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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1. 工作職責:明確每個崗位的任務和責任,包括項目經理、工程師、施工人員等。
2. 工作流程:定義各項工作的步驟和順序,如設計審批、材料采購、現場施工等。
3. 安全規(guī)定:制定詳盡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包括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危險源的識別與控制、應急預案等。
4. 質量標準:設定工程質量和驗收的標準,確保建筑的質量和耐久性。
5.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能提升,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yè)能力。
6. 溝通與協調:規(guī)定信息傳遞的方式和時間,確保各部門間的有效溝通。
7. 監(jiān)督與考核:設立檢查機制,對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jiān)督,對員工表現進行評估。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使用過于專業(yè)或復雜的術語,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實用性優(yōu)先:制度應符合實際工作需求,過于理想化的規(guī)定可能導致執(zhí)行困難。
3. 及時更新:隨著項目進展和技術發(fā)展,工作制度需要適時調整和完善。
4. 強化執(zhí)行:管理層需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5. 鼓勵反饋: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持續(xù)優(yōu)化工作制度,提高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制度格式
1. 標題:簡潔明了地概括制度的主題,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強調遵守制度的必要性。
3. 正文:按照上述內容,分章節(jié)詳細闡述各項規(guī)定,每項內容應包含目的、內容和執(zhí)行方式。
4. 附錄:可能包括參考表格、流程圖、標準規(guī)范等輔助材料。
5. 結尾:聲明制度的生效日期,以及修訂和解釋權歸屬。
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關鍵,它不僅規(guī)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建筑工地的安全。只有全體員工共同遵守并不斷完善工作制度,我們才能確保每一個建筑項目既高效又安全地完成。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程序范文
第1篇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明確各部門在安全施工措施中的職責,層層把關,使安全施工措施嚴細、可操作并得到嚴格執(zhí)行。
2、 職責
2.1、 項目部計劃科
2.1.1負責組織相關專業(yè)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2.1.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等下達、同等考核。
2.2、技術項目部科
2.2.1、負責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參與審批;
2.2.2、參加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審查。
2.3、項目部安監(jiān)科
2.3.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匯總;
2.3.2、負責按規(guī)定對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批;
2.3.3、負責參與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審批;
2.3.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執(zhí)行情況。
2.4、施工工程處
2.4.1、負責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寫;
2.4.2、負責按規(guī)定填報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2.4.3、負責審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交底和執(zhí)行;
2.4.4、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審批、執(zhí)行。
3、具體操作程序
3.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1、年末項目部計劃科組織各工程處編寫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2、項目部安監(jiān)科負責匯總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3、項目部計劃科、技術科和安監(jiān)科對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進行審批后報有關領導審批;
3.1.4、計劃科將批準后的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等下達到工程處;
3.1.5、工程處負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執(zhí)行和按期完成;
3.1.6、項目部安監(jiān)科負責對計劃的執(zhí)行和完成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評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處在開工前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處專責工程師審批;
3.3.3、一般施工項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項目部相關部門和領導審批;
3.3.4、工程處負責開工時按批準后的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交底并在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
3.3.5、項目部安監(jiān)科負責對對工程處執(zhí)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
第2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項目部及各施工班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1.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1.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2、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2.1研究、擬定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指示、指令。
2.3聽取各部門和各作業(yè)隊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施工班組和人頭。
2.4對項目部發(fā)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2.5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3、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3.1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項目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及施工班組負責人。
3.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項目經理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4、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經理確定,各作業(yè)隊負責人可提前向項目經理或安全員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專職安全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項目經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作業(yè)隊負責人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5、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安質部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fā)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5.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安質部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5.4、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項目經理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項目部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第3篇 建筑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新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③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④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guī)定。
2)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qū)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5)塵毒的危害和保護。
6)執(zhí)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第4篇 建筑二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xù)。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yǎng),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zhí)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jié)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zhí)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后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yè)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yè)。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qū),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性能良好。
