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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6

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建筑行業(yè)中,安全制度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與項目順利進行的基石。它不僅體現了企業(yè)對法規(guī)的尊重,更是企業(yè)責任和管理水平的體現。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夠預防事故,降低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維護企業(yè)聲譽,同時也是對員工及其家庭的尊重和關愛。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培訓制度:確保所有員工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現場管理規(guī)定:規(guī)范施工現場秩序,防止因混亂導致的安全隱患。

3. 危險源識別與控制:定期評估和控制潛在危險,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方案,確??焖儆行ы憫?。

5. 設備檢查與維護:保證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防止故障引發(fā)事故。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不清,以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

2. 定期更新,適應法律法規(guī)變化和技術進步。

3. 制度執(zhí)行需全員參與,管理層應以身作則,強化監(jiān)督機制。

4. 強調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及時修正制度漏洞。

5. 制度的執(zhí)行不能流于形式,必須與績效考核掛鉤,確保其嚴肅性。

通過以上各點,我們構建起了一套全面的建筑企業(yè)安全制度,旨在為員工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推動企業(yè)的穩(wěn)健發(fā)展。只有將安全制度融入日常運作,才能真正實現零事故的目標。

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1、各級技術負責人必須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在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均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書面記錄。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處施工,必須設立醒目標志及車輛誘導表設。

3、當遇上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吊裝作業(yè)和懸空作業(yè)。

4、在自然光線不足或夜間進行施工時,工作地點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guī)定扣好帽帶,一切施工過程中都要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yè),無安全設施的,必須使用安全帶,扣好保險勾。

7、高空作業(yè)時,不準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可開機啟用。

9、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二、安全生產細則

1、施工現場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詳細的平面布置;運輸道路,臨時電網,各種管道、倉庫、附屬設施以及其它臨時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安全和衛(wèi)生要求。

⑵施工現場內一般不允許架設超過建筑物的高壓電線,如必須保留高壓電線時,應該按電力部門規(guī)定,使高壓電線和它所經過的建筑物或工作地點保護一定的安全水平距離,水平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達不到規(guī)范要求,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現場內危險的深坑、予留洞口等處,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或掛設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應有紅燈示警。

⑷場地內均應有適當的排水溝,但排水溝不得妨礙施工區(qū)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應搭設牢固的橋板或在溝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構件、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wěn)定,不得超高(根據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場地內的廢料等,在下班前應及時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或接零保護裝置。

⑺施工現場應按規(guī)定設置“三相五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三級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進行土方工程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上下設施(如電纜、自來水管道等)的調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時,應根據土質情況設置邊坡或加設支撐以防止塌方,嚴禁挖“神仙土”。

3、爆破工程

開挖樁基、基坑、基槽、管溝和平整場地爆破的,應有專門的具體措施,經批準后才能施工,同時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打眼、裝藥、放炮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檢查制度。

⑵裝藥嚴禁使用鐵器,裝置帶有雷管的藥包時一定要輕塞,不準重擊;不準邊打炮眼、邊裝藥。

⑶放炮前要明確規(guī)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確定警戒人員;在其它人員安全避入安全地帶后,方可引爆,并派專人負責記錄響炮數和炮數是否相符,檢查有無瞎炮。

⑷當用電爆時,應設專用線路,起爆裝置應有專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時,要用燃燒速度相同的導火索。

⑸遇有瞎炮,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裝炸藥進行爆炸。處理瞎炮應指定專人,在處理完之前,一律不允許他人進入險處(包括夜間)。

⑹炸藥和雷管的運輸和存放,按照公安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由專人保管,嚴格領發(fā)手續(xù)。

4、高空作業(yè)

⑴在高空作業(yè),所有器材均應堆放穩(wěn)妥,所有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⑵非排除障礙人員,一律不準攀登腳手架、井字架、起重臂,井架吊籠嚴禁乘人上下。

⑶腳手架必須綁扎牢固,符合規(guī)定,并不得超載使用,用鋼管搭設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連接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或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安裝金屬腳手架時,如遇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期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發(fā)生事故。

⑸用于垂直運輸的井字架、門式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纜風繩(嚴禁用鋼筋,其地錨應牢固),或與建筑物聯接,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要裝避雷接地裝置。

⑹對于從事高空作業(yè)的職工,必須進行體格檢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長期病號復工期等人員和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人從事高空作業(yè)。

5、機電設備和吊裝作業(yè)

⑴電動機械和電器有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將電源切斷,并將線頭絕緣。

⑵各種機具、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分,都要安裝保護裝置,如有保護裝置,操作者不同或者隨意拆除,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⑶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有防火、防潮等設施,各種線路嚴禁和金屬腳手架綁在一起,中間均應絕緣;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聯結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和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檢查,并進行試吊,起重司機和指揮員有操作證,并必須熟悉起重機械的性能、起重物的重量,核對并統一指揮信號。如發(fā)生特殊緊急情況或信號錯誤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⑸起重時,起重臂上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⑹各式起重機應根據需要,設備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控制器,各種安全保險裝置,懸臂起重機起重量指示器應經常檢查是否靈敏可靠。

