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師生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8)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2篇 某貿易大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貿易大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大廈、客戶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結合大廈的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保證安全。人員離開電氣設備時須將電源切斷。
2.定期對電器設備、開關、線路和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申請維修或更換。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guī)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絲。除工作需要獲得批準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種電加熱器具。
4.禁止在電源插座和配電裝置周圍,堆放易燃物品,嚴禁在防火卷簾門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頭和開關不得斷線、老化、裸露和破損,嚴禁私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6.變配電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yè)和使用電加熱設備,通風要保持良好。
7.庫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熾燈,與物品較近燈具應加玻璃罩和金屬網加以保護,照明燈具應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庫房保管員在離開庫房前,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任何火險隱患時方可離開。
9.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明火,庫房內的物品應分類擺放,整齊有序,垛與垛的距離應符合要求,留出適當距離,庫房主通道的寬度應符合消防管理規(guī)定。
10.化學物品及壓力容器應單獨設置庫房。
11.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指示燈要保證完好有效。
12.物管中心每個員工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備設施,不準損壞、阻擋和擅自移動消防設備器材,不準私自動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如需占用大廈周圍消防車通道及停電、停水及切斷通訊線路時,必須通知保安部門和工程部。
14.大廈內所有人員,均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通道)。
15.嚴禁在大廈內各公共區(qū)域、電梯轎廂內、施工區(qū)域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16.大廈內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到保安部辦理審批手續(xù),開具動火證。
17.動火時,現(xiàn)場設專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操作人必須持有專業(yè)操作證書。
18.大廈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如需存放,必須做到專庫、專放、專人管理。
19.發(fā)現(xiàn)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要及時勸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門及時報告。
20.大廈內的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火栓等要定期進行檢查、測試,發(fā)現(xiàn)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21.工程人員定期對大廈內燃氣管道、儀表、閥門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或泄漏要及時維修更換。
22.遵守燃氣安全使用規(guī)定,工程人員要經常檢查灶具,嚴禁擅自拆卸、改裝燃氣設備和用具。
23.工程部對避雷裝置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于當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確保避雷裝置的載體在雷雨季節(jié)安全無損。
24.消防控制室設專人晝夜值班,值班員要認真觀察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25.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保安部報警,并迅速采取撲救措施,搶救人員和物資,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6.物管中心保安部門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
27.保安部門有權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并提交中心安全領導小組做出處罰。
第3篇 物業(yè)護管員培訓:消防安全管理
物業(yè)護管員培訓: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的任務、目的、方針和原則
1、消防管理的任務
①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管理機構,選擇、考核、培養(yǎng)各種消防人員。
② 制定消防管理計劃,選擇并決定近期或遠期消防管理目標。
③ 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普及消防知識,動員每個社會成員參加消防管理活動。
④ 研究如何利用最少的人力、物力、時間,采取現(xiàn)代化的科學方法,為社會提供最佳安全環(huán)境。
⑤ 建立健全消防法制、實行依法管理、從嚴管理。
⑥ 對消防事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控制、協(xié)調工作。
2、消防工作的作用
① 消防工作是保護公民財產安全的需要
② 消防工作是保衛(wèi)現(xiàn)代化經濟建設的需要
③ 消防工作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需要
3、 消防工作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我國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4、消防工作的原則
① 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② 專門機構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③ 安全與生產相一致的原則
④ 嚴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
二、消防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專職消防班組
為加強物業(yè)的消防管理,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應在安全保衛(wèi)部門設立一個專職消防班負責此項工作。選擇消防班人員時,注意要選擇年輕力壯、身體素質好、反應靈敏、行動迅速、責任心強、勇于獻身又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選定人員后,還要對其進行思想品德和消防業(yè)務技能的培訓,使其能夠掌握國家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熟悉并能使用多種消防設施設備。
2、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和規(guī)定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② 防火檔案制度
③ 防火崗位責任制度
④ 其他消防規(guī)定
要搞好消防管理工作,還要廣大用戶的配合,因此還要制定住宅小區(qū)消防管理規(guī)定。
3、管理好消防設備
現(xiàn)代建筑物內部都設有基本的消防設備,以保證其內部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防管理的的基本知識
燃燒
燃燒是物質的一種放熱發(fā)光的化學反應,大部分可燃物質的燃燒是與空氣中的氧或氧化劑進行劇烈的化合反應?;瘜W反應是否發(fā)熱、發(fā)光、生成新物質等三個特征,是區(qū)分燃燒和非燃燒現(xiàn)象的依據。
燃燒的條件
a、可燃物
b、燃物
c、著火源
滅火的基本方法
a、隔離法
b、窒息法
c、冷卻法
d、抑制滅火法
火災的一般預防
a、減少可燃性物質。
b、預防著火源,嚴格控制明火的使用、解決。
c、建立防火分隔區(qū)。
四、高層建筑消防管理
我們國家規(guī)定8層以上或者高達24米的建筑物為高層建筑。加強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是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消防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
高層建筑消防的特點
a、耐火極限低 b、火險因素多 c、火勢蔓延快 d、撲救難度的大 e、疏散困難
高層建筑消防管理的主要措施(防火、安全疏散、自動報警、事故照明)
第4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xx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xx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集會、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xiàn)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安全消防環(huán)保管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安全、環(huán)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以人為本,促進和諧,安全發(fā)展的指導方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英國公司一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章指導思想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體現(xiàn)“講安全就是講政治、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管理理念。強化培訓教育,提升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改善現(xiàn)場管理。以考核為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事故綜合防范能力,有效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標
第二條
1、重大人身傷害事故,重大生產、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為零,千人負傷率控制在1‰以下。
2、職業(yè)病發(fā)病率為零。
3、安全標準化合格班組達標率100%。
4、重大、較大危險源點受控率、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5、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及證件有效率達到100%。
6、建設項目“三同時”執(zhí)行率100%、達標率100%。
第三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安全、環(huán)保管理委員會
主任:a
副主任:b
委員:cdefghiklmnopqrstuvwxyz
第四條施工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環(huán)保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及事故應急體系,設專(兼)職安全員。