第5篇 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所有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huán)境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局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檢查制度。
2、(總則):公司實行逐級安全檢查制度。對各級檢查的罰款處理,執(zhí)行《罰款流程》。
3、檢查標準:
1、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2、建設部《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
3、《安全帽》gb2811-2007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
5、《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4、檢查內容:
一、查思想: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度為依據,對照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重視安全工作,人人關心和主動搞好安全工作,使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度在部門和項目部得到落實。
二、查制度:檢查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行為是否及時得到糾正、處理,特別要重點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是否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否達到齊抓共管的要求。
三、查措施:檢查是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是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實施。
四、查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安全設施、安全裝置、安全用具、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規(guī)、標準的要求。
五、查事故處理:檢查有無隱瞞事故的行為,發(fā)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是否制訂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實防范措施。凡檢查中發(fā)現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處理事故,要重新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六、查組織:檢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安全機構,安全干部是否嚴格規(guī)定配備。
七、查教育培訓:新職工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是否經過培訓、考核持證,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是否經過專門培訓。
5、凡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由檢查組織者簽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jiān)督落實整改方案并進行復查。重大隱患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完畢。對檢查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可能立即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安全檢查人員有權責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驗收后方可恢復施工。
6、項目部的定期檢查,都須使用標準的《評分表》來檢查、打分、反饋,并將檢查紀錄備份到被檢單位留存。
迎接上級檢查
7、項目部在接到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公司、局級等檢查通知后,及時將信息發(fā)饋給公司相關領導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公司及時協助項目部迎接檢查。
8、受檢項目部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現場,必須準備書面匯報資料,有條件的項目部兼用投影技術匯報。
9、上級檢查單位開據的整改單,要及時整改、按時反饋。同時反饋給公司相關管理部門。
項目部自查
10、每周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yè)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11、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jié)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12、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yè)應實行旁站監(jiān)督。
13、項目應建立安全檢查臺賬,將每次檢查的情況、整改的情況詳細記錄在案,便于一旦發(fā)生事故時追朔原因和責任。檢查紀錄使用專用檢查表。
14、檢查與反饋:
1、項目部每周例檢。
2、項目部每周例會反饋檢查結果,要有會議簽到、記錄。
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15、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yè)區(qū)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16、每個施工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上下班前檢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對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組長匯報處,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17、1、如遇特殊情況,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第6篇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jiān)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yè)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并嚴格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周、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jiān)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著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yè)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著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zhí)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guī)程、違規(guī)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yè)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機構(以下統稱“監(jiān)督部門”)的備案。
第二條蘇州市建設局委托蘇州建筑業(yè)安全監(jiān)督站受理城區(qū)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工作,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各縣級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委托所屬的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機構受理轄區(qū)內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備案。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備案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見附件一);
2、建設工程相關各方履行安全責任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
3、各專項施工方案計劃,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審查論證計劃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總進度計劃;
(3)臨時設施規(guī)劃方案和已搭建情況;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5)擬進入現場施工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費用及使用計劃;
(7)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施工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相關操作證;
7、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8、工程項目總監(jiān)及監(jiān)理人員名單及崗位證書;
9、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jiān)督人員名單。
建設單位應承諾報送資料的真實、有效。
第四條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報送“監(jiān)督部門”備案。
第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提交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相關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資料,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向“監(jiān)督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包括:安全技術措施);
3、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第六條“監(jiān)督部門”在接到備案材料后,對符合備案要求的給予備案。
第七條對建設單位不履行規(guī)定的安全責任,未報送安全施工措施資料或未通過備案的,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發(fā)放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對不按規(guī)定呈報備案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予以相應處罰。