⑺堅決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

6、施工現場用電管理

⑴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持證上崗。新參加電氣工作人員,首先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以及技術培訓,在熟練民工的帶領指導下,跟班學習一段時間后,方可進行獨立作業(yè),同時要求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觸電的急救方法和安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方法。

⑵在中性點接地的低壓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

⑶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必須在4僖韻攏芾捉擁睪橢馗唇擁氐牡繾璨壞么ó于10佟

⑷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線路中,決不允許一部分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接地保護,另一部分電氣設備采用接零保護。

⑸所有熔斷絲必須符合所通過的相應電流要求,嚴禁使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⑹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備線路,必須由經培訓或有電氣知識的專人負責,其它人員不得隨意拆除,以確保用電安全。

第2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0 引言

由于建筑施工的特點決定了建筑業(yè)是高危險、事故多發(fā)行業(yè),因此,搞好建筑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意義重大。從目前建筑安全生產狀況來看,無論是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還是建筑企業(yè)的內部管理,都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甚至制約著建筑安全工作的發(fā)展,必須加以改進。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無小事的觀念,著力在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機制及長效管理機制,把安全生產的關口前移?!耙匀藶楸?以責任制度為約束,加強安全監(jiān)管,加大行政執(zhí)法力度,確保安全保底線”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1 加強安全宣傳,提高防護能力

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業(yè)安全衛(wèi)生公約》為契機,充分利用現代媒體、宣傳車、標語、安全講座、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并在報紙、電視開辟安全生產專欄,宣傳安全生產法法律法規(guī)。通過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教育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在全面培訓的基礎上,我們重點抓事故單位、安全檢查不合格單位、安全管理薄弱單位有關責任人和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執(zhí)法人員、建筑業(yè)企業(y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按照建設部《建筑業(yè)企業(yè)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guī)定》以及國家關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規(guī)定要求,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時傳輸新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加強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制度。根據建設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的特點,確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以及專項治理目標,制定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進行層層分解到基層,一層抓一層,層層抓落實。與此同時,建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監(jiān)督反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建筑安全隱患、險情及事故社會舉報制度,通過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落到實處,確保全市建設工程質量保持“穩(wěn)中有升”的發(fā)展態(tài)勢。責任到位,狠抓落實。在日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一方面我們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規(guī)定,把安全監(jiān)督申報與建筑施工許可證的頒發(fā)緊密地聯系起來,對未建立各項規(guī)章制度、未建立現場安全保證體系、未根據現場特點制定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未對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承諾的施工企業(yè),不予辦理安全監(jiān)督。對已辦理安全監(jiān)督的建設項目,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檢、年檢)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檢查,督促施工企業(yè)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使企業(yè)做到領導到位、意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努力降低工傷事故率。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2.1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公司應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這兩種體系責任制要分別落實到具體人及具體部門,責任制內容要詳細,有針對性、有時效性。同時項目部還應建立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2 經濟承包中的安全生產指標。經濟承包合同中應明確承包期間要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負傷頻率、設備完好率、塵毒濃度合格率、教育培訓以及防噪聲擾民等問題。內容要具體,標準要明確。

2.3 責任制的考核。責任制考核按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一是公司、分公司和項目對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分級考核。如施工員、安全員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項目部進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項目經理;二是考核時間,有的公司規(guī)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對項目部進行考核一次,但有許多小型住宅工程幾個月內就完工,有可能出現考核空擋。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對項目部的考核應每月組織一次。

3 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3.1 安全管理目標的制訂。公司應每年制訂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fā)各分公司,項目部。在管理目標中,應包括傷亡控制、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內容。

3.2 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兩步分解。第一步,將公司的管理目標分解至分公司和項目部,確定每一項目部和工程的具體安全管理目標,可采用網絡圖的方式芘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確定的年創(chuàng)建幾個部級、省級或市級安全文明工地,要將這一目標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項目部和具體工程,確定某個工程是創(chuàng)建哪一級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訂達到這一目標的保證措施。第二步,將工程管理目標(任務)分解至具體責任人。分解要具體,明確到責任人。對傷亡事故的分解,應根據施工現場常見的事故如高處墜落、觸電、中毒、坍塌、機械傷害等進行分解;安全達標應根據標準中匯總表的內容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和模板工程等項目進行分解。

3.3 管理目標的考核??己藭r,要按照目標分解的人員和保證措施進行考核。有的現場目標分解不明確,導致考核的內容、人員出現混亂,和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標考核的方式也應和責任制類似,要分級考核,考核時間不宜過長。另外,公司、分公司對項目部的目標考核、責任制考核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檢查時間、存在的問題要一致。

4 加大安全生產的整治和監(jiān)管力度

4.1 以整頓和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為契機,強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力度。針對各個時期安全生產整治重點,制定專項整治任務目標,適時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護產品、設施的整治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廣先進、科學、符合國標、行業(y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點,在組織開展日常安全巡檢的基礎上不定期地對專項整治薄弱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和跟蹤督查,并努力做到“四個結合”,即檢查與自查、檢查與專項整治、檢查與整改、檢查與追究相結合,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4.2 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我們對無視生產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現場存在嚴重隱患的企業(yè)加大懲戒力度,依法對它們進行行政處罰,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