第四章安全責任劃分
第五條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1.各級專(兼)職安全員依據責任劃分,分別負責分管區(qū)域范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現(xiàn)場危險區(qū)域檢查,違章及隱患查處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所轄區(qū)域的安全負具體管理責任。
2.調度長負責做好檢修各區(qū)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班組長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項工程的施工員負責各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班組分散作業(yè)時,班長必須指定臨時安全負責人,并代行安全管理職責。
4、外協(xié)隊進入我公司施工前,工程檢修管理科必須嚴格把關,審查各種資質后通報安全科簽訂安全協(xié)議和安全告知等。工程檢修管理科負責外協(xié)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負責外協(xié)隊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及考核。
第六條安全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職能,在安全工作上對公司經理負責。負責指導、協(xié)調和檢查全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服務于各作業(yè)區(qū)和各項工程。負責貫徹、執(zhí)行、落實有關安全、環(huán)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項精神。對安全工作實行對口管理,有權對各作業(yè)單位的違章行為提出批評和考核查處,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和嚴重違章行為的予以停工整頓。
第七條公司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的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科為公司各作業(yè)單位的安全負責。
第八條外協(xié)施工單位規(guī)定
1.外協(xié)施工單位負責人(法人)為本單位第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
2.外協(xié)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及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無條件服從建設單位和美國公司施工員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無條件立即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第九條強化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2.全面實行安全責任制與經濟效益掛鉤,突出各部門和個人安全管理職能、職責效能的發(fā)揮,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使安全工作逐級化和全員化。
3.遵循以人為本,教育為主的原則,經安全科檢查被考核的單位和個人,不再進行重復考核。
第十條進一步強化現(xiàn)場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確認制,做到事前有安排,過程有檢查,事后有講評,抓好過程控制,確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開展。
第十一條狠抓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貫徹和現(xiàn)場危險源的辯識,積極開展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不斷加大習慣性違章和重復事故的查處力度,確保施工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
第十二條進一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有計劃地對在崗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復訓),不斷強化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三條認真做好外協(xié)施工單位安全協(xié)議的簽訂和安全管理,劃清責任,加大外協(xié)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力度。
第十四條新招、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1.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招工體檢制度,未經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錄用。
2.離崗一個月(30天)以上的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和各級教育后上崗。
3.因嚴重違章、險肇事故、傷害事故及被辭退的人員一律不得重新錄用。
第十五條安全教育制度
1.嚴格執(zhí)行“三級”(公司級、作業(yè)區(qū)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必須對臨時用工人員、返崗、轉崗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上報公司安全科備案。嚴禁突擊教育突擊上崗。遇突發(fā)事故搶修時,對外借臨時用工人員、作業(yè)區(qū)互借人員等必須由用人單位進行口頭安全教育和現(xiàn)場安全交底,由本人簽字,并做好相關記錄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施工中連續(xù)嚴重違章、冒險作業(yè)及發(fā)生險肇事故的人員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間執(zhí)行50%工資。
第十六條檢修項目8小時以上(含8小時),在施工前必須制訂上報相應的安全措施,經調度室相關負責人審批簽字后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條各類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經工程相關負責人及安全科、甲方審核確認簽字后方可開工。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基層工會組織應充分發(fā)揮對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作用,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協(xié)調解決。
第十九條班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動,各科每月不得少于兩次安全活動,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條嚴禁擅自外派或私自外出打工,否則發(fā)生各類事故后果自負。
第6篇 倉庫裝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1.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2.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3.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4.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5.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火種。嚴防震動、撞擊、重壓、磨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6.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7.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7篇 消防安全監(jiān)控中心管理細則
1消防安全監(jiān)控中心的設置要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消防安全監(jiān)控中心的值班人員,要全面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的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持消防安全鑒定證上崗。
3 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4 消防控制中心應確?;馂淖詣訄缶到y(tǒng)和滅火系統(tǒng)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5 消防控制中心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門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6 出現(xiàn)報警信號時,消防監(jiān)控中心監(jiān)控員必須立即核查報警信息,通知現(xiàn)場安管員進行跑點,在第一時間進行確認。
7 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lián)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tài)(處于自動狀態(tài)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消防控制中心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8 消防監(jiān)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實時監(jiān)查火災報警控制和監(jiān)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fā)生的事件,并如實記錄。
9消防監(jiān)控中心實行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在消防監(jiān)控中心不準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直接上級批準,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后方可離開。
10對消防控制中心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經常性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tǒng)功能測試、維護等工作。
11嚴禁非監(jiān)控人員在消防監(jiān)控中心內逗留,不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參觀。如遇特殊工作需要,必須在消防監(jiān)控中心停留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離開。
12消防監(jiān)控中心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并聯(lián)系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如發(fā)生緊急情況,應按照突發(fā)事件處理程序及時上報處理。
13每班當值監(jiān)控員必須填寫《監(jiān)控設備運行記錄表》,運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誤報時,應填寫具體誤報時間、地點等,并按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保存控制中心的記錄材料及設備檔案資料。
第8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1、總則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各類危險和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危害,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細則。
