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考勤管理規(guī)定
1、每日2次點名考勤:上午點名考勤時間為7:30。下午點名考勤時間為13:55分。
2、如遇堵車晚點,考勤員未到,留廠值班人員不應繼續(xù)等待??捎芍蛋囝I導先安排檢修工作,后由值班領導將在廠人員名單報考勤員,記錄考勤,下午點名時認真核實。其余人員按正常點名考勤流程,如實記錄考勤。相反,如遇堵車晚點,考勤員在廠,可將在廠人員先點名考勤,由值班領導安排檢修工作,待其他人員到廠后,再行點名考勤。
3、點名考勤需整齊列隊,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
4、點名考勤要由本人親自報“到”,聲音要洪亮,發(fā)現(xiàn)代喊“到”者,考核50元,當班次不予記考勤。
5、點名考勤遲到者1-5分鐘內,考核10元。5-10分鐘內,考核20元,10分鐘以上點名未到,且無假條者按曠工對待,一次考核50元。
6、特殊情況因工不能參加點名,應事先經廠長批準,報考勤員知曉。
7、考勤表由考勤員妥善保管,應存有紙質版一份、電子版一份,每日將考勤情況錄入電子版存檔。
8、發(fā)現(xiàn)考勤表弄虛作假,按盜竊公司財產處理,扣除全部工資,開除出廠。
9、每10個工作日微信群公布一次考勤表,便于職工了解自己出勤情況。
10、次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考勤表紙質版、電子版一并交由廠長審核后,報公司主管部門。
11、考勤員請假期間,考勤工作應交由上一級領導代為管理。
12、考勤員暫由煉鋼廠安全科兼任,待招聘考勤員上崗后,將考勤資料一并移交考勤員,并負責移交前考勤資料的準確性。
13、本制度自廠領導審核批準后,發(fā)布生效。
14、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煉鋼廠所有。
第2篇 考勤機管理規(guī)定辦法
考勤管理制度實施細則【1】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杜絕各種違紀行為,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及多勞多得的原則,經公司研究決定使用考勤機進行輔助考勤,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和廣泛征求員工的意見、建議,現(xiàn)從20**年2月1日開始正式使用考勤機考勤,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范圍 本制度適應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工程公司維保人員)。
二、職能
(一)、綜合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2、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各車間、部室考勤管理的執(zhí)行情況。
3、負責員工信息登記、人像采集及每月最終考勤結果的核實工作。
4、負責審核各部門填報的《考勤表》,對不符合填寫要求、經查證屬于謊報的單位有退回和提出處罰意見的權利。
5、考勤機定期擦拭專人負責、定向擦拭,由綜合辦辦公樓門衛(wèi)每天進行一次。
(二)、設備管理部是考勤機的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部門,負責考勤機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三)、其他各車間、部室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考勤管理,其主要職責為:指定專人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考勤,設備部下放一定權限后,由考勤員按照本單位崗位實際情況,班次安排,人員設置情況對本單位所有人員進行班次設置和臨時班次的調整。負責檢查各班組考勤情況,負責本單位每月出勤情況的匯總和缺勤情況的說明及上報工作,在次月2日下午16:00點前將本單位
《考勤表》、缺勤匯總說明交綜合辦公室,如遇節(jié)假日可以順延。考勤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的,每超過一天扣罰50元。。
三、考勤方式
(一)、員工考勤使用考勤機,考勤機為人像識別考勤。
(二)、考勤(人像識別)次數(shù)為全天兩次,即上、下班各一次。
(三)、考勤機設置及人員分配 公司目前設置三臺考勤機進行考勤,兩臺設置在一線辦公樓一樓大廳,一臺設置在二線中控室一樓。 所有員工按照“就近原則”分成兩組進行第一次人像識別錄入,人像資料錄入完畢后,正式考勤開始后,分組人員在對應的指定地點進行考勤,特殊人員(指化驗室、磅房、發(fā)電等在兩條線均有工作或串班的人員)經申請批準后在兩個地點均可考勤。
(四)、考勤(人像識別)時間要求
1、上班考勤(人像識別)時間為: 常日班、八點班:7:30---8:00; 四點班:15:30---16:00; 零點班:23:30---24:00 說明:乘坐公司通勤車人員,遇途中堵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2、下班考勤(人像識別)時間為: 常日班:16:30---16:50; 八點班:16:00---16:50;(也可按常日班規(guī)定時間進行) 四點班:0:00---0:30; 零點班:8:00---8:30。
3、考勤(人像識別)時間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遲到,遲到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有假條的按相應假處理,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曠工;提前離崗、在規(guī)定時間前30分鐘內前考勤(人像識別)的按早退對待,早退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50元,提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且無正當理由或書面說明的按曠工對待
4、特殊情況下,考勤時間相應順延,但須上報書面說明。
三、考勤原則 考勤管理原則上實行車間、部室管理,綜合辦公室負責檢查督導的原則。車間、部室負責對員工的考勤,并將考勤記錄及時反饋到綜合辦公室。
四、考勤注意事項
1、綜合辦公室每月3日,核對上月各單位考勤,根據(jù)考勤機信息數(shù)據(jù),結合日常手工考勤記錄和各單位上報的請假單、缺勤匯總說明等考勤資料進行匯總,并將考勤表匯總表報綜合辦公室主任、主管經理審閱后轉績效考核員處作為計發(fā)工資與餐補的憑證,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為一個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機故障不能正??记跁r,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考勤,并將當日人員到崗情況在月初上報考勤表時一并上報綜合辦公室;
3、員工因當日不能及時考勤和員工不小心忘記考勤的,包括員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臨時外出公干,由所在單位考勤員、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出具書面說明,每月各單位書面說明匯總并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后上報綜合辦公室,無書面說明的,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4、其他需要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說明的: ①倒班人員發(fā)生調班、連班現(xiàn)象的; ②遇通勤車原因整車人晚于規(guī)定考勤時間的,由車間匯總人員名單。
5、檢修人員等其他人員加班時,由車間書面匯總并記錄到紙質考勤表中,不用加班過程中進行考勤。
五、其他要求
1、考勤表須由考勤員、所在單位領導簽字。考勤員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記錄,記錄要真實準確,杜絕營私舞弊現(xiàn)象。一經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考勤情況,公司將對考勤員、班組長、部門領導分別處以100—500元的處罰。
2、考勤機為公司固定資產,公司已加裝視頻監(jiān)控進行監(jiān)督 防護,任何人員不得出于各種目的進行私自破壞和損壞,如發(fā)現(xiàn)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 其他休假、考勤及獎懲事宜具體參照公司《員工問責制度(試行)》、《員工休假管理規(guī)定》、《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員工獎懲管理規(guī)定(試行)》執(zhí)行(見公司《規(guī)章制度匯編》)。
七、本細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sy2—rl006—01)同時廢止。
考勤管理規(guī)定【2】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車間員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 12:013:0---- 16:00
晚班: 19:0---- 23:024:0---- 03:3(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周倒班一次;
辦公室員工周一至周五:
08:3---- 12:013:0---- 17:00
辦公室員工周六實行長短周制,長周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 12:00;
每周休息一天;
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節(jié)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jù)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xiàn)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后作簽卡處理;
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簽卡處理的機會。之后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之后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當月兩次簽卡機會用完后出現(xiàn)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tǒng)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忘帶卡者必須于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于當日向人事部說明情況;
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后,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y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yī)療期內,按規(guī)定享受病假工資。醫(y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準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于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準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xù)考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增加10天;
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xù)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后的六個月內有效;
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第3篇 某酒店考勤管理規(guī)定
