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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shù):22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有哪些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義務。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施工過程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范,確保作業(yè)安全。

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培訓。

4.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定期進行現(xiàn)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安全隱患。

5.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制定應急響應計劃。

內容是什么

1. 安全生產責任制:從公司高層到一線工人,每個層級都需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角色,如項目經理負責總體安全,工長負責具體施工區(qū)域的安全管理。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涵蓋設備操作、高空作業(yè)、危險化學品管理等多個方面,規(guī)定了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

3. 安全教育培訓:不僅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也包括定期復訓,確保員工熟悉安全規(guī)定和應急處理方法。

4.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定期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安全評估,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并記錄在案。

5. 應急預案:針對火災、坍塌等可能事故,設定緊急疏散路線,明確救援流程和責任人。

重點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重點在于落實和執(zhí)行。這需要:

1. 強化責任意識:通過定期的安全會議、警示案例分享,提升全員的安全意識。

2. 嚴格考核與獎懲:將安全生產納入績效考核,對違反規(guī)定的個人或團隊進行處罰,對表現(xiàn)優(yōu)秀的給予獎勵。

3. 持續(xù)改進:根據(jù)事故反饋和檢查結果,不斷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確保其適應工程變化和法規(guī)更新。

存在的問題

實踐中,建筑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1. 制度執(zhí)行不力:部分員工對安全規(guī)定了解不足,導致違規(guī)操作。

2. 責任模糊:權責劃分不清,影響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 培訓效果有限:培訓內容與實際工作脫節(jié),員工缺乏實際操作技能。

4. 應急響應不足:應急預案缺乏實戰(zhàn)演練,可能在真正事故發(fā)生時無法迅速有效應對。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管理層持續(xù)關注,通過強化執(zhí)行力、明確責任、優(yōu)化培訓和定期演練來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jù)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xiàn)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xiàn)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j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yè)班組長考核;作業(yè)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己私Y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yōu)、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jù)。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tǒng)計表。(詳見附表)

八、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fā)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五)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jù)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xiàn)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xiàn)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j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制定。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三、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四、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yè)班組長考核;作業(yè)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六、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七、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yōu)、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jù)??己斯卜秩齻€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tǒng)計表。(詳見附表)

八、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fā)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九、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jù)《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xiàn)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xiàn)。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xiàn)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yè)法人對實現(xiàn)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chuàng)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xiàn)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xiàn)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xiàn)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xiàn)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fā)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xiàn)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3篇范文)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義務。2. 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施工過程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范,確保作業(yè)安全。 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培訓。 4.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定期進行現(xiàn)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安全隱患。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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