本細則規(guī)定了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分工;消防管理工作要求;活動形式和考核標準;處罰與獎勵。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屬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中港一航局公安字[2002]244號《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中港一航局公安字[2002]189號《消防安全考核管理規(guī)定》
3、組織領導與分工
3.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實行分管經理負責制。公司綜合事務部、基層單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和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構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由綜合事務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全權負責。各基層單位領導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 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為基礎,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4.1.1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4.1.2 各單位要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防火安全工作。
4.1.3 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落實防范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4.1.4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2 有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4.2.1 各崗位應制定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本崗位防火安全職責。
4.2.2 每個職工應熟悉本崗位防火職責和防火常識,明確防火責任和防范措施。
4.2.3 每個職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
4.2.4 各處(廠)、項目經理部、分公司重點防火科室(部門)要有落實防火責任的具體措施,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
4.3 有專、兼職消防安全干部
4.3.1 公司屬各基層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防火干部或專(兼)職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報公安處登記備案。
4.3.2 專(兼)職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熟悉本崗位防火業(yè)務。
4.3.3 對專(兼)職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應定期進行培訓考核,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做好消防基礎管理和現(xiàn)場管理工作,更好地適用現(xiàn)代化消防安全管理發(fā)展的需要。
4.4 有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4.4.1 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制度,包括:
a、完善各級防火責任制;
b、重點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c、動火、用電審批制度;
d、崗位、工種防火責任制度;
e、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f、防火宣傳、安全檢查、月度考核和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g、建筑防火審驗報批制度;
h、消防器材管理使用、維護保養(yǎng)制度;
i、獎懲制度。
j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4.4.2 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和實際標準,做到有組織有計劃地層層落實。
4.4.3 嚴格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對重點要害部位、節(jié)假日要設專人負責值班巡邏,職責明確,檢查細致,記錄清楚。
4.5 對火險隱患能及時發(fā)現(xiàn)和立案整改
4.5.1 堅持逐級防火檢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基層單位每月自查一次,并做好記錄。車間、班組要做到日潔日清。
4.5.2 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要逐項登記立案,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暫時整改不了的應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保持記錄,并執(zhí)行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6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b、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c、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d、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4.6.1 重點單位(部位)施工現(xiàn)場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4.6.2 重點要害部位要配置相應有效地消防安全設施和器材。
4.7 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4.7.1 采取多種形式,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利用每周安全活動日,學習消防知識和法規(guī),并做好學習記錄。
4.7.2 從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油漆工,必須經過消防常識和專業(yè)技能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7.3 對新工人和變換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防火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4.7.4 堅持三級防火安全教育,通過教育,使職工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4.7.5 對上級消防部門下達的文件、通報及其學習材料,要迅速傳達貫徹執(zhí)行,認真做好記錄,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綜合事務部。
4.8 建立健全消防基礎工作檔案
4.8.1 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檔案齊全,內容完善,有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計劃,有明確的消防安全網絡管理。
4.8.2 各單位所屬重點要害部位要建立滅火預案和自防自救方案。
4.8.3 義務消防組織每年必須組織二次以上滅火自救演習。船舶、油庫、液化氣站等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滅火演習或演練每季至少一次。
4.8.4 各基層單位領導每年要與公司鑒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4.9 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保養(yǎng)和危險標志牌的設置
4.9.1 各單位對消防器材的需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申請表上報綜合事務部,按公司《采購控制程序》執(zhí)行。
4.9.2 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需求配置相應用途的滅火器,要求做到“三知”即:知道滅火器的存放位置;知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知道各種滅火器的用途及滅火原理。
4.9.3 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性能,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4.9.4 對重點危險部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設置相應的消防安全標志。
4.9.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5、活動形式和考核標準
5.1 消防工作是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將其納入安全生產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評。
5.2 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嚴肅的處理。
5.3 各單位消防安全領導組織以此細則為依據,組織實施所轄部門的一切消防活動。定期參加公司主管部門組織每月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匯報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總結交流消防安全管理經驗;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
5.4 公司屬各單位,應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業(yè)務考核標準,進行考核自評。每月25日前將考核自評表報綜合事務部。
5.5 消防安全管理業(yè)務考核標準(100分制)
5.5.1 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a、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健全,有分管領導負責,有專(兼)職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10分)
b、分管領導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職責明確,崗位責任制健全;(5分)
c、義務消防組織健全;(5分)
5.5.2 消防安全管理
a、落實公司防火責任制度情況;(5分)
b、堅持每周的安全活動,做好學習內容、出勤記錄情況;(10分)
c、貫徹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情況;(10分)
d、開展自檢自查,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情況;(5分)
e、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情況;(10分)
f、對職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情況;(5分)
g、對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5分)
h、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情況;(5分)
i、重點防火部位及特殊工種,職工上崗培訓情況;(5分)
j、火災事故報告及處理情況;(10分)
5.5.3 消防安全基礎管理
a、各級消防安全基礎檔案健全,有明確的消防安全網絡管理;(5分)
b、有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有全年消防安全工作總結。(5分)
5.6 綜合事務部將依照以上標準對各單位進行監(jiān)督管理和考評。
5.7 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按照“消防管理實施細則”進行工作、考核、總結評比。
6、處罰與獎勵
6.1 處罰
6.2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根據情節(jié)和后果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6.2.1 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違章施工不聽取勸阻的;