第8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管理,確保企業(yè)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guī)定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guī)定:
1、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公司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產值的6‰比例提取,專戶儲存。其中: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為30%,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40%。
2、公司對工程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項目工程的項目經理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3、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勞動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保用品,采購時嚴格按照公司指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部應及時向質安部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規(guī)定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購買者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5、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yǎng)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fā)現不合格的用具、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6、使用的手續(xù):保障資金的每項支出,必須經公司安全科、安全技術經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體的預算,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轉公司財務科執(zhí)行。
7、由安全科、財務科、對已批準的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落實,對重大的安全項目的投資,應寫出具體的使用情況報告,上報公司總經理并存存檔。
8、年度資金余額,應按規(guī)定結轉下年,超支部分應做說明,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列入費用。
第9篇 建筑公司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施工企業(yè)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yè)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8、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yè)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
12、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第10篇 建筑公司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為對各類施工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證施工質量和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jiān)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xù),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jiān)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yǎng)
1、設備保養(yǎng)分級:
一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yè)。
二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yè)。
三級--四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yè)。
2、分級保養(yǎng)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yǎng)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yǎng)。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yǎng)的依據。
4、維修保養(yǎng)編制和執(zhí)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yǎng)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yǎng)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fā)現不規(guī)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fā)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yǎng),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索取設備相關資料。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鑒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停靠裝置、防墜裝置,及附墻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yǎng)維修制度
為了滿足施工現場的機械需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維修,以保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進場時,應經上級安全部門或公司設備科、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2、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臺帳,能有效記錄各類機械的運轉、維修情況。
3、各項目部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機械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和維修記錄,發(fā)生突然故障時應作緊急搶修,并在維修記錄表注明緊急搶修記錄。
4、特殊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過培訓或不懂施工機械的人員使用和玩弄。
5、施工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由公司材料設備科或辦事處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管員和機操人員進行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合格后做好記錄,標識為黃色準用證。機械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進行檢修,由機管員制定保養(yǎng)內容,機修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yǎng),事后由機管員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大型的機械設備可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修,檢驗后需有標識,并做好記錄。
第11篇 建筑安裝行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裝工程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準
2.1不準酒后上崗。
2.2不戴安全帽不準上崗。
2.3不穿工作服不準上崗。
2.4不穿工作鞋(電焊工絕緣鞋)不準上崗。
2.5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不準上崗。
2.6不是電工不準接線拉電。
2.7不準串崗會客。
2.8不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
2.9不準打鬧閑聊、談情說愛。
2.10不準偷工減料、損公肥私。
以上每出現一項罰款20~100元。
3.安全責任制
3.1項目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施工隊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項目部設有專職安全員。
3.2項目責任人或施工人員均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對工程施工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講安全,總結工作必須總結安全。
3.3對工程的施工機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標準和要求,讓每一個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項,謹防亂用亂放、只用不管的現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壞機械設備、機具按實物價值2倍處罰。
3.4在施工中無論采取哪種作業(yè)方法,都必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現象發(fā)生。
3.5登高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不準穿易滑、硬底或帶鐵釘、鐵掌的鞋,無可靠防范措施不準在同一空間的上層同時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者不得隨意向下扔擲物體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體必須用繩拴牢,風力六級以上或雷雨時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yè)。
3.6施工現象電氣設備及用電線路調整或故障處理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實施,線路不得亂拉亂接,加強電路保護,保障用電安全,如有違返罰款30-60元。
4.施工現場機具安全
4.1各種氣瓶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曝曬,搬動時不能碰撞。
4.2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時間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離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須垂直放置,不得臥放。
4.4使用氣割時發(fā)生回火,應先關氧氣閥,后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將火熄滅。
4.5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采用防護措施。
4.6移動電焊機時,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4.7施焊過程中,人體不要接觸在鋼板或其他導電的物件上。
