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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安全制度如同導航燈,為企業(yè)活動劃定安全邊界,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它不僅規(guī)范了操作行為,預防潛在風險,更體現(xiàn)了企業(yè)對社會責任的擔當和對員工的尊重。安全制度的建立,如同構建了一道無形的防護墻,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了生產秩序的正常運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1)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明確每個職位的操作步驟和安全要求;2)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制定應對措施;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4)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xiàn)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隱患。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過于專業(yè)或復雜的表述,確保員工能理解并遵守;2) 制度應具有針對性,根據(jù)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和行業(yè)特點量身定制;3) 定期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制度;4) 強化監(jiān)督和執(zhí)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需確保制度的落地。
通過以上對安全制度的探討,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健全的安全制度體系對于企業(yè)至關重要。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安全,也為企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穩(wěn)定的環(huán)境。因此,我們應當重視安全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和維護,使其真正成為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基石。
安全技術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 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yè)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jù)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yè)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腳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權限規(guī)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yè)負責人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xiàn)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重新驗收。
第2篇 密閉施工管理 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根據(jù)礦井生產的需要,需要在井下施工永久密閉,為確保施工期間的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二、封閉方案的確定:
由于1802上采面的推進,需要在3#石門、1802運輸巷及1802運輸聯(lián)絡巷處施工三道雙墻永久密閉,厚度為1.3米,砌筑材料為料石、灰漿、黃土或混合土。
三、永久密閉施工參數(shù)
密閉
結構
墻體厚度
充填
掏槽深度(mm)
掏槽寬度(mm)
充填材料
充填厚度
幫槽
頂槽
地槽
磚、料石
≥500
黃土和
混合土
≥300
≥500
≥300
≥200
大于墻厚300
四、永久密閉施工要求:
1、密閉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砌筑。(紅磚或料石)
2、密閉位置必須選擇在動壓影響小、圍巖穩(wěn)定、巷道規(guī)整的巷道內,密閉外側距離巷口應留有4—5米的距離。
3、永久密閉要求墻體結構穩(wěn)定嚴密,墻基與巷壁必須緊密結合,連成一體。煤巷密閉必須掏槽,幫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5米,頂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3米,地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2米、掏槽寬度為大于墻厚0.3米;沿巷密閉不要求掏槽,但必須將松動巖體刨除,見硬巖體。
4、砌筑時,縫隙必須錯開,不得出現(xiàn)重縫現(xiàn)象,要求灰漿飽滿,采用雙料石墻砌筑,墻體中間充填黃土或混合土,并夯實。
5、砌筑時,要求在離底板高度為2/3設直徑為不小于25mm的檢測孔,用于觀測壓差、氣溫和采氣樣;同時密閉必須設置反水管,要求直徑為500mm,并安裝閥門,反水管離底板高度為300mm。
6、墻體砌筑完畢后,墻面必須抹面處理,要求厚度大于20mm,墻面平整,1m內凸凹不大于10mm,且墻體四周要求不少于0.1m的裙邊。要做到耳聽無聲音、眼看無光亮、手摸無感覺。
7、墻體砌筑完畢后,必須設置警示牌板、施工說明牌板及檢查牌板,并設置柵欄。
8、密閉設施周圍5米范圍內嚴禁堆放雜物和其他設備、材料。
五、施工前的準備
1、施工前,將砌筑材料準備齊全,堆放在施工地點巷道兩側,并清理施工地點附近及后退路線的雜物,保證后退路線暢通。
2、施工前、準備齊全鐵鍬、風鎬、大錘、釬子、瓦刀、線繩等工具以及觀測管、措施管等材料。
3、施工前,必須由外向里逐步檢查施工地點附近頂、幫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妥當后方可施工。密閉前5米內必須保證支護可靠,無片幫、冒頂現(xiàn)象。
4、施工前,必須組織所有施工人員學習施工措施。
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必須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施工地點必須通風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2、密閉施工必須掏槽,用大錘、釬子或風鎬作業(yè),先掏兩幫槽,再掏底槽,最后掏頂槽,掏槽深度不得小于300mm,嚴禁采用爆破方法掏槽。
3、施工雙層料石密閉墻時,墻體厚度不小于1.3米,灰漿的灰砂比為1:3。
4、施工時,要隨時清除幫、頂?shù)母№?以免松動的矸石留于密閉四周影響密閉的嚴密性。
5、砌筑時,四周要用灰漿充填嚴實,做到壁面平整,豎縫要錯開,橫縫要水平,排列必須整齊,杜絕裂縫、重縫、空縫。
6、密閉墻封頂時,必須從兩側向中間砌筑,如有浮矸、活石,必須清理后再掏槽砌筑,確保封閉嚴密。
七、密閉施工管理:
1、密閉前后5米范圍內支護完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和淤泥現(xiàn)象。
2、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3、每個密閉前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
(牌板內容必須包括,瓦斯情況、一氧化碳情況、二氧化碳情況、氧氣、檢查負責人、檢查日期等情況)。
八、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時必須確保施工位置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2、施工前,必須將壁內外的鐵軌、鋼管、電纜等拆除完畢。
3、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wěn),利刃工具要裝入防護套,材料應捆綁牢固,禁止使用工具打鬧。
4、運送施工密閉材料時,推車間距必須大于15米,人員背運料石時必須注意安全,每次只允許抱一塊,防止發(fā)生碰手碰腳等意外事故發(fā)生。
5、遞送料石砌筑密閉時,遞送料石人員必須待施工人員拿穩(wěn)料石之后方可松手,以免料石掉落傷人。
6、施工中,當班班長必須嚴密監(jiān)視現(xiàn)場的頂板、通風等安全狀況,如遇到特殊情況須及時向跟班領導和調度室匯報,采取措施處理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7、施工前后必須向調度室匯報情況。
8、密閉施工完畢后要有技術負責人對施工質量及現(xiàn)場安全進行檢查驗收。
9、本措施中未涉及到的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施工現(xiàn)場電氣安全技術制度
1.嚴格遵守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縱規(guī)程;
2.嚴格遵守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嚴格遵守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嚴格遵守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賞罰規(guī)定。
5.電工有權拒盡執(zhí)行違反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安全的行為。