6.2.2 違反用火、運輸、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管理規(guī)定的;
6.2.3 不按要求配備或擅自挪用、損壞消防器材的;
6.2.4 在禁煙場所或區(qū)域發(fā)現(xiàn)煙頭或吸煙的;
6.2.5 對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無正當理由不及時整改的;
6.2.6 發(fā)生一般火警不上報的;
6.3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根據情節(jié)和后果分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6.3.1 在易燃易爆場所,倉庫和重點防火部位違反禁令吸煙、動火的;
6.3.2 私自安裝電爐的;
6.3.3 阻礙消防檢查人員正常工作,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6.3.4 對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3.5 破壞火災現(xiàn)場隱瞞事實真象,提供假情況以及阻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的;
6.3.6 教唆、強迫他人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
6.3.7 對“火險隱患通知書”提出的隱患,無正當理由不按期整改的;
6.4 因違反消防法規(guī)而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除取消先進單位評比資格外,視后果輕重從該單位的工資含量中扣除罰款。
6.4.1 100元以上1000元(不含)以下的火災扣罰500元;
6.4.2 1000元(含)以上5000元(不含)以下的火災扣罰1000元;
6.4.3 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不含)以下的火災扣罰5000元;
6.4.4 10000元(含)以上的火災按火災損失的50%扣罰。
6.4.5 對肇事人將根據事故的后果輕重給予罰款、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5 獎勵
6.6 獎勵制度
6.6.1 公司屬各單位都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生產經營、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6.6.2 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必須按照“消防管理實施細則”辦事,對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獎勵。
6.6.3 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在實際工作中收到良好的效果的人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
6.6.4 發(fā)現(xiàn)火情能及時報告或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參加撲救,功績顯著人員,將予以獎勵。
6.6.5 公司將以“消防安全管理業(yè)務考核標準”為依據,對所屬各單位年終進行綜合考評。對評出的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7. 裁決與執(zhí)行
7.1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行為的處罰,50元(含)以下罰款由公安處裁決執(zhí)行。
7.2 100元(含)以上罰款由人事處通過工資卡扣除,列入公安處獎勵基金卡,作為消防安全獎勵基金用。
8、 本“細則”與上級規(guī)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9、 本“細則”于2003年月日起執(zhí)行。
10、相關記錄
10.1消防安全業(yè)務考評表1
10.2滅火器材登記表2
10.3消防器材購置換藥表3
10.4消防器材購置換藥表3
10.5火災事故報告表5
第9篇 鐵路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鐵路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海青鐵路及相關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特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參與本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專職安全人員檢查管理與其他人員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各參建單位及人員都有遵守消防法規(guī)、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立即處置和參加有組織的應急處置的義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指揮部對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實行領導、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各參建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監(jiān)理單位負有檢查、監(jiān)督責任。
第六條 指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指揮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負責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
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規(guī)定;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總結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決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各參建單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參建單位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條 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分工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措施等,報指揮部核備。
第十條 各參建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二)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 預防與管理
第十一條 指揮部按建設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設計防火審查,送達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承擔鐵路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yè)資格。未經消防審核的工程不得開工,未經檢測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指揮部、監(jiān)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進行建設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協(xié)商,并經原審核批準的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十三條 指揮部、監(jiān)理、施工單位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配備,并指定專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等工作。嚴禁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嚴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參建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救災的技能。對上崗人員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參建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yè)的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 設計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鐵道部的消防技術規(guī)范,不得降低消防設計標準。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應作消防設計詳細說明,編制消防設計專冊,并做好現(xiàn)場人員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做好火災、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識別,制定詳細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在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專門的消防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指揮部或監(jiān)理單位方可簽發(fā)開工報告,否則不予開工。
第十九條 各參建單位所采用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消防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中做好建設工程成品與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建立臺帳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xiàn)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設中通信、信號、電力線兩側不得引火燒荒,水平距離2.5米之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嚴禁違章 作業(yè)。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施工現(xiàn)場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yè)等,必須由持證合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的電熱器等設備,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達到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yè);禁止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
(七)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八)參建單位人員辦公、居住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子、亂拉電線,使用電器、電褥子必須經專人檢查斷電后方可離開,使用火爐取暖應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現(xiàn)場伙食團灶間必須單