管理范圍:本酒店全體員工
制定方針:為了更好的加強酒店員工出勤規(guī)范,為員工創(chuàng)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時間及相關處罰細則:
每日上午9:30分點名-下午14:30分午休,下午16:30分點名-晚上21:30分下班,每日由值班經理點名登記考勤,遲到、早退、曠工等一切在考勤本登記;
遲到:以分鐘計算遲到一分鐘扣一分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
早退:以分鐘計算早退每分鐘扣2分,根據(jù)時間依此扣分
曠工:曠工一天扣發(fā)三天工資,并扣除100分
考勤要求:
每月每人公休2天,兩天公休均為帶薪假期
員工病假需開具相關證明,病假無工資
事假需提前申請,事假無工資并每日扣罰30元誤工損失費
喪假,婚假、產假特殊假期根據(jù)實際情況由經理臨時規(guī)定
員工每月出勤由22天滿勤考核,當月出勤不滿22天者由基本工資中扣減三百元滿勤獎
第4篇 s酒店考勤管理規(guī)定
酒店員工考勤制度【1】
1.員工每月享受帶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和休息時間)。特定部門除外。
2.根據(jù)營運需要,公司按《勞動法》規(guī)定可以要求員工超時工作,以等同時間補鐘。
3.門店實行全員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參加打卡,以曠工論處。
4.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下罰款現(xiàn)金10元,10分鐘以上按1分鐘1元計,15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 次,另行扣罰75元。
5.員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過2次,同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方為有效。當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罰10元
6.曠工:基層員工曠工1天扣罰1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天扣罰300元,連續(xù)曠工3 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7.員工連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執(zhí)行,5天以上由門店總經理審批。
8.病假:員工請假須有醫(yī)院或相關醫(y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及收費單,員工所獲得的病假天數(shù)與扣薪金天數(shù)相等。
9.事假:扣除所請事假天數(shù)的工資,且事假不享受當月請假期內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獎勵補貼,事假全年累計10天和病假全年累計達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間提出辭職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許跨年度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處分或重大違規(guī)違紀處罰的,當年年假取消。
11.請假必須要填《員工請假卡》,需要提前24小時申請,經批準后,假期生效,不接受電話請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12.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部門按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計劃,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休處理
13.婚假、產假、喪假參照員工手冊相關規(guī)定。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zhí)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guī)定
4.1說明
4.1.1規(guī)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guī)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xiàn)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guī)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jù)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tǒng)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shù),出勤天數(shù),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shù)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tǒng)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xù)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第5篇 后勤企業(yè)考勤管理規(guī)定
后勤集團考勤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集團員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集團工作效率,根據(jù)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后勤集團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工作時間及加班
1、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正常情況下,員工工作時間安排為每周工作5天,為星期一~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2、國家所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各單位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按照國家規(guī)定安排員工休息。
3.對于因工作性質而無法實施正常工作時間的崗位,由各單位根據(jù)崗位的工作性質、工作特點等情況,具體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4.集團員工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工作時間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各項崗位工作,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及擅離職守。
5.集團員工必須遵守本單位安排的加班工作和任務。
6.各單位應合理安排加班員工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二、日??记诠芾?/p>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未經直接領導批準在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集團各單位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或不到崗者。
(2)不服從集團調動擅自不到崗或停止工作者。
(3)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偽造請假理由或涂改證明騙取假期者。
6.對于有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現(xiàn)象的員工,各單位應進行教育;屬屢教不改的,各單位應給予書面紀律處分,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酌情扣發(fā)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
7.對于曠工1天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記過1次,并扣發(fā)當日全額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對于連續(xù)曠工2天以上者,各單位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嚴肅處罰,直至解聘。
8.集團各單位必須做好考勤管理工作,認真檢查各級員工的出勤情況,并做好考勤紀錄,嚴禁弄虛作假。對于不如實填報考勤紀錄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視情節(jié)輕重對各單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9.各單位的員工考勤情況應與其每月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請假管理
1.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指定的醫(yī)療單位(如在外地,應為當?shù)乜h級以上醫(yī)院)證明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yī)生建議,由本單位主管領導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病假。
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原因,確需請假處理的,由本單位主管領導根據(jù)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事假。
事假期間不支付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
3.員工請病、事假均需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由別人代請假,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
4.員工假滿后仍不能上班,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本單位主管領導說明情況,經批準后,續(xù)假方可有效,并且上班后需補辦續(xù)假手續(xù)。
5.請假權限管理:
(1)員工臨時離崗的,需向直接領導請假。
(2)員工1天以內假期須經本部門主任(經理)或本單位上級領導批準。
(3)員工3天以內假期須經各單位的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
(4)員工3天以上假期須經本單位總經理批準。
(5)各單位副總經理以上干部請假超過1天的,須向集團黨政辦公室匯報,并經集團主管領導批準。
四、假期與休假
1.法定節(jié)假日
集團各級員工均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即元旦、春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和國慶節(jié)。
2.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以領取結婚證為準,婚假3天,晚婚假加7天(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
3.喪假
員工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喪假3天。
4.產假
女工生育休假為產假,共計90天;晚育(年滿24周歲生育)的,加30天。
婚、喪、產假期間,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均不支付績效工資。