6.發(fā)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重傷以上的電氣事故、電氣火災和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電氣設備事故,必須在事發(fā)后4h內報局(總公司)主管部分。
第4篇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1 每個項目部必須配備足夠的特殊工種人員,禁止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作業(yè)。
2 特殊工種人員如:電工、起重工、架子工、電焊工、機械工及其他按規(guī)定須持證上崗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方能持證上崗。
3 從事特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對本作業(yè)有實踐經驗和具備安全專業(yè)技術知識。
4 從事特殊作業(yè)人員要由項目部集中向公司報名,經審查、體檢合格送市培訓班培訓,經實踐考核合格取得有關部門發(fā)的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5 取得操作證的特殊作業(yè)人員中除機動車駕駛員每年進行年審外,其他特殊作業(yè)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進行體檢、復試本工種安全理論和實際操作能力,檢查違章違紀情況。
第5篇 建筑項目安全技術資料內業(y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術資料包括安全技術文件和施工過程安全記錄資料。
二、安全技術資料應當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進行整理、收集、歸檔,應做到收集及時、內容簡潔、項目齊全、結論準確。能真實、可靠、正確反映安全施工的全過程,不得擅自修改、偽造或事后補做。
三、各單位應定期對項目工程建檔歸卷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出評定結論。評定結論氛圍齊全、基本齊全和不齊全三類,并附施工現(xiàn)場安全保證資料審定表,
四、安全技術保證資料應專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資料丟失。
五、日常檢查驗收應按階段、季節(jié)、分項進行,保持資料祥盡。
六、交工驗竣過程中,必須保持資料完整,不得損毀。
第6篇 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
1、有關安全生產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及公司內部的規(guī)程制度等,都是確保安全生產和重要文件資料,企業(yè)全員都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由安全科專人負責管理歸檔。所有的文件資料應登記、編號保存。項目部的文件資料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登記、編號保存。
2、安全管理科應做好文件資料的宣傳、貫徹執(zhí)行、收發(fā)、歸檔等工作,并做好收發(fā)記錄,項目部安全員做好收文記錄工作。
3、做好新老規(guī)范、文件的交換工作,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出臺后,舊的應上報封存或銷毀,不得再使用。
4、做好規(guī)范、文件的外借工作,外借文件按規(guī)范登記,寫明歸還日期,以免影響他人借閱。
5、做好規(guī)范、文件的防火、防蟲、防災等的保存工作,以免損壞。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項目部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yè)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項目技術總工技術部部長以及工程技術人員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生產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jù)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 、模板 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yè)危險性大,特殊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囪、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施工方案)的權限規(guī)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招待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員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yè)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xiàn)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整改后重新驗收。
第8篇 安全技術及施工措施的編審和交底制度
1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總則
項目部必須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及施工(生產)實際需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進行交底。
2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依據(jù)
1、施工承包合同、建設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總策劃》、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管理科《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文件;
3、《輸變電工程lj2200l驅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圖冊》、《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guī)定》。
3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
1、安全技術:以防火、防爆、防止工傷為目的一切措施。
2、衛(wèi)生:改善施工(生產)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件,防止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一切措施。如定期消毒、通風、除塵等。
3、輔助房屋及設施:有關保證工人勞動衛(wèi)生所必須的設施及一切措施。如浴室、更衣室、休息間、消毒櫥柜等。
4、安全施工(生產)宣傳教育:如技術教材、圖書、儀器、安全刊物及聲像帶等。
4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1、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負責組織項目部安全專職、施工隊安全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本項目部的年度安全措施計劃項目,并預算好各項目的計劃費用,在工程開工前完成審批。
2、安全監(jiān)察部制定好的安全措施計劃制定完成后,組織各部門負責人會簽;會簽后報送項目部總工審核;審核完成后報項目經理批準。
3、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做好安全措施費用的使用登記。
5 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工地專責工程師審查批準,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后執(zhí)。
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多工種交叉作業(yè)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安全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zhí)行。
4、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yè)、特殊高處作業(yè)、帶電作、臨近帶電設備作等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須經施工技術和安全部門等審查,并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經總工程師批準,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zhí)行。
6 編制要求
1、針對工程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險。
2、針對施工所選用的機械、工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上加以控制。
3、針對所采用的有害人體健康、有爆炸、易燃危險的使用特點,從工業(yè)衛(wèi)生和技術措施上加以防護。
4、針對施工場地的環(huán)境有可能給施工人員或他人及材料設備帶來的危險,從技術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險或危害。
5、經審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各級人員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