獨設置,加強燃氣、電器設備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xiàn)場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特點配備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xiàn)場防火責任人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 事故的處理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 發(fā)生火災事故后,現(xiàn)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和報警。在消防人員到達前,現(xiàn)場應立即采取措施撲救,制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鄰近單位應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火災事故,責任單位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24小時內應提交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 指揮部、監(jiān)理單位與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的程度,有權封閉現(xiàn)場,下達停工令。
第二十六條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按要求做好現(xiàn)場保護,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門及指揮部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 檢查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各參建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易燃、易爆等消防重點部位應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 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況;
(五)作業(yè)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專庫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九)防火巡查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條 指揮部每季度對參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二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對發(fā)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第10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文
工廠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各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qū)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衛(wèi)部派專人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第11篇 大京發(fā)電廠對外承包租賃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稱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場所系指產權歸我廠所有,承包、租賃或者委托非集團公司系統(tǒng)所屬單位或個人經營的一切場所,包括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與我廠相互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以及臨時借用的場所(以下簡稱外租場所)。
二、外租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外租場所必須簽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承租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三、外租場所屬獨立建筑物的,承租方(含承包、租賃、委托經營及臨時借用,下同)應當依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獨立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外租場所與我廠其他建筑物或場所相關連,屬非獨立建筑物的,承租方應當作為我廠整體的一個部門,承租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本部門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同時應履行以下義務:
1、接受我廠安監(jiān)部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自覺遵守我廠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配備充足、合格的滅火器材,對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和培訓。
3、依照約定與我廠共同承擔公共消防設施的運行、保養(yǎng)、維護、檢測、維修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費用。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
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從事危害我廠消防安全的活動。
五、我廠安監(jiān)部若發(fā)現(xiàn)承租方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責令限期改正。
六、對因承租方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系統(tǒng)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火災隱患或火災事故,給我廠帶來經濟損失的,我廠有權向承租方索賠。
第12篇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
隨著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與和諧礦區(qū)建設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公共場所活動與日俱增。公共場所具有面積大、人員集中、易燃可燃物質多、電氣設備多、火災危險性大的特點,抓好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對于hse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一、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建筑物耐火等級低,先天性火災隱患。裝修采用木質材料、塑料、油漆等煙量大、毒性大的可燃材料,增加了活動場所的火災荷載,致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降低,一旦發(fā)生火災勢必造成火災蔓延迅速,過火面積增大,火災損失無法估量。二是電氣線路敷設不規(guī)范,違章用火、用電現(xiàn)象隱患。公共場所由于具有人員密集、人員流動量大,設置有大量照明、通訊、音響等電氣設備,臨時線路較多,一旦電氣線路的安裝、使用不當,極易引起電氣線路發(fā)熱、絕緣層老化、短路、過負荷等而引發(fā)火災。三是消防設施配置、管理、維護不善。滅火器材數量不足或與配置場所不符或過期使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不明顯、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不符合要求,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維護不當。設備損壞、老化嚴重,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一旦發(fā)生火災不能實施自救。四是防火分區(qū)不嚴,疏散通道不暢,安全出口數量少。不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設置防火分區(qū),在建設之初,常常突破分區(qū)面積標準或為滿足分區(qū)面積要求,只簡單的以面積數字上滿足規(guī)范要求,沒有具體考慮其他因素對疏散的影響,安全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出口數量少是公共場所普遍存在的最為嚴重、最為突出的問題。五是從業(yè)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履行消防管理責任不夠積極,宣傳等工作不夠主動;主體意識不強,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安全管理機制尚未形成;消防組織不健全,消防設施不配套,自動消防設施不能發(fā)揮作用,消防值班檢查制度形同虛設,員工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群眾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知識匱乏,自防自救能力差,群眾義務消防名存實亡,消防宣傳教育效果欠佳,整體抵御火災能力較弱。
二、 公共場所的火災防范措施
(一)提高認識,轉變觀念,牢固確立hse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明確公共場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并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主管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因此,落實責任是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特點。公共場所尤其是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場所,應確定由正職領導擔任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實行明確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公共場所應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應逐年完善并科學合理地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書,并逐級簽訂,上至單位領導,下至各科室、部門、員工。從消防安全角度對每個科室及員工的行為都做嚴格規(guī)定,從而使消防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形成一個有效的網絡和體系。
(二)部門聯(lián)動,齊抓共管,把住消防“源頭關”。由于公共場所涉及到職能管理部門多,要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就必須依靠發(fā)揮全員的作用,實行“領導牽頭、各單位聯(lián)動、各負其責、綜合治理”。各職能管理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分片負責,各司其職,層層抓好落實,建立完善監(jiān)督管理機制,確保消防監(jiān)督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從而形成齊抓共管消防安全的長效動態(tài)管理機制,達到了把好關口,杜絕隱患,從根本上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三)加強消防宣傳、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共場所必須經常性地對員工及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培訓教育工作,并經常性的組織滅火應急演練,以增強其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人們抗御火災和在火災中逃生自救的能力,要使其掌握在火災發(fā)生時做到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設施,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公共場所應標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暢通。有條件的單位應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器材,開展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四)落實制度,加強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場所為保證消防安全,必須實行科學管理,并應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嚴格遵照,嚴格執(zhí)行,嚴格查處。在健全制度的基礎上,公共場所在開放時要有專人值班,對發(fā)現(xiàn)的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整改;要加強對電器設備的安全管理,電氣線路均應穿鋼管和pvc阻燃管,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人員活動時要嚴禁電、氣焊施工作業(yè),盡量減少動用明火,避免電氣線路和設備超負荷運行;公共場所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必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