4.8龍門吊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時應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時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4.9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立即修理。鋼絲繩嚴禁做地線使用,磨損超過報廢標準的銹蝕缺油的嚴禁使用。
4.10起重吊裝人員應分工明確,工作中要設專人統一指揮,起重人員應熟練各種起重和指揮起重機的手勢、旗語等聯系信號。
4.11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和安全速度,龍門吊必須裝有起重限位器,必須裝上排繩器,軌道必須安裝夾軌鉗。
4.12起吊前先進行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起吊,吊運物件時不宜離地面太高,不得長時間懸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和吊具,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吊,進行處理。
4.14起重過程中,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現場。
4.15雨天不準露天施焊,在潮濕地帶焊接時,應站在絕緣物品上,并穿好絕緣鞋。
4.16進入設備容器施工時,照明燈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4.17嚴禁濕手操作電氣開關,操作高壓、刀閘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4.18在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警示牌必須誰掛誰取。
5.配電箱安全管理
5.1開關箱內必須有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裝置參數必須匹配。
5.2配電箱內開關上必須有與設備相符的標志。
5.3配電箱必須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5.4罐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閘刀開關熔絲參數與設備容量必須匹配。
第12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2、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3、責任單位
技術開發(fā)部門、安全技術科、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4、工作程序
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1)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日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高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可能出現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施工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的設計能力;
③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 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 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第13篇 某建筑企業(y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管理部分內容與規(guī)定
1.1項目部在施工中需用爆炸物品時,應出示申請表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憑證向指定的供應點購買。
1.2凡使用爆炸物品的項目部,必須有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其職責:
1.2.1成立小組和機構。
1.2.2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條例和公司管理規(guī)定。
1.2.3組織并領導本項目部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
1.2.4組織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督促全體職工執(zhí)行。
1.2.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1.3各項目部在進行爆炸物品登記時,必須按登記本認真填寫,不得涂改、撕毀、合訂。
1.4各項目部臨時存放爆炸物品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將炸藥和雷管分開存放,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并報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準。不準任意存放,不準交給承包戶或個人保管。
1.5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對本單位爆炸物品進行專項保管,并將爆炸物品保管員名單報公司公安科審批同意。其職責:
1.5.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堅守崗位、不酗酒、不私自找人替班,不準在庫房內會客,留宿、吸煙等。
1.5.2堅持雙把鎖、雙人管、雙本帳制度,爆炸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使用電氣照明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1.5.3對無手續(xù)或手續(xù)不全的杜絕入庫或發(fā)放,做到帳物相符。
1.6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fā)放爆炸物品必須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1.7爆破作業(yè)必須由持有公安機關審核發(fā)放的《爆破作業(yè)證》人員擔任,其他人員嚴禁爆破作業(yè),其職責是:
1.7.1嚴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熟悉所使用的爆破器材性能及其使用方法,自覺接受安全監(jiān)督和公安科檢查。
1.7.2領取爆炸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用量,隨領隨用,剩余的必須當天退回倉庫,防止丟失被盜,做好退還登記記錄。
1.7.3裝炮、點炮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服從統一指揮,并協助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1.7.4爆破作業(yè)后,要檢查爆破情況,對瞎炮采取措施,及時排除。
1.8爆破作業(yè)時,必須填寫施工安全作業(yè)票,必須有兩人簽字證明實際使用數量。
1.9爆破作業(yè)時,由安全監(jiān)護人檢查指揮,其職責是:
1.9.1堅持原則,根據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行使安全監(jiān)督之責。
1.9.2對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和使用,進行檢查監(jiān)督,糾正違章。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領導或公安機關,并通知安監(jiān)部,及時消除,保證安全。
1.9.3督促爆破員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裝炮、放炮,監(jiān)督其按制度領用、清退爆破器材,做到不多領、不少退、不私自藏存。
1.9.4督促保管員按規(guī)定管好爆炸物品,嚴格制度,做到帳物兩清。
1.9.5負責組織好爆破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
1.9.6發(fā)現爆炸物品短少、丟失、被盜以及發(fā)生爆炸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和公安機關,并通知公司安監(jiān)部,協助追查、破案。
1.10爆破前由安全員和爆破員共同核定爆破所需爆破器材用量(不應超過當班的用量),雙方簽字并經領導批準后,由兩人領料。炸藥、導火索可同時由一人領取,雷管要另一人領取。對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經核實后,由安全員、爆破員簽字,退回倉庫。嚴禁將剩余爆破器材隨便存放。
1.11購買爆炸物品需要運輸的,應當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的同時,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憑證辦理運輸。
1.12一人一次運送爆炸器材數量不得超過:
1.12.1同時搬運炸藥和起爆器材10kg;
1.12.2拆箱(袋)運搬炸藥10kg;
1.12.3背運原包裝炸藥一箱(袋);
1.12.4挑運原包裝炸藥二箱(袋)。
1.1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買賣、轉借爆破物品,嚴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
1.14嚴禁在村莊邊緣、變電站附近、鐵路、公路、高壓輸電線路下放大炮。
1.15爆破員、保管員、安全員、押運員要選擇政治可靠、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常識,有一定文化的人員擔任。
1.16在施工中忽視安全,玩忽職守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丟失、被盜和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應追究項目部領導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防火部分內容與規(guī)定
2.1防火組織機構
2.1.1公司和所屬單位均應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工作,小組負責人由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擔任。公司公安科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1.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低于15%,并保證各施工隊有一名義務消防隊員。
2.1.3適時地搞好滅火演習,以提高滅火能力。
2.2防火安全教育
2.2.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消防法規(guī)的教育,學習有關防火規(guī)定。
2.2.2在施工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交防火安全措施,防火教育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同時還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高廣大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2.3凡有參觀的人員、訪問的客人等,也應進行防火宣傳,告誡遵守防火規(guī)定和我們的規(guī)章制度。
2.3防火安全規(guī)定
2.3.1參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火種進入一級防火區(qū)。不準動火的地方和不準吸煙的地方決不準動火、決不準吸煙。