6、對無措施或未經交底即施工或不認真執(zhí)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應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造成后果的,應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重復施工,技術人員應重新報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進行安全交底。
第9篇 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制度
1、各種機械拆裝時,零件要有次序地安放,并按工藝要求進行檢查測試,符合要求后進行組裝、總裝。
2、大型機械、車輛、裝配,多人操作時,要有一人指揮,與起重、行車工等進行密切配合(行車要有專人負責),用人力移動機器部件時,人員要妥善配合,工作時動作一致。
3、機械設備、車輛試車前,應將各防護、保險裝置牢固,檢查電器設備完好情況,并檢查機器內是否有遺物,否則不予起動開車。
4、使用工具,應按照裝配鉗工常用工具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使用設備應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嚴禁用起子當撬棒和鑿子、扳手當錘子使用。
5、工作場地,油污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傷人和意外事故,用汕清洗零件時不準吸煙、打火、點火或其他明火作業(yè)。廢油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準倒入下水道,車間內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6、使用手砂輪、手電鉆、砂輪機,必須有牢固的防護罩,調換新砂輪,必須裝妥空轉15分鐘,確認沒有問題才能使用,使用電器設備,要有良好的接線和接地裝置,否則禁止使用。
7、工作時要聚精會神,謹慎操作。不得無故離崗、串崗、睡崗。
8、操作人員應著勞保用品,不允許在機器旁邊脫衣服、披衣服、穿拖鞋、高跟鞋工作,要戴工作帽。
9、嚴格交接班、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下班要切斷電源,打掃場地,鎖上門。并檢查有否不安全的地方,然后才能離開。
10、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和用具,做好防火保衛(wèi)工作。
11、嚴禁在汽油附近進行錘擊和使用砂輪,防止因打擊和磨削時迸出火星引起失火。
12、檢查有毒,易爆設備或容器時,必須嚴格清洗,并打開通道、窗和孔,使用內部殘余物進一步揮發(fā)。
13、嚴禁用手直接撥動差速器、變速器等機構內部的齒輪和手指伸進鋼板彈簧座孔等處。
14、進入拌和機內修理時,必須要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修理,嚴禁合閘”的標志,并設人監(jiān)護。
第10篇 某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jù)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jù),根據(jù)公司年度施工生產的任務,各項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針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二)、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⒈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過卷揚退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等),為了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⒉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⒊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⒋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⒌為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⒍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⒎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防護裝置。
⒐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⒑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⒒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動的設施。
⒓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⒔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⒕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⒖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⒗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⒙女工衛(wèi)生室及其設備。
㈢、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開工時依據(jù)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zhí)行。
㈣、安全技術措施的重大項目由公司組織實施,一般項目均由基層各部門負責實施,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第11篇 建筑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 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yè)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偣こ處?、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jù)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yè)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腳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權限規(guī)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xiàn)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yè)負責人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xiàn)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重新驗收。
第12篇 建筑現(xiàn)場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施工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1.1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人講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技術教育的工人,都不許參加現(xiàn)場的施工工作。
1.2 安全技術交底。在單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在單位工程、分部和分項開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 施工用的臨時建筑、設施,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設計,并經工程技術負責人審核和上級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⒐ず笠晒こ特撠熑藭踩夹g人員檢驗驗收后,方能使用。
1.4 施工現(xiàn)場平面管理必須充分考慮安全。作業(yè)區(qū)域的孔、洞、坑、溝應蓋好、填平或架設圍欄,并配有明顯標志。工作場所應有安全衛(wèi)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業(y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5 遇有六級以上的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業(yè)。
1.6 必須做好季節(jié)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洪防臺,冬季防滑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
1.7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施工地點或在夜間作業(yè)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2 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管理
2.1 對于從事高空作業(yè)的職工,必須定期進行體檢。經醫(y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和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不能從事高空作業(yè)。