第13篇 鐵路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海青鐵路及相關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特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參與本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專職安全人員檢查管理與其他人員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各參建單位及人員都有遵守消防法規(guī)、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立即處置和參加有組織的應急處置的義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指揮部對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實行領導、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各參建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監(jiān)理單位負有檢查、監(jiān)督責任。
第六條 指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指揮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負責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
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規(guī)定;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總結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決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各參建單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參建單位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條 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分工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措施等,報指揮部核備。
第十條 各參建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二)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 預防與管理
第十一條 指揮部按建設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設計防火審查,送達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承擔鐵路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yè)資格。未經消防審核的工程不得開工,未經檢測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指揮部、監(jiān)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進行建設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協(xié)商,并經原審核批準的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十三條 指揮部、監(jiān)理、施工單位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配備,并指定專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等工作。嚴禁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嚴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參建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救災的技能。對上崗人員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參建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 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yè)的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 設計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鐵道部的消防技術規(guī)范,不得降低消防設計標準。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應作消防設計詳細說明,編制消防設計專冊,并做好現(xiàn)場人員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做好火災、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識別,制定詳細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在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專門的消防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指揮部或監(jiān)理單位方可簽發(fā)開工報告,否則不予開工。
第十九條 各參建單位所采用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消防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監(jiān)理單位施工中做好建設工程成品與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建立臺帳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xiàn)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設中通信、信號、電力線兩側不得引火燒荒,水平距離2.5米之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嚴禁違章 作業(yè)。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施工現(xiàn)場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yè)等,必須由持證合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的電熱器等設備,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達到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yè);禁止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
(七)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八)參建單位人員辦公、居住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子、亂拉電線,使用電器、電褥子必須經專人檢查斷電后方可離開,使用火爐取暖應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現(xiàn)場伙食團灶間必須單獨設置,加強燃氣、電器設備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xiàn)場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特點配備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xiàn)場防火責任人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 事故的處理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 發(fā)生火災事故后,現(xiàn)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和報警。在消防人員到達前,現(xiàn)場應立即采取措施撲救,制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鄰近單位應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火災事故,責任單位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24小時內應提交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 指揮部、監(jiān)理單位與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的程度,有權封閉現(xiàn)場,下達停工令。
第二十六條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按要求做好現(xiàn)場保護,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門及指揮部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 檢查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各參建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易燃、易爆等消防重點部位應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 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況;
(五)作業(yè)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專庫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九)防火巡查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條 指揮部每季度對參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二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對發(fā)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指揮部負責解釋。
第14篇 通信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防火組織制度
第一條 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規(guī)劃,協(xié)調本單位內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二條 保衛(wèi)部門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衛(wèi)部門和未設保衛(wèi)機構的單位,應配備或指定專(兼)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監(jiān)督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
2、針對本企業(yè)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和演練。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提出火災隱患整改建議,并督促整改。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設備(防火材料)選型及驗收。