4.3 建立安全防護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制度。必須建立為安全生產提供費用的保障機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標時,安全費用不得進入競價,不得壓縮。在施工中,監(jiān)理、建設等單位及有關建筑安全監(jiān)管部門必須加強監(jiān)管,做到安全費用及時到位,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4.4 改進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一是采用動態(tài)跟蹤抽查與專人定點負責制相結合的方法。在辦理安監(jiān)手續(xù)時,為該工地指定一名安監(jiān)員,負責對該工地的安全監(jiān)督交底、平時技術指導及監(jiān)督現場安全教育與防護措施的實施。對該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水平的評定,則由站領導帶隊進行動態(tài)跟蹤抽查。這種一人定點服務,集體動態(tài)打分評定的方法,既解決了工地現場安全員技術水平低下的問題,指導培養(yǎng)了企業(yè)、項目部的安全員,又確保了安全檢查的公正公平,廉潔執(zhí)法。

第3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zhí)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F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guī)、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fā)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yè)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yè)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zhí)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qū)執(zhí)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fā)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guī)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xù),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xù)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yè)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fā)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xù),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fā)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fā)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第4篇 建筑企業(y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制度7

建筑企業(y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制度(七)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促進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6、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7、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8、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采用tn系統作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

9、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其絕緣顏色分別為黃、綠、紅、n線為淡藍色,pe線為黃綠色。pe線不做供電用線。

10、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11、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12、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鋁線。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五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14、施工用電必須是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5、施工現場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室內照明應設有閘刀開關及漏電保護器。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時,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

16、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方可上崗工作。

17、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8、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第5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1、檢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檢查分為季度性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階段性安全檢查和一般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1.2公司每年組織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1.3項目部(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一般在每月下旬進行。

1.4施工隊每周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1.5公司及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項工作是否到位,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重大、特殊、危險作業(yè)實行過程監(jiān)控。

1.6公司、項目部(分公司)、施工隊定期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并做好檢查記錄。

1.7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項目部(分公司)安全檢查由經理帶隊,并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施工隊安全檢查由施工隊長帶隊。

2、檢查內容及要求

2.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及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將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以及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查思想--查安全生產意識狀況,檢查發(fā)生事故和各種不安全現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工作管理臺帳,項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查文明施工情況;

查反事故處理--查是否按要求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并執(zhí)行;發(fā)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2.2檢查單位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向受檢單位下達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

2.3受檢單位在接到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后,在限期內應安排進行整改,并將具體整改措施填寫在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記錄上(一式兩份)。

2.4檢查部門對受檢單位進行復查時,應就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進行復查、消案,結論欄內簽名,作出結論,并將記錄一份交檢查單位留存、消案。

第6篇 建筑企業(y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zhí)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guī)、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fā)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yè)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yè)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zhí)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qū)執(zhí)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fā)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guī)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xù),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xù)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yè)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fā)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xù),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fā)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fā)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第7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fā)的《建筑企業(yè)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yè)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guī)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yè)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業(yè))、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qū))、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隊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yè)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

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qū))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后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guī)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huán)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yè)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后,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本人從事施工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fā)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級教育的要求:

1)三級教育一般由企業(yè)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2)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3)給每一名職工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2)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zhí)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劃》的有關規(guī)定,按國家、行為、地方和企業(yè)規(guī)定進行本工種專業(yè)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上崗。

(3)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1)季節(jié)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臺期施工;

2)節(jié)假日前后;

3)節(jié)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4)工作對象改變;

5)工種變換;

6)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7)發(fā)現事故隱患或發(fā)生事故后;

8)新進入現場等。

(4)三類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必須持證上崗,加強對隊伍培訓,使安全管理進人規(guī)范化。

(5)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

企業(yè)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多種多樣,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到簡明、醒目,具體形式如下:

1)施工現場(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2)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3)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

4)舉辦安全保護廣播,印發(fā)安全保護簡報、通報等,辦安全保護黑板報、宣傳欄。

5)張掛安全保護掛圖或宣傳畫、安全標志和標語口號。

6)舉辦安全保護文藝演出、放映安全保護音像制品。

7)組織家屬做職工安全生產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動

班組長在班前進行上崗交流,上崗教育,做好上崗記錄。

1)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yè)環(huán)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和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2)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4.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的檢查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單位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因此,企業(y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

(2)檢查新入廠工人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F在臨時勞務工多,發(fā)生傷亡事故主要的多在臨時勞務工之中,因此在三級安全教育上應把臨時勞務工作為新入廠工人對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主要檢查施工單位、工區(qū)、班組對新入廠工人的三級教育考核記錄。

(3)檢查安全教育內容。安全教育要有具體內容,要把《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人手一冊,除此以外,企業(yè)、工程處、項目經理部、班組都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內容。經教育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yè)的工人,要進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也應有安全教育內容。

