破裂位置,并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a.立即停爐,停運行包含引風機在內的所有風機,以防煙氣帶水使除塵器的布袋、輸灰管、灰?guī)於氯?/p>
b.停爐后超過30分鐘,或得到鍋爐主管的通知,應適當開啟對空排汽閥,關閉鍋爐電動主汽閥,并打開其疏水閥;若回料灰溫>950℃,應放掉回料器內的回料。
c.提高給水壓力,增加鍋爐給水,盡力維持汽包水位。
d.如損壞嚴重,致使鍋爐汽包壓力迅速降低,給水消耗過多經增加給水仍看不到汽包水位計中的水位時,應停止給水。
e.排放爐料冷卻鍋爐,準備檢修。
第八節(jié) 鍋爐缺水事故的處理
一.當鍋爐蒸汽壓力及給水壓力正常,而汽包水位低于-75mm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a.驗證低地水位計的指示正確性,必要時還應沖洗水位計。
b.若給水自動調整器失靈而影響水位降低時,應改為手動控制并開大給水調節(jié)門,增加給水。
c.若給水電動執(zhí)行機構故障而影響水位降低時,應改為旁路手動就地開大給水調節(jié)門,增加給水。
二.經過上述處理后,汽包水位仍繼續(xù)下降,且降到-100mm時,除應繼續(xù)增加給水外,對所有排污門及放水門全面進行檢查,并適當降低鍋爐蒸發(fā)量。
三.汽包水位計水位繼續(xù)下降,且在汽包水位計中消失時,進行汽包水位計叫水。
a.若經叫水,水位計在汽包水位計中出現時,可增加鍋爐給水,并注意恢復水位,當給水壓力下降時,向班長請示增開一臺給水泵。且使汽包水位降低時應降低鍋爐蒸發(fā)量,維持水位。在給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時,禁止用增加鍋爐蒸發(fā)量的方法來提高鍋爐水位。
b.若經叫水,證明是嚴重缺水,就立即停爐。嚴禁向鍋爐進水,關給水總閥、關電動主汽出口門、關連排一次門;停止給煤、停二次風機,并關閉其風門,迅速排掉爐膛床料及返料器返料,然后停一次風機、引風機并關閉其風門;檢查定期排污閥、緊急事故放水閥及其他疏水應關閉,以減少汽水損失,若汽壓高要跳安全閥,可適當開啟對空排汽閥泄壓到1.0mpa又關閉。
第九節(jié) 鍋爐滿水事故的處理
當水位高于水位計上部可見邊緣時,應立即關閉給水閥,停止進水,迅速打開蒸汽管道疏水,以防發(fā)生水沖擊。停止給煤,停送、引風機,鍋爐壓爐。打開鍋爐海底排污,迅速將水位恢復至正常水位。排污處理時,應嚴密監(jiān)視水位,以防滿水排成缺水。待水位恢復正常以后,再重新啟動鍋爐,恢復正常運行。
如果滿水不嚴重,水位在鍋爐水位計監(jiān)視范圍內,在關少或關閉給水閥以后,水位仍緩慢升高時,可不停爐壓火,只排污,放水降低水位和打開蒸汽管路疏水,恢復正常水位。
第十節(jié) 汽包水位計損壞的處理
一.汽包兩只水位計指示水位線不同的處理
1、汽包兩只水位計指示水位線不同時,應立即檢查:
a.汽包水位計汽門、水門是否打開;
b.汽包水位計汽門、水門、放水門是否泄漏;
c.鍋爐是否發(fā)生汽水共騰。
2、沖洗汽包水位計,觀察水位指示。
3、汽包兩只水位計指示值相差不應超過2mm,汽包水位有輕微波動,則認為水位正常。
汽包水位計損壞的處理
1.當汽包水位計損壞時,應立即將損壞的水位計解列,關閉水門及汽門,開啟放水門。
2.如汽包水位計損壞一只,應用另一只汽包水位計監(jiān)視水位,并立即找檢修人員修復損壞的水位計。
3.如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具備下列條件,允許鍋爐繼續(xù)運行2小時:
a.給水自動調整器動作可靠。
b.水位計警報器好用。
c.低地水位計的指示正確、工作可靠,并4小時內與汽包水位計的指示對照過。此時,應盡量保持鍋爐負荷穩(wěn)定,并采取緊急措施,盡快修復一只汽包水位計。
d.如給水自動調整器或水位警報器動作不太可靠,在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時,只允許根據可靠的低地水位計維持鍋爐運行20分鐘。
4.如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且低地水位計運行不可靠時,應立即停爐。
第十一節(jié) 汽水共騰的處理
1.適當降低鍋爐蒸發(fā)量。
2.全開連續(xù)排污門,必要時,開啟事故放水門或其他排污門。
3.維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必要時將汽包水位自動控制改為手動控制。
4.開啟主汽集箱疏水門和分汽缸的蒸汽管道上疏水門。
5.水化人員取樣化驗,采取措施改善爐水質量。
6.停止向鍋爐加藥。
7.在爐水質量質量未改善前,不允許增加負荷。
8.故障消除后,應沖洗汽包水位計。
第十二節(jié) 蒸汽管道或給水管道損壞
一.給水管道損壞的處理
1.如給水管道漏泄輕微,能夠保持鍋爐給水,且不致很快擴大故障范圍時,可維持短時間運行;盡快投入備用鍋爐,若故障加劇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則立即停爐。
2.如果給水管道爆破,應設法盡速將故障管段與系統(tǒng)解列,若不能解列又無法保持汽包水位時,應停爐。
二.蒸汽管道損壞的處理
1.如果蒸汽管道漏泄輕微,不致很快擴大故障時,可維持短時間運行;故障加劇,直接威脅人身或設備安全時,則應停爐。
2.如鍋爐蒸汽管道破裂,無法向分汽缸正常供汽或直接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時,應停爐。
3.如鍋爐房至用汽單位的蒸汽母管破裂,應設法盡快將故障管段與系統(tǒng)解列。
第十三節(jié) 鍋爐及管道的水沖擊處理
1.當給水管道發(fā)生水擊時,可適當關小控制給水的閥門。
2.如鍋爐給水門后的給水管道發(fā)生水擊時,可用關閉給水門、開啟再循環(huán)門,而后用緩慢開啟的方法消除。
3.主蒸汽管道發(fā)生水擊時,盡快開啟主汽集箱疏水門,蒸汽管道的疏水門。
4.鍋爐并爐時發(fā)生水沖擊,應立即停止并爐。
5.在汽水管道的水擊消除后,應檢查支吊架的情況,及時消除所發(fā)生的缺陷。
第十四節(jié) 煙道內可燃物再燃燒的處理
如發(fā)現煙氣溫度不正常地升高時,應首先查明原因,并校驗儀表指示的準確性,然后根據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強燃燒調整,消除不正常的燃燒的方式。
2.燃料在煙道內發(fā)生再燃燒,經上述處理無效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a.立即停爐,匯報鍋爐主管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或生產部經理。
b.停止給煤,停風機、引風機后并關閉其風門,嚴禁通風。
c.適當開啟對空排汽門,關鍋爐電動主汽門,若未連續(xù)進水應開啟再循環(huán)門。
d.投入滅火裝置,把煙道內燃燒的可燃物熄滅。
e.在確認無火源后,可啟動引風機,逐漸開啟其入口風門調節(jié)擋板通風5-10分鐘。
f.經全面檢查一切正常,可重新啟動。
第十五節(jié) 爐內可燃氣體爆炸處理
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的另一個特點是,流化床密相區(qū)的燃燒過程呈現為貧氧燃燒,密相區(qū)會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氣體,如果操作不當,易發(fā)生可燃氣體再燃燒爆炸事故,造成設備損壞和人員傷害。
