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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中心小學的學生申訴制度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 提出申訴:當學生對學校的處罰、評估或其他決定有異議時,可以向班主任或教務處提出書面申訴。
2. 初步審查:班主任或教務處在收到申訴后,會進行初步審查,確認申訴的合理性和事實依據(jù)。
3. 申訴委員會審議:如果申訴成立,將由學校設立的申訴委員會進行詳細審議。
4. 聽證會:必要時,申訴委員會可能會組織聽證會,讓申訴人和相關方陳述意見。
5. 決定與反饋:申訴委員會在審議后做出決定,并及時將結果通知申訴人。
內容是什么
在申訴過程中,學生需清晰陳述申訴理由,提供相關證據(jù)。教師和管理人員需公正、公平地對待每個申訴,尊重學生的權益。申訴委員會則應全面考慮事實、證據(jù)和相關法規(guī),做出公正的裁決。聽證會是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它保證了雙方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確保決策的透明度。
規(guī)范
學生申訴制度的實施應遵循以下規(guī)范: - 申訴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 - 申訴過程中,各方應保持尊重和理解,避免情緒化行為。 - 申訴委員會成員應保密,不得泄露申訴內容。 - 決定一旦做出,除非發(fā)現(xiàn)重大錯誤,否則不得隨意更改。
重要性
學生申訴制度的存在至關重要,它保障了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學校教育公正。通過這一制度,學生學會了如何表達不滿和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教育了學校管理層要更加謹慎、公正地執(zhí)行政策。這一制度的完善運行,有助于建立和諧、公平的校園環(huán)境,增強學生對學校的信任感,進一步提升學校的教育質量。
中心小學學生申訴制度程序范文
第1篇 中心小學學生申訴制度程序
中心小學學生申訴制度及程序
學生申訴制度是學生在其合法權益受到學?;蛐绕渌蓡T侵害時,或者對學校處理、處分不服,向學校或主管部門申訴理由,請求處理或重新處理,從而使權益受到學校依法保護的一種制度。在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申訴權利的基礎上,將學生的申訴權利在學校管理中具體化、規(guī)范化。為進一步發(fā)揚民主,體現(xiàn)人性化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申訴的范圍
學生申訴制度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保護的法定的申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學生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年級部、德育處等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做出的處理、處分決定不服的。
(2)學生對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做出有關個人或集體的獎勵決定,認為與事實不符或獎勵不當?shù)摹?/p>
(3)學生認為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有違職業(yè)道德,采取體罰或變相體罰以及其它侮辱學生人格,導致身心傷害的。
(4)學生認為學校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教學設施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文件精神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
(5)學生對學校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的,例如,學校違反規(guī)定亂收費、亂罰款,強迫其購買與教學無關的東西,學生有權申訴。
(6)學?;蚪處熐址笇W生的知識產權,例如,強行將學生參加學科競賽和體育比賽獲得的個人獎品等收歸學?;蚪處熕?學生有權提出申訴。
(7)學?;蚪處熐址笇W生受教育的權利,例如,擅自停開國家規(guī)定的課程,無正當理由不準學生上課,強迫學生轉學或退學等,學生有權申訴。
(8)學?;蚪處煂W生的學業(yè)成績和品行的評價不公正,學生有權提出申訴。
(9)其他侵害學生權益的行為。
二、學生的申訴程序
學生的申訴程序與教師申訴程序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學生的特定身份和所處的地位,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缺乏勇氣提出申訴,通過合法渠道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學校應盡可能簡化學生的申訴程序,并認真處理申訴的案件。
(1)申訴應當允許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提出。申訴人可以是學生本人,也可以是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
(2)申訴受理人員可以是學校任課教師、班主任、學校管理人員。申訴受理人負責向申訴學生說明申訴程序,并幫助學生完成申訴。
(3)就“學生申訴的范圍”中 1、2、4、8項內容提出申訴的,申訴人可以通過申訴受理人員向學校年級部提出申訴。
(4)就“學生申訴的范圍”中 3、5、6、7項內容提出申訴的,申訴人可以通過申訴受理人員向學校德育處提出申訴。
(5)對學校年級部、德育處申訴處理結果不服的,申訴人可通過申訴受理人向學校申訴受理委員會提出復議。
(6)申訴受理人判定申訴事項為較大申訴事項或申訴事項需年級部、德育處回避的,申訴受理人可引導申訴人直接向學校申訴受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7)學校對學生申訴的受理應認真對待,不可采取應付的態(tài)度,更不能阻礙、壓制甚至剝奪學生的申訴權利。接到學生申訴,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告知學生本人或監(jiān)護人。
(8)對學生申訴的處理要合法、公正、合理、權責統(tǒng)一,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告知申訴人或申訴監(jiān)護人。
三、學生申訴注意事項
(1)學生進行申訴必須言之有據(jù),反映情況必須客觀真實。
(2)學生與老師進行商討的過程中必須謙虛禮貌,不可無理取鬧,更不允許對老師進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
(3) 當受理申訴領導小組做出最后裁定后,學生應接受該裁定結果。
(4)申訴學生保有其他法律權利。
第2篇 _小學學生申訴制度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學生申訴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guī)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zhí)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培養(yǎng)學生的法制意識,制定本制度。
申訴原則處理學生申訴,應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和便利學生申訴、紀律處分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原則。
申訴機構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申訴。
學校成立校內申訴委員會,由黨、政、工、團等組織委派代表組成,是學校處理校內學生申訴的決策機構。校內申訴委員會下設學生申訴辦公室,設在法制安全辦公室。作為學生申訴委員會的職能部門,負責受理學生的書面申訴或口頭申訴。其主要職責是:宣傳、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受理、處理學生校內申訴案件;以書面形式宣布處理決定。
申訴時間
學生對學校處理、處分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對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作出的申訴復查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訴。學生在申訴期限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訴范圍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以下問題可以提出申訴。
(一)學生對給予的違紀處理不服的;
(二)學?;蚪處熯`反規(guī)定亂收費、亂攤派,沒收學生財物,強迫學生購買非正規(guī)渠道的學習或復習資料和與教學無關的東西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紀律管理與處理不當,侵犯學生人身健康、人格尊嚴,損害其名譽權的;
(四)學校或教師私拆學生信件的;
(五)非經一定程序隨便剝奪學生榮譽稱號的;
(六)因對學生進行不公正評價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任意剝奪學生參加考試權利或受教育權利的;