五、根據(jù)集團考勤管理規(guī)定,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制定本單位的《考勤管理辦法》和《員工守則》;應包括本單位具體崗位的工作時間規(guī)定、加班與補休管理,以及日??记诘木唧w管理規(guī)定等內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六、本規(guī)定的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七、本規(guī)定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八、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秡大學后勤集團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第6篇 指紋考勤管理規(guī)定辦法
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xù)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xù)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xù)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y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fā)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fā)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guī)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guī)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shù)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榧贂r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jù)<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規(guī)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y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fā)放,不計發(fā)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yǎng)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fā)放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guī)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guī)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fā)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jù)<勞動法>的條款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xù)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tǒng)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xù)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xù)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xù)且沒有證據(jù)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tǒng)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xiàn)。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jù)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fā)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jù)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yè)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章制度【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第7篇 某某物業(yè)公司職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
某物業(yè)公司職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時間按照相關崗位規(guī)定執(zhí)行。
2、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班時間另定)。
3、由于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服務特性,非正常上班時間均需按排義務值班,值班人員各項紀律要求同正常上班。
(二)考勤簽到
(1)員工工作日上、下班必須簽到。
(2)在崗時不能做任何與崗位不相關的事情。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而未能簽到的,應于到崗時簽到,并注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確認交人事財務部備查。凡是既未到的又未說明原因的,一律以曠工論處。嚴禁代(托)人簽到。
(4)遲到:超過上班時間15分鐘以內到崗者,作遲到一次處理。
(5)早退:未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下班者,作早退一次處理。
(6)曠工:無特殊情況,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以上到崗、未到下班時間30分鐘以上提前下班者,均作曠工處理(2小時內計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計曠工一天)。
(三)請、休假
1、病假
(1)病假一天以內的,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報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審批。事后應提交診療證明給部門負責人審閱后交公司備查。
(2)病假一天以上的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同意后,報公司審核批準(兩天以上須經公司批準);事后應出具醫(yī)院證明。
(3)突發(fā)性疾病可電話通知部門、管理處負責人,事后補請假申請單及醫(yī)院證明。
(4)如沒有按以上程序辦理病假手續(xù),而沒有上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病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2、事假
(1)當事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事由,按程序報批后(審批程序與權限與病假相同),方可休假。
(2)部門、管理處負責人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經理助理審批、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電話向經理請假,事后補辦手續(xù)。
(3)如沒有按以上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沒有上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3、因公外出
(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外出。如有外出,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2)員工外出必須由上一級領導批準。
第8篇 公務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辦法
機關公務員考勤管理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guī)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jiān)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xù)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xù)。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xù)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jù)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jiān)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冃Э己思澳杲K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jù),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要根據(jù)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xù)。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xiàn)象,經查實后,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務員考勤考核制度【2】
第一條 凡局屬各單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及工勤人員均適應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機關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第三條 公務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撤離職守辦理私事,不得串崗、溜號,不得干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利用電話、電腦聊天、玩游戲、炒股等。
第四條 局辦公室、監(jiān)察室每月對每人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獎懲的基本依據(jù)。
第五條 公務員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工作,應事先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六條 公務員請事假需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凡不按規(guī)定辦理的按缺勤處理并進行通報。所在科室、單位的干部職工請假,1天之內由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分管局領導審批;各單位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由分管局領導審批,2天以上報局長審批。分管局領導請假,由局長審批。請假1天內可口頭申請;1天以上(不含1天)需書面申請。
第七條 公務員因病休假,必須憑醫(yī)院診斷結論和休假建議證明,辦理休病假手續(xù),突發(fā)病情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病休手續(xù)的,先行口頭報告,事后補辦手續(xù)。不按規(guī)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公務員請休公休假,須到辦公室(人事處)辦理登記手續(xù),辦公室(人事處)憑各單位和局領導批示,開具請、休假批復。請、休假結束后,須到辦公室(人事處)銷假。