2.2 各單位對于高空作業(yè)的人,應該提供工具袋。
2.3 高處作業(yè)的工具、設施、防護用品等必須事先進行檢查,材料、物品必須堆放平穩(wěn),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繩,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內,嚴禁高處水平與垂直投擲工具、材料。
2.4 兩米(含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無安全防護設施時,不得施工和作業(yè),不準在高坡、屋架、檀條及其它構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經固定的結構上栓系繩索。高處作業(yè)時穿戴必須利落,嚴禁穿高根鞋、拖鞋、涼鞋和裙子進行高空作業(yè)。
2.5 睡覺不足或釀酒人員,禁止高處作業(yè)。
2.6 未經工地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動、拆遷腳手架和一切高空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
2.7 高處作業(yè)的下方,必須視情況設置圍欄、安全網(wǎng)或劃出安全區(qū),有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2.8 要避免同時進行多層立體交叉作業(yè),當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時,應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進入施工場所之前,應事先與上層施工作業(yè)的單位、施工班組取得聯(lián)系,互相協(xié)作、配合好,作業(yè)時,一定要設專人監(jiān)護。
2.9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嚴凍的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3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3.1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1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常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3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3.2.4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出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5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3 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時間:施工現(xiàn)場每周一次。
3.4 配電線路
3.4.1 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4.2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4.3 架空線路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3.4.3.1 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其允許載流量。
3.4.3.2 線路末端的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3.4.3.3 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
3.5 配電箱和開關箱
3.5.1 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各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5.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統(tǒng)一的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3.5.3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3.5.4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3.5.5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3.5.6 電氣裝置的選擇
3.5.6.1 配電箱、開關箱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3.5.6.2 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3 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4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3.5.6.5 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5.6.6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3.5.6.7 進入開關箱的電源,嚴禁用插銷連接。
3.5.7 使用和維護
3.5.7.1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識。
3.5.7.2 所有配電室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由專人負責。
3.5.7.3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和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和維修時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5.7.4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3.5.7.5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1)送電操作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4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
4.1 各單位的壓力容器在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4.2 各種氣瓶都要進行登記、編號、上臺帳;要定期檢查其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如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準發(fā)放和使用。
4.3 使用各種氣瓶的工人,都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定,未經培訓考試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獨立操作。
4.4 氧氣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時,其放置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在狹窄處最小處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m;同時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4.5 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4.6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乙炔瓶在任何情況時,都必須垂直放置。
4.7 氣瓶使用時,必須戴好防護安全帽,氣瓶開、關時要用不沾油污的專用工具,瓶嘴嚴禁沾油。氣瓶開、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瓶嘴側面。
4.8 使用各種氣瓶,要防爆,嚴禁用火烤;要放在專用小車和氣瓶架上。
5 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
5.1 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設計應列入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5.2 安裝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長度以4-6.5m和6.1-6.3m為宜;禁止使用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紋的鋼管,各個鋼管的連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者移動。
5.3 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發(fā)現(xiàn)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5.4 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wěn)放在墊木上,在安置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
5.5 腳手架施工準備