主要檢查每個工人包括特殊工種工人是否人手一冊《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檢查企業(yè)、工程處、項目經理部、班組的安全教育資料。

(4)檢查變換工種時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各工種工人及特殊工種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產知識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主要檢查變換工種的工人在調換工種時重新進行安全教育的記錄;檢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時,應有進行新技術操作安全教育的記錄。

(5)檢查工人對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熟悉程度。該條是考核各工種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單位對各工種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檢驗。按《建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到施工現場(車間)進行隨機抽查各工種工人對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問答,各工種工人宜抽2人以上進行問答。

(6)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若行文規(guī)定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年度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施工單位應按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規(guī)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員去培訓。施工單位內部也要規(guī)定施工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主要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是否進行年度培訓的記錄。

(7)檢查專職安全員的年度培訓考核情況。建設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專職安全員要進行年度培訓考核,具體由縣級、地區(qū)(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辦。建筑企業(yè)應根據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對本企業(yè)的專職安全員進行年度培訓考核,提高專職安全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本企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核查專職安全員是否進行年度培訓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進行安全培訓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崗工作等。

第8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為了嚴格規(guī)范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建設部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guī),于2004年7月制定建設部令第128號《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

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規(guī)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 特種作業(yè)人員經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6) 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yè)人員交納保險費;

8) 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及作業(yè)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

9) 有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 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的預防、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 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fā)

建筑施工企業(yè)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規(guī)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向企業(yè)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yè)的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yè)并說明理由。企業(y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yè)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企業(y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業(yè)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xù)。

建筑施工企業(yè)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建筑施工企業(yè)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yè)在本地區(qū)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

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發(fā)現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 超越法定職權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3) 違反法定程序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4)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5) 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guī)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和管理情況。

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4.法律責任

違反規(guī)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 發(fā)現建筑施工企業(yè)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3) 發(fā)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4) 接到對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5) 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yè)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1)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違反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guī)定處罰。

違反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一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規(guī)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同時,《規(guī)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04年1月13日起)一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xù)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規(guī)定處罰。

第9篇 某建筑企業(y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審查勞務分承包隊伍的資質時,須嚴格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嚴禁招用未經安全施工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

1.2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1.2.1有關部門頒布的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1.2.2法人授權委托書;

1.2.3施工簡歷和近三年來安全施工經驗和記錄;

1.2.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

1.2.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30人以上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30人以下的配備兼職安全員);

1.2.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機具、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備的配備;

1.2.7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2、分包過程管理

2.1發(fā)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開工前,必須簽定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合同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2.1.1分包工作范圍;

2.1.2雙方權利和義務;

2.1.3施工任務和工期;

2.1.4質量標準與檢驗、職業(yè)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管理;

2.1.5合同價款與支付;

2.1.6設備材料及施工機具供應;

2.1.7違約責任與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2.2發(fā)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負有安全監(jiān)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其安全施工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3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勞務分承包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保存完整記錄或資料。

2.4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辦法,項目部應預留人工費的10%作安全施工保證金。發(fā)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fā)生重傷和設備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程制度的按《安全處罰條例》給予經濟處罰。未發(fā)生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

2.5工程項目部監(jiān)督勞務分包方履行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就以下內容進行重點監(jiān)督管理:2.5.1核查勞務分包方進場人員持證情況是否符合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

2.5.2檢查工程項目部下達的月份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2.5.3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和質量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2.5.4核查施工機械設備、計量器具的到位情況、性能狀況,以及對需要檢驗、校驗工器具的檢定證明文件;

2.5.5監(jiān)督勞務分包方按南方電網《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做好環(huán)境和安全管理工作;

2.5.6按工程驗收規(guī)范、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標準檢查、驗收所承擔的施工項目;

2.6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

2.6.1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在每個工程項目竣工后,會同工程技術部對該工程所使用的勞務分包隊伍進行一次考評。

2.6.2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結果,可作為評先表彰的依據。勞務分包隊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參加評先表彰。

第10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fā)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yè)、腳手架作業(yè)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yè)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fā)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fā)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guī)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

第一節(jié)? 概述

一、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概念

規(guī)章制度是企業(yè)職工參于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的行為準則,主要包括企業(yè)各

項工作的要求、規(guī)則、規(guī)程、程序、方法、標準等。

建筑施工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是在大量實踐經驗基礎上總結出來的一種規(guī)范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規(guī)范性。用規(guī)章制度管理企業(yè),要求按統一的標準、方法、程序工作,

不允許按個人的想法隨意變動。規(guī)章制度具有規(guī)范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動,只能用于經常發(fā)生的例行工作。

(2)穩(wěn)定性。規(guī)章制度一出臺,就不能隨意改動。經常變化的規(guī)章制度,談不上規(guī)范職工的行為。當然,穩(wěn)定也是相對的,并非一成不變。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一段時間后,應根據企業(yè)工作內容和環(huán)境的變化進行修訂。