第九條 公務員脫產學習一周以上或業(yè)余學習(需占一定的工作時間),到辦公室(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條 公務員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請假期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逾期不按時上班的;不服從組織調動,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不服從組織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務員曠工2天以內的,由個人寫出書面檢討,報局辦公室(人事處);連續(xù)曠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個人寫出公開檢討,扣發(fā)年終獎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級和評選資格;連續(xù)曠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條例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連續(xù)曠工15天或全年曠工累計達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報請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程序予以辭退。
第十二條 公務員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崗位,不給當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務員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10年工齡以下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請病假的累計超過3個月、20年以下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公務員組織紀律教育,對遵守紀律表現(xiàn)突出的要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商場考勤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商場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yè)或參照執(zhí)行或另行規(guī)定,各企業(yè)自定的考勤管理規(guī)定必須由商場規(guī)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長簽發(fā)。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點;中班--15:00~23:00點;大夜班--23:00~次日7:00點。
第四條 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guī)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第六條 商場每天安排人員監(jiān)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商場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jù)此核發(fā)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核表。
第七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
第九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fā)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辦理出差登記手續(xù)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第10篇 a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guī)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jù)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朝霞營業(yè)廳、百靈營業(yè)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偨浝磙k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朝霞營業(yè)廳,百靈營業(yè)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yè)部所
屬員工,統(tǒng)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yè)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yè)廳負責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fā)現(xiàn),扣發(fā)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yè)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fā)兩天工資;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yè)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fā)工資的依據(jù)。加班薪酬的計發(fā),參見《薪酬發(fā)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fā)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jié)(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ji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fā)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嘉祥、汶上三聯(lián)商場,嘉祥工業(yè)園,參照本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fā)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執(zhí)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①員工加班申請單;
②員工輪休、請假申請單。
第11篇 考勤管理規(guī)定目的
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維護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jù)公司有關規(guī)定,結合辦公室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只限于辦公人員考勤管理(生產部另行規(guī)定)。
三、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總經理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審批;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各部門輔助執(zhí)行。
四、細則
1、考勤管理
1.1公司各部門(生產部除外)的考勤管理統(tǒng)一接受人力資源部管理,各部門考勤員由辦公室主任兼職。
1.2公司工作時間:
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6天工作制;月實際工作日:26日。
1.3公司內標準考勤時間為:
3月1日-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11月1日-3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考勤辦法
2.1本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均需做指紋登記。四次指紋登記缺少一次,指紋機自動按缺勤處理。
2.2本公司員工因事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申請表',并交與考勤管理人員存檔,以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按缺勤論。
2.3本公司經常出差人員,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表'并交與考勤管理人員存檔,返回時還需在'出差申請表'上填好返回時間,以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按曠工論。
2.4因指紋極難辨識而必須做密碼登記的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做密碼登記確認,若替人登記,登記者和被登記者均按缺勤處理。
2.5本公司上下班時間,以指紋機時間顯示為準,否則指紋機會自動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2.6指紋登記起訖時間規(guī)定:
上午班:起始登記時間:7:00下班時間:起始登記時間:12;00
終止登記時間:8:02終止登記時間:12:30
下午班:起始登記時間:13:30起始登記時間:18;30
終止登記時間:14:32終止登記時間:19;00
2.7本公司員工,在正??记谥獾臅r間內,不得隨意觸按指紋機,否則指紋機自動按遲到或早退論。
3、考勤記錄
3.1考勤報表為人力資源部月末編寫的統(tǒng)計表,其中包括:部門名稱、職工姓名、應出勤
日、實出勤日、請假天數(shù)、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shù))等。
3.2考勤員應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據(jù)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3.3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如因工作需要,需外出辦理的,要經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外出,需總經理審批。
3.4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2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2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3.5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無故缺勤即為曠工):
3.5.1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5.2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3.5.3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兩小時的;
3.5.4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20分鐘未到崗者。
3.5.5早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20分鐘離崗者。
※注:到崗,但未進行指紋登記者,一次罰款20元。
3.6有關考勤管理的規(guī)定:
3.6.1遲到、早退按一次記,五分鐘以內罰款10元,五分鐘以上十分鐘以下罰款20元,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下罰款30元。
3.6.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shù)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2小時的,記作曠工一日;
3.6.3擅自離崗在1小時-1.5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1.5小時-2小時的,罰款40元。