發(fā)生可燃氣體爆炸時,應采取壓火停爐措施,檢查爆炸部位是否造成設備損壞。如果不嚴重,應分析產生可燃氣體爆炸的原因,及時調整燃燒,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十六節(jié) 廠用電源中斷的處理
鍋爐在正常運行中,如突然電源中斷,應按下列進行操作:
1.立即投入備用照明,保證水位計及主要通道的安全照明。
2.同時,立即關閉主汽閥,停止供汽,注意監(jiān)視汽壓和水位,關閉所有的排污和其他疏水、排汽。如汽壓過高時可適當排汽降壓,壓力正常后及時關閉。
3.待風機自停后,關閉所有的風門及煙道門。
4.啟動汽動給水泵維持鍋爐水位。
5.床料溫度>950℃時,要排放底料,以免床料結焦。
6.待電源恢復正常后,應注意打開爐門檢查床料是否正常,有無結焦現象,同時注意檢查返料器、分離器是否正常,確認一切正常,再重新啟動鍋爐恢復正常運行。
第14篇 物業(yè)設備故障運行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故障處理
1)物業(yè)如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yè)部及項目經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斷應急措施。
2)項目經理、工程經理、保安部經理查看后,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設備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經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匯報項目經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fā)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理,抄報項目經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員違反規(guī)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理審批后給予處罰,并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項目經理批準。
二、運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并匯報工程經理。
2)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yè)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tǒng)等設備故障等影響物業(yè)正常營業(yè),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項目經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第15篇 金屬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促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強全體員工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心和責任感,確保產品質量的提高,特制訂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生產的產品達到有關技術標準要求的為合格產品。
二、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廢品處理。
1.產品不符合國家、部(專業(yè))技術標準者。
2.原材料、輔助材料經檢驗不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本公司內控標準者。
三、生產時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簡化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違規(guī)操作,無操作規(guī)程者,一律不準生產。
四、按照公司的實際情況,產品質量事故的級別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凡造成廢品1000元損失以下者,按一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一般質量事故)。
2.凡造成廢品5000元損失以下或連續(xù)三次一級質量事故者,按二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重大質量事故)。
3.凡造成廢品10000元損失以上或連續(xù)二次二級質量事故者,按三級質量事故處理(即為特大質量事故)。
五、產品質量事故報告的規(guī)定:
1.發(fā)生一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在當班時間內,及時向公司部報告。
2.發(fā)生二級質量事故,車間和責任班組必須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分析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責任,在16小時內向公司部報告。
3.發(fā)生三級質量事故,責任班組必須在16小時內以書面向車間報告事故原因和經過,車間在16小時內報告公司部,等候公司領導處理。
六、產品質量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1.產品質量發(fā)生事故,要嚴肅處理,開好質量事故分析會議,找出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責任,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吸取教訓,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2.認真執(zhí)行事故報告分析制度,對不認真執(zhí)行制度者,必須追究責任,進行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3.事故責任班組和個人,根據造成經濟損失程度,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和扣發(fā)工資、獎金以至紀律處分。
4.對違規(guī)操作、責任心不強、不聽從指揮,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造成質量嚴重事故者,必須從嚴處理,追究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批準審核編制
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