(3)強制性。如果一項制度可這樣理解,也可那樣理解,甚至可執(zhí)行也可

不執(zhí)行,那么企業(yè)管理工作就無規(guī)范可言,而這也違背了規(guī)章制度管理企業(yè)的根本宗旨。所以,規(guī)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業(yè)工作規(guī)范化。隨著管理科學的發(fā)展,人們發(fā)現,單憑個人經驗無法管理好企業(yè),只有總結管理工作的規(guī)律,制定出工作規(guī)范,人人都按章程辦事,減少工作中的隨意性,才能使經營管理走向現代化。

(2)協調企業(yè)各部門的工作。通過規(guī)章制度,可以使企業(yè)各部門的關系固定化,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各部門都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相當于在一個統一標準約束下工作,進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現象發(fā)生。

(3)維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規(guī)章制度,職工就有了行動準則,從而可以避免各種混亂,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規(guī)章制度,職工在工作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照長辦事,避免事事請示匯報,研究對策,延誤時間,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種類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主管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各項有關的政策、法令和規(guī)定,又稱作社會性的規(guī)章制度;另一類是企業(yè)自行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它是根據國家有關的規(guī)定和企業(yè)經營管理的需要而具體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種類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質可分成三大類。

1、?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基本制度是企業(yè)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yè)

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

度,是指企業(yè)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guī)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

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yè)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guī)定。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

同管理等方面的規(guī)定。

計劃管理制度。包括企業(yè)中長期計劃、年季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評價

等工作的規(guī)定。

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guī)定。

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yè)計

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

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

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

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guī)程、環(huán)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

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

訓制度,職工調配制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倉

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fā)制度,余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周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yǎng)、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guī)定企業(yè)內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

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崗位責

任制、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等。

管理業(yè)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經濟責任

制等。

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之間的交接責任制、工作班之間的交接班責

任制等。

四、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管理

1、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應貫徹實事求是的原則。因為并不是所有的管理工作都能用規(guī)章制度管理,應根據客觀條件分別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來管理。一般講,只有例行性工作才適合用規(guī)章制度。因此,制定規(guī)章制度前首先應分析工作的性質和條件,當具備了條件后再制定。另一方面,制定規(guī)章制度一定要符合客觀實際情況,否則行不通。

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建筑施工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1)?????? 規(guī)章制度既經建立,就要嚴格執(zhí)行,任何人不許隨意違背。各級領導要帶頭遵守,帶頭執(zhí)行。

(2)?????? 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教育,宣傳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對違背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要及時處理,使職工知法守法。

(3)?????? 提高職工技術業(yè)務水平,使之掌握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所必須具備的技術業(yè)務知識,同時要為貫徹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

(4)?????? 要有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對于執(zhí)行不認真、貫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批評、教育;對不負責任、違反制度造成的損失的,或屢教不改的,應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以相應處分。

(5)??????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要經過群眾討論,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要在職代會上通過。對不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要及時修改和廢除。堅持提高職工遵守的自覺性。

第二節(jié) 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負責制

極力負責制是全民所有制建筑企業(yè)最 基本的領導制度。所謂經理負責制,就是在企業(yè)建立以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由經理對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全面負責的一種企業(yè)領導制度。

一、實行經理負責制的意義

(1)?????? 解決了黨組織和行政的分工問題。明確雜企業(yè)以經理為中心建立生產經營指揮中心,經理是行政系統的最高領導,黨委不再參與行政事務工作,主要起政治領導核心和保證監(jiān)督作用。

(2)?????? 形成了高度統一的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在現代大工生產條件下,分工協作越來越復雜,一項工程的建造往往要經過若干道工序,使用多種材料、工具、機械,由眾多的人協調勞動才能完成,必須建立統一指揮的系統。

(3)?????? 解決了權責統一問題。權責相統一,是科學管理的基本準則。誰擁有一定權力,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誰承擔了一定責任,就應擁有相應的權力。實行經理負責制有效地解決了這一問題,經理對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全面負責,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又賦予經理相應的經營管理權限。

(4)?????? 明確了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地位。企業(yè)是一個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誰來對這個經濟實體的經營效果負責,會來代表這個經濟實體履行法律責任,是企業(yè)能否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正常運行的重要問題。實行經理負責制,經理成了企業(yè)法人的當然代表,擔負了對企業(yè)經營效果和法人地位負責的重任。

二、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的產生

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有以下幾種產生方式:

(1)?????? 政府主管部門委任。既由政府主管部門直接向企業(yè)委派經理(委任前應廣泛征求職工代表的意見)。

(2)?????? 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招聘。即由政府主管部門出面,在廣泛征求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公開招聘。

(3)?????? 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即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的免職

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的免職有以下幾種方式:

(1)?????? 政府主管部門委任的經理,由委任機關免職,但免職前應征求職工代表的意見。

(2)?????? 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招聘的經理,在征求職工代表意見后,由招聘機關免職。

(3)?????? 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經理,在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由職工代表大會罷免。

(4)?????? 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的職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經理在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可行使下列職權:

(1)?????? 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guī)定,決定或者報請審查批準企業(yè)的計劃。