3.6.4曠工半日,罰款50元。,曠工一日,罰款100元;
3.6.5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含四天)、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含6天)者,予以開除,并扣發(fā)開除當月工資、獎金。
3.6.6職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人力資源部核查,經總經理批準,可嘉獎一次,獎勵300元;
3.6.7考勤員虛報、漏報考勤記錄的,罰款50元。;
3.6.8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部門批評或全公司通報批評并處罰款50元;
4、請、休假管理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yè)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4.1例假日:
4.1.1元旦;
4.1.2春節(jié);
4.1.3婦女節(jié)(限女性,休假半日);
4.1.4勞動節(jié);
4.1.5國慶節(jié);
4.1.6年休假
4.1.7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1.8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4.2公休日
4.2.1每周日
4.3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4.3.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積計以7天為限。
4.3.2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yǎng)者應出具醫(y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累積計以7天為限;住院者,以1個月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個月。
4.3.3婚假
a.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含例假日);
b.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例假日);
c.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3.4喪假
a.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8天(含例假日);
b.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含例假日)。
c.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4.3.6年假(特別假)
依其服務年限可分別給予特別假,(公司服務1-3年工齡給予特別假(年假)6天;3-8年工齡給予特別假(年假)8天;10年以上給予15天。)
4.3.7產假
a.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享受90天產假。
b.晚育者可享受105天產假,難產或剖腹產可享受10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礎上,每胎多加15天產假。
c.男員工享受7天的護理假。
d.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給予15天至2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30天的產假。
4.3.8哺乳假
有不滿12個月嬰兒的女員工因需要哺乳嬰兒,在每次下班時間可提前一小時下班。
4.3.9夫妻雙方均在本公司工作的,子女有病需住院護理的,夫妻雙方共可給予7天護理假。
4.3.10前條各款假期內的基本工資照常支給。
4.3.11前條款各款假期除遇國家法定節(jié)日順延外,其余假期一律不順延。(例:國慶放假期間請婚假七天,假期部能累加,只能順延法定假日三天,即休假10天)
4.4以上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4.4.1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一天內由部門經理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一天以下假期如本人不在公司可以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匯報。一天以上假期必須親自向總經理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4.2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核準。
4.4.3本公司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所發(fā)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假期以1年為限,其假期延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基本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酌情處理。
4.5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4.5.1事假逾期按日計扣工資,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10天者免職或解雇;如遇不可抗力必須請假者可以延期五天執(zhí)行,但延期五天每天罰款200元。
4.5.2病假逾期按日計扣工資,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yǎng),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4.5.3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基本薪資減半發(fā)給,逾期者予以辭退或資遣。
4.5.4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4.5.5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xù)假或雖行續(xù)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4.5.6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4.5.7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shù),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按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4.5.8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各假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參照3.6考勤管理規(guī)定處理。
4.5.9特別休假辦理
a.每年初(元月)由各部門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安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本部門,一份經本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b.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員工請假申請表),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c.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shù)的工資數(shù)額改為獎金,若于休假期間,因業(yè)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數(shù)的工資額改發(fā)獎金。
4.5.10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上班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給予特別休假。
4.5.11年休假不予跨年累計。
6、加班管理
6.1本公司員工于每日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如須趕上生產或處理急需事故需加班,應按下列手續(xù)辦理:
6.1.1一般員工加班(不包括服務人員和業(yè)務人員):
a.管理部門人員加班一律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時間在2小時以下的視為正常工作延續(xù),不作為加班計算;
b.生產部門人員按時計酬(另有詳細規(guī)定)。
c.訓練計劃內必需的加班,經總經理核準始能加班(含各部門人員);
d.以上人員的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核準,于次日下午4時前送交總經理審批;
6.1.2部門經理級加班:
a.各部門于假日或夜間加班,其工作緊急而較為重要者,部門經理應親自前來督導,夜間督導最遲至22時止;
b.部門經理加班填《加班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加班。
6.1.3部門經理如有應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積壓延誤工作者,經總經理考核,情況屬實時,取消其職務加給;此情形達2次者應改調其他職務。
6.2加班薪金:
6.2.1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因已領有職務加給,故不再另給加班費,但準報車資(有公交車可達者不得報支計程車資)及誤餐費,加班在4小時以上的給付加班費;
6.2.2部門人員加班時,需提前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加班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審批。加班單一式兩份,一份由部門保存,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部門經理加班由總經理批準。
6.2.3其他人員: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發(fā)給加班薪金;
a.平日加班,每小時給以本薪的34%(日工資)。
日薪[加班時數(shù)(1.348小時)]=加班薪金
b.例假日加班按日基本工資的1.5倍給付加班薪金;
c、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端午等節(jié)日加班安2倍工資計算。
d、春節(jié)加班按三倍工資計算。
6.3值班
6.3.1放假期間公司安排的值班,每天補助5元。
6.3.2值班時間:3.1----11.31早8:00-----18:00;12.1----2.31早9:00-----17:00
6.3.3值班人員不得私自離崗,不得要求正常上班或加班人員代為值班,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50.00元。
6.3.3值班和加班人員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打游戲、睡覺。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50元。
7、附則:
7.1本制度所指人員不包含外勤人員
7.2生產部考勤制度比照本制度制定。
7.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7.4本制度的解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2】