2.3.2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要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職責明確。在山區(qū)施工人員要編成小組明確防火負責人,要明確崗位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2.3.3在施工的工作面范圍內要清除和禁止存放可燃物。
2.3.4在山區(qū)、林區(qū)開挖基礎或組立桿塔,有人員工作的地方,必須配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或相應的滅火器材。
2.3.5進入山區(qū)、林區(qū)運輸的機動車輛,車上配備有效、靈活的滅火器。進入山區(qū)林木、雜草多的地方,可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災。
2.3.6機動車輛由于天氣寒冷、熄火時間長,打不著車時,禁止用火烤。
2.3.7在山區(qū)、林區(qū)放炮開挖基礎時,必須使用電雷管,如有的地方不能使用電雷管,需使用火雷管時,必須征得有關部
門的同意,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使用。
2.3.8各單位需要用油罐臨時儲存油料的,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且報請當地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設立臨時油罐。
2.3.9滅火器材必須設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對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和檢修。注意鉛封、提環(huán)不要碰壞,裝卸時不得摔碰,注意防潮保證滅火器材的有效使用。防止丟失。
2.3.10施工隊住宿點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第14篇 學校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必須在規(guī)定范圍內設置防護網。
2、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單位應禁止學生和校內兒童進入施工現場,不聽勸阻者,及時送到學校處理。
4、嚴禁施工單位人員在校食宿(學校同意除外)。
5、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管理,不準隨便進入教學區(qū)、生活區(qū),形象正常教學秩序。
6、學校按照圖紙、合同,加大監(jiān)督管理力度,道道把關、層層驗收,有權禁止違反操作規(guī)程,偷工減料等不良現象,確保工程質量。
第15篇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并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準用證后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 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 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后簽發(fā)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 建立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 司機守則;
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檢驗制度;
4.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機械作業(yè)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 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試驗記錄;
4. 產品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
5.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后)
第八條 經檢查發(fā)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jiān)督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十條 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鉤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yè)和技術培訓,并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jiān)督采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zhí)行。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權限辦理注銷手續(xù),并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頒發(fā)之日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附:起重機械年檢、月檢、周檢、日檢項目如下:
一、 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后,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 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 每周應檢查下列檢查:
1. 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 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 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 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 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業(y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軌道的安全狀況;
3. 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第16篇 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作具體化簽證及文字化
a 生產責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質安部審批。
b 生產責任制:分為項目經理生產責任制、工長生產責任制、質安員生產責任制、班組長生產責任制、工人生產責任制、特殊工種生產責任制、防火小組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
2、簽訂合同
a 由施工隊與各班組長直接簽訂合同
b 合同內容:應包括甲、乙雙方的責任、工人進入工地應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傷亡率、安全施工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的標準,進入工地現場應遵守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法規(guī)、技術交底。安全生產指標、獎罰制度等。
c 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雙方經辦人簽證。
d 設立安全生產指標。
3、制定各項工種、工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制度
a 工種操作分別為鋼筋、模板、砼、砌磚,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規(guī)程。
b 工具操作規(guī)程為:鋼筋機械、鋸木機、振動棒、砂漿機等工具的操作規(guī)程。
c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度:參加人員應為工人、施工員、質安員、項目經理。工具操作規(guī)程應由工人、施工員、質安員、機電工、項目經理制定。操作規(guī)程應參考工程報建時的操作規(guī)程標準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將操作規(guī)程打印好,張貼在工地的顯眼處。
4、目標管理
a 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解成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目標、文明施工達標目標。
b 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及考核辦法,考核的獎罰措施。
c 考核的部門:由同一等檢查單位的部門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部分應具備以下內容:施工安全措施、用電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第17篇 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 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 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表
受檢項目名稱:
建筑面積
工程造價
開工日期
形象進度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監(jiān)理單位
項目總監(jiān)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序號
檢查項目
要求
滿足要求
不滿足要求
一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落實情況。
1、建立內容齊全,責任明確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有完善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
3、有明確的安全管理目標。
二
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建立落實情況。
1、制定了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2、有各時段的隱患排查重點;
3、建立了對本項目的最大危險源臺賬,并按要求公示和上報;
4、根據工程進展、定期組織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檢查;
5、有完整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百日專項督察專項管理資料。
三
查出隱患的整改情況。,
1、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有登記表;
2、查出的安全隱患有逐項整改記錄,記錄中有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
3、對查處的重大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了報告。
4、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有整改計劃、并有專門的監(jiān)控措施。
四
工程項目有關手續(xù)的辦理情況。
1、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領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3、辦理了建筑安全監(jiān)督備案手續(xù);
4、辦理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五