5.5.1 單位工程負責人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5.5.2 按規(guī)范規(guī)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對所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5.5.3 經檢驗合格的構配件應按品種、掛鉤分類,堆放整齊、平穩(wěn),堆放場地不得積水。
5.5.4 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 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 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規(guī)范要求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 腳手架工程的現(xiàn)場檢查應著重以下各項:
5.8.1 構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連接和掛扣是否緊固可靠。
5.8.2 基礎是否平整堅實、支墊是否符合規(guī)定。
5.8.3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 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第13篇 工程項目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必須對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施工圖進行認真會審,防止因設計不合理或設計文件有遺漏而導致施工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項目經理部應根據(jù)工程項目的規(guī)模和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針對性強、實施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程;必須全面考慮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工程特點和作業(yè)環(huán)境。
四、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必須根據(jù)需要有設計、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說明,并應實行分級審批制度。
五、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未獲得批準之前,相應工作不得進行。
六、項目施工過程中應根據(jù)現(xiàn)場及外部環(huán)境實際情況的變動對原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進行修訂變更。
七、原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修訂變更必須依照審批程序及時辦理修訂審批手續(xù),否則應停止施工作業(yè)。
八、危險性較大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按照《危險性較大分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報告制度》的規(guī)定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相應組織專家論證工作。
九、項目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留存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第14篇 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制度
(一)、編制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根據(jù)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立法和各項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標準為依據(jù),根據(jù)公司年度生產的任務,針對員工健康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以及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等所應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fā)生。 (二)、勞動保護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 1.各種運轉機械上的員工健康安全起動和迅速停車設備。
2.為員工健康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機械和設備。
3.電氣設備安裝防止觸漏電的設施(包括標準配電箱)。
4.為員工健康安全而安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5.在原有設備簡陋,全部操作過程不能機構化的情況下,對個別繁重費力或危險的起重,搬運工作所采取的輔助機械化設備。
6.在生產區(qū)域內危險處所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7.在生產區(qū)域內,工人經常過往的地點,為員工健康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8.消除塵及各種有害物質而設置的吸塵設備及防塵設施。
9.機械、電氣設備等傳動部的防護裝置。
10.為保持空氣清潔或使溫濕度合乎勞動保護員工健康安全而安設的通氣換氣裝置。
11.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熱設備。
12.購置或編印員工健康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改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電影片。
13.建立與貫徹有關員工健康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14.員工健康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所需的工具、儀器。
15.女工衛(wèi)生室及其設備。
(三)、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公司質量安全監(jiān)督部在工程開工時依據(jù)工程、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執(zhí)行。
(四)、員工健康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費用和使用材料,都應切實保證。
第15篇 選礦廠安全技術生產制度
一、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堅持每周安全日活動。
二、新入廠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在考核后方允許進廠工作。外來學習參觀者,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有專人帶領方可入廠。
三、入廠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上班前四小時不準喝酒,醉酒及精神失常者不準入廠。
四、設備開停車要嚴格遵守崗位技術操作規(guī)程,非崗位操作人員,不得開動和操作廠內設備。不熟悉設備性能和技術操作的人員(新工人、學徒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不得獨立操作設備。
五、在設備運轉中,嚴禁擦拭和修理轉動部件,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理,臨時檢修時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在操作電盤上掛牌指示。除本人檢修完畢摘換牌外,他人不得動牌。
六、聯(lián)動生產設備,必須保持信號完整和暢通,嚴格按順序開停車。
七、一切機電設備的各轉動部位,必須設置護罩、欄桿等安全防護裝置。受壓容器、鍋爐、壓風機等,必須有良好可靠的安全閥。設備上的一切防護裝置、儀表、信號等,不得隨意動用、移位、損壞或擅自停用。
八、不許用濕手觸動電氣設備,不許用水管沖洗電器設備。
九、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要找電工處理,不得擅自亂動。電工處理事故時必須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有人監(jiān)護。
十、在光線不足的地方或在夜間進行檢修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手持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
十一、電焊、氣焊設備要由專人使用,并設置必要的防護裝置。
十二、檢修用起重設備必須安全可靠,由專人負責使用,嚴禁吊車起重時歪拉斜吊和超載起重。
十三、廠區(qū)內禁止隨意生火,生產用火要選好地點并采取安全措施。廠內防火器材和工具不準亂動或作它用。
十四、搞好廠區(qū)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
十五、劇毒藥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操作使用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嚴格的藥劑貯存、發(fā)放制度,嚴禁藥品外流。
十六、對違犯安全制度者人人有權制止,對發(fā)生的事故,必須查清原因,嚴肅處理,總結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