年 月 日發(fā)布( )人考字第 號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jù)。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fā)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shù)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shù)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shù)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shù)者,不足的日數(shù)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y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fā)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fā)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fā)工資。
6.3到醫(y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fā)。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fā),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fā)。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yǎng)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fā)。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xù)計算,假期工資照發(fā)。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jié)育、絕育手術按醫(y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yǎng)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yǎng)父、養(yǎng)母或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長大,現(xiàn)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yǎng)父母、撫養(yǎng)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qū)縣,已按規(guī)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xù)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xù)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jié)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jù)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jié))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fā)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5.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x大學物業(yè)服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
n大學物業(yè)服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暫行規(guī)定
為加強員工的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n財經政法大學教職工考勤及請假管理暫行辦法》和公司員工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考勤要求
(一)要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二)工作期間,要忠于職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準干私活。
(三) 用工部門要有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月5日前須將上月的考勤匯總后用a4紙打印、經本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審查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校服務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節(jié)假日,報送時間自假期結束之日起向后順延3天)。
(四)用工部門的考勤和請假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若有弄虛作假者,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相關責任,并視情況扣發(fā)該部門編制外人員的年度綜合獎。
(五)公司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部門編制外人員(含自收自支單位和勞務外包單位人員)的出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二條 休假請假規(guī)定
(一) 婚假
1、達到國家法定婚齡(男22歲、女20歲)的,可請3天婚假。
2、達到國家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的,增加婚假18天。
3、員工再婚享受3天的婚假。
4、員工子女結婚可享受1天假期。
5、異地結婚,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6、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計入假期。
(二) 生育假1、女性員工正常生育給予90天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產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2、男性員工配偶正常分娩,給予3天護理假;配偶符合晚育條件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4、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計入假期。(三) 喪葬假
1、員工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喪葬假3天;異地奔喪、路途較遠者,按途中實際天數(shù)增加喪葬假。
2、非直系親屬亡故,需奔喪者,按事假處理。
(四) 病假
因病去門診看病、在家休息、住院治療等不能出勤者,應寫病假條,并附門診部或醫(yī)院的有效證明。
(五) 事假
員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假期以外,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必須先請事假,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事假。
第三條 請假、銷假程序
(一) 請假程序:員工因故請假應由本人辦理請假手續(xù)(特殊情況如急病等,本人不能親自請假,方可用電話或托人代辦)。凡是申請第二條中所列1至5類假期的均應辦理請假手續(xù),程序如下:
1、由本人事先寫出書面申請(病假需附醫(yī)院出具的有效證明)。
2、用工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3、報送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 銷假程序:員工休假期滿后,應及時到所在部門銷假,用工部門應及時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 曠工認定
在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內,既未上班又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一律視為曠工。具體包括:
1、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的。
2、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
3、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未獲批準,逾期不歸的。
4、已查明請假理由確系偽造欺騙組織的。
5、不服從組織調動,雖經多次教育仍不按照組織指定日期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第五條 考勤處理
(一) 婚假、喪葬假和生育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工資照發(fā)。
(二) 員工曠工、請事(病)假的處理:
1、員工個人月累計曠工3天以內者(含3天),扣發(fā)當月15天工資和單位10%的綜合獎;個人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5天(含5天)以上者,情節(jié)嚴重,予以辭退,不支付經濟補償。
2、員工個人月累計請事假5天以內(含5天)、一年累計請事假10天以內者(含10天),按比例扣發(fā)個人相應天數(shù)的工資和單位10%的綜合獎;超過以上天數(shù)的,情節(jié)嚴重,予以辭退,不支付經濟補償。
3、員工個人月累計請病假5天以內(含5天)(因工負傷、重病住院者除外)、一年累計請病假15天以內者(含15天),扣發(fā)個人50%綜合獎;超過以上天數(shù)的,情節(jié)嚴重,予以辭退,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六條 自收自支單位和勞務外包單位人員參照執(zhí)行。
第七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八條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在校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第13篇 考勤管理規(guī)定辦法通知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1】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jù)。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fā)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shù)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shù)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shù)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shù)者,不足的日數(shù)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y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fā)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fā)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fā)工資。