人員配備及持證上崗情況。
1、現場三類人員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證;
2、配備了足夠的專職安全員;
3、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操作資格證。
六
安全投入情況。
1、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制度;
2、有安全生產基礎設施、設備臺賬;
3、有安全生產基礎設施、設備購買記錄;
4、有安全措施費用的使用明細。
七
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批情況。
1、有符合工程特點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
2、按規(guī)定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了論證;
3、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專項施工方案;
4、專項施工方案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批。
八
開展以預防高墜、坍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1、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方案;
2、有開展防高墜、坍塌檢查的記錄。
九
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情況。
1、有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有安全防護用品購買、領用、發(fā)放等臺賬;
3、現場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十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相關手續(xù)的辦理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1、起重機械辦理了備案登記手續(xù);
2、安拆單位具備相應資質;
3、安裝、拆除人員持證上崗;
4、制定了起重機械安裝拆除方案;
5、安裝、拆除有完整的記錄。
十一
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執(zhí)行情況。
1、施工組織設計有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負責人簽審;
3、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jiān)簽批;
4、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十二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
1、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符合標準;
2、模板支撐使用符合標準;
3、臨邊洞口的防護符合標準;
4、臨時用電及接零保護符合標準;
5、卸料平臺的使用和防護符合標準;
6、物料提升機安裝、防護、驗收、使用符合標準;
7、各類腳手架搭設符合標準;
第18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wèi)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yè)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jié)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19篇 某建筑企業(yè)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上班前各班組實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
2.班前應進行安全交底,交底內容:根據本班組工作內容,進行電器、機械設備、“四口五臨邊”防護、高處作業(yè)、季節(jié)氣候、防火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交底和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3.上崗檢查:
3.1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查現場的每個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
3.2上崗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4.做好上崗記錄,記錄好上崗交底主要內容,班組人員分工情況;記錄好上崗檢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應措施以及發(fā)生事故的苗頭、違章情況。
5.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擬定解決措施及處理意見,并做好實施記錄,簽訂實施人及日期,以備追溯。
6.在做好每日班組上崗活動的基礎上,班組每周日必須執(zhí)行安全活動工作,利用上班前后進行一周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小結,表揚先進事例和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小結主要經驗教訓,針對不安全因素,發(fā)動職工提出改進措施,舉一反三,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7.闡述各項活動制度,各班組必須執(zhí)行,項目部做好監(jiān)督指導工作。
8.開展班組班前“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即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
9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到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10相關文件及記錄
10.1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10.2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0.3施工安全日記
10.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明細表
10.5電工巡視維修記錄 )
10.6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
1.7電氣線路絕緣強度測試記錄
10.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檢查記錄表
10.9安全防護用具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10.10機械設備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10.11施工機具及配件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
第20篇 建筑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為對各類施工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證施工質量和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jiān)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xù),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jiān)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yǎng)
1、設備保養(yǎng)分級:
一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yè)。
二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yè)。
三級--四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yè)。
2、分級保養(yǎng)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yǎng)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yǎng)。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yǎng)的依據。
4、維修保養(yǎng)編制和執(zhí)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yǎng)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yǎng)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fā)現不規(guī)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fā)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yǎng),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索取設備相關資料。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鑒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垦b置、防墜裝置,及附墻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yǎng)維修制度
為了滿足施工現場的機械需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維修,以保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進場時,應經上級安全部門或公司設備科、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2、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臺帳,能有效記錄各類機械的運轉、維修情況。
3、各項目部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機械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和維修記錄,發(fā)生突然故障時應作緊急搶修,并在維修記錄表注明緊急搶修記錄。
4、特殊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過培訓或不懂施工機械的人員使用和玩弄。
5、施工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由公司材料設備科或辦事處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管員和機操人員進行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合格后做好記錄,標識為黃色準用證。機械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進行檢修,由機管員制定保養(yǎng)內容,機修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yǎng),事后由機管員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大型的機械設備可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修,檢驗后需有標識,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