5、負責消防設施管理,定期組織檢測、維護,適時進行設備報廢更新。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定滅火預案。
7、協(xié)助領導組織火災撲救,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追查火因,處理火災事故。
8、做好其他有關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疏散自救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
第四條 根據不同部位,不同崗位的情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五條 針對通信火災發(fā)生的規(guī)律和特點,在員工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
第六條 員工必須掌握所在崗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和功能,會報警,會疏散,會自救,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 對新員工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章 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條 通信樓應按防火規(guī)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的要求設置防火區(qū)域分分隔。
第九條 通信機房與行政辦公用房,電話會議室不宜設在同一樓內;特殊情況確需設在同一樓內的應分層設置,不能分層設置的要有防火區(qū)域分隔;現(xiàn)有機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隨機房改造逐步解決。
第十條 樓內電纜井和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檢修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第十一條 電纜井、管道井與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地槽;已裝電纜的,其空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應用非燃燒材料封閉。
第十二條 中央空調通風管道穿越機房隔墻、樓板時,與垂直總風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應設防火閥門,通風管道的保溫應使用非燃燒材料。廢棄的空調管道應予拆除。
第十三條 通信機房禁止裝飾性裝修。不設吊頂,工藝上沒有特殊要求的不設活動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墻裙、塑料壁紙、可燃窗簾等材料。機房內原有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拆除,一時難以拆除的,要定期進行阻燃處理,提高耐火等級,并隨機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條 通信樓內設有營業(yè)室、會議室、行政辦公用房的,裝修應符合通信樓的耐火等級要求。
第三章 通信樓共用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guī)范安裝。
第十六條 通信機房所有電源線應采用銅線,接頭處應安裝封閉接線盒。電力線不得在鐵釘上固定或用金屬絲捆扎。
第十七條 通信樓設計供電容量與用電量相適應,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符,不準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 通信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臨時線,并采用雙護套線。禁止臨時線長期使用。
第十九條 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第二十條 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別敷設,如必須必須共同敷設時,電源線應穿金屬管或采用鎧裝線。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內不得堆放易燃、可燃雜物,閘刀必須使用額定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絲代替。
第二十二條 開關、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通信機房嚴禁使用齒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四條 白熾燈、鎮(zhèn)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白熾燈、距周圍可燃物應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石英爐)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設專人負責,有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 非閥控密封電池室及貯配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不應設插座及開關,排風機應直接接入電源,開關一律設在室外。電池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
第二十七條 通信機房、高低壓配電室嚴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攜帶食物進入通信機房和配電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壞電纜。采取預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防止造成電氣短路。
第二十八條 油機房與儲油間應分別設置,儲油量不得大于8小時用油量。
第二十九條 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蓋板必須阻燃且不得擠壓電纜。
第三十條 應對長期通風的ups不間斷電源的發(fā)熱情況進行監(jiān)視,防止長期連續(xù)工作發(fā)熱而引發(fā)火災。
第三十一條 通信樞紐大樓直擊雷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的各項要求,應確保接閃裝置和引下線、避雷帶、接地連線裝置等電氣接觸良好。各連接點應做防腐保護處理,每年雷雨季節(jié)之前應對其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三十二條 通信大樓的接地方式。應按部標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組接地體的聯(lián)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條 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保安防護裝置等定期測試與維護,保安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第四章 消防設施、配置、維護
第三十四條 通信樓必須按防火規(guī)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及相關的聯(lián)動設備。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等裝置的,宜設消防控制室。設區(qū)域火災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的通信建筑應在下列部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一)通信電機室、電纜進線室;
(二)配電室、油機發(fā)電機室、空調機室;
(三)樓梯間及其前室、樓內主要走道、電梯機房;
(四)值班室、倉庫、休息室、會議室、營業(yè)室、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通信建筑中,下列機房應設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tǒng):
(一)國際電信局、大區(qū)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qū)中心的長途通迅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室。
(二)二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程控交換機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第三十七條 高層通信建筑內除按規(guī)定安裝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tǒng)外,還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可燃氣體易侵入的電纜進線間和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條件的可將可燃氣體報警器納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tǒng)。
第三十九條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負責系統(tǒng)的管理操作和維護,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設區(qū)域火災自動報警的應明確值班管理人員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四十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jiān)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消防設施運行、報警、故障、維護監(jiān)控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二)熟悉本系統(tǒng)所采用消防設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xié)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fā)生火災要進行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各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xiàn)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tǒng)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tǒng)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tǒng)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guī),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yè)培訓,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
第四十條 根據消防法規(guī)設置消防給水,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維護保養(yǎng)和進行出水實驗,消火栓周圍處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遮擋、埋壓、圍占。
第四十一條 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相關標準合理送配滅火器,通信樓內除安裝固定滅火裝置的區(qū)域外,每層配備適量25-50kg推車滅火器。
第四十二條 滅火器應布放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設有指示標志。應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條 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維護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yǎng)制度,制定維護計劃,定期維護。嚴格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消防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及維護,填寫季(年)檢查登記表。
第四十四條 消防設施要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發(fā)生故障及時修復。建立健全維護檔案。