(2)?????? 決定企業(yè)行政機構的設置。

(3)?????? 提請政府主管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廠級行政領導干部。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4)?????? 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業(yè)中層行政領導干部。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 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的建議,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6)?????? 依法獎罰職工;提請政府主管部門獎懲副廠級行政領導干部。

第三節(jié)?? 建筑施工企業(yè)崗位責任制

一、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

1、總經理崗位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主持建筑施工企業(yè)全面工作;負責處理建筑施工企業(yè)的日常行政、人事、安全、生產管理等事務。

(2)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府職能部門制定的對建筑行業(yè)有關建筑施工工程作業(yè)方面的各項法規(guī)、決議和決定。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服務意識教育,牢固樹立安全和文明生產觀念。

(4)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批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yè)流程,健全和完善企業(yè)各部門崗位職責。

(5)負責組織制定企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編報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指揮、督促并檢查下屬各部門完成各項工作。

(6)負責確定企業(yè)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

(7)對本企業(yè)各部門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有任免權,并進行績效考核,有權對考核結果進行處理。

(8)負責組織、領導本企業(yè)所有員工的業(yè)務、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專業(yè)素質和工作績效。

(9)負責貫徹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內容,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與檢查工作。

(10)負責審核企業(yè)資金使用、費用開支、財務預算方案。

(11)負責對企業(yè)各種生產、生活物資采購計劃進行審核。

(12)負責組織、參與項目競標工作;負責與各項目經理簽訂相關經理責任合同,并督促檢查合同執(zhí)行情況和施工完成情況。

(13)了解和掌握國家對建筑業(yè)有關的新政策、新舉措和行業(yè)動態(tài),注重科學管理,抓好質量安全工作,實行“經理負責制”,不斷提高企業(yè)的經理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企業(yè)知名度。

(14)定期組織召開企業(yè)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企業(yè)現階段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

2、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 協助、配合企業(yè)總經理的日常行政、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年度工作、生產、經營計劃及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等;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第12篇 建筑企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責任制度

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yè)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yè)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xù)發(fā)展。 本制度規(guī)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yè)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本公司發(fā)生職業(yè)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今后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guī)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 經理的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 設置與企業(yè)規(guī)模相適應的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網絡,配備專業(yè)或兼職職業(yè)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yè)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規(guī)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4、 每季召開一次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yè)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yè)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5、 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yè)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應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 親自參加企業(yè)內發(fā)生 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7、 對本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在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標準的規(guī)定,在企業(yè)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yè)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 組織制訂(修改)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執(zhí)行。

2、 根據企業(yè)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 制訂企業(yè)年度職業(yè)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 直接領導本公司職業(yè)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5、 組織對公司干部、職工進行職業(yè)衛(wèi)生法規(guī)、職業(yè)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yè)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 經常檢查公司和各部門職業(yè)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 經常聽取各部門、安技人員、職工關于職業(yè)衛(wèi)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8、 對企業(yè)內發(fā)生職業(yè)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 對本企業(yè)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三、企業(yè)技術部門的職責

1、 編制企業(yè)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guī)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yè)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 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guī)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 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 對本企業(yè)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 專(兼)職職業(yè)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職責

1、 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yè)開展職業(yè)衛(wèi)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規(guī)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2、 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先進經驗。

3、 組織職工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 組織開展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jiān)測,登記、上報、建檔。

5、 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對這些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 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 負責職業(yè)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 負責建立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五、 項目經理職責

1、 把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huán)節(jié)。

2、 組織對本項目部職工的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教育,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

3、 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yè)。

4、 定期組織本項目部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

5、 發(fā)生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6、 對本項目部的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第13篇 建筑企業(yè)財務報銷制度

建筑公司財務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權限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采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項目、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范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yè)務要按規(guī)定索取正規(guī)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yè)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xù)后,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報銷。

第14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危險作業(yè)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根據《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筑業(yè)從業(yè)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yè)事故風險,增強企業(yè)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2003]1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guī)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guī)定,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yè)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其內容如下:

1.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yè)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企業(yè)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規(guī)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險要求。

2.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xù)。

3.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最低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施工企業(yè)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時,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此標準。

4.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

保險費應當列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保險費應當由施工企業(yè)支付,施工企業(yè)不得向職工攤派。

施工企業(yè)和保險公司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各類風險因素商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提倡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差別費率可與工程規(guī)模、類型、工程項目風險程度和施工現場環(huán)境等因素掛鉤。浮動費率可與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業(yè)績、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等因素掛鉤。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業(yè)績好的企業(yè)可采用下浮費率;對安全生產業(yè)績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業(yè)可采用上浮費率。通過浮動費率機制,激勵投保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5.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

施工企業(yè)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辦理完投保手續(xù)。鑒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工藝流程中各工種調動頻繁、用工流動性大,投保應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工程項目中有分包單位的由總承包施工企業(yè)統一辦理,分包單位合理承擔投保費用。業(yè)主直接發(fā)包的工程項目由承包企業(yè)直接辦理。

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監(jiān)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項目開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情況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內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項目,不予發(fā)放施工許可證。