(八)違反國家招生法規(guī)規(guī)定侵害學生升學權的;
(九)學生認為的其它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均可提出申訴。
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侵害的。
申訴程序
(一)申訴的提出
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采用口頭申訴或提出書面申訴申請書的形式向申訴辦公室提出申訴。
1、書面申請既可以由學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代為提出。申訴書中必須寫明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自然狀況(由監(jiān)護人或委托人代理的,應寫明代理人的有關情況),申訴的要求,事實與理由,并提供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
2、口頭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應當記錄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主要事實、理由、時間等。
(二)審查受理
學生申訴辦公室或其他部門接到學生或監(jiān)護人的申訴材料后,收到申請書5日內進行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也應通知申訴人不予以受理,并說明理由,做好記錄。
(三)調查聽證
1、學生申訴辦公室或其他部門接到學生或監(jiān)護人的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校內學生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作好筆錄;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4、申訴受理辦公室成員與申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者,應回避由其他成員代為受理。
(四)作出處理決定
1、申訴辦公室應當在收到申訴書決定受理的三十日內,在對申訴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由當事人簽字后存檔。
2、在處理申訴案件時,如當事人自愿,可主持調解,達成協(xié)議。如需要,可擬定調解書,雙方簽字,調解書與處理決定書具有同等效力。申訴辦公室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制成處理決定書,由申訴辦公室成員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不服申訴處理決定的,可于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再申訴,以一次為限,附原申訴書及原處理決定書。
3、受理小組在收到再申訴書十五日內召開會議,并于會后三十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書。如逾期未作處理或對再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內容涉及人身權、財產權的,申訴人可依法提出訴訟。如需撤回申訴或再申訴,可在申訴辦公室作出處理決定前申請撤回。
其 他本制度由____小學法制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小學學生申訴制度
建北小學學生申訴制度(試行)
總 則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學生申訴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guī)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zhí)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培養(yǎng)學生的法制意識,制定本制度。
申訴原則 處理學生申訴,應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和便利學生申訴、紀律處分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原則。
申訴機構 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申訴。
學校成立校內申訴委員會,由黨、政、工、團等組織委派代表組成,是學校處理校內學生申訴的決策機構。校內申訴委員會下設學生申訴辦公室,設在法制安全辦公室。作為學生申訴委員會的職能部門,負責受理學生的書面申訴或口頭申訴。其主要職責是:宣傳、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受理、處理學生校內申訴案件;以書面形式宣布處理決定。
申訴時間
學生對學校處理、處分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對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作出的申訴復查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訴。學生在申訴期限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訴范圍 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以下問題可以提出申訴。
(一)學生對給予的違紀處理不服的;
(二)學?;蚪處熯`反規(guī)定亂收費、亂攤派,沒收學生財物,強迫學生購買非正規(guī)渠道的學習或復習資料和與教學無關的東西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紀律管理與處理不當,侵犯學生人身健康、人格尊嚴,損害其名譽權的;
(四)學?;蚪處熕讲饘W生信件的;
(五)非經一定程序隨便剝奪學生榮譽稱號的;
(六)因對學生進行不公正評價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任意剝奪學生參加考試權利或受教育權利的;
(八)違反國家招生法規(guī)規(guī)定侵害學生升學權的;
(九)學生認為的其它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均可提出申訴。
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侵害的。
申訴程序
(一)申訴的提出
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采用口頭申訴或提出書面申訴申請書的形式向申訴辦公室提出申訴。
1、書面申請既可以由學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代為提出。申訴書中必須寫明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自然狀況(由監(jiān)護人或委托人代理的,應寫明代理人的有關情況),申訴的要求,事實與理由,并提供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
2、口頭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應當記錄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主要事實、理由、時間等。
(二)審查受理
學生申訴辦公室或其他部門接到學生或監(jiān)護人的申訴材料后,收到申請書5日內進行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也應通知申訴人不予以受理,并說明理由,做好記錄。
(三)調查聽證
1、學生申訴辦公室或其他部門接到學生或監(jiān)護人的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校內學生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作好筆錄;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4、申訴受理辦公室成員與申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者,應回避由其他成員代為受理。
(四)作出處理決定
1、申訴辦公室應當在收到申訴書決定受理的三十日內,在對申訴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由當事人簽字后存檔。
2、在處理申訴案件時,如當事人自愿,可主持調解,達成協(xié)議。如需要,可擬定調解書,雙方簽字,調解書與處理決定書具有同等效力。申訴辦公室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制成處理決定書,由申訴辦公室成員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不服申訴處理決定的,可于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再申訴,以一次為限,附原申訴書及原處理決定書。
3、受理小組在收到再申訴書十五日內召開會議,并于會后三十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書。如逾期未作處理或對再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內容涉及人身權、財產權的,申訴人可依法提出訴訟。如需撤回申訴或再申訴,可在申訴辦公室作出處理決定前申請撤回。
其 他 本制度由建設北大街小學法制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