6.3到醫(y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fā)。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fā),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yǎng)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fā)。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xù)計算,假期工資照發(fā)。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jié)育、絕育手術按醫(y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yǎng)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yǎng)父、養(yǎng)母或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長大,現(xiàn)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yǎng)父母、撫養(yǎng)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qū)縣,已按規(guī)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xù)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xù)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jié)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jù)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jié))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fā)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5.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2】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周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辦公室員工周六實行長短周制,長周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節(jié)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jù)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xiàn)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后作簽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簽卡處理的機會。之后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后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簽卡機會用完后出現(xiàn)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tǒng)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于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于當日向人事部說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后,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y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yī)療期內,按規(guī)定享受病假工資。醫(y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準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于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準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xù)。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xù)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后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婚假及路程假為有薪假期。
第八條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喪假。需往異地料理喪事的,可
酌情給予路程假,標準為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喪假及路程假為有薪假期。
第九條 產假
(一)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生育后3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二)小孩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護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內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證》及《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確認假期性質。
產假及看護假為有薪假期。
第十條 哺乳假
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年假
員工連續(xù)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帶薪年假。年假標準為:
(一)技工、生產車間文員、保安、清潔工、學徒等每年七天;
(二)主管、組長、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辦公室文員每年九天;
(三)經理級以上員工每年十二天。
員工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每年可增加一天年假,上限為:
(一)技工、生產車間文員、保安、清潔工、學徒等不超過10天;
(二)主管、組長、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辦公室文員不超過12天;
(三)經理級以上員工不超過15天;
年假不可預支,一般于次年春節(jié)期間使用,若此段時間未休完,可將剩余年假安排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使用。
(五)離職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六)當年請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及公司安排的無薪假除外)超過三十天的(含三十天),以十五天為計算單位按比例扣除當年年假。
第十二條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離職守者以曠工論處 。
第十三條 曠工工時以三倍計罰。
第十四條 連續(xù)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五條 遲到截止時間為正常上班后一小時,超過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部分或全部扣除勤工獎:
(一)當月請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及公司安排的無薪假除外)半天的扣除勤工獎20%;請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的(含一天)扣除勤工獎60%;請一天以上的扣除全月勤工獎;
(二)當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20分鐘以上(含20分鐘)扣除全月勤工獎;
(三)有曠工行為者扣發(fā)全月勤工獎;
第十七條 員工加班以自愿參加為原則。必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及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生效。未經批準的加班工時不予記錄。
第十八條 員工臨時調班應提前填寫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及廠長批準后方可生效。私自調班的工時不予記錄。
第十九條 因臨時工作安排涉及考勤異常時,應及時通知人事部。
第二十條 出勤工時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
第二十一條 每次請假時間不得少于半天。
第二十二條 遇強臺風(以深圳市氣象臺發(fā)出的3號及3號以上風球的臺風預警信號為準),員工可視天氣情況推遲上班或休假。一旦狂風暴雨停止,交通恢復,若離放工時間仍超過4小時,所有員工應趕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要求員工必須視人身安全為第一因素。因臺風確實無法到崗者,應打電話通知公司。所缺工時以年假沖減,無年假的按無薪假處理,不影響當月勤工獎。
第14篇 管家服務中心考勤管理規(guī)定
山莊管家服務中心考勤管理規(guī)定
1.0目的
規(guī)范員工工作時間、假期、打卡、簽卡、請(休)假、銷假、加班及考勤統(tǒng)計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z山莊管家服務中心員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工作時間調整的審批工作;
3.2中心經理負責部門主管及以下員工的簽卡、請(休)假、銷假、加班的審批;
3.3中心經理助理負責員工考勤復核、統(tǒng)計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工作時間。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日安排值班,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值班人員安排輪休。
4.2員工打卡。執(zhí)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員工都必須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否則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作曠工處理。無打卡鐘的管家服務中心由管家服務中心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作為考勤記錄人,在《員工考勤簽到表》上作記錄。
4.3假期
4.3.1法定假期。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為:
元旦:1天(元月1日);
春節(jié):3天(陰歷正月初一、二、三);
勞動節(jié):3天(5月1-3日);
國慶節(jié):3天(10月1-3日);
4.3.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的員工,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如雙方達到國家法定晚婚年齡的,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申請婚假須在結婚后半年之內,提前一周持結婚證書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才可予休息,結婚半年之后申請不予批準。
b)產假: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經公司女工委員會批準生育,持有準生證的女員工,可享有薪產假60天;申請產假須在預產期前二個星期提出,經審批后可予休息。
c)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享有有薪假3天,申請喪假須經批準,如特殊原因未能提前申請的,須電話征得同意,假后須將親屬的死亡證明交公司核實。
d)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須于病假當天申請,假后須將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交管家服務中心核實;