投保人辦理投保手續(xù)后,應將投保有關信息以布告形式張貼于施工現場,告之被保險人。

6.關于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應規(guī)范和簡化索賠程序,搞好索賠服務。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引導投保企業(yè)在發(fā)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使施工傷亡人員能夠得到及時、足額的賠付。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置專門電話接受舉報,凡被保險人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企業(yè)和工程項目負責人隱瞞不報、不索賠的,要嚴肅查處。

7.關于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服務

施工企業(yè)應當選擇能提供建筑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務和有保險能力的保險公司,以保證事故后能及時補償與事故前能主動防范。目前還不能提供安全風險管理和事故預防的保險公司,應通過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向施工企業(yè)提供與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相關的安全服務。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yè)配套、具備建筑安全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十)、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

使發(fā)生的事故得到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并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務和儲存、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直接影響環(huán)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財產損失的事故。

1.職責

(1)項目組織成事故調查組,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2) 部門主管及時通知或報告管轄范圍內發(fā)生本制度規(guī)定的各類事故;組織管轄范圍內的事故調查或如實反映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

(3)安全環(huán)保辦參與事故調查;制定、修訂本制度,協助行政部組織員工學習、培訓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檔案,綜合統計各類事故。

(4) 員工代表在事故的調查處理過程中,維護員工正當利益。

(5) 員工及時如實逐級通知或報告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協助事故調查。

2.工作程序

(1) 事故分類(包括因第三者責任造成的事故)

(2) 生產(工藝)事故:因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誤操作等造成物料損失或影響生產運行和停產的事故

(3) 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2小時以和修復費用達200 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4) 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車輛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5) 傷亡事故:指公司雇傭員工在生產勞動和工作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體認定如下

a )員工在企業(yè)生產活動場所涉及到的區(qū)域,由于生產存在的危險因素的影響而發(fā)生傷亡;

b )員工在生產區(qū)域外,執(zhí)行公司所交給的工作任務時,在其工作時問和工作地點內,由于企業(yè)設務或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傷亡。

c )員工甲地赴乙地執(zhí)行任務或上下班途中發(fā)生非本人應負責的傷亡事故。

d )經請示勞動部門確認的其它傷亡事故。

(6) 泄漏(環(huán)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違章作業(yè)、誤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空氣事故。

(7)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為火災事故。

(8) 爆炸事故:指發(fā)生化學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種原因,己構成發(fā)生事故條件,因及時發(fā)現處理,未造成后果的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級

(1)一級事故

a )人員死亡、重傷、急性中毒和輕傷休息超過105 個工作日以上的;

b )火災、爆炸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數);

c )因物料泄漏對環(huán)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經濟損失5 萬元以的;

d )環(huán)境污染造成較人或嚴重危害和引起廠群沖突的;

e )人群發(fā)生中毒癥狀或人員中毒死亡的;

f )其他經濟損失10000 元(不含本數)以上的事故。

4. 二級事故

a )輕傷休息7 個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數), 105 個工作日以下的;

b )火災、爆炸造成直接經濟1000 元以下的(含本數);

c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上的;

d )發(fā)生中毒癥狀的;

e )經濟損失1000 元(不含本數)以上,10000 元(含本數)以下的。

5.三級事故

a )輕傷休息在7 個工作日(含本數)以下的;

b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下的‘

c )其他損失在200 元以上(不含本數)1000 元(含本數)以下;

6.事故報告

(1)發(fā)生三級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者應立即向班組長、項目經理報告;部門經理在了解事故概況后,應在4 小時內向安全環(huán)保辦報告,并在2 日內完成《 事故調查報告表》 的填寫交安全環(huán)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和安全環(huán)保辦統計保存。

(2) 發(fā)生二級以上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所在部門經理應立即向公司報告,并通知安全環(huán)保辦,部門經理在3 日之內完成《 事故調查報告表》 的填寫交安全環(huán)保辦確認,結果由事故發(fā)生部門和安全環(huán)保辦統計保存。

(3)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按《 應急計劃》 報警。

(4)發(fā)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7.事故調查

(1) 一、二級事故調查

a )員工必須在3 天內填寫《 事故調查報告表》 ,應清楚寫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huán)保辦認定;

b )項目經理部指定由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查明事故發(fā)生的過程、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或建議。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和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事故調查人員應與發(fā)生的事故無利害關系。

(2) 三級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門負責調查,員工必須在2 天內填寫《 事故調查報告表》 ,應清楚寫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特殊情況可叫其它人代寫,組長和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再交安全環(huán)保辦認定。

(3)需政府部門調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規(guī)對本公司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進行事故一調查。

8. 事故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相關部門應按照《 糾止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并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訓。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a )因未研究解決存在不安全隱患而造成事故的;

b )因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 )未按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或員下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即上崗作業(yè),造成事故的;

d )因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 )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

a )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造成事故的;

b )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

c )因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擅自啟動設備,造成事故的;

d )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發(fā)生或減輕損失的;

e )未按本制度及時報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a )對發(fā)生的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

b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或嫁禍于人的:

c )事故發(fā)生后,因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 )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未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e )濫用職權,擅白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5)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撤職、留用察看、辭退或開除等行政處分,可并處經濟處罰。

(6)事故責任者觸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對于比較嚴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環(huán)保辦要發(fā)布通告,以便廣大員工吸取教訓。

(8) 事故處理結果及相應記錄交安全環(huán)保辦匯總保存,建立事故檔案。

第15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下文小編將例出一篇有關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在建筑行業(yè),相信安全是很重要的!那關于它的管理是怎樣的呢請看本文,本文僅供參考!