第五章 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條 多個通信企業(yè)合用通信樞紐大樓的,原則上按照產權歸屬確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產權屬我公司的應與其他租憑單位簽定防火安全協(xié)議;產權不屬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圍內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時,應服從產權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多個通信企業(yè)共同擁有產權的,可由幾家單位協(xié)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通信樞紐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四十七條 通信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為倉庫堆料,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條 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在通道堆積雜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條 通信樓內嚴格禁止設置營業(yè)性舞廳、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及商店、飯店。禁止將房屋出租給非通信部門,改變其使用性質。
第五十條 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燃液體擦試地板;必須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擦試設備接點時應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保存。
第五十一條 通信樓內施工時,必須嚴格防火安全管理,實施審批制度,建設部門要與施工部門簽定防火安全協(xié)議書,并報保衛(wèi)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保衛(wèi)部門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認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記錄,制定整改計劃,適時整改。
第六章 無人值守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 無人值守機房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采用早期火災自動報警?;馂淖詣訄缶目刂破鲬惭b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將報警信號并入環(huán)境監(jiān)控網,實行二級監(jiān)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制定火災報警應急處置方案,報警后及時到現(xiàn)場處理,不得延誤。
第五十四條 無人值守機房內要切斷非生產電源,控制終端經濟要盡量遠離機架,非檢查測試時要關閉測試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五十五條 建立健全無人職守機房的巡視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和保衛(wèi)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章 火災撲救
第五十六條 要認真制定通信機房滅火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發(fā)生火災時,能夠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貽誤戰(zhàn)機。
第五十七條 通信機房失火、煙霧濃、毒氣大,為及時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通信樞紐樓應配置2-3具空氣呼吸器,通信機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發(fā)現(xiàn)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組織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滅火工作。
第五十九條 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現(xiàn)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十條 火災發(fā)生后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
第六十一條 發(fā)生火災后要立即做好恢復通信的準備,火災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重大以上火災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不得隱瞞。
第六十二條 對認真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重視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對在撲救火災中,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職責,違反規(guī)則,造成重大火險事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人、發(fā)生事故的單位以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和經濟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刑事責任。
第15篇 安全、消防生產管理總則
1 認真制定并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各部門及全體施工人員,強化其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現(xiàn)場設立有針對性的標志,質安科人員全面及時檢查,督促安全生產。
2 積極推行“全面安全管理”,運用系統(tǒng)安全工程原理改變傳統(tǒng)的“事故管理”的被動局面,將針對常見的高空墜落、物體打擊、電擊和機械傷害及失火等五種危害源進行重點整治,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 現(xiàn)場成立安全值班制,由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
4 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員對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交代相關安全技術注意事項及安全防護工作。正確使用安全“三寶”,現(xiàn)場架子工程必須按規(guī)范要求搭設,樓梯拆模后,及時采用架管安裝臨邊防護欄桿及扶手,并涂刷紅白相間油漆以警示。
5 機械進場安裝后,辦理驗收手續(xù)后才能投入運行,并定期檢查、維修,現(xiàn)場提升機、攪拌機由專人負責操作。
6 施工現(xiàn)場用電嚴格按三相五線制,用電設備采用三級配電、兩極漏電保護。通電線路及機具由電工班專人跟班檢查維護,所有機電設備需可靠接零保護,傳動部位設立安全防護罩。
7 提升機及建筑物通道口搭設安全防護棚,主要入口處懸掛醒目安全、防火宣傳標牌。
8 加強后勤管理,安排好職工住宿、伙食及作息時間,以避免因注意力不集中或疲憊而發(fā)生事故。
9 對新進場的工人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以后進行定期教育,特種作業(yè)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得穿拖鞋、打赤背以及穿其它不適合施工操作的服裝。嚴禁酒后作業(yè),在工地范圍以內嘻笑、打鬧。
10 做好“四口五臨邊”防護工作,洞口用模板封蓋,臨邊用架管搭設護欄。
11 現(xiàn)場定期進行清理,堆碼整齊,樓層作業(yè)時,不得沿外架攀登或向下拋擲物品。
12 現(xiàn)場作好封閉圍護工作,并定期檢查。
13 出現(xiàn)安全事故及未遂事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處分責任人,吸取教訓。
14 明確項目經理是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明確質檢員對安全生產具有一票否決權,有權決定停工、整改。
15 禁止到周圍魚塘垂釣、捕捉;禁止到魚塘和瀏陽河內洗澡、游泳。
16 由安檢員實行每天的安全檢查,由項目部組織不定期安全期檢查,由公司安排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16篇 小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5
小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五)
為加強小區(qū)的防火管理,保障業(yè)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訂本規(guī)定:
一、小區(qū)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業(yè)主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上級領導監(jiān)督。
二、小區(qū)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物業(yè)管理處具體負責。
三、管理處加強宣傳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知識工作,所有物業(yè)管理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并對業(yè)主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四、管理處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以及掌握本小區(qū)物業(yè)的防火情況,協(xié)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五、管理處負責組織業(yè)主開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六、管理處定期對小區(qū)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并將檢查情況報公司備案。
七、管理處在進行公共消防設施檢查、試驗、維修、保養(yǎng)前應提前通知業(yè)主加強防范,如遇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況下消防設施停水、停電不得過夜。
九、管理處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及業(yè)主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演練。
十、嚴禁外來裝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qū)停放,制止兒童在住宅區(qū)內玩火。
十一、管理處員工及業(yè)主有責任發(fā)現(xiàn)初期火災后按規(guī)范進行處理,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xié)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十二、業(yè)主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guī)定,不得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燃氣(燃油)設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guī)定,杜絕火險隱患。
十四、業(yè)主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guī)定,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十五、不準從窗戶向外扔煙頭,沒熄滅的火種不得倒入垃圾桶內。
十六、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或堆放雜物。
十七、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和丟失。一經發(fā)現(xiàn),將作出嚴肅處理。
十八、管理處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