事假、公差時在外患病,須附當?shù)乜h級以上醫(yī)院病休證明。
e)公傷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管家服務中心須在于2小時間內口頭向總經理報告,在24小時內將工傷事故報告報總經理,并附合同醫(yī)院住院單。
f)年休假:連續(xù)在公司服務1-3年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有薪假5天;4-5年的員工可享受有薪假7天;5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有薪假10天。
4.3.3事假:員工如有急事申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年者全年累計不能超過5天,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累計不能超過8天。
4.4簽卡及簽卡權限
4.4.1簽卡。員工因公或忘記不能打卡或無效打卡必須申請簽卡;管家服務中心經理根據(jù)以下情況決定是否簽卡,予以簽名確認,不同意簽卡的按曠工或事假處理(按事假處理的,必須執(zhí)行補假程序):
a)因公不能打卡的,可以簽卡;
b)因員工忘記打卡的,經核實后,每月4次以內的,可以簽卡,4次以上的不予簽卡;
4.4.2簽卡權限。執(zhí)行一級簽卡制度,公司總經理為管家服務中心經理簽卡;管家服務中心經理為其以下員工簽卡。
4.5請休假及權限。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xù),實行一級審批制度(三天的以上的請、休假須報總經理審批)。
4.5.1正常休假。員工依部門工作時間安排計劃進行休假的,無須辦理手續(xù),由部門主管在每月底前將員工當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員工因工作關系,未能在休假當日休假的,需調休的,填寫《請(休)假申請單》,部門主管審核,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批準。
4.5.2請假。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申請,須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4.5.3請(休)假審批權限
a)班長可批準二小時以內的假期。
b)部門主管可批準二小時以上一天以內的假期,并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備案。
c)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可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假期。
d)所有人員三天以上的請假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4.5.4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不得超過2天,否則予以辭退。
4.6加班
4.6.1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先辦理加班手續(xù)并打卡,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6.2加班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提出,員工也可根據(jù)工作量向部門主管合理提出。
4.6.3加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內容包括部門、姓名、加班時間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點、加班時數(shù)等欄目。
4.6.4管家服務中心經理批準。確因工作量過多,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準,屬于員工工作效率問題引起的加班不予批準。
4.7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的,管理員級(含班長)以上每次扣20元,其他員工每次扣10元,累計計算;遲到或早退一次5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除半天工資;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半天以內的,扣除當天工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達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四次至六次按曠工兩天處理,六次以上的給予解雇。
4.8曠工。當月曠工一天的,記小過處分,并扣發(fā)2天工資,當月曠工兩天的,記大過處分,并扣發(fā)4天工資;累計曠工3天的,給予解雇。
4.9考勤統(tǒng)計。
4.9.1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將員工的出勤情況登記在《員工考勤表》內,內容包括:部門、姓名、遲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曠工、實際出勤、加班及備注欄目,檢查無誤后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審核;
4.9.2審核的內容:
a)根據(jù)考勤卡統(tǒng)計遲到/早退(分鐘)、休息(部門主管簽名)、曠工(部門主管簽名)等欄目;
b)根據(jù)《請(休)假申請表》統(tǒng)計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既未打卡、又無簽卡、又無請假單的按曠工處理;
d)加班單與考勤卡時間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晚的,以加班單為準;
加班單的上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時間早的,以考勤卡為準;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晚的,以考勤卡為準;
加班單的下班時間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時間早的,以加班單為準。
4.9.3管家服務中心須于每月1日前將上月《員工考勤表》交行政人事部,同時隨附批準的《請假單》、《加班申請單》。行政人事部每月3日前將上月《員工考勤表》審核后報財務部。
4.10未經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假未辦續(xù)假手續(xù)或假滿未銷假者,視為曠工;偽造出勤記錄者,每偽造一次按曠工半天處理。病假未能出具有效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5.0相關支持文件
無
6.0記錄
6.1qp-01-04-f001員工考勤表
6.2qp-01-04-f002員工考勤簽到表
6.3qp-01-04-f003請(休)假申請單
第15篇 集團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某集團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辦公效率,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后勤行政人員,各下屬企業(yè)參照執(zhí)行或另行規(guī)定,各企業(yè)自定的考勤管理規(guī)定須報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分至17:30時,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條 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均須到辦公室進行打卡。
第四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公司報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未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返回后須向主管說明外出原因及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八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fā)50%的全勤獎,達五次者扣發(fā)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fā)10%的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到辦公室填寫《出差登人員記表》注明出差起止日期。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人員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每周周日休班,因工作需要不能休班的可以調休。
1、各職能科室按月調休,正常情況每周調休一天。其他單位每周也可根據(jù)工作情況調休一天,也可累計調休,但最長不超過4天,其余過期不累計。
2、各科室負責人每周一和周六不準調休。確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請事假。
第十二條 員工因事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將請假單送交辦公室。
1、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請假3天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3天由公司總經理簽批,并按事假天數(shù)扣除當事人當日工資。
2、病假:如因病需要住院,并有縣以上醫(yī)院證明,經公司批準可享有病假工資(發(fā)當日半額工資),原則上每月病假工資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出時間不發(fā)工資。
3、婚假:三天帶薪休假日,超出三天部分按事假處理。
4、喪假:三天帶薪休假日,超出三天部分按事假處理(指直系親屬)。
5、產假:十天帶薪休假日,超出十天部分按事假處理;產假后的工作崗位由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6、未請假或雖已請假,但未獲批準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曠工。
7、口頭請假或電話請假得到批準者,事后應及時補填請休(事)假單,并交納5元的違規(guī)費(指未提前填寫請假單的),并在到崗當日內將補單交上,逾期再交違規(guī)費10元。
第十三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100元。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辦公室制定并負責修訂、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年*月1日起執(zhí)行。
第16篇 c車間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規(guī)范操作標準,增加管理透明度,確保員工的利益
二:適用范圍:
班線長,文員,員工
三:內容:
1:每天上班開早會前,班長要認真如實做好<<員工出勤表>>.并于8:00鐘開早會前交到辦公室,由文員匯總.
2:員工上下班應該自覺刷卡,如有特殊的原因忘記打卡,或者出現(xiàn)打卡故障,應馬上到辦公室文員處說收明情況.并填寫<<員工動態(tài)表>>否則視為缺勤或曠工
3:班長要認真,仔細做好員工<<員工出勤記錄表>>記錄表要求如下:
3.1:正常的情況下: 早上:7.55-----8.00 下午:13.15------17.15 晚上加班:18.00-------21.00
4:員工出勤表每天公開張貼于各班組指的的位置上,公開接受員工的監(jiān)督
5:出勤最終考核的依據(jù)以打卡記錄和出勤表綜合判定
6:文員在計算考勤時,要扣出請假,曠工甚至缺勤的天數(shù),不能拿加班小時去補沖
7:每月員工的考勤會在車間公布欄上張貼3天,員工應主動審閱,發(fā)現(xiàn)問題,應即時反饋.往后概不負責
8:出勤記錄是員工計算薪資的唯一標準.相應人員不可以循私舞弊,粗心大意,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正確性