企業(yè)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fā)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yè)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yè)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fā)的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jiān)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zhí)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guī)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fā)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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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加強對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2、發(fā)生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

并保護好事故發(fā)生現場和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及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對于重傷死亡事故,必須以最快速度上報公司,公司須在事故發(fā)生后的1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3、直管項目發(fā)生輕傷事故的,勞務公司和直管項目部共同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非直管項目發(fā)生輕傷事故的,由所在單位安全職能部門會同其它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傷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死亡事故由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集公司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事故調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重傷、重大事故還要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事故調查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廣大群眾不受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8、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滿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集團公司將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開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團公司

第17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1、基本安全教育

1.1公司安全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運用各種形式,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訓活動,加強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公司全員得到應有的安全教育,從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1.2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領導和技術、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由上級主管單位年初組織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擴考試。

1.3公司新任命的中層領導應由安全監(jiān)察部安排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及考試。

1.4公司每年組織由總工程師負責,人事勞動部及安全監(jiān)察部配合,組織一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試。

1.5新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組織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及制度的學習及考試。對不適宜筆試人員可采用宣講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提綱,本人簽字的辦法。

2、三級安全教育

2.1新招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務,并建立三級教育卡。

2.2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2.2.1公司級: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況及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護知識。由人事勞動部負責。

2.2.2分公司(項目部)級: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作范圍內危險場所,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以及安全要求和環(huán)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

2.2.3班組級:本班組、本工種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工作環(huán)境及易發(fā)生事故和危險場所,有關安全施工注意事項,施工范圍內所使用機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領,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隊長負責。

2.3臨時招用的當地民工在作業(y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講解工作范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方法,宣講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和安全監(jiān)護制度,并做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

3、特種作業(yè)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訓

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

3.2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具,必須進行適應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必要的實際操作訓練。

3.3對換崗、息崗和嚴重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人員,應重新組織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4公司職業(yè)培訓應設安全技術專業(yè)課程。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8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公司每半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研究制訂安全目標計劃;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評比、計劃、安排安全工作。各單位、各級定級召開的生產調度會上,應按照五同時的要求,研究、協調解決與布置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他人主持。

2、公司安監(jiān)部門定期召開由分公司、項目部的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安全網絡例會,及時掌握和了解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動態(tài),解決存在問題,布置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會議由安監(jiān)部負責人主持。

3、分公司(項目部)送電每月召開一次、變電每半月召開一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隊長、技術員或兼職安全員參加的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趨勢。

4、施工隊(班)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日,活動內容應聯系實際,有針對性,專職安全員應參加或檢查活動情況。

5、施工隊(班)每天堅持班前會和班后會,班前列隊安全講話,做好三交(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和三查(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tài))工作,宣讀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班后會總結講評當天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yè)等不良現象。

6、各類安全工作例會應邀請同級技術人員負責人參加。

7、各類安全工作例會應有完整的記錄,有參加人員簽字,并立卷存檔。

第19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zhí)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yè)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2、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zhí)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jiān)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guī)定》(qg/yj2905-2002)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施工操作規(guī)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安全規(guī)范及設計、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jiān)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yè)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yè)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yè)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fā)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yè)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跟班作業(yè)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

1、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zhí)行公司q-s-e/yj2817-2007“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fā)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fā)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xù)。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zhí)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

第20篇 建筑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為對各類施工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證施工質量和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jiān)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xù),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jiān)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yǎng)

1、設備保養(yǎng)分級:

一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yè)。

二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yè)。

三級--四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yè)。

2、分級保養(yǎng)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yǎng)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yǎng)。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yǎng)的依據。

4、維修保養(yǎng)編制和執(zhí)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yǎng)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yǎng)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fā)現不規(guī)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fā)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yǎng),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索取設備相關資料。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鑒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垦b置、防墜裝置,及附墻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yǎng)維修制度

為了滿足施工現場的機械需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維修,以保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進場時,應經上級安全部門或公司設備科、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2、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臺帳,能有效記錄各類機械的運轉、維修情況。

3、各項目部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機械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和維修記錄,發(fā)生突然故障時應作緊急搶修,并在維修記錄表注明緊急搶修記錄。

4、特殊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過培訓或不懂施工機械的人員使用和玩弄。

5、施工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由公司材料設備科或辦事處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管員和機操人員進行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合格后做好記錄,標識為黃色準用證。機械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進行檢修,由機管員制定保養(yǎng)內容,機修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yǎng),事后由機管員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大型的機械設備可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修,檢驗后需有標識,并做好